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校注 · 卷第七
漢 張仲景述 晉 王叔和撰次
宋 林 億校正
明 趙開美校刻
沈 琳仝校
辨霍亂病脈證並治第十三合六法,方六首。
提要
本篇主要論述了以吐利並作爲主證的霍亂病證治。內容包括中焦陽虛,寒濕內擾的理中丸證;外有表邪,內兼停飲的五苓散證。同時還簡述霍亂病吐利日久所引起的亡陽之四逆湯證,以及陽亡兼陰竭的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證。
惡寒脈微而利,利止者,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第一。四味,前有吐利三證。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熱多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第二。五苓散,五味。理中丸,四味。作加減法附。
吐利止,身痛不休,宜桂枝湯小和之。第三。五味。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第四。三味。
吐利,小便利,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絶,四逆湯主之。第五。用前第四方。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不解,脈微絶,通脈四逆加豬膽湯主之。第六。四味。下有不勝穀氣一證。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此名霍亂。
按語
霍亂病,以吐利交作爲主證,後世稱此爲「濕霍亂」,對於心腹絞痛而又吐利不得的,稱之爲「乾霍亂」。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霍亂自吐下,又利止,復更發熱也。
傷寒,其脈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此屬陽明也,便必鞕,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下利後當便鞕,鞕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1〕,復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1〕頗能食 稍能食。《廣雅》卷三下:「頗,少也。」清王念孫《疏證》:「頗者,略之少也。」
惡寒脈微一作緩。而復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方一。
甘草二兩,炙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乾薑一兩半 人參一兩
右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
按語
霍亂吐利,以致陽虛液竭,故治用四逆湯以扶陽,加人參以救陰。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1〕主之。二。
五苓散方
豬苓去皮 白朮 茯苓各十八銖 桂枝半兩,去皮 澤瀉一兩六銖
右五味,爲散,更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飲煖水,汗出愈。 理中丸〔2〕方下有作湯加減法。
人參 乾薑 甘草炙 白朮各三兩
右四味,擣篩〔3〕,蜜和爲丸,如雞子黃許大。 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4〕,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術,加桂四兩;吐多者,去術,加生薑三兩;下多者,還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渴欲得水者,加術,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寒者,加乾薑,足前成四兩半;腹滿者,去術,加附子一枚。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1〕丸 《玉函》卷四、《千金翼》卷十作「湯」。
〔2〕丸 《玉函》卷四作「圓」。
〔3〕擣篩 《玉函》卷八、《註解傷寒論》卷七下有「爲末」。
〔4〕三四 《玉函》卷八、《註解傷寒論》卷七作「三服」。
按語
五苓散所主之霍亂,系水濕內停而邪客於外之證;理中丸所主之霍亂,乃中焦陽虛而寒濕內擾之證。方後注云服理中丸而腹中覺熱者,方爲病癒,乃是臨床經驗之言,值得借鑒。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方三。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生薑三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按語
吐利之餘,定無完氣,雖有表證亦不能用麻黃湯峻汗,當與桂枝湯「小和之」。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方四。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按語
霍亂吐利,可有亡陽之機,當用四逆湯回陽救逆。
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絶者,四逆湯主之。五。用前第四方。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絶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湯主之。方六。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豬膽汁半合
右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內豬膽汁,分溫再服,其脈即來。無豬膽,以羊膽代之。
吐利發汗〔1〕,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1〕汗 本書卷十下有「後」。
辨陰陽易差後勞復病脈證並治第十四合六法,方六首
提要
本篇繼六經病脈證並治之後,論述了病後諸證:陰陽易之燒褌散證、大病差後勞復之枳實梔子豉湯證、傷寒差後發熱的小柴胡湯證、大病差後病腰以下有水氣的牡蠣澤瀉散證、大病差後喜唾的理中丸證、以及傷寒解後形氣內耗,氣陰兩傷兼有邪熱的竹葉石膏湯證。並簡述病後要節飲食,以保胃氣之法。
傷寒陰易病,身重,少腹裏急,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燒褌散主之。第一。一味。
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湯主之。第二。三味。下有宿食,加大黃法附。
傷寒差以後,更發熱,小柴胡湯主之。第三。七味。
大病差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第四。七味。
