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 卷十五·厥陰經症 腹滿痛

沈金鰲 《傷寒論綱目》
【綱】仲景曰。下利清谷。不可發表。汗出必腹滿。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何部不利。利之則愈。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趣少腹者。此欲下利也。 【目】成無己曰。噦而腹滿。氣上而不下也。視其前後部。有不利者。則利之以降其氣。前部。 小便也。後部。大便也。或用五苓散。或用小承氣湯。 張雲岐曰。傷寒邪在三陰內。不得交通。故為腹痛。手足之經。皆會於腹。如脈弦而腹痛。過在厥陰肝。太陰肺。刺太溪太淵太陵。脈沉而腹痛。過在太陰脾。少陰腎。手厥陰心包。刺太溪太陵。脈沉細而腹痛。過在太陰脾。少陰心。刺大白神門三陰交。此刺腹痛之法也。 魏荔彤曰。二條。乃言直中厥陰之寒邪。有急行溫里之法。徐可升舉其陽。由厥陰而少陽。以返於太陽之表也。下利本症也。腹滿痛。陰寒內結也。身體疼痛。寒邪拘急也。此必先使陽回於少陰。而後厥陰之侵及者可徐圖之。且寒邪本自少陰發源。源頭之陽水既溫。則灌溉於肝木者皆春泉矣。是溫腎即以溫肝也。然不攻其表。則厥陰本經之陰寒。留滯不散。於是用桂枝攻表也。首條。 下利清谷。則里寒陽微可審。不先溫里回陽。遽發其汗。邪即散。陽必亡。陽愈衰。陰愈盛。腹滿猶小患也。必至厥冷不還。脈微至絕矣。豈非失於溫里乎。三條。乃預防下利之因也。轉氣下趣。 為寒為熱。俱有此症。凡傷寒症中見此。則知其為欲自利。然在陽明胃邪。則為欲下行之機。在厥陰肝邪。則為欲下陷之候。邪欲其去。以下利而痊。正欲上升。以下利而危。必然之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