時間的女兒 · 二

約瑟芬·鐵伊 《時間的女兒》
不過兩天之後,瑪塔再次來看格蘭特時,並沒有帶編織針和毛線。午飯後,她興沖沖地走進病房,看起來非常匆忙。她頭上隨意地斜戴著一頂哥薩克帽,這番打扮應該讓她在鏡子面前花了好幾分鐘。 「我不能久待,親愛的,我這正準備去趟劇院。今天下午有場演出,老天保佑。全是些托盤和低能兒。雖然台詞對我們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可言,可還是得登上討厭的舞台。我不認為這場戲什麼時候會被停演。就像紐約的那些個戲劇一樣,十年才換一出,而不是每年都上新戲。想想都覺得恐怖。我根本沒法集中精力把戲演好。傑弗里昨晚第二幕演到一半時停在那裡說演不下去了,他的眼珠子幾乎都要迸出來,我當時還以為他中風了呢。他過後跟我說,他演到一半時才發現,他根本想不起來從出場開始他都做了些什麼。」 「你的意思是說,短暫性失憶?」 「不,哦,不是。他只是變得跟機器人一樣。嘴裡念著台詞,手上做著動作,心思卻不知道飄到哪裡去了。」 「如果所有的傳聞全都是事實,那麼演員也沒什麼特別擔心的事情了。」 「哦,不誇張地說,沒有。約翰尼·加森可以告訴你,他伏在某人膝蓋上號啕大哭時衛生紙滿屋子扔一地,但演出時卻完全是兩回事了,他在戲裡有一半時間處在『心猿意馬』狀態。傑弗里把他兒子從家裡趕出去,跟情人吵架,一邊還指責妻子與他最好的朋友有曖昧關係,而演這一切時他自己卻渾然不知,你知道嗎?」 「他心裡都想些什麼?」 「他說他決定把公園巷的那套公寓出租給多莉·戴克,並在里士滿買下第二套房子,拉蒂默之所以要賣那套房子,是因為他已經接到了州長任命書。傑弗里心想,那套房子缺幾間盥洗室,他還認為樓上的那個小房間很不錯,牆上貼著十八世紀的中式壁紙。他們可以把那些漂亮的壁紙撕下來,用於裝飾樓下屋後的那個沉悶的小房間。那間小屋子全都是維多利亞風格的鑲板。他還檢查了排水道,尋思著自己有沒有足夠的錢把舊瓷磚全部換成新瓷磚,同時想像著廚房裡都有些什麼樣的廚具。他正決定鏟掉大門口的那些灌木,卻發現自己與我面對面地站在舞台上,台下有九百八十七名觀眾正看著他,嘴裡的台詞正念到一半。現在你知道他的眼珠子為什麼會迸出來了吧!我可以看得出來,我帶來的書你已經在試著哪怕拿一本出來讀了——如果護封起皺就表示書被翻過的話。」 「是的,那本介紹山脈的書。真是天賜之物,書里的圖片我躺著看了好幾個小時。一座山能給人帶來開闊的視野,這方面無與倫比。」 「我覺得星星更好吧。」 「哦,不。星星只會襯出人的渺小,使人卑微得像個變形蟲(1)。星星奪去了人類的最後一抹尊嚴,將一個人的最後一絲自信抹殺掉。但是,用雪山來襯托人的大小卻很合適。我躺著看珠穆朗瑪峰的照片時,心想謝天謝地,沒讓我去爬那些峭壁陡崖。醫院的病床真是個溫暖、舒適而又安全的避風港。小不點和亞馬孫都是人類文明的最高成就。」 「啊,瞧,我還有更多照片給你看。」 瑪塔將她帶過來的一個大四開的信封倒過來,一摞紙散落到格蘭特的胸前。 「這些是什麼?」 「面孔,」瑪塔愉快地回答,「我為你找來好多張面孔。男人、女人和孩子的畫像,各種各樣的類型、背景和尺寸,應有盡有。」 他從面前挑出一張看了起來。那是一幅十五世紀的雕刻畫像。一個女人。 「這個人是誰?」 「盧克雷齊婭·波吉亞(2)。她很引人注目,不是嗎?」 「或許吧。不過你的意思是不是說她的身世可能另有隱情?」 「哦,是的。她到底是被她哥哥利用了,還是與他串通一氣,這個誰也說不準。」 他扔下盧克雷齊婭的畫像,拿起第二張紙,這張畫的是一個小男孩,他身上穿著十八世紀後期的服裝,在他下面依稀可以看到印著幾個字:路易十七。 「這裡有一個美麗的謎團等著你去破解了。」瑪塔說,「這位是法國王子,他究竟是成功逃脫,還是死於囚室?」 「這些東西你是從哪裡弄到的?」 「我把詹姆斯從他那維多利亞與艾伯特博物館的小陋室里約出來,讓他帶我去了一趟印刷店。我知道他對這類東西很了解,我相信他在那個博物館是不會找到令他感興趣的東西的。」 瑪塔就是這樣,她理所當然地認為,一個公務員恰好因為是名劇作家和肖像畫方面的專家,就應該為了討她歡心而心甘情願地拋下工作去印刷店裡轉悠。 格蘭特找到一張伊麗莎白時代的肖像照片。