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明理論 · 卷上

成無己 《傷寒明理論》
發熱 傷寒發熱。何以明之。發熱者。謂怫怫然發於皮膚之間。 然散而成熱者是也。 與潮熱寒熱若同而異。與煩躁相類而非。煩躁者在內者也。潮熱之熱。有時而熱。 不失其時。寒熱之熱。寒已而熱。相繼而發。至於發熱。則無時而發也。有謂翕翕發熱者。有謂蒸蒸發熱者。此則輕重不同。表里之區別爾。所謂翕翕發熱者。謂若合羽所覆。明其熱在外也。故與桂枝湯發汗以散之。所謂蒸蒸發熱者。謂若薰蒸之蒸。明其熱在內也。故與調胃承氣湯攻下以滌之。其發熱屬表者。即風寒客於皮膚。陽氣怫鬱所致也。其發熱屬里者。即陽氣下陷。入陰中所致也。觀其熱所從來。 而汗下之證明其辨焉。若熱先自皮膚而發者。知邪氣之在外也。若熱先自里生而發達於表者。知邪氣之在里也。舉斯二者。為邪氣在表在里而發熱也。惟其在表在里俱有發熱。故邪在半表半里者。亦有發熱之證。何者。以表證未罷。邪氣傳里。里未作實。是為半表半里。其發熱者。或始自皮膚而漸傳里熱或始自內熱而外達於表。蓋邪氣在表發熱者。則表熱里不熱也。邪氣在里發熱者。則里熱甚而達於表也。其在半表半里發熱者。則表里俱發熱。而但熱又輕於純在表者也。經雖雲。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然少陰病始得之。亦有反發熱者。蓋亦屬其表也。特與麻黃細辛附子湯發汗者是已。發熱為陽。寒之常也。一或陰陽俱虛與其下利新汗後。又皆惡其發熱也。經雲。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 下利發熱亦死。內經雲。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此名陰陽交。交者死也。斯亦發熱也。詎可與尋常發熱一概而論耶。醫者更當明辨之。 卷上 惡寒 傷寒惡寒。何以明之。惡寒者。風寒客於榮衛之中也。惟其風寒客於榮衛。則洒淅然惡寒也。惟其榮衛之受風寒。則嗇嗇然不欲舒也。其惡寒者。非寒熱之寒也。又非惡風也。且惡風者見風至則惡矣。得以居密室之內。幃帳之中。則坦然自舒也。 至於惡寒者。則不待風而寒。雖身大熱而不欲去衣者是也。寒熱之熱。謂寒熱更作。熱至則寒無矣其惡寒雖發熱而不欲去衣也甚則至於向火被覆而猶不能遏其寒也。所以然者。由陰氣上入陽中。或陽微。或風虛相搏之所致也。惡寒一切屬表。雖里證悉具。而微惡寒者。亦是表未解也。猶當先解其外。俟不惡寒為外解。 乃可攻里也。經曰。發熱而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而惡寒者。發於陰也。謂如傷寒。 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者。謂繼之以發熱。此則發於陽也。若惡寒而蜷。脈沉細而緊者。此則發於陰也在陽者可發汗。在陰者可溫里。惡寒雖悉屬表。而在表者亦有虛實之別。若汗出而惡寒者。則為表虛。無汗而惡寒者。則為表實。表虛可解肌。表實可發汗。又有止稱背惡寒者。背者胸中之府。諸陽受氣於胸中。而轉行於背。內經曰。人身之陰陽者。背為陽。腹為陰。陽氣不足。陰寒氣盛。則背為之惡寒。 若風寒在表而惡寒者。則一身盡寒矣。但背惡寒者。陰寒氣盛可知也。經所謂少陰病一二日。口中和而背惡寒者。當灸之。處以附子湯者是矣。又或乘陰氣不足。 陽氣內陷入陰中。表陽新虛。有背微惡寒者。經所謂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者是也。二者一為陰寒氣盛。一為陽氣內陷。又何以明之也。且陰寒氣盛。豈又能消耗津液。故於少陰病則曰口中潤。如陽氣內陷。 則熱爍津液為干。故於太陽病。則口燥舌干而渴也。二者均是背惡寒。要辨陰陽寒熱不同者。亦於口中潤燥可知。 卷上 惡風 傷寒惡風。何以明之。黃帝針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風邪中於衛也。則必惡風。何者。以風則傷衛。寒則傷榮。為風邪所中。於分肉不溫而熱矣。皮毛不充而緩矣。腠理失其肥。則疏而不密。開闔失其司則泄而不固。 是以惡風也。是惡風惡寒二者。均為表證。其惡風則比之惡寒而輕也。惡寒者,嗇嗇然增寒也。雖不當風。而自然寒矣。惡風者。謂常居密室之中。幃帳之內。則舒緩而無所畏也一或用扇。一或當風。淅淅然而惡者。此為惡風者也。惡寒則有屬於陽者。有屬於陰者。及其惡風者。悉屬於陽。非若惡寒之有陰陽也。三陰之證。並無惡風者以此也惡風雖悉在表。而發散又自不同。若無汗而惡風者。則為傷寒。當發其汗。若汗出而惡風者。則為中風。當解其肌。里證雖具。而惡風未罷者。尤當先解其外也。又有發汗多亡陽。與其風濕皆有惡風之證。蓋以發汗。多漏不止則亡陽。外不固。是以惡風也。必以桂枝加附子湯溫其經。而固其衛。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濕勝自汗而皮腠不密。是以惡風也。必以甘草附子湯散其濕而實其衛。由是觀之。惡風屬乎衛者可知矣。 卷上 寒熱 傷寒寒熱。何以明之。寒熱者。謂往來寒熱也。經曰。邪正分爭。往來寒熱者。言邪氣之入也。而正氣不為之爭。則但熱而無寒也。乃有熱而寒者。謂其正氣與邪氣分爭。於是寒熱作矣。爭則氣鬱不發於外。而寒熱爭焉。