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局 · 愛德華·奧林

肯尼思·菲林 《殺局》
吉爾家不管從外觀看還是從內飾看都像是一家下等粗俗的酒館。我沒有被分配去凡·巴特真是糟透了!好吧,抱怨也無濟於事。吉爾家在電話簿中有記錄,而且不是特別遠,所以這部分信息應該是真實的。我步行二十分鐘後到了那兒。 我隨身帶著《戰爭與和平》,這段時間正在重溫這本書。路上,我看到新一期的《創作季刊》,便買了一本。 到酒館時,大概一點剛過,正是午飯時間,所以我正好在這吃了。飯菜太難吃了!但這能公費報銷。吃完後,我拿出筆記本,將這頓飯錢記下來。午飯:1.5美元。出租車:1美元。我想了一會兒,猜測著如果斯特勞德來到這麼粗俗的酒吧會怎麼做,然後加上一筆——四杯威士忌:2美元。 喝完咖啡,吃完一份至少是三天前做的餡餅,我環顧了一下四周。好吧,它就如一處考古探險發現的地方。牆角處有些鋸屑,我身後的牆上掛著一個花環,是最近一次慶祝宴會上留下的,我猜是:祝賀我們的夥伴。 長條形房間盡頭有個吧檯,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它整個兒就像是被翻轉鼓搗後的垃圾場。有輪子、刀劍、鏟子、瓶瓶罐罐、碎紙片、旗幟、圖畫,實際上就是一堆堆亂七八糟的東西而已。 我付了85美分的午餐錢——一個貪污公款的騙局,而這已經讓我吃得難以消化了。於是,我拿起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以及《創作季刊》走向吧檯。 我越走近它,看到的東西越多,簡直有數千件物什。我坐了下來。吧檯後面有一位高大的夥計,五十歲左右,一雙眼睛全神貫注地盯著什麼。他走到吧檯邊,我發現他是在看我,但卻並非那麼專注。他的一雙眼睛就如一間空屋子裡昏暗的電燈,他的聲音含混不清。 「一杯啤酒。」我說。他把酒端到我面前放下時還灑出了些酒。他的臉看起來著實兇惡。這十分奇怪,但與我無關,我有任務在身。「我說,你的吧檯後面都是些什麼東西?怎麼好像某個雜貨店鋪里發生了爆炸一樣?」 有那麼一會兒,他光看著我,一言不發。而現在,他似乎真的生氣了。 「我的個人博物館。」他簡短地回答我。 這正是便條中提到的。毫無疑問,我找對地方了。 「收集了不少東西啊,」我說,「請你喝一杯?」 我一說完,他就拿起吧檯上的一瓶酒——蘇格蘭威士忌,也是最好的酒之一。好吧,這是任務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於我毫無影響,都記在公家賬上了。 他拿起一個小酒杯,第一杯沒倒進去反而全灑了,他沒有理會,最後終於倒上了第二杯。他看起來並沒有喝醉,只是緊張。 「很幸運。」他說。他舉起酒杯一飲而盡,酒瞬間消失了,幾乎快如閃電。放下酒杯,他拿起我放在吧檯上的錢,咂巴著嘴。「今天的第一杯,」他說,「總是最好的一杯,除了剛剛那杯。」 我小抿了一口啤酒,他放下找零的錢,從中抽走了自己那杯酒的75美分。我開口道:「這麼說,這是你的個人博物館。都有些什麼呢?」 他轉過身,看著它,說話聲音要比剛剛清楚些了。「應有盡有。只要你說出來,我就能拿出來。而且,它還承載著我或者我家人的經歷。」 「類似於一種令人驚嘆的自傳形式,是嗎?」 「不,只是我的個人博物館。我曾六次環遊世界,我的先輩們也曾游遍全世界。不止這些。你說出一樣東西,如果我的博物館沒有,那麼你這杯酒就算我的。」 太荒謬了!我不知道該如何從這個傢伙口中得到任何信息。他就是個傻子。 「好吧,」我迎合著他說,「讓我看個火車吧。」 他口中嘟嘟囔囔地似乎在說:「火車?那個火車跑哪兒去了?」說著,他伸手越過一頂足球帽、一隻毛絨小鳥、一個盛滿外幣的碗和其他一些我甚至看不到的零碎東西,翻找著,然後轉過身來,把一個火車引擎玩具放在了吧檯上。「看!