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宗印 · 傷寒論宗印卷八

張志聰 《傷寒論宗印》
傷寒論宗印卷八 南陽張仲景著 錢塘後裔志聰隱庵前注 辨發汗後病脈證 發汗多,亡陽論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陽氣者,精則養神,汗多亡陽,則神昏而譫語矣。然陽生於陰,此雖亡其標,不可再傷其本,而致陰陽之離脫也。夫津液藏於陰府,榮胡湯能啟發陰中之陽,桂枝湯調和榮衛。津液通而氣血調,則陰陽和而後自愈矣。 本篇凡三十一證,已見於「六經篇」中。今止補集汗後亡陽譫語一章。 辨不可吐脈證 本篇幾四證,已具「太陽篇」中。 辨可吐脈證 大法春宜吐。 春宜吐者,春時之氣從下而升,隨時順氣,無伐夭和也。(眉批:柴胡啟陽,半夏啟陰。邪結於有形之胸,尚屬陷胸湯之下證,而況入於無形之胸內耶。)按本經瓜蒂散證及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此胸中實,當吐之,皆邪從下而上實於胸中者也。如太陽病吐之,皆為醫之過。蓋邪從肌表而內入於胸中者,非吐證也。故曰:春宜吐,蓋春時之氣,從下而升。寓義於人之氣,邪從下而上者,宜吐之也 凡用吐湯,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邪實於腳中者宜吐,少有過誤,大傷中氣。用法者慎之。胸中,膻中也,宗氣之所聚。吐則傷宗氣胃氣,故不可過服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即止。 諸實者,謂有形之邪也。邪實於胸。則中氣不通,是以鬱郁而痛,不能食也欲使人按者,氣不疏暢也。夫地氣上升,天氣下降,邪實於胸,則升者不能上,而降者不得下矣。脾主涎沫,按之而唾者,是肺氣不能通調,而反從口出矣。下利日十餘行,是地氣不升,而反從下泄矣。脈反遲者,中氣阻隔也。寸脈微滑者,隔上有邪也。此當吐之,吐之則氣機旋轉,升降和而下利即止。肺主天,脾屬地。脾氣散精,上歸於肺,肺氣不能通於下,是天氣之不降也。(眉批:或痰或水或食,皆為有形之邪)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胃為中焦水谷之海。而有上脘、中脘、下脘之分。宿食留於上,是當因而越之。中焦者,在胃中脘,不上不下,主腐化水谷。食在上脘,是未入於中,而不得腐化,故成宿食也。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手足諸脈,皆受氣於胸中,客氣留中,是以手足厥逆,脈遲而有止也。心下滿而煩者,中氣不舒也。欲食不能者,中焦和而上焦有所阻也。此病在胸中,當須吐之而解。 辨不可下病脈證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鞭 此章與「不可汗篇」首章同義,亦因風邪傷氣。愈虛其陽,故偏於論陽也。陽微者不可下,下之則愈傷其中氣,而成心下之痞鞭矣。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干,頭眩心悸也。 動氣在右,肺氣虛也。夫氣為陽,血液為陰,陰陽之道,陽密乃固。肺主氣,肺氣虛消,不能流溢精氣,而為陰之固,下之則陰液惟下而內竭矣。津液下竭而不能上資,是必咽燥鼻干,頭為之眩,而心為之悸矣。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蜷。 動氣在左,肝氣虛也。肝主東方春生之氣,虛而下之則生陽氣絕,里氣虛寒,是以內拘急而食不下也。生氣虛脫,故動氣更劇,雖有孤陽之外熱,而臥則欲蜷。夫陽生於陰者,論先天之生氣也。東方生木,木生肝,主春生之氣者,乃後天之生陽也。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動氣在上,心氣虛也。下之,則心腎之氣不交,而虛火惟上矣。火熱在上,故掌握熱煩,火郁於內,故身上浮冷。而熱汗自泄,火水不相交濟,故欲得水以自灌。(眉批:君相二火之經絡,循掌中)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谷,心下痞也。 動氣在下,腎氣虛而惟下矣。若再下之,則少陰之生氣不能上與陽明相合,釜底無燃,則水谷不化,是以腹滿而食則下清谷也。谷氣下流則頭為之眩,上下不交,故心下痞也。 咽中閉塞者,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咽中閉塞,少陰之經證也。夫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皆借少陰之生氣,上與陽明合化,而後能資養充溢。少陰經病而反下之,則經氣俱下,是以下重上輕。少陰之氣不升,則生陽下絕,里氣惟陰,以致水槳不下,臥則欲蜷,而身痛下利也。夫少陰主先天之生氣,為經脈之根原,故不可妄施汗下。如妄汗,則經氣惟上而吐血,陽氣外亡氣欲絕。妄下,則經氣惟下而為下重上輕,生陽不升,而成里氣寒冷。 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諸外實者,幾邪實於外,宜汗而不宜下者也。下之則經氣內陷,外邪內侵,是以外熱微而里厥深也。經氣內陷,則脈走於腹街,故無脈而當臍握熱。夫氣有四街,氣之徑路也。蓋絡絕則徑通,氣街之在腹者,與沖脈於臍左右之動脈間。下之則經邪內入。脈走腹中之氣街。是以無脈而當臍握熱也。 諸虛者不可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諸虛者,該陰陽氣血而言也。正氣虛微,不可妄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必致大渴。求水者,經氣燥而陽氣盛,故為易愈。