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 · 靜夜冤魂
起初還有音樂。她的小收音機里播放著流行歌曲,但音量之低不足以妨礙她的思緒。窗外的天色已暗,她起身穿過房間,打開電燈,隨即又改變了想法,關了電燈。心情使然,她又關掉了收音機。
還是坐在黑暗中吧,瑪德琳思忖著,還是坐在黑暗中,坐在寂靜中吧。
話雖如此,你就只有自己的思緒陪伴著了。可這幾天,她的心緒糟糕透頂,成了一個紛亂的漩渦,旋轉著將她深深地吸入自身,迫使她正視自己不願意正視的自身部分。但如真的想把黑暗看得太清楚,想把那些紛亂的思緒理得太明確是辦不到的。所以整個世界都讓收音機歌聲嘹亮,讓燈光亮如白晝。這樣就能完全淹沒你的思緒,才能安全地把黑暗置於絕境了。
但有時你再也無法這麼做了。
她一動不動,內心激烈搏鬥著,想在迷霧般的混亂思緒中砍出一條出路來。究竟在那裡坐了多久了?她不知道。她手上戴了個手錶,但她根本不看。
最後,她不假思索地站起身來,走向壁櫃。透過打開的窗戶照進來的光線足夠亮了,她行走時不會磕磕絆絆了。這個小房間她太熟悉了,住得很久了,即便在漆黑的夜晚,閉上眼睛她也能行走自如。
她踩上一個箱子,以便夠得到壁櫃最上層的架子。在架子上,她的手伸進另一個箱子,摸索到一個內裝硬物的軟包。她把軟包從箱子裡取出來,離開壁櫃,回到剛才一直坐的椅子,又坐了下去。
這隻有拉帶的天鵝絨包曾用來裝過一瓶加拿大威士忌酒,而此刻卻裝著某種更為直接致命的東西。
一把手槍。
她解開拉帶,從天鵝絨包里取出了手槍。手槍的氣味似乎充斥著整個房間,這氣味混合著金屬味和機油味,她幻想著還能聞到火藥味呢。也許,自從上次擦槍之後曾開過槍了吧。當然,更為可能的是,火藥味是她的想像所致。這支槍是她父親的,但據她所知,父親從未開過槍。
他沒有開槍的必要。他緩慢地自殺,其方式更能被社會接受,不會那麼丟臉和出醜。
他用的是威士忌酒。起先喝的是昂貴的加拿大威士忌酒,也就是曾放在這個天鵝絨包里的那種。之後,在臨近其生命終結時,喝的是廉價的黑麥威士忌酒和廉價的加利福尼亞葡萄酒。直到某個晚上,他們告訴她說,他突然發病,死在街上。
他留下了當時身穿的衣服,另外還有很少幾件替換的衣服,幾乎都不值得捐贈給救世軍。他還留下了一個馬尼拉紙信封袋,裡面有幾封舊信、幾張明信片以及一些剪報,都沒什麼價值。她也懶得弄明白這些東西有什麼意義,早就全部扔進火爐里一燒了之。他留下的這把槍,這把左輪手槍,是留給他獨生女的唯一遺產。
就是這把手槍,這把金屬手槍在她手裡冷冰冰的,在這個帶家具的小房間裡,手槍的氣味令人感到壓抑。
這算是什麼遺產,什麼臨別贈品!
萬一你真想殺了某人,瑪德琳,或者萬一你真想自殺。
真是太奇怪了,這些年來他一直保存著這把手槍,卻讓自己慢慢地、悄悄地死去!她想著,你可能會覺得他要麼就扔了這把手槍,要麼就用它自殺吧。可他死去時手槍還在他房間裡呢,真是不可思議至極!而那幾個搜查房間的警察居然把手槍還給了她,倒也沒有沒收了自己派用場。所以,這把手槍就在她的手裡,她願意的話,隨時可以使用。
她不想放下這玩意兒。兩手交替把玩著手槍,用食指勾著扳機,拇指撫摸著槍柄。她舉槍伸直手臂,眼睛掃過房間裡的各種物件,用槍輪流瞄準小收音機、電燈,以及房間遠角的黑暗處。她瞄準著,感覺到食指勾著的扳機微微顫抖,仿佛是有生命似的,但她最後沒有扣動扳機,那個扣動可會把想像立刻變成現實的。
為什麼還留著這玩意兒?為什麼還把手槍放在自己住的房間裡?