爭甚則憤然而熱故寒已而熱作焉。茲乃寒熱之理也。或謂寒熱者。陰陽爭勝也。陽勝則熱。陰勝則寒。此陰陽之爭也。何則。蓋以寒為陰。而熱為陽里為陰而表為陽。邪之客於表者為寒。邪與陽相爭。則為寒矣。邪之入於里者為熱。邪與陰相爭。則為熱矣;其邪在半表半里;外與陽爭而為寒。內與陰爭而為熱矣。表里之不拘。內外之不定。或出或入。由是而寒熱且往且來也。是以往來寒熱屬半表半里之證。邪居表多則多寒。邪居里多則多熱。邪氣半在表半在里。則寒熱亦半矣。審其寒熱多少。見其邪氣淺深矣。 小柴胡湯。專主往來寒熱。而又立成諸加減法。亦為邪氣在半表半里。未有定處。 往來不常。又寒熱如瘧。與夫發熱惡寒。皆似而非也。然寒熱加瘧者。作止有時者也。及往來寒熱。則作止無時。或往或來。日有至於三五發者。甚者十數發。其與瘧狀有以異也。至於發熱惡寒者。為發熱時寒並不見。惡寒時熱不見也。不若此熱已而寒。寒已而熱者。雖然。應往來寒熱。屬半表半里。當和解之。又有病至十餘日。 而結熱在里。復往來寒熱者。亦可與大柴胡湯下之。不可不知也。 卷上 潮熱 傷寒潮熱。何以明之。若潮水之潮。其來不失其時也。一日一發。指時而發者。謂之潮熱。若日三五發者。即是發熱。非潮熱也。潮熱屬陽明。必於日晡時發者。乃為潮熱。陽明者。屬胃土。應時則王於四季。應日則王於未申。經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蓋邪氣入胃。謂之入腑。腑之為言聚也。若府庫之府焉。邪氣入於胃。而不復傳。邪氣鬱而為實熱。隨王而潮。是以日晡所發潮熱者。屬陽明也。惟其屬陽明。故潮熱為可下之證。經曰。潮熱者實也。又曰。潮熱者。此外欲解也。可攻其里焉。又曰。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即此觀之。潮熱屬於胃者。昭然可見焉。雖然。 潮熱為里實可下之證。如或脈浮而緊。與其潮熱而利。或小便難。大便溏者。皆熱未全入腑。猶帶表邪。當和解其外。外解已而小便利。大便硬者。乃可攻之。或謂潮熱有屬太陽少陽者乎。少陽王於寅卯。太陽王於巳午。若熱於此時發者。為邪未入胃。豈得謂之潮熱。必待日晡所發者。乃謂之潮熱。見其邪在胃也。遇疾值病。詳而驗之。始見得真也。 卷上 自汗 傷寒自汗。何以明之。自汗者。謂不因發散而自然汗出者是也。內經曰。陽氣衛外而為固也。衛為陽。言衛護皮膚。肥實腠理。禁固津液。不得妄泄。汗者干之而出。邪氣干於衛氣。氣不能衛固於外。則皮膚為之緩。腠理為之疏。由是而津液妄泄。 然潤。 然出。謂之自汗也。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此衛氣不和。風邪干於衛也。太陽中 。汗出惡寒。身熱而渴者。暑邪干於衛也。多汗出而濡。此其風濕甚者。 濕邪干於衛者也。是知衛氣固護津液。不令妄泄。必為邪氣干之而出也。風寒暑濕之毒。為四時之氣。中人則為傷寒。風與暑濕為邪。皆令自汗。惟寒邪傷人。獨不汗出。寒傷榮而不傷衛。衛無邪氣所干。則皮腠得以密。津液得以固。是以汗不出也。及其寒漸入里。傳而為熱。則亦使自汗出也。蓋熱則榮衛通。腠理開而汗泄矣。 然自汗之證。又有表里之別焉。虛實之異焉。若汗出惡風。及微惡寒者。皆表未解也。必待發散而後愈。至於漏不止而惡風。及發汗後惡寒者。又皆表之虛也。必待溫經而後愈。諸如此。皆邪氣在表也。若汗出不惡寒者。此為表解而里未和也。經曰。陽明發熱汗出。此為越熱。又曰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又非若邪氣在表而汗出之可緩也。傷寒自汗之證為常也,設或汗出發潤。與其出之如油或大如貫珠。著身出而不流。皆為不治之證也。必手足俱周。遍身悉潤。 然一時間許。 煩熱已而身涼和。乃為佳矣。此則陰陽氣和。水升火降。榮衛通流。邪氣出而解者也。內經曰。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此之謂也。 卷上 盜汗 傷寒盜汗。何以明之。盜汗者。謂睡而汗出者也。自汗則不論睡與不睡。自然而出也。及盜汗者。不睡則不能汗出。方其睡也。湊湊然出焉。覺則止而不復出矣。雜病盜汗者。責其陽虛也。傷寒盜汗者。非若雜病之虛。是由邪氣在半表半里使然也。 何者。若邪氣一切在表干於衛。則自然汗出也。此則邪氣侵行於里。外連於表邪。 及睡則衛氣行於里。乘表中陽氣不致。津液得泄。故但睡而汗出。覺則氣散於表。 而汗止矣經曰。微盜汗出。反惡寒者。表未解也。又陽明病。當作里實。而脈浮者。雲必盜汗。是猶有表邪故也。又三陽合病。目合自汗。是知盜汗為邪氣在半表半里之間明矣。且自汗有為之虛者。有為之實者。其於盜汗之證。非若自汗有實者。悉當和表而已。不可不知也。 卷上 頭汗 傷寒頭汗。何以明之。頭者諸陽之會也。邪搏諸陽。津液上湊。則汗見於頭也。邪熱內蓄。蒸發腠理。遍身汗出者。謂之熱越。若身無汗。則熱不得越。熱蒸於陽。故但頭汗出也。何者。以三陰之經。皆上至頸胸中而還。不循於頭。獨諸陽脈上循於頭爾。 經曰。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此為瘀熱在里。身必發黃。 為熱不得越而上達者也。又熱入血室。與其虛煩。或陽明被火。及水結胸。皆但頭汗出也。俱是熱郁於內。而不得越者也。此數者。或吐或下。皆欲除其熱也。或謂頭汗之證。悉屬陽明。而為里熱也。而有不屬陽明。屬表者乎。且邪但在表者。則無頭汗之證。