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 卷十 循衣摸床

沈金鰲 《傷寒論綱目》
【綱】仲景曰。太陽中風。以火發汗。邪風被火。兩陽相熏。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則小便難。但頭汗出。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可治。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怵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澀者死。微者。 但發熱譫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 【目】許叔微曰。有人病傷寒。小便不利。日晡潮熱。手循衣縫。兩手撮空。直視喘息。醫見之皆走。此誠惡候。得之者十中九死。仲景雖有症而無法。但云脈弦者生。澀者死。已經吐下。難以下藥。謾且救之。若大便得通而脈弦者。庶可治。與小承氣一服。而大便利。諸疾漸退。脈且微弦。半月愈。或曰。下之而脈弦者生。此何意也。余曰。金匱雲。循衣妄撮。怵惕不安。微喘直視。 脈弦者生。澀者死。承氣湯主之。余嘗觀錢仲陽小兒直訣雲。尋衣領及捻物者。肝熱也。此症在金匱列於陽明部。蓋陽明者胃也。肝有熱。淫於胃經。故以承氣瀉之。且得弦脈。則肝平而胃不受克。此所謂有生之理。讀仲景論。不能博通諸方書以發明隱奧。不可也。 王好古曰。許學士作循衣撮空。是肝熱。風淫末疾。此論誠當。然莫若以為肺熱之邪。其人必妄言亂語。難經雲。肺邪入心為譫語也。 趙嗣真曰。此條分三截看。自起句至如見鬼狀一截。是將潮熱譫語不惡寒不大便列為現症。下又分兩截。以辨微劇之殊。微者但發熱譫語。但字為義。以發熱譫語之外。別無他症。用承氣。 日一服利止後服。見其熱輕。猶恐過下也。 若劇者起至澀者死。此熱極危症。不可不決其生死。此陽熱已極。若脈弦為陰未絕。猶可下之以復其陰。脈澀為陰絕。不必藥矣。 王肯堂曰。循衣摸床。危惡之候也。有二症。一由太陽中風。以火劫汗。因成壞病。捻衣摸床。 此則小便利者生。不利者死。一由陽明里熱之極。循衣摸床。此則脈弦者生。脈澀者死也。 鰲按。樓全善雲。嘗治循衣摸床數人。皆用大補氣虛之劑。唯一人兼振。脈代。遂於補劑中略加桂二分。亦振止脈和而愈。此亦偏治之法耳。由於偶中。未可奉為科律也。恐醫者見樓氏之語。 遽或效尤。以致殺人。故特識於此。閱者不可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