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鱗爪 · ◎花會狂
花會之害雖盡人皆知,但是知雖知了,陷溺者仍然觸目皆是。此什么緣故?因為僥倖之心和貪得之念已成為普通的弊病,此所以到了現在,依然如狂潮般的泛濫而不可收拾了。
其他賭博只害及上、中兩層社會,花會之害,毒入下層民眾。因一物不知之傭僕和只有幾隻銅板的貧民,都踴躍加入做輸贏。且明知有三十六門之多,難以打中,於是想入非非,求神拜鬼、祈夢禱佛,甚有露宿郊野、伴棺酣睡,以冀鬼神之指示,達發財的迷夢。更且愈輸愈迷,愈迷而愈不醒悟,未了,家產破盡,債台高築,無面見人,只有死路一條。
花會之唯一吸引力,一因中的後,一可得二十八倍之利益(如一塊錢下注,打中了可得二十八塊);二因數目不論多少均可下注,且下注時不須出頭露面,有「航船」(即花會掮客)按時到門來取。有此幾種方便,故釀成此不可收拾之花會狂。
據說花會創自甬紹,今已毒流全國。小書攤上秘密出售之《致富全書》,即是學習打花會的門檻。可是這個高門檻實在不容易跨進,書中所載,儘是什么精、什么神、什么怪的一類妄言囈語,附有詳夢指示,故有花會迷者,夜來得了一夢,必細細的照書研究,以博一勝。他們專在睡夢中求發財,財神爺爺有靈,也要退避三舍呢!
花會有「大筒」(即「大廠」)、「聽筒」、「航船」之分,「大筒」是決勝的總機關;「聽筒」是自己不開筒,依賴「大筒」的消息做輸贏;「航船」賽過各業中的跑腿,專供奔走收發之職。
花會的花名,如有利、井利、志高、三槐、吉品、元吉、坤山、日山、萬金、占魁、火官、九官、正順、必得、只得、明珠、艮玉、茂林、天良、安士、扳桂、伏雙、江祠、月寶、合同、太平、元貴、合海、青元、青雲、漢雲、光明、天申、榮生、逢春、上招等三十六門。每門中各有別名,如某屬虎、某屬牛、某屬羊、某屬丐、某屬僧、某屬尼,真是五花八門,荒誕至極。不過此區區七十二字,倘加以精密調查,每月不知要破壞幾許人家,結果幾許性命,輸去幾許金錢,妨害幾許風化。唉,真是可嘆!
華、租界當局對於禁止花會很為嚴厲,吾們在報紙上面常常可以瞧見的,如某花會被捉,某聽筒被拘,某航船被捕。不但如此,公共租界每逢探捕檢查(即「抄把子」)行人時候,倘使在身上抄出一張花會紙,就要拘解法院,依法懲辦。禁令如此其嚴厲,可是這個大害仍舊未見得消滅和減輕。
據說三年前,有一位花會首領某甲,特地備了大香大燭,帶了許多鈔票,虔虔誠誠到普陀山去進香,並願在菩薩面前有所捐助,不料老和尚對於某甲的巨款拒絕不收。後來逛到一處佛殿,瞥見偏殿旁高懸一大鏡,上有「孽鏡」兩大字,鏡面用黃綢密密遮蔽。某甲欲揭綢觀看,僧不許,甲再三懇求,僧情不可卻,才揭去黃綢細瞧之。鏡上忽現出某甲全身,下面一群鬼魅,伸手齊向某甲索命;甲愁眉苦臉,惶駭萬狀,欲退不得,欲避無能。甲睹狀驚悸仆地,經山僧竭力灌救才愈。某甲踉蹌回家,就得病而死。此雖跡近神話,不足為訓,然一念因果昭彰,天目如炬,也許有之。故作者仍附志於此,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