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安本紀 · 聖安本紀卷之四

顧炎武 《聖安本紀》
弘光元年(乙酉)春正月乙酉朔。 初八日(壬辰),夜流星入紫宮。 是日立春。 發明 按中官為太極宮,旁三星主三宮;未大星為正妃,餘三星為後宮之屬,環以匡衛十二星為藩臣:皆曰紫宮。其餘星各有舍,進退疾徐,咸守其度;反則為災。正者歲首,立春四時之始;而流星突犯其宮,是君臣皆失其位也。使爾時為君若臣者,遇災而慎痛自修省,庶可挽回萬一;顧泄泄然惟酒色是奉、貨賄是崇、私怨是圖,坐視國事,於是瓦解也。悲夫! 初九日(癸巳),大雷震電。 發明 魯隱公九年正月,大雷震電,「春秋」志之,謂『雷未可出,電未可見;而大雷震電,此陰陽失度,人為感之也。康侯氏遂指公子翬之讒、鍾巫之變以為驗』。今馬士英援引奸黨分據要途,賄賂公行,廉恥道喪;人事舛戾,而天氣應之。故立春之日,突有流星入紫宮之異;次日,復有大雷震電之災。不半載而留都失守、奸王傾敗,國家之禍一至此極,孰謂天道無征哉! 特起欽定「逆案」閒住郭如闇為給事中、周昌晉為御史。 特起欽定「逆案」閒住虞大復為浙江台州兵備副使。 命三法司嚴鞫妖僧大悲。 『北鎮撫司掌刑指揮僉事許世蕃為捉獲妖僧等事:該錦衣衛掌衛事都督同知馮可宗具奏前事內開:總督京營戎政忻城伯趙之龍奏前事云云。奉旨:「大悲妖言無已,被擒之日即有匿名文帖與相照應,豈是瘋顛野僧!這審供未盡姦情,著拿送鎮撫司嚴刑密審具奏。欽此」。隨將大悲、月光提到隔別研審。據大悲口供:年三十五歲,系徽州府休寧縣商山永樂村人,父名朱世傑,存日會看地理;母吳氏,生出即故。悲至三歲,父亦身故。十五歲,到蘇州楓橋永明庵,投拜僧環寧為師。又說:崇禎十二年,先帝封悲為齊王。十五年六月,到鎮江銀山寺甘露亭與桂王相會。胡都院留悲在衙不住,又回蘇州,在齊門北禪寺住。十七年二月,又至瓜洲。四月初八日過江,又在甘露寺住。三月十一日,見潞王住在館驛亭,悲不曾見面;跟隨王船由丹陽至無錫,一路上見潞王好施捨、齋僧。至海會庵,有承奉李公先來與悲叩頭,悲直受。後來潞王來拜,悲自思潞王是悲長輩,當尊他一步;悲下位迎接,潞王見悲下來,隨說悲無道學,轉身回去,面見潞王手指甲甚長。後來潞王卻又與悲披紅,認為一家,承奉李公陪坐。五月初八日,在放生池相別,又回蘇州。李承奉又見悲面,請悲上船,托悲上南京探聽消息報潞王;悲不肯來,李公說這野毛僧屢請他上船,作怪不來。悲聞之,即上慈谿天童寺削髮修行;六月,被本地道、府、縣官不容,逐去。七月,又回杭州;有潞王差兵迎接,未去。八月,至常熟北門外住。十月初三日,到南京報恩寺住;十五日,被本寺僧官逐去。十一月二十日,潛往琉璃窯芙蓉庵。十二月十一日,到清江灣;有空船一隻,悲自寫「活佛潞王欽差皇帝封皮」為號,貼在船上。十二日晚,遇今在官僧月光在張道人家同吃齋,住了一夜;十三日,被蔡都督拿住。當日,同眾都護十二、三人親驗過。大悲自造履歷一本、黃紙冤單一張,內開十五款;悲在琉璃窯內寫明。若問詳細,盡在一本簿上;俱是實情。又據月光口供:年四十一歲,系湖廣咸寧縣人。自幼出家,來到南京住了五年,在石城門外團瓢內居住,各處募化齋僧。本月十二日,在挑水張道人家吃飯;偶見今在官僧大悲寒苦,隨令同齋,委實不知他是甚麼人。臣等聞之,不覺發指。隨移戎政衙門,關取大悲履歷、冤單;隨據戎政衙門密送大悲自造簿九件到司。臣等開看,自稱聖僧大悲和尚,則為天下第一;至三十歲即成活佛。