大病差後,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第五。四味。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主之。第六。七味。下有病新差一證。
傷寒陰易〔1〕之爲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花一作眵。膝脛拘急者,燒褌散主之。方一。
婦人中褌〔2〕,近隱處,取燒作灰。
右一味,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此爲愈矣。婦人病取男子褌燒服。
〔1〕陰易 《玉函》卷四、《註解傷寒論》卷七作「陰陽易」。
〔2〕中褌 內褲。 「中」,內也。 「褌」(kūn 昆),有襠之褲。 《急就篇》卷二:「襜褕、袷、複、褶、袴、褌。」顔師古註:「合襠謂之褌,最親身者也。」
按語
陰陽易究屬何病,在臨牀是否可以見到,用燒褌散有無療效,是引人發疑之處。先賢有驗案,近人有病例報導,讀者可參。後世醫家將本證分爲熱、寒兩型:熱者治用竹茹、花粉、白薇送服燒褌散;寒者則用四逆湯送服燒褌散。
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湯主之。方二。
枳實三枚,炙 梔子十四箇,擘 豉一升,綿裹
右三味,以清漿水〔1〕七升,空煮取四升,內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若有宿食者,內大黃如博碁子五六枚,服之愈。
〔1〕清漿水 《千金翼》卷十作「酢漿」。「清漿水」即酸漿水。清吳儀洛《傷寒分經》:「清漿水,一名酸漿水。炊粟米熟,投冷水中浸五六日,味酢生白花,色類漿,故名。若浸至敗者害人。其性涼善走,能調中氣,通關開胃,解煩渴,化滯物。」又以淘米泔水爲清漿水,如清徐靈胎《傷寒論類方》:「漿水即淘米泔水,久貯味酸爲佳。」
按語
本條論勞復證治。言外之義,大病初癒,當節勞靜養,以收全功。本文旣言其治,又論預防,可謂言短而義長。
傷寒差以後,更發熱〔1〕,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一作緊。者,以下解之。方三。
柴胡八兩 人參二兩 黃芩二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二兩〔2〕 半夏半升,洗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1〕熱 《玉函》卷四、《註解傷寒論》卷七下有「者」。
〔2〕人參二兩,黃芩二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二兩 本書卷三作「人參三兩,黃芩三兩,甘草三兩,生薑三兩」。
按語
本條論傷寒差後復發熱的三種證治:一、復感外邪者治以發汗。二、陽明裏熱成實者,治之以下。既非表邪又無裏實,則治之以和解。
大病差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方四。
牡蠣熬 澤瀉 蜀漆煖水洗,去腥 葶藶子熬 商陸根熬 海藻洗,去鹹 栝樓根各等分
右七味,異擣,下篩爲散,更於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止後服。
按語
此證水氣在下,當有小便不利與小腹脹滿等證,方後注有「小便利,止後服」可證。
大病差後,喜唾,久不了了,胸〔1〕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方五。
人參 白朮 甘草炙 乾薑各三兩
右四味,擣篩,蜜和爲丸,如雞子黃許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服。
〔1〕胸 《註解傷寒論》卷七作「胃」。
按語
肺脾虛寒,氣冷津凝,是本證之病機。考《金匱要略》「肺中冷,必眩,多涎唾,甘草乾薑湯以溫之」。彼此可互補。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1〕,竹葉石膏湯主之。方六。
竹葉二把 石膏一斤 半夏半升,洗 麥門冬一升,去心 人參二兩 甘草二兩,炙 粳米半升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1〕吐 《註解傷寒論》卷七下有「者」。
按語
形氣內傷,氣陰不足,邪熱上逆,胃失和降,是本證病機之所在。治不用白虎加人參湯,而用竹葉石膏湯,在於清熱兼益氣陰之中尚有養胃降逆之義。
病人〔1〕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差,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穀〔2〕則愈。
〔1〕病人 《玉函》卷四作「傷寒」。
〔2〕損穀 減少飲食,節制飲食。《漢書•食貨志》:「則貧民之賦可損。」顔師古註:「損,減也。」
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五一法方本闕。
提要
本篇重集六經病篇有關不可發汗之病證。並闡述了誤汗後的各種變證,從而重申了汗法的正確運用。
汗家不可發汗,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宜禹餘糧丸。第一。方本闕,前後有二十九病證。
夫以爲疾病至急,倉卒〔1〕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陽三陰,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1〕倉卒 匆促,亦作「倉猝」。《漢書•王嘉傳》:「臨事倉卒迺求。」王充《論衡•逢遇》:「倉猝之業,須臾之名。」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爲在裏,不可發汗。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1〕,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1〕巔 高處曰巔,此指寸口高骨處之關脈。胃氣虛,脈不能及於寸、尺,惟見於關脈本部。
按語
本條文意有兩層:一,突出了平脈辨證思想。二,脈微,脈濇,脈濡弱,屬陰脈,爲正虛而陰陽氣血不足之候,故不可汗。
動氣在右〔1〕,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1〕動氣在右 臍右有築築然跳動之感。爲肺虛之內證。《難經•第十六難》載肝內證見「齊(通臍)左有動氣。」心內證見「齊上有動氣。」脾內證見「當齊有動氣。」肺內證見「齊右有動氣。」腎內證見「齊下有動氣。」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1〕惡寒,食則反吐,穀不得前。
〔1〕目運 頭目眩暈。「運」通「暈」。《周禮•保章氏》釋文:「暈,本又作煇,亦作運」。
按語
以上四條,據動氣在臍之左、右、上、下部位不同,診知肝虛、肺虛、心虛、腎虛。這與《內經》和《難經》中五藏動氣之理論相一致。內藏之氣已虛,故不可發汗。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微〔1〕絶,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溫。
〔1〕微 《註解傷寒論》卷七作「欲」。
按語
