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食貨志 · 五、貨幣與物價
三國時錢法至為紊亂。初平元年,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錢品惡劣,致物價踴貴,錢貨不行,是為錢法破壞之始。
後漢書孝獻帝紀初平元年:「董卓壞五銖更鑄小錢。」
魏志董卓傳:「悉椎破銅人鍾虡,及壞五外線,更鑄為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廓,不磨鑢,於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十萬,自是後錢貨不行。」
太平御覽卷七百一十二引三輔故事:「董卓壞銅人十枚為小錢熨斗。」
案:古泉匯利集卷五有無文小錢圖,李佐賢調其錢疑是卓鑄。茲摹於後以資參考。又袁宏後漢紀曰:「卓發洛陽諸陵及大臣冢墓,壞洛陽城中鍾虡以為錢,皆不成文,更鑄五銖錢,文章輪廓,不可把持,於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百萬。」愚謂更鑄五銖下應脫「為小」二字;錢下應脫「無」字。
及曹操為相,乃罷小錢還用五銖,惟少所增鑄,仍不足以濟當時之用。
晉書食貨志,「至魏武為相,於是罷之,(指小錢)還用五銖,是時不鑄錢既久,貨本不多,又更無增益,故谷賤無已。」
後劉備在益州復鑄直百錢,圜法愈趨紊亂矣。
蜀志劉巴傳注引零陵先賢傳,「初攻劉璋,備與士眾約,若事定,府庫百物,孤無預焉。及拔成都,士眾皆舍干戈赴諸藏,競取寶物,軍用不足,備甚憂之。巴曰,易耳,但當鑄直百錢平諸物價,令更為官市。備從之,數月之間,府庫充實。」
案:古泉匯利集卷五圖有蜀值百錢十二。面文為值百五銖四字者七,內背無文者二,背好上有二字者一,背好下有二字者一,背好上有 字音一,背好右有 者一,背好左有 字者一。面文為直百二字者五,內背無文者三,(有一枚面文直字在左百字在右。)背好上有 左有 者一,背文為五銖二字者一。茲擇摹數圖於前。蜀諸值百錢大小文字既不一致,自非一時鑄成,亦不必盡為官鑄。劉備最初所鑄者當系直百五銖,值百五銖意猶謂直五銖錢一百,非謂直百錢而重五銖。舊譜雲,徑七分,重四銖。又直百五銖錢,徑一寸一分,重八銖,文曰五銖直百。」余意初鑄當百踐,其錢自應較五銖為重,不得反輕於五銖,正猶當十銅元雖不抵制錢十枚之重,至少應略重於制錢一枚也。行之既久,續鑄者乃更小更輕耳,正猶民國來四川初所行當百銅元,大若銀元,質甚重,後所行新一百,大小輕重,僅略等於當十銅元也。通典及洪志均以劉備建安十九年所鑄直百錢為文曰直百、徑七分、重四銖者,是不必然。徑七分重四銖之值百錢,蓋後鑄者耳。備最初所鑄者,應為經約一寸一分、重約八銖、文曰直百五銖(不當讀為五銖直百)者也。
曹操既復五銖,疑後更廢之,故曹丕又復五銖,
魏志文帝紀:「春三月,……初復五銖錢。」
丕旋以谷貴復罷五銖錢,使民以谷帛為市,
魏志文帝紀黃初二年:「春十月,……以谷貴罷五銖錢。」
晉書食貨志:「及黃初二年,魏文帝罷五銖錢,使百姓以谷帛為市。」
曹叡乃更立五銖錢,至晉用之,不間有所改創雲。
魏志明帝紀太和元年:「夏四月乙亥,行五銖錢。」
晉書食貨志:「至明帝世,錢廢谷用既久,人間巧偽漸多,競濕谷以要利,作薄絹以為市,雖處以嚴刑而不能禁。司馬芝等舉朝大議,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今若更增五銖錢,則國豐刑省,於事為便。魏明帝乃更立五銖錢,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
吳之惡貨幣殊足驚人。孫權嘉禾五年,鑄大錢一當五百,
吳志孫權傳嘉禾五年:「春,鑄大錢一當五百,詔使吏民輸銅,計銅畀值,設盜鑄之科。」
吳志朱據傳:「嘉禾中始鑄大錢,一當五百。後據部曲應受三萬緡,工王遂詐而受之,典校呂懿疑據實取;考問主者,死於杖下。」
李寶全三國志平議曰:「呂懿疑據實取者,蓋當時有當五百及實錢之別。」
