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鱗爪 · ◎剪髮留髮

郁慕俠 《上海鱗爪》
從民十六革命軍到達上海後,一般婦女因潮流所趨,群以剪去髮髻為時髦,不論老的、少的、媸的、妍的,大半均剪除為快,留髻的不過少數而已。那時的景況,宛如民初男子剪髮相同,剃頭店也加添了一筆好生意,因為剪去髮髻後,須常常到剃頭店去修發呢。初剪的時候,大都剪得精光,像剝光雞蛋式。後來又慢慢地將腦後發留起來,或二、三寸,或四、五寸不等,剝光雞蛋式一變為鴨屁股式了,此種留髮已為目下最普通的。還有一種摩登化婦女,竟留長至七、八寸或尺余,中間分開,梳成兩根小辮,也有散披在兩肩膀上,形形式式,可謂無奇不有。不料一發之細,卻也有如此的變化。 中委張溥泉(繼)先生前在北平,對於婦女腦後披髮最為痛恨,有「打倒披髮鬼」的口號。不過口號是口號,披髮是披髮,這種主張可謂一點效力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