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鱗爪 · ◎電話

郁慕俠 《上海鱗爪》
電話的創製,起於清代光緒八年(壬午),迄今已五十多年。那時有英國人名皮曉浦者,初在租界區施行,分設南、北二局,南局在十六浦,北局在正豐街(即廣東路)。惟彼時沒有什么電話機,也不用搖鈴報號,自動機更談不到此,倘欲邀人對談,自己到局裡去,納費十二文即可和人談話,後因生意清淡,經費不敷,就停辦了。明年(即癸未年)天主堂神父法國人能慕谷重起創設,改用電話機,從徐家匯教堂達到英、法兩租界各洋行,以便報告風雨氣候。後來人們知其利便,就紛紛裝設,直到如今,不過從幾十號電話機開始,經過了幾十年的過程,現在已到數萬號了。 從前電話是先報號數,再由接線生接通,才可接談;自從四年前一律改為自動機後,要通電話,只要知道對方的號碼,自己撥一撥即可對談,比較先報號數尤為便當。此交通利器為西人德律風氏所發明,故又叫德律風(「德律風」三字詳見黃式權作的《舊上海筆記》)。 劍公按:據記者所知,電話系美國加拿大州人民名葛萊海姆培爾氏所發明,且「德律風」三字系英文Telephone之譯音。若照英文之字義解釋起來,前半Tele系作長距離之解,後半之Phone系作聲音之解。如留聲機器英文為Grama-phone,有聲電影內有 Vitaphone(即維太風),故黃式權所作《舊上海筆記》中強以「德律風」三字為發明電話者之人名,未免有些太武斷而近乎杜撰了。容當於英文百科全書中將「電話」條詳細譯出,以饗閱者。作者又按,吾友劍公先生所說亦有理由,故也附記於此,但究竟如何,以待博者來考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