通典食貨志:「吳孫權嘉平(平乃禾之譌)五年,鑄大錢一當五百,文曰大泉五百徑一寸三分,重十二銖。」
案:古泉匯有吳當五百大錢圖,茲摩於後以供參考。
赤烏元年復鑄當千大錢,較蜀之當百錢尤為名不副實,
吳志孫權傳赤烏元年:「春,鑄當千大錢。」
通典企貨典:「赤烏元年鑄一當千大錢,徑一寸四分,重十六銖。」
案:古泉匯利集卷五圖有吳當千大錢四,面文均為大泉當千,背均無文,大小不等。茲摹其最大者及最小者於後以供參考,最小者或系私鑄也。泉布統志卷三圖有吳當千大錢二,大小不等,孟麟謂小者疑孫皓鑄,非是。
至赤烏九年,孫權以民多不以大錢為便,乃下詔罷之雲。
吳志孫1權傳赤烏九年江引江表傳:「是歲,權詔曰,謝宏往日陳鑄大錢,雲以廣貨,故聽之。今聞民意不以為便,其省息之,鑄為器物,官勿復出也。私家有者,敕以輸藏,計畀其直,勿有所枉也。」
吳鑄大錢至晉元帝時尚多被通用,惟其值遠低於面文矣。
晉書食貨志:「晉自中原喪亂,元帝過江,用孫氏舊錢,輕重雜行,大者謂之比輪,中者謂之四文」
案:大者當指當千錢,中者當指當五百線。通典食貨典「孫氏」下多「赤烏」二字,當系杜佑臆加。晉元帝時所用孫氏舊錢,應不僅赤烏所鑄,即嘉禾所鑄當五百錢,當亦通用也。
蜀自劉備於建安十九年始鑄直百錢,續鑄之直百錢甚多,其面文為直百五銖、背好右有為字者,當系犍為郡所鑄,知蜀之鑄錢不限在一地也。
註:參看前引蜀志劉巴傳注後案語。
蜀又鑄有傳形五銖錢,則與直百錢並行者也。
錢錄卷五:「顧烜譜謂昭烈鑄傳形五銖,蓋五字居左,銖字居右,仿傳形半兩為之。」
古泉匯利集卷五:「傳形五銖,顧烜董遹兩錢譜俱言蜀漢鑄。」
案:傳形五銖不必為劉備所鑄,當系直百錢行久多弊,故蜀鑄此以救民困耳。五銖二字所以傳形者,蓋自值百錢行,五銖之觀念不清,放變更五銖二字之位置,明五字在左銖字在右之錢,非僅直直百錢之百分之一也。古泉匯利集卷五有蜀傳形五銖圖,茲摹於次以供參考。
三國時金屬貨幣似不甚通行,而非金屬貨幣則反甚通用。非金屬貨幣如絲織物、穀物、食鹽之類,皆其甚著者也。
魏志曹洪傳注引魏略:「文帝在東宮,當從洪貸絹百匹,洪不稱意。」
案:貸絹百匹,非欲悉以製衣,蓋欲以絹市易他物耳。
魏志田豫傳注引魏略:「豫罷官歸居魏縣,……汝南為具資數千匹,遣人餉豫,豫一不受。」資下,太平御覽八百十七引有絹相字。
案:汝南人以絹數千匹遺田豫,與饋以金錢固無殊也。
魏志夏侯尚傳注引魏略:「護軍總統諸將,任武官選舉,前後當此官者,不能止貨賂,故蔣濟為護軍時,有謠言,欲求牙門,當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
案:千匹五百匹,謂絹也。
魏志胡質傳注引晉陽秋:「質之為荊州也,威(質子)自京都省之,….:告歸,臨辭,質賜其絹一匹為道路糧。」
案:絹安足為道路糧,質錫威組一匹,蓋備其割截以易日食耳。
全三國文卷四十載毋丘儉報弟書:「今別致絹二百匹,可以供送葬之事。」
吳志孫皓傳鳳皇元年注引江表傳謂何定:「又使諸將各上好犬,皆千里遠求,一犬至直數千匹。」
吳志鍾離牧傳注引會稽典錄:「又揭陽縣賊率曾夏等數千人,歷十餘年,以侯爵雜繒千匹下書購募,絕不可得。」
案:侯爵及雜繒千匹,正猶所謂金千金邑萬戶矣。
吳志全琮傳:「柔(珠父)當使琮齎米數千斛到吳,有所市易,珠至,皆散用,空船而還。」
吳志朱桓傳:「赤烏元年卒,…家無餘財,權賜鹽五千斛以周喪事。」
絲織物中之絹,蓋幾取錢之地位而代之。故如人口價之變動,橘樹之收益,均以絹匹計,
註:參看魏志王昶傳注引任嘏別傳,別傳記人口價由十六匹漲至六十匹。又吳志孫休傳注引襄陽記,記謂李衡估計橘樹之利,每株歲可收絹一匹。
又如石崇奴券乃模擬王褒僮約之作,而其記奴價則與僮約有錢絹之異,
全漢文卷四十二王褒僮約:「神爵三年正月十五日,資中男子王子淵從成都安志里女子楊惠買亡夫時戶下髯奴便了,決買萬五千。」
全晉文卷三十三石崇奴券:「余元康之際出在榮陽東住,聞主人公言聲太粗。須臾,出趣吾車曰,公府當怪吾家嘵嘵邪,中買得一惡羝奴,名宜勤,身長九尺餘,力舉五千斤,挽五石力弓,百步射錢孔,言讀書欲使便病,日食三斗米,不能奈何。吾問公賣不,公喜。便下組百匹。」
