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集 · 三峰集卷之六

鄭道傳 《三峰集》
(奉化鄭道傳著) 經濟文鑒(下) 台官 周官。御史掌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秦以御史監郡。故有監察之名。漢初。以御史糾不如儀者。○御史大夫。佐丞相兼統萬機。○中丞在殿中。掌圖籍秘書。○侍御史。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所居之署謂之(謂之。舊本作之謂。)御史台。亦謂蘭台寺。後漢中丞出外。專任彈劾。始不居中主章奏之事。然專席而坐。其職重矣。執法殿陛。權幸知畏。權專任重。宋中丞一人。每月二十五日。繞行宮垣。白壁與尚書令分道。雖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斷之。餘內外眾官皆受停駐。後魏為御史中尉。督司百僚。其出入千步清道。王公百辟咸使分路。其餘百僚。下馬弛車止路傍。自東魏徙鄴。無復此制。北齊復興舊制。凡京畿之步騎領軍之官屬之。 齊梁以來。謂之南台。後周謂之司憲唐亦曰御史台。舊制不過糾督之任。自貞觀末。李乾祐為中丞。乃奏台中置獄。得主刑獄。永徽中。崔元茂為大夫。始受事任訴訟。此彈劾之外而得治獄訟。自唐始也。○唐初。御史權重。殿中侍御史。兼知庫藏出納及宮門內事。知左右巡分。京畿諸州諸衛兵皆隸(按舊本皆隸作禁隸今考本文正之)焉。置監察御史十員。里行五員。掌內外糾察。並監祭祀及監諸軍出使。罪人當笞於朝者亦監之。分為左右巡。糾察違失。以承天,朱雀街為界。○監察御史蕭至忠。彈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三品蘇味道贓污貶官。御史大夫李承嘉。嘗召諸御史責之曰。近日彈事不咨大夫。禮乎。眾不敢對。至忠進曰。故事。台中無長官。御史人君耳目。比肩事主。得各自彈事。不相關白。若先白大夫而許彈事。如彈大夫。不知白誰也。承嘉默然憚其剛正。○故事。御史不受訟。有訴可聞者。略其姓名。托以風聞。其後宰相以御史權重。建議彈奏先白中丞大夫。復通狀中書門下。然後得奏。自是御史之任輕矣。 宋沿唐制。設御史台。初無正員。止為兼官。後置正員。亦不除大夫。止以中丞為長。○自太宗始置言事御史。而朝廷闕失。御史得言之。此彈劾之外而復兼諫諍。自宋始也。○太宗時。張巽為監察御史。正名舉職。其後為台官者。振職不撓。風采肅然。得非祖宗夙正紀綱之司。涵養直臣之氣而然乎。熙寧中。王安石乃以李定為察官。凡六察所言。行於有司而不行於二府崇觀。大臣欲其便已。南台史不言事。而惟六察言事。此乃王安石,蔡京之私意。安石作俑。始於鉗天下之口。而終於稔夷狄之禍。宋朝最重言官。慮下情之壅蔽。則許以風聞言事。慮職事之或惰。則給御寶曆以錄彈奏。欲其員之無缺也。則詔以六員為定製。欲其職之專掌也。則詔以不兼職務。凡所以假借台臣而寵厲之若此其至。其與諫官為天子耳目之臣等。則是朝廷紀綱之地。皆得以論時政糾官邪也。元御史台。糾察朝儀。彈劾官邪。勘鞠官府公事。高麗國初。亦置御史台。皆沿唐宋之制。事原以來。改為監察司。恭憫王又改為司憲府。大夫為大司憲。本朝初因之。升大司憲秩二品。參預兩府。其重風紀之任至矣。 先威望後博擊 台官。當以威望為先。彈劾為次。何則。有威望者。雖終日不言而人自讋服。無威望者。雖日露百章而人益不畏。蓋剛毅之志。骨鯁之操。素不熟於人心。徒挾博擊之權。欲以震肅群臣。清正中外。則恐紀綱未振而怨謗先興也。 御史府當尊 御史府尊則天子尊。御史府為朝廷紀綱之職。故大臣由公相已下。皆屏氣切息。就我而資正。烏府為天子之耳目。宸居之堂陛。未有耳目聰明堂陛峻正而天子不尊也。 御史之榮為重 御史過於宰相。仕宦有三榮。秉釣當軸。宅揆代工。坐廟堂以進退百官。為宰相之榮。瀛洲妙選。金鑾召對。代天子絲綸之命。為翰苑之榮。烏府深嚴。豸冠威肅。得以振紀綱而警風采。為御史之榮。就是三者而輕重之。則御史之榮為尤甚。何者。言關乘輿。天子改容。事屬廊廟。宰相得罪。則權之所在。不特進退百官而已也。雖宰相之重。其何以及此。赤棒所指。不問尊卑。白簡前立。奸回氣懾。則天子耳目之所及者為甚廣。不止絲綸之代而已。雖翰苑之貴。其何以及此。 言事當勇 蕭果卿初除御史。虞丞相意也。人或賀之。蕭喟然曰。彼見吾憒憒然不能言。而以是處我也。其輕我甚矣。不數日。首論其黨。遂並攻之。論者服其勇雲。 御史責人。亦當自責。 責人非難。責己為難。御史。責人者也。將相大臣非其人。百官有司失其職。天下之有敗法亂紀。服讒蒐慝者。御史皆得以責之。然則御史獨無責乎哉。居其位。有所不知。知之有所不言。言之有所不行。不行而有所不爭。君子病焉。小人幸也。此御史之責也。御史雖不自責。天下得以責之。惟其不難於責己。