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 卷十六 傷寒所屬諸病 陽毒

沈金鰲 《傷寒論綱目》
【綱】仲景金匱曰。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升麻鱉甲湯主之。 【目】朱肱曰。傷寒病。若陽氣獨盛。陰氣暴絕。必發躁。狂走妄言。面赤咽痛。身斑斑若錦紋。或下利赤黃。脈洪數。或滑促者。此名陽毒也。宜用酸苦之藥。令陰氣復而大汗解矣。葶藶苦酒湯、陽毒升麻湯、大黃散、梔子仁湯、黑奴丸。可選用之。若陽毒倍常。躁盛大渴者。黑奴丸主之。 李曰。傷寒三陽病深。必變為陽毒。或有失於汗下。或本陽症。誤用熱藥。使熱毒陷深。發為狂亂。面赤眼紅。身發斑黃。或下利黃赤。六脈洪大。名曰陽毒發斑。宜黑奴丸、三黃石膏湯、消斑青黛飲。 樓英曰。傷寒先觀兩目。或赤或黃赤。為陽毒。脈洪大有力。燥渴者。輕則三黃石膏湯、三黃巨勝湯。重則用大承氣湯下之。外用水漬法。 吳綬曰。凡咽痛。有陰陽二毒。陽毒咽喉腫痛。乃熱極也。陰毒咽喉不利。乃冷極也。陽毒脈浮數而大。咽痛吐膿血。活人用黑奴丸。又陽氣獨勝。狂躁咽痛。脈洪實滑。活人用葶藶苦酒湯。 徐彬曰。內經雲。人傷於寒。皆為熱病。然邪在陽經。久而熾盛。則為毒矣。故有陽毒之病。 其病乃熱淫營衛。摶結於衛。上乾咽喉。總是陽熱。故熾於上焦。而肝脾之陰不交。面者。陽明之氣所注。故火熱盛而面赤斑斑如錦紋也。咽喉雖有陰陽之分。大火所沖。玉石無分。故咽喉俱痛也。 陽經熱盛。心火併之。心主血。則化而為膿。病在上焦。故唾也。陽毒病甚。雖非傷寒傳經之比。 非人身經脈遞運。五日經氣未遍。故可治。七日則陰陽經氣。已周而再行。故不可治。藥用升麻鱉甲湯。此熱摶氣血。不可直折。故以升麻合生甘草。升散熱毒為主。而以雄黃解毒為臣。鱉甲、當歸以理其肝陰為佐。以蜀椒導其熱氣為使。非陽毒反起於陰經而用鱉甲也。蓋治病之法。病在陽必兼和其陰。亦即所謂病現於陽以陰法救之也。然非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