惡水者,陽氣內脫,危哉殆矣 脈漏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壇,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 此論傷寒之脈虛者,不可下也。弦為陽運者,寒邪中上,而陽運於外也。微為陰寒者,陽在外而陰氣虛寒也。夫寒邪在表。陽運於外,與邪相持,其脈則緊,今弦反在上,是雖陽運,而弦則為減,故為陽氣虛也。上實下虛,意欲得溫,上弦下微,微弦為虛不可下也。(眉批:邪實於上,正虛於下。) 微則為咳,咳則吐涎。下之,則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留,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脅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谷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微為氣虛,微則為咳者,陽氣虛而肺氣寒也。咬則吐涎者,肺氣虛而不能通調於下也。下之,則氣惟下泄,咳雖止而利不休矣。利不休,則下焦之生氣絕炙。胸中如蟲蕃者,胃氣寒而蛔不安也。粥入則出者,中氣虛冷也。小便不利者,經氣虛而不化也。兩脅拘急,喘息為難,腸氣虛而艱於呼吸也。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榮氣絕也。極寒而反汗出,身冷若冰,衛氣脫也。眼晴不慧,精氣亡也。語言不休,此奪氣也。腹中寒冷,當不能食,而谷氣多入者,此為除中,孤陽去有期,除謝中胃而出也。口雖欲言。舌不得前。心腎之氣絕也。夫氣者,生之本也。肺王周身之氣,而發原於腎,始因咳而病標,下之復傷其本,本末並傷,生氣下絕,是以至於此劇也。〔眉批:經云:腎為本,肺為未。)《內經?咳論)曰:微則為咳。甚則為泄為痛。蓋謂病甚則為泄痛,未有若此之危劇。此章下之,遂成死證。後章至其年月日復發者,當下之。成氏皆引咳論注釋,不無自相矛盾炙。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虛,數為熱。浮為虛,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痛。振寒而栗。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脅,振寒相搏,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瀝,小腹甚鞭,小便則尿血也 此復論傷寒之熱邪,而氣血虛弱者,不可下也。浮反在上則為陽虛,數反在下,則為無血,蓋陽氣虛則脈浮,陰血虛,故脈數也。浮為虛,數為熱者,陽氣虛而陰血弱,故邪熱入於陰也。浮為表虛,故自汗而惡寒,邪熱入陰而血少,胡為痛而寒慄也。微弱在關,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脆,是以胸下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而痛在脅下也。此陰陽之氣血兩虛,客氣薄於樞脅經氣之問,故振寒相搏形如瘧狀也。醫反下之,愈傷其陰,則陽熱內陷,熱入於經,陰不勝其陽,故令脈數發熱,而狂走見鬼也。經邪上下相逆,逆於上則心下痞,陷於下則小便淋瀝,小腹甚捉而尿血也。(眉批:內PA外連於脅,脆氣通呼吸。詳「太陽篇」柴胡章。)經云:胞移熱於膀胱則尿血沖任起於胞中,為經血之源,熱入於經而在下。故尿血矣。熱入血室,則如見鬼狀。沖脈者。血室也。起於下而上至於必—胸,故心下痞而小便血也。 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里俱虛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快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因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筱之,汗出而冒對,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谷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順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此言榮衛化薄,皆由胃氣虛冷,雖有客熱,不可妄攻者也。夫榮出中焦,榮為根,衛為葉。榮寒則胃氣冷,正氣虛寒,是以客熱不去。醫妄攻之,則愈亡其陽,客熱雖除,而正氣寒冷,即欲追救,末由也已。夫脈緊者宜發汗。此章因脈緊而反不宜汗,甚至於不可追救,當知緊脈之有不同也。有邪正相持而緊者,有邪入於陰而緊者,有肺氣寒而緊者,有胃中虛冷而緊者,蓋有邪正虛實之分焉。脈濡而緊,是非有力之緊炎。兼之中風惡寒,微嘔內煩。學者當於脈證中,細加體析。邪正虛實之間,關係甚大,不可略而忽之也。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胞中當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千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 此陰陽兩虛,相乘而偕亡者也。浮為氣實,邪實於氣也。大為血虛,陰氣虛也。陰虛則陽往乘之。如孤陽獨下陰部者,則小便當赤而難,胞中當虛,今小便反利而大汗出,此陽氣反虛泄炙。陽虛則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此陰復乘於陽,A液四射,故衛反更實也。