則施於責人。能稱其任矣。 御史 君有佚豫失德。悖亂亡道。荒政咈諫。廢忠慢賢。御史府得以諫責之。相有依違順旨。蔽上罔下。貪寵忘諫。專福作威。御史府得以糾繩之。將有兇悍不順。恃武肆害。玩兵棄戰。暴利毒民。御史府得以彈劾之。君至尊也。相與將至貴也。且得諫責糾劾之。餘可知也。 一台之重 夫骨鯁介特。謇諤自立。讜言直氣。不畏強豪者之為御史。故一台之望。足以儀四方也。一台之威。足以繩百僚也。一台之屬。足以振萬事也。一台之貴。足以重朝廷也。故國家有大蠹。可得以去也。郡國有大奸。可得以按也。天下之大利害。生民之大休戚。百官之廢置。群吏之黜陟。皆得督視而劾聞焉。 諫官 古者。諫無常員。人無不言。故禹百揆也而戒舜曰。無若丹朱傲。慢游是好。傲虐是作。益虞官也而戒舜曰。罔失法度。罔游於逸。罔淫於樂。皋陶士官也而戒舜曰。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萬事墮哉。 程子曰。夫聖莫聖於舜。而禹之戒舜。至曰無若丹朱好慢游作傲虐。且舜之不為慢游傲虐。雖愚者亦當知之。豈以禹而不知乎。蓋處崇高之位。所以警戒者當如是也。 三代之時。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上自百官。下至百工。無不諫者。其有不諫。則有常刑焉。 秦人惡天下之議己。有誹謗妖言之禁。趙高壅蔽而 莫有言者。以至於亡。 漢高祖好謀能聽。從諫如流。酈生之諫。輟洗而聽之。子房之諫。吐哺而納之。躡足之諫。隨即聽納。排闥之諫。笑以優容。○文帝止輦受言。而郎官得以諫進。○袁盎卻坐。而宮闈亦不忌於納諫。○武帝聞汲黯戇直之言。而不以為怒。聞吾丘壽王上林之諫。而不以為過。徐樂嚴安以布衣諫伐匈奴。而不次除擢。東方朔以詼諧諷諫左右。而未嘗見斥。然狄山以諫用兵而見棄。顏異以腹誹而見誅。其聽諫。果如何耶。 漢懲秦壅蔽之患。置諫大夫。專掌議論。以作天下慷慨敢言之氣。然言路之通。固自此始。而言路之狹。亦自此始也。夫職在諫諍。然後得論天下之事。而職非當諫者。其不為越職可乎。君子惜其職之有所拘也。 唐太宗詔諫官隨中書門下及三品入閤。而又導人使諫。每群臣奏事則假以辭色。張玄素諫營繕則嘆賞而加賜。李大亮諫求鷹則賜詔而褒美。魏徵,王圭,溫彥博之諫。無不從之。然而皇甫德參之諫。 未免於譴怒。褚遂良諫伐高麗。竟棄而不納。太宗之從諫。亦未至也。○德宗詔許百司長官巡對。若好諫者。然姜公輔一言忤旨。則反疑其賣己。陸贄之忠誠論諫數十百篇。而輒棄之於患難已平之後。又罷正衙奏事。庶官巡對。而諫路自是塞矣。宋朝諫官。以左右分隸兩省。正欲於造命之地。彌縫其闕。元置諫議大夫及司諫,補闕,拾遺。以左右分員。高麗因宋制。後改諫議大夫為司議。補闕為獻納。拾遺為正言。皆分左右。屬門下府。本朝仍之。復為補闕拾遺。 古者諫無定員。言路益廣。 古者。諫官無定員。而言路益廣。後世諫官有常職。而言路彌塞。 古者。工誦箴諫。則百工得以諫也。瞽誦詩諫。則矇瞽得以諫也。公卿比諫。則凡在朝者得以諫也。士傳言諫。則庶士得以諫也。庶人謗於道。商旅議於市。則庶人商賈亦得以諫也。上而公卿大夫。下而至於士庶商賈百工之賤。莫不得以諫。是舉天下皆諫諍者也。固不待處諫官之職 然後為諫也。豈非古者諫官無定員。而言路益廣歟。後世不然。立諫官之職。將以求諫。而不知諫諍之路反由此而塞也。夫諫大夫。所謂諫官也。拾遺,。所謂諫官也。為諫官者。可得以諫。不為諫官者。不可得以諫矣。諫官既以諫諍為職。則不居此職者。皆不得以諫也。有所諫。則曰侵官。曰犯分。語及天子者。則曰指斥乘輿。言關廊廟者。則曰誹謗朝政。所以然者。蓋由諫官之有定職故也。諫官與宰相等九卿百執事。各有其職。吏部之官不得治兵部。鴻臚之卿不得治光祿。以其有守也。若天下之得失。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系職司者。獨宰相可行之。諫官可言之爾。諫官雖卑。與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乎廟堂之上。與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諫官曰不是。天子曰必行。諫官曰必不行。立乎殿陛之前。與天子爭是非者。諫官也。宰相專行其道。諫官專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九卿百執事。守一職者。任一職之責。宰相諫官。系天下之事。亦任天下之責。 出諫臣非美事 忠士大夫。以言見逐。非國家美事。亦使幽隱之賢難自進耳。 諫身過不若諫心過 諫君過。臣子之下策也。夫自古聖主明王。曷嘗不倚諫臣以拂其過。今乃以諫過。為臣子之下策。無乃鉗忠臣之口。結義士之舌。使上之人飾非而拒諫歟。曰非也。過固人主之不免。諫亦人臣之當為。