又言封為齊王等語,又有欺佛泄露天機十五款大罪等語:其為妖僧無疑。但前供內與潞藩拜見,有李承奉叫悲上京探聽消息;又奉有「嚴刑密審具奏」之旨,事關重大,臣等敢不細加嚴審。又將大悲、月光提出夾審,即問大悲:「拿你之日,有匿名文帖,是誰寫的」?悲云:「此帖我實不知」。臣又行敲審,彼說:「潞王施恩於百姓,人人服他;又齋僧好道。該與他做正位,封為潞王。故悲於六月間有戶部申名紹芳蘇州人,議保潞王」等語。臣問悲「議保者何人」?悲云:「止將我知道的說出,其餘不知是何名姓」。臣再三拶審,又云:「昨十一月二十日,聞有錢諱謙益亦系蘇州人,在聖廟內議保潞王等情」。臣又問「同議者何人」?悲云:「止知申、錢兩家名字,余不知是誰」。又問「議保如何行事」?悲云:「總之,在京各官與潞府相好者少,都是馬閣部的人;權柄在他手裡,眾人都怕他,不敢行」。臣又問「與潞府相好各官是誰」?悲云:「止聞說有人,不知姓名,難以指實,不敢妄招」。臣再四刑審,全然不言,再無別情吐出。臣隨將月光夾審,光說「與大悲同齋一宿,實不知情;就夾死也是冤枉」。臣即令與大悲對質;悲亦云:「月光實不知情」。據此,該臣看得妖僧大悲自幼投師,屢被斥逐,其品行劣甚矣。後值潞王好佛,渴欲求見,便自矯枉;迨受李承奉之叩首、蒙潞王之披紅,愈起妄想,稱佛稱王。擅用標封、敢造簿帖,似非瘋顛所能為者。據其供稱實是招搖,或為目前之報答、或為日後之居功,俱未可知;然而潞王未必知也。妖言惑眾,律應大辟,悲固不能辭矣。至其所供兩臣,事關重大、語涉風聞,未有確據;臣等何敢輕擬。伏乞敕下該司,速行議罪正法、以明妖說、以杜亂萌。至月光雖不知情,但同宿不首,難免池殃。抑臣更有請者,臣等身受國恩,頗知忠義;一片赤衷,弗能默然。乾坤何時也?輦轂何地也?忍容此妖僧起釁!況民愚軍悍,易於煽惑;尤望皇上嚴飭緝訪之令,密為慎重之舉。倘妖僧所聞不虛,關乎國運,豈渺小哉!臣等誓不與共戴天矣』!奉旨:『這妖僧大悲言語閃爍,著法司會同府部科道官審明奏奪』。 禮部尚書錢謙益、戶部右侍郎申紹芳各疏辨妖僧大悲、月光等事,俱有俞旨。 十六日(庚子),府部等官俱集中府會審大悲。 提到不跪,四人扼之使跪;口供同前。一夾三十扛,惟口念觀音、韋馱數聲。審畢,隨收監。後法司擬大悲照妖言律,決不待時;月光杖責釋放:依擬。末幾,三月晦日,大悲伏誅。按是時阮大鋮輩日夜為羅織之謀,大悲事起,正中其機。招內所供議保潞王及或為目前之報答、或為日後之居功,又雲倘妖僧所聞不虛,關乎國運及不共戴天等語,其包藏禍心豈可窺測哉!況爾時大鋮、沾、維垣、弘勛等朋比密謀,捏造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七十二菩薩之名,遍粘街衢,以聳動朝端;招內所指被擒之日即有匿名文帖與相照應,蓋指此也。幸會審日絕無攀招,其謀始沮。十八羅漢,則指史可法、高弘圖、姜曰廣、吳甡、鄭三俊、張慎言、徐石麒、黃道周、解學龍、呂大器、練國事、路振飛、袁繼咸、易應昌、徐汧、金光辰、郭維經、侯峒曾等,五十三參則指許譽卿、詹兆恆、姚思孝、華允誠、葉廷秀、章正宸、王重、熊維典、陳子龍、熊汝霖、游有倫、成勇、黃澍等,七十二菩薩則指王志道、劉同升、趙士春、姜采、金聲、沈正宗、張采、熊開元、張有譽、馬嘉植、沈宸荃、喬可聘、郭貞一、劉宗周、吳佳允、黃端伯、祁彪佳、張國維、何綱、錢旃、王孫蕃等:凡海內人望,搜羅無遺。