津液四射,則榮竭血盡炙。榮血燥竭,是以干煩而不得眠也。血薄而肌肉消疏,則四射之津液,又外泄而成暴脫炙。蓋此因胃氣虛微,以致無根之陰陽,上下相乘,孤陽下陰部,而即從下亡。陰液復射於外,而即從外脫,相乘而相偕亡也。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其本,客陽去有期,土氣己敗,必下污泥而死。(眉批:亡陰則陽獨,故曰孤陽,胞中故曰陰部。古者以毒藥攻疾,虛而反攻,於毒更甚。客陽孤陽也,無陰配合如孤客也。)以小便胞中,而論陰部榮血者,蓋胞中乃津液之所藏。而沖任起於胞中,是胞中為榮血津液之根原。是以津液四射,則榮竭血盡而干煩矣。夫榮血津液,生於中胃水谷之精,谷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常榮無已,蓋布做者榮干經隧,而流溢於中者入於奇經。今胞中之津液,奇經之榮血,已四射而內竭,若再攻其胃,是重虛其本炙。 脈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卻結於髒,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脈數而久不止者,邪入於經也。止則邪結於經,而正氣不能復出於外。卻反結於髒。正氣結於里,故邪則浮於外,而與皮毛相得,蓋在於皮膚浮絡之問也。是以邪熱在經而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則反虛臟腑之正氣。邪熱內入,是必煩刑不止,蓋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干髒氣則煩心,心主脈也。入腑,則協熱而下利不止矣。經絡內連臟腑,那結於經,則臟腑之氣不能外出,以致正內而邪外,如在氣則不然炎。 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為大—夔傷寒論宗印卷八,逆 浮大為邪在外,法當汗解。若反丁之,此為大逆。蓋邪從表入,當從表出未有在表而反下之,故為大逆。(眉批浮大,陽脈也)土章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蓋以而字分別其經與氣也。此章曰脈浮大者,蓋謂脈大之浮於外,牙a在於膚表故也。本經字法,及審脈之情,皆在微渺間體認。浮而大者,在皮毛相得,稍撥之而大也。脈浮大者,脈大之在於皮毛間也 病欲吐者不可下,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欲吐者,經邪內薄,里氣上升,故不可下,而反傷其中氣也。嘔多者,經絡之邪甚也。陽明之氣王經脈,此邪尚在經,而未入於腑,雖有陽明燥實之證,不可攻也。(眉批:嘔多者胃氣虛也,故不可攻)嘔者,中胃之證也。經邪則入腑,故嘔為經證 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 外證者,邪在肌腠絡脈之間,雖有隨經在里之證而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 夫陽病熱多者,下之則粳。 陽熱甚則陰液虛,下之則愈亡其陰,必致澡而鞭也。 無陽陰強,大便鞭者,下之則必清谷、腹滿。 無陽陰強者,脾強而胃弱也。胃氣弱則津液不生,脾氣強能通調水液,是以腸胃燥而大便鞭也。下之則愈傷其中胃,是必清谷而腹滿。「平辨脈篇」曰:遲為無陽,緊者脾氣強。蓋遲為胃氣虛,胃氣虛,為無陽也。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針貝咖。 傷寒頭痛發熱者,邪始在表,而正氣外浮。蓋邪外而正內也。傷寒發熱頭痛者,正反外而邪反內也。邪內氣外,故微汗出。發汗則反亡其氣。經云:氣脫者目不明,故不識人也。熏之則火熱隨經人里,故喘。經氣燥熱,故不得小便而心腹滿也。下之則里氣下陷,不得與表氣相接,故短氣。氣虛不化,故小便難。經氣不通,故頭痛背強也。加溫針則傷其經血,故iff也。夫病在表者宜汗,然必籍氣之宣發,而後能克身澤毛,此邪在膚表之氣分,寒邪相搏,本不當有汗,微汗出者,邪氣內入於肌層也。發汗則氣反外亡,故不識人。那不在里在經,故下之、熏之則反傷其里氣經氣也。按本經凡邪在表,則日頭痛發熱。蓋陽氣在上,氣傷則頭痛,陽氣宣發於外,則發熱。此章日發熱頭痛,乃氣外而邪內也。如「太陽篇」病發熱頭疼,脈反沉,此亦邪內而氣外。氣虛,故脈反沉。里氣內負,故當急救其里。又如陽明病,脈浮而緊。亦那內而氣外,蓋陽明王閡,病則反開,開則邪反內而氣反外。發汗則表氣在外,不能蒸發其汗,而反傷其經,故躁而心債饋,反語語也。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漸大,是其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翁右汗出,喉中痛。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復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者,便清谷;熱多者,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黃;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難者為危殆。 此陰病於內,而陽熱於外也。傷寒脈陰陽俱緊,少陰之經證也。惡寒發熱,陽氣外出,而表氣虛椒陰病干內。陽出於夔—外,陰陽氣不相順接。而脈欲厥矣。厥者,脈初來大,陽氣外出也。漸漸小,陰氣復見也。此陰陽疊出,而非陰陽相生,是以脈將厥逆失。如此而惡寒甚者。乃陽脫於外,而表氣大虛,故必動起不寧,而汗出也。汗出,則陰液亡而經脈燥,故候中痛,足少陰之脈循候嚨也。熱多者,感君火之熱化。