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 · 三國史記卷第四。

金富軾 《三國史記》
輸忠定難靖國贊化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中判尙書吏禮部事集賢殿太學士監修國史上柱國致仕臣[金富軾]奉宣撰。 四卷新羅本紀四零零零零 新羅本紀第四。 [智證]麻立干[法興王][眞興王][眞智王][眞平王]。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元年 ○[智證]麻立干立,姓[金]氏,諱[智大路][或雲[智度路],又雲[智哲老]。],[□勿王{奈勿王}]之曾孫,[習寶]葛文王之子,[照知&王{麻立干}]之再從弟也。母,[金]氏[鳥生]夫人,[訥祗王]之女;妃,[朴]氏[延帝]夫人,[登欣]伊 女。王體鴻大,瞻{膽}力過人。前王薨,無子,故繼位,時年六十四歲。 ○論曰:[新羅]王稱居西干者一,次次雄者一,尼師今者十六,麻立干者四。[羅]末名儒[崔致遠]作『帝王年代歷』,皆稱某王,不言居西乾等,豈以其言鄙野不足稱也。曰『左』『漢』,[中國]史書也,猶存[楚]語"谷於 "[匈奴]語"撐犁孤塗"等。今記[新羅]事,其存方言,亦宜矣。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零三年 ○三{二}年,春三月,下令禁殉葬。前國王薨,則殉以男女各五人,至是禁焉。親祀神宮。三月,分命州郡主勸農。始用牛耕。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零四年 ○四年,冬十月,群臣上言:"始祖創業已來,國名未定,或稱[斯羅],或稱[斯盧],或言[新羅]。臣等以為新者德業日新,羅者網羅四方之義,則其為國號,宜矣。又觀自古有國家者,皆稱帝稱王,自我始祖立國,至今二十二世,但稱方言,未正尊號,今群臣一意,謹上號[新羅]國王。"王從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制喪服法頒行。秋九月,征役夫,築[波里][彌實][珍德][骨火]等十二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王親定國內州郡縣。置[悉直州],以[異斯夫]為軍主,軍主之名,始於此。冬十一月,始命所司藏氷,又制舟楫之利。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零七年 ○七年,春夏旱,民飢,發倉賑救。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置京都東市。三月,設檻穽,以除猛獸之害。秋七月,隕霜殺菽。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一一年 ○十一年,夏五月,地震,壞人屋,有死者。冬十月,雷。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一三年 ○十三年,夏六月,[于山國]歸服,歲以土宜為貢。[于山國]在[溟州]正東海島,或名[郁陵島]。地方一百里,恃 不服。伊 [異斯夫]為[何瑟羅州]軍主,謂[于山]人愚悍,難以威來,可以計服,乃多造木偶師{獅}子,分載戰船, {抵}其國海岸, 告曰:"汝若不服,則放此猛獸踏殺之。"國人恐懼則降。 四卷新羅本紀四智證麻立干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置小京於[阿屍村],秋七月,徙六部及南地人戶,充實之。王薨,諡曰[智證]。[新羅]諡法,始於此。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元年 ○[法興王]立。諱[原宗][『冊府元龜』姓[募],名[泰{秦}]],[智證王]元子。母,[延帝]夫人;妃,[朴]氏[保刀]夫人。王身長七尺,寬厚愛人。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親祀神宮。龍見[楊山]井中。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始置兵部。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築[株山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頒示律令,始制百官公服,朱紫之秩。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八年 ○八年,遣使於[梁],貢方物。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零九年 ○九年,春三月,[加耶國]王遣使請婚,王以伊 [比助夫]之妹送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九月,王出巡南境拓地。[加耶國]王來會。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以大阿 [伊登],為[沙伐州]軍主。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五年 ○十五年,肇行佛法。初[訥 王{訥祗王}]時,沙門[墨鬍子],自[高句麗]至[一善郡],郡人[毛禮],於家中作窟室安置。於時,[梁]遣使賜衣著香物,君臣不知其香名與其所用。遣人齎香 問。[墨鬍子]見之,稱其名目曰:"此焚之則香氣芬馥,所以達誠於神聖。所謂神聖未有過於三寶,一曰佛 ,二曰達摩,三曰僧伽。若燒此發願,則必有靈應。"時,王女病革,王使[鬍子]焚香表誓,王女之病尋愈。