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 · 三國史記卷第十六。

金富軾 《三國史記》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零零零零 高句麗本紀第四。 [新大王][故國川王][山上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元年 ○[新大王],諱[伯固][固,一作句。],[大祖大王]之季弟。儀表英特,性仁恕。初,[次大王]無道,臣民不親附,恐有禍亂,害及於己,遂遯于山谷。及[次大王]被弒,左輔[ 支留]與群公議,遣人迎致。及至,[ 支留] 獻國璽曰:"先君不幸棄國,雖有子,不克有國家。夫{天}人之心,歸於至仁,謹拜稽首,請卽尊位。"於是,俯伏三讓而後卽位。時年七十七歲。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下令曰:"寡人生 王親,本非君德,向屬友於之政,頗乖貽厥之謨。畏害難安,離群遠遯, 聞凶計{訃},但極哀 。豈謂百姓樂推,群公勸進?謬以 未{末},據於崇高,不敢遑寧,如涉{淵}海。宜推恩而及遠,遂與眾而自新,可大赦國內。"國人旣聞赦令,無不歡呼慶 ,曰:"大哉,新大王之德澤也!" 初,[明臨 天{明臨答夫}]之難,[次大王]太子[鄒安]逃竄,及聞嗣王赦令,卽詣王門,告曰:"向,國有災禍,臣不能死,遯于山谷,今聞新政,敢以罪告。若大王據法定罪,棄之市朝,惟命是聽,若賜以不死,放之遠方,則生死肉骨之惠也,臣所願也,非敢望也。"王卽賜[狗山瀨][婁豆 {婁豆谷}]二所,仍封為[讓國君]。拜[ 夫{答夫}]為國相,加爵為沛者,令知內外兵馬兼領[梁貊]部落。改左右輔為國相,始於此。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王如[卒本],杞{祀}始祖廟。冬十月,王至自[卒本]。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四年 ○四年,[漢][玄 郡]大守{太守}[耿臨]來侵,殺我軍數百人,王自降乞屬[玄 ]。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五年 ○五年,王遣大加[優居]主簿[然人]等,將兵助[玄 ]大守{太守}[公孫度],討[富山]賊。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零八年 ○八年,冬十一月,[漢]以大兵向我。王問群臣,戰守孰便。眾議曰:"[漢]兵恃眾輕我,若不出戰,彼以我為怯,數來。且我國山險而路隘,此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當者也。[漢]兵雖眾,無如我何,請出師御之。" [ 夫{答夫}]曰:"不然。[漢],國大民眾。今以強兵遠鬪,其鋒不可當也。而又兵眾者宜戰,兵少者宜守,兵家之常也。今[漢]人千里轉糧,不能持久。若我深溝高壘,淸野以待之,彼必不過旬月,飢困而歸。我以勁卒薄之,可以得志。"王然之, 城固守。[漢]人攻之不克,士卒飢餓引還。[ 夫{答夫}]帥數千騎追之,戰於[坐原],[漢]軍大敗,匹馬不反。王大悅,賜[ 夫{答夫}][坐原]及[質山],為食邑。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群臣請立太子。三月,立王子[男武]為王太子。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一四年 ○十四年,冬十月丙子晦,日有食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新大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九月,國相[答夫]卒,年百十三歲。王自臨慟,罷朝七日。乃以禮葬於[質山],置守墓二十家。冬十二月,王薨,葬於[故國谷],號為[新大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元年 ○[故國川王][或雲[國襄]。],諱[男武][或雲[伊夷謨{伊夷模}]。],[新大王][伯固]之第二子。[伯固]薨,國人以長子[拔奇]不肖,共立[伊夷謨]為王。[漢][獻帝][建安]初,[拔奇]怨為兄而不得立,與[消奴加{涓奴加}],各將下戶三萬餘口,詣[公孫康]降,還住[沸流水]上。王身長九尺,姿表雄偉,力能 鼎, 事聽斷,寬猛得中。