是至晉惠帝時,錢雖有神之稱,絹尚不失為重要之貨幣也。
案:據魏志文帝紀明帝紀及晉書食貨志,魏文帝黃初二年罷五銖錢,使民以谷帛為市,魏明帝太和元年更立五銖錢。實則在黃初二年前若干年中,谷帛之屬已取得貨幣之資格,在太和元年後若干年中,谷帛之屬並未失去其貨幣資格。魏志晉書所記不過官樣文章耳。又解帛等之具貨幣功用,不僅限於魏之領域。
三國時金屬貨幣之不甚通行,蓋有二因:一由初期大亂中產業停滯,金屬貨幣大失其交換效用,一般人有賤金錢貴實物之心理,而谷帛之屬亦遂取得貨幣資格,
魏志后妃傳文昭甄皇后:「彼天下兵亂,加以飢殣,百姓皆寶金銀珠玉寶物,時後家大有儲谷,頗以買之。後年十餘歲,白母日,今世亂而多買寶物,匹夫無罪,懷寶為罪,又左右皆飢乏;不如以谷振給親族鄰里,廣為恩惠也。舉家稱善,即從後言。」
一則由惡錢之濫鑄,如董卓小錢、蜀吳大錢之類,使錢幣本身之價值低落故也。三國時之物價,殊鮮見於紀載,茲略舉於次以見一班云爾。
魏志董卓傳:「更鑄為小錢,……於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十萬。」(袁宏後漢紀卷二十六謂谷一斛至數百萬,誤。)
後漢書獻帝紀興平元年:「是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一斛二十萬。」
太平御覽卷三十五引王毅英雄記:「幽州歲歲不登,人相食,有蝗旱之災,人始知采耜,以棗椹為糧,谷一石十萬錢。公孫伯圭(瓚)開置屯田,稍稍得自供給。」(後漢書劉虞傳謂幽部民悅年豐,谷石一千,當系溢美之辭。)
魏志武帝紀興平元年:「冬十月,太祖至東阿,是歲谷一斛五十餘萬錢,人相食,乃罷吏兵新募者」
魏志王昶傳注引任嘏別傳謂嘏「與人共買生口,各雇八匹,後生口家來贖,時價直六十匹。」(被買賣之人口與物無殊)
水經穎水註:「漢以許失天下,及魏承漢歷,遂改名許昌。城內有景福殿基,魏明帝太和中造,准價八百餘萬。」
吳志孫皓傳鳳皇元年注引江表傳:「一犬至直數千匹,御犬率具纓,直錢一萬。」
全晉文卷一百四十五載晉令日:「其上黨及平陽,輸上麻二十二斤,下麻三十六斤,當絹一疋。」(魏時麻價當與此相差無幾。)
六、交通與都市
交通之要件有三:一曰交通通路,二曰交通工具,三曰交通動力。
三國時交通通路之新辟,有足述者,即運渠之興治是也。三國時所興治之運渠,有睢陽渠,
魏志武帝紀建安七年:「遂至浚儀,治睢陽渠。」
淇水新道,
魏志武帝紀建安九年:「春正月,濟河,遏淇水入白溝以通糧道。」
水經淇水註:「建安九年,魏武王於水口下大枋木以成堰,遏淇水東入白溝以通運。」
平虜渠及泉州渠,
魏志武帝紀建安十一年:「公將征之,鑿渠自呼沲入泒水,名平虜渠,又從泃河口鑿入潞河名泉州渠,以通海。」
魏志董昭傳:「後袁尚依烏丸蹋頓,太祖將征之,患軍糧難致,鑿平虜泉州二渠入海通運,昭所建也。」
趙一清三國志注補稿本曰:「寰宇記卷六十三,深州饒陽縣有州理城,晉魯口城也。公孫淵叛,司馬宣王征之,鑿滹沱入泒水以運糧,因築此城。蓋滹沱水有魯沱之名,因號魯口。一清案:建安十一年,太祖鑿渠自滹沱入泒水,名平虜渠,則不始於懿,特更修治之耳。」
案:徐紹楨三國志質疑卷二謂泒水應為汾水之譌,實未必然。曹操鑿平虜渠蓋備征討烏桓蹋頓之用,蹋頓在遼西塞外,操引滹沱入汾水何為?裴註明謂泒音孤,足證泒字未誤。徐氏謂裴氏誤讀汾為泒,說亦難通。
利漕渠,
魏志武帝紀建安十八年:「九月,作金虎台,鑿渠引潭水入白溝以通河。」
三國志質疑卷二:「水經濁漳水篇,濁潭水又東北過斥漳縣南。酈注,漢獻帝建安十八年,魏太祖鑿渠引潭水東入清洹以通河漕,名日利漕渠。漳津故瀆水舊斷溪東北出,涓流濗注而已。此利漕渠即引潭水入白溝之渠,其曰清洹而不曰白溝者,淇水篇雲,淇水又東過內黃縣南為白溝,屈從縣東北,與洹水合。酈注,白溝又東北逕羅勒城東,又東北漳水注之,謂之利漕口。自下清漳白溝淇河成得通稱是也.」
討虜渠,
魏志文帝紀黃初六年:「春……三月,行幸召陵,通討虜渠。」
賈侯渠,
魏志賈逵傳謂逵為豫州刺史時「又通運渠二百餘里,所謂賈侯渠者也。」
胡質所建諸渠,