因為,她想這可是父親留給她的一切啊,但她又覺得不是。她曾想都沒想就把父親的各種信件明信片什麼的一股腦地全扔進了火爐,還送掉了他的衣服。卻保留了手槍,因為——
因為她明白她肯定會有用到它的時候。
一想到這兒,她的血液就變涼了。是這樣的嗎?她父親留給她的最後禮物即將成為結束她生命的工具嗎?
把手槍收起來吧,她對自己說,放回那個包里吧。等到早晨了,陽光把夜晚的胡思亂想趕走了,就把手槍拿出來扔掉吧。扔在垃圾箱裡或者下水道里吧。在手槍把你的小命扔掉之前,先把手槍扔了吧。
這把槍還能用嗎?這把槍的子彈上膛了嗎?她所知道的是手槍里沒有子彈,發射機關早就生鏽關死了,這玩意兒只能做鎮紙派用場了。可她又不這麼想。似乎在她手裡這把槍仍可發出謀殺的能量,仿佛這把手槍是個顯而易見的活物,還存在著毀滅,存在著謀殺的能力。
她把槍管伸進嘴裡,用舌頭嘗了嘗金屬的味道。
感覺到了扳機的顫抖。
她又把槍管從嘴裡拿出來,頂在太陽穴上;她把槍管又插進耳朵,隨後又頂在喉嚨處,這樣就觸到了一個脈動點。她想,只消擠壓一下扳機,頃刻之間就沒有脈動了,也沒有內心的種種思緒了,沒什麼了,什麼都沒有了。
可是究竟為什麼呀?
她想,那就是奇怪之處了,因為這個問題無解。為什麼她要自殺?因為她覺得生活空虛,因為沒有理由不自殺。但難道那就是這樣做的理由嗎?出於同樣原因,她可以爭辯說只要沒有理由說她不該生活下去,那麼她就應該繼續生活下去。
理由很多。
難道人們都有理由才這樣做?甚至他們真需要什麼理由嗎?生活畢竟不是一個邏輯問題。你沒有因為解決這個問題而獲獎,這也無妨,因為還沒人能解決這個問題呢。無論有沒有自殺的理由,還是有些人自殺了。
打開電燈,她又胡思亂想了一番。演奏音樂吧。假使願意的話,跟著收音機放開喉嚨高歌一曲吧。只要能擺脫現在的心情,度過這個夜晚就行,而到了早晨,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把這把手槍扔掉。
不。
不知怎麼的,她不想把手槍放回天鵝絨包里。她心裡思緒紛亂。她曾聽到過一件事,那是戲劇藝術的規則:假如你在第一幕里展示了一把槍,那你必須在第三幕終結落幕前確保開過槍了。在某些地方,部落的勇士不是一旦拔出短劍就必須見血後才能插回劍鞘嗎?假如沒有敵人,他們寧可割一下自己的拇指,也不會不見血就插回劍鞘里去。也許,這只是出於迷信,或者,這麼做是為了防止他們過於隨意地揮舞刀劍。
她又一次拿槍對著自己的太陽穴。
她的生活根本沒有目的。
很難講怎麼會走到這個地步的。也許她的生活從來就沒有目的,她只是在生活中漂流而過,忽而住這裡,忽而住那裡,一會兒幹這工作,一會兒又干那工作,根本就沒意識到她自己已經在生活中漂流到何種程度了。她的生活沒有目標,無憂無慮地不知有個生活目標的必要性,可如今,她才發覺自己正面對著毫無目標的生存狀況,感覺自己快要給面對的狀況毀滅了。
你可能會過短暫的一生,也可能是長久的一生。你可以把毫無目標的生活方式消滅在萌芽狀態,也可以聽任這種生活方式消磨你七十年、八十年或者一百年的時間。無論如何,你都會死去,而你一旦死去就好像你從未生活過。
你死了,你的生命就結束了。
那麼何必著急呢?
