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辨證廣注 · 卷之十三

辯溫病脈證並治法 (此系仲景原文自太陽上編移集於此) 溫病非傷寒也。而餘一並及之。何也。經雲。冬傷於寒。春必病溫。以其病由傷寒而致也。暑病亦由傷寒而致。 而不及之。何也。經雲夏傷於暑。秋必 瘧。以傷暑自是夏時病。且溫病有一二日至八九日。六經傳變之候。而暑病則無是也。秋瘧亦有六經傳變之候。又何為而不及之也。金匱序雲。仲景著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今世但傳傷寒十卷。 而雜病未見其書。王翰林於蠹簡中。得其書三卷。中論雜病而瘧疾亦與焉。茲故不復及也。且也。瘧疾而有六經傳變者。 此即是秋時。傷寒。否則仲景豈不明經絡。何為而未詳言也。又如傷暑亦系雜病。金匱中即是中 之證。若傷暑而有六經傳變者。此又是夏時傷寒。其初必由寒氣而得也。外如霍亂病。亦系雜證。傷寒論列之六經篇後者。必仲景原論中。 既言傷寒。即言雜病也。惜乎其十六卷書。已大半亡失。即今世所傳傷寒論十卷。其辯脈平脈可汗可下諸篇。悉系叔和所增入者。則知雜病所亡為甚多也。明趙以德著金匱衍義。既知痙濕 百合狐惑瘧疾等證。非傷寒矣。獨不能撿出霍亂一候。此又余之所不解也。茲因論溫病而並議及此。倘有志斯道者。必以余言為不謬也。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此言溫病之與傷寒異也。夫曰太陽病者。正以見同是太陽經頭項強痛之證。 彼傷寒由寒氣而得。則惡寒。此溫病由溫氣而得。故不惡寒。初起便即發熱而渴也。愚以不惡寒發熱而渴。此是陽明溫病。但頭項強痛之證。兼屬太陽。故系之為太陽病。愚又以四時之氣。在春為溫。正氣傷人。實時可以致病。未必盡由冬傷於寒所致。故其治法亦不與傷寒同也。) 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 。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疑此條有錯簡。小便不利四字當在若被下者之前。此承上文而言溫病。誤治之逆證也。溫病之初。是溫氣襲人經絡。不可誤發其汗。醫人不知。只認以為太陽證。妄投麻桂等湯。以發其汗溫襲經絡。又亡津液。陽氣亢極。故身熱如灼。此為風溫。要此風溫者。即溫病。蓋春時多風。溫氣即從風中而來。故又名風溫也。風溫誤汗之證。其脈陰陽俱浮。陰陽俱浮者。以溫病本熱。又發其汗。則周身陽氣盡越於外。故其脈尺寸俱浮。自汗出者。成注云。衛氣受傷也。身重多眠。鼻息鼾。語言難者。條辯雲風壅則氣昏。熱甚則氣鬱也。小便不利者。汗出多而津液耗也。被下而直視失溲者。此本太陽病而誤汗及下所致條辯雲。太陽之支脈。為目上綱。誤汗則經氣絕。故目不轉睛而上竄也。又膀胱為太陽之府。津液藏焉。既汗且下。重亡津液。故溲。溺遺失也。若誤以火灸者。輕則火熱土燥。其色外奪而發黃。重則火甚。熱極而生風。故其神志如驚癇之狀。其手足則鉤曲而時 也。若火熏之者。謂發黃驚癇等證。不惟火灸則然。如以火熏之。而變證亦然也。愚按火熏者。劫汗之法。醫人不知發汗之誤。以身灼熱不止。猶以為發汗不透。而用火熏。此誤治之常耳。風溫證發汗是一逆。汗之而病不除。復被下。及被火。是再逆焉。望命期之不促。而欲尚引時日乎哉。或問身重。小便不利。 焉知非濕痹證。余答雲。濕痹身重。此固小便不利。若得汗出。則濕氣隨之而散矣。今者自汗出而身反重。謂非風溫之證而何。按此條論。仲景無治法。補亡論常器之雲。轉下火熏。皆為逆也。可白虎加人參湯。桂枝柴胡各半湯。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郭白雲複議用柴胡桂枝幹薑湯。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愚以上條無少陽經證。諸湯中凡有柴胡者。 皆非對證之藥。凡有薑桂者。又非溫熱之證。所宜。其白虎加人參湯。復與太陽病發熱而渴者不相涉。考之千金方有葳蕤湯。此實補仲景治法之未備。方載後昔賢治溫病法中。) 或問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其於未發汗之前。當用何藥。余答雲。