必也寒濕相搏。與邪氣半在表半在里者。乃有頭汗也。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及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皆邪氣半在表半在里。令頭汗出也。濕家但頭汗出。欲得被覆向火者。寒濕相搏。令頭汗出也。茲數者。皆邪氣所干。令頭額自然汗出。又不謂之逆。其小便不利。則惡見頭汗出也。 濕家下後。亦惡見頭汗出也。茲二者乃為頭汗之逆者也。何則。以小便不利而成關格。若頭汗出陽脫也。經雲。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生。有汗者死。濕家下後。 若額上汗出。而微喘者。亦陽脫也。經雲。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小便不利者死。下利不止者亦死。脈經曰。陽氣上出。汗見於頭者。蓋陽脫也。則知可治而治。知其不可治而不治。皆得十全之上者。在於明辨而審也。 卷上 手足汗 傷寒手足汗出。何以明之。四肢者。諸陽之本。而胃主四肢。手足汗出者。陽明之證也。陽經邪熱。傳並陽明。則手足為之汗出。陽明為津液之主。病則自汗出。其有自汗出者。有但頭汗出者。有手足汗出者。悉屬陽明也。何以使之然也。若一身自汗出者。謂之熱越。是熱外達者也。但頭汗出者。是熱不得越。而熱氣上達者也。及手足汗出者。為熱聚於胃。是津液之旁達也。經曰。手足 然汗出者。此大便必硬也。 手足 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由此觀之。手足汗出。為熱聚於胃可知矣。或謂熱聚於胃。而手足為之汗出。其寒聚於胃。而有手足汗出者乎。經曰。陽明中寒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 然汗出。此欲作痼瘕。即是中寒者也。且熱聚於胃。為可下之證。其寒聚於胃。為不可下。又何以明之。要明於此二者。必曰大便初硬後溏。以胃中冷。水谷不別故也。是以不可下者也。若大便難譫語者。為陽明證具。則是可下之證。臨病之際。宜須兩審。 卷上 無汗 傷寒無汗。何以明之。腠理者。津液湊泄之所為腠。文理縫會之中為理。津液為風暑濕氣所干。外湊皮腠者。則為自汗出。若寒邪中經。腠理緻密。津液內滲。則無汗。 無汗之由。又有數種。如傷寒在表。及邪行於里。或水飲內蓄。與亡陽久虛。皆令無汗。其傷寒無汗。則腠理緻密也。風中於衛。則腠理開而自汗。寒中於榮。則無汗。謂腠理閉也。經所謂太陽病惡風無汗而喘。及脈浮緊無汗。發熱。及不汗出而煩躁。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苦頭痛。鼻干不得汗。脈浮無汗。 而喘。與其剛痙無汗。是數者。皆寒邪在表而無汗者也。其邪氣行於里。無汗者。為邪氣在表熏發腠理則汗出。邪氣內傳。不外熏發者則無汗。經所謂陽明病無汗。 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身必發黃。及傷寒發熱無汗。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與夫三陰為病。不得有汗。是數者皆邪行於里而無汗者也。其水飲內蓄而無汗者。為水飲散而為津液。津液布滲而為汗。既水飲內蓄而不行。則津液不足而無汗。經所謂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是津液內滲而無汗者也。其陽虛無汗者。諸陽為津液之主。陽虛則津液虛少。故無汗。經所謂脈浮而遲。遲為無陽。 不能作汗。其身必癢。陽明病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之狀。此以久虛故也。皆陽虛而無汗者也如是者理之常也。又焉得為異哉。一或當汗而不汗。服湯一劑。病證仍在。至於服三劑而不汗者。死病也。又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者黃帝謂陽脈之極也。死。茲二者以無汗為真病。詎可與其餘無汗者同日而語也。 卷上 頭痛 傷寒頭痛。何以明之。頭痛謂邪氣外在經絡。上攻於頭所致也。難經曰。三陽經受風寒。伏留而不去。則名厥頭痛。言三陽之經上於頭爾。然傷寒頭痛者。太陽專主也。何者。以太陽之經起於目內 。上額交巔。上入絡腦。經所謂太陽受病者。頭項痛。腰脊強。又曰七日病衰。頭痛少愈。雖然。陽明少陽亦有頭痛不若太陽之專主也。蓋太陽為病屬表。而頭痛專為主表證雖有風寒之不同。必待發散而後已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傷寒也。麻黃湯主之。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中風也。桂枝湯主之雖有傷寒六七日不大便。頭痛有熱者。而與調胃承氣湯下之者又雲。若小便清者知熱不在里。仍在表也。當與桂枝湯以頭痛未去雖不大便六七日。其小便清者。猶為在表。是知頭痛屬乎表者明矣。頭痛一切屬三陽經也。而陰病亦有頭痛乎。太陰少陰二經之脈。皆上至頸胸中而還。不上循頭。則多頭痛之證。惟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病亦有頭痛。