咽喉乾燥不可發汗,因伐少陰之陰也。咽中閉塞不可發汗,避劫少陰之陽也。對比分析,凡少陰病而出現咽喉之證者,皆當禁辛溫發汗之法。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一雲小便難,胞中乾。胃躁〔1〕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源。
〔1〕躁 《註解傷寒論》卷七作「燥」。躁通燥。《釋名》:「躁,燥也。」
按語
脈動數而微弱,爲邪實而正虛之象,與純實無虛相比,可謂其形想像,而根殊源異,故不可發汗。
脈濡〔1〕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爲陽運〔2〕,微爲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爲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
〔1〕脈濡 《註解傷寒論》卷七作「脈微」。
〔2〕陽運 陽氣運動。
欬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慄,欬而發汗,踡而苦滿,腹中復堅。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1〕。
〔1〕聲不得前 猶聲不得出。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差,劇者言亂,目眩者死,一雲讝言目眩,睛亂者死。命將難全。
按語
傷寒厥證,總以陰陽氣不相順接爲其病機,就病因而論,有氣鬱陽阻、血虛受寒、陽虛陰盛、邪熱內閉、水氣逆阻、痰濁阻遏、以及藏厥、蚘厥等,皆非表邪爲害,故無可汗之理。汗之則氣機逆阻,陰陽離絶,而命將難全。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續〔1〕自可,一日二三度發〔2〕,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3〕也。
〔1〕續 本書卷二作「欲」。
〔2〕一日二三度發 本書卷二下有「脈微緩者,爲欲愈也」。
〔3〕汗 本書卷二下有「更下更吐」。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無〔1〕陽也,不可發汗〔2〕。
〔1〕無 本書卷二上有「此」字。
〔2〕汗 本書卷二下有「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亡血〔1〕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1〕血 本書卷三下有「家」字。
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音見上。
汗家不可發汗〔1〕,發汗〔2〕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宜〔3〕禹餘糧丸。 一。 方本闕。
〔1〕汗家不可發汗 本書卷三作「汗家重發汗」。
〔2〕發汗 本書卷三無。
〔3〕宜 本書卷三作「與」。
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痓。
下利不可發汗,汗出必脹滿。
欬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逆冷。
按語
《內經》言:「五藏六府皆令人欬,非獨肺也。」又言「腎欬不已,膀胱受之,膀胱欬狀,欬而遺尿。」故不可發汗,發汗則少陰陽虛致厥。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厥者後必熱,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懊憹如飢,發汗則致痓,身強難以伸屈。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久則發欬唾。
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鞕者〔1〕,不可發汗〔2〕。
〔1〕者 本書卷四下有「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十二字。
〔2〕不可發汗 本書卷四下有「發汗則讝語脈弦,五日讝語不止,當刺期門」十七字。
太陽病發汗〔1〕,因致痓。
〔1〕汗 本書卷二下有「太多」二字。
少陰病,欬而不利,讝語者,此〔1〕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1〕此 本書卷六無。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爲難治。
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六合四十一法,方一十四首。
提要
本篇在中醫理論整體觀思想的指導下,首揭「春夏宜發汗」以隨順升發之氣這一治療大法。繼而論述了汗法在應用時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並重集六經病篇中諸可汗之病脈證治內容:麻黃湯證、桂枝湯證、大青龍湯證、小青龍湯證、葛根湯證及其加減證、小柴胡湯證、柴胡桂枝湯證、麻黃附子甘草湯證、五苓散證等。通覽本篇,可曉汗法之大局。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當以汗解,宜桂枝湯。第一。五味,前有四法。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屬桂枝湯證。第二。用前第一方。一法用麻黃湯。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表未解也,屬桂枝湯證。第三。用前第一方。下有可汗二證。
病人煩熱,汗出解,又如瘧狀,脈浮虛者,當發汗,屬桂枝湯證。第四。用前第一方。
病常自汗出,此榮衛不和也,發汗則愈,屬桂枝湯證。第五。用前第一方。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汗出,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屬桂枝湯證。第六。用前第一方。
脈浮緊,浮爲風,緊爲寒,風傷衛,寒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可發汗,宜麻黃湯。第七。四味。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愈,外未解者,屬桂枝湯證。第八。用前第一方。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宜桂枝加厚朴杏子湯。第九。七味。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衄者,屬麻黃湯證。第十。用前第七方。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愈,屬麻黃湯證。第十一。用前第七方。
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屬桂枝湯證。第十二。用前第一方。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表證在,當發汗,屬麻黃湯證。第十三。用前第七方。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屬麻黃湯證。第十四。用前第七方。一法用桂枝湯。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續在表,屬桂枝湯證。第十五。用前第一方。