心脈上繫於目,故赤脈多。火盛陰虛,而睛不慧也。發之,則榮液燥竭,而咽中傷,蓋心主血,而手少陰之脈挾咽也。下之,則津氣下流,陽入於陰,故兩目閉也。寒多者,寒水之氣勝,則便清谷。熱多者,君火之氣勝。則便膿血,即少陰之經證,下利便膿血者是也。若熏之,則火熱入而發黃。熨之,則津液枯而咽燥。若小便利者,尚為可治。小便難者,陰液陽氣兩亡,故為危殆。(眉批:厥者,伏逆也。心主脈,而諸脈皆屬於旨。陽氣外出,則磨而目開;陽入於陰,則寐而目閉。熏則內入,熨止在外。氣虛不化,則小便難。)按本經凡日發熱惡寒,頭痛發熱,乃邪在表也。此二章獨日發熱頭痛,惡寒發熱。即曰則不識人,則脈欲厥。是二則字,皆頂接上文而言不識人。脈欲厥者,皆因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之所自來也。是以本經之字法顛倒,亦有深意存體會者也。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妞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兩目閉。貪水者脈必厥,其聲喂,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虛。惡水者,若下之則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r白苔煩躁,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此病發於表陽,而入於里陰也。傷寒發熱,發於陽也。口中勃勃氣出。入於里也。經云:頭痛喻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盛則入腎,此表陽之邪而入於里陰,蓋太陽王表,而少陰主里也。心所生病者目黃,頭痛目黃者,手足少陰之經證也。經氣上逆。故妞不可制。夫少陰者,火土而水下。貪水者,經邪上逆,故必嘔。惡水者,經氣下逆,故必厥也。若下之則陰氣惟下,故咽中生瘡,水不能濟火也。假令手足溫者,表陽之邪未盡也口設有表那而下之,則陽熱隨經下趨,是必下重而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而下之,則經氣下流,系氣絕而兩目閉也。貪水者,若下之則陰氣下泄,陽熱上逆,陰陽不交,其脈則厥,陰氣不升,故其聲要,咽喉塞。蓋聲音之原,發於腎間之動氣,而少陰之脈循咽喉也。貪水者陰液虛也,若再發汗,則陰陽俱虛,必戰而栗也。惡水者陰氣勝也,若下之,又虛寒其里氣,是以不嗜食而谷不化也。若發汗,則陽氣上出,故口中傷而舌上白苔,上下陰陽水火不相交濟,故躁煩也。若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此邪結於經,後必便血。若發汗,則上竅開而小便自利也。夫小便自利者,為有血也。以不大便而小便自利。是知邪結干經,則所生受病,而後必便血炙。以上二章皆論少陰之經證。是以有寒熱、貪惡之分焉。上章乃本經自受之邪,兼之陽氣外出,故有危殆之成。此章乃陽那轉入於里陰之經,故雖有汗下之誤,而不至於大典也。二章與「辨脈篇」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千燥,蜷臥足冷章,大義相同,而少有經氣之別。(眉批:里擷筋骨氣血之精,而與脈並為系,諸脈皆屬於目。手足少陰主脈而主目系,經脈之氣下流,故兩目閉也。若發汗而小便利,以言其心腎之經氣相通。心氣虛則腎氣泄。外竅開則內竅通。自受之邪重。轉—塵傷寒論宗印卷八屬之邪輕力上章論本經自化之寒熱,故曰熱多寒多。謂少陰之經氣,有寒而有熱也。此章論陽邪入陰,故曰貪水惡水。蓋邪在於手少陰經氣之上,則貪水。邪在於足陰經氣之下,則惡水也) 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其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 下利脈當微弱,大者血虛也,以其強下而亡陰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此有寒。寒虛相搏。乘虛下轉。故脈革而腸鳴。此屬當歸四逆輩,蓋能養血而溫寒也。辨可下病脈證 大法秋宜下 自上而降,從外而收,秋之氣也。肅殺而甚,操氣流行,金之令也。降者順之,燥者逆之,治之道也 凡服下藥,用湯勝丸,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湯劑蕩滌,丸緩留中,是以下藥,用湯勝丸。攻利之荊,中病即止,過服則反傷正氣矣。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鞭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脈平,脈證不相應炎。不相應,則脈自脈而證自證,病自病而平自平矣。夫脈者,中焦水谷之變見,三部脈平,中焦自和也。下利下焦自利也。心下捉,上焦自結也。夫陰陽和者病自愈,今三焦不和,上下離結,若不急下,則水自下泄,火自上炎,陰陽相離,害莫大炙。(眉批不日春夏宜吐,而日春宜吐;不臼秋冬宜下,而日秋宜下。蓋春氣自下而升,秋氣自上而降。離義於人之邪氣,自外而內者宜下,自下而上者。)此章當重在急字上看。若謂谷實於中,無別證而脈又平等,是緩證炙。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虛證也。滑者,實脈也脈遲而滑。蓋有所留阻。而致經氣不輸,此為內買。故利未欲止,下之則愈,通因通用也。(眉批:滑為經氣買,因邪實而脈遲。) 問曰:人病有宿食者,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復設問答者,承上文而言宿食之脈,更有別也。