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鱗爪 · ◎花煙間
賣性婦女中有一種煙妓,比較雉妓還要低一等,差不多要算最下等的娼妓了。她們的所在地不叫堂子,是叫「花煙間」,從前的小東門和蘭芳里、磨坊街、打狗橋幾處,都是她們的大本營。
怎樣叫做「花煙間」呢?因為嫖客到門,她們拿出一盒用肉皮料子熬成的鴉片煙請客吸食,一面吸菸,一面調笑,等到臭煙(這種煙都是臭而不可聞的)吸完,手巾揩過,就此送客,客人只給她小洋二毛銅元十枚。如果要住夜,只須一元二角足了。姿容稍為動人一些的煙妓,一天到晚要關上十回八回房門,也常有的事。請問這種人物,有毒沒毒,那可不辯自明了。
到花煙間去的嫖客,大約可分二種:一種是車夫、挑夫和小販一類,他們因為經濟關係,嫖不起上等娼妓,只好將就將就;一種是初到上海的土老碼子,偶然在她門口走過,被這班煙妓用綁票式的手段架進去,要走也走不脫身,只好謹遵台命,干一次合作的把戲。
自從鴉片嚴禁以後,她們已不用臭煙來敬客(現在改用什么東西,未嘗去實地調查,只得從缺),不過人們說慣了嘴,現今說起來,仍舊叫她「花煙間」和「煙妓」。
她們的房子都在沿馬路或弄堂裡邊,一隻扶梯裝在大門口,凡是花煙間,差不多十家倒有九家是一樣的裝設,也算她們的一種特別標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