又文震亨時官中書,張孫振已具疏特糾,直欲以震亨為汪文言矣。翻寫竟,請正馬士英;士英謫官時與震亨曾以詩文往來,遂力止之,震亨即休致歸里。士英意亦不欲為已甚,乃止;就大悲定讞焉。 附錄 史可法疏:『陳潛夫報:「清豫王自孟縣渡河,約五、六千騎;步卒尚在懷慶,欲往潼關:皆李際遇接引」。據此,則李際遇之附清有確然可見者矣。況攻邳之師未返,清豈一刻忘江南哉!請命高傑提兵二萬,與張縉彥直抵關洛、據虎牢;劉良佐駐防邳、宿。御史張藎往調黔兵五千,乞催令早到』。又奏:「清已入洛陽,河南撫按俱避於潁、壽二州』。時當鐙夕,上躬自張鐙;太監韓贊周曰:『天下事正難措手,臥薪嘗膽猶恐不勝,乃躬此瑣屑事乎』?上曰:『天下事有老馬在,汝不必多言』。 恤贈李逢申為太僕寺少卿。 按逢申拷掠追銀,賊用一繩系逢申與長洲申繼芳。逢申日:『向者夢君祖文定公謂予:「汝見我,大事定矣」!故改名逢申。誰知驗於今日也』!未幾,同死。 發明 京師失守,其抗節授命者自當優以全恤、其負國辱身者自當加以重刑、其已屈膝投誠而不免拷掠死者當以從賊論,俱無容贅矣。乃有忠逆未判而逃避於拷掠者,宜何以處之?曰:忠逆未判,則褒忠之典、偽命之誅兩無可施,宜另為一局。今逢申巳拷掠追銀矣,且位不過部郎,而特崇以僕少何耶?書恤而不書原官,明不當恤也。然果有懷忠而混人者奈何?必也肆口罵賊、心事昭然如顏常山、段司農之儔,始可援殉節之典旌之爾。 起補楊兆升為給事,袁弘勛、馮志京、張茂梧為御史。 升鍾斗為太常寺少卿、葉廷秀為光祿寺少卿,各添注。 邢部尚書解學龍奏請從賊六案以登極停刑。 發明 重獄必三奏者,慎失入也;恩典必停刑者,需大慶也。今從賊之人,何疑可矜、何恩可推?而援登極例以請乎!利令智昏,一至於此,學龍之末路悖矣!凡此,皆直言其事而惡自見者也。 附錄 史可法疏:『北使既還,和議已無成矣。向以全力御賊而不足,今復分以御清兵矣。唐、宋門戶之禍與國終始,以意氣相激,化成恩仇。有識之士方以為危身之場,而無識之人轉以為快意之計。孰有甚於狀我君父,覆我邦家者?不此之仇而修睚毗之報,真不知類矣!此臣所望於廟堂也。先帝之待諸鎮何等厚恩、皇上之封諸鎮何等隆遇,諸鎮之不能救難,何等罪過!釋此不問而日尋干戈,其心忍乎?和不成惟有戰,戰非諸將之事而誰事也?閫外視廟堂、廟堂視皇上,尤望深思痛憤,無然泄沓!古人有言:「致治本乎人情」;今之人情,亦大可見矣』! 予原任御史加銜太僕寺少卿陸獻明蔭一子入監。 馬士英請追錄其巡按貴州之功也。 援剿總兵許定國誘興平伯高傑殺之,以其眾叛降於清;張縉彥走免。 四鎮之開藩也,許定國上疏言:『黃得功、劉澤清、劉良佐皆起行伍,列土是矣。高傑乃賊也,何故亦蒙列土之榮』?隨有人露之於傑。而定國正隸標下,國佯投誠於傑,謂『此疏系人捏名巧施捏陷,令主將殺國耳。國死,不知情也』。因齧臂為誓,傑意始解。高傑北征至歸德,貽定國千金、幣百匹。定國請宴,傑辭之,強之再四;傑從五百鐵騎自衛。定國置酒甚豐,鐵騎皆沉醉,不能持兵刃。定國預於屋外環置以芻,四鼓先入殺傑,攜其首以去;縱火盡焚諸鐵騎,而率眾降於清。總督張縉彥、監軍李升走免。一說高傑初與李自成同夥作賊,號翻山鷂,自成妻邢氏嬖之,屬傑護內營;因私邢氏竊之而逃,遂以所部降於洪承疇。自成恨傑,必欲殺之,傑亦陰為備御;積功至偏裨。孫傳庭督師,表傑為中軍副總兵。未幾,孫中伏而潰,傑以宿隙避走山西,歸於巡撫蔡懋德。自成渡河追傑,傑擁兵北掠山東,遂至徐、邳;馬士英招之,置徐州。