經曰。乾嘔吐涎沫者。吳茱萸湯主之者是矣。 夫頭者精明之府也。神明居之。小小邪氣作為頭痛者。必曰發散而可也。其或痛甚。入連於腦。而手足寒者。又為真病。豈能發散而已哉。嗚呼。頭痛為外疾猶有不可治者。又矧臟腑之疾乎。 卷上 項強 傷寒項強。何以明之。太陽脈起於目內 。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臂內挾脊。抵腰中。經曰。太陽之病。項背強痛而惡寒。以太陽感受風寒。則經脈不利。而項為之急。頸為之強爾。傷寒頸項強急者。太陽表證也。必發散而解之可也。 太陽病。項背強KT KT 。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太陽病項背強KT KT 。無汗惡風者。葛根湯主之。是皆發散之劑也。二者均是項背強而發散。又有輕重者。 蓋發熱汗出惡風者為表虛。表虛者可解肌。無汗惡風者為表實。表實者可發汗。 是以為治不同也。桂枝加葛根湯方。是桂枝加麻黃葛根。又葛根湯方。亦是桂枝湯中加麻黃葛根。深詳究之。無汗惡風為表實。正可發汗。則於桂枝湯中加葛根麻黃為當矣。汗出惡風為表虛。表虛者可解肌。恐是桂枝湯中。但加葛根。而不加麻黃也幾音殊。幾引頸之貌。幾短羽鳥也。短羽之鳥。不能飛騰。動則先伸引其頭爾。項背強者。動亦如之。非若几案之幾而偃屈也。太陽傷寒項背強。其或太陽中風。加之寒濕而成痙者。亦項強也。經曰。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金匱耍略曰。太陽病其證項背強KTKT 然。脈反沉遲者。此為痙。桂枝加栝蔞湯主之。雖項背強。然太陽病表證。悉當發散。又有結胸病者。項亦強如柔 狀。下之則和。宜大陷胸湯丸主之。臨病之際。 審其表里。可汗可下。隨證投湯則萬全矣。 卷上 頭眩 傷寒頭眩。何以明之 非毛而見其毛。眩非玄而見其玄。 為眼花。眩為眼黑。眩也運也冒也。三者形俱相近。有謂之眩運者有謂之眩冒者運為運轉之運。世謂之頭旋者是矣。冒為蒙冒之冒世謂之昏迷者是矣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干目眩。 以少陽居表里之間表邪所傳。漸行於里。表中陽虛故時時目眩也。二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運眩冒者。以少陽與太陽並病。故眩者責其虛也。傷寒有起則頭眩與眩冒者。皆發汗吐下後所致。是知其陽虛也故針經有曰上虛則眩。下虛則厥眩雖為虛。而風家亦有眩者。蓋風主運動故爾。傷寒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為陽明中風。是風亦主頭眩也。諸如此者。皆非逆也。及其諸逆。發汗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命將難全。嗚呼。病勢已成。可得半愈。及病勢已深。雖神醫其能已之耶。 卷上 胸脅滿 傷寒胸脅滿。何以明之。胸脅滿者。謂胸膈間氣塞滿悶也。非心下滿者也。脅滿者。 謂脅肋下氣脹填滿也。非腹滿者也。邪氣自表傳里。必先自胸膈。已次經心脅而入胃。邪氣入胃。為入府也。是以胸滿多帶表症。脅滿者。當半表半里症也。經曰。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又曰。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 宜麻黃湯。是胸滿屬表。而鬚髮汗者也。蓋胸中至表猶近也。及脅者則更不言發汗。但和解而已經曰。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又曰。胸滿不去者。小柴胡湯主之。本太陽病不解。傳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脈沉緊者。小柴胡湯主之。是知脅滿屬半表半里明矣。大抵胸脅滿。以邪氣初入里。未停留為實。 氣鬱積而不行。致生滿也。和解斯可矣。若邪氣留於胸中。聚而為實者。非涌吐則不可已。故華佗曰。四日在胸。吐之則愈。是邪氣已收斂而不散漫者。則可吐之。內經曰。其高者因而越之。病在胸膈之上為高。越之為吐也。經曰。病在胸中當吐之。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則以梔子豉湯吐之。若胸中痞硬。氣上沖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中有寒也。則以瓜蒂散吐之。二者均是吐劑。梔子豉湯吐胸中虛煩客熱也。瓜蒂散吐胸中痰實宿寒也。若能審明藥劑之輕重。辨別邪氣之淺深。 對症投湯。不為效者。未之有也。 卷上 心下滿 傷寒心下滿。何以明之。心下滿者。謂正當心下高起滿硬者是矣。不經下後而滿者。則有吐下之殊。若下後心下滿者。又有結胸痞氣之別。經曰。病患手足厥冷。脈乍緊。邪結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又曰。脈浮而大。 心下反硬有熱。屬髒者攻之。不令發汗。屬腑者不令攻之。茲二者。為不經汗下而心下滿者。或吐之。或下之。看其邪氣之高下。高者則因而越之。下者則因而竭之。 要在泄其邪也。至於陽明病。雖心下硬滿。