王甚喜, 贈尤厚。[鬍子]出見[毛禮],以所得物贈之,因語曰:"吾今有所歸,請辭。"俄而不知所歸。至[毗處王]時,有[阿道][一作[我道]。]和尙,與侍者三人,亦來[毛禮]家。儀表似[墨鬍子],住數年,無病而死。其侍者三人留住,講讀經律,往往有信奉者。至是,王亦欲興佛敎,群臣不信,  騰口舌,王難之。近臣[異次頓][或雲[處道]。]奏曰:"請斬小臣,以定眾議。"王曰:"本欲興道,而殺不(古)辜,非也。"答曰:"若道之得行,臣雖死,無憾。"王於是召群臣問之。僉曰:"今見僧徒,童頭異服,議論奇詭,而非常道。今若縱之,恐有後悔,臣等雖卽重罪,不敢奉詔。"[異次頓]獨曰:"今群臣之言,非也。夫有非常之人,{然}後有非常之事。今聞佛敎淵奧,恐不可不信。" 王曰:"眾人之言,牢不可破。汝獨異言,不能兩從。"遂下吏將誅之。[異次頓]臨死曰:"我為法就刑,佛若有神,吾死必有異事。"及斬之,血從斷處涌,色白如乳。眾怪之,不復非毀佛事。[此據[金大問]『 林雜傳』所記書之。{與}韓奈麻[金用行]所撰[我道]和尙碑所錄,殊異。]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六年 ○十六年,下令禁殺生。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三月,命有司修理 防。夏四月,拜伊 [哲夫]為上大等,摠知國事。上大等官,始於此,如今之宰相。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一九年 ○十九年,[金官]國主[金仇亥],與妃及三子:長曰[奴宗]仲曰[武德]季曰[武力],以國帑寶物來降。王禮待之,授位上等,以本國為食邑。子[武力]仕至角干。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上大等[哲夫]卒。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始稱年號,雲[建元]元年。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敎:許外官攜家之任。 四卷新羅本紀四法興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秋七月,王薨,諡曰[法興]。葬於[哀公寺]北峯。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元年 ○[眞興王]立。諱[ 麥宗][或作[深麥夫]。],時年七歲,[法興王]弟葛文王[立宗]之子也。母,夫人[金]氏,[法興王]之女;妃,[朴]氏[思道]夫人。王幼少,王太后攝政。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一年 ○元年,八月,大赦。賜文武官爵一級。冬十月,地震。桃李華。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二年 ○二年,春三月,雪一尺。拜[異斯夫]為兵部令,掌內外兵馬事。[百濟]遣使請和,許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興輪寺]成。三月,許人出家為僧尼奉佛。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六年 ○六年,秋七月,伊 [異斯夫]奏曰:"國史者,記君臣之善惡,示褒貶於萬代。不有修撰,後代何觀?"王深然之,命大阿 [居柒夫]等,廣集文士, 之修撰。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高句麗]與[穢]人攻[百濟][獨山城],[百濟]請救。王遣將軍[朱玲{朱珍}],領勁卒三千擊之,殺獲甚眾。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零年 ○十年春,[梁]遣使與入學僧[覺德],逸{送}佛舍利。王使百官奉迎[興輪寺]前路。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百濟]拔[高句麗][道薩城]。三月,[高句麗]陷[百濟][金峴城]。王乘兩國兵疲,命伊 [異斯夫]出兵擊之,取二城增築,留甲士一千戍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改元[開國]。三月,王巡守次[娘城],聞[千勒{于勒}]及其弟子[尼文]知音樂,特喚之。王駐[河臨宮],令奏其樂,二人各制新歌奏之。先是,[加耶國][嘉悉王]制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之律,乃命[于勒]制其曲,及其國亂,操樂器投我,其樂名加耶琴。王命[居柒夫]等,侵[高句麗],乘勝取十郡。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三年 ○十三年,王命[階古][法知{注知}][萬德]三人,學樂於[于勒]。[于勒]量其人之所能,敎[階古]以琴,敎[法知]以歌,敎[萬德]以舞。業成,王命奏之曰:"與前[娘城]之音,無異。"厚賞焉。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二月,王命所司,築新宮於[月城]東,黃龍見其地,王疑之,改為佛寺,賜號曰[皇龍]。秋七月,取[百濟]東北鄙,置[新興{新州}],以阿 [武力]為軍主。冬十月,娶[百濟]王女,為小妃。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七月,修築[明活城]。[百濟]王[明 ]與[加良],來攻[管山城],軍主角干[於德]伊 [耽知]等,逆戰失利。[新州]軍主[金武力],以州兵赴之,及交戰,裨將[三年山郡][高於都刀{高幹都刀}],急擊殺[百濟]王。