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來藏之研究 · 第二章 如來藏思想探源
第一節 如來與法身
如來藏tatha^gata-garbha是tatha^gata與garbha的結合語,淵源於印度神教的神學,是不容懷疑的!然如來藏說的流行,是在大乘佛教後期(西元三世紀中),與部派佛教及初期大乘佛教,不能說是沒有關係的。應該是:正由於部派佛教及初期大乘的某些思想,啟發了如來藏說,使如來與藏相結合而流傳起來。所以如來藏的研究,從部派佛教及初期大乘經中,探索可能引發如來藏說的思想因素,是非常必要的!不過自釋尊入滅以來,佛法在長期的發展中,有意無意的,足以啟發如來藏思想的,真可說頭緒紛繁,這裡只能就重要的幾點,分別的加以探究。
如來藏說,是以如來(佛)為重要主題的。在佛教界,如來是釋迦S/a^kya等一切佛的德號。釋尊在世時,弟子們與如來共住,聽佛說法。佛與弟子們一起往來,一起飲食,談論,如來是那麼親切!什麼是如來?這問題簡直是不成問題。不過對如來的崇敬、了解,由於弟子們根機利鈍的不同,觀感上可能有些差別。特別是在宗教的領域中,無論是直接或從間接得來,如來有 超越一般的能力──通adhijn~a^,一定是早已存在的。然無論怎樣,如來總還是人間的釋尊。如來為三寶之一,為佛法住世的重要一環。自釋尊涅槃以後,如來不再見了,由於信仰及歸依的虔誠,永恆懷念,被解說為與如來藏為同一內容的法身dharma-ka^ya,漸漸的在佛教界發展起來。
一、如來入涅槃後,如來的遺體,由在家弟子供養、火化、造塔;如來的遺教,由出家弟子結集。大眾感覺到,如來的肉身,已過去而不可再見了,好在傳誦在弟子間的法dharma與律vinaya還在,如『增壹阿含經』序說:「釋師出世壽極短,肉體雖逝法身在」(1)。如來在世,以法、律利益眾生。法與律長在人間,如依法、律修行,也就是見佛的法身了。
、上座部Sthavira一分,如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說,代表了現實的、理性的立場。我們所歸依的佛是什麼?『阿毗達磨發智論』卷二(大正二六‧九二四下)說:
「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佛陀,歸依彼所有無學成菩提法」。
佛,不是因三十二相而名為佛的,由於有能成佛菩提無學法,所以名為佛。『發智』的釋論 ──『大毗婆沙論』說:「今顯此身父母生長,是有漏法,非所歸依;所歸依者,謂佛無學成菩提法,即是法身」(2)。有漏色身與無漏菩提法,『雜心論』也稱為色身與法身(3)。佛的實體,是「無學成菩提法」──法身;色身只是佛菩提的所依身,是有漏的,不是所歸敬的對象。『俱舍 [P21] 論』以為:依色身而能成佛,所以色身也應該是所歸依的佛(4)。這近於經部Su^trava^din本師矩摩邏多Kuma^rala^ta,「佛有漏無漏法,皆是佛體」的主張(5)。但佛涅槃後,色身已滅盡了,還能成為歸依處嗎!能成佛菩提的無學無漏法,就是如來所有的無漏五聚(或寫作蘊)── 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五無漏聚雖通於阿羅漢arhat,佛是究竟圓滿的。經上說:舍利弗S/a^riputra阿羅漢的無漏五聚,並不因涅槃而消滅,(6)那末佛的五無漏聚── 「五分法身」,當然也「法身不滅」了。「白法所成身」,名為法身,約無學無漏的功德法說。
三、如來已經涅槃了,儘管信仰歸依,而不能見佛,這是多麼令人失望的事!要求見佛的宗教情操,是可以理解出來的。如『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四下)說:
「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見苦集滅道」(7)。
『佛藏經』引經說:「若人見法,是為見我(佛)」(8)。見緣起就能見法,見法就是見佛,是引經的。現存的『中阿含經』說:「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9);『中論』所引的,可能是別部所誦的『中阿含經』說。釋迦佛,七佛,都是觀緣起prati^tya-samutpa^da而成佛的(10),那末佛弟子如能觀緣起而證入,不是與佛同證,而見佛之所以為佛嗎?『義足經』說:佛從三道寶階,從天來到人間,弟子們都來見佛。「一比丘」想起了佛的教說,觀緣起無常、苦、空、無我,悟入了初果。那時,蓮華色Utpalavarn!a^比丘尼,搶著在前禮佛(11)。『大智度論』 [P22] 卷一一(大正二五‧一三七上)說: 「佛告比丘尼:非汝初禮,須菩提最初禮我。所以者何?須菩提觀諸法空,是為見佛法身」。
觀空無我法,也就是禮佛,如『增壹阿含經』所說(12)。須菩提Sudhu^ti觀緣起空無我而證入,就是見佛。禪者稱悟入為「與佛心心相印」,「與佛一鼻孔出氣」,是與「見法即見佛」的理念相契合的。如『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大正一二‧一一一二中)說:
「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佛將入涅槃,弟子們懊惱悵惘,覺得失去了依止的大師,所以佛這樣的開示大眾。只要佛弟子能如法修行,那末佛的法身,就常在人間而不滅。因為有如法的修行者,就有如法的證見者, 就有「見法即見佛」的。法身呈現於弟子的智證中,即是『法身常在而不滅」(如沒有修證的,法身就不在人間了)。這一充滿策勵與希望的教授,勉大眾如法修行,比後代的法身常住說,似乎有意義得多!