又未可攻。經曰。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是邪氣自表傳里。至於心下留結為實者。 則不可下。乃吐之可也。若未全為實者。則不可下。故有此戒也。又邪氣在表。未應下而強下之。邪氣乘虛結於心下。實者硬滿而痛為結胸。虛者滿而不痛為虛痞。 經曰。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己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復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但滿而不痛者。此為虛痞。蓋實邪留結。則為硬為痛。虛邪留滯。則但滿而不硬痛也。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湯主之。明其邪實可知矣。 脈浮而緊。而反下之。邪反入里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明其邪虛可知矣。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表邪未罷。醫反下之。胃中空虛。客氣動隔。陽氣內陷。心中因硬。則為結胸。須陷胸湯丸攻之可也。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心下痞硬而滿。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而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空虛。客氣上逆。故使硬也。須諸瀉心湯散可也。二者俱是心下滿硬。一為虛。一為實。凡投湯者大須詳審。結胸雖為實邪。眾皆共知。當用陷胸湯丸下之。或脈浮大者。則不可下。下之則死。即是猶帶表邪。未全結實。下之重虛其里。邪深結則死。設或結胸形證悉具。而加之煩躁者。又為不治之疾。藥之所以能勝邪者。必待胃氣施布。藥力始能溫。汗吐下之。以逐其邪氣。邪氣勝。胃氣絕者。湯藥縱下胃氣不能施布。雖神丹其何能為效也。 卷上 腹滿 傷寒腹滿。何以明之。腹滿者。俗謂之肚脹是也。華佗曰。傷寒一日在皮。二日在膚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入胃。入胃謂入腑也。是在腹也。猶未全入里者。雖腹滿為里證。故亦有淺深之別。經曰。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是其未全入腑。若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 謂之邪氣已入腑也。傷寒邪入腹。是里證已深。故腹滿乃可下之者多矣。如經曰。 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少陰病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諸如此者。皆為里證是也。雖曰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去之。然腹滿不減者。則為實也。若腹滿時減者。又為虛也。則不可下。經曰。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金匱要略曰。腹滿時減復如故。此虛寒從下上也。當以溫藥和之。蓋虛氣留滯。亦為之脹。但比之實者。不至堅痛也。大抵腹滿屬太陰證也。陽熱為邪者。則腹滿而咽干。陰寒為邪者。則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太陰者脾土也。治中央。故專主腹滿之候。 又發汗吐下之後。因而成腹滿者。皆邪氣乘虛內客為之。而所主又各不同。經曰。 發汗後腹脹滿者。濃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調胃承氣湯主之。傷寒下後。心煩腹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濃朴湯主之。三者有當溫者。 有當下者。有當吐者。何邪氣不一也。且發汗後腹滿當溫之。邪氣在表。因發散則邪去。胃為津液之主。發汗亡陽。則胃氣虛而不能敷布。諸氣壅滯。而為脹滿。是當溫散可也。吐後腹滿可下之。邪氣在胸者。則可吐之。吐之邪去則安。若吐後邪氣不去。加之腹脹滿者。是胸中之邪。下傳入胃。壅而為實。故生脹滿。當須下之可也。 下後腹滿可吐者。邪氣在表。未傳入腑。而妄下之。邪自表乘虛而入。郁於胸中。而為虛煩。氣上下不得通利者。腹為之滿。故當吐之可也。凡為醫者。要識邪氣所起所在。審其所起。知邪氣之由來。觀其所在。知邪氣之虛實。發汗吐下之不瘥。溫補針艾之適當。則十全之功。自可得也。 卷上 少腹滿 傷寒少腹滿者。何以明之。少腹滿者。臍下滿是也。少腹者。下焦所治。難經曰。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其治在臍下。邪氣自上而下。至於下焦。結而不利。故少腹滿也。胸中滿。心下滿。皆氣爾。即無物也。及腹滿者。又有燥屎為之者。