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說意 · 卷十 厥陰經
提綱
厥陰以風木主令,其經起足大指,循足跗,由內踝過陰器,抵小腹,上胸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連目系,與督脈會於巔。太陽經病不解,日傳一經,以至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六日傳於厥陰之經,六經盡矣。若但傳厥陰之經,不入厥陰之髒,則經盡表解,自能汗愈。緣營衛郁遏,經脈莫容,既無內陷之路,自然外發也。此雖傳厥陰之經,而厥陰之厥熱吐利諸證,則概不發作,其諸證發作者,是髒病而非經病也。入髒則出入莫必,吉凶難料。陰勝則內傳,而傳無定日,陽復則外解,而解無定期。陰勝則為死機,陽復則為生兆。厥熱勝復之間,所關非細也。
厥陰烏梅丸證
厥陰風木,生於腎水,而胎君火。水陰而火陽,陰勝則下寒,陽勝則上熱。風動火郁,津液消亡,則生消渴。木性生髮,水寒土濕,生意抑遏,郁怒衝擊,則心中疼痛。木賊土敗,脾陷則胃逆,故飢不欲食。食下脹滿不消,胃氣愈逆,是以吐蛔。下之陽亡脾敗,乙木陷泄,則下利不止也。
厥陰陰盛之極,則手足厥逆。厥而吐蛔,是謂蛔厥。傷寒脈緩而厥,至七八日,皮膚寒冷,其人躁擾無暫安之時者,此為髒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蟲。今病者有時安靜,有時煩亂,此為髒寒,不能安蛔,蛔蟲避寒就溫,上入胸膈,故生煩亂。蛔蟲得溫而安,須臾煩止。及其得食,胃寒不消,氣逆作嘔,衝動蛔蟲,蛔蟲不安,是以又煩,頃則隨吐而出,故當自吐蛔。蛔厥者,宜烏梅丸,烏梅、桂枝,斂肝而疏木,乾薑、細辛,溫胃而降逆,人參補中而培土,當歸滋木而清風,椒、附,暖其寒水,連、柏,瀉其相火也。
烏梅丸又主久利。
【【101】烏梅丸 九十八】
烏梅三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十六兩 當歸四兩 附子炮,去皮,六兩 蜀椒出汗,四兩 桂枝去皮,六兩 人參六兩 黃柏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厥熱勝復
手足逆冷,則名為厥,其所以厥者,以其陽上而不下,陰下而不上,不相順接之故也。不順則逆,故曰厥逆。蓋四肢秉氣於脾胃,脾胃者,陰陽升降之樞軸,脾升胃降,陰陽交濟,土氣溫和,故四肢不冷。脾胃虛敗,升降失職,腎水下陷,心火上逆,此陰陽分析,不相順接之由也。
厥陰肝木,水火之中氣,陰盛則從母氣而化寒,陽復則從子氣而化熱,心火既復則發熱,心火未復,則腎水方盛而為厥。諸凡四肢厥冷者,是寒水方旺之時,不可下之。他如虛損之家,陽虧陰盛,亦同此法也。
厥陰陰極陽生,陰極則厥,陽復則熱。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陰極而發厥者,此後陽復,必然發熱,及其發熱,則後必又厥。以陰陽之理,不能長勝而無復也。其前之厥深者,後之熱亦深,前之厥微者,後之熱亦微。方其厥之將終而熱之欲作,應當下之,以瀉未炎之火,而反發汗,以傷津血,必心火上炎,而口傷爛赤也。陰勝發厥,原不可下,厥將罷而熱欲來,則又可下,不使寒熱迭發,勝復循環,以傷正氣也。
大抵陰盛而發厥者五日,則陽復而發熱者亦必五日,設至六日,必當復厥,其不厥者,則陰退而自愈。以厥證始終不過五日,今熱又五日,勝復相應,而不見再厥,是以知其必愈也。若發厥四日,熱反三日,後日發厥,復至五日,則其病為進,以其寒多熱少,陽氣退敗,故為病進也。若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寒少熱多,陽氣漸長,其病當愈。
陽長陰消,自是吉事,而陽長不可太過。若發熱四日,以至七日,而其熱不除者,是陽氣過長,熱甚之極,必鬱蒸陰分,而便膿血也。
陰陽消長
傷寒熱少厥微,其厥第覺指頭寒冷,是熱退而陰復也。但默默不欲飲食,時覺煩躁,此熱猶未除也。遲至數日,小便利而色白者,方是熱除也。除則煩去而欲食,其病為愈。若厥而作嘔,胸脅煩滿者,此甲木之沖逆。甲木既逆,乙木必陷,陷而生風,疏泄失藏,其後必便血也。