下利腹脹滿,身疼痛者,先溫裏,乃攻表。溫裏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第十六。四逆湯三味。桂枝湯用前第一方。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第十七。用前第一方。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寒者,屬桂枝湯證。第十八。用前第一方。
太陽中風,陽浮陰弱,熱發汗出,惡寒惡風,鼻嗚乾嘔者,屬桂枝湯證。第十九。用前第一方。
太陽病,發熱汗出,此爲榮弱衛強,屬桂枝湯證。第二十。用前第一方。
太陽病下之,氣上衝者,屬桂枝湯證。第二十一。用前第一方。
太陽病,服桂枝湯反煩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愈。第二十二。用前第一方。
燒針被寒,針處核起者,必發奔豚氣,與桂枝加桂湯。第二十三。五味。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汗出惡風者,宜桂枝加葛根湯。第二十四。七味。注見第二卷中。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者,屬葛根湯證。第二十五。用前方。
太陽陽明合病,自利,屬葛根湯證。第二十六。用前方。一雲用後第二十八方。
太陽陽明合病,不利,但嘔者,屬葛根加半夏湯。第二十七。八味。
太陽病,桂枝證,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屬葛根黃芩黃連湯。第二十八。四味。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惡風無汗,屬麻黃湯證。第二十九。用前第七方。
太陽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屬麻黃湯證。第三十。用前第七方。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不汗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第三十一。七味,下有一病證。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短氣腹滿,脇下及心痛,鼻乾,不得汗,嗜臥,身黃,小便難,潮熱,外不解,過十日,脈浮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第三十二。小柴胡湯七味。麻黃湯用前第七方。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嗜臥者,外解也;設胸滿脇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與麻黃湯。第三十三。並用前方。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可與大青龍湯發之。第三十四。用前第三十一方。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欬,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或喘,小青龍湯主之。第三十五。八味。加減法附。
傷寒心下有水氣,欬而微喘,發熱不渴,屬小青龍湯證。第三十六。用前方。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脇苦滿,不欲飲食,心煩喜嘔者,屬小柴胡湯證。第三十七。用前第三十二方。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脇下滿,手足溫而渴,屬小柴胡湯證。第三十八。用前第三十二方。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第三十九。九味。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第四十。三味。
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第四十一。五味。
大法,春夏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似〔1〕漐漐然,一時閒許〔2〕益〔3〕佳,不可令如水流離。 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者〔4〕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1〕似 《註解傷寒論》卷七作「以」。
〔2〕一時閒許 一個時辰左右,即今之兩小時左右。「閒」,通「間」。
〔3〕益 《註解傷寒論》卷七作「亦」。
〔4〕者 《註解傷寒論》卷七無。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按語
以上兩條,重申了汗法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其內容已詳見於本書卷二桂枝湯方後注。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爲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按語
發汗之劑,湯優於丸。不僅在於湯劑可隨證加減,且因湯藥效速而丸藥效緩,汗法宜速而不宜遲。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方一。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歠粥,將息如初法。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屬〔1〕桂枝湯證〔2〕。 二。 用前第一方。一法用麻黃湯。
〔1〕屬 本書卷三作「宜」。
〔2〕桂枝湯證 本書卷三作「麻黃湯」。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屬桂枝湯〔1〕證。 三。 用前第一方。
〔1〕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五作「宜桂枝湯」。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鞕耳。設利者,爲大逆。鞕爲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傷〔1〕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必讝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1〕傷 本書卷三上有「形作」。
病人煩熱,汗出即〔1〕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2〕。脈浮虛者,當〔3〕 發汗,屬桂枝湯證〔4〕。四。用前第一方。
〔1〕即 本書卷五作「則」。
〔2〕屬陽明也 本書卷五下有「脈實者,宜下之」。
〔3〕當 本書卷五作「宜」。下有「下之與大承氣湯」。
