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條辨 · 卷之七
辨痙濕病證第十二
此篇相傳謂為叔和述仲景金匱之文。雖遠不可考。觀其揭首之辭。信有之也。然既曰以為與傷寒相似而致辨焉。則亦述所當述者。是故後人稱之為仲景之徒雲。
傷寒所致太陽痙濕 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痙。見太陽上編。 。音謁。下同。痙見下。素問諸痙項強。是也。濕。沾潤不干也。天之雨露。上濕也。地之水潦。下濕也。人之汗液。身中之濕也。凡著沾潤。經久不干。皆能致病。
傷濕之謂也。 。傷暑也。史記羽扇 。淮南子武王蔭 人於樾下。左擁而右扇之。是也。叔和之意。蓋謂三者皆風寒之變證。既成變證。則當別為立論。然自風寒變來。本屬太陽。猶有風寒涉似之疑。須當並為辨論。故揭己意而述之如下。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名曰痙。
此揭痙之狀。發熱。太陽未除也。沉。寒也。細。濕也。中風傷寒。病猶在太陽。而脈變如此者。則是重感寒濕而變痙。不可仍以中風傷寒稱也。詳見下。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此承上條撤消變痙之由。千金曰。太陽中風。重感寒濕則變痙。然則發汗太多者。重感寒濕而變痙之原因也。蓋中風自汗。傷寒發汗。汗出過多。衣被必濕。濕勝寒生。過時不更。汗後新虛。易於感受。濕漬寒侵。滲注關節。所以有痙之變也。
不然。則太陽病而發汗。安得別有所謂寒濕而可以為重感哉。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柔痙。
此以中風而致變言。汗出不惡寒。風傷衛也。柔。風性軟緩也。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
此以傷寒而致變言。無汗。反惡寒。寒傷榮也。剛。寒性勁急也。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
痙病也。
卒。清勿切。噤。郡軫切。此以痙之具證言。身熱頭熱。面赤。目脈赤。陽邪發於陽也。足寒。
陰邪逆於陰也。獨頭面搖者。風行陽而動於上也。卒。忽然也。噤。寒而口閉也。蓋口者脾之竅。
胃為脾之合。而脈挾口。環唇。脾虛胃寒。故忽然唇口吻合。噤急而飲食不通也。背反張者。太陽之脈挾背。故寒則筋急而拘攣。熱則筋緩而縱弛也。然剛柔二痙。則各見證之一偏。惟風寒俱有而致變者。則具見也。痙止此。詳見痙書。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一身盡疼者。人身之土。內則主脾胃。外則主肌肉。土惡濕。濕自外入。肌肉先傷也。發熱。
濕郁而蒸也。熏黃者。土本黃色。濕則昏滯。故黧暗而不明也。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塞。心勿切。內。音納。此以上濕言。亦風濕也。身上疼痛。與上條互詞。面黃。喘。煩。脈大者。
風為陽。而陽受之也。能飲食者。陽能化谷。所以胃和而里無病也。病在頭以下。申上文之意。
寒以濕之性言。鼻氣通於天。故邪獨甚而專主治也。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強。上聲。此以下濕言。亦寒濕也。但頭汗出者。寒為陰。陰邪客於陰。陽上越而不通於下也。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者。太陽之脈挾背。背居北。最為畏寒。寒濕之陰邪。注經絡。滲骨髓。
所以筋脈牽急。而惡寒甚也。噦。胸滿者。凡在太陽下早皆然也。丹田。下焦也。胸中。上焦也。
熱在下而寒在上。所以渴欲得水。反逆而不能飲。且又亡津液。所以口乾燥而內作煩 也。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此以濕之入里者言。關節疼痛者。寒濕之氣。走注內滲。所以脈沉而細也。痹以疼痛言。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濕即水。甚則橫流。不遵故道。妄逆而暴亂也。利其小便者。導其遵故道而行。禹之治功也。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
發熱。日晡所劇者。陽明主胃而屬土。土主濕。所以熱甚於陽明之王時也。然汗出當風而為風濕。則是以身中之濕言。此其所以陽明王而熱則劇。與久傷取冷。與夏月傷於冷水之意同。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雲。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
風濕俱去也。
此承上條復設問答而喻治。陰雨不止。則濕不除。所以益當發汗也。然風濕本由汗出當風而得。則汗之大出者。必反濕轉加甚可知也。微微似欲汗出而不見出。則濕消而風散矣。此固發汗之微機。後之動輒以大汗為言者。其去道奚啻尋常而已哉。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額上汗出微喘者。陽亡於上也。小便利與下利不止者。陰脫於下也。然治濕當利其小便。而以小便利主死。何也。誤治而陰陽散亡也。濕止此。
太陽中熱者。 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蒸熱謂之暑。傷暑謂之 。汗出惡寒者。太陽表不固也。身熱者。暑邪傷陽也。渴者。亡津液而內燥也。然渴為內證。太陽主表而有渴。何也。炎暑之時。陽浮外越。人之津液本少。渴為常事。況更汗出而重亡津液乎。且太陽溫病已有渴。又況 乎。
太陽中 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身熱疼重。而曰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者。土主肌肉而惡濕。水滲土而蒸發也。脈微弱者。熱則血干而氣耗也。然夏日則飲水。故人之常事。而曰傷。何哉。良由暑迫。飲之過多。或得之澡洗。暑反內入也。然則庸俗以當盛暑時濯流飲泉。而得身熱疼重。遽謂為閉水傷寒者。水其暑之訛。而傷寒則浮謠之謬也。
太陽中 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而芤遲。小便已。灑洒然毛聳。手足逆冷。
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數。音速。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總上文具證而言。下乃申其詳而致戒也。弦細芤遲。