然遏水於滔天之後。孰若遏之於涓涓之始。撲火於燎原之時。孰若撲之於熒熒之初。後之諫臣。能諫人主之身過。而不能諫人主之心過。夫身過之過。自心過之過。自其微而砭之則易。及其白而藥之則難。皋,夔之吁咈。伊,傅之警戒。未嘗俟其君之過昭灼於外而後言也。芽櫱之萌。固以剿而絕之矣。而人有德義以澆其內。禮法以繩其外。是以。無污輪之勞。無牽裾之諍。無折檻之呼。而人主之過。已潛消於冥冥之中矣。後世之君。固有志於唐虞三代之君。然知正君之身而不知正君之心。知淑君之政而不知淑君之德。是以。制誥之差。賞罰之謬。刑法之酷。暴於中外。然後紛紛紜紜。爭以頰舌。白簡之彈。至於數十章。皀囊之上。至於數千言。吁亦晚矣。 諫臣抑宰相 陽城欲壞白麻而德宗不相裴延齡。李甘欲裂詔書而文宗不相鄭注。 諫臣當在左右 天子所尊而聽者宰相也。然接之有時不得數日久矣。唯諫臣隨宰相入奏事。奏已宰相退歸中書。蓋常然矣。至於諫官。出入言動。早暮相親。未聞所當退也。如此則事之得失。早思之。不待暮而以言可也。暮思之。不待越宿而以言可也。不諭則極辨之可也。屢進陳之。宜莫若此之詳且實也。雖有邪人庸人。莫得而一間焉。今諫官之見。亦有間矣。其禁中之與居。婦子而已耳。舍是則寺人而已耳。庸者邪者而已。其於冥冥之間。議論之際。豈不易行其間哉。如此則吾見今日兩府諫官之危。而未見國家天下之安也。 侍臣諫臣 負紫荷橐。夾玉皇香案。以備清閒之顧問者。天子之侍臣也。簪獬豸冠。攖萬乘龍鱗。以張天下之膽目者。天子之諫臣也。朝廷清明。公道振立。則一政事之得失。不獨諫臣能言之。而侍臣亦能言之。一用舍之當否。不獨諫官能規之。而侍臣亦皆規之。 諫官御史其職略異 諫官,御史。雖俱為言責之臣。然其職各異。諫官掌獻替以正人主。御史掌糾察以繩百僚。故君有過舉則諫官奏牘。臣有違法則御史封章。○別諫官之職。正御史之任。獻替之事則付之諫官。糾察之事則付之御史。選持重方正。適時變而敦大體者。以為諫議大夫。擇嚴威剛直。識故事而知國體者。以為御史中丞。朝廷之上。法令有未專。教化有未備。禮樂有未修。號令有未明。議論有未決。更張有未當。陰陽之有災眚。天地之有變怪。人主有喜以過予。怒以過奪。則當責諫官而使之言其失。搢紳之中。有奸邪不正。有驕侈自遂。有諂佞以奉上。有讒慝以亂聽。有豪強之弄法。有佞幸之盜權。有貪污而廉恥不修。有欺詐而忠信不飭。大臣中立而顧望。小臣弛慢而隳職。則當責御史而陳之以彈其罪。 當用天下第一流 今則所謂負剛大之氣者。且先一筆句斷秤停得到第四五等人。氣宇厭厭。布列台諫。如何得事成。故曰姓名未出。而內外已知其為非天下第一等流矣。 是非不敢言 蓋事理只有一個是非。今朝廷之上。不敢辨別這是非。如宰相固不欲逆上意。台諫亦不欲忤宰相意。今聚天下之不敢言是非者在朝廷。又擇其不敢言之甚者為台諫。習以成風。如何做得。 台諫抗直 漢唐時。御史彈劾人。多抗聲直數其罪於殿上。又如要劾某人。先榜於門下。直指其名。不許入朝。這須是如此。如今要說一事。要去一人。千委萬曲。多方為計而後敢說。說且不盡。 重台諫 古人設官。必重台諫之權者。非重台諫也。重台諫。所以重朝廷也。在漢光武時。有(舊本脫有字)與百官絕席。而當時號獨坐者。在唐憲宗時。有使百官避道。而當時號為寵(舊本作龍)街者。夫入也而使百官絕席。 出也而使百官避道。是果何意哉。豈非重其權。所以使人有畏也。 台諫權輕人無畏 今日之所恃以折天下奸雄之心者。亦固有在。然不可以輕其權而使人無畏心。人而至於無所畏。則亦何所不至。夫朝廷欲自便而以台諫為長員。官吏無所憚而以台諫為文具。則亦何以台諫為哉。蓋古者譏訶之權在台諫。而後世進退台諫之權在權貴。夫人之所望扳援而進者。固奔走之不暇。惟所欲言則借台諫之重以言之。惟所欲去則假台諫之權以去之。事有關於權貴者。甘為立仗馬而已。至於今日而一章。明日而一疏。不過以細謹責天下之士。以薄劾恐天下之吏。閨門之細故。鄉黨之微累。煩紊瑣屑。徒厭人聽。夫是以所言皆權貴之所指。所去皆權貴之所忌者。先朝有為台諫者。上謂之曰。朕不欲台諫奉行宰相風旨。則對曰。臣非惟不欲奉行宰相風旨。亦不欲奉行陛下風旨。壯哉斯言。台諫皆若而人也。則台綱之不振。無是理也。 衛兵 周宮衛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 王氏曰。戒。戒其怠忽。糾。糾其緩散。令。使之有為。禁。使之勿為。○王昭禹曰。侍衛不嚴。無以備非常。左右不正。無以謹近習。況王宮者。百官之治事皆會於此。不嚴其制。何以謹近習而備非常。先王擇人以為之正。又使之掌戒令糾禁焉。如此則在宮中者。無非公正之士。忠義之人。非僻之心。無自而啟。奸宄之變。無自而作。 辨內外而時禁 王昭禹曰。王宮之官府。與夫次舍之人。在外者在內者。○劉執中曰。在內者有版。在外者有籍。無籍而入。有版而不宿衛者。辨而禁之。不失其時。 