魏志胡質傳謂質為青徐都督時「置東征台,且佃且守,又通渠諸郡,利舟楫。」
鄧艾所建漕渠,
魏志鄧艾傳:「正始二年,乃廣開槽渠,每東南有事,大軍興采,泛舟而下,達於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艾所建也。」
破崗瀆等。
吳志孫權傳赤烏八年:「八月,大赦,遣校尉陳勛將屯田及作士三萬人鑿句容中道,自小其至雲陽西城,通會市,作邸閣。」
建康實錄卷二赤烏八年:「八月,大赦,使校尉陳勛作屯田,發屯兵三萬鑿句容中道至雲陽西城,以通吳會船艦,號破崗瀆,上下一十四埭,通會市,作邸閣。」
此等運渠雖大半供軍事運輸之用,固亦具有經濟上之價值也。
三國時之交通工具,除舟車外,有新發明之木牛流馬,
蜀志諸葛亮傳:「亮性長於巧思,損益連弩,木牛流馬,皆出其意。」
蜀志後主傳建興九年:「春二月,亮復出軍,圍祁山,始以木牛運。」
蜀志後主傳建興十年:「亮休士勸農於黃沙,作流馬木牛畢。」
蜀志後主傳建興十二年:「春二月,亮由斜谷出,始以流馬運。」
蜀志諸葛亮傳註:「亮集載作木牛流馬法曰,木牛者,方腹曲頭,一腳四足,頭入領中,舌著於腹,載多而行少,宜可大用,不可小使,特行者數十里,群行者二十里也。….:人行六尺,牛行四步,載一歲糧,日行二十里,而人不大勞。流馬尺寸之數,……板方囊二枚,厚八分,長二尺七寸,高一尺六寸五分,廣一尺六寸,每枚受米二斛三斗。……」
通典:「亮集督運廖立杜叡胡忠等,從景谷縣西南二十五裏白馬山推己意作木牛流馬。」
元和郡縣誌:「木馬山在景谷縣西南二十五里,諸葛亮之出祁山也,作木牛流馬以供運,於此造作,因以名焉。」
全三國文卷六十二載蒲元與丞相諸葛亮牒:「元等輒率雅意作一木牛,廉仰雙轘,人行六尺,牛行四步,人載一歲之糧也。」
張澍諸葛忠武侯故事:「後山叢譚,蜀中有小車,獨推載八石。前如牛頭,又有大車,用四人推,載十石,蓋木牛流馬也。高承事物紀原,諸葛亮始造木牛,即今小車之有前轅者,流馬即今獨推者是,民間調之江州車子。稗編蜀相諸葛亮之出征,始造木牛流馬以運饟,蓋巴蜀道阻,便於登陟故耳。木牛即今小車之有前轅者,流馬即今獨推者是,而民間謂之江州車子。按後漢書郡國志巴蜀有江州縣,疑亮始作之於江州縣,故後人以為名也。澍按:此說襲高承,其實非也。武侯作木牛流馬在景谷縣,景谷今之廣元縣地,非江州也。江州水路,運糧不必車,且蜀志引亮作木牛流馬法綦詳,與獨輪車制絕不相類,是高陳唐三說皆誤。」
惟木牛流馬僅為蜀所利用,且諸葛亮死即無繼作者,則亦不過歷史上之奇器而已。
舟之艙容五百斛者即為大舟,
吳志孫權傳黃武元年注引吳書謂鄭泉「博學有奇志,而性嗜酒。其閒居每曰,願得美酒滿五百斛船,以四時甘脆置兩頭反覆沒飲之,憊即住而啖餚膳,酒有升斗減,隨即益之,不亦快乎。」
全三國文卷七載魏文帝與孫權書:「知已選擇見船最大樟材者六艘,受五百石,從沔水送付樊口。」
其曹丕龍舟王濬樓船之屬,乃特製以應行軍之需者,非日常轉輸之具也。車中有所謂鹿車,以人推行,殆若今之小車,惟不必為獨輪耳。
魏志司馬芝傳:「以鹿車推載母,居南方十餘年,躬耕守節。」
三國時之交通動力,仍不外人力、畜力、風力、水力,無足述者。
三國時海上交通頗為發達,就孫氏與公孫氏及高句麗之關係,可見長江下游與東北海上交通之盛況,
魏志公孫度傳註:「魏略載淵表……又曰,臣父康昔殺權使,結為讎隙。……」
魏志公孫度傳註:「吳書載淵表權曰,….每念厚恩,頻辱顯使,退念人臣交不越境,是以固守所執,拒違前使,雖義無二信,敢忘大恩。陛下鎮撫,長存小國,前後裴校尉葛都尉等到,奉被敕誡,聖旨彌密。……」
魏志公孫度傳注引魏略:「國家(指魏)知淵兩端,而恐遼東吏民為淵所誤,故公文下遼東,因赦之曰,……逆賊孫權……比年以來,復遠遣船越渡大海,多持貨物,誑誘邊民,邊民無知,與之交關,長吏以下,莫肯禁止,至使周賀浮舟百艘,沈滯津岸,貿遷有無,既不疑拒,賚以名馬,又使宿舒隨賀通好。……」
吳志孫權傳嘉禾元年:「三月,遣將軍周賀校尉裴潛乘海之遼東。秋九月,魏將田豫要擊斬賀於成山。冬十月,魏遼東太守公孫淵遣校尉宿舒閬中令孫綜稱藩於權,並獻貂馬。權大悅,加淵爵位。」
