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 卷十五·厥陰經症 除中
【綱】仲景曰。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
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目】劉完素曰。除者。除去也。與除夕之除同義。夫脈遲為寒。胃中真陽已薄。不可更與涼藥。蓋胃暖乃能納食。今胃冷而反能食。則是胃之真氣發露無餘。而胃陽亦必漸去而不能久存。故必死。腹中。即胃中也。
魏荔彤曰。此為陽虛陰寒家立法。見厥陰一症。原寒熱雜合。其盈虛消息之機。全在臨時斟酌。
為陽氣盛。熱有餘。則越之散之。甚且涼之下之。為陰氣盛。熱不足。則升之舉之。甚且溫之補之。
俱難一以為治也。此固為厥陰傳經之邪言之。而不止此也。傷寒中何經不然。雜病中何症不然。故此條俱未嘗專指厥陰也。學人可不察乎。
【綱】仲景曰。眼睛不慧。語言不出。而設食反多者。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能言。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
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
【目】楊士瀛曰。除中者。髒寒應不能食。今反能食是也。有三症。悉屬厥陰。其一由誤服黃芩湯而致。期以必死。其一則熱少厥多。胃氣在者愈。暴來出而復者死。其熱續在者生。此不因藥故也。其一至眼不慧。舌不能言。則為壞症。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