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 王昭禹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惟愛人然後可以使之近君。惟易使然後可責(一本作貴)以宿衛。然不先會其什伍則莫相勸督而務學。 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 公卿大夫之子弟。守在王宮。王宮之衛。自分內外。士庶之守。在路寢內。虎賁之屬。在寢門外。○鄭康 成曰。士謂嫡子。庶謂支庶。○王氏曰。非王族則功臣之世。賢者之類。王以自近而衛焉。故君臣國家。休戚一體。上下親而內外察。○王昭禹曰。平時教之道藝。以之充宮庭之衛宜也。 授八次八舍之職事 鄭康成曰。衛王宮者。必居四角四中。於徼巡便也。次。其宿衛所在。舍。其休沐之處。道傳按。宮正,宮伯。皆冢宰之屬。先王陳設兵衛。皆使冢宰統之。召公以西伯為相。命仲桓,南宮毛俾爰齊侯呂伋。呂伋大司馬之屬。亦須命而後行。蓋宰相統宿衛。此最有意。及幽王無道。不修宮正宮伯之職。陪仆褻御。莫不怨而散之。周遂以衰。 漢南北軍 南軍 光祿勛 三署郎(主左署騎八十人)右中郎將(主右署千五百人)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主左署百八十人)車右騎三將(主右騎九百人) 右主殿門內兵 衛尉 公車司馬(主闕門兵)南宮衛士(五百三十七人)北宮衛士(四百七十二人)右都候(主劍戟四百十六人)左都候(主劍戟三百八十三人)南宮南屯司馬(百三人)北宮蒼龍司馬(主東門四十人)玄武司馬(主武門三十八人)北屯司馬(主北門三十八人)南門朱雀司馬(主南掖門百二十四人)東明司馬(主東門百八十人)朔平司馬(主北門二百十七人) 右主殿門外兵 北軍 中壘校尉 越騎校尉(七百人)步兵校尉(七百人)長水校尉(七百三十六人) 射聲校尉(七百人)屯騎校尉(七百人) 右主京城兵 漢制。南北軍以相維持。如呂祿將北軍。產將南軍。太尉周勃已入北軍。尚有南軍在。未敢誦言誅產。告衛尉毋納產殿門。產欲入未央宮為亂。不得入。此南北軍相制之驗也。及武帝好征伐。置長征軍。而南北軍制壞。漢室遂以衰。唐府兵制 折衝都尉(左果毅都尉。右果毅都尉。)上府千二百人折衝都尉(左果毅都尉。右果毅都尉。)中府千人關中五百折衝都尉(左果毅都尉。右果毅都尉。)下府八百人 唐府兵之制。頗有足稱。其居處教養畜財待事動作休息。皆有節目。後世子孫驕弱。不能謹守其制。府兵廢而方鎮之兵太盛。玄宗幸蜀。才千餘人。肅宗赴靈武。衛士不滿百。德宗建中四年。詔以白志正為神策軍。使募兵蒐補。志正陰以市人補之。名隸軍籍而身居市肆。及涇卒作亂。禁軍寡弱。不足備非常。而唐卒至於亡。宋禁軍 殿前司 捧日指揮(三十八)驍騎指揮(三十二) 侍衛司 天武指揮(二十五)龍騎指揮(四十一) 皇城司 驍健指揮(四十二)神衛指揮(四十六) 忠佐軍司 虎翼指揮(五十一)雄武指揮(三十三) 每一指揮。步兵百十九。騎兵七十二。 宋詔諸道長吏。送其驍銳於闕中。聚勁兵於京師。躬定軍制。紀律詳盡。制親衛殿禁之名。其營立龍虎日月之號。分領於殿前侍衛等諸司。又峻其等級相犯之刑。謂之階級。以絕其犯上之心。三年一戍。 更出迭八。內外輕重均矣。崇觀以後。兵弊日滋。階級既壞。紀律亦亡。童貫握兵。恥於言敗。禁兵十無二三而宋亡。本朝府兵 義興三軍府 義興親軍左衛五領義興親軍右衛五領鷹揚衛五領金吾衛五領左右衛五領神虎衛五領興威衛五領備巡衛五領千牛衛五領監門衛五領 每一衛。上將軍一員。大將軍二員。每一領。將軍一員。中郎將三員。郎將六員。別將六員。散員八。尉二十。正四十。以十衛五十領。合計四千二百三十員。名其近侍忠勇各四衛。不在此數。府兵不為不多。而侍衛虛疏。承前朝季世之弊。不核其實故也。 本朝府兵之制。大抵承前朝之舊。然前朝盛時。唯府兵外無他軍號。北有大遼。東有女真。侵掠於外。又有草賊往往竊發於中。外攻內守。傳至四百餘年。當時府兵之盛可知。無事則肄習兵法。有事小則遣郎將別將平之。大則遣上大將軍將軍御之。當時府將之盛。亦可知矣。自忠烈王事原以來。每因中朝宦寺婦女奉使者之請。官爵泛濫。皆以所託之人除府衛職。恃勢驕蹇。莫肯宿衛。由是府衛法始壞。凡受宿衛之職者。徒食天祿。不事其事。遂至失國。今殿下受命更始。庶事維新。唯府衛之法因循舊習。弊亦如前。臣竊惜之。某嘗讀前朝之史曰。人無功食祿。蟲食松葉。旱蟲為災。前朝之季。松蟲大蕃。旱氣頻年。蓋府衛員將徒食天祿。不事其職。厥徵如是。今殿下受命。赫然有為。宜革舊弊。重國本弭天災。以致維新之治可也。然革深弊者。非剛明之主。英烈之佐。不能也。昔漢文帝拜宋昌為衛將軍。鎮撫南北軍。國勢大振。唐順宗拜韓泰為行軍司馬。禁軍諸將不至。不知者皆謂泰輕人不服。知者笑順宗之失軍政也。今上有剛明之主。臣以凡庸當重任。恐貽韓泰之譏。伏望殿下命有威惠智勇如宋昌者。革府衛之舊弊。