那是一個身穿天鵝絨上衣、渾身珠光寶氣的男人。他將照片翻轉過去,想看看這個人是誰,結果發現是萊斯特伯爵。 「那麼這位就是伊麗莎白的羅賓(3)了,」他說,「我想我以前沒有見過他的畫像。」 瑪塔低頭看了一眼這張陽剛飽滿的臉,說:「我頭一回發現,在歷史上最大的悲劇之一就是,等到你錯過了最佳時光,最出色的畫家才肯來畫你。羅賓以前肯定是個美男子。據說亨利八世年輕的時候帥呆了,但現在怎樣呢?不過是撲克牌上的那副模樣。如今,我們至少知道坦尼森在那滿臉可怕的大鬍子蓄起來之前,長得是什麼樣子。我必須得走了,不然就遲到了。我剛在布萊格吃飯時,好多人跑過來跟我說話,所以沒辦法早點脫身。」 「希望你的東道主對你留下了深刻印象。」格蘭特說著,瞥了一眼她的帽子。 「哦,是的,她對帽子頗有些講究。她只要瞧一眼就會說:『雅克·圖斯,這個我喜歡。』」 「她?」格蘭特非常吃驚。 「是的,瑪德琳·瑪奇。中午這頓飯還是我請的客。別那麼大驚小怪好不好。真沒分寸。你要實在想知道就告訴你吧,我是想讓她幫我寫關於布萊辛頓夫人的劇本。但平時大家來去匆匆,我根本沒機會引起她的注意,所以就設宴款待了她一頓。這使我想到托尼·比特美克,他請了七個人吃飯,還準備了大瓶大瓶的酒。你能想像他待客的樣子嗎?」 「沒見識過。」格蘭特說著,瑪塔便笑著離開了。 在無聲無息的靜寂中,他的思緒重新回到伊麗莎白的羅賓身上。關於羅賓,到底還存在著什麼樣的謎團呢?哦,沒錯,艾米·羅布薩特(4),當然。 哦,他對艾米·羅布薩特沒什麼興趣。她是如何從樓上墜下的,或者為什麼會墜樓,這些他並不關心。 不過餘下的這些面孔讓他愉快地度過了整個下午。早在參軍之前,他就熱衷於觀察人臉。事實也證明,在蘇格蘭場工作的這些年,他的這門愛好不僅僅是個人娛樂,還成為他的一大職業優勢。早年,他曾經和警司一起參與列隊認人。那個案子不歸他管,兩個人都是因為別的事情去了那裡,但他們站在隊伍後面觀看,只見一男一女兩個證人分別從站成一排的十二個毫無特徵的男人面前走過去,試圖找出他們要指認的人。 「誰是嫌疑人,你知道嗎?」警長低聲問他。 「我不知道,」格蘭特說,「不過我可以猜一猜。」 「你能嗎?那你猜是哪個?」 「左邊數第三個。」 「什麼罪名?」 「我不知道,我對此完全不了解。」 他的上司用一種饒有興味的目光打量著他。不過那對男女最終沒能指認出來,只得離開了。於是隊伍解散開來,人們攀談起來,有的整衣領,有的打領帶,準備結束協助調查的日子,回到大街上,重新過上正常的生活。但是,有個人沒有動,正是左邊數第三個人。他順從地等著警察重新將他押送回自己的牢房。 「哎喲!」警長說道,「十二分之一的機會,讓你搞中了。幹得不錯。他從那一群人中間把你的人給認出來了。」他向當地的督察解釋道。 「你認識他嗎?」督察頗有些驚訝,「據我們所知,他此前從來沒有惹過麻煩。」 「不,我以前從未見過他。我甚至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 「那你選他的理由是什麼?」 格蘭特遲疑了一下,他第一次分析自己是怎麼做出選擇的。這根本不是什麼推理的問題。他並沒有說:「那個人的臉有這樣或那樣的特徵,所以他就是嫌疑犯。」他幾乎是憑著直覺在做選擇,原因來自於他的潛意識。格蘭特在自己的潛意識裡深究了一番,終於脫口而出:「那十二個人中間,他是唯一一個臉上沒有皺紋的人。」 他們一聽都笑了起來。但是,格蘭特一旦挑明來說,就可以發現他的直覺起到了作用,並且找出了這背後所隱藏的推理過程。「聽起來有些荒唐,但其實不然,」他說,「只有一種成年人臉上完全看不到一絲皺紋,那就是白痴。」 「弗里曼可不是白痴,我敢保證,」督察忍不住插嘴,「他可是個精明到家的騙子,相信我。」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所說的白痴是指缺乏責任感的人。一個人是不是白痴,就看他有沒有責任感。列隊里的十二個人都有三十幾歲了,但只有一個人長著一張缺乏責任感的臉。所以我立馬就選他了。」 從那以後,這件事在蘇格蘭場被大家當成善意的玩笑來開,說格蘭特可以「一眼看出罪犯」。那位局長助理還曾經開玩笑說:「不要告訴我你還真相信這世界有罪犯臉這種事,探長。」 