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立妃[於]氏為王后。後,提那部{ 那部}[於素]之女也。秋九月,王如[卒本],杞{祀}始祖廟。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零四年 四年,春三月甲寅夜,赤氣貫於太微,如蛇。秋七月,星 於太微。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零六年 ○六年,[漢][遼東]太守興師,伐我。王遣王子[ 須]拒之,不克。王親帥精騎往,與[漢]軍戰於[坐原],敗之。斬首山積。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零八年 ○八年,夏四月乙卯,熒惑守心。五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一二年 ○十二年,秋九月,京都雪六尺。中畏大夫沛者[於 留]評者[左可慮],皆以王后親戚,執國權柄。其子弟幷恃勢驕侈,掠人子女,奪人田宅,國人怨憤。王聞之,怒欲誅之。[左可慮]等與四椽那謀叛。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一三年 ○十三年,夏四月,(+[左可慮]等)聚眾,攻王都。王征幾{畿}內兵馬,平之。遂下令日{曰}:"近者,官以寵授,位非德進,毒流百姓,動我王家,此寡人不明所致也。令汝四部{郡},各舉賢良在下者!"於是,四部共舉東部{都}[晏留]。王征之,委以國政。[晏留]言於王曰:"微臣庸愚,固不足以參大政。西[鴨 谷][左勿村][乙巴素]者,[琉璃王]大臣[乙素]之孫也,性質剛毅,智慮淵深,不見用於世,力田自給。大王若欲理國,非此人則不可。" 王遣使,以卑辭重禮聘之,拜中畏大夫,加爵為於台,謂曰:"孤 承先業,處臣民之上,德薄才短,未濟於理。先生藏用晦明,窮處草澤者久矣,今不我棄,幡然而來,非獨孤之喜幸,社稷生民之福也。請安承敎,公其盡心!"[巴素]意雖許國,謂所受職不足以濟事。乃對曰:"臣之駑蹇,不敢當嚴命,願大王,選賢良,授高官,以成大業。"王知其意,乃除為國相,令知政事。於是,朝臣國戚,謂[素]以新閒舊,疾之。王有敎曰:"無貴賤,苟不從國相者,族之。"[素]退而告人曰:"不逢時則隱,逢時則仕,士之常也。今上待我以厚意,其可復念舊隱乎?"乃以至誠奉國,明政敎,愼賞罰,人民以安,內外無事。冬十月,王謂[晏留]曰:"若無子之一言,孤不能得[巴素]以共理。今庶績之疑{凝},子之功也。"乃拜為大使者。 ○論曰:古先哲王之於賢者也,立之無方,用之不惑,若[殷][高宗]之[傅說],[蜀]先主之[孔明],[秦][符堅{ 堅}]之[王猛],然後賢在位,能在職,政敎修明而國家可保。今王決然獨斷,拔[巴素]于海濱,不撓眾口,置之百官之上,而又賞其舉者,可謂得先王之法矣。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一六年 ○十六年,秋七月,墮{隕}霜殺谷。民飢,開倉賑給。冬十月,王 於[質]陽,路見坐而哭者,問:"何以哭為?"對曰:"臣貧窮,常以傭力養母。今歲不登,無所傭作,不能得升斗之食,是以哭耳。"王曰:"嗟乎!孤為民父母,使民至於此極,孤之罪也。"給衣食以存撫之。仍命內外所司,博問鰥寡孤獨老病貧乏不能自存者,救恤之,命有司,每年自春三月至秋七月,出官谷,以百姓家口多小,賑貸有差,至冬十月還納,以為恆式,內外大悅。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故國川王一九年 ○十九年,[中國]大亂,[漢]人避亂來投者甚多,是[漢][獻帝][建安]二年也。夏五月,王薨。葬於[故國川原],號為[故國川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元年 ○[山上王],諱[延優][一名[位宮]],[故國川王]之弟也。『魏書』云:"[朱蒙]裔孫[宮],生而開目能視,是為[大祖{太祖}]。今王是[大祖{太祖}]曾孫,亦生而視人,似曾祖[宮]。[高句麗]呼'相似'為'位',故名[位宮]雲。"[故國川王]無子,故[延優]嗣立。初,[故國川王]之薨也,王后[於]氏,秘不發喪,夜往王弟[發 ]宅,曰:"王無後,子宜嗣之。"[發 ]不知王薨,對曰:"天之歷數有所歸,不可輕議。 婦人而夜行,豈禮云乎?" 後慚,便往[延優]之宅。[優]起衣冠,迎門入座宴飮。王后曰:"大王薨,無子,[發 ]作{年}長當嗣,而謂妾有異心,暴慢無禮。是以見叔。"於是,[延優]加禮,親自操刀割肉,誤傷其指。後解裙帶 其傷指。將歸,謂[延優]曰:"夜深恐有不虞,子其送我至宮。"[延優]從之,王后執手入宮。