立一代之定製。國家幸甚。本朝府兵改制 義興親軍左衛改義興侍衛司義興親軍右衛改忠佐侍衛司鷹揚衛改雄武侍衛司金吾衛改神武侍衛司 每一司。各置中左右前後五領。屬中軍。 左右衛改龍驤巡衛司神虎衛改龍騎巡衛司興威衛改龍武巡衛司 每一司。亦各置五領屬左軍。 備巡衛改虎賁巡衛司千牛衛改虎翼巡衛司監門衛改虎勇巡衛司 每一司。亦各置五領屬右軍。右侍衛巡衛等十司。每一司印信一顆鑄給。都尉使掌之。 上將軍改都尉使 大將軍改都尉簽事都護諸衛將軍改中軍司馬 左軍司馬右軍司馬 將軍改司馬中郎將改司直郎將改副司直別將改司正散員改副司正尉改隊長正改隊副都府外 改中軍司直一副司直一司正二 副司正三隊長二十隊副二十 左軍司直一副司直一司正二 副司正三隊長二十隊副二十 右軍司直一副司直一司正二 副司正三隊長二十隊副二十 每一司都尉使一都尉簽事二每一領司馬一司直三副司直五 司正五副司正七 隊長二十隊副四十 自古為國者。文以致治。武以戡亂。兩職如人兩臂。不可偏廢。故本朝既有百司庶府。又有諸衛各領。所以備文武之職也。然府兵之制。大抵承前朝之舊。前朝盛時。府兵頗得唐制之意。有足觀者。及其久也。其制大壞。遂至失國。殿下受命。赫然有為。宜革舊弊。以重國勢。以致維新之治。然人見聞習熟。積弊難革。故王者受命。必變服色。易徽號。所以一視聽。革舊而鼎新也。是以。宋太宗以美名改易禁軍舊號。作新士氣。今我殿下。已將東班官名職號。一皆更定。循名責實。百官趨事赴功。獨於府衛稱號仍舊。弊亦如前。臣職掌三軍。不可不慮。今將十衛分為侍衛,巡衛諸司。蓋法漢朝南北軍之遺制也。漢南軍掌宮門侍衛。北軍掌京城巡檢。此內外相制。長治久安。禍難不生。已然明驗。今將義興,忠佐,雄武,神武為侍衛司。屬中軍。以寅申巳亥。都尉使都尉簽事各率其領。司馬以下。闕內輪番侍衛。以效漢南軍之制。龍驤,龍騎,龍武及虎賁,虎翼,虎勇為巡衛司。屬左右軍。都尉使都尉簽事使其領司馬以下。於四大門把截更巡。輪番上直巡綽。以效漢北軍之制。其當番各司都尉使以下義興三軍府以時知委。毋致違誤。凡入直者。不許無故出入。違者罪之。 監司 周使大夫監方伯之國。國三人。漢初遣丞相掾。分刺諸州。黜陟賢否。理斷冤罪。故州郡之血脈。得通於相府。○武帝置部刺史。秩六百石。以六條詔察州郡。一。強宗豪右田宅踰制。二。二千石不奉詔書。三。二千石不恤疑獄。四。二千石選署不平。五。二千石子弟怙恃豪勢。六。二千石速公損下。帝以為相權專置刺史。使郡縣之血脈不通於相府。是其失也。然刺史秩卑。故激昂自奮。權重故得行其志。亦一代之美意。○宣帝以黃霸為楊州刺史。治有功賜車蓋。以彰有德。朱博遷冀州刺史。行部決遣如神。○成帝以刺史秩六百石臨二千石。輕重不倫。乃更為州牧秩真二千石。祿秩大優。人無奮職。○光武以舊制州牧奏二千石事。先下三公。遣掾史按驗。然後黜退。乃權歸宰相。自遣刺史。乘傳周行郡國。錄囚徒考殿最。自是宰相不知州郡之得失。而刺史之任始重。卒成州牧方鎮之勢。至靈,獻。天下方亂。豪傑皆欲據州郡。而州牧之任益重。州郡知有牧鎮。而不知有朝廷。袁紹,曹操首亂而爭雄。蘇峻,桓溫效尤而跋扈。自晉至陳。禍亂相仍。蓋光武為之俑也。雖張綱埋輪。劾權臣之跋扈。范滂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其如大勢之已去何如。隋置司隸台。大夫一人。巡察畿內。刺史十四人。巡察畿外。庶幾懲州牧之弊矣。奈其君之荒淫何。其法雖善。無補於亂亡也。唐分天下為十道。置巡察使二十人。以堅明清勁者為之。然不監前轍。以河北,隴右之極邊。為天下之重鎮。撫之以都督。豈所謂五大不在邊者乎。自是鎮帥皆兼觀察之任。位品崇重。竊柄擅權而無有糾其非者。人多廢職自咨。卒成亂階。宋置轉運使。或增置提刑提舉。漢部刺史之遺意也。以台省寺監為之。雖宰臣從官為帥。亦許糾劾。名藩具狀。書姓名於監司之前。故人人奮職。如馬亮奏事稱旨。特賜金紫。河北漕臣有勞。榮賜錦袍。杜衍覆正死罪。職遷員郎。成正忠索治冤獄。特命遷官。此雖監司之賢。皆有以能舉其職。亦在上者激昂勸勵之有權耳。當時之議者曰。官吏為患。不可不察。體量部吏。頗傷煩碎。二者若相反矣。如之何則可。圖政舉之名而為煩苛之政者。非也。借寬厚之說而為容芘之私者。尤非也。用舍升黜。公而不私則無二者之失。有二者之得矣。前朝之監司。或稱按察。或稱按廉。皆以侍從郎官為之。其秩卑權重。能自激昂而有為。亦漢部刺史,宋轉運使之遺意也。及其末也。法久弊生。因時損益。改按廉為都觀察使。本朝因之。然必命廟堂。擇兩府之公清廉謹者遣之。有漢唐之利。無漢唐之弊。 監司當擇其人 使臨益部。上動星躔。車駐徐州。旋至雨澤。監司之任。所關如此。豈可輕畀其人哉。必精神剛正。不畏強御者。可以任其職。風采奮發。事業雄偉者。可以振其權。必廉直中正者。可以舉。苛細矯激者。不可用。故其選有公正聰明之科。剛方愷悌之目。固不容非才得側於其間也。 監司當盡其職 皇華遣使。