上來三說,一是教(法義)法身;二是功德法身;三是理法身。在少數出家人中,依法而受持,修行,體悟,達成了法身尚在的滿足。但對僧團內的青年初學,社會的一般信眾,懷念如來的內心依賴感,是不容易滿足的。原因是:生身與法身的對立,法身限於無漏功德及體悟的諦理 [P23] ,否定色身是所歸依的佛。『瑜伽師地論』引「體義伽陀」說:「若以色量我,以音聲尋我,欲貪所執持,彼不能知我(佛)」(13);這就是『金剛經』所說,「若以色見我」頌。沒有色聲相好的法身如來,在一般人來說,缺乏具體的人格性;一般人心目中的如來,是人那樣的(釋尊本來是這樣的),所以上座部(除一部分分別論者)為主的法身如來觀,不容易成為一般人的信仰。
大眾部Maha^sa^m!ghika系的如來觀,也在發達起來,那是信仰的、理想的如來觀。大眾部的信念是(14):
1.「大眾部……諸佛世尊皆是出世,一切如來無有漏法」。
2.「如大眾部,彼作是說:經言:如來生在世間,長在世間,若行若住,不為世法之所染污。由此故知如來生身亦是無漏」。
3.「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師,執佛生身是無漏法」。
說一切有部等,立父母所生的色身與法身,以為如來的色身是有漏的。大眾部以為:如來的色身,身中的一切,都是出世的,無漏的,大眾部的如來觀,顯然是超越常情的!如『摩訶僧祇律』卷三一(大正二二‧四八一上)說:
「耆舊童子往至佛所,頭面禮足,白佛言:聞世尊不和,可服下藥。世尊雖不須,為眾生 故,願受此藥!使來世眾生,開視法明,病者受藥,施者得福」。 [P24]
如來有病,由耆舊──耆婆Ji^vaka處方服藥,是諸部廣律一致的,但『僧祇律』以為:如來實際是不用服藥的,為未來的病比丘著想,所以才方便的服藥。這是說:如來生身是無病的,不會患病的。依此推論,如來的飲食、睡眠、大小便利等,當然都不會有的。屬於大眾部末派的『增壹阿含經』,就這樣說(15):
「如來身者,清淨無穢,受諸天氣」。
「清淨無穢」,「受諸天氣」,是說如來生身,沒有便利等污穢,不受人間的飲食。所以,似乎有飲食、便利,其實都是方便示現,實際上如來身,並不是這樣的。如來身出世無漏的信念發展起來,如『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中──下)說:
「此中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者,謂四部同說:諸佛世尊皆是出世,一切如來無有漏法」。
「諸如來語皆轉*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世尊所說無不如義」。
「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一剎那心了一切法,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
「諸佛世尊皆是出世,一切如來無有漏法」,是大眾部等如來觀的根本信念。「轉*輪」等三句,表示如來說法的不可思議。「如來色身實無邊際」以下,從多方面表示如來的究竟圓滿。 [P25] 「壽量無邊際」,是盡未來際,直到永遠的永遠;如來是恆有的,常住的。「色身無邊際」,是身體的無所不在;色身的相好莊嚴,是無窮無盡的。「一剎那心了一切法,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是心智的無所不知;不但無所不知,而且還是念念無所不知。「威力無邊」,是能力的無所不能。如來身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而又是永恆常在的,這是究竟圓滿的真實的如來。無漏的出世的如來身,從人間身中顯出,是人、天那樣有色相的。『法華經』說:「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16),就是這樣的法身。在初期大乘經中,人間生身與法身,起初是沒有嚴密分別的(17),後來才分別為法身與化身(後來更分別三身、四身等)。法身或法性身,是色相莊嚴的。方便示現的如來雖涅槃了,而如來並沒有涅槃,是真實存在的;無時無處,不在應機而利益眾生。
「初期大乘」經所說的如來身,深受大眾部的影響。但起初,注意到人間成佛,涅槃的事實,所以多數大乘經,說如來壽命多少劫,然後入涅槃,沒有說「壽量無邊際」。大眾部系的如來觀,在大乘經中,通過了甚深法性的體現。在對於如來的正觀,如『阿!B粊佛國經』說:「如仁者上向見(虛)空,觀阿!B粊佛及諸弟子等,並其佛剎當如是」(18)。『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說:「若法自性無,是為無所有。何以故?無憶故是為念佛」(19)。『金剛般若經』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20)。『如幻三昧經』說:「察於如來如虛空界,……如來如虛空,虛空、如來則無二 [P26] 矣」(21)。『諸佛要集經』說:「如來至真不可得見,……如來何在而欲見耶」?「諸如來等則為法身,無有色像,佛身無漏。……無像無見,不可捉持,(如)欲睹虛空而不可見」(22)。『文殊般若經』說:「不生不滅,不來不去,非名非相,是名為佛」(23)。『思益經』說:「不以色見佛,不以受、想、行、識見佛,是名歸依佛」(24)。『維摩詰所說經』說:佛「不可以一切言說分別顯示」(25)。『般若』及有關文殊Man~jus/ri^的經典,念佛、見佛,著重於超越色相、有無的勝義(如、法界等),如『諸佛要集經』卷上(大正一七‧七六二下)說:
「無形而現形,亦不住於色,欲以開化眾(生),現(色)身而有(所)教(化)。佛者無色會,亦不著有為,皆度一切數,導師故現身」。
佛沒有色像,為眾生而現色像,色相莊嚴是示現的,不可以色、聲等相去擬想如來。這是「法身無色」說,從「真空觀」來,是上座部(說一切有部等)色相非佛,功德、法性為法身的大乘化。