這個火車,」他說著,一邊愛憐地輕拍它,一邊倚身過來,「是我五十五年前從車庫旁那場著名的第三大道火災中救出來的唯一一個玩具,是我自己救出來的,當時我六歲。那場大火吞噬了九幢房子。」 我喝盡杯中的啤酒,注視著他,不確定他是在跟我開玩笑,還是處於半醉半醒甚至完全瘋癲的狀態。如果這是個幽默故事,也就是個糊弄小孩的低俗過時的笑話,但它還讓我渾身起雞皮疙瘩。為什麼我沒能去成凡·巴特?在那兒我至少還能安安靜靜、舒舒服服地看書,而不需要同一個精神分裂、可能有殺人傾向的傢伙交談。 「不錯!」我說。 「它還能跑呢。」他肯定地對我說,並把玩具上了發條,然後放到吧檯上,讓它跑了一會兒。玩具碰到《創作季刊》後便停了下來。他十分自豪地說:「看到了嗎?它還能跑的。」 天啊,這簡直讓人無法相信!我還不如回辦公室待著呢! 這個瘋子很莊重地將玩具放回吧檯後面,我聽到了它的彈簧動力耗盡的聲音。他轉過身來,默默地將我們的酒杯都填滿了,我的添上了啤酒,他的添上了蘇格蘭威士忌。更令我吃驚的是,他一飲而盡,然後轉向我,心不在焉地停在我前面,似乎在等待著什麼。我的天啊,這個傢伙是不是期望每一輪都能喝到免費的酒啊?這還不打緊。我猜,他還得讓人迎合他。在我付完費後,他也似乎友善起來了,說道:「看吧,先生,這是紐約最好的私人博物館。你還有想要看的嗎?」 「你沒有水晶球吧?」 「哦,現在,似乎,我有。」他從一個耶穌受難十字架和一個萎縮頭顱間的一堆垃圾里掏出了一個巨大的玻璃大理石球。「有趣的是,每個人都想看看火車,或者想看看飛機啊,壓路機啊,通常他們也要求看看水晶球。現在我手上拿著的這個小球是在加爾各答得到的。當時,我去找了一位能算命的印度吉普賽人,他在這個球上看到我會有溺水的危險。於是我跳下乘的那條船,在岸上待了一段時間。兩天後,那條船沉水了,船上所有的人都淹死了。所以,我對自己說,老天啊,太准了!還會發生什麼啊?我此前可從來不太信這個玩意兒,你知道嗎?所以,我回去找到那個人,對他說我想要那個小東西。但他說——當然是用他自己的語言——這個東西是他們家的祖傳之物,他不能與它分開。」 他不停地叨叨著既幼稚又無聊的話。天啊,我感覺這嘮叨要無休無止地進行下去,而我還要裝作十分感興趣的樣子。最後,我實在是無法忍受這份無聊了,便說:「呃,我想讓你看看那個球,看能否幫我找到我的一位朋友。」 「有趣的是,在我最終花了兩千盧比買下它,把它帶到旅館時,該死的,我竟然無法讓它動起來。而且自那以來,它從沒有起過作用。」 「沒關係,」我說,「再來一杯。」他把球收起來,給我又倒了一杯啤酒,給自己又倒了一杯蘇格蘭威士忌。我無法理解像這樣的人怎麼能維持生意超過一個星期。 在他喝光酒之前,我繼續說:「我有一個數年未見的朋友有時候會來你這兒,你可能認識他。我想要再見他。或許你知道我大概什麼時候能在這兒找到他。」 這個人露出迷茫的眼神。 「他叫什麼名字?」 「喬治·切斯特。」 「喬治·切斯特。」他凝視著房間的遠處,顯然是在思考,瘋癲的表情在他臉上褪去了一點。「這個名字我不知道。事實上,我幾乎不知道顧客們的名字。他長什麼樣?」 「哦,中等個頭,中等身材。」我說,「我們倆共同的朋友告訴我,他上星期六下午有來過,而且是和一個漂亮的金髮女郎一起來的。」 他把威士忌倒入口中,我甚至都懷疑杯子是否碰到過他的嘴唇。難道這個傢伙把它當酒後飲料喝?他皺了皺眉,停頓了一會兒。 「我想我知道你說的是誰了。一個面容清秀、有著棕色頭髮的人?」 「我想,是的。」 「我記得那個金髮女郎。她來找書上的某些東西。她想看看那個人筆下提到的烏鴉,別再提他了。所以我讓她看了眼。是的,他們數天前的晚上來過,但他不經常來。四五年前他倒是來得很勤快,幾乎每晚都來。他也很聰明。很多次,我整晚向他展示我的博物館,直到我和一些出租車司機將他架起抬了出去。有一天晚上,他甚至不願意回家,想直接睡在這個博物館裡。『在你的遠洋輪船上給我定一間豪華套房,吉爾!』他一直說啊說啊,最後我們將他平安地送回了家。但那是好幾年前的事啦。」他興趣盎然地看著我說道,「是你的朋友?」 