專務咨訪。繡衣使者。風動列城。是豈蒙 蔽苟安之地哉。則養安以自重。積日以計資。以因循為識時。以緘默為得計。以容奸為寬大。以舉職為煩苛。以興利除害為生事。以激濁揚清為抗訐。皆不能盡其職者也。嗚呼。立人之朝。受人之命。其可不以盡職為念乎。故曰監司當盡其職。 監司當行舉劾 監司之於郡縣。有所畏而不敢舉劾者。某郡之守嘗為侍從也。則幸其復為侍從而有所求。嘗為台諫也。則恐其復為台諫而有所劾。其豪族猾吏有所犯。則以為在朝者有姻有舊。皆不問也。故窮民為守令豪吏所侵暴。不忍忿忿之心。一朝訴之於監司。而監司不之問。甚者封其辭以送之。憑守令之威豪吏之勢。視窮民如仇讎。窮民被害。反過於前日。後雖有冤。其誰告之。嗚呼。為監司者。其可不以舉劾為職乎。 監司不可過為寬厚 今為一路之州縣不知其幾。為州縣之官吏不知其幾。州則守也倅也。縣則令也丞也。天下之人。不能皆無能皆不肖。某人何人也。仁可以治民也。才可以辦事也。廉可以(舊本脫以字)率俗也。吾舉之。吾君用之。夫烏乎而不勸。某人何人也。貪污也闒茸也。裒斂以奉上位。奸巧以媚要勢也。吾按之。吾君殛之。夫烏乎而不警。一言而人以勸。一言而人以警。夫是以。無負於風采之寄。今且不然。所舉之人。某為親屬也。某為權勢也。一歲之出按者凡幾。州縣之所歷者凡幾。以漫不可校之簿書與夫不切之訟牒。紛乎其前。彼其心雖知其吏之不法。當按則曰某人某之子弟也。某人某之親故也。某人某之嘗所屬託也。吾何忍按焉。人且從而稱之曰。是寬厚長者之為監司者也。夫寬厚長者。固士大夫之美名。而風采之任則亦何用乎此。 監司當親巡遠地 斯民居窮鄉僻郡之中。疆域曠邈。按察稀臨。宮闕萬里。赴訴莫及。此守令之貪污者恣行其欲。民生之汨沒者不得其訴。賄賂公行而民生竭。冤抑莫伸而民情郁。日夜望望焉冀監司之一臨。察其冤而伸之。為監司者。其可以其地之荒遠而莫之至耶。 考課法 善德義清謹公平恪勤 最獄訟無冤催科不擾稅賦無欠 簿書齊整差役均平(為治事之最) 農桑墾殖野廣土辟水利興修(為勸課之最) 屏除奸盜賑恤窮困(為撫養之最) 政績尤異者為上。 恪居官次。職務粗治者為中。 臨事弛慢。所蒞無狀者為下。 本朝壬申即位之教考課法 善公廉勤謹 最田野辟戶口增賦役均學校興 詞訟簡 惡貪暴怠劣 殿田野荒戶口損賦役煩學校廢 詞訟滯 取古人善最之法以合古宜今者。作考課之法。定其分數。使刺舉者有所依據。 善公(五分)明(五分)廉(四分)勤(四分公明則能廉勤。故廉勤之分。減公明一等。) 最田野辟(三分五釐)戶口增(三分五釐)學校興 (三分五釐)禮俗成(三分五釐)獄訟平(二分)盜賊息(二分)差役均(一分)賦斂節(一分) 衣食足而知禮義。則自不犯法而趨事矣。故其分數以次而降。凡守令善最。考其實績。備書曰某守令善某事某事。最某事某事。考其分數多少。定其上中下陟之。善最俱無者黜之。且善。德也。最。才也。善之分數多而最之分數少。所以先其德而後其才也。 州牧 周八命曰牧秦置監察御史漢興省之。至惠帝又遣御史監三輔郡察詞訟。二歲更之。○文帝以御史不奉法。乃遣丞相史出刺。○武帝乃置部刺史。自是以來。至於唐宋。或沿或革。然皆任監司督察之職。前朝置三留守八牧四都護府。後或有增置者。然各治其州之民。乃別遣按察使按廉使。糾察官吏。聽斷詞訟。又改為都觀察使。是為監司。而州牧之任與郡縣同矣。本朝皆因之 郡太守 秦滅諸侯。以其地為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佐之。尉典兵。漢景帝更名郡守為太守。掌治民進賢勸功決訟檢奸。○宣帝以謂太守吏民之本。數變易則下不安。民知其將久。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化。每拜守相。輒親見問。觀其所由。退而考察。以質其言。常稱曰與我共治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是以。漢世良吏於是為盛。而稱中興焉。後漢亦重其任。或以尚書令僕射出為郡守。或自郡守入為三公。晉宋以來。或稱守相。或稱內史。或稱太守。沿革不同。皆為治民之官。唐武德初。改郡太守為州剌史。後改州剌史為郡太守。自是。州郡史守。更相為名。其實一也。大宋之初治天下也。重親民之任。疏督守之名於屏。俯仰觀焉。其人善惡。必書其下。是以州郡率治。前朝置知州事知郡事。即古郡太守也。本朝因之 縣令 周官有縣正。各掌其縣之政令而賞罰之。春秋時。列國相滅。多以其地為縣。則縣大而郡小。漢制。凡縣萬戶以上為令。減萬戶為長。侯國為相。因秦制也。 晉宋以來。皆稱縣令。唐有赤畿望緊上中下六等之差。(按京都所治為赤縣。旁邑為畿縣。其餘以戶口多少地美惡為差。如戶多為望。其次為緊為上中下為下六等。)前朝有縣令監務。即古縣令也。本朝因之本朝凡州府郡縣官稱。初因前朝之舊。後議者獻議曰。府州郡縣。星羅棋布。以大統小。以小屬大。首重尾輕。