不過格蘭特對此表示否定,說事情沒有這麼簡單。「如果只存在著一種犯罪行為,先生,那麼倒還是有可能。但是犯罪的手法五花八門,就跟人性一樣,如果一名警察要將人臉進行分門別類,那麼他肯定徒勞一場。你每天五六點之間去邦德街轉一轉,就知道縱慾過度的女人的長相,而倫敦最聲名狼藉的花痴看起來卻像個冷冰冰的聖徒。」 「最近可不像個什麼聖徒了,她這段時間飲酒過度。」這位局長助理說。他不費吹灰之力就猜出格蘭特指的是誰。接著,談話就轉移到別的話題上去了。 不過,格蘭特對人臉的興趣保持下來,這種興趣不斷被放大,最終變成一種有意識的研究,一種對案件的記錄和比較。就像他所說的,雖然無法對人臉進行分類,但我們可以將某類人的臉部特徵描述出來。比如,有本書里記錄了一場著名的審判,為了吸引公眾的興趣,將案件當事人的照片展現在裡面。誰是被告,誰是法官,照片一看就能看出來。偶爾會有那麼一個律師可能看起來更像罪犯,而被告席上的罪犯看起來則像律師——律師歸根結底不過是仁義的代表,他們有情慾也有貪念,和所有世人一樣。但法官具有一種特質,那就是秉公正直。所以,即便沒有戴假髮,人們也不會把他和被告席上的罪犯搞混淆,因為罪犯缺乏的就是這種秉公正直的特質。 瑪塔的詹姆斯,被拖出他的「小陋室」之後,顯然對罪犯或受害者的照片愉快地進行了一番挑選,從而使得格蘭特在小不點送茶進來前好好賞玩了一番。就在他將紙張收攏來,準備放進床頭櫃時,他摸到一張滑落到床單上的照片,他整個下午都沒有注意到。格蘭特撿起照片,看了起來。 這是一張男性的肖像畫。畫裡的男人頭上戴著一頂天鵝絨帽子,身穿十五世紀流行的開叉背心。他最多不超過三十五六歲,身材瘦削,鬍子剃得乾乾淨淨。他的衣領鑲滿寶石,正將一枚戒指戴在右手的小指上。不過他的眼睛並沒有盯著戒指看,而是凝視著空洞的前方。 格蘭特下午看到的所有肖像畫中,這是最特別的一張。畫像的作者仿佛試圖把某些東西展現在畫布上,但顯然能力不足,無法淋漓盡致地在畫裡表達出來。他的雙眼流露出的神情——最醒目、最獨特的神情——把作者給難倒了。嘴巴也是如此:作者顯然不知道怎麼去利用嘴唇的厚薄和開合度表現生動感,所以嘴部顯得僵硬呆板,成為一大敗筆。這幅畫的成功之處在於臉部骨架結構的塑造:顴骨輪廓線條鮮明,顴骨下方凹陷,下巴太寬而顯得不夠有力。 格蘭特沒有馬上把照片翻過去,而是盯著裡面的那張臉思忖了好一陣子。法官?軍人?王子?某個肩負重任的權貴。一個謹慎過頭、喜歡杞人憂天的人,或許是個完美主義者。一個大事淡定、小事計較的人。一個容易患胃潰瘍的人。他從小就是個病秧子。他的長相給人一種不可言傳、無法形容的感覺,仿佛童年的遭遇留下了創傷。所以同樣不可避免的是,那張臉比殘疾人的臉還要消沉。這名畫家對這一切都瞭然於心,並通過畫筆躍然紙上。他的下眼瞼略顯鬆弛,就像睡眠過多的孩子,皮膚的紋理卻給人感覺像是一個老人長著一張年輕的面孔。 他翻到背面去找圖片說明。上面印著:理查三世。本畫像保存於國家肖像館。畫者不可考。 理查三世。 那麼這就是他了。理查三世。駝背人。童話故事裡的怪物。毀滅純真的人。邪惡的代名詞。 他把圖片翻過來再次觀察起來。畫家在畫這雙眼睛時想表達什麼呢?難道他從這雙眼睛裡看到的是一個心神不寧的男子形象嗎? 格蘭特躺在床上,久久地凝視著這張面孔,凝視著那雙特別的眼睛。理查三世的眼睛又細又長,眉毛微微傾斜,眉眼之間距離比較近。他的眉毛因憂慮而輕輕蹙起,看起來有些過於謹慎。乍看起來,這雙眼睛好像在凝視著什麼,但細細一看,會發現那眼神中帶著一種淡淡的孤獨,幾乎有些恍恍惚惚。 小不點進來收托盤時,他仍目不轉睛地看著那張畫像。他好幾年沒有見到過這樣的東西了,和它一比,《蒙娜麗莎》簡直成了海報。 小不點看了看他那原封未動的茶杯,熟練地伸手碰了碰茶壺微溫的壺面,然後噘噘嘴。那表情好像在說,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不是特地來給他端盤子受他冷落的。 格蘭特把畫像推到她面前。 她會怎麼看待呢?如果這是她的一個病人,她會做出什麼樣的診斷? 「肝病。」她乾脆利落地說完,然後端著茶盤就走了。她的衣服全部漿過,一頭金色的鬈髮,走路時鞋跟踩得很響,以表達抗議之情。 