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譯註 · 解說

《攝大乘論》是唯識十一論[1]之一,唯識哲學理論的突出特點是阿賴耶緣起論,儘管《攝論》把識分為十一類,但最根本的是所知依阿賴耶識,其他識都是由阿賴耶識轉生的。 阿賴耶緣起論的基本含義是:阿賴耶識是萬事萬物的本源,它為什麼有這樣大的功能呢?就是因為阿賴耶識中含藏著各式各樣的種子。什麼是種子呢?就是阿賴耶識中變現各種事物的功能。種子具有六個條件,這就是種子六義:(一)剎那滅,種子剛生,很快就滅,滅了又生,持續不斷;(二)果俱有,種子具有產生現行的功能,種子與現行俱時顯現,由現行推知種子,在眾生身上種子與現行和合相應;(三)恆隨轉,種子生現行,現行生種子,種子自類相生,持續不斷,一直達到成佛的究竟位,才能終了;(四)性決定,善、惡、無記性的種子,只能產生相應的現行,其功能是固定的;(五)待眾緣,種子要變成現行,還需要其他條件的配合;(六)引自果,色法種子只能引生色法之果,心法種子只能引生心法之果。 正因為阿賴耶識含藏著具備這六個條件的種子,它就變現出宇宙萬有。由於攝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的變現,由種子變為現行,又由現行變為種子,宇宙間的一切事物就這樣變現出來了。 種子有各種分類,按其變現的事物來分,種子分為共相種子和不共相種子兩類。如高山、大河等,人人共同變現,故稱共相種子。眼、耳等根,只能由自己的阿賴耶識變現,故稱不共相種子。 共相種子又分為兩種:共中共和共中不共。《成唯識論述記》卷三對此解釋如下:「一、共中共,如山、河等,非唯一趣用,他趣不能用;二、共中不共,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見猛火等物,人見為水,余趣餘人不能用故,余房、衣等准此可知。」(《大正藏》卷四十三,第三二一頁)此中「趣」字,即六趣,亦稱六道,是有情眾生輪迴的六種途徑: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 不共相種子也分為二種:不共中不共和不共中共。如自己的眼等淨色根,只能由自己的種子變現,故稱不共中不共。如自己的扶塵根,只屬個人所有,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是「不共」,又由他人和自己的種子共同變現,故稱「共」。所以變現自己扶塵根的種子稱為「不共中共」。 按其性質來分,種子分為有漏和無漏兩種。有漏種子由阿賴耶識之識體所攝,故稱所緣。無漏種子雖然依附於阿賴耶識,並非阿賴耶識之識性所攝,故稱非所緣。 種子又稱為習氣,即煩惱現行薰習所成的餘氣。遍計所執性在阿賴耶識中留下的習氣就是種子。有三種習氣: (一)名言習氣,這是親生有為法的種子,由名相概念薰習而生成。這些種子儲存在第八識阿賴耶識之中,是變現宇宙萬有的原因。 (二)我執習氣,這是虛妄執著有「我」和為我所有的種子。「我執」分為兩種:一者俱生我執,即第七識妄執第八識為「我」,這種我執修道可斷;二者分別我執,由第六識意識的分別作用所起的「我執」,這種我執見道可斷。這兩種「我執」薰習形成的種子,使有情眾生感到自己與他人有區別。 (三)有支習氣,這是感招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果報的業種子。有支習氣分為二種:一、有漏善,能招感善報的業種子;二、各種不善,能夠招感惡報的業種子。這兩種有支習氣所形成的種子,使有情眾生的轉生,或得善趣,或得惡趣。 三自性之一的依他起自性,實際上就是阿賴耶識的種子,遇到所需要的各種條件而生起的事物,一般人不懂得這種佛教道理,自以為是真實的,這就是遍計所執性。佛教聖人認為這些事物是虛假的,是假有,是幻有,是空,這就是圓成實性。《攝大乘論》把這些事物比喻為夢中物:「謂如夢中卻無其義,獨唯有識,雖種種色、聲、香、味、觸,舍、林、地、山,似義顯現,而於此中卻無其義。由此喻顯,應隨了知一切時處皆唯有識。」意思是說:夢中的事物都是不存在的,世界上除識之外,什麼也沒有,前五識的所緣對象色、聲、香、味、觸,以及房舍、森林、大地、高山等,好像是有,實際上不過是影像而已,並沒有實在的東西。用夢作為比喻可以說明:一切時候一切處所,除識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沒有。 人在睡夢之時,總覺得夢中事物是真實的,而且為之動情,或喜或憂。醒來方知夢中事物是假有,並為自己的動情感到可笑。世間芸芸眾生不懂得佛教真理,猶如做夢,由於自己的虛妄分別,誤認世間事物實有,醒來之後才恍然大悟。這正如《莊子·齊物論》所說的:「夢飲酒者,旦而哭泣。夢哭泣者,旦而田獵。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夢之中又占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且有大覺而後知其大夢也,而愚者自以為覺,竊竊然知之。」意思是說:人做夢時不知道是在作夢,醒後才知道是在做夢。人生如夢,愚人自以為清醒。 莊子所說的「愚人」,正是不懂得佛教道理的凡夫俗子,只有懂得了佛教真理,懂得了唯識的種子論,才能知曉人生如夢。 注釋: [1]唯識十一論:即《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攝大乘論》、《集量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未傳譯)、《觀所緣緣論》、《二十唯識論》、《辨中邊論》、《阿毗達磨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