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鱗爪 · ◎抄把子

郁慕俠 《上海鱗爪》
華、租兩界警務機關方面,因鑒於匪徒的橫行、煙毒的蔓延,為預防界內安寧,肅清毒害起見,常有檢查行人之舉(俗呼「抄把子」)。倘使身藏不捐執照的槍械和煙土、煙泡、嗎啡、花會紙等違禁品,一經察出,概須拘解法院,依法懲辦。起初施行檢查時,坐汽車人及婦女們卻免搜檢。後來因為坐汽車的闊客和婦女也多匪徒混入其內,今早已不分貴賤,都一律搜查了。婦女們向不檢查,自發覺私藏違禁品後,特地雇用一班女偵探也從事搜檢了。 行人或坐車人每逢探捕喝阻搜檢時,應聽其所為,這是他們的公務,依法執行。如果意存恐懼,或拔腳奔逃,或反抗搜查,這就是畏罪的表現,並且是違法的,是不應當的。記得兩年前,在寧波路天津路之間搜查行人時候,某店的小主人目睹探捕蜂擁而來,恐懼萬狀,忽然拔腳飛奔。探捕誤認盜匪,扳機射擊,就一彈洞穿,僵臥不起。這是完全自取其咎,只好白白送掉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