至於少腹滿者。非止氣也。必有物聚於此。而為之滿爾。所以然者。身半以上。同天之陽。清陽歸之。身半以下。同地之陰。濁陰歸之。清者在上。而濁者在下。內經謂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當出不出。積而為滿。是在上而滿者氣也。在下而滿者物也。所謂物者。溺與血爾。邪氣聚於下焦。則津液不得通。血氣不得行。或溺或血。留滯於下。 是生脹滿。而硬痛也。若從心下至少腹。皆硬滿而痛者。是邪實也。須大陷胸湯下之。若但少腹硬滿而痛。小便利者。則是蓄血之症。小便不利者。則是溺澀之症。經曰。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又曰。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 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症諦也。其小便利而少腹滿者。為太陽隨經。瘀血在里。 太陽自入腑者也。經曰。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未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桃仁承氣湯主之。是少腹硬滿。為物聚於下可知矣。滲之利之。參酌隨宜。可為上工。 卷上 煩熱 傷寒煩熱。何以明之。煩者熱也。與發熱若同而異也。發熱者。怫怫然發於肌表。有時而已者是也。煩者為煩而熱。無時而歇者是也。二者均是表熱。而煩熱為熱所煩。非若發熱而時發時止也。故謂之煩熱。經曰病患煩熱。汗出則解。又曰。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再與桂枝湯。又曰。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即此觀之。煩為表熱明矣。故又有煩疼。即是熱疼。又有煩渴。 即是熱渴也。以煩為熱。又何疑焉。至於胸中煩。心中煩。內虛煩。須皆以煩為熱。設傷寒至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與脈和大煩。 目重瞼內際黃者。又皆為欲解。所以言大煩者。以肌表大熱。則是邪熱欲去。泄達於外也。故為欲解。內經曰。謹熟陰陽。以意調之。 卷上 虛煩 傷寒虛煩。何以明之。虛煩者。心中鬱郁而煩也。有胸中煩。有心中煩。有虛煩。諸如此者。皆熱也。若止雲煩者。表熱也。及其邪熱傳里。故有胸中煩。心中煩。虛煩之別。 三者要在觀其熱所從來。審其虛實而治。為不同也。如不經發汗吐下而煩者。則是傳經之熱。不作膈實者。但多和解而已。故經曰。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者。 小柴胡湯主之。少陰病二三日。心中煩不得臥者。黃連阿膠湯主之。少陰病。胸滿心煩者。豬膚湯主之。是皆利解而徹熱者也。若因吐下發汗後而煩者。則是內陷之煩。但多涌吐而已。發汗吐下後。虛劇不得眠。若劇者必反覆顛倒。心中懊 者。 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濃朴湯主之。丸藥大下後。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薑湯主之。是皆取其吐而涌其熱者也。虛煩之狀。心中溫溫然欲吐。憒憒然無奈。欲嘔不嘔。擾擾亂亂。是名煩也。非吐則不能已。經曰。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脈乍結。心中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瓜蒂散。二者症均是煩也。藥均是吐也。而又輕重之不同。吐下發汗後。邪氣乘虛而入為煩者。則謂之虛煩。與梔子豉湯。則是吐劑之輕者。不因吐下發汗後。邪氣結於胸中。則為膈實。與瓜蒂散。則是吐劑之重者。又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則是煩之實者也。與調胃承氣湯下之。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則是煩之虛者也。與小建中湯補之。煩為熱也。悸而復煩為虛者。以悸為虛。悸甚而煩。故為虛也。少陽之邪入腑者。 煩而悸。則為熱也。大抵先煩而悸者。是為熱也。先悸而煩者。是為虛也。內經曰。治病必先求其本。誠哉是言也。 卷上 煩躁 傷寒煩躁。何以明之。煩為擾擾而煩。躁為憤躁之躁。合而言之。煩躁為熱也。析而分之。煩也躁也。有陰陽之別焉。煩、陽也。躁、陰也。煩為熱之輕者。躁為熱之甚者。經有煩疼、煩滿、煩渴、虛煩。皆以煩為熱也。有不煩而燥者。為怫怫然便作躁悶。此為陰盛隔陽也。雖大躁欲於泥水中臥。但飲水不得入口者是矣。所謂煩躁者。謂先煩漸至躁也。所謂躁煩者。謂先發躁而迤邐復煩者也。煩躁之由。又為不同。有邪氣在表而煩躁者。有邪氣在里而煩躁者。有因火劫而煩躁者。有陽虛而煩躁者。 有陰盛而煩躁者。皆不同也。經曰。當汗不汗。其人煩躁。太陽中風。脈浮而緊。不汗出而煩躁。大青龍湯主之者。是邪氣在表而煩躁者也。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此有燥屎也。