屬南部擁戴福王,士英挾傑等以兵臨江,脅制朝臣;傑遂據揚州。俄封為興平伯,連攻揚州;史可法詣其營諭之,因上書命傑屯瓜洲。方傑作賊時,曾劫許定國,殺其一家;惟定國走免。後定國同為列將,秘而不言,陽與傑交好,願以睢州讓之;傑不疑。至是,設宴宴傑,伏甲於室;夜半伏甲起,殺傑剖心,以祭其先人。 發明 宋酈瓊為呂祉所構,勢不容不殺祉,殺祉勢不容不降元;然終難逃叛逆之罪。今定國與傑同拜爵於朝,縱有私怨,非有騎虎之勢也;顧假託宴會戕害主帥,叛逆之惡,較之於瓊殆有甚焉!故書官、書「誘」、書「叛」以著其罪。縉彥昔遇逆闖則降、今遇叛將則逃,可賤甚矣!削其官以貶之。 命吏部右侍郎蔡奕琛以原官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工科給事中李清為祖欽定「逆案」閒住李思誠辨冤。 思誠由翰林例轉福建副使,與呂純如比而媚稅監高寀者;逆賢用事,仍復原官,歷升禮部尚書。頌美疏內,有「純忠體國,大業匡時」等語。河南右布政邱志元輦三千金饋崔呈秀,謀升京卿,為邏卒所緝;思誠寓與崔呈秀比鄰,乃卸罪于思誠,得旨革職為民。至是,李清辨誤入「逆案」;命下部議。逾月,李喬再疏辨冤;命復原官。 發明 李清欲辨三千金之誣則可,欲辨入「逆案」則不可。「純忠體國、大業匡時,此何等語!尚以為不當入耶?孟子曰:『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嗚呼!自此義不明,於是愚者違禮以為孝、諂者獻佞以為忠;彌縫愈巧,違理愈甚,而斯民之直道不行矣! 起升鄒之麟為應天府丞;升馬思理為左通政,添注。 升張時暢為尚寶寺丞,起補唐世濟左都御史管右都御史。 予已故登萊巡撫陳應元蔭一子入監。 應元由布政升巡撫,以布政事被糾去位;僑寓南京,與馬士英相善。故特予蔭典。 贈已故參政楊師孔為禮部右侍郎。 師孔與已故參政陳堯言,皆曾侍福恭王者;師孔系馬士英姻戚,故邀贈典。堯言以無援,部寢其奏。 升葛寅亮為大理寺卿、劉應賓太常寺卿、李清大理寺卿,添注。 予已故大學士丁紹軾蔭一子入監。 紹軾於逆賢時,與黃立極、馮詮同日爰立;未幾,卒於官。 特授欽定「逆案」問徒徐復陽御史。 予安遠侯柳祚昌蔭一子入監。 解學龍罷。 御史張孫振疏:『從賊一案,明諭法宜從重;大司寇操此三尺,推諉半年,人人出脫。北來諸人乃賊去之而來,非棄賊而來,學龍恣意舞文;乞敕公鞫』。朱國弼亦參學龍賣法不公。有旨:『著解任回籍』。 發明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從賊一案,學龍誠何以自解!孫振、國弼,其人雖邪,而其言則正;所謂不以其人廢言也。故於學龍去位,削其官以貶之。 雪原任蘇州府推官周之夔罪。 之夔在任日,以爭軍儲事,與太倉張溥、張采相迕;二張從一州起見、之夔從一府起見。眾為調停,已息爭矣。既而之夔又揭二張及知州劉士斗於總漕、總督,下其揭於府。於是眾論大嘩,謂已就調停而復暗揭之,陰險孰甚!之夔、士斗皆不安其位,同時罷去。阮大鋮方與修怨復社諸人,之夔以舊憾願效前驅,姑雪其罪而起授給事中。 附錄 寧南侯左良玉疏請留撫臣何騰蛟;有旨:『五省總督之設,不惟恢復荊、襄,且以接應巴蜀。騰蛟侯高斗樞到日,方行移鎮』。 上傳天財庫,召內豎五十三人進宮演戲飲酒。上醉後,淫死童女二人,抬出北安門。嗣後屢有之,人亦不復抬出。 殿宇鼎新。 