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語錄
南宋曾恬、胡安國所記錄謝良佐的言行錄,後經朱熹刪定,於紹興29年(1139)成書,共3卷。《四庫全書》列入子部儒家類。有浙江巡捕采進本。黃宗羲所編《宋元學案·上蔡學案》,對《語錄》作了精細摘錄。此書詳盡地記述了謝良佐關於倫理道德學說的許多基本觀點。認為天理是天「當然而為之」,是「自然的道理,無毫髮杜撰」,「天者理而已矣」。又說「天理也,人之理也。循理而與天為一。與天為一,我非我也,理也;理非理也,天也」。朱熹初得曾恬所錄謝氏語一篇,為 括蒼吳任寫本,又得胡安國寫本二篇、書四篇,兩相參 校,刊去「失本旨」與「詆程氏」者,厘為三篇。後於乾道 戊子(1168年)重為編次,增補謝氏與胡安國手簡數 條,定為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