亦詳微弱之意。小便已。灑洒然毛聳者。陰虛而寒內作也。手足逆冷者。陽熱內陷也。小有勞身即熱者。陽虛氣怯。不勝力任之甚也。口開者熱甚也。故反則噤是也。前板齒燥者。陽明熱甚而津液干也。惡寒甚者。以虛其表也。發熱甚者。以擾其陽而損其陰也。淋甚者。損其陰而津液竭也。言三法皆不可也。然則治之奈何。金匱治 以白虎加人參湯。白虎有嘯則生風之能。薦涼解秋之義。人參有益陽補虛之用。生津止渴之功。是故通寒暑而妙應。神矣哉。所謂方而世為萬病祖者。此之謂也。
卷之七
辨脈法上編第十三
此篇以下。皆叔和述仲景之言。附己意以為贊經之辭。譬則翼焉。傳類也。篇目舊名平脈。
次第二而僭經右。夫傳不可以先經。論脈亦無先各脈而後平脈之理。且平脈不過前數條。冒事必如此耳。後亦各脈。安得直以平脈名篇。皆非叔和之舊。其為後人之紛更明甚。是故重考訂而次序如今。
問曰。脈有三部。陰陽相乘。榮衛血氣。在人體躬。呼吸出入。上下於中。因息游布。津液流通。隨時動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觀脈。大小不同。一時之間。變無經常。
尺寸參差。或短或長。上下乘錯。或存或亡。病輒易改。進退低昂。心迷意惑。動失紀綱。願為具陳。令得分明。師曰。子之所問。道之根源。脈有三部。尺寸及關。
參。音攙。差。穿之切。為。去聲。令。平聲。根源者。言人之五臟六腑吉凶死生皆取決於脈。所以為斯道之根本淵源也。孫思邈曰。從肘腕中橫文至掌魚際後文。卻而十分之。而入取九分。是為尺。從魚際後文。卻還度取十分之一。則是寸。寸十分之。而入取九分之中。則寸口也。
關界尺寸之間。古無定說。朱子曰。俗傳脈訣。詞最鄙淺。非叔和書明甚。乃能直指高骨為關。
似得難經本旨。然則關有定位。自脈訣始。滑氏曰。寸為陽。為上部。主頭項以下至心胸之分也。
關為陰陽之中。為中部。主臍腹 脅之分也。尺為陰。為下部。主腰足脛股之分也。此寸關尺為三部之說也。
榮衛流行。不失衡銓。(榮。當作營。見馬氏素問注證發微。)
素問曰。榮者。水谷之精氣也。和調於五臟。灑陳於六腑。乃能入於脈也。故循脈上下。衛者。
水谷之悍氣也。其氣 悍滑利。不能入於脈也。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難經三十難曰。人氣受於谷。谷入於胃。乃傳於五臟六腑。五臟六腑。皆受於氣。其清者為榮。濁者為衛。榮行脈中。
衛行脈外。靈樞同。而紀氏雲。素問曰。榮者。水谷之精氣則清。衛者。水谷之悍氣則濁。精氣入於脈中則濁。悍氣行於脈外則清。然則三經之文雖少別。而其旨則同。清濁之分雖殊。而其為氣則一。
夫榮衛之為榮衛如此。然三十二難又曰。心者血。肺者氣。血為榮。氣為衛。榮行脈中。衛在脈外。行中行外雖同。
而榮則又以血言。言心肺而不言水谷。故王氏曰。清者。體之上也。陽也。火也。離中之一陰降。
故午後一陰生。即心之生血也。故曰清氣為榮。濁者體之下也。陰也。水也。坎中之一陽升。即腎之生氣也。故曰。濁氣為衛。滑氏曰。以用而言。則清氣為榮者。濁中之清者也。濁氣為衛者。
清中之濁者也。以體而言。則清之用。不離乎濁之體。濁之用。不離乎清之體。故謂清氣為榮。
濁氣為衛。亦可也。謂榮濁衛清。亦可也。又曰。統而言之。則榮衛皆水谷之氣所為。故悉以氣言可也。析而言之。則血為榮。氣為沖。固自有分矣。是故榮行脈中。衛行脈外。猶水澤之於川澮。風雲之於太虛也。
合經傳而觀之。則榮衛之在人身。可以性能言。而不可以色象求。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蓋亦以其分體分用者之大端言也。會其極而言之。其猶氤氳之在天地與。衡銓稱其喻平準也。
腎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經常。不失銖分。
銖。音殊。腎為水髒。水性就下。故其脈循骨而沉。心為火髒而合血脈。故其脈洪。洪。猶洪水之洪。大而有波瀾之謂也。肺為金髒而合皮毛。金得五行之清。其脈故浮。肝為木髒。木性曲直。其脈循筋而行。故弦。經。正也。常。久也。亦經也。言平人之脈。以如此合四時為正。
通常而可久也。說文十黍之重曰銖。六銖為一分。蓋指脈之以三菽六菽約輕重而言也。然言四髒而不言脾者。脾之和平不可得見。故其經常不可言。欲人當自推也。
出入升降。漏刻周旋。水下二刻。一周循環。
出而升。氣之上。來也。入而降。氣之下。去也。漏刻。以一日一夜漏水下百刻而言也。周旋。以周身之流行旋轉而言也。下二句乃申上文而詳言之也。滑氏曰。內經平人氣象論雲。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再動。呼吸定急。脈五動。閏以太息。命曰平人。故平人一呼。脈行三寸。
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以呼吸之數言之。一日一夜。凡一萬三千五百息。每刻一百三十五息。每二刻二百七十息。脈行一十六丈二尺。為一周身也。積而盈之。每時八刻。計一千八十息。脈行六十四丈八尺。榮衛四周於身。十二時九十六刻。計一萬二千九百六十息。脈行七百七十七丈六尺。為四十八周身。刻之餘分得五百四十息。脈分行二周身。得三十二丈四尺。
合一萬三千五百四十息。總之為五十度周身。脈得八百一十丈也。此呼吸之息。脈行之數。周身之度。合晝夜百刻之詳也。
當復寸口。虛實見焉。
見。音現。滑氏曰。寸口。謂氣口也。居手太陰魚際。卻行一寸之分。氣口之下。曰關曰尺雲者。皆手太陰所歷之處。而手太陰又為百脈流注朝會之始也。此承上文而言。脈行周身五十度。
又當復始於寸口。所以謂之循環也。虛實見下。
變化相乘。陰陽相干。風則浮虛。寒則牢堅。沉潛水蓄。支飲急弦。動則為痛。數則熱煩。
凡脈言數。皆音朔。此承上文而言。虛實所見之目。病脈之大端也。乘。因也。干。犯也。
言脈之變化相因而乘。由陰陽之邪相干而犯。下文乃所乘所干之目。風為陽邪。浮虛者。陽主外也。寒為陰邪。牢堅者。陰主內也。水飲皆痰之異名。以其聚於內。故曰水蓄。沉潛內伏也。以其薄於外。故曰支飲。急弦外暴也。浮沉牢弦。皆脈名。虛堅潛急。非脈名也。乃形容。惟其浮則虛弱。牢則堅強。沉所以潛。弦所以急之謂也。動陰陽相搏而然也。搏聚不散。所以痛也。
數。急疾也。陽盛則數。所以熱煩也。
設有不應。知變所緣。三部不同。病各異端。
此言虛實之見。固有如上文所言者。然不可執一以拘。設或脈與病。有不如此而相應者。則又當察識其別有傳變之緣故。況三部所屬不同。則變端亦各自有異。豈所言之數者。可以為一定之限哉。
太過可怪。不及亦然。邪不空見。中必有奸。審察表里。三焦別焉。知其所舍。消息診看。
料度臟腑。獨見若神。為子條記。傳與賢人。
見。音現。別。必列切。度。達各切。為。去聲。傳。如字。太過不及。總虛實而言也。怪非常也。言二者不常見。見則當知其為怪異也。奸。傷犯也。難經曰。上焦在心下下膈。在胃上口。
主內而不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兩乳間陷者是。中焦者。在胃中脘。不上不下。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臍旁。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主出而不內。以傳道也。其治在臍下一寸。故名三焦。舍。謂病邪客止之處所也。此條乃設問答以敷陳脈道之大概。故為首章。