乃能治也。前朝置三留守八牧四都護。庶幾得其制矣。後增置大都護。升諸牧之上。又有加新牧者。州郡之號。日就超升。入國初。升全州為完山府。晉州為大都護府。又改開京為開城留後司。於是為巨邑者五。品秩崇重。有尾大難掉之弊。豈所謂五大不在邊者乎。是又不可不慮也。請命有司。將開城,平壤,永興,完山,雞林量宜因革。置三京留後司。餘皆降為大都護。又以諸牧之最久且大者升為大都護稱知府。新牧及小都護稱知州。凡知官稱知郡。縣令監務稱知縣。如是則府州郡縣。截然有序。互相聯屬。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王化之行。速於置郵而傳命也。 郡守民之本也 孫氏曰。夫民者。國之本也。郡守縣令。民之本也。古者方制四海。而天子列爵頒祿。非為臣下。皆以為民也。故聖人一動作一施設一命令一法制。必本於民。故擇其人以牧養之。重其任以付責之。假其權以安固之。厚其祿以寵利之。上之責吏。一本於民。吏之報上。一本於民。則民重矣。民重則郡守縣令重。郡守縣令重則天下國家重矣。故輕郡守縣令。是輕民也。民輕則天下國家輕矣。可不慎歟。昔漢之制郡縣。可謂知所重矣。郡守入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又出諫大夫補郡吏。有治效者。璽書勉勵。賜金增秩而不輒遷也。公卿缺則選其尤異者而用之。故漢之良吏。於是為盛。誠知所重矣。魏晉以下。風俗垢弊。謂居朝廷者為要職。治郡縣者為左遷。故吏多貪殘而俗日壞敗者。失所重也。唐之失。亦重內職而輕外官也。故內職常在於數遷。外官常在於滯選也。然而三百年間守宰之植風跡者。猶班班可言也。國家之初。罷削方鎮。重郡縣之職。而生民頗得休息。太祖選任郡守。輒召見慰勞而遣。太宗親擇循吏。分理郡縣。又常手札細書御前印紙三十餘通。以賜所遣郡吏。先帝勵精政理。一命(一本作分)以上。皆廷見之。悉受訓辭。敕戒丁寧。使知自重。此祖宗重外輕內。憂民擇吏之至恩也。○呂氏曰。祖宗時。不唯自選知州。至於銓選之微。三班之賤。其差遣注擬。責之近臣。亦皆引對便朝。臨軒閱其當否。或以權要之親而特加抑退。或以癃老之甚而處以散官。況以千里專城之寄耶。神宗皇帝一日召文彥博等。對於資政殿。謂選任知州未得善法曰。祖宗百戰得天下。今以一州生靈。付庸人。常痛心疾首。卿等以為如何而可。由是觀之。累聖皆以牧守為重。豈特太宗朝如此哉。然太宗置審官院。俾近臣主之。或以前執政輔臣而為之主判。注擬之際。精選人才而後引對。人主臨軒。顧問審其可否。真宗遵用先朝之制。至天聖初。章獻垂簾。仁祖幼沖。弛於舊制。逮五六年。復引對諸司。公事雖臨軒躬覽。而有司以名次格法。用例引條而法擬矣。不唯有司不能如前朝精選人才。而臨軒顧問。亦不可以可否而黜陟。故富弼等謂宰相亦不自選知州。而委之審官。審官又不選而依次撥人。天下州郡。多不治。神宗察見州牧之弊。詢於輔臣。僉議欲立選法。既任以法。付之有司。不能親擇。愈失求才之旨也。今郡守雖多堂除。而朝廷不自任黜陟之責。其間庸謬不才。已系知州資序。或雖非資序。而曾任監司台省以上。例須與郡。不免依違而與之。由大臣不能引用祖宗典故引對黜陟故也。方今江淮諸州。其與敵對壘。閩廣雖遠。亦間有盜賊不虞。以至應辦軍需。正藉強幹之人協濟共治。豈容濫取豢養不才。臣願朝廷選除牧守。宜法祖宗之制。 令長與民最親 李氏曰。州縣之間。與民最親者。令長為最先。而職任之最煩且難者。亦莫踰於令長。歷漢唐以來。皆欲重其選而難其人。當時群臣如韋嗣立,張九齡輩論說甚詳。咸可覆視也。為之長史者。亦豈易為力哉。征賦之浩穰。期會之峻急。獄訟之糾紛。簿書之雜遝。儘自力以從事。而後其事粗舉。利害至切。勞逸不均。督責負荷。不為不重。誠與他官殊絕。而朝廷格律所以待之者。初無殊恩異數以寵秩之。是故。吏之有才略可以撥煩治劇。率多希恩廟堂。或庇身幕府。或寄跡學校。偷養優閒以自便安。祿秩位次。悉從優厚。其推法之所當得者。非為貧苟祿。即嗜利僥倖者也。 最近於民 呂氏曰。出宰百里。最近於民。祖宗勤恤民隱。故詳擇宰令。必須引對。親視才否而授之。雖一命初仕。亦臨軒顧問。況於百里之重乎。 善政所感 政之善惡。有感於物者。亦有感於人者。蝗避中牟。鳳集穎川。九江得人而去猛虎。潮陽得人而去鱷魚。善政感物者也。米以王渙而通。粟以李峴而賤。有李勉則夷舶來。有薛公則魚鹽至。善政感人者也。 二千石善政 吾聞風行於上而水波。此天下之至文。仁形於心而民服。此天下之善化。豈可以多為令而病民慢。自設於險而病民詐耶。九轉丹砂。點鐵成金。兩漢循吏。鑄頑成仁。我簡易則民肅。我平易則民親。賣 私鬥之刀劍以為牛。羞淫祀之樽俎以養親。雖承平百年。雨露滲漉。非二千石所以牧人者乎。 善政即為漢之循吏 夫猛而不害善良。寬而不長奸宄。雖兩漢循吏。不過如此。萍鄉邑里之間。鴟梟且為鳳凰。稂莠皆化為嘉穀矣。 守令不任事 夫食人之食者。任人之責。