推恩,大學士馬士英、王鐸、王應熊、史可法,尚書何應瑞、侍郎高倬、劉士楨、給事中利瓦伊樾、御史游有倫、周元泰、員外郎朱日爃、主事秦祖襄各賜銀幣有差;太監韓贊周、盧九德、劉文忠、屈尚忠、田成、喬尚、張執中、王肇基、高起潛、孫象元、車天祥、谷國珍、何志孔、趙興邦、李燦、蘇養性、諸進朝、孫珍、李國輔銀幣外,各蔭弟侄錦衣衛指揮。 附錄 諭刑部:『朱一馮身為大臣,多藏厚貲,致累追比,大喪縉紳之體。其入官七萬外,田宅所值幾何?九千六百畝之外,有無餘產?著撫按察明』。 原任太平府推官胡爾愷疏辨南闈關節等事;有旨:『壬午南闈關節濫行,縉紳子弟幾於半榜;公議沸騰,何止周肖儒一人!胡爾愷已經薄處,姑不深究』。 史可法上疏求退;言『衛允文「一事權」之揭,謂臣如贅疣,欲召臣還朝。大臣討賊未效,妄冀入直辦事,雖至愚計不出此。遭君父之變、膺簡命之隆,千難萬苦,臣惟自甘』。上慰勉之。 尚寶寺丞耿章光疏為父如杞辨冤;下部察議。 督餉侍郎申紹芳疏:『兩淮運司解銀萬兩為鄭彩截留,乞敕禁止』。 命御史凌駉巡按河南,給吏、兵二部空札以待矢義南歸者。 馬士英奏請加楊御蕃左都督及馬進忠、王允成並加太子太保。 太監高起潛奏:『請佃丹陽練湖,歲可得五萬金。又請於浦口建墩台』。 太監孫象元奏:『兩浙巡鹽李挺欠銀二十六萬兩,不許報竣』。 戶部尚書張有譽奏:『舊制錢糧俱經解部,然後派發;乞注為令』。又奏:『酌定白糧每石折價一兩三錢』。 劉孔昭疏辨:『並未嘗到王孫蕃榻前商量定策,孫蕃前奏欺罔,大為無恥。劉憲章逋逃,自應與余日新同議』。 忻城伯趙之龍疏言章服逾制。有旨:『武臣自公侯伯以下,非賜肩輿並遵制騎馬,坐蟒、鬥牛非奉使,麒麟、白澤非勳爵,俱不許僭用』。 給都督林翹誥命。翹江南人,善星術;馬士英謫居日,卜其必大用。至是,薦授中書;半年,躐躋一品蟒玉趨事。 主事李爾育奉旨宣諭劉洪起、李際遇,遇張縉彥於睢陽,不見二人;遂歸。 御史黃耳鼎疏薦原任巡按李喬等。 授貢生韓詩職方司主事。 劉澤清塘報:『清攻邳州,署印推官沈冷之固守十四日,乃退』。 河南副總兵郭從寬擒長葛縣偽官來獻。 劉洪起塘報:『擊賊於襄城,俘斬五百餘人』。 史可法奏薦贊畫劉湘客,又奏擇將守邳。 鄭彩請全撥蘇州關稅作軍餉;有旨許其半。 上林苑監丞賀儒修疏論管紹寧貪耄陰奸;有旨:『不必苛求』。 御史劉光斗疏論管紹寧鑑別大臣;有旨:『衰庸頹鈍者自行引退』。 戎政張國維、少詹吳偉業給假還籍。 詔諭太監田成,責由嘉與、杭州二府遴選淑女。自田成入浙,民間嫁娶幾盡,久未有人;故有是諭。 迎神祖御容入官。 修奉先殿及午門左右掖門。 二十日(甲辰),內豎進宮演戲。 周府遂平王治鯤請住河南招集義勇;不許。 制丹陽陸路視良鄉例給郵符。 禁四六駢麗文。 禁宗室入京。 補丁允元吏科、方士亮刑科,升余揚稽勛司員外郎、戴英工部、錢增刑科、吳希哲工科。升松江知府陳亨為蘇松督糧道副使,升郎中趙明鐸雲南提學、黎永慶貴州提學。升文士昂雲南右布政,王慶錫、邢大忠、甘維燊浙江廣東雲南各按察使。 真人張應京入朝。 御史黃耳鼎巡視上、下江。 諡桂王曰「端」。 升龐承寵湖廣右布政、唐良懿徽寧兵備道副使、田有年貴州驛傅道副使。 二月甲寅朔,加阮大鋮兵部尚書,協理部事。 改陳監吏部右侍郎。 起升王志道吏部右侍郎、李長春太僕寺少卿、錢繼登光祿寺少卿、周瑞豹尚寶寺少卿,各添注。 贈已故侍郎張守道、工部尚書馮任、右都御史,南京太僕寺卿邱禾嘉右副都御史,各蔭一子入監。 按守道於逆賢時官工部侍郎、任由監司升巡撫,未幾報罷。