以發明診家入武之始事。此節乃總結上文以起下條。示學人當通此以達彼。因略以致詳之意也。
師曰。呼吸者。脈之頭也。
呼者氣之出。脈之來也。吸者氣之入。脈之去也。頭頭緒也。脈隨氣之出入而來去。名狀雖多。
呼吸則其源頭也。然脈有二。此以尺寸之脈言。若以周身言之。則循環無端。截不斷。無頭尾之可言。學人當別識。脈經無吸字。
初持脈。來疾去遲。此出疾入遲。名曰內虛外實也。初持脈。來遲去疾。此出遲入疾。名曰內實外虛也。
劉氏曰。來者。自骨肉之分。而出於皮膚之際。氣之升而上也。去者。自皮膚之際。而還於骨肉之分。氣之降而下也。出。呼而來也。入。吸而去也。經曰。來者為陽。去者為陰。此之謂也。疾即上條之太過。亦陽也。遲即上條之不及。亦陰也。然則內虛外實者。陰不及陽太過也。
內實外虛者。陰太過而陽不及也。然來去出入者。脈之大關鍵也。內外虛實者。病之大綱領也。
知內外之陰陽而明其孰為虛孰為實者。診家之切要也。為此條以次首條者。示學人下手功夫之急務也。
問曰。上工望而知之。中工問而知之。下工脈而知之。願聞其說。師曰。病家人來請雲。病人苦發熱。身體疼。病患自臥。師到。診其脈沉而遲者。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表有病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
沉遲屬陰。故知表邪已解也。
假令病患雲。腹內卒痛。病患自坐。師到。脈之浮而大者。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若里有病者。脈當沉而遲。今脈浮大。故知愈也。
凡假令之令。皆平聲。卒。清勿切。卒痛。言倉遽作痛也。浮大屬陽。故知里邪已散也。此條上設三問。下二節苦發熱。身體疼。腹內卒痛。言問。坐臥。言望。末決言知病於脈。所以示診家三者不可缺一之意也。
問曰。病家人來請雲。病患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患向壁臥。此熱已去也。設令脈不和。
處言已愈。
凡設令之令。與假令之令同。處言之處。皆上聲。明日到。則病有進退可知矣。故於其向壁臥。則可以擬其安而熱已去也。脈不和。言雖未至於平靜。亦無躁疾之謂也。此與上條大意略同。
設令向壁臥。聞師到不驚起而 視。若三言三止。脈之咽唾者。此詐病也。設令脈自和。處言此病大重。當須服吐下藥。針灸數十百處。乃愈。
。音系。此復喻人恐足以勝詐。覺人勿售欺之意。 。恨視貌。
師持脈。病患欠者。無病也。
張口氣悟為欠。然陰陽相引則欠。故無病可知也。
脈之呻者。病也。
呻。呻吟苦聲。
言遲者。風也。
舌強則言遲。經絡牽急則舌強。筋攣則經絡拘急。肝屬木。其合筋。其主風。
搖頭者。里痛也。
頭屬陽。里屬陰。頭搖者。陰不與陽和也。
行遲者。表強也。
表以經絡言。強以拘急言。
坐而伏者。短氣也。
短氣者。里不足也。
坐而下腳者。腰痛也。
下腳。欲求伸舒之意。
里物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懷卵物。猶言自冒其心之謂。此條八節。皆望而知之之事。
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若脈微弱者。
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痹也。病患雲。實咽中痛。雖爾。今復欲下利。
伏氣者。舊有外感。不即發而伏藏於經中之氣脈也。今月之內欲有伏氣。疑有錯誤。微弱。
少陰之脈也。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故喉中痛也。然咽痛下利皆少陰證。故病患雖言實痛。亦當知其欲自下利也。
問曰。人病恐怖者。其脈何狀。師曰。脈形如循絲。累累然。其面白。脫色也。
恐怖。惶懼也。循。理治也。絲。言細也。累累。聯繫貌。脫色。猶言失色也。蓋內氣餒者。
則外色奪。所以有卒然之變也。
問曰。人不飲。其脈何類。師曰。脈自澀。唇口乾燥也。
血少則脈澀。所以唇口乾燥。然此以不飲而然。非由此而不飲也。
問曰。人愧者。其脈何類。師曰。脈浮。而面色乍白乍赤。
愧。慚也。脈浮而面色乍白乍赤者。神遊不定。故血氣亂而變不一也。
問曰。經說脈有三菽六菽重者。何謂也。師曰。脈者。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肺氣也。
如六菽之重者。心氣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氣也。如十二菽之重者。肝氣也。按之至骨者。腎氣也。
經。難經也。菽。大豆也。滑氏曰。肺最居上。主候皮毛。故其脈如三菽之重。心在肺下。
主血脈。故其脈如六菽之重。脾在心下。主肌肉。故其脈如九菽之重。肝在脾下。主筋。故其脈如十二菽之重。腎在肝下。主骨。故其脈按之至骨。腎不言菽。以類推之。當如十五菽之重。
蓋五臟以上下之次第而居。故其氣之至。離皮膚有如此遠近之約摸。乃越人教人如此用指著意候按而取診耳。輕重以下指之法言。故胡氏曰。越人云菽。大抵是個約摸的法。見得輕重有差等。非真如菽之重也。然此條言氣。難經言部。部者。一定之部位。而氣在其中。氣者。元氣谷氣之精。而部位亦在不言之表也。虞氏有言。假令左手寸口如三菽之重得之。乃知肺氣之至。如六菽之重得之。知本經之至。虞氏以氣推明越人言外之意如此。
然則此條以氣言者。豈非發明難經此意於虞氏未言之先與。不然。既曰。經說不易其部字也。雖然。難經有與皮毛相得者。與血脈相得者。與肌肉相得者。與肝平者。舉指來疾者五句。在各起句重字下。而此無之。則是難經詳而此略。參看則義全。
問曰。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逆有順。何也。師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縱。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名曰橫。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乘火。名曰順也。
縱橫。皆平聲。乘。猶乘舟車之乘。縱。直也。橫者。縱之對。順。從也。逆者。順之反。
水能克火而乘火。金能克木而乘木。乘其所勝。其事易直。故曰縱。火受制於水。而反乘水。木受制於金。而反乘金。侮所不勝。其事不直。故曰橫。水生於金。而反乘金。火生於木。而反乘木。
子來犯母。其勢悖。故曰逆。金能生水而乘水。木能生火而乘火。母之及子。其勢從。故曰順也。
上條言脈原於五臟。合二五而成部位之次第。乃推明脈之所以始也。此條言脈具五行刑生制化之義。乃五臟六腑吉凶死生之樞機。脈之大要也。而其所以為斯道之根源可見矣。
問曰。脈有殘賊。何謂也。師曰。脈有弦。緊。浮。滑。沉。澀。此六者。名曰殘賊。能為諸脈作病也。