是邪氣在里而煩躁者也。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太陽病二日反躁。火熨其背。令人大汗出。大熱入胃。躁煩者。火劫令煩躁者也。陽微發汗。躁不得眠。與之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者。及發汗若下之病。仍不去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者。陽虛煩躁者也。少陰病。吐利手足冷。煩躁欲死者。 吳茱萸湯主之者。陰盛而煩躁者也。諸如此者。症之常也。非逆也。設或結胸症悉具。煩躁者死。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少陰病。吐利煩躁四逆者死。少陰病。 四逆惡寒。而身蜷。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少陰病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是數者。又皆為不治之症。嗚呼。煩躁為常有之疾。復有諸不治之症。臨病者之側。又當熟審焉。 卷上 懊 傷寒懊 。何以明之。懊者懊惱之懊。 者鬱悶之貌。即心中懊懊惱惱。煩煩 。 鬱郁然不舒暢。憤憤然無奈。比之煩悶而甚者。懊 也。由下後表中陽邪乘虛內陷。郁而不發。結伏於胸心之間。故如是也。經曰。表未解。醫反下之。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 。又曰。下之益煩。心中懊 如飢。即是陽氣內陷。為諸懊 也。其治之法。或吐之。或下之。若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劇者必反覆顛倒。心中懊 。與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而不結胸。心中懊 。飢不能食。但頭汗出。二者為邪熱郁於胸中。當須梔子豉湯吐之。以涌其結熱也。陽明病下之。心中懊 而煩。 胃中有燥屎者。與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必發黃。二者為邪熱結於胃中。當須大承氣湯、茵陳湯攻之。以滌其內熱也。識諸此者。吐下之不瘥。湯劑之適當。則無不愈者。一或當汗反吐。療熱以溫。則變證百出。斑出黃生者多矣。其為醫者。請精究之。 卷上 舌上苔 傷寒舌上苔。何以明之。舌者心之官。法應南方火。本紅而澤。傷寒三四日已後。舌上有膜。白滑如苔。甚者或燥或澀。或黃或黑。是數者。熱氣淺深之謂也。邪氣在表者。舌上即無苔。及邪氣傳里。津液結搏。則舌上生苔也。寒邪初傳。未全成熱。或在半表。或在半里。或邪氣客於胸中者。皆舌上苔白而滑也。經曰。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邪初傳入里者也。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 可與小柴胡湯。是邪氣在半表半里者也。陽明病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 心中懊 。舌上苔者。梔子豉湯主之。是邪客於胸中者也。髒結宜若可下。舌上苔滑者。則雲不可攻也。是邪未全成熱。猶帶表寒故也。及其邪傳為熱。則舌之苔。不滑而澀也。經曰。傷寒七八日不解。熱結在里。表里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大幹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是熱耗津液。而滑者已干也。若熱聚於胃。則舌為之黃。是熱已深也。金匱要略曰。舌黃未下者下之。黃自去。若舌上色黑者。又為熱之極也。黃帝針經曰。熱病口乾舌黑者死。以心為君主之官。開竅於舌。 黑為腎色。見於心部。心者火。腎者水。邪熱已極。鬼賊相刑。故知必死。觀其口舌。亦可見其逆順矣。 卷上 衄血 傷寒衄者。何以明之。鼻中血出者是也。雜病衄者。責熱在里。傷寒衄者。責熱在表。 何以言之。病源曰。心主血。肝藏血。肺主氣。開竅於鼻。血得熱則散。隨氣上從鼻中出。則為衄。是雜病者。責在里熱也。經曰。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宜麻黃湯。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小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 當鬚髮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以此觀之。是傷寒衄者。責其表熱也。千金翼曰。吐血有三種。一曰肺疽。二曰傷胃。三曰內衄。既吐血家謂之內衄。則其鼻中出血者。可謂之外衄。是經絡之血妄行也。經絡熱盛。陽氣臃重。迫血妄行。出於鼻則為衄。 經曰。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又曰。陽盛則欲衄。陰虛小便難。言衄為經中陽盛也。凡傷寒脈浮。