吳志孫權傳嘉禾二年:「三月,遺舒綜還,使太常張彌執金吾許宴將軍賀達等將兵萬人,金寶珍貨,九錫備物,乘海授淵。」
吳志孫權傳嘉禾二年:「舉朝大臣自丞相雍已下皆諫,以為淵未可信,而寵待太厚,但可遺吏兵數百護送舒綜。權終不聽,淵果斬彌等,送其首於魏,沒其兵資。」
吳志孫權傳嘉禾二年注引吳書:「初張彌許晏等俱到襄平,官屬從者四百許人,淵欲圖彌晏,先分其人眾置遼東諸縣,以中使秦旦張群杜德黃疆等及吏兵六十人置玄菟郡,在遼東北,相去二百里,太守王贊,領戶二百,兼重可三四百人。旦等皆舍於民家,仰其飲食,積四十許日。旦與疆等議日,吾人遠辱國命,自棄於此,與死亡何異。今觀此郡形勢甚弱,若一旦同心,焚燒城郭,殺其長吏,為國報恥,然後伏死,足以無恨。孰與偷生苟活,長為囚虜乎?疆等然之。於是陰相約結,當用八月十九日夜發。其日中時為部中張松所告,贊便會士眾閉城門,旦群德疆等皆踰城得走。時群病疽創著膝,不及輩旅,德常扶接,與俱崎嶇山谷,行六七百里,創益困,不復能前,臥草中,相守悲泣。……於是推旦疆使前,德獨留守,群捕菜果食之。旦疆別數日,得達句驪王宮,因宣詔於句驪王宮及其主簿,詔言有賜為遼東所攻奪。宮等大喜,即受詔命,使人隨旦還迎群德。其年,宮遺皁衣二十五人送旦等還,舉表稱臣,貢貂皮千枚,鶡雞皮十具,旦等見權,悲喜不能自勝。權義之,皆拜校尉。間一年,遺使者謝宏中書陳恂拜宮為單于,加賜衣服珍寶。恂等到安平口,先遣校尉陳奉前見宮,而宮受魏幽州刺史諷旨,令以吳使自效。奉聞之,到還。宮遺主簿笞咨帶固等出安平與宏相見。宏即縛得三十餘人質之。宮於是謝罪,上馬數百匹。安乃遺咨固奉詔書賜物歸與宮。是時宏船小,載馬八十匹而還。」
魏志明帝紀青龍四年:「秋七月,高句驪王宮斬送孫權使胡衛等首詣幽州。」(青龍四年即吳嘉禾五年。)
案:吳與高句麗之關係,傅斯年東北史綱第一卷,及繆鳳林評東北史綱卷首均未提及,傅固疏陋,繆亦失察矣。
而大秦賈人秦論之遠來,足證吳與羅馬之海上交通,亦甚盛也。
梁書卷五十四:「孫權黃武五年,有大秦賈人字秦論來到交趾,太守吳邈遣送詣權。權問論方土風俗,論具以事對。時諸葛恪討丹陽,獲黝歙短人,論見之,曰,大秦希見此人。權以男女各十人差吏會稽劉咸送論。咸於道病故,乃徑還本國也。」
案:諸葛恪討丹陽山越在嘉禾三年至六年間(二三四-二三七),梁書所記秦論至吳年代有誤。
孫權嘗遣將軍衛溫諸葛直將兵萬人浮海求夷洲亶洲;雖未獲至亶洲,卒得夷洲數千人還,
吳志孫權傳黃龍二年:「遣將軍衛溫諸葛直將甲士萬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亶洲在海中,……所在絕遠,卒不可得至,但得夷洲數千人還。」
吳志陸遜傳載遜疏有云:「今兵興歷年,見眾損減,陛下憂勞聖慮,忘寢與食,將遠規夷洲以定大事,臣反覆思惟,未見其利,萬里襲取,風波難測,民易水土,必致疾疫,今驅見眾,經涉不毛,欲益更損,欲利反害。……」
機又嘗遺聶友陸凱以兵三萬討珠崖儋耳,
吳志孫權傳赤烏五年:「秋七月,遣將軍聶友校尉陸凱以兵三萬討珠崖儋耳。」
吳志陸凱傳:「赤烏中,除儋耳太守,討珠崖,斬獲有功,遷為建武校尉。」
而扶南林邑堂明諸王皆入貢於吳,
吳志呂岱傳:「又遣從事南宣國化,暨徼外,扶南林邑堂明諸王,各遺使奉貢。權嘉其功,進拜鎮南將軍。」
吳志孫權傳赤烏六年:「十二月,扶南王范旃遺使獻樂人及方物。」
吳之海上發展,蓋邁軼東漢矣。
魏與倭人之關係,亦遠較漢與倭人之關係為密,綜計景初二年至正始八年十年中,倭使四至魏魏使再至倭焉。
魏志東夷傳倭人:「景初二年六月,倭女王遣大夫難升米等詣郡求詣天子朝獻,太守劉夏遣吏將送詣京都。」又:「正始元年,太守弓遵遣建中校尉梯儁等奉詔書印綬詣倭國,拜假倭王,並賚詔賜金、帛、錦、罽、刀、鏡、采物。」又:「其四年(正始四年),倭王復遺使大夫伊聲耆掖邪狗等八人上獻生口、倭錦、絳、青縑、緜、衣、帛、布、丹木 、短弓矢。」又:「其六年(正始六年),詔賜難升米黃幢,付郡假授。其八年(正始八年),太守王頎到官,倭女王卑彌呼與狗奴國男王卑彌弓呼素不和,遣倭載斯烏越等詣郡,說相攻擊狀。遣塞曹掾史張政等因賚詔書黃幢拜假難升米,為檄告喻之。卑彌呼以死,……更立男王,國中不服,更相誅殺,當時殺千餘人,復立卑彌呼宗女壹與年十三為王,國中遂定。政等以檄告喻壹與,壹與遣倭大夫率善中郎將掖邪狗等二十人送政等還,因詣台獻上男女生口三十人,貢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二枚,異文雜錦二十四。」(「郡」指帶方郡)