殘。傷也。賊。害也。浮滑。陽盛也。沉澀弦緊。陰盛也。陽盛為太過。陰盛為不及。皆可怪之脈。能傷害血氣者也。諸脈。謂各部之脈也。作。起也。言六者若見於各部之脈中。則皆能為其部生起病端。如太陽之為病脈浮。傷寒脈陰陽俱緊之類。所謂邪不空見者。此之謂也。
問曰。脈有災怪。何謂也。師曰。假令人病。脈得太陽與形證相應。因為作湯。比還。送湯如食頃。病患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師曰。我前來不見此證。今乃變異。是名災怪。又問曰。何緣作此吐利。
答曰。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故名災怪耳。
此勉醫家病家。當兩相敬慎。庶不為災怪。致生疑累之意。
問曰。東方肝脈。其形何似。師曰肝者。木也。名厥陰。其脈微弦濡弱而長。是肝脈也。肝病。自得濡弱者。愈也。
凡脈言濡。皆讀軟。微。非脈名。蓋脈以有胃氣為吉。微微之弦。有胃氣之謂也。難經曰。
春脈者。肝也。東方木也。萬物之所以始生也。故其氣來。軟弱輕虛而滑。端直以長。故曰弦。
蓋肝主筋。故其脈如此。此述素難而成文。素難詳而此略。且多錯誤。
假令得純弦脈者。死。何以知之。以其脈如弦直。是肝臟傷。故知死也。
純弦。即素難所謂真肝脈至。如弦直。即素難所謂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如新張弓弦是也。
南方心脈。其形何似。師曰。心者。火也。名少陰。其脈洪大而長。是心脈也。心病自得洪大者。愈也。
心主血脈。其王在夏。故其脈洪大而長。應萬物盛長之象也。然素難皆言心脈鉤。鉤以性情言。
洪大而長以體勢言。
假令脈來微去大。故名反。病在里也。脈來頭小本大者。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頭小者。則汗出。下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尿。與溺同。反覆。鉤之反覆也。此條下文脫二節。錯一節。在前。此節亦疑多錯誤。
西方肺脈。其形何似。師曰。肺者金也。名太陰。其脈毛浮也。肺病自得此脈。若得緩遲者皆愈。若得數者。則劇。何以知之。數者南方火。火克西方金。法當癰膿。為難治也。
肺主皮毛。上為華蓋。故脈毛浮。緩遲者。脾土之脈也。兼得緩遲為愈者。肺金得土為逢生也。法當癰膿者。金逢火化也。
此下當有如上文假令云云之轉語。一節。疑脫落。
假令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然尺中時一小見。脈再舉頭者。腎氣也。若見損脈來至。為難治。
下利屬少陰。損脈自上下由肺而之腎為極。故腎病見損脈為難治。此上當有北方腎脈其形何似云云。問答起語一節。此乃其下文轉語一節也。舊錯在第十一條前。今移。
問曰。二月得毛浮脈。何以處言至秋當死。師曰。二月之時。脈當濡弱。反得毛浮者。故知至秋死。二月肝用事。肝脈屬木。應濡弱。反得毛浮者。是肺脈也。肺屬金。金來克木。故知至秋死。他皆仿此。
應。平聲。此承上條復以四時脈氣。屬五行生剋應病。以主吉凶死生之理。揭一以例其餘。
所以示人持診之要法也。
師曰。脈肥人責浮。瘦人責沉。肥人當沉。今反浮。瘦人當浮。今反沉。故責之。
責。求也。肥人當沉者。肌膚濃。其脈深也。故求其病於浮。瘦人當浮者。肌膚薄。其脈淺也。故求其病於沉。褚氏曰。肥人如沉。而正沉者愈沉。瘦人如浮。而正浮者愈浮。此之謂也。
師曰。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若計其餘命死生之期。期以月節克之也。
寸為陽。陽生於尺而動於寸。故下不至關為陽絕。尺為陰。陰生於寸而動於尺。故上不至關為陰絕。言生息斷絕也。余命謂未盡之天年也。上期。日期也。下期。期約也。月節克之。與前條二月得毛浮脈至秋死同推。
師曰。脈病患不病。名曰行屍。以無王氣。卒眩仆。不識人者。短命死。人病脈不病。名曰內虛。以無穀神。雖困無苦。
王。去聲。卒。清勿切。周氏曰。形體之中。覺見憔悴。精神昏憒。食不忻美。而脈得四時之從。無過不及之偏。是人病脈不病也。形體安和。而脈息乍大乍小。或至或損。弦緊浮滑沉澀不一。殘賊沖和之氣。是脈息不與形相應。乃脈病患不病也。經曰。形氣有餘。脈氣不足者。死。
行屍之謂也。又曰。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乃傳於五臟六腑。五臟六腑皆受於氣。然則內虛以無穀神者。谷氣弗充之謂也。
問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謂也。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令脈滑。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其人必股內汗出。陰下濕也。
合。音閣。令。平聲。翕。起而盛動於上。旋復叢聚而合也。與論語始作翕如之翕同。奄。
忽然覆也。沉。沒於下也。純陰。以其沒於下言也。正陽。以其盛於上言也。和合。言陰陽並集無偏勝也。陽明胃也。食飲自可。言胃不病也。少陰。腎也。微滑。水沉如石之滑。故謂緊之浮名也。陰實。言邪在腎也。少陰之脈。出 內廉。上股內。貫脊。屬腎。腎主水。腎為陽。陽主熱。陽陷入陰。熱郁而蒸發。所以股內汗出。而陰下濕也。
問曰。曾為人所難。緊脈從何而來。師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里寒。故令脈緊也。假令咳者。坐飲冷水。故令脈緊也。假令下利。以胃中虛冷。故令脈緊也。
難。去聲。此條一問三答。以揭緊之為寒。而有三因之不同。以見脈非一途而可取之意。
寸口衛氣盛。名曰高。榮氣盛。名曰章。高章相搏。名曰剛。
難經曰。寸口者。脈之大會。手太陰之脈動也。五臟六腑之所終始。故去取於寸口是也。高者。豐隆而有充滿之貌。章者。文采而有潤澤之貌。剛言血氣俱盛。則脈有綱維之意。
衛氣弱名曰 。榮氣弱名曰卑。 卑相搏。名曰損。
。音牒。 。震懼也。言衛氣不足者。則心常自怖。卑。伏下也。言榮氣不足者。則心常自抑。損。減也。傷也。言榮衛俱弱。外不足以固護。內不足以榮養。則臟腑為之有所減而傷損也。
衛氣和。名曰緩。榮氣和。名曰遲。遲緩相搏。名曰沉。
緩。縱也。言榮不與衛和。而衛自和。則血不足以榮筋。病則四肢縱強而不能收。痿類是也。
遲。滯也。言衛不與榮和。而榮自和。則氣乏神昏。病則百體滯 倦怠而嗜臥。瘵類是也。沉。溺也。言溺於所偏則病也。
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遲則陰氣盛。骨髓生。
血滿肌肉。緊薄鮮硬。陰陽相抱。榮衛俱行。剛柔相搏。名曰強。
緩。以候胃。遲以候脾。陽氣長者。言胃氣有餘也。顏色聲音毛髮皆陽也。鮮。麗也。光。
輝也。商。清也。長。美也。形容胃陽之有餘也。陰氣盛者。言脾氣充足也。骨髓血肉皆陰也。
緊薄。結也。鮮硬。堅也。形容脾陰之充足也。相抱。言和洽也。俱行。言周流也。相搏。言合一也。極言二氣得其和平。皆由脾胃盈餘之所致。如此則其人健王而強壯。故曰強也。
