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 卷十五·厥陰經症 囊縮

沈金鰲 《傷寒論綱目》
【綱】仲景曰。尺寸脈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其症少腹煩滿而囊縮。 【目】朱肱曰。厥陰病。其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宜小建中湯。脈微緩者。必囊不縮。 外症必發熱惡寒似瘧。為欲愈。宜桂枝麻黃合半湯。尺寸俱沉短者。必囊縮。表氣入腹。宜承氣湯下之。大抵傷寒臟腑傳變。陽經先受病。次傳入陰經。以陽主生。陰主殺也。若六七日傳厥陰。脈得微緩微浮。為脾胃脈也。故知土氣不受克。邪無所容。榮衛將復。水升火降。則寒熱作而大汗出矣。 王好古曰。厥陰病者。煩滿囊縮。大小便不通。發熱引飲腹滿。尺寸脈俱微緩。煩者。火也。 滿者。木也。雖不吐蛔囊縮。但急者。亦木也。火木相合。四肢厥逆。而爪甲青。大小便不通。地道塞也。發熱引飲。邪氣在里。宜溫之下之。 有以上諸症。大小便俱通。地道不塞。不發渴引飲。邪不在里。則宜溫之灸之。則里外相接。 以復陽氣。宜正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