禾嘉以恢復濼水功,由司務超升巡撫;逾年為鎮臣所訐,遷南太僕以去。禾嘉與士英同鄉,守道與任則皆□□之功也。 升王驥為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 予已故大學士朱國祚蔭一子入監。 贈原任南京祭酒許士柔正詹事,蔭一子入監。 升監軍給事中衛允文為兵部右侍郎,總督高營兵餉。 高傑死,所部疑懼;允文與傑同鄉,朝議用以羈縻之。 調浙江巡按彭遇揚於淮南。 按遇揚癸未進士,避難南渡,首附馬士英,怪誕蜂起,授職方司主事、改御史。身任募兵十萬,或問餉安出?曰:『搜括可辦也』!才抵任,即移家入浙;縱奴強掠市錢,民為罷市。巡按張秉貞以聞,士英以遇揚有邊才,改調淮陽巡按何綸於浙江。 起升葉紹容太僕寺卿。 升吳本泰為尚寶司丞,添注。 禮部署部事左侍郎管紹寧上皇太子及二王諡。 按去夏劉澤清奏:「有典史顧元齡自北都慱言,皇太子薨於亂軍,二王遇害於乙條巷』。朱國弼、趙之龍隨合疏請上皇太子、二王諡。管紹寧復疏言:「東宮確然遇害,請於明年二月為東宮制服』。今春李清疏請修先帝「實錄」,改易廟號,並催上定東官、二王諡。至是,紹寧上皇太子諡曰「獻愍」、永王諡曰「悼」、定王諡「哀」。 原任山西巡撫蔡懋德男方熹上疏請恤;不許。 按方熹為父請恤,有旨:『懋德縱賊渡河,一死何贖!不准恤』。 發明 君子平其政則人心平,人心平則天下平。懋德身膺節鉞,不能滅賊,雖與賊俱碎,死不賞責;不准恤是已。顧戊寅薊門失機一案,吳阿衡身與鎮監捧觴,置羽書於高閣;陳祖苞不急堵御隘口,致郡邑之連陷;濟南之變,禍及德藩,宋學、朱實為居守:而或予之諡、或贈之官,胡獨於懋德蒙此嚴旨,則懋德家貧之所致也。嗚呼!賞罰無章,何以勸阻?舉動如此,真可長太息者矣! 雪劉榮嗣罪。 按榮嗣於崇禎六年任河道總督,時運道潰,於(?)門下士創換黃河之議,自宿遷起至徐州,別鑿新河;績用弗成,耗破金錢無算。八年,與中河郎中胡璉同逮。後榮嗣斃於獄,胡璉於十二月伏法。 發明 失守堤防、冒破錢糧,律令甚嚴;先帝方以榮嗣未正法為恨,乃敢言雪乎!若以事屬郎官,與總河者何預;假使河工告成,論功行賞,將以盡歸功於郎官而總河不與其賞耶!此事以觀,而士英之欺君蔑制、徇私撓法之罪著矣。 闖賊李自成四攻鄖陽,守將王光恩御卻之。 按先是光恩守鄖陽,逆闖分兵掠承德諸郡,遂圍鄖陽;光恩與撫治徐啟元、守道高斗樞御之,固守不下。其再攻也,光恩築砦於隘口;賊營於砦下,伐木積與砦平。光恩縱火焚木,賊不得近。賊用炮攻砦,砦遂裂;光恩以泥塗板護之,且守且築。夜縋壯士砍其營,賊營乃退。其三攻也,賊以大舟載火炮溯徊而上,旌旗相望二百餘里。光恩設水砦於漢江最深處,而以輕舟往來截殺;復以舟載硝黃、油葦,因風縱火,順流入賊營;賊舟遇火皆燃,俱棄舟奪路而走。光恩令別將循江鼓譟,賊盡排擠入江,江水為赤。至是,四攻矣。賊眾二十萬水陸並進,光恩遣別將御之於江渚,自率輕騎營於郭外,分布步卒伏榛莽間。賊至,路險不得馳突,而步卒出沒如神。簿暮收兵,縛獲於樹,舉火參差上下;光恩親帥死士,短兵直衝賊壘,而伏兵於四下喊聲震天,賊眾大潰。光恩乃循兵而回搗賊水營,光恩遏其前,遣別將乘其後;賊棄舟從北岸走,光恩盡得其精騎飛艦。賊自是,不敢復窺鄖矣。次年,光恩死於國難,以忠節終。 發明 光恩,賊也。既已委贄於朝,即戳力固守,奮志殺賊;逆闖雖狹數十萬之眾,不敢窺視。至今聞之,猶凜凜然有生氣。彼抱頭鼠竄之鄖撫也、沅撫也,俞生辱國之本兵也、督撫也,何其中無一大恩哉!