她前腳一走,親切隨和的外科醫師後腳就跟了進來,他對此有著不一樣的看法。受格蘭特之邀,他看著畫像,頗感興趣地仔細觀察了一會兒,說道:「脊髓灰質炎。」 「小兒麻痹症患者?」格蘭特說完,突然想起理查三世有一隻萎縮的胳膊。 「這是誰?」外科醫師問。 「理查三世。」 「是嗎?很有意思。」 「你知道他有一隻萎縮的胳膊嗎?」 「他有嗎?我想不起來了。我認為他是個駝背。」 「這沒錯。」 「我還記得他一出生就有一口完整的牙齒,還吃活青蛙。好了,看來我的診斷准得出奇啊。」 「真不可思議。你是從哪裡看出他有小兒麻痹症的?」 「你讓我明確點說,我還真不太清楚。僅僅是因為那張臉的模樣吧,我覺得。那副模樣在一個身患殘疾的孩子臉上會看得到。也可能是因為他天生駝背,而不是小兒麻痹症造就的這副樣子。我發現畫家略去了他的駝背。」 「是的,宮廷畫家必須要稍稍懂得一些圓滑。在克倫威爾(5)時期開始之前,被畫人臉上的『每個痣都要被畫出來』。」 「我認為,」外科醫師說著,心不在焉地考慮著格蘭特腿上的夾板,「克倫威爾開啟了我們至今都在遭受的是非顛倒的勢利文化。『我是個普通人,沒錯,我是認真的。』不拘小節,缺乏風度,也不慷慨。」他淡定地捏了捏格蘭特的腳趾,「就像肆虐的傳染病一樣,這是一種顛倒黑白的可怕狀態。就像在國內的有些地方,據我所知,為了自己的政治生涯,一個人有必要西裝革履地去一些選區走訪。就是要像這樣道貌岸然,一個十全十美的典型必須要做到合群。看上去恢復得不錯。」他補充道,最後這句話指的是格蘭特的大腳趾,然後他又回到床頭櫃畫像的話題上。 「有意思,」他說,「這和小兒麻痹症有關係。或許他真的患有小兒麻痹症,因為他有一隻萎縮的胳膊。」他繼續思索起來,沒有馬上要走的意思。 「不管怎麼樣,很有意思。兇手的畫像。你覺得他看起來像這類人嗎?」 「沒有所謂的兇手類型。人們進行謀殺的理由千千萬萬。不過不管是在我的經驗中,還是在犯罪史上,和他相像的兇手我還真是一個也想不起來。」 「不過他在那類人中間當屬絕無僅有,不是嗎?他根本就不知道什麼叫良心道德。」 「不。」 「我曾看過奧利弗(6)扮演的這個角色。他將邪惡演繹得入木三分,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他總在荒唐醜陋的邊緣徘徊,卻從未越過這個界限。」 「我在給你看這幅肖像畫時,」格蘭特問,「在你知道他是誰之前,你想到過邪惡嗎?」 「不,」外科醫師說,「沒有,我只想到了疾病。」 「很奇怪,是不是?我也沒往邪惡那塊兒想。現在我知道他是誰了,我翻看了背面的名字,然後滿腦子除了邪惡想不出別的東西了。」 「我認為,和美麗一樣,只有旁觀者才能看得出邪惡。好了,周末再來看你。現在你沒有覺得哪裡不舒服了吧?」 說完他便離開了,和來時一樣,他始終保持著親切隨和的樣子。 格蘭特帶著困惑再次對這幅畫像進行了一番琢磨後(他對於把歷史上惡名昭彰的殺人犯誤當成法官,把被告席上的主角和法官席對調的這種極度不適當感到十分有趣),這才猛地想起來,他曾經用人物畫像來當作破案線索。 理查三世有著什麼樣的身世之謎呢? 然後他想起來了。理查三世將自己的兩個侄子殺害,但怎麼殺害的,沒有人知道。他們就這樣從人間蒸發掉了。如果他沒記錯的話,理查一離開英國,他們就消失了。理查派人殺他們滅了口。但是,這兩個孩子的真實命運究竟是什麼樣的,就不得而知了。在查理二世時期,兩具骷髏——在某個樓梯底下被發現?——後來才得到安葬。大家理所當然地認為它們就是失蹤小王子的遺骸,但並未得到證實。 一個人在受過良好的教育後,能記得起來的歷史知識竟然這麼少,有些令人吃驚。關於理查三世,格蘭特就只記得他是愛德華四世的弟弟。愛德華是個金髮男子,身高一米八二,長相英俊帥氣,也很會討女人歡心。理查卻天生駝背,在他哥哥死後,為了篡奪王位,將年幼的王儲兄弟殺害以絕後患。他還知道理查死於博斯沃思之役,他高呼想要一匹馬,那也是他的臨終遺言(7)。理查三世是金雀花王朝(8)的最後一位國王。 學生們讀完理查三世的最後一頁時,都會覺得鬆了一口氣,因為玫瑰戰爭(9)終於宣告結束,英格蘭接下來進入都鐸王朝。都鐸王朝雖然沒什麼意思,但學起來更容易。 