三國時中國與西域之陸路交通,亦頗發達。焉耆于闐大月氏諸王,均嘗通使於魏,
魏志文帝紀延康元年春三月:「濊貊扶餘單于,焉耆于闐王,皆各遣使奉獻。(時曹丕雖尚未受
禪,而濊貊扶餘焉耆于闐實系遣使至魏王國奉獻。)
魏志明帝紀太和三年冬十二月癸卯:「大月氏王波調遣使奉獻,以調為親魏大月氏王。」
魏略西戎傳記遼西諸國甚詳,
註:參看魏志卷三十評後注,或張鵬一輯魏略卷二十二。
而西域雜胡籍名貢獻至中國貿易者甚眾,
魏志倉慈傳:「又常日西域雜胡欲來貢獻,而諸豪族多逆斷絕,既與貿遷,欺詐侮易,多不得分明,胡常怨望。慈皆勞之,欲詣洛者,為封過所,欲從郡還者,官為平取,輒以府見物與共交市,使吏民護送道路,由是民夷翕然,稱其德惠。」(倉慈時為敦煌太守。)
皆足證中西交通之盛也。
三國時大都市如洛陽長安,因初期大亂之影響,均失舊觀,
吳志孫堅傳注引江表傳:「舊京空虛,數百里中無煙火,堅前入城,惆悵流涕。」
魏志董卓傳:「天子入洛陽,官室燒盡,街陌荒蕪,百官披荊棘依丘牆間,州郡各擁兵自衛,莫有至者,飢窮稍甚,尚書郎以下自出樵採,或飢死牆壁間。」
魏志鍾繇傳:「自天子西遷,洛陽人民單盡,繇徙關中民又招納亡叛以充之,數年間,民戶稍實」
魏志傅嘏傳:「曹爽誅,為河南尹。」註:「傅子曰,河南尹內掌帝都,外統京畿,兼古六鄉六遂之士,其民異方雜居,多豪門大族,商貿胡貊,天下四方會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
魏略輯本卷五:「從興平元年至建安二年,其間四歲中,國家東遷,三輔大亂,張鵬一曰,以上八字書抄有。咸陽蕭條。後賊李堪等始將部曲入長安,居卓故塢中,拔取酸棗藜藿以給食,發冢取衣蓋形。御覽三十五典略」
魏志張既傳:「(張)魯降,既說太祖拔漢中民數萬戶以實長安及三輔。」
案:洛陽長安雖漸恢復繁榮,然實非舊觀矣。
而成都則似殷富無減於昔,
華陽國志卷六:「建安十九年,先主克蜀,蜀中豐富盛樂,置酒大會,饗食三軍,取蜀城中民金銀頒錫將士,還其谷帛。」(蜀城中謂成都城中。)
案:劉備不過取民金銀以賜將士而已,並未有焚殺之舉也。據蜀志張飛傳,諸葛亮法正關羽及飛各獲賜金五百斤、銀千斤,其他諸人獲賜有差,則成都藏金銀之當可知矣。
文選左思蜀都賦:「於是乎金城石郭,兼市中區,既麗且崇,實號成都,辟二九之通門,畫方軌之廣塗,營新宮於爽塏,擬承明而起廬,結陽城之延閣,飛觀榭乎雲中,開高軒以臨山,列綺窗而瞰江,內則議殿爵堂,武義虎威,宣化之闥,崇禮之闈,華闕雙邈,重門洞開,金鋪交映,玉題相暉,外則軌躅八達,里閈對出,比屋連甍,千廡萬室。亦有甲第,當衢向術,擅宇顯敞,高門納駟,庭扣鐘磬,堂撫琴瑟,匪姜匪葛疇能是恤。亞以少城,接乎其西,市廛所會,萬商之淵,列隧百重,羅肆巨千,賄貨山積,纖麗星繁。都人士女, 服靚妝,賈貿帶鬻,舛錯縱橫,異物崛詭,奇於八方,布有橦華,面有桄榔,邛杖傳節於大夏之邑, 醬流味於番禺之鄉,輿輦雜沓、冠帶混並,累轂疊跡,叛衍相傾,喧譁鼎沸,則嚨聒宇宙,囂塵張天,則埃壒曜靈。闤闠之里,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貝錦斐成,濯色江波,黃潤比筒,籝金所過。侈侈隆富,卓鄭埒名,公擅山川,貨殖私庭,藏鏹巨萬,孤摫兼呈,亦以財雄,翕習邊城。」
新興之大都市有鄴及秣陵。袁紹以冀州收治鄴而據四州之地,鄴乃為冀並幽青之中心都市,
魏志袁紹傳注引英雄記:「魏郡兵反,與黑山賊於毒共覆鄴城,遂殺太守粟成。賊十餘部,眾數萬人,聚會鄴中。……賊陶升者,故內黃小吏也,有善心,獨將部眾踰西城入,閉守州門,不內他賊,以車載紹家及諸衣冠在州內者,身自捍衛,送到斥丘乃還。」