鼻中燥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是欲衄也。經曰。陽明病口乾鼻燥。能食者則衄。又有不應發汗而強發汗。因致衄者。經曰。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是也。衄家難為邪熱在經。而又不可發汗。經曰。衄家不可發汗。發汗則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 。不得眠。前雲桂枝湯麻黃湯治衄者。非治衄也。即是發散經中邪氣耳。若邪氣不得發散。壅盛於經。逼迫於血。則因致衄也。即非桂枝麻黃湯專治衄也。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是經中之邪。隨血而散則解矣。故知衄者。不待桂枝湯麻黃湯發散之也。衄者若但頭汗出。身無汗。及汗出不至足者死。黃帝又皆以為不治之疾。臨病之際。審而治之。則不失矣。 卷上 噦 傷寒噦者。何以明之。噦者俗謂之咳逆者是也。KT (音噎)近於噦。KT 者但胸喉間氣。KT 塞不得下通。 然而無聲也。若噦則吃吃然有聲者是也。噦者成金也。胃受疾故噦。 噦也。KT 皆胃之疾。但輕重有差爾。虛寒相搏。反飲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即KT 。言胃氣虛竭也。傷寒大吐大下之後。極虛復極汗出者。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又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即是觀之噦、KT 皆胃疾可知矣。經曰。趺陽脈浮。則為氣KT 。脈滑則為噦。此為醫咎。責虛取實之過也。大抵妄下之後。胃虛氣逆。則成噦也。經曰。濕家若下之太早則噦。本虛攻其熱則噦。而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噦。諸如此者。皆下之後。胃虛而噦者也。然KT 者正為水寒相搏。必曰小青龍湯去麻黃加附子而可矣。至於噦者。則又熱氣壅郁。氣不得通而成者也。輕者有和解之證。重者有攻下之候。經曰。有潮熱時時噦。與小柴胡湯者。即是和解之證也。噦而腹滿。視其前後。 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即可攻下之候也。傷寒至於噦。則病已極也。非若渴煩等輕緩之候。如太陽中風。以火劫發汗。陰陽俱虛竭。身體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 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是言其極也。又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是為真病。其若是者。雖有神醫之術。當斯脫絕之候。又何以措其手足哉。 卷上 咳 傷寒咳者。何以明之。咳者聲咳之咳。俗謂之嗽者是也。肺主氣。形寒飲冷則傷之。 使氣上而不下。逆而不收。衝擊膈咽。令喉中淫淫如癢。習習如梗。是令咳也。甚者續續不已。連連不止。坐臥不安。語言不竟。動引百骸。聲聞四近矣。咳之由來。有肺寒而咳者。有停飲而咳者。有邪氣在半表半里而咳者。雖同曰咳。而治各不同也。 內經曰。肺之令人咳。何也。皮毛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寒氣。寒氣以從其合也。其寒飲食入胃。從肺脈上至於肺。肺寒則外內合邪。因而客之。則為咳嗽者。是肺寒而咳也。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小青龍湯主之。少陰病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者真武湯加五味子細辛乾薑主之。二者是停飲而咳者也。雖皆為水飲所作。而小青龍場所主。為水飲與表寒相合而咳者。真武湯所主。為水飲與里寒相合而咳者。又不可不知也。傷寒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咳者。小柴胡湯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乾薑五味子主之。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者四逆散加乾薑五味子主之。二者是邪氣自表傳里而咳者。雖皆為邪氣傳里。而小柴胡湯所主。為陽邪傳里。動肺而咳者。四逆散所主。為陰邪傳里。動肺而咳者。又不可不識也。表、寒也。里、寒也。挾水飲則必動肺。 以形寒寒飲則傷肺故也。陽、邪也。陰、邪也。自表傳里。則必動肺。以髒真高於肺故也。咳為肺疾。治之必發散而可矣。而又有不可發汗者。 經曰。咳而小便利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四肢厥逆冷。又曰。咳而發汗。蜷而苦滿。腹中復堅。茲雖逆也。又脈散者。為心火刑於肺金。鬼賊相刑必死。臨病之側。可不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