當小不點來為他收拾床單時,格蘭特說:「你不會碰巧有一本歷史書吧,有嗎?」 「歷史書?沒有,我要歷史書做什麼用。」她用的不是提問的語氣,所以格蘭特也不打算搭腔。他一言不發,這似乎讓她有些擔心。 「不過你如果真的需要,」她連忙說,「等到達洛護士來送晚餐時,你可以找她問問。她房間的書架上保存著所有學生時代的教科書,所以那裡面很可能也有本歷史書。」 亞馬孫竟然保存了所有教科書,這多麼符合她的風格啊!他想。她還對校園生活念念不忘,正如她每逢水仙花開的季節就思念格洛斯特郡一樣。當亞馬孫邁著沉重而緩慢的步子走進房間,手裡還端著給格蘭特準備的奶酪布丁和燉煮大黃時,他帶著一種近乎慈祥的寬容望著她。她不再是個身材高大、呼吸起來像個抽氣泵的女人,而變成可能會帶給他樂子的女人。 哦,是的,她有本歷史教科書,她說。事實上,亞馬孫應該有兩本才對。因為熱愛校園生活,她將學校發的所有教材都保留下來了。 格蘭特差點忍不住要問,是不是她把所有的洋娃娃也保存下來了,不過話到嘴邊又縮了回去。 「當然,我喜歡學歷史,」她說,「這是我最喜歡的科目。獅心王理查(10)是我的偶像。」 「一個令人無法忍受的莽漢。」格蘭特說。 「哦,不!」亞馬孫很受傷。 「他屬於甲狀腺機能亢進的那種,」格蘭特不留情面地說,「只知道衝過來衝過去,就跟個粗製濫造的煙火一樣。你馬上要下班了,是嗎?」 「收完托盤就完事了。」 「你今晚可以幫我把那本書找到嗎?」 「你應該好好去睡覺,而不是醒著坐那兒看歷史書。」 「我要麼就看一些史書,要麼就瞪著天花板,二選一。你要不要幫我拿過來?」 「就為了某個對『獅心王』不敬的人,讓我一路跑回護士大樓再跑回來,我想我做不到。」 「好吧,」他說,「我也不是什麼殉道者。我想獅心王理查很有騎士風度,是俠勇雙全的騎士,無可挑剔的指揮官,比演講學博士還厲害三倍。現在可以去幫我拿書了嗎?」 「看起來你的確需要讀一些歷史,」她說著,伸出大手,帶著讚賞意味將床單角落整了整,「我回來路過順便把書給你,反正我也要去電影院。」 將近一個小時過去了,亞馬孫這才再次出現在病房。她身上穿著一件駝毛大衣。房間裡的大燈已經關了,借著檯燈的光線,他覺得她簡直像某個善良的精靈。 「我還希望你睡著了呢,」她說,「我覺得你沒必要非得在今晚就開始看這些書。」 「如果有什麼可以讓我入睡的,」他說,「那就是一本英國史了,你們可以問心無愧地牽手走了。」 「我跟巴洛絲護士一起去。」 「你們還可以牽手。」 「我可沒耐心跟你在一起。」她耐著性子說完,便退回到黑暗之中。 亞馬孫帶來了兩本書。 一本是那種被稱作「歷史讀本」的書。它與歷史的關係就好比舊約到新約的聖經故事和歷史的關係一樣。卡紐特大帝在岸邊指責他的朝臣(11),阿爾弗雷德大帝烤焦蛋糕,羅利爵士(12)為伊麗莎白女王鋪斗篷,納爾遜在「勝利號」的船艙里向哈代告別(13),每個史實都是一段話,每段都是一句話,字印得很大,美觀而清楚。每個故事都配有一幅全頁插圖。 亞馬孫對這本幼稚的文學作品如此珍愛,令人奇怪又覺得感動。他翻到前面的空白頁,看看她有沒有寫名字。結果上面寫著: 艾拉·達洛 三年級 新橋高中 新橋 格洛斯特郡 英格蘭 歐洲 世界 宇宙 這些文字周圍環繞著精美的彩色轉印圖案。 孩子們都會這麼做嗎?他想。像亞馬孫那樣寫上名字,寫各種名字,然後在課堂上玩轉印貼紙打發時間?他當然也這麼做過。看到這些明亮質樸的彩色方塊,遺忘已久的童年時光重現在眼前。他早已忘記轉印貼紙帶來的興奮心情。當你剝去貼膜,圖案完美地展現在眼前時,那一刻你會覺得特別滿足。這樣的滿足感成年人很難獲得。打高爾夫時揮出漂亮的一桿,或許和這種感覺最為接近。或者,在釣魚時收緊線知道魚上鉤的那一刻也是如此。 他很開心讀到這本小書,趁著閒暇的工夫把書瀏覽了一遍。他鄭重其事地將裡面的每一個幼稚的故事讀完。畢竟,這些都是每個成年人記憶中的歷史。桶稅和磅稅(14)、造船費(15)、勞德的禮拜儀式(16),黑麥房陰謀(17),三年法案(18),以及長期以來的分裂與混亂、談判與背叛,這些都漸漸被淡忘時,書里的故事是他們僅剩的一點記憶了。 當他讀到理查三世的故事,標題寫著塔中王子,看來小艾拉把王子當成獅心王可憐的替代品。因為她用鉛筆將整篇故事中的每個小小的O塗滿陰影。