夫寸以候外,按以候里。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者,蓋因里氣澀滯,而表氣虛浮也。尺以候陰,尺以候里,尺中亦微而澀者,因里有所咀,而阻氣亦微也。蓋陰陽之氣,皆由中而發,案飪之邪,留積於中、中氣阻滯,以致表里陰陽之氣皆虛微失。見是脈者,為有宿食也。當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夫脈遲而清者,經氣實也。有宿食者,中有阻澀, fil致陰陽之氣虛微也。脈各不同,故復設問答以分別焉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上章論宿食之脈,此複審其證焉。止下利而不欲食,是無別因之邪矣。夫腸胃受盛水谷,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下利,則腸胃空虛,而反不欲食者,有宿食故也。當下之則愈 下利差後,至其年月日復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復發者,病邪未盡也。經言三百六十五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人有四經,以應四時;十二月,應十二脈。歲有三百六十五日,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蓋人與天地參也。至其年月日者。歲氣一周復會也。復發者,此因時所感之邪,病未盡而伏匿於內,復因時之氣而後發也。留連之邪,下之則愈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之乃愈,宜大承氣湯 滑者,往來流利如珠,有諸內而形諸外也。下利脈反滑者,當有所去也,下之乃愈。前章內實,故兼脈遲。此則欲去,故止見滑。(眉批:是以胎脈、痰脈,皆滑)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篇」曰:腹滿痛者,急下之。蓋燥實it堅,有形之邪實也。止滿而痛者,無形之邪實也。無形之崇,甚於有形 傷寒後脈沉,沉者內實也。下解之,宜大柴胡湯。 傷寒寸脈浮,關脈沉,邪結於胸也。傷寒後脈但沉,而無胸脅之形證者,邪實於內也。夫胸脅內連乎隔,氣分之邪皆從腳脆而入。在脂而上,瀉心桅子證也。在腸而下,大小承氣證也。在脂之間,大柴胡證也。此內實於有形之間,故宜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脈雙弦而遲者,必心下鞍,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可以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承土文而言在腸之邪,留連於土下之間也。夫臟腑之氣,皆從胸脂以出入,而諸脈皆貫於腸。邪在脂間,故脈雙弦而遲也。邪在RE問,故雙脈弦而遲也邪在脆,故心下鞍也。脆之上,乃心肺之分為陽。腸之下,乃肝腎之分為陰。感心肺之氣則脈大。感肝腎之陰則脈緊,此邪在於中隔上下之問,故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可下之。蓋經氣上下相通,下之則在上之邪。亦從下而解矣。(眉批:邪塑—實於Be。故脈但沉。遊行於上下則經氣有所限,故脈弦遲也)故曰:可以下之。 傷寒論序例 高平王叔和撰 聊攝成無己注 錢塘張隱庵訂 「陰陽大論」云:春氣溫和,夏氣署熱,秋氣清涼。冬氣冷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春夏為陽,春溫夏熱者,陽之動,始於溫,盛於署故也。秋冬為陰,秋涼而冬寒者,以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此四時之正氣也。 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 冬三月,純陰用事,陽乃伏截,水冰地垢,寒氣嚴凝。當是之時,善攝生者出處固密,去寒就溫,則不傷於寒。其涉寒冷,觸冒箱雪為病者,謂之傷寒也。 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 春風夏署,秋淫冬寒,謂之四時之氣。 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 熱為陽,陽主生;寒為陰,陰主殺陰寒為病,最為肅殺毒厲之氣。 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復變為暑病。署病者,熱極重於溫也。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病者,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 中而即病者,即本經所論之傷寒是也。如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夏之時,值時而發,寒已化熱,春氣尚溫。故先夏至日發者為溫病。夏氣署熱,故後夏至日發者為署病。此隨時變熱而命名, 傷寒論宗印卷八 非時行之氣也。寒邪醞熱已久,至夏暑之時,署熱並熾,故重於溫也。此皆辛苦之人,勞傷精氣,觸冒寒邪是以至春夏而多此病也。 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反大寒;夏時應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四時氣候,不正為病,謂之時行之氣。時氣所行為病,非暴厲之氣,感受必同,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也。 