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 卷二 身熱惡寒 身寒惡熱
【綱】仲景曰。病患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
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目】趙嗣真曰。詳仲景論中。止分皮膚骨髓。而不曰表里者。蓋以皮肉脈筋骨五者。素問以為五臟之合。主於外而充於身者也。惟曰髒曰腑。方可言表里。可見皮膚即骨髓之上。外部浮淺之分。
骨髓即皮膚之下。外部深沉之分。與經絡臟腑屬里之例不同。況仲景出此症在太陽篇首。其為表症明矣。是知虛弱素寒之人。感邪發熱。熱邪浮淺。不勝沉寒。故外怯而欲得近衣。此所以為熱在皮膚。寒在骨髓。藥宜辛溫。至於壯盛素熱之人。或酒客重感邪之初。寒未變熱。陰邪閉乎伏熱。
陰凝於外。熱郁於內。故內煩而不欲近衣。此所謂寒在皮膚。熱在骨髓。藥宜辛涼。必也一發之餘。
既散表邪。又和正氣。此仲景不言之妙。若以皮膚為表。骨肉為里。則麻黃症骨節疼痛。其可名為有表復有里也乎。
危亦林曰。熱在皮膚一條。仲景不立方治。宜先與陽旦湯。寒已。次以小柴胡加桂溫其表。
鰲按。本條自成注以表里釋皮膚骨髓。後人宗之。誤也。仲景論言表熱里寒。表寒里熱症甚多。
寧此條不曰表里。而偏曰皮膚骨髓耶。其可知矣。故獨趙氏之說。披剝精當。識見過人。足以破千古之惑。至表熱里寒。乃少陰症。詳少陰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