使朝廷得若人數輩,令之建牙與專閫,曾何盜賊邊疆之足慮乎!是以君子痛恨於當國者之蔽賢也。 贈正法太監劉元斌、王裕民祭葬,各蔭弟侄錦衣衛指揮。 發明 元斌不戢軍士,縱賊殃民,先帝責其罪而誅之。裕民,則以元斌並及者也。此而得蒙恤典,是直以先帝為失刑,有懟其君父之心。此履霜之漸,弒父與君之萌,「春秋」之所謹也;故書之。 附錄 史可法請設提督,以李本身為之。有旨:『興平有子,朕忍以兵馬汛地遽授他人!仍著伊妻統轄,衛允文料理;何必又立提督』。高傑妻邢氏上疏請恤,允之;所部將士仍聽邢氏子高元爵統領。 去歲,黃得功與高傑爭揚州而哄;至是,欲向揚州紓忿。史可法奏,上諭:『大臣先國事而後私恨;得功若向揚州,致高營兵將棄汛東顧,設清乘隙渡河,罪將誰任?諸藩著各恪守臣節,不得任意』。 諭:『總兵牟文綬久駐江上,大肆騷擾,戶部所欠之餉,何不速發,坐視流毒?著即將鹽課抵補,催兵速行』。 諭部院:『捐助原聽民樂輸,抄沒乃朝廷偶行;豈刁民獻媚報仇之事!宗藩、勛戚、武臣須敬禮士大夫,與士大夫相安;不得聽奸人撥置,非法圖利』o 馬士英請免朱一馮籍沒,又奏唐允甲補授中書。 諭阮大鋮:『江上奸人出沒、亂民縱橫,以致商旅梗塞;不可不嚴備』。 劉澤清、黃得功、劉良佐合疏:『高傑從無寸功,驕橫淫殺;—天默除大患。史可法欲令其子承襲,又欲李本身為提督,是何肺腸?倘誤聽之,臣等實不能相安矣』。上諭史可法:『卿已歸揚,解諭黃得功等各歸汛地,何必與寡婦孤兒爭構。河上防禦,責成王永吉、衛允文料理』。 諭史可法:『吏貪民困,全由撫按婪賄。廣西撫按林贄、李仲熊互訐事情,延閣已久,虛實應與立剖;何必復行外勘,以滋延卸』。 諭:『止雲貴總督李若星勤王;如已到常德,即留兵隸何騰蛟』。 考選林有本、沈應昌、張利民、韓接祖、徐方來、莊則敬、蔣鳴玉、錢源、吳適俱給事中,王錫袞、夏繼虞、王大捷、畢十臣、張兆熊、郭貞一、郝錦、吳春枝、王懩俱御史。 吏部覆剪除群賊功,加馬士英太保、王鐸少傅。 例升給事中馬嘉植廣東嶺西道副使、御史沈宸荃蘇松兵備僉事、高允滋江西湘西道僉事、吏部分揚廣東水利道右參議。 十二日(乙丑),上始御經筵。 兵部右侍郎徐人龍、練國事罷。 特予欽定「逆案」徐大化恤典。 起升朱大典兵部、吳光義戶部、易應昌工部,俱右侍郎;來方煒、陳洪謐、熊化俱太僕寺少卿,沈佳允尚寶司丞。 二十二百(乙亥),改上先帝諡號曰「毅宗」。 按先是趙之龍疏言:『「思」非美號』。今春張元始、李清催急易廟號,至是禮部管紹寧改上廟號曰「毅宗」。 升姚思孝、沈允培大理寺左右少卿,張希夏太常寺少卿。 特予欽定「逆案」閒住徐景濂恤典。 特予欽定「逆案」問徒劉廷元恤典。 御史袁弘勛疏糾總督袁繼咸。 去歲,楊維垣一疏重申「要典」、盡翻「逆案,又請恤三案被罪諸臣;弘勛則疏請追三案諸臣得罪孝寧太后者。袁繼咸因奏「要典」不必重陳;馬士英票旨:『皇祖妣、皇考旡妄之誣,豈可不雪?事關青史,非存宿恨;群臣當體朕意』。左良玉亦奏:『「要典」治亂大關』;士英票旨:『此系朕家事,不必疑揣』。至是,弘勛復追論梃擊、紅丸、移宮三案,追劾吳甡、鄭三俊;並論管紹寧不急搜「要典」、袁繼咸公然怙逆,宜並行究治。有旨:『不必追究』。時奸黨構局欲盡誅正人,日夜以擁立、顯懷二心,並以三案舊事激上怒。上曰:『此皆往事,不必更提』。以此,得免起大獄也。 附錄 點用雲南、貴州考試官徐復儀、林遠等官。 加蔡奕琛禮部尚書晉文洲閣。 