在書里的附圖中,畫著兩個正在一起玩耍的金髮男孩,陽光透過裝有鐵條的窗戶照射進來,他們臉上各自被畫了一副與時代不相符的眼鏡。圖畫旁邊的空白處有人在上面玩過畫圈打叉遊戲(19)。對小艾拉來說,王子的死實在是一大損失。 然而這的確是個引人入勝的小故事。恐怖程度足以抓住孩子們的心。無辜的孩子和邪惡的叔叔。內容簡單的經典故事,包含著古典成分,還具有道德啟發性。這是一個完美的警世故事。 但是,邪惡的國王也沒有得到好下場。英格蘭人民對他的冷酷殘忍感到震驚,並決定不再擁戴他為國王。他們召喚理查在法國的遠房表親亨利·都鐸來取代理查加冕,成為他們的國王。理查在隨後的戰役中壯烈犧牲,但他的惡名在整個英格蘭流傳開來,許多人棄他而去,紛紛倒戈。 嗯,乾淨利落,語言不虛飾浮誇,敘述方式極其簡潔。 他開始看第二本書。 第二本就是正經八百的學校教科書了。兩千年來的英格蘭史實被分門別類編排得井然有序,簡潔明了,以供讀者查閱。分類方法和以往的一樣,按朝代來劃分。這也難怪,每個人都會被劃歸到一個王朝,這樣讀者有時會忘記這個人在其他朝代或其他國王的統治下也生活過。每個人都被自動框死在那裡。佩皮斯(20):查理二世。莎士比亞:伊麗莎白女王。馬爾巴羅(21):安妮女王。我們從來都沒想過,某個見過伊麗莎白女王的人可能也見過喬治一世。一個人在小時候就形成了這樣的朝代觀念。 不過,如果你是一名摔壞脊柱、走路一瘸一拐的警察,想從早已作古的王室那裡了解一些情況,而又不想讓自己發瘋,那麼這本書的確把事情變得簡單很多。 他吃驚地發現,理查三世的王朝非常短暫。這位使自己成為英格蘭兩千年的歷史中最赫赫有名的統治者之一,卻只當了兩年國王,這的確也可以證明他卓爾不群的性格。即便人們對理查不待見,但他無疑影響了他們。 這本歷史書也認為他很有個性。 理查能力很強,但寡廉鮮恥,不擇手段。他大膽地宣稱自己應當繼承王位,理由很荒謬,因為他哥哥和伊麗莎白·伍德維爾的婚姻是無效的,所以子嗣就是私生子。他被一些懼怕少數派的人所接受,後來勢力範圍逐漸向南方蔓延,並在那裡全方位得到認可。然而,就在理查三世的王朝得到鞏固發展時,兩個住在倫敦塔中的小王子失蹤了,據說已被謀殺。接著,國內掀起一股反叛熱潮,理查採取暴力方式進行鎮壓。為了挽回一些損失的民心,他召開議會,通過了一些有益的法令規則,取消了德稅、維護稅和僱傭稅。 但第二次反叛接踵而來。這次是法國軍隊,在蘭開斯特家族分支的首領亨利·都鐸的帶領下發起進攻。他與理查在萊斯特郡附近的博斯沃思短兵相見,在那兒斯坦利家族(22)倒戈,給亨利創造了機會。理查英勇地戰死沙場,留下不亞於約翰王(23)的萬世惡名。 德稅、維護稅和僱傭稅究竟是什麼? 為什麼英國人願意讓法國軍隊來決定誰來繼承王位呢? 不過,當然,在玫瑰戰爭時期,法國尚且屬於英格蘭的半獨立部分,對英格蘭人來說,愛爾蘭比法國更像外國。一個十五世紀的英格蘭人去趟法國那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只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才會去愛爾蘭。 格蘭特躺在床上,心裡開始琢磨起英格蘭來。發生玫瑰戰爭的英格蘭。綠油油的自由之地英格蘭,從坎伯蘭郡到康沃爾郡見不到一根大煙囪。尚未被注意、有著一大片野獸遍布的森林、飛禽密集的沼澤的英格蘭。綿延不絕的鄉村每隔幾英里就分布著相似的小聚落的英格蘭,那裡有著城堡、莊園、教堂和村舍。聚落四周農作物環繞,再往外是一片片碧綠的原野。這未被開墾的綠。車轍深深的小路將一個又一個聚落連在一起,冬天四處泥濘一片,夏天則揚起白塵,隨著季節的更替,野玫瑰和紅山楂裝點著那裡的風景。 在這片遼闊的綠色大地上,玫瑰戰爭持續了三十年。不過,與其說這是一場戰爭,不如說是家族間的世仇。一場羅密歐與朱麗葉般的家族宿仇,和普通的英格蘭人沒有關係。沒人會去你家門口問你支持蘭開斯特還是約克,一旦你支持的那方失敗了,就把你抓到集中營去。這是一場規模很小的密集戰爭,幾乎就是一場私人派對。他們在你的牧場打仗,把你家廚房當裹傷站使,然後又轉移陣地,跑到別的地方繼續打下去。