趺陽脈滑而緊。滑者胃氣實。緊者脾氣強。持實擊強。痛還自傷。以手把刃。坐作瘡也。
趺陽。在足跗上骨間動脈處。去陷谷三寸。一名會元。主脾胃也。滑為食。故在胃則主谷氣實。
緊為寒。故在脾則主邪氣強。持實擊強。言胃實脾強。兩相搏擊而為病。譬則以手把刃而自傷。
蓋謂非由別臟腑而傳變也。
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素問曰。精氣奪則虛。邪氣勝則實。尺以候陰。關。閉也。不得小便者。陰閉於下。則內者不得出也。格。拒也。吐逆者。陽拒於上。則外者不得入也。
趺陽脈伏而澀。伏則吐逆。水谷不化。澀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
趺陽見前。主候脾胃。故復言此。以見與上條有相符之意。
脈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風氣相搏。必成陰疹。身體為癢。癢者名泄風。久久為痂癩。
痂。與HT 同。音加。素問曰。外在腠理則為泄風。又曰。泄風之狀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幹上漬。其風不能勞事。身體盡痛。則寒。癩。疥也。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衛氣微。遲者榮中寒。榮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氣微者心內飢。
飢而虛滿。不能食也。
寒之為言虛也。與貧之稱寒同。虛寒發熱者。血氣在人身。猶水火在天地。水干則火熾也。
飢而虛滿者。陽主化谷。衛陽衰微。不化谷。故虛滿而不能食也。
趺陽脈大而緊者。當即下利。為難治。
大為虛。緊為寒。脾胃虛寒。故主下利。為難治也。
寸口脈弱而緩。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於膈上也。
填。音田。陽氣以胃中之真氣言。不足。則不能化谷。胃氣以胃中之谷氣言。有餘。言有宿食也。有宿食。則郁而生熱。故噫飽而吞酸。此蓋以飲食之內傷者言也。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搏。腸鳴而轉。轉即氣動。
膈氣乃下。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虛也。
腹滿者。胃氣虛而邪氣實也。絞痛者。脾家寒而邪壅滯也。鳴者。氣之鼓也。轉。則氣之運也。下。則氣之壅滯者極甚而反也。少陰之脈。循陰器而主水。脈不出。其陰腫大者。正虛邪實。
水不得泄。蓋趺陽之土敗。而少陰所以無制也。
寸口脈微而澀。微者。衛氣不行。澀者榮氣不逮。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身體痹不仁。
榮氣不足則煩疼。口難言。衛氣虛。則惡寒數欠。三焦不歸其部。上焦不歸者。噫而酢吞。中焦不歸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歸者。則遺溲。
數。音朔。噫。音隘。酢。與醋同。衛主氣。不行。言不用事也。榮主血。不逮。不及也。
不能相將。言榮衛不相和諧。不能相與也。仰。倚賴也。痹。頑痹也。不仁。言不知痛癢。不省人事也。難言者。心虛。神短。舌強。而聲不出也。惡寒數欠者。衛疏。表不固。不能禦寒。所以氣乏而好為欠也。不歸其部。言不還足其所有之分內也。酢吞。吞酸也。吞酸則受納妨矣。不能消谷引食者。言不司腐熟也。遺溲者。言不司約制也。蓋上焦主受納。中焦主腐熟。下焦釐清濁。主出而專約制。此甚言榮衛不相和諧。致三焦皆失其常。故各廢其所司之職事如此。
趺陽脈沉而數。沉為實。數消谷。緊者病難治。
沉以候里。故在脾胃則主實。谷氣實也。數為熱。陽也。緊為寒。陰也。言趺陽主脾胃。
脾胃主谷。谷氣實。若脈見數而陽熱甚。陽能化谷。雖病不足為害。若脈得緊而陰寒勝。陰不化谷。病為難治。
寸口脈微而澀。微者衛氣衰。澀者榮氣不足。衛氣衰。面色黃。榮氣不足。面色青。榮為根。衛為葉。榮衛俱微。則枝葉枯槁而寒 。咳逆唾腥。吐涎沫也。
首三句與前條差衰字。然衰則不行。不足亦不逮。更互發明者也。氣為衛。色本白。白屬金。
黃。土色也。金生於土。金無氣。色不顯。故土之色反見也。血為榮。色本赤。赤屬火。青。木色也。火生於木。火無氣。色不明。故木色反見也。榮為根者。言血榮於人身之內。猶木之根本也。衛為葉者。言氣衛於人身之外。猶木之枝葉也。寒 。榮不足以養。而衛亦不能外固也。
咳逆唾腥。吐涎沫者。氣不利而血亦不調也。
趺陽脈浮而芤。浮者。衛氣衰。芤者。榮氣傷。其身體瘦。肌肉甲錯。浮芤相搏。宗氣衰微。
四屬斷絕。
芤。音摳。浮為風虛。故曰衛氣衰。芤為失血。故曰榮氣傷。身體瘦者。衛衰而形損也。肌肉甲錯者。榮傷而枯坼也。宗氣。三焦隧氣之一也。針經曰。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是也。四。皮肉肌髓也。蓋三焦乃氣之道路。衛氣衰而榮氣傷。所以宗氣亦衰微。四屬不相維而斷絕也。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疏。疏則其膚空。緩者胃氣實。實則谷消而水化也。谷入於胃。脈道乃行。而入於經。其血乃成。榮盛則其膚必疏。三焦絕經。名曰血崩。
疏言不能固護。衛主溫分肉。肥腠理。疏則分肉不溫。腠理不肥。故曰空也。緩為胃氣有餘。
實。猶言強也。所以谷消而水化。谷入於胃。至其血乃成。乃承上文而言水谷化消。則胃益實而能淫精於脈。以成其血。而使榮盛。榮盛則衛益衰。故曰其膚必疏也。三焦者。氣之道路也。經。
徑也。絕經。言血不歸經也。崩。山壞之名也。陰血大下而曰崩者。言其不能止靜。與山壞之勢等也。
趺陽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搏。則為短氣。
脾胃虛寒則不化谷。短氣者。谷氣不充。而神氣不足也。以上叔和皆以寸口趺陽相間而成編者。寸口為脈之大會。五臟六腑之所終始。趺陽主脾胃。吉凶生死之樞機系焉。二部為脈道之切要一也。
趺陽脈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膚硬。(上闕一條。補七卷之末。脾不上下。言其不能淫輸水谷之精氣。以榮養於周身之上下也。身冷膚硬者。脾胃主肌肉。胃陽不為溫。而脾陰不為潤也。)
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當刺期門巨闕。
奔氣。言厥氣上奔也。屍厥。言厥逆若屍之不溫也。蓋三焦主行呼吸。反聚而呼吸不行。則血結心。阻遏陽氣不得上升。反下陷入於陰中。與陰相搏而動。陰寒甚。所以令人身體不仁而成屍厥也。期門見太陽上編。刺之所以散心下之血結也。巨闕在上脘上一寸五分。刺之所以行宗氣之反聚也。
寸口脈微。尺脈緊。其人虛損多汗。知陰常在。絕不見陽也。
寸為陽。微為虛。陽虛則衛不固。所以多汗。汗多亡陽。故曰絕不見陽也。尺為陰。緊為寒。
陰傷於寒則損。以由陰損而病。故曰知陰常在也。