於是,諸軍乘勝,大克之,斬佐平四人,士卒二萬九千六百人,匹馬無反者。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置[完山州]於[比斯伐]。冬十月,王巡幸[北漢山],拓定封疆。十一月,至自[北漢山],敎所經州郡,復一年租調。曲赦,除二罪,皆原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七年 ○十七年,秋七月,置[比列忽州],以沙 [成宗]為軍王{軍主}。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八年 ○十八年,以[國原]為小京。廢[沙伐州],置[甘文州],以沙 [起宗]為軍主。廢[新州],置[北漢山州]。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一九年 ○十九年,春二月,徙貴戚子弟及六部豪民,以實[國原]。奈麻[身得]作炮弩上之,置之城上。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秋七月,[百濟]侵掠邊戶,王出師拒之,殺獲一千餘人。九月,[加耶]叛,王命[異斯夫]討之,[斯多含]副之。[斯多含]領五千騎先馳,入[ 檀門],立白旗,城中恐懼,不知所為。[異斯夫]引兵臨之,一時盡降。論功,[斯多含]為最,王賞以良田及所虜二{三}百口。[斯多含]三讓,王強之,乃受其生口,放為良人,田分與戰士,國人美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遣使[北齊]朝貢。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二月,[北齊][武成皇帝]詔,以王為使持節東夷校尉[樂浪郡]公[新羅]王。秋八月,命阿 [春賦]出守[國原]。九月,廢[完山州],置[大耶州]。[陳]遣使[劉思]與僧[明觀],來聘,送[釋]氏經論千七百餘卷。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七年 ○二一{十}七年,春二月,[祗園][實際]二寺成。立王子[銅輪]為王太子。遣使於[陳],貢方物。[皇龍寺]畢功。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三月,遣使於[陳],貢方物。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改元[大昌]。夏六月,遣使於[陳],貢方物。冬十月,廢[北漢山州],置[南川州]。又廢[比列忽州],置[達忽州]。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夏六月,遣使於[陳],獻方物。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遣使於[陳],貢方物。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三年 ○二{三}十三年,春正月,改元[鴻濟]。三月,王太子[銅輪]卒。遣使[北齊]朝貢。冬十月二十日,為戰死士卒,設八關筵會於外寺,七日罷。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三月,鑄成[皇龍寺][丈六像]。銅重三萬五千七斤,鍍金重一萬一百九十八分。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春夏旱。[皇龍寺][丈六像]出淚至踵。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興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始奉源花。初,君臣病無以知人,欲使類聚群游,以觀其行義,然後舉而用之。遂簡美女二人,一曰[南毛],一曰[俊貞],聚徒三百餘人。二女爭娟相妬,[俊貞]引[南毛]於私第,強勸酒至醉,曳而投河水,以殺之。[俊貞]伏誅,徒人失和罷散。其後,更取美貌男子,妝飾之,名花郞以奉之。徒眾雲集,或相磨以道義,或相悅以歌樂,游娛山水,無遠不至。因此知其人邪正,擇其善者,薦之於朝。[金大問]『花郞世記』曰:"賢佐忠臣,從此而秀,良將勇卒,由是而生。"[崔致遠]鸞郞碑序曰:"國有玄妙之道,曰風流。設敎之源,備詳仙史,實乃包含三敎,接化群生。且如入則孝於家,出則忠於國,[魯司寇]之旨也;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敎,[周柱史]之宗也;諸惡莫作,諸善奉行,[竺干太子]之化也。"[唐][令狐澄]『新羅國記』曰:"擇貴人子弟之美者,傅粉妝飾之,名曰花郞,國人皆尊事之也。"[安弘]法師入[隋]求法,與胡僧[毗摩羅]等二僧回,上『棱伽勝 經』及佛舍利。秋八月,王薨。諡曰[眞興],葬於[哀公寺]北峯。王幼年卽位,一心奉佛,至末年祝髮被僧衣,自號[法雲],以終其身。王妃亦 之為尼,住[永興寺]。及其薨也,國人以禮葬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元年 ○[眞智王]立。諱[舍輪][或雲[金輪]。],[眞興王]次子。母,[思道]夫人;妃,[知道]夫人。太子早卒,故[眞智]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零一年 ○元年,以伊 [居柒夫]為上大等,委以國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王親祀神宮,大赦。冬十月,[百濟]侵西邊州郡,命伊 [世宗]出師,擊破之於[一善]北,斬獲三千七百級。