幾個星期後,你會聽到戰爭的結果,可能你太太支持蘭開斯特,而你卻支持約克,你們為此而發生一場家庭口角。這就像那些足球隊雙方各自的球迷一樣,沒人逼你去支持蘭開斯特或者約克,和阿森納(24)與切爾西(25)的球迷沒有區別。 格蘭特仍然想著綠油油的英格蘭,想著想著就進入了夢鄉。 他對兩個小王子和他們的命運一點頭緒都沒有。 ———————————————————— (1) 變形蟲又音譯為阿米巴,是一種單細胞生物,屬原生動物,主要生活在清水池塘,或水流緩慢藻類較多的淺水中。——譯者注 (2) 盧克雷齊婭·波吉亞(Lucrezia Borgia,1480—1519),羅馬教皇亞歷山大六世私生女,瓦倫蒂諾大公爵的妹妹。盧克雷齊婭以美貌著稱,對義大利的文化藝術事業很有熱情。但是,在歐洲歷史上,比她的美貌和才華更令人側目的是她和兄長愷撒的不倫之戀。盧克雷齊婭·波吉亞這個名字已然成為污點。它屬於某一類墮落行為令人難以啟齒的女性。——譯者注 (3) 這裡指的是羅伯特·達德利,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大臣。他相繼受封嘉德勳章、男爵,最終成為萊斯特伯爵(1564年)。伊麗莎白與達德利青梅竹馬,但因為達德利早已結婚,所以兩人未能成婚。伊麗莎白女王與達德利長年保持著通信關係,女王喜歡在信中稱呼他為「甜蜜的羅賓」。——譯者注 (4) 艾米·羅布薩特是羅伯特·達德利的妻子,羅伯特對伊麗莎白女王隱瞞了結婚的事實,直到艾米·羅布薩特從樓梯上跌下來,摔斷脖子而身亡,這層關係才被公開。但也有流言說是羅伯特將她殺死的。——譯者注 (5) 克倫威爾(1599—1658),英國革命家、政治家、軍事家、宗教領袖。在17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中,是獨立派的首領。克倫威爾生於亨廷登,曾就讀劍橋大學的雪梨蘇塞克斯學院,信奉清教思想。在1642—1648年兩次內戰中,先後統率「鐵騎軍」和新模範軍,戰勝了王黨的軍隊。1645年6月在納西比戰役中取得對王黨的決定性勝利。1649年,在城市平民和自耕農壓力下,處死國王查理一世,宣布成立共和國。1653年,建立軍事獨裁統治,自任「護國主」。1657年6月26日,克倫威爾登上了國王的寶座。翌年病逝。——譯者注 (6) 這裡指的是影片《理查三世》,這是一部根據莎士比亞戲劇改編,由出演過《蝴蝶夢》《呼嘯山莊》並導演過《哈姆雷特》的英國明星勞倫斯·奧利弗(Laurence Olivier)導演的黑白電影。——譯者注 (7) 相傳理查三世與亨利在決一死戰時,由於鐵匠的疏忽,他的戰馬因一隻馬掌掉落而跌倒在地,理查也被掀翻在地上。他在空中揮舞寶劍,大喊道:「一匹戰馬!一匹戰馬!我願以我的王國來換取一匹戰馬!」該傳說被現代史學界否定,考古學家對骸骨研究發現,理查三世死前最後一刻仍在戰鬥。——譯者注 (8) 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在法國又名安茹王朝(House of Anjou)。王室家族是一個源於法國安茹的貴族,從12世紀起統治英格蘭,首任英格蘭國王是亨利二世。金雀花王朝的正式君王有八位,統治著1154—1399年的英格蘭。1399年理查二世逝世後的英格蘭由該朝的兩分支系——蘭開斯特王朝和約克王朝先後統治,而這兩家族因為王位爭奪而爆發了15世紀後半葉的玫瑰戰爭。——譯者注 (9) 玫瑰戰爭(又稱薔薇戰爭;英語:Wars of the Roses;1455年—1485年)是英王愛德華三世(1327—1377年在位)的兩支後裔:蘭開斯特家族和約克家族的支持者為了爭奪英格蘭王位而發生斷續的內戰。——譯者注 (10) 獅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是英格蘭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位國王,他在位期為1189年至1199年。他也是諾曼底公爵(稱理查一世)。——譯者注 (11) 卡紐特大帝是統治英格蘭、丹麥、挪威及部分瑞典的一名維京國王。