若仲景論中如葛根湯。葛根黃芩黃連湯。兩方可參合加減用之。 卷之十三 辯溫病脈證並治法 (添加)葛根黃芩湯方 (即傷寒論中葛根湯。去桂枝大棗。又葛根芩連湯中。去黃連。二方相合之複方也。) 葛根(一兩) 黃芩 麻黃(各五錢去節) 芍藥(四錢) 甘草(一錢) 生薑(五大片) 上六味。以水四升。先煮葛根麻黃減一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覆取微似汗。 琥按上湯。乃治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成注云。發熱而渴。不惡寒。陽明也。病兼陽明。故以上湯合二經溫熱而去之。若自汗出。則此湯又在所當禁用。 卷之十三 附昔賢治溫病方論變法 (千金)葳蕤湯 治風溫之病。脈陰陽俱浮。汗出體重。其息必喘。其形狀不仁。嘿嘿但欲眠。下之者。則小便難發其汗者。必譫語。 加燒針者。則耳聾。難言。但吐下之。則遺失便利如此疾者。宜服之方。 葳蕤 白薇 麻黃 獨活 杏人 芎 甘草 青木香(各二兩) 石膏(三兩) 上九味。 咀。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三服。取汗。若一寒一熱。加朴硝一分。及大黃三兩下之。(活人書用大羌活。不用獨活。加葛根) 琥按上方。乃太陽陽明藥也。兼入少陰之劑。其雲治風溫者。以仲景有風溫之病而無方。故特製此湯以補仲景之未備。但汗。下。被火之後。其變證與仲景則有異。即如發汗後。仲景雲。語言難出。此則反雲。譫語。又是胃實證。 故方後。復加硝黃也。設加燒針而耳聾者。又不敢下。至於汗後。本方中麻黃。又不宜用。全在醫者。因證出入。庶乎其無誤矣。此方已見前第五卷太陽篇後止。分兩略殊耳。 卷之十三 附昔賢治溫病方論變法 (短劇)茅根湯 療溫病有熱。飲水暴冷噦者方。茅根 葛根(各切半升) 上二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稍溫飲之。 止。則停。(噦。一名冷 。俗雲。冷呃是也。)古今錄驗去茅根。加枇杷葉。又一方。加橘皮桂心。 琥按上方。乃治陽明病溫之劑。一方加橘皮桂心者。此必是胸中有停飲。故用橘皮之辛溫以利之。桂心之辛熱以散之也。 卷之十三 附昔賢治溫病方論變法 (古今錄驗)知母解肌湯 療溫熱病。頭痛。骨肉煩疼。口燥心悶者。或者夏月。天行毒。外寒內熱者。或已下之。餘熱未盡者。或熱病自得利。有虛熱。煩渴者方。 麻黃(二兩去節) 知母 葛根 石膏(各三兩) 甘草(二兩炙) 上五味。切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分為三服。若已下。及自得下。虛熱未歇者。除麻黃。加知母葛根。病熱未除。 因夢泄者。可除麻黃。加白薇人參。各二兩則止。 琥按上方。乃治太陽陽明病溫熱之藥也。 (刪繁)療肺府藏熱暴氣發斑點。 卷之十三 附昔賢治溫病方論變法 香豉湯方 香豉(一升綿裹) 蔥須(切四兩) 石膏(八兩) 梔子仁(三兩) 生薑(八兩) 大青(二兩) 升麻(三兩) 芒硝(三兩) 上八味。切以水六升。煮七味。取二升五合。去滓。然後下芒硝。分三服。 琥按上湯。雖雲。療肺府藏熱。實則清解陽明胃府鬱熱之神方也。 溫病發斑。赤者五死一生。黑者。九死一生。龐安時雲。大疫難救。麥奴丸主之。(即活人書黑奴丸。見前第十二卷中)又古今錄驗有一物黃連湯。愚以加犀角。其效更神。 卷之十三 附昔賢治溫病方論變法 (總論)雞子湯 治熱盛狂語欲死。 生雞子(七枚) 芒硝(一兩) 井萃水一大升。同攪千遍。去沫。頓服快利為度。 琥按上湯。乃治手足陽明燥熱之劑。 (琥)又按溫病。狂熱飲水發斑之證最多。愚故集以上諸方特治之。 活人書四十三問。夏至以前發熱惡寒。頭疼。身體痛。其脈浮緊。答曰。此名溫病也。春月傷寒。謂之溫病冬傷於寒。輕者。夏至以前發為溫病。蓋因春溫暖之氣而發也。(云云) 琥按仲景言溫病不惡寒而渴。上條雲。溫病惡寒。不言渴。脈又浮緊。此直是春月傷寒。何得雲冬傷於寒。至春始發為溫病邪。其言不順。故於下四十五問。又出風溫一條。而用葳蕤知母干葛栝蔞根等湯。且雲。風溫不可發汗也。 殊不知仲景當日言風溫者。即太陽溫病。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此實一病而偶分兩條。