寸口諸微亡陽。諸濡亡血。諸弱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者則為厥。郁冒不仁。以胃無谷氣。脾澀不通。口急不能言。戰而 也。
諸。猶凡也。微為氣虛。故曰亡陽。濡為陰虛。故曰亡血。發熱。陰虛也。諸乘寒者之諸。指上文四句而總言之也。郁冒不仁以下。詳厥而言也。無谷氣。厥則飲食不通也。脾統血。無血。
故澀也。口為脾之竅。言心聲也。心主血。血不榮。則筋牽急而舌強。故不能言也。戰而 。虛寒甚也。
問曰。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師曰。五臟六腑相乘。故令十一。
此義未詳。或曰。濡弱者。萬物之初始。莫不皆先濡弱。適。往也。言五臟六腑相乘而往反。
初皆濡弱。故濡弱者。通該夫十一者之首事。未知是否。
問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髒。師曰。諸陽浮數為乘腑。諸陰遲澀為乘髒也。
浮數。陽也。以陽部而見陽脈。故知乘腑也。遲澀。陰也。以陰部而見陰脈。故知乘髒也。
卷之七
辨脈法下編第十四
問曰。脈有陰陽者。何謂也。答曰。凡脈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脈沉。澀。弱。
弦。微。此名陰也。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
陰陽者。通臟腑血氣表里虛實風寒寒熱而總言之也。大。浮。數。動。滑。皆陽之性能。故見則為陽氣至。可知也。沉。澀。弱。弦。微。皆陰之體段。故見則為陰氣至。可診也。陰病。
三陰之屬也。見陽脈。則陰消而陽長。陽主生。故有生之兆先見可明也。
陽病三陽之類也。見陰脈則陽退而陰進。陰主殺。故應死之機已著可審也。夫道不外乎陰陽。
萬物生於陽氣至而死於陰令行者。造化之樞機。固如是也。人亦化中之一物。焉能外陰陽而逃其生死乎。聖賢為道之先覺。故闡明生死。神道以設教。眾人囿於道。昧而不能察。故但醉生夢死於形器之中。而不可與言神聖工巧之妙矣。學人誠能竭心思以盡力乎此。則脈道之大微。雖千緒萬端。大要此其推也。
問曰。脈有陽結陰結者。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此為實。名曰陽結也。期十七日當劇。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硬。名曰陰結也。期十四日當劇。
浮數能食皆陽也。實謂胃家實。陽以風言。謂由中風而結為實硬也。沉遲不能食。身體重。
陰也。硬實互文。陰以寒言。謂由傷寒而結為胃實也。十七十四未詳。
問曰。病有洒淅。惡寒而復發熱者何。答曰。陰脈不足。陽往從之。陽脈不足。陰往乘之。
曰何謂陽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洒淅惡寒也。曰。何謂陰不足。答曰。假令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也。
陽先乎陰。以陷入也。故曰從。諱之也。陰隨於陽。以上入也。故曰乘。傷之也。惡寒者。
陽不足以勝陰而與陰俱化也。發熱者。陰不足以勝陽而從陽之化也。上條明陽明內實。此明太陽發熱惡寒。蓋申二脈而詳言之也。
陽脈浮。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則筋急也。
筋賴血以榮。血虛則筋失其所榮潤。故拘攣而急也。
其脈沉者。榮氣微也。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榮氣微者加燒針。則血流不行。
更發熱而躁煩也。
沉以候里。榮行脈中。故衰微可知。浮以侯表。衛行脈外。汗出如流珠。則表不固。故衰憊可診。榮氣微者以下。申上文而言其失治之變。流與從流下而亡反謂之流之流同。行即循行周行之行也。言榮本衰微。則陰虛而有熱。加以燒針。則反助陽而損陰。故血趨於流而不能循環。陽得加助。則益作熱而煩 躁擾也。
脈靄靄如車蓋者。名曰。陽結也。脈累累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也。
靄靄。團聚貌。如車蓋。言浮旋於上也。累累聯繫貌。如循長竿。言沉直於下也。
脈。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微也。脈。縈縈如蜘蛛絲者。陽氣衰也。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
亡其血也。
瞥。音 。瞥。過目暫見也。羹上肥。言輕浮而若有若無也。縈縈猶繞繞也。蜘蛛絲言柔弱而極細也。成氏曰。綿綿者。連綿而軟也。如瀉漆之絕者。前大而後細也。又曰。陽氣前至。陰氣後至。則脈前為陽氣。後為陰氣。脈來前大後細為陽氣有餘陰氣不足。是知亡血也。
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陽盛則促。陰盛則結。此皆病脈。
緩者。遲於平而快於遲。舒徐之謂也。促。催速也。與短促不同。陽行健。故盛則促。陰行鈍。故盛則結。病脈者。言結促雖陰陽之劇盛。猶為可治之意。雖然。退則吉。進則主凶矣。讀者不可不察。
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形冷惡寒者。此三焦傷也。
搏。圜捏而攢聚也。動見下。陰陽相搏之陰陽。以二氣言。陽動陰動之陰陽。以部位言。陽動則陰隨。故汗出。陰動則陽應。故發熱。末二句不相蒙。疑有脫誤。
若脈數見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此言動有定位。與其形狀。厥厥。舉發貌。
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陰脈與陽脈同等者。名曰緩也。
緩有二義。此以相兼言。蓋謂氣血平和。與前節之緩不同。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脈緊者。如轉索無常也。
此明弦緊之辨。按之不移。言如弦之張於弓。一定而不可動移也。轉索無常。言左右旋轉而不可拘也。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寒。言陽氣減損而不足。芤。言陰血衰竭而空。革。言革易常度也。婦人陰血充足而能化。
則得坤順之常。半產漏下。則不足以言坤之資生矣。男子陽精充盛而能施。則得干健之常。亡血失精。則不足以言干之資始矣。天地之大德曰生。男不足以言資始。女不足以言資生。則人道大壞。故曰革也。一說革讀亟。變而促迫也。亦通。
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戰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戰。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也。