蜀志先主傳:「先主走青州,青州刺史袁譚,先主故茂才也,將步騎迎先主。先主隨譚到平原。譚馳使白紹,紹遣將道路逢迎,身去鄴二百里與先主相見。」
案:續漢書郡國志常山國:「高邑故鄗,光武更名,刺史治。」是東漢末年鄴乃為冀州治也。
曹操破袁氏,繼領冀州牧,自許徙居鄴,鄴更成事實上之首都,
魏志武帝紀建安九年:「鄴定,……天子以公領冀州牧。」又建安十年:「春正月,攻譚破之,斬譚,誅其妻子。…:冬十月,公還鄴。」又建安十一年:「秋八月,公東征海賊管承,至淳于,遺樂進李典擊破之,承走入海島。」又建安十二年:「春二月,公自淳于還鄴。」
案:自曹操居鄴,許不過為名義上之首都而已。
及操為魏公魏王,均以鄴為魏國國都,
魏志武帝紀建安十八年:「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郄慮持節策命公為魏公。」又建安二十一年:「春二月,公還鄴。……夏五月,天子進公爵為魏王。」又建安二十三年注引山陽公載記:「王聞王必死,盛怒,召漢百官詣鄴。」
曹丕受漢禪,都洛陽,鄴仍列為五都之一雲。
魏志文帝紀黃初二年注引魏略:「改長安譙許昌鄴洛陽為五都。」
水經濁漳水註:「魏因漢祚,復都洛陽,以譙為先人本國,許昌為漢之所居,長安為西京遺蹟,鄴為王業之本基,故號五都。」
十七史商榷:「其實長安久不為都,譙特因太祖故鄉聊目為都,皆非都也,真為都者,許洛鄴三處耳。」
案:許都之地位,實遠不及鄴都。
曹操之於鄴經營備至,
魏志武帝紀建安十五年:「冬,作銅爵台。」又建安十八年:「九月,作金虎台。」
文選左思魏都賦:「暨聖武之龍飛,肇受命而光宅,愛初自臻,言占其良,謀龜謀筮,亦既允臧,修其郛郭,繕其城隍,經始之制,牢籠百王。…… 拱木於林衡,授全模於梓匠,遐邇悅豫而子來,工徒擬議而騁功,闡鉤繩之筌緒,承二分之正要,揆日晷,考星耀,建社稷,作清廟,築曾宮以回市,比岡隒而無陂,造文昌之廣殿,極楝宇之弘規。……馳道周屈於果下,延閣胤宇以經營,飛陛方輦而徑西,三台列峙以崢嶸。……於是崇墉濬洫,嬰堞帶埃,四門 ,隆廈重起,憑太清以混成,越埃壒而資始。….設官分職,營處署居,夾之以府寺,班之以里閭。」
鄴中記:「銅爵金鳳冰井三台,皆在鄴都北城西北隅,因城為基址。……金鳳台初名金虎,至石氏改今名,冰井台則凌室也。金虎冰井皆建安十八年建也。銅爵台高一十丈,有屋一百二十間,周圍彌覆其上。金虎台有屋百三十間。冰井台有冰室三,與涼殿皆以閣道相通。三台崇舉,其高若山雲。至後趙石虎,三台更加崇飾,甚於魏初。」(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本)
又多徙他地人居鄴縣,
魏志梁習傳:「並土新附,習以別部司馬領并州刺史。時承高幹荒亂之餘,胡狄在界,張雄跋扈,吏民亡叛,入其部落,兵家擁眾,作為寇害,更相扇動,往往棋跱。習到官,誘諭招納,皆禮召其豪右,稍稍薦舉,使詣幕府,豪右已盡,乃次發諸丁強以為義從,又因大軍出征,分請以為勇力,東兵已去之後,稍移其家,前後送鄴凡數萬口。」
魏志杜襲傳:「後襲領丞相長史,隨太祖到漢中討張魯,太祖還,拜襲駙馬都尉,留督漢中軍事。綏懷開導,百姓自樂出徙洛鄴者八萬餘口。」
而操部下多舉家居鄴,有同質任,
魏志賈逵傳注引魏略謂楊沛從徒中起為鄴令,「未到鄴,而軍中豪右曹洪劉勛等各遣家馳騎告子弟,使各自檢敕。」
魏志臧霸傳:「太祖破袁譚於南皮,霸等會賀,霸因求遺子弟及諸將父兄家屬詣鄴。太祖曰,諸君忠孝,豈復在是,昔蕭何遺子弟入侍而高祖不拒,耿純焚室輿櫬以從而光武不逆,吾將何以易之哉?」
李典至徙宗族部曲萬數千口居鄴縣,
魏志李典傳:「典宗族部曲三千餘家居乘氏,自請願徙詣魏郡,太祖笑曰,卿欲幕耿純邪?典謝曰,典駑怯功微,而爵寵過厚,誠宜舉宗陳力,加以征伐未息,宜實郊遂之內以制四方,非幕純也。遂徙部曲宗族萬三千餘口居鄴。」
吾人就鄴縣戶口之多可知鄴城居人之眾也。
全三國文卷二載魏武帝令日:「今鄴縣甚大,一鄉萬數千戶,兼人之吏未易得也。」
魏志賈逵傳:「文帝即王位,以鄴縣戶數萬,在都下,多不法,乃以逵為鄴令。」
魏制,凡邊劇郡守須進任子,任子多居鄴為質,