奉議不解書旨。分為二病。 其誤多矣。 卷之十三 附昔賢治溫病方論變法 (活人)栝蔞根湯 治風溫加渴甚者。 石膏(一兩) 栝蔞根(三分) 人參 防風 甘草(炙各半兩) 葛根(一兩半生用干者只三錢) 上銼如麻豆大每服。鈔五錢匕。用水一盞半。煮至一中盞。去滓。溫服。一方。加知母。 琥按上方。乃治陽明病溫。氣分熱渴藥也。 保命集雲。溫病。冬傷於寒所得也。至春變為溫病。傷寒。汗下不愈而過經。其證尚在而不除者。亦溫病也。(云云。) 琥按內經雲。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又雲。精者。身之本也。藏於精者。春不病溫。故東垣雲。房室勞傷。辛苦之人。陽氣泄於外。腎水虧於內。當春之月。時強木長。無以滋生化之源。故為溫病耳。今雲岐子云。傷寒汗下不愈。 過經而其證不除者。亦為溫病。愚以仲景六經中。自有過經不愈之證。與溫病毫不相涉何得扭合作溫病邪。噫。是又大失仲景之旨矣。 或問陽明病溫極多。其初起兼太陽病者有之。故以上等方。皆二經藥也。敢問少陽之經。亦有病溫證乎。余答雲。 有之。然亦必陽明病居多。而少陽為雜見之證。如準繩中用柴胡升麻湯是也。今采其方。附錄於後。 卷之十三 附昔賢治溫病方論變法 (準繩)柴胡升麻湯 治時行瘟疫。壯熱惡風。頭痛體疼。鼻塞咽干。咳嗽。涕唾稠粘。 柴胡(去苗) 干葛 荊芥(去梗) 赤芍藥 石膏(各一錢半) 前胡(去苗) 升麻 桑白皮 黃芩(各一錢) 上作一服。水二鍾。生薑三片。豆豉二十粒。煎至一鍾。不拘時服。 琥按上方。乃治少陽陽明病溫。兼散手太陰風熱之劑。 或問。趙氏醫貫治溫病。謂溫病不惡寒。則知其表無寒邪矣。曰渴。則知其腎水乾枯矣蓋緣其人素有火者。冬時寒氣雖傷。不能深入。藏於肌膚歷時既久。火為寒郁於中。將腎水熬煎枯竭甲。陽木也。藉癸水而生。腎水既枯。至春。 時強木旺。無以為發生之本。故發熱而渴。余以六味地黃丸滋其水。以柴胡辛涼之藥。舒其木郁。隨手而應。其說是邪。 非邪。余答雲。此其說雖發明溫病之源。實推展李東垣之意。然六味地黃丸料煎湯。豈治溫病之藥邪。此為鄉愿亂德。 其說似是而非者也。或又問雲。然則治溫病之方。將何藥以滋腎水邪。余又答雲。腎水枯當急救肺金。金清。則水自滋。 溫為春令。春木勝。則病溫。金清則旺。而風木之邪自平。以上諸方中藥。如葳蕤白薇石膏知母茅根栝蔞根。謂非色白入肺。清涼助金之藥乎。況溫病發熱而渴。火郁之氣盛也。火盛。必先爍金。所以古方治陽明病溫。實清肺之藥居多。 清肺金者。滋腎水也。且熱渴已極。先治其標。趙氏反用六味丸料。以益水之源。是為迂。而不切於病情者也。猶雲活人甚眾。吾不信矣。 或問。龐安時論溫病。有四時自受乖氣。而成腑臟陰陽溫毒者。則春有青筋牽。夏有赤脈KT 秋。有白氣狸。(音郁與郁同)冬有黑骨溫。四季有黃肉隨證別。五臟各有方治。其說然歟。余答雲。素問但言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又仲景傷寒例雲。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溫。其於夏秋二時。未聞有所謂溫病也。今龐氏於四時之月。創造五色奇證。 以駭人心目。近今以來。未見有人得此等病者。所以花溪虞氏特起而議之。至今總論一書。亦漸淹沒而不傳也。 (琥)總按上溫病方論一卷。乃春時感溫氣而成病。即內經所云。先夏至為病溫者是也。病源千金外台等書。皆以溫病為溫疫。雲此病因歲時不和。溫涼失節。人感乖戾之氣而生病。病氣轉相染易。乃至滅門。延及外人。無收視者。 此系大瘟大疫。如東垣用普濟飲子。治大頭傷寒者是。非仲景論中所云溫病也。溫病間或。相染。不至滅門絕戶。恐俗醫不知而互相錯認。故於卷後並及之雲。 卷之十三 附昔賢治溫病方論變法 附方劑分兩說 仲景方劑。並按古法錙銖分兩。與今不同。(所附千金外台等方亦然。)謂如 咀者。即今之銼如麻豆大是也。雲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盞也。雲銖者。六銖為一分。(即二錢半也。)二十四銖。為一兩也。雲三兩者。 即今之一兩。雲二兩。即今之六錢半也。料例大者只合三分之一。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