又何必拖延呢?
她對自己說,打開收音機吧,打開幾個電燈吧。
但她卻又一次拿起手槍對著自己的太陽穴,拇指又一次拉開了手槍的擊錘,手指又一次緊扣在扳機上。
她決定要扣動扳機了嗎?所有這些事都已經決定好了嗎?如同之前那樣做的,她的手指緊扣在扳機上,只是這次持續緊扣,扣動了扳機。
手槍的擊錘撞擊在空空如也的槍膛上。
一陣輕鬆感向她襲來,蔓延到全身。她得到寬恕了,她得到拯救了,她突然感到生命無限珍貴。在為死裡逃生而顫抖的同時,她也為自己還活著而極度興奮。剛才她的生活還如一潭死水,可如今,忽然之間,她還活著這個事實就讓她激動不已了。
她還活著。她已經用自己的手竭盡所能了,冒盡了風險,最後她贏了。
她一下子跳了起來。明天這把舊槍會去它該去的地方——垃圾箱,或者下水道,無論何處,只要不會有危害就行。她再也用不著它了。現在明白了,她留著這把手槍就是為此目的——站在死亡邊緣,然後重獲生命。她已經冒了個恐怖之極的險,但是這個險她永遠無需再冒了。
她在房間裡手舞足蹈,擰亮了電燈,房間裡灑滿了歡樂的色彩。她又打開了小收音機,讓房間裡響徹音樂。她隨著音樂歡快地舞動,兩腳倍感輕快,一反幾分鐘之前沉重如鉛的心情。
跳著跳著她忽然大吃一驚,意識到手裡居然還拿著那把手槍呢。
她停下來,瞪眼看著手裡的玩意兒。這可是差點毀滅她的工具啊,但卻又成了她得到解救的方式。而她對此物的種種情感難以釐清。只是有一件事很明確。她現在不想拿著手槍了。
她拿過天鵝絨包,把手槍塞了進去,把包帶繫緊了。然後,她又開始跳舞了,沉浸在音樂和她生命的歡樂之中,她「啪」的一聲把手槍扔在桌上。也許她只是想放下手槍包,也可能是在音樂的節奏和她生命中歡樂的衝動之下,她猛然把手槍重重地摔下了。
撞擊之下,那把手槍「砰」地走火發射了。
房間窄小,槍聲震耳。她嚇得不敢喘氣,心提到了嗓子眼。槍聲漸消,她想都沒想就迅速前去關掉了收音機,槍聲之後陷入了一陣完全的寂靜。
子彈射到哪裡去了?
她發瘋似的伸手在全身亂摸一通,仿佛是自己很可能已經中彈了卻沒感覺到似的。這可真是諷刺!舉槍自殺不成,卻在幾分鐘後又意外射傷了自己。但是,是子彈沒有打中她。
原來還真有一顆子彈呢。房間裡瀰漫著一股彈藥味,天鵝絨包上面出現一個黑乎乎的小洞,子彈穿射而出之處。
她在牆上尋找彈孔,在房間裡查找任何打壞的物件。什麼都沒有。
隨後,仿佛是受到磁力吸引似的,她兩眼不由自主地望向敞開的窗戶。
她正凝視著窗戶時就聽到了窗外有人在呻吟。
一個女人躺在人行道上,獨自一人。這個年輕姑娘,呻吟著,抽泣著,腦袋擱在瑪德琳的膝蓋上。
這個姑娘就在瑪德琳住房大街對面的人行道上胸口中彈了。胸口中彈,出血了,鮮血從傷口處汩汩流出。她試圖聚集目光,努力想開口說什麼。
人們正在聚攏過來。有人高聲詢問,也有人做了回答。
她是誰?