熱除則病癒,而不宜全除。如傷寒脈遲,六七日後,反與黃芩湯,盡徹其熱,脈遲為陰盛,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寒冷,應不能食,而反能食,此名除中。中氣除根,而居膈上,故暫時能食,必主死也。
若其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下見泄利,是熱少寒多,陰進而陽退也。凡陰盛而厥利者,當不能食,若反能食者,恐為除中。觀其食已索餅,不發暴熱者,知其胃氣尚在,未嘗外除,必當自愈。蓋厥利而能食,必是陽復而發熱。陽復之熱,續在而不去,除中之熱,暴來而暴去。恐其厥後之熱暴來而復暴去,便是除中之病,迨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是前非暴來而後非暴去,期之旦日夜半必愈。以先發熱六日,後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先之發熱六日,亦為九日,厥熱勻平,日期相應,此陽已長而陰不進,故期之旦日夜半愈。若後三日脈之,而脈仍見數,其熱不罷者,此陽長之太過,熱氣有餘,必鬱蒸血肉,而發癰膿也。
凡見厥逆,必病下利,後見發熱,則陽複利止,再見厥逆,必當複利。若厥逆之後,發熱利止,陽復當愈,而反汗出咽痛者,此陽復之太過,內熱鬱蒸,外開皮毛,而上沖喉嚨,其喉必痹塞也。
若發熱無汗,是陽不上行,下焦溫暖,利必自止。若下利不止,是陽復之太過,積熱下郁,必傷陰分而便膿血。便膿血者,熱不上沖,其喉不痹也。
陰勝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血寒經郁,宜灸之,以通經而暖血也。若手足厥冷而脈細欲絕者,營血寒澀而經絡凝滯也。宜當歸四逆湯,甘草、大棗,補其脾精,當歸、芍藥,滋其營血,桂、辛、通草,行其經絡也。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則病不止於經絡,而根實由於臟腑,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溫凝寒而行滯氣也。
若手足厥冷,心下煩滿,飢不能食,而脈乍緊者,此敗濁結在胸中。以陽衰土濕,胃氣上逆,肺津堙郁,而化痰涎,濁氣壅塞,上脘不開,故心下煩滿,飢不能食。當吐其敗濁,宜瓜蒂散也。(方在「太陽」)。
若手足厥冷,胸膈不結,而少腹脹滿,按之疼痛者,此積冷之邪,結在膀胱關元也。
若傷寒五六日,上不結胸,而下亦腹濡,此內無冷結,乃脈虛而復厥逆者。此經血亡失,溫氣消滅,下之溫氣無餘,則人死矣。
【【102】當歸四逆湯 九十九】
當歸三兩 桂枝去皮,三兩 芍藥三兩 細辛三兩 甘草炙,二兩 通草二兩 大棗擘,二十五枚,一法,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103】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一百】
當歸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炙,二兩 通草二兩 桂枝去皮,三兩 細辛三兩 生薑切,半斤 吳茱萸二升 大棗擘,二十五枚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溫分五服。(一方,酒水各四升。)
泄利
傷寒手足厥逆,而心下悸動者,是水阻胃口,陽氣不降也。當先治其水,宜茯苓甘草湯,瀉水培土,乃治其厥。不然水漬入胃,土濕木郁,疏泄後門,必作泄利也。
若傷寒四五日,腹中疼痛,此脾土濕陷,肝木郁沖。如氣轉雷鳴而下趨少腹者,此木郁不能上達,下沖後門,必作泄利也。
泄利之證,水寒土濕,木郁不達。脈候弦大者,陽氣之虛也,此以下泄脾陽,而遏肝氣之故。設再兼浮革,因而腸鳴者,此利泄肝脾之陽,血冷木枯,鬱結不榮,宜當歸四逆,溫營血而達木郁。蓋血藏於肝,其性溫升,利亡血中溫氣,升意不遂,故浮大虛空,如鼓上之皮也。
若大汗或大下,泄利而厥冷者,陽亡土敗,木郁後泄,宜四逆湯,以回陽氣也。(方在「太陰」)。若大汗出後,外熱不去,腹內拘急,四肢疼痛,又泄利清谷,厥逆惡寒者,此亦陽亡土敗,木郁後泄,宜四逆,以回陽氣也。
若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汗出而厥逆者,此陽亡於里而外郁於經,宜通脈四逆,通經而回陽也。