築[內利西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零三年 ○三年,秋七月,遣使於[陳],以獻方物。與{侵/舉}[百濟][閼也山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智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百濟]築[熊峴城][松述城],以梗[ 山城][麻知峴城][內利西城]之路。秋七月十七日,王薨。諡曰[眞智],葬於[永敬寺]北。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元年 ○[眞平王]立。諱[白淨],[眞興王]太子[銅輪]之子也。母[金]氏[萬呼][一雲[萬內]。]夫人,葛文王[立宗]之女,妃[金]氏[摩耶]夫人,葛文王[福勝]之女。王生有奇相,身體長大,志識沈毅明達。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一年 ○元年,八月,以伊 [弩里夫]為上大等。封{贈}母弟[伯飯]為[眞正]葛文王,[國飯]為[眞安]葛文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親祀神宮。以伊 [后稷]為兵部令。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始置位和府,如今吏部。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始置船府署,大監弟監各一員。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改元[建福]。三月,置調府令一員,掌貢賦,乘府令一員,掌車乘。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旱,王避正殿,減常饍,御[南堂],親錄囚。秋七月,高僧[智明]入[陳]求法。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置禮部令二員。夏五月,雷震,星殞如雨。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零九年 ○九年,秋七月,[大世][仇柒]二人適海。[大世],[奈勿王]七世孫,伊 [冬台]之子也。資俊逸,少有方外志,與交遊僧[淡水],曰:"在此[新羅]山谷之間,以終一生,則何異池魚籠鳥,不知滄海之浩大,山林之寬閒乎!吾將乘 泛海,以至[吳][越],侵尋追師,訪道於名山。若凡骨可換, 仙{神仙}可學,則飄然乘風於 寥之表,此天下之奇游壯觀也,子能從我乎?"[淡水]不肯,[大世]退而求友。適遇[仇柒]者,耿介有奇節,遂與之游[南山]之寺。忽風雨落葉,泛於庭 。[大世]與[仇柒]言曰:"吾有與君西遊之志,今各取一葉,為之舟,以觀其行之先後。"俄而[大世]之葉在前,[大世]笑曰:"吾其行乎!"[仇柒]勃然曰:"子{予}亦男兒也,豈獨不能乎!"[大世]知其可與,密言其志。[仇柒]曰:"此吾願也。"遂相與為友,自南海乘舟而去,後不知其所往。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零年 ○十年,冬十二月,上大等[弩里夫]卒,以伊 [首乙夫]為上大等。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三月,[圓光]法師,入[陳]求法。秋七月,國西大水,漂沒人戶,三萬三百六十,死者二百餘人。王發使賑恤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置領客府令二員。秋七月,築[南山城],周二千八百五十四步。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七月,改築[明活城],周三千步;[西兄山城],周二千步。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六年 ○十六年,[隋]帝詔,拜王為上開府[樂浪郡]公[新羅]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三月,高僧[曇育],入[隋]求法。遣使如[隋],貢方物。冬十月,[永興寺]火,延燒三百五十家,王親臨救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一九年 ○十九年,[三郞寺]成。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高僧[圓光],隨朝聘使奈麻[諸文]大舍[橫川]還。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遣使大奈麻[上軍]入[隋],進方物。秋八月,[百濟]來攻[阿莫城]。王使將士逆戰,大敗之,[貴山][ 項]死之。九月,高僧[智明],隨入朝使[上軍]還。王尊敬[明公]戒行,為大德。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秋八月,[高句麗]侵[北漢山城],王親率兵一萬以拒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秋七月,遣使大奈麻[萬世][惠文]等朝[隋]。廢[南川州],還置[北漢山州]。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三月,高僧[曇育],隨入朝使[惠文]還。秋八月,發兵侵[百濟]。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零年 ○三十年,王患[高句麗]屢侵封 ,欲請[隋]兵以征[高句麗],命[圓光]修乞師表,[光]曰:"求自存而滅他,非沙門之行也,貧道在大王之土地,食大王之水草,敢不惟命是從!"