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朝廷以十萬戶付之一守。以百里之地委之一令。元元之休戚系焉。一時之豐耗系焉。不知懼此而夤緣為奸。亦弗思之甚。且張官置吏。本以為民。今也為民父母。而反有以蠹民。民何所望耶。然士方未仕之時。冀得寸祿以有為。迨夫歲月之積。家溫食飽則平日誌願。一皆汨沒。吁可嘆哉。 吏為民之乳牧 歲當旱歉。群情嗷嗷。綏靜撫摩。尚虞多事。倘貪吏復從而戚削之。是子方啼飢而乳之。嚚者復奪其食。牛方奔喘而牧之。悍者復疾其鞭。則轉就羸殘而激成搏觸。其勢所必至焉耳。人君保民。均於保子。愛民甚於愛牛。而為之乳與牧者。實寄諸吏。 良吏貪吏 良吏出為德星。則雖齊歲方艱。而民懷父母之戀。貪政肆為碩鼠。則雖魏麥可食。而民興逝去之思。 贓吏 贓吏者。人心之巨蠹也。芟其根而毋使之蔓。伐其枝而毋使之萌。布滿郡縣者。皆羔羊素絲之節。牧養生民者。無苛政猛虎之嫌。 官吏之弊 以風霜之評議者未必畏。朝夕之誅求者每自若。貪婪狼狽。疾險鷙猛。○肆貪暴之毒。長告訐之風。以詞訟為興利之門。以獄犴為論財之府。○快意於常刑之外。橫取於經賦之餘。以慈祥愷悌為姑息。以刻剝慘毒為整辦。議論習尚。日趨於薄。似非清明聖時為宜有。 識 道傳嘗以暇日。考究前代典籍。取其有關於治體者。自宰相至守令。其名位之沿革。職任之得失。人物之賢否。無不備載。始自唐虞。文籍之所起也。迄於本朝。耳目之所逮也。蓋君。原首也。宰相為君可否。君之腹心也。台諫監司為君糾察。君之耳目也。府衛之捍衛。守令之承流宣化。 非君之爪牙與手足乎。人而廢其一體則非人也。國而廢其一官則非國也。古先哲王。廣求賢能之士。布列中外。亦欲修厥官而保其國也。詩曰。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此之謂也。為宰相者。有識然後能辨事物之當否而無所惑。有量然後能容事物之煩浩而無所遺。有德然後能得上下之心服而無所失。至若台諫監司。當重風采而尚氣節。風采重則人敬。氣節尚則人畏。人知敬畏則權奸之心沮。而撓法亂政之萌絕矣。得智勇忠義之士。以充宿衛。禁衛尊嚴。有以折奸雄之心。杜覬覦之望。得循良公正之士以為守令。民庶蘇息。有以遂相生之樂。無流離愁嘆之聲矣。然人才有昏明強弱之不同。世道有醇漓污隆之或異。故愚不肖者得廁於其間。而賢智者亦不得而展布。職有所不修而曠官之嘆興矣。且宰相非其人。當亟求賢者以置其位。台諫失其職。亦當求能者以責其職。豈可以一人之故而輕輔相之權。廢風紀之任哉。若府衛若監司守令。莫不皆然。比之於人。心之官則思。耳司聞目司視。心未得其思則當治其心。 使之益以清明。必得其思而後已。耳有所未聞。目有所未見。亦當治其耳目。使之益以聰明。必得其聞見之實而後已。又豈可以未思之故而廢心之官。未聞未見之故而廢耳目之聰明哉。此又不可不知也。故並論之。 序 序[鄭總] 經濟文鑒。判三司事奉化伯鄭公之所著也。公自幼好學窮經。懷材抱道。慨然有經濟之志。及我殿下受命作興。公決疑定策。蔚為元勛。以文武之略。兼將相之任。凡於國家之政。動引古法。參酌時宜。利興害除。民蒙其澤。其經濟也大矣。尚論古之人。博採歷代以來職任得失。人物賢。否筆之於書。其引用先儒之說。間有附以己見者。不復識別。簡而不略。詳而不繁。可法可戒。將俾世之居官者。皆知其任之不易而莫不勉勉循循。思所以稱其職。其有補於世也亦大矣。予觀是書。其首之以相業者。宰相之任。論道經邦。燮理陰陽。關係至重。非他官比也。古之能稱其職者幾何人哉。三代以上。稱夔皋稷契伊傅周召。三代以下。稱漢之蕭曹丙魏。唐之房杜姚宋。宋之韓富王范司馬諸公而已。吁。相業不亦難乎。是故。人君當以擇相為先。而為相者亦當思稱其職可也。次之以台諫者。台官糾禁風俗之惡。諫官論奏人主之失。實國家之所重。而居是職者。豈可以唯唯悠悠而瘝厥官也哉。且又府衛之兵。在於練養。無事則宿衛於內。以備患於非常。有事則折衝於外。以靖難於危急。不可以不之重也。監司之任。在乎澄清。懲豪猾而治冤抑。恤民隱而舉賢才。不可以不之謹也。州牧郡守縣令。人主之所與共治者也。其人賢則民受其福。苟不賢則民受其禍。其不擇人而除授可乎。此又所以相繼而居其次也。然則為府兵為監司為州牧守令者。可不思所以稱其職也哉。為國之要。不越乎是數者。苟能各稱其職。則雖天下。不難為也。況一國乎。於此見公之學有淵源。而公之才為適用也。客有語予者曰。大抵古人之著書者。有志而不得見諸行事者之所為也。公遭遇聖明。位為宰輔。時不可謂不遇。而道不可謂不行也。何著書為。予曰。公之心。必欲堯舜君民而後已。其行道也一毫不盡。則其中固有歉然者矣。此公之所以著書之意也歟。 蒼龍乙亥後九月下浣。純忠佐命開國功臣。資憲大夫。藝文春秋館大學士。同判都評議使司事。世子右賓客西原君鄭總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