若發熱而見厥逆,至於七日,微陽不復,而再加下利者,陽氣敗泄,此為難治也。
嘔吐
傷寒傳厥陰之髒,水寒土濕,木郁後泄,必自下利。醫復吐下,以亡其陽,寒邪中格,肝脾已陷而為利,膽胃更逆而為吐,甚至飲食入口即吐者,此甲木逆行,相火升炎而上熱也。宜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參、姜,補中而溫寒,芩、連,清上而瀉熱也。
若無物乾嘔,吐涎沫而頭痛者,是中寒胃逆,濁氣上涌,而津液凝滯也。宜吳茱萸湯,溫中補土,降逆而止嘔也。
若嘔家有癰膿者,是癰膿腐敗,動其噁心。不必治嘔,癰平膿盡,自然愈也。
若傷寒六七日,大下之後,寸脈沉遲,尺脈不至,咽喉不利,嘔吐膿血,手足厥逆,泄利不止者,是下傷中氣,風木郁陷,賊脾土而為泄利,相火沖逆,刑肺金而為膿血,此最難治。宜麻黃升麻湯,姜、甘、苓、術,溫燥水土,石膏、知母、天冬、萎蕤,清潤燥金,當歸、芍藥、桂枝、黃芩,滋榮風木,升麻利其咽喉,麻黃瀉其皮毛也。
凡嘔而脈弱,身有微熱,四肢厥逆,而小便複利者,此土敗胃逆,微陽不歸,最為難治。宜四逆湯,以溫中下也。
【【105】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 一百一】
乾薑 黃芩 黃連 人參 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104】麻黃升麻湯① 一百二】
麻黃去節,二兩半 升麻一兩一分 當歸一兩一分 知母十八銖 黃芩十八銖 葳蕤一作菖蒲,十八銖 芍藥六銖 天門冬去心,六銖 桂枝去皮,六銖 茯苓六銖 甘草炙,六銖 石膏碎,綿裹,六銖 白朮六銖 乾薑六銖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①麻黃升麻湯 疑非仲景方。漢代重量無「分」。 《桂林古本傷寒雜病論》中此方為:
麻黃二兩半,升麻、知母、白朮、炙甘草各一兩,桂枝二兩,黃芩一兩半。共七味。可參。
死證
傷寒發熱而下利,厥逆不止者,土敗木賊,中氣脫陷,必主死也。若傷寒六七日不利,忽發熱下利,汗出不止者,表里脫亡,微陽消滅,必主死也。若厥逆下利,而發熱躁煩,不得臥寐者,微陽脫泄,必主死也。若厥逆下利,而脈又微細,或按之絕無,灸之手足不溫與脈不還,反煩躁,或微喘者,是陷者不舉而逆者不回,中氣斷絕,必主死也。若厥逆下利,利後脈絕,倘晬時脈還而手足溫者,陽氣欲復,其人可生,如脈絕不還,手足不溫,則陽無復機,必主死也。若下利日十餘行,陽敗陰長,其脈當虛,而反實者,是胃氣消亡,厥陰真髒脈見,必主死也。
陽復
下利脈沉而弦者,是肝氣之郁陷,必主下重。若沉弦而大者,是木陷而下郁,其下利未能止也。若脈微弱而數者,是肝邪將退而脾陽欲復,利將自止也。雖陽浮而見發熱,然內有復機,不至死也。
若下利清谷,脈沉而遲,是陰勝陽負。乃面色少赤,身有微熱,是陽氣欲復,陷於重陰之內,力弱不能遽發,郁於皮腠,是以身熱而面赤。陽氣欲通而陰邪障蔽,不令其通,陰陽搏戰,必將郁冒昏迷而後蓄極而通,汗出而利止也。方其郁冒欲汗之時,必微見厥逆。以面赤是為戴陽,戴陽者,陽根下虛,不能透發,群陰外蔽,故四肢逆冷也。
凡下利脈數,有微熱而汗出,此陽氣升發,可令自愈。設脈復緊者,則陰邪蔽束,其利未解也。若下利脈數而內燥發渴者,此陽回濕去,可令自愈。設下利不止,則陽回而熱陷,必便膿血,以其鬱熱傷陰故也。若下利而寸脈浮數,是陽氣已復而過旺,尺中自澀,是肝脈郁陷而蒸腐,必便膿血也。凡下利身有微熱而又發渴燥者,是陽回而濕去,若脈復微弱而不甚數大,此必無熱過而便膿血之理,可令自愈也。
下利而渴,欲飲水者,以其陽回而有熱也,宜白頭翁湯,白頭翁瀉其相火,黃連瀉其君火,黃柏、秦皮清其肝火也。大抵厥陰之病,渴欲飲水者,皆陽復而熱生,可少少與水,滋其乾燥,自能愈也。若熱利下重者,則肝木郁陷,而生下熱,宜白頭翁湯,清其肝火也。
若下利而譫語者,是木郁生熱,傳於胃腑,燥矢下阻,胃熱莫泄,燥熱薰心,神明擾亂,故作譫語,宜小承氣湯,下其燥矢也。(方在「陽明」)。
若下利之後,更覺心煩,按之而心下柔濡者,此胃無燥矢,清氣堙郁,而生虛煩也,宜梔子豉湯,吐其瘀濁,則煩去矣。(方在「太陽」)。
【【106】白頭翁湯 一百三】
白頭翁二兩 黃柏三兩 黃連三兩 秦皮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