此處源自一個典故:當北海帝國諸事抵定、富足強盛之後,宮廷中的逢迎拍馬之風也逐漸滋生,卡紐特對此十分不滿。當眾人再次獻媚,說天地萬物都服從於大帝,在大帝面前,就連海洋都要心生畏懼時,他終於發作了。卡紐特領著大臣們來到海邊,當眾命令海水不得淹沒他的靴子。海水當然不會服從這項命令,拍馬屁的大臣們無不灰頭土臉。——譯者注 (12) 據說羅利第一次吸引女王的注意,是把自己華麗的斗篷丟在泥潭裡,以便讓女王高貴的腳順利通過(此事記錄於托馬斯·富勒(Thomas Fuller)17世紀名作《英國名人》里)。——譯者注 (13) 霍雷肖·納爾遜(1758年9月29日—1805年10月21日),英國18世紀末及19世紀初的著名海軍將領及軍事家。納爾遜與旗艦艦長托馬斯·哈代在陷於惡鬥的後甲板區巡視時,納爾遜被旁邊法艦可畏號(Redoubtable)發射的一枚火槍子彈擊中,後傷口惡化。他隨後數度要求召見正在甲板代為指揮戰事的哈代,要哈代為他慰問艾瑪、他的女兒和他的朋友。——譯者注 (14) 舊時英國對進出口的每桶酒及每磅羊毛等徵收的稅。——譯者注 (15) 戰時的附加稅,1640年廢除。——譯者注 (16) 查理一世(1600—1649)上台後任命勞德擔任大主教。勞德上台後,規定教士穿上華麗的祭服舉行儀式,壓制清教徒講道,解散他們的組織並禁止他們活動。大批不堪壓迫的清教徒越洋過海,去美洲尋求理想的天國,當時共有6500多名清教徒逃往國外。——譯者注 (17) 1683年輝格黨(在當時是一個民主黨。托利黨是共和黨)被指控參與密謀推翻國王。——譯者注 (18) 17世紀末,英國議會在頒布《權利法案》後,為防止國王排斥議會而獨斷專行,保證議會能定期召開一次議會,又在1694年通過了《三年法案》。法案規定,每三年必須召開一次議會,每屆議會任期不得超過三年,故稱《三年法案》。——譯者注 (19) 二人輪流在九個小方格內畫圈或打叉,以先連成一行者為勝。——譯者注 (20) 佩皮斯是17世紀英國作家和政治家,著名的《佩皮斯日記》的主人,其日記包括有對倫敦大火和大瘟疫等的詳細描述,成為17世紀最豐富的生活文獻。曾任英國皇家海軍部長,是英國現代海軍的締造者,他治下的皇家海軍艦隊為日後英帝國統治海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曾任英國皇家學會會長,以會長的名義批准了牛頓巨著《自然哲學之數學原理》的初版印刷。——譯者注 (21) 即約翰·丘吉爾(1650—1722)軍事家、政治家。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大展神威,成為近代歐洲最出色的將領之一。英國的偉大首相溫斯頓·丘吉爾是他的直系後裔。——譯者注 (22) 1485年8月22日,理查三世與亨利·都鐸雙方在英格蘭中部的博斯沃思決戰,在戰鬥緊要關頭,理查三世的大將斯坦利勳爵和諾森伯蘭伯爵按兵不動,斯坦利勳爵的弟弟威廉·斯坦利爵士則率3000人公開倒戈,約克軍遂告瓦解,理查三世頭戴王冠與敵軍展開最後的死戰,直至戰死。——譯者注 (23) 約翰王(King John,1167—1216)是英格蘭國王(1167—1216),生於牛津,外號「無地王約翰」(John Lackland)。英國歷史上最不得人心的國王之一。——譯者注 (24) 阿森納足球俱樂部(Arsenal Football Club),簡稱阿森納,是一個英格蘭頂級足球俱樂部,俱樂部基地位於倫敦荷洛威(Holloway)。是世界上最具規模的俱樂部之一,十三次取得頂級聯賽冠軍,十次贏得足總杯,是英格蘭頂級足球聯賽停留得最久的俱樂部。——譯者注 (25) 切爾西足球俱樂部(Chelsea Football Club),簡稱切爾西,綽號藍軍、藍獅。參加英格蘭足球超級聯賽,與尤文圖斯、拜仁慕尼黑、阿賈克斯並列為歐洲大滿貫球隊。俱樂部成立於1905年3月14日,主場位於倫敦哈默史密斯·富勒姆區鄰近泰晤士河的斯坦福橋球場。——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