病久而脈浮者。邪見還表而外向也。緊為寒。陰也。戰。邪爭也。言邪雖還表而欲退。以陰寒所持。而人又本虛。故邪得以與正爭。惟爭。所以戰也。然脈浮矣。邪外向矣。故正卒勝。邪卒散。汗所以出而病解也。
問曰。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
但汗出耳。不發戰也。
此與上節是反對。數為熱。陽也。陽熱勝而人又不虛。則邪不能與正爭。汗出。邪退也。不發戰。正勝也。此舊本皆二節。而顛倒差錯。各不相同。今得蜀僧來本如此。故從而訂之。
問曰。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經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曾經多治。則邪已誤衰。故脈微無津液。言無作汗之邪也。陰陽自和。言血氣平復也。風寒病解。大率不外如此三者。知此三者。則知所以解矣。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患身涼和者。何意也。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 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三日。言遍三陽也。浮數。不傳陰也。微。邪氣衰也。夜半。陰盡陽生之時也。 然。和而汗出貌。能食。胃回也。大汗者。其人虛多。虛多則受邪多。受邪多。故汗大也。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
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此以大概言。不獨謂風寒也。
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本位。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鬚髮其汗。若明日不疼不重者。不鬚髮汗。
若汗 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時脈。故使然也。四時仿此。
此言脈得應時而王。則病有當解之自然。舉夏以例其餘。式人推仿之意。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愈。
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凡以大概言。陽得陰。陰得陽。則陰陽相際。血氣平復。所以自然當解。日中夜半以大意言。
余時仿此同推。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里。數為在腑。遲為在髒。假令脈遲。此為在髒也。
此總大意言。
趺陽脈浮而澀。少陰脈如經也。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大者。氣實血虛也。
今趺陽脈浮而澀。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弦而浮。才見此為調脈。故稱如經也。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屎膿也。
見。音現。少。當作太。故曰在脾。經。常也。滑為食。數為熱。屎膿。謂膿血利也。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也。
此舉太陽下編首條。申其脈而詳明其義。
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下之所為也。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何以知之。本以數脈動脾。
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谷。潮熱發渴。數脈當除。緩脈因前後度數如法。病者則飢。數脈不時。則生惡瘡也。
前條太陰以脾言。此言胃。對舉而兩見貫意。惡瘡與屎膿雖不同。其為血熱則皆然也。瘡者。
如素問所謂膏粱之變。足生大疔。與夫多病癰疽之類是也。
師曰。病患脈微而澀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復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令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復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里。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
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澀。故知亡血也。
數。音速。令。勝。皆平聲。此以醫誤致惡寒發熱者言。所以然者以下。申明上文之詞。復。
袷衣也。
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髒者。攻之不令發汗。屬腑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硬。
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脈遲。尚未可攻。
此舉結胸痞氣胃實等之當下者。概致叮嚀戒慎之意。屬髒。主結胸痞氣也。故曰。攻之不令發熱。屬腑。指胃實等也。故曰。不令溲數。謂不可利小便也。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體形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
此節乃此條之總。下五節乃五目。末節。乃總結上文之詞。蓋指第九篇第四條。而以其不可治者。詳言之之意也。
又未知何髒先受其災。若汗出發潤。喘而不休者。此為肺先絕也。
首句乃承上文重起設問之詞。若汗出以下。至此為腎絕也。乃五答詞。汗出發潤。即身汗如油。變文之互詞。喘而不休同。然上節曰命絕。此曰肺絕。何也。曰。人以氣在則生。氣絕則死。
肺主氣。氣主命。故以總一身而概言之。則曰命絕。及以通下文析五臟而詳言之。則又曰肺先絕也。
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者。此心絕也。
此下當有為字。陽反獨留。乃承上接下之詞。人之有生。氣血焉耳。氣在則生。氣去則死。
死道之常。氣先絕也。然血氣之交。亦有偏勝而不可以常論者。故曰。陽反獨留。言上節之證。
若不先見。則是肺不先絕。陽氣反獨遲留。陽反獨留。則陰先絕。陰。血也。心主血。故次言之。