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斗歷占之。 四時正氣者,春風夏署,秋濕冬寒是也。時行者,時行之氣是也。溫者,冬時感寒,至春發者是也。疫者,幕厲之氣是也。占前斗建,審其時候之寒溫,察其邪氣之輕重而治之,故下文日。 九月藉降節後宜漸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解也。所以謂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也。至驚蟄二月節後,氣漸和暖,向夏大熱,至秋便涼。 冬寒春溫,夏熱秋涼,為四時之正氣也。 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 箱降後漸寒,至冬大寒,至驚蟄後,氣漸和暖。是以箱降後,至春分以前,皆寒氣未和,凡有觸冒箱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 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溫。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冬溫復有先後。更相重沓,亦有輕重。為治不同,證如後章。 冬溫者,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時行不正之氣為病,非冬時之傷寒也。故與傷寒大異,然有感冬時之溫氣而即病者;有因冬時大暖,陽氣不藏、因反受寒而至春病溫者;有寒邪伏逆,因感冬溫之氣而發者,此皆因於冬溫。故曰:冬溫復有先後,更相重杳,為洽不同也。 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於冬時伏寒,變為溫病 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天氣尚寒,所受者皆名日傷寒。如工春節後,其中無暴夫寒,是無時行之寒氣矣。又不冰雪,無冬時之凝寒來解炙。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冬時所受之寒,伏藏於內,感春時陽氣而發,寒變為熱,名日溫病也。 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輕。五月六月,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七月八月,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微。其病與溫及署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夫春分以後,天氣和暖,至夏大熱,非復有傷寒炙。然天時或有暴寒,為人所中,皆為時行之寒疫也。不正之氣,與時相憐,故有輕重之分。雖受寒邪隨時而皆為病熱,故與冬時伏寒,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署病者,皆相似耳。但溫署之病,寒已變熱,與時交熾,當一惟滴涼解散。時行寒疫,始受之時,又當發散其寒。是以治法之有殊耳 十五日得一氣,於四時之中,一時有六氣,四六名為二十四氣也。 節氣十二,中氣+二,共二十四《內經》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調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 然氣候亦有應至而不至,或有未應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過者,皆成病氣也。 疑漏或有至而不去此一句。按《金匱要略》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會。有至而太過,何故也?師曰:塑—太至之後,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陽之時,陽始生,天得溫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溫和,此為未至而至也。已得甲子,而天未溫和,此為至而不至也。已得甲子,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已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五六月時,此為至而太過也。《內經》曰:至而和則平,至而盛則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來至而至者病。即是觀之,脫漏明炎。但天地動靜,陰陽鼓擊者,各正一氣耳。 《內經》曰:陰陽者,天地之道。清陽為天,動而不息。濁陰為地,靜而不移。天地陰陽之氣鼓擊,而生春夏秋冬,寒熱溫涼,各正一氣也。 是以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 春暖為夏署,從生而至長也。秋忿為冬怒,從肅而至殺也。 是敵冬至之後,一陽丈升,一陰艾降也。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也。 十月六艾皆陰,坤卦為用,陰極陽來,陽生於子。冬至之後,一陽艾升,一陰艾降,於卦為復,盲陽氣得復也。四月六叉皆陽,乾卦為用,陽極陰來,陰生於午。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於卦為始,言陰得遇陽也。