升陸朗戶科給事中,升陸康稷文選司郎中、葛含馨考功司郎中、武清稽勛司郎中。 予蘇松殉節王鍾彥、宋文顯、施溥祭葬,贈馮垣登太僕寺少卿、鄭逢吉太僕寺丞。 張縉彥疏:『豫自二賊流蔓,汝、固間臣委李鼎招安;鎮臣王之綱以爭地之故,激陷主帥,乃閉門自守,縱兵劫殺。臣以為之綱宜坐鎮內地,安享溫飽。蕪瑚總兵卜從善恩威久著,河北有飛將市之號;調使恢復,則督撫有臂指之使』。 衛允文疏:『柳城金高自築土城,圍練義勇,不受偽爵;乞授副總兵職銜』。 蘇松巡撫周元泰疏「川竭可虞等事」.『劉家河系合郡利害,急宜開浚』。又疏:『楊汝成、宋之繩、楊枝起,翁元益、曹溶、米節既受偽官,豈容幸漏;乞敕法司提問』。 給事中戴英疏:『陳洪範奉使無功、正使左懋第身陷異域,而下投群聚進爵;使北都聞之所哄然竊笑者也』。 欽天監監正楊邦慶奏:『近來日月色甚赤』。上問『是何分野?何無占候?其訪精明星術者舉用』。 朱國弼疏劾『前任漕撫路振飛,賊信日迫,先縱獄囚。天潢洊至,兵拒河上;皇上扁舟,不納入城、且言鳳陽有天子氣。偽官武愫系進學門生,代為夤緣。乞敕法司逮治』!章下部院。 又奏:請治郭維經庇逆。 太監高起潛疏請開納銀贖罪之例。有旨:『納銀免死,則富豪墨吏何所不至;流罪以下或可議贖。該部酌議具覆』。 安慶巡撫程世昌疏:『假弁王夢旭自稱藩府都司,搶掠民商,辱及官吏;又有銅陵盜首大船,牌額書「天子一家」』。 遣給書中倪嘉慶、中書胡承善掣鹽於瓜儀;加盟課,每引五分。 太監李國輔請往雲霧山開採;著馳驛去。 胡世宗自稱越公八世孫,求附勛衛。 大興怕鄒存義疏請家督學公署。 杭州機匠疏:『舊撫潘汝楨遺澤難忘,建造逆祠系節撫事』。奉嚴旨。 靖江王亨嘉表賀登極;因奏全、永、連三州皆為土賊所據,撫按匿不以聞。 御史鄭瑜疏糾前任漕撫朱大典侵贓百萬;有旨:『大典創立軍前所養士馬,豈容枵腹!歲餉幾何,不必妄訐』。 給事中果希哲疏:『都城五方雜處,假宗、冒戚、偽勛、奸弁橫行大道,虐民厲商,莫此為甚』!有旨:『嚴緝』。 太監田成選到淑女程氏,上命再選二女充數。 命衰庸在京諸臣俱著自陳。 行人朱統甆訐奏御史周燦;有旨不究。 蔭方孝懦裔孫某五經博士。 諭祭原任尚書張希武。 贈鄭逢蘭太僕寺卿。 蔭杜鏘太倉衛百戶。 升關守箴廣西布政司,陸懷玉福建按察使,顧元鏡廣東嶺西道副使,孫時偉浙江驛傳道副使,曹煒、宮繼蘭江西、廣東副使。 升陳瑞大理寺寺副,升李向中浙江嘉湖兵備僉事。 張承志襲封惠安伯。 加都督趙民懷太子太保,蔭錦衣衛百戶世襲。 給事中王上鑅疏:『守令失職,賦額不清;私加火耗,虐民太甚』。 戶部熊維典疏:『三年內蘇、松逋欠三百三十一萬八千五百兩,皆屬應徵;又已征末解九十五萬六千有奇』。 又疏:『正項錢糧輒借支贖鍰,侵那弊藪,至批詳才下,提差已至。撫按身先不法,何以剔蠹厘奸』。 戶部尚書張有譽疏:『酒稅可以助餉;衙門既多,蠹役益眾。京城槽坊不過百餘,既委府佐,又責五城,凡十一衙門;豈成事體』。 太監高起潛請餉;有旨:『著於閩、浙增派二十萬內,令孫元德催解十萬赴軍前』。 中書陳麃自陳擁護心勞,願預考選;不許。 太監李國輔疏請遣戌久欠大庖府縣官。 張亮疏請立監稅局於皖;不許。 張縉彥塘報:『清兵敗於陝州,許定國還劉家城』。 陳洪範塘報:『清兵於正月初六日調登萊、天津船沿海巡邏。平度土賊作亂,燒萊州西關;北兵往剿不服。有號許王五者,統兵數萬屯青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