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 卷七 風寒濕雜合病
【綱】仲景曰。病患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搖。卒口噤。
背反張者。此太陽中風。重感寒濕而為痙也。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目】朱肱曰。風寒濕雜至合而為痹。身重汗出惡風。痛如歷節狀。防己黃湯。
張兼善曰。錯雜之邪合至。當論其先後多少分治可也。
成無己曰。額上汗出而喘。陽氣上逆也。小便自利。或下利。陰氣下流也。陰陽相離。故云死。內經曰。
陰陽離缺。精氣乃絕。此之謂也。
鰲按。下條乃言濕家死症也。濕病本不至死。今由誤下以至不救。仍是醫殺之耳。
【附錄:霧露論】
李曰。陰脈緊者。霧露濁邪。中於下焦少陰之分。故曰渾。因表虛里微。遂使邪中於陰。為栗。令人足脛逆冷。便溺妄出。或腹痛下利。宜理中湯、四逆湯熱藥以散其邪。陽脈緊或帶澀者。
霧露消邪。中於上焦太陽之分。故曰潔。令人發熱。頭疼項強。筋攣。腰痛脛酸。宜九味羌活湯加本。或惡寒欲吐者。藿香正氣散、五積散。仍量加本。陰陽脈俱緊者。上下二焦俱中邪也。必吐利後脈不緊。手足溫則愈。若吐利後脈遲不食者。脾胃虛而內停水飲也。若脈陰陽俱緊。口中氣出。唇口乾燥。蜷臥足冷。鼻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又有陽病上行極而下。陰病下行極而上。
上下必於中焦。於是三焦溷亂。內外氣塞。以致口糜嚏。下為小便黃。大便血。凝如豬肝。
熱氣騰而脾胃不運。營衛凝滯。則生瘡癰。虛寒甚者。脾胃獨弱。下焦不約。清便下重。臍築湫痛而死。蓋臍為生氣之源。築痛乃生氣已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