〔4〕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五作「發汗宜桂枝湯」。
病常自汗出者,此爲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爾。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屬桂枝湯證〔1〕。 五。 用前第一方。
〔1〕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三作「宜桂枝湯」。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屬桂枝湯證〔1〕。六。用前第一方。
〔1〕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三作「宜桂枝湯」。
脈浮而緊,浮則爲風,緊則爲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可發其汗,宜麻黃湯。方七。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箇,去皮尖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溫覆取微似汗,不須歠粥,餘如桂枝將息。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未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屬桂枝湯證〔1〕。八。用前第一方。
〔1〕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三無。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1〕也,宜桂枝加厚朴杏子湯〔2〕。 方九。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生薑三兩,切 甘草二兩,炙 厚朴二兩,炙,去皮 杏仁五十箇,去皮尖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1〕表未解 本書卷三下有「故」。
〔2〕宜桂枝加厚朴杏子湯 本書卷三作「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屬麻黃湯證〔1〕。十。用前第七方。
〔1〕屬麻黃湯證 本書卷三作「麻黃湯主之」。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屬麻黃湯證〔1〕。十一。 用前第七方。
〔1〕屬麻黃湯證 本書卷五作「宜麻黃湯」。
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屬桂枝湯證〔1〕。十二。用前第一方。
〔1〕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六作「宜桂枝湯」。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當復發汗。服湯〔1〕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屬麻黃湯證〔2〕。十三。 用前第七方。
〔1〕服湯 本書卷三作「服藥」。
〔2〕屬麻黃湯證 本書卷三作「麻黃湯主之」。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屬麻黃湯證〔1〕。十四。用前第七方。一法用桂枝湯。
〔1〕屬麻黃湯證 本書卷三作「宜麻黃湯」。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一雲,大便青。 知不在裏,續〔1〕在表也,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衄,屬桂枝湯證〔2〕。 十五。 用前第一方。
〔1〕續 本書卷三作「仍」。
〔2〕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三作「宜桂枝湯」。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十六。用前第一方。
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十七。用前第一方。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寒者〔1〕,屬桂枝湯證〔2〕。十八。 用前第一方。
〔1〕寒者 本書卷二無。
〔2〕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二作「桂枝湯主之」。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屬桂枝湯證〔1〕。 十九。 用前第一方。
〔1〕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二作「桂枝湯主之」。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爲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1〕,屬桂枝湯證〔2〕。 二十。 用前第一方。
〔1〕邪風 本書卷二下有「者」。
〔2〕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二作「宜桂枝湯」。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屬桂枝湯證〔1〕。 二十一。用前第一方。
〔1〕屬桂枝湯證 本書卷二作「可與桂枝湯」。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二十二。用前第一方。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撞〔1〕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2〕。 方二十三。
桂枝五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芍藥三兩 生薑三兩,切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桂枝湯,今加桂滿五兩。所以加桂者,以能洩奔豚氣也。
〔1〕撞 本書卷三作「衝」。
〔2〕湯 本書卷三下有「更加桂二兩也」。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者,宜桂枝加葛根湯〔1〕。 方二十四。
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 甘草二兩,炙 芍藥三兩 桂枝二兩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歠粥助藥力,餘將息依桂枝法。注見第二卷中。
〔1〕宜桂枝加葛根湯 本書卷二作「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者〔1〕,屬葛根湯證〔2〕。 二十五。 用前第二十四方
〔1〕者 本書卷三無。