煙熏。火欲燼而昏暗先形也。直視者。少陰之脈。其支者。從心系上挾咽系目也。搖頭者。頭為諸陽之會。陰去則陽無所根據附。故不寧也。
唇吻反青。四肢 習者。此為肝絕也。
吻。微袞切。口唇邊曰吻。肝之脈。其支者。從目系。下頰里。環口裡。青。肝之色也。四肢手足也。 。汗出焉。習。鳥數飛也。頭搖。如鳥之習飛奮振而不已。蓋肝屬木而主風。脾屬土而主四肢。土受木賊。木欲折而風不息。土受傷而欲崩壞也。
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為脾絕也。
黧。音黎。口為脾之竅。黧黑。熏黃黑暗。土敗之色也。柔汗。俗謂冷汗是也。蓋汗者。血之液。血雖陰。行之者陽。脾敗。不統血。則陰不守陽不固也。發黃者。脾屬土而主肌肉。土欲敗而色外奪也。
溲便遺矢。狂言。目反。直視者。此為腎絕也。
矢。與屎同。溲便。遺溺也。腎司闔辟。闔辟廢。故二便皆無禁約也。腎藏志。經曰。狂言者。
是失志矣。失志者死。腎主骨。骨之精為瞳子。目反直視者。骨之精不上榮於瞳子。瞳子背而不能轉也。
又未知何髒陰陽前絕。若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陽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溫。心下熱也。
首句又承上文重起設問之詞。下乃答詞也。蓋五臟絕之先後。不可以上文之次第為拘。故復言髒氣之陰陽前後絕竭。有以驗之於既死之後。則髒有勝負。絕有遲速。大率可見矣。腋。左右肘脅之間也。成氏曰。陽主熱而色赤。陰主寒而色青。其人死也。身色青。則陰未離乎體。故知陰氣後竭也。身色赤。腋下溫。心下熱。則陽未離乎體。故知陽氣後竭也。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則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氣寒。冷必相搏。其人即KT 。
KT 。與噎通。飲。去聲。令。平聲。浮為氣。故曰無血。大為虛。故曰寒。KT 。俗謂之KT。義見下條。
趺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搏。故令氣KT 。言胃氣虛竭也。脈滑則為噦。此為醫咎。責虛取實。守空迫血。脈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此承上條。又出趺陽而以噦與衄言。皆逼汗而不得汗之所致也。咎過愆也。責虛。言求病於虛。虛與上條寒互文。取實。言反以虛為實。而攻取之也。血屬陰而為內守。故曰空。迫血。言劫汗也。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洒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
此與第十三條互意。
脈浮而遲。面熱赤而戰惕者。六七日當汗出而解。反發熱者瘥遲。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也。
此與太陽下編第七條互意。
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潔也。濁邪中下。
名曰渾也。陰中於邪。必內 也。表氣微虛。里氣不守。故使邪中於陰也。陽中於邪。必發熱。
頭痛。項強。頸攣。腰痛。脛酸。所謂陽中霧露之氣。故曰清邪中上。濁邪中下。陰氣為 。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氣微虛。里氣微急。三焦相溷。內外不通。上焦怫鬱。髒氣相熏。口爛食齦也。中焦不治。胃氣上沖。脾氣不轉。胃中為濁。榮衛不通。血凝不流。若衛氣前通者。小便赤黃。與熱相搏。因熱作使。游於經絡。出入臟腑。熱氣所過。則為癰膿。若陰氣前通者。陽氣厥微。陰無所使。客氣內入。嚏而出之。聲 咽寒。寒厥相逐。為熱所擁。血凝自下。狀如豚肝。
陰陽俱厥。脾氣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闔。清便下重。令便數難。臍築湫痛。命將難全。
齦。音銀。 。音 。清便之清。讀圊。令。平聲。數。音朔。清指風。濁指寒。曰潔。曰渾。以天地之偏氣言也。陰中於邪以下。至濁邪中上一節。是釋上文陰即下焦。陽即上焦也。陰氣為 以下。至血凝不流。是言證。若衛氣前通以下。言變癰膿之故。
若陰氣前通以下。言變膿血利之故。衛氣即陽氣。榮氣亦陰氣。乃承上文榮衛不通而言清濁之所以為病在其中矣。陰陽俱厥以下。言證並於里而加重。故曰。命難全也。下重。後重也。湫。
以水髒言也。
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乾燥。 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七日以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發熱者。此為難治。設使惡寒者。
必欲嘔也。腹內痛者。必欲利也。
此以上條同感而異變者言。微發熱。邪退也。大發熱。邪勝也。惡寒。表在也。腹內痛。入陰也。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人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
至於吐利。乃承上條欲嘔欲利。而又以其變成者言。獨不解。言證變而脈獨在也。晚發。言後來更又發也。以上三條。一證而三變耳。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
六指傷寒。七指中風。蓋詳其欲解之狀而總言之也。然手足三部脈皆至。則是以十二經之病皆退言。傷寒不獨傳足經明矣。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瞼內際黃者。此為欲解也。
上節以脈但皆至而未和。故有口噤躁擾。此以和也。故惟大煩。目重。而瞼內際見黃。與太陽上編第十一條互意。但此以大概言耳。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搏。則洒淅惡寒也。
此概出惡寒之所以然。
脈浮而滑。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搏。其脈數疾。衛氣失度。浮滑之脈數疾。發熱汗出者。此為不治。
滑與前第十六條洪是互文。與第九篇第四條皆一意。但詳略不同耳。
傷寒咳逆上氣。其脈散者。死。謂其形損故也。
咳逆上氣。肺衰也。脈散。血衰也。肺主氣而衛外。血為陰而榮內。兩者俱衰。故曰形損。
少陰脈弱而澀。弱者微煩。澀者厥逆。
弱為虛損而不足。陰虛生內熱所以煩。然屬少陰。故雖煩亦微也。澀為少血而不滑。不能上與陽相順接。所以厥而逆冷也。
此一條乃補脈法上編中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