我點點頭。「我們曾在同一家廣告公司上班。」 他更困惑了。「我不覺得他以前做過廣告工作,」他堅定地說,「他在某家雜誌社工作,在那之前,他和他妻子在北部經營一家像我這樣的酒館。當然,沒有博物館。而且,在我看來,他的名字似乎就是喬治·切斯特。他喝多了的時候,我還幫他把車停到車庫裡一兩次呢。但後來,他慢慢地就不來了。我想在過去的兩三個月里他最多來過兩次,但可能隨時會來,誰知道呢。非常聰明的傢伙,人們眼中的怪人。」 「或許我能通過那個金髮女郎聯繫到他。」 「也許吧。」 「她是誰?你知道嗎?」 這次他臉上一片茫然。「不知道,先生。」 他走到吧檯別處去招待一些剛進來的顧客,我便打開《創作季刊》。裡面有一篇關於亨利·詹姆斯的評論文章,很有價值,值得一讀,雖然我了解文章作者慣有的缺點。這是一篇關於藏族舞蹈儀式的長篇文章,看起來相當不錯。 喝完杯中啤酒後,我走到電話亭,給辦公室打電話找斯特勞德,但卻是科爾戴特接的電話。 「斯特勞德在哪兒?」我問。 「出去了,你是哪位?」 「愛德華·奧林。我在吉爾家酒館。」 「找到啦?是我們要找的那家嗎?」 「是的,百分百肯定。這個地方檔次太低了!」 「查到什麼了嗎?」 「我們要找的人上星期六確實在這兒,而且是和一個金髮女郎一起。」 「不錯。說來聽聽。」 「也沒有太多。酒保不確定他的名字,因為他不再來了。」我停頓了一會兒,以便這個信息被吸收。我真心不希望再來這個單調乏味的地方,不希望再見到吧檯後面那個無聊的蠢貨。「但他覺得這個人的名字確實是喬治·切斯特。他被酒保說成是一個十分聰明的怪人,而這個酒保自己不是個笨蛋就是個十足的瘋子。相信我,切斯特絕不像他描述的那樣。」 「為什麼?」 「就那種地方!怪人,哼,只有白痴才會到這種垃圾之地,花數小時與一個經營動物園的傢伙聊天。」 「繼續。」 「外貌描述似乎相差無幾,除了他擁有一頭棕色頭髮、面容清秀之外,沒有額外的相貌特徵描述。」 「好的。還有什麼嗎?金髮女郎有線索嗎?」 「什麼也沒有。」 「確實沒有多少線索,是吧?」 「嗯,等等看吧。我們要找的人毫無疑問是個嗜酒狂。四五年前,他曾每夜都來這兒,喝得酩酊大醉,被出租車送回家。那時他還是個新聞記者,酒保是這樣認為的,而且從沒聽說過他干過與廣告相關的工作。在成為新聞記者前,他曾和他妻子一起在北方某地經營一家酒館。」 「一個酒鬼。之前,和他妻子一起,是個酒館老闆。可能是個新聞記者、怪人,外貌清秀。線索不多,但還是有收穫的。就這些嗎?」 「就這些。另外,我們要找的人在過去八到十個月裡來這兒的次數不超過兩次。那麼,我現在該怎麼辦?回辦公室嗎?」 電話那頭停了一會兒,我內心瞬間燃起了希望。 「我不這麼想,愛德華。他兩天前到過那兒,可能隔不多久便會再去的。而且,你可以繼續和酒保套話。利用精神分析法從他那兒獲取更多細節信息。和他喝幾杯。」 哦,天啊! 「你聽我說,這傢伙就是個大酒鬼。」 「好吧,如果有必要的話,和他一起醉酒。但不要醉得太厲害。試試讓別的顧客蠱惑他喝。不管怎樣,在那兒盯著,直到我們給你打電話或者找個替班。地址和電話?」 我把地址和電話告訴了他。 「好的,愛德華。如果獲得任何新線索,立即給我們打電話。記住,這是個緊急任務。」 希望如此。我走回吧檯,喝過幾杯啤酒後已經有些暈暈乎乎了,集中精力看雜誌是不太可能了,那需要絕對清醒的頭腦。有個顧客正對著酒保咆哮:「來吧,承認你沒有。喂,給我看看你那著名的博物館裡是否有所謂的莫塔狄帕?」 「不要說些令人不知所云的鬼話。你要是想看什麼,就用通用語言問。」 「這就是通用語言。常用的、普通的法語。承認吧,你就是沒有,請我們喝啤酒吧。」 「好吧,好吧,我請你喝杯啤酒。但你說的這是什麼玩意兒?怎麼寫?不要再用法語問任何東西了,在這不行,知道了嗎?」 呃,在吧檯的一端有一份報紙,謝天謝地。是今天早上的,但也能用來打發點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