乃述以聞。二月,[高句麗]侵北境,虜獲八千人。四月,[高句麗]拔[牛鳴山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春正月,[毛只岳]下地燒,廣四步,長八步,深五尺,至十月十五日滅。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王遣使[隋],奉表請師,[隋][煬帝]許之。行兵事在『高句麗紀』。冬十月,[百濟]兵來圍[ 岑城]百(+余)日。縣令[贊德]固守,力竭死之,城沒。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旱。夏四月,降霜。秋七月,[隋]使[王世儀]至[皇龍寺]設百高座,邀[圓光]等法師,說經。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春二月,廢[沙伐州],置[一善州]。以一吉 [日夫]為軍主。[永興寺]塑佛自壞,未幾,[眞興王]妃比丘尼死。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二月,賜大 三日。冬十月,地震。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三八年 ○三十八年,冬十月,[百濟]來攻[母山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零年 ○四十年,[北漢山州](+都督)軍王{軍主}[邊品],謀復[ 岑城],發兵與[百濟]戰,[奚論]從軍赴敵力戰,死之。[論],[贊德]之子也。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三年 ○四十三年,秋七月,王遣使大[唐],朝貢方物。[高祖]親勞問之,遣通直散騎常侍[庾文素]來聘,賜以璽書及畵屛風錦彩三百段。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四年 ○四十四年,春正月,王親幸[皇龍寺]。二月,以伊 [龍樹]為內省私臣。初,王七年,[大宮][梁宮][沙梁宮]三所,各置私臣,至是置內省私臣一人,兼掌三宮。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五年 ○四十五年,春正月,置兵部大監二員。冬十月,遣使大[唐]朝貢。[百濟]襲[勒弩縣]。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六年 ○四十六年,春正月,置侍衛府大監六員,賞賜署大正{大匠}一員,大道署大正一員。三月,[唐][高祖]降使,冊王為柱國[樂浪郡]公[新羅]王。冬十月,[百濟]兵來圍我[速含][櫻岑][ 岑][烽岑][旗懸][穴柵]等六城。於是,三城或沒或降。級 [訥催]合[烽岑][櫻岑][旗懸]三城兵堅守,不剋死之。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七年 ○四十七年,冬十一月,遣使大[唐]朝貢。因訟:[高句麗]塞路,使不得朝,且數侵入。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八年 ○四十八年,秋七月,遣使大[唐]朝貢。[唐][高祖]遣[朱子奢]來,詔諭與[高句麗]連和。八月,[百濟]攻[主在城],城主[東所],拒戰死之。築[高墟城]。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四九年 ○四十九年,春三月,大風雨土,過五日。夏六月,遣使大[唐]朝貢。秋七月,[百濟]將軍[沙乞]拔西鄙二城,虜男女三百餘口。八月,隕霜殺谷。冬十一月,遣使大[唐]朝貢。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零年 ○五十年,春二月,[百濟]圍[ 岑城],王出師擊破之。夏,大旱,移市,畵龍祈雨。秋冬民飢,賣子女。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一年 ○五十一年,秋八月,王遣大將軍[龍春][舒玄],副將軍[庾信],侵[高句麗][娘臂城]。[麗]人出城列陣,軍勢甚盛,我軍望之懼,殊無鬪心。[庾信]曰:"吾聞:'振領而 正,{提}綱而網張。',吾其為綱領乎!"乃跨馬拔劍,向敵陣直前,三入三出,每入或斬將,或 旗。諸軍乘勝,鼓 進擊,斬殺五千餘級,其城乃降。九月,遣使大[唐]朝貢。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二年 ○五十二年,大宮庭地裂。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三年 ○五十三年,春二月,白狗上千{於}宮牆。夏五月,伊 [柒宿]與伊 {阿 }[石品]謀叛,王覺之,捕捉[柒宿],斬之東市,幷夷九族。阿 [石品]亡至[百濟]國境,思見妻子,晝伏夜行,還至[叢山],見一樵夫,脫衣換樵夫 衣,衣之,負薪潛至於家,被捉伏刑。秋七月,遣使大[唐],獻美女二人,[魏徵]以為不宜受。上喜曰:"彼[林邑]獻鸚鵡,猶言苦寒,思歸其國,況二女遠別親戚乎!"付使者歸之。白虹飮於宮井。土星犯月。 四卷新羅本紀四眞平王五四年 ○五十四年,春正月,王薨。諡曰[眞平],葬於[漢只]。[唐][太宗]詔,贈左光祿大夫,賻物段二百。[古記云:"[貞觀]六年王辰{壬辰}正月卒。"而『新唐書』『資理通鑑』皆云:"[貞觀]五年辛卯,[羅]王[眞平]卒。"豈其誤耶?] 三國史記卷第四。 五卷零零零零零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