至翌日質明,矯先王命,令群臣,立[延優]為王。[發 ]聞之大怒,以兵圍王宮,呼曰:"兄死弟及,禮也。汝越次纂奪,大罪也,宜速出。不然則誅及妻 。"[延優]閉門三日。國人又無從[發 ]者。[發 ]知難,以妻子奔[遼東]。見大守{太守}[公孫度{公孫康}],告曰:"某,[高句麗]王[男武]之母弟也。[男武]死,無子,某之弟[延優]與嫂[於]氏謀,卽位以廢天倫之義。是用憤 ,來投上國,伏願假兵三萬,令擊之,得以平亂。"[公孫度]從之。[延優]遣弟[ 須],將兵御之,[漢]兵大敗。[ 須]自為先鋒追北,[發 ]告[ 須]曰:"汝今忍害老兄乎?"[ 須]不能無情於兄弟,不敢害之,曰:"[延優]不以國讓,雖非義也,爾以一時之憤,欲滅宗國,是何意耶?身沒之後,何面目以見先人乎?" [發 ]聞之,不勝慚悔,奔至[裴川],自刎死。[ 須]哀哭,收其屍,草葬訖而還。王悲喜,引[ 須]內中宴,見以家人之禮,且曰:"[發 ]請兵異國,以侵國家,罪莫大焉。今子克之,縱而不殺,足矣,及其自死,哭甚哀,反謂寡人無道乎?"[ 須] 然銜淚而對曰:"臣今請一言而死。"王曰:"何也?"[ 須]曰:"王后雖以先王遺命立大王,大王不以禮讓之,曾無兄弟友恭之義。臣欲成大王之美,故收屍殯之,豈圖緣此,逢大王之怒乎?大王若以仁忘惡,以兄喪禮葬之,孰謂大王不義乎?臣旣以言之,雖死猶生。請出受誅有司。"王聞其言,前席而坐,溫顏慰諭曰:"寡人不肖,不能無惑,今聞子之言,誠知過矣。願子無責。"王子拜之,王亦拜之,盡歡而罷。秋九月,命有司,奉迎[發 ]之喪,以王禮葬於[裴嶺]。王本因[於]氏得位,不復更娶,立[於]氏為後。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築[丸都城]。夏四月,赦國內二罪已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王 於[質]陽。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王以無子,禱于山川,是月十五夜夢,天謂曰:"吾令汝少後生男,勿憂。"王覺語群臣曰:"夢天語我,諄諄如此,而無少後,奈何?"[巴素]對曰:"天命不可測,王其待之。"秋八月,國相[乙巴素]率{卒},國人哭之慟。王以[高優婁]為國相。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一二年 ○十二年,冬十(一)月,郊豕逸。掌者追之,至[酒桶村],  不能捉{獲}。有一女子,年二十許,色美而艶,笑而前執之,然後追者得之。王聞而異之,欲見其女,微行夜至女家。使侍人說之,其家知王來不敢拒。王入室,召其女,欲御之。女告曰:"大王之命,不敢避,若幸而有子,願不見遺。"王諸{諾}之。至丙夜,王起還宮。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三月,王后知王幸[酒桶村]女,妬之,陰遣兵士殺之。其女聞知,衣男服逃走。追及欲害之,其女問曰:"爾等今來殺我,王命乎,王后命乎?今妾腹有子,實王之遺體也。殺妾身可也,亦殺王子乎?"兵士不敢害,來以女所言告之。王后怒,必欲殺之,而未果。王聞之,乃復幸女家,問曰:"汝今有娠,是誰之子?"對曰:"妾平生不與兄弟同席,況敢近異姓男子乎。今在腹之子,實大王之遺體也。"王慰籍贈與,甚厚。乃還告王后,竟不敢害。 秋九月,[酒桶]女生男。王喜曰:"此天賚予嗣胤也。"始自郊豕之事,得以幸其母,乃名其子曰[郊 ],立其母為小後。初,小後母孕未產,巫卜之曰:"必生王后。"母喜,及生,名曰[後女]。冬十月,王移都於[九都{丸都}]。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一七年 ○十七年,春正月,立[郊 ]為王太子。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秋八月,[漢][平州]人[夏瑤],以百姓一千餘家來投,王納之,安置[柵城]。冬十月,雷,地震。星學{ }於東北。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夏四月,異鳥集於王庭。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王孫[然弗]生。 一六卷高句麗本紀四山上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夏五月,王薨。葬於[山上陵],號為[山上王]。 三國史記卷第十六。 一七卷零零零零零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