《內經》曰: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 斯則冬夏二至,陰陽合也。春秋二分,陰陽離也。 陽生於子,陰生於午,是陰陽相接,故曰合。陽退於酉,陰退於卯,是陰陽相背,故曰離。《內經》曰:氣至之謂至,氣分之謂分,至則氣同,分則氣異。 陰陽交易,人變病焉 天地陰陽之氣,既交錯而不正,人所以變病。《內經》曰: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 此君子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剛柔也。 《內經》曰:養生者,必順於時。春夏養陽,以涼以寒。秋冬養陰,以溫以熱。所以然者,從其根故也。 小人觸冒,必嬰暴珍。須知毒烈之氣,留在何經而發何病,詳而取之。 不能順四時調養,觸冒寒溫者,必成暴病。醫者當在意審詳而治之 是以春傷於風,夏必飧泄。夏傷於署,秋必病瘧。秋傷於濕,冬必咳嗽。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必然之道,可不審明之。 此不能順時調攝,感四時之氣,留連於內,而後發也。春時發陳,人氣升上,傷於風者,上先受之,清邪中上也。秋氣降收,人氣歸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濁邪中下也。至夏之時,氣盡上升,地氣虛冷,留連之邪乘虛而下,是以夏必滲泄者,脾主地氣也。至冬之時,氣盡伏藏,天氣虛冷,在下之那乘虛而上,是以冬必咳嗽者,肺主天氣也。此陰陽反作,上下之相乘也。冬傷於寒,寒氣伏趕,春時之氣,從內而外,伏菠之那隨氣發越,是以春必病溫。夏傷於署,署汗不泄,邪即留匿,秋時之氣,自外而收,伏匿之邪與正相遇,邪正相搏,寒熱交作,是以秋必咳瘧。此邪正寒熱,外內之出入也。(眉批:長夏濕土主氣。長夏者,夏秋之氣交也。經云:陽受風氣,陰受濕氣。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以及於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以及於上。) 傷寒之病,逐日淺深,以施方治。今世人傷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對病,或日數久淹。困乃告醫。醫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則不中病,皆宜臨時消息制方,無不效也。今搜采仲景舊論,錄其證候,診—些傷寒論宗印卷八卿l脈聲色,對病真方。有神驗者,擬防世急也。 病有逐日之淺深,是以有次第之施洽。然傷寒為病,一日之間變無常經,不若臨時消息制方,無不效也 又土地溫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餐居亦異。是黃帝與四方之問,岐伯舉四治之能,以訓後賢,開其未晤者。臨病之工,宜須兩審也 東方地氣溫,南方地氣熱,西方地氣涼,北方地氣寒,西北方高,東南方下。是土地溫涼高下不同也。東方安居食魚,西方陵居華食,南方濕處而嗜酸,北方野處而食乳,是餐居之異也。東方治宜貶石,西方治宜毒藥,南方治宜微針,北方治宜灸炳,是四方醫治不同也。醫之治病,當審其土地所宜 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內經》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是傷寒為病熱也《針經》曰:多熱者易已,多寒者難已。是熱雖甚不死。 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 表里俱病者,謂之兩感。 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太陽為三陽之長,其氣浮於外,故尺寸俱浮,是邪氣初入皮膚,外在表也,當一二日發。風府,穴名也,項中央。太陽之脈,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是以上連風府。其經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故病頭項痛,腰脊強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俠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干不得臥。 陽明血氣俱多,尺寸俱長者,ffn並陽明。而血氣淖溢也。太陽受邪不已。傳於陽明,是當二三日發。其脈俠鼻者,陽明脈起於鼻交頸中,絡於目,陽明之脈,正上, 還了擊目系。身熱者,陽明王身之肌肉。《針經》曰:陽明氣盛,則身以前皆熱。目疼鼻干者,經中客邪也。不得臥者,胃氣逆,不得從其道也。《內經》曰:胃不和,則臥不安。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內經》曰: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春脈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陽受邪也。二三日陽明之邪不已,傳於少陽,是當三四日發。胸脅痛而耳聾者,經奎而不利也 此三經皆受病,未入於腑者,可汗而已。 三陽受邪為病在表。法當汗解。然三陽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則宜下。故云未入於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胃中,絡於隘,故腹滿而啦千。 陽極則陰受之。邪傳三陽既遍,次乃傳於陰經。