〔2〕屬葛根湯證 本書卷三無「屬」字。「證」作「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1〕,必自下利,不嘔者〔2〕,屬葛根湯證〔3〕。二十六。 用前方。一雲,用後第二十八方。
〔1〕病 本書卷四下有「者」。
〔2〕不嘔者 本書卷四無。
〔3〕屬葛根湯證 本書卷四作「葛根湯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宜〔1〕葛根加半夏湯〔2〕。 方二十七。
葛根四兩 半夏半升,洗 大棗十二枚,擘 桂枝去皮,二兩 芍藥二兩 甘草二兩,炙 麻黃三兩,去節 生薑三兩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1〕宜 本書卷三無。
〔2〕湯 本書卷三下有「主之」。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宜〔1〕葛根黃芩黃連湯〔2〕。 方二十八。促作縱。
葛根八兩 黃連三兩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1〕宜 本書卷三無。
〔2〕湯 本書卷三下有「主之」。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屬〔1〕麻黃湯證〔2〕。 二十九。 用前第七方。
〔1〕屬 本書卷三無。
〔2〕證 本書卷三作「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屬〔1〕麻黃湯證〔2〕。 三十。 用前第七方。
〔1〕屬 本書卷三作「宜」。
〔2〕證 本書卷三無。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之,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爲逆也。大青龍湯方。三十一。
麻黃六兩,去節 桂枝二兩,去皮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甘草二兩,炙 石膏如雞子大,碎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粉之。一服汗者,勿更服。若復服,汗出多者,亡陽遂一作逆。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脇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解,過十日〔1〕,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用前第七方。不溺〔2〕,腹滿加噦者,不治。 三十二。
小柴胡湯方
柴胡八兩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甘草三兩,炙 生薑三兩,切 半夏半斤,洗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1〕過十日 本書卷五「過」上有「病」。
〔2〕不溺 本書卷五作「若不尿」。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而細,嗜臥者〔1〕,外已解也;設胸滿脇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三十三。並用前方
〔1〕脈浮而細,嗜臥者 本書卷三作「脈浮細而嗜臥者」。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可與〔1〕大青龍湯發之。三十四。用前第三十一方。
〔1〕可與 本書卷三無。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欬,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宜〔1〕小青龍湯〔2〕。 方三十五。
麻黃二兩,去節 芍藥二兩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細辛二兩 五味子半升 半夏半升,洗 乾薑三兩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若渴,去半夏,加栝樓根三兩。若微利,去麻黃,加蕘花如一雞子,熬令赤色。若噎,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滿,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若喘,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且蕘花不治利,麻黃主喘,今此語反之,疑非仲景意。注見第三卷中。
〔1〕宜 本書卷三無。
〔2〕湯 本書卷三下有「主之」。
傷寒心下有水氣,欬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屬〔1〕小青龍湯證〔2〕。 三十六。 用前方。
〔1〕屬 本書卷三無。
〔2〕證 本書卷三作「主之」。
中風往來寒熱,傷寒五六日以後〔1〕,胸脇苦滿,嘿嘿不欲飲食,煩心〔2〕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脇下痞鞕,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欬者,屬〔3〕小柴胡湯證〔4〕。三十七。 用前第三十二方。
〔1〕中風往來寒熱,傷寒五六日以後 本書卷三作「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
〔2〕煩心 本書卷三作「心煩」。
〔3〕屬 本書卷三無。
〔4〕證 本書卷三作「主之」。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脇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屬〔1〕小柴胡湯證〔2〕。 三十八。 用前第三十二方。
〔1〕屬 本書卷三無。
〔2〕證 本書卷三作「主之」。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方三十九。
柴胡四兩 黃芩一兩半 人參一兩半 桂枝一兩半,去皮 生薑一兩半,切 半夏二合半,洗 芍藥一兩半 大棗六枚,擘 甘草一兩,炙
右九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本雲,人參湯,作如桂枝法,加半夏柴胡黃芩,如柴胡法,今著人參,作半劑。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證,故微發汗也。四十。
麻黃二兩,去根節 甘草二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日三服。
脈〔1〕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2〕,利小便發汗〔3〕。 四十一。
豬苓十八銖,去皮 茯苓十八銖 白朮十八銖 澤瀉一兩六銖 桂枝半兩,去皮
右五味,擣爲散,以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飲煖水,汗出愈。
〔1〕脈 本書卷三上有「若」字。
〔2〕與五苓散 本書卷三作「五苓散主之」。
〔3〕利小便發汗 本書卷三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