魏志王觀傳:「明帝即位,下詔書使郡縣條為劇中平者,主者欲言郡為中平,觀教曰,此郡濱近外虜,數有寇害,云何不為劇邪?主者曰,若郡為外劇,恐於明府有任子。觀曰,夫君者所以為民也,今郡在外劇,則於役條當有降差,豈可為太守之私而負一郡之民乎?遂言為外劇郡,復送任子詣鄴。」
案:觀時為涿郡太守,涿郡不隸冀州,而觀送任子詣鄴,知鄴為諸邊劇郡任子聚居之地也。
司馬師為政,復聚魏諸王公居鄴防其生變,師弟昭因仍師策,無所改易,
魏志毋丘儉傳注載儉及文欽等所上表數師罪有云:「合聚諸藩王公以著鄴,欲悉誅之。」
魏志三少帝紀高貴鄉公髦:「使使持節行中護軍中壘將軍司馬炎北迎常道鄉公璜嗣明帝後。」
晉書曹志傳:「武帝為撫軍將軍,迎陳留王於鄴,志夜謁見,帝與語自暮達旦,甚奇之。」
晉書文帝紀:「咸熙元年春正月,檻車徵艾。乙丑,帝奉夭子西征,次於長安。是時魏諸王侯悉在鄴城,命從事中郎山濤行軍司事,鎮於鄴。」
皆足保持鄴之繁榮也。左思述鄴都之盛,雖多溢美,然固可由見鄴之經濟地位,
文選左思魏都賦:「內則街沖幅輳,朱闕結隅,石杠飛梁,出控漳渠,疏通溝以濱路,羅青槐以蔭塗,比滄浪而可濯,方步櫩而有踰,習習冠蓋,莘莘蒸徒,斑白不提,行旅讓衢。……廓三市而開廛,籍平逵而九達,班列肆以兼羅,設闤闠以襟帶,濟有無之常偏,距日中而畢會,抗旗亭之嶤嶭,侈所兆之博大,百隧轂擊。連軫萬貫,憑軾捶馬,袖幕紛半,壹八方而混同,極風采之異觀,質劑平而交易,刀布貿而無筭,財以工化,賄以商通,難得之貨,此則弗容。器周用而長務,物背窳而就攻,不鬻邪而豫賈,著馴風之醇醲,白藏之藏,富有無隄,同賑大內,控引世資,賨幏積墆,琛幣充牣,關石之所和鈞,財富之所底慎。」
厥後後趙前燕東魏北齊之建都於鄴,非無故矣。
秣陵初不過一小縣,
吳志張紘傳注引江表傳:「紘謂權曰,秣陵楚武王所置,名為金陵,地勢岡阜連石頭,訪問故老雲,昔秦始皇東巡會稽,經此縣,望氣者雲,金陵地形有王者都邑之氣,故掘斷連岡,改名秣陵。……」
漢書地理志丹揚郡:「縣十七,宛陵、於 、江乘、春谷、秣陵、…:.」
續漢書郡國志揚州丹陽郡:「秣陵南有牛渚。」
孫權從張紘計,徒治秣陵,改秣陵為建業,秣陵乃為江東六郡之首邑,
吳志孫權傳建安十六年:「權徙治秣陵,明年城石頭,改秣陵為建業。」
吳志張紘傳:「紘建計宜出都秣陵,權從之。」
及權討禽關羽,自公安下都鄂,秣陵仍為重鎮,
吳志孫權傳資初二年:「權自公安都鄂改名武昌。」
吳志呂范傳:「權破羽,還都武昌,拜范建威戕軍,封宛陵侯,領丹陽太守,治建業督扶州以下至海。」
黃龍元年,權既即帝位,自武昌還都建業,秣陵遂為吳之首都,迄吳之亡,中間不過孫皓曾一度遷都武昌耳。
吳志孫權傳黃龍元年:「春,公卿百司皆勸權正尊號,夏四月,夏口武昌並有黃龍鳳皇見,丙申,南郊,即皇帝位。……秋九月,權遷都建業,因故府不改館。」
吳志孫皓傳甘露元年:「九月,從西陵督步闡表徙都武昌」,又寶鼎元年:「十二月,皓還都建業」
案:孫皓之都武昌,歷時僅約十五月耳。(二六五—二六七)
左思敘秣陵商務發達之情況甚悉,可知秣陵雖由政治之原因成為大都市,而人口集中之後,亦遂在經濟上占重要之地位矣。
文選左思吳都賦:「開市朝而並納,橫闤闠而流溢,混品物而同廛,並都鄙而為一。士女佇眙,商賈駢坒,紵衣絺服,雜咨 萃,輕輿案轡以經隧,樓船舉而過肆。果市輻湊而當然,致遠流離與珂珬, 賄紛紜,器用萬端,金鎰磊砢,珠琲闌干,桃笙象簟,韜於筒中,蕉葛升越,弱於羅紈, 言 ,交貿相競,喧譁喤呷,芬葩修映,揮袖風飄而紅塵晝昏,流汗霢霂而中逵泥濘。富中之甿,貨殖之選,乘時射利,財豐巨萬,競其區宇,則並強兼巷,矜其宴居,則珠服玉饌。」
三國時新興之次等都市有鄂,
案:自孫權於黃初二年都鄂,改鄂為武昌,鄂為吳之首都者八年餘(二二一--二二九),黃龍元年,權還都建業,鄂遂為吳之陪都雲。
江州,茲不備述。
蜀志後主傳建興四年:「春,都護李嚴自永安宮還住江州,築大城。」註:「今巴郡故城是。」
華陽國志卷一:「劉先主初以江夏費瓘為太守,領江州都督,後都護李嚴更城大城,周回十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