在陽為表,在陰為里,牙a在表則見陽脈,那在里則見陰脈。陽邪傳陰,邪氣內陷,故太陰受病,而脈尺寸俱沉細也。自三陽傳於太陰,是當四五日發也邪入於陰,則漸成熱,腹滿而隘干者,脾經塑而成熱也。 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陰,腎水也。性趨下,少陰受病,脈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陰之邪不已,至五六日則傳於少陰也,是少陰病當五六日發。人傷於寒則為病熱,謂始為寒。而終土:原文為「上,據上下文義而改為土 成熱也。少陰為病,口燥舌千而渴,邪傳入里,熱氣漸深也。口燥舌千而渴者,乘火化也 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緩者,風脈也厥陰脈微緩者,邪傳厥陰,熱氣已劇近於風也,當六七日發。以少陰邪傳於厥陰,煩滿而囊縮者,熱氣聚於內也。 此三經皆受病,已入於腑,可下而己。 三陰受邪,為病在里,於法當下。然三陰亦有在經者,在經則宜汗。故云:已入於腑者,可下而已。經曰:臨病之工,宜須兩審。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二日陽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諳語。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則榮衛不行,腑臟不通則死矣。 陰陽俱病,表里俱傷者,為兩感。以其陰陽兩感,病則兩證俱見。至於傳經,則亦陰陽兩經俱傳也。始得一日頭痛者太陽,口乾煩滿而渴者少陰。至二日則太陽傳於陽明,而少陰亦傳於太陰,身熱諧語者陽明。腹滿不欲飲食者太陰。至三日陽明傳於少陽,而太陰又傳於厥陰。耳聾者少陽,澳縮而厥者厥陰,水槳不入,不知人者,胃氣不通也。《內經》曰五臟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曰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炙。謂三日六經俱病,榮衛之氣不得行於內外,腑臟之氣不得通於上下,至六日腑臟之氣俱盡,榮衛之氣俱絕,則死矣。 其不兩感於寒,更不傳經。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也。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也。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口少陰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六日傳遍,三陰三陽之氣皆和,大邪之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以上六經,王氏述《內經》熱病之傷寒,而為陰陽之傳次。然《內經》之傷寒,專為熱病而論也。至於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陽為盡,三陰受邪,亦經次之常也。然邪之中人,或中於陰,或中於陽,或能為熱,或不能為熱,或傳或轉,或止在於本經。邪之變遷,則又無有恆常,是《傷寒論》之所由作也 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 問者,廖也。十二日傳經盡,則當廖愈。若過十三日已上不廖,尺寸之脈沉陷者,即止氣內衰,邪氣獨勝,故云大危 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舊壞病證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者,變為溫瘧 異氣者,為先病未已,又感別異之氣也。兩那相合,變為他病,脈陰陽俱盛者,傷寒之脈也。《難經》曰:傷寒之脈,陰陽俱盛而緊澀。經曰:脈盛身寒,得之傷寒則為前病熱未已,再感於寒,寒熱相搏,變為溫瘧 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過於風,變為風溫。 此前熱未歇,又感於風者也。《難經》云:中風之脈,陽浮而滑,陰濡而弱,風來乘熱,故變風溫口 陽膚游教。陰脈實士者。遇溫熱變為 傷寒論宗印卷八 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 此前熱未已,又感溫熱者也。陽王表。陰王里,洪數實大皆熱也。兩熱相甘,變為溫毒,以其表葉俱熱,故為病最重 陽脈濡弱、陰脈弦緊者,更遇溫氣,變為溫疫。以此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證,方治如說 陽脈濡弱,陽氣虛也。陰脈弦緊,陽生而邪伏於陰也。更遇溫暖之氣,而變為溫疫,蓋復感非時之溫氣,而病沒也。以此冬傷於寒,至春發為溫病者,皆寒邪伏藏,感時氣之溫而發為溫病也。是以濡弱弦緊之寒脈,而變為溫熱之證者,用方施治,當如上又所說。蓋宜從後之變證,而不從前之寒脈也 凡人有疾,不時即治,隱忍冀差,以成廟疾。 凡覺不佳,急須求治,苟延時日,則邪氣入深,難可複製。《千金》曰:凡有少苦,以不如平常,即須早道。若Rtl忍不治,冀望目差,須臾之間以成瘤疾。此之謂也。 小兒女子,益以滋甚。 小兒氣血來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於滋蔓。 時氣不和,便當早言,尋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 膝理者,津液膜泄之所,文理縫會之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