哎呀,她就住在附近。
誰開槍打她?
哦,有輛車子經過時向她開了槍。某個瘋子吧,或是某個尋樂殺人狂吧,駕車經過安靜的街區,搖下車窗玻璃,隨意開槍取樂。
天哪,就在這裡?就在這個街區?
真該死,這事哪裡都會發生。就是一個瘋子拿著槍,心懷仇恨罷了。就這麼回事。這事哪裡都會有,對什麼人都這麼幹。某個瘋子會從窗口開槍,某個神經病射殺小孩子,某個瘋人拿刀刺搭車人什麼的。或者就像這次,從開著的車裡胡亂開槍。
這些喧雜的聲音對瑪德琳如同背景音樂一般,她充耳不聞。她幾乎沒聽清他們說什麼,因為他們什麼都不知道。沒有從經過的車子裡開槍這回事,雖說死神任性隨意,湊巧找上了這個年輕姑娘。
她的槍,她父親的槍。那把手槍饒了瑪德琳不死,卻攫取了這個年輕姑娘的命。真是說對了,劍不血刃是無法插回劍鞘的;在台上公開展示的槍還得在落幕前開上一槍才行。
現在落幕了,原本的喜劇變成了悲劇。
一陣警笛響起,一輛警車正在駛來,但她幾乎沒聽到。她正看著這個姑娘的眼睛,而正當她努力看進那雙眼睛時,她從中看到姑娘的生命消逝了。姑娘在她的懷裡一陣戰慄,隨即不動了。
電燈亮著,收音機開著。她一整夜亮著燈坐在房間裡,收音機響著,等待著警察上門找她。她想,警方來她房間敲門只是個時間問題。如果警方真的來了,她會讓他們進屋,告訴他們所發生的一切。她是如何想自殺的,又是如何倖免於一死的,以及街對面的一個姑娘如何被一隻無形之手選中而死於非命。
而更為平淡無奇的是,她又是如何草率地扔下手槍,結果一顆子彈穿過敞開的窗戶,擊中了一個活生生的姑娘。
那麼,她會面臨什麼後果?
她不知道。她所做的事從技術角度來看不是謀殺,的確只是一個意外,但這並不意味著法律會認為她毫無責任,這可是一樁刑事事故,所以她當然會為此受到某種懲罰。這很理所當然,因為她剝奪了一個姑娘的性命,法律無論加諸她何種懲罰都屬公平。
所以,她等待著警方的來臨。她方才就在那個姑娘生命消逝之際悄悄地抽身走了。她輕輕地在人行道上放下了那姑娘的腦袋。人群閃開一條路,她走了出去,隨即人群又圍攏著姑娘的屍體,根本沒注意瑪德琳。但肯定會有人注意到她,會有人對警方說些什麼,然後哪怕是為了獲得她作為目擊證人的證詞,警方也會登門找她。或許那個姑娘受到槍擊時她恰好在現場呢,或者她看清了那個殺手,甚至記下了車牌號碼呢。所以她理所當然地要受到詢問,這樣警方可以斷定她知道什麼或不知道什麼了。
收音機響著。窗外,警車來來去去,人群散了。那把手槍在天鵝絨包里,仍留在她隨手扔過去的桌子上。從她坐的地方,能看到天鵝絨包上那個破洞,有著槍藥灼燒的痕跡,子彈就是從那裡飛出去的。
假如她知道警方不會來找她的話,或許她已經再次拿槍對著自己了。但她完全期待他們登門,心甘情願地就她的行為聽任處罰。甚至等到天邊破曉,她還在等待警方的來臨。
但是,警方沒來。
她等待了兩天。她一直沒離開房間,不吃不喝,也根本無法說她是否睡覺了,她一直坐在椅子裡,她眼睛時而睜著,時而閉著。
兩天之後,她明白警方不會來找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