『般舟三昧經』的念佛、見佛,佛是具足色相莊嚴的。見佛而了解為「唯心所現」,然後悟入空性(26)。這一思想,充分發達而表顯於『華嚴經』。色相莊嚴與法界不二,佛超越一切,惟有虛空勉強的可以作為譬喻,然到底著重於從色相莊嚴的無盡無礙,去表現如來的究竟圓滿。這是「法身有相」說,從「假相(勝解)觀」來,更近於大眾部「色身無邊際」的佛身。在如來藏說 [P27] 中,法身為如來藏的同義詞,色相莊嚴,是與『華嚴經』的如來相近的。
注【4-001】『增壹阿含經』卷一(大正二‧五四九下)。
注【4-002】『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三四(大正二七‧一七七上)。
注【4-003】『雜阿毗曇心論』卷一0(大正二八‧九五三上)。
注【4-004】『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一四(大正二九‧七六下)。
注【4-005】『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三八(大正二九,五五七上)。
注【4-006】『雜阿含經』卷二四(大正二‧一七六下)。『相應部』 「念處相應」(南傳一六上‧三八五)。
注【4-007】『般若燈論釋』卷一四(大正三0‧一二七下)。
注【4-008】『佛藏經』卷上(大正一五‧七八六下)。
注【4-009】『中阿含經』卷七『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七上)。『中部』(二八)『象跡喻大經』(南傳九‧三四0)。
注【4-010】『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0中──下)。又卷一五(大正二‧一0一上──下)。
注【4-011】『義足經』卷下(大正四‧一八五下)。
注【4-012】『增壹阿含經』卷二八(大正二‧七0七下──七0八上)。
注【4-013】『瑜伽師地論』卷一九(大正三0‧三八二中)。
注【4-014】1.『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中)。2.『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四四(大正二七‧二二九上)。3. [P28] 『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三(大正二七‧八七一下)。
注【4-015】『增壹阿含經』卷二一(大正二‧六五七中)。
注【4-016】『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三五中)。
注【4-017】『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上(大正四五‧一二三下)。
注【4-018】『阿!B粊佛國經』卷下(大正一一‧七六0中)。
注【4-019】『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中)。
注【4-020】『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八‧七四九上)。
注【4-021】『如幻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三九中)。
注【4-022】『諸佛要集經』卷上(大正一七,七六二下)。又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五中──下)。
注【4-023】『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上(大正八‧七二八上)。
注【4-024】『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三(大正一五‧四八中)。
注【4-025】『維摩詰所說經』卷下(大正一四‧五五五上)。
注【4-026】『般舟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三‧九0五上──九0六上)。
第二節 如來與界
如來界tatha^gata-dha^tu,是如來與界的結合詞。在如來藏tatha^gata-garbha說成立 [P29] 以前,「初期大乘」經中,已有如來界一詞;而「原始佛教」中,「界」是極重要的術語。在佛法的發展中,界是怎樣的成立如來界,又進而與如來藏合流呢?這是非常有意義而值得探究的!在原始結集中,界與界相應而組成一類──「界相應」dha^tu-samprayukta(1)。「界相應」中,十八界、七界、六界等,數量是很多的。『中阿含經』有『多界經』,共立六十二界,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傳的。南傳『中部』立四十一界,是銅鍱部Ta^mras/a^t!i^ya所傳的。趙宋法賢的異譯本,名『四品法門經』,立五十六界(2)。在早期的經典中,界是重於「多界」──種種界的。如『雜阿含經』說:「當知諸界,其數無量」(3),界是無量無數的。界的重要意義,一、「眾生常與界俱,與界和合」。如善心與善界俱,不善心與不善界俱;如善行者與善行者共俱,惡行者與惡行者共俱。眾生與界和合,如「膠漆得其素,火得風熾然,珂乳則同色;眾生與界俱,相似共和合,增長亦復然」(4)。界不是現行心,也不是眾生,而是與(心)眾生相對應、相和合,而助增勢力的。二、「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等,界是十八界。言說,見,想,思,欲,願,士夫,所作,施設,建立,部分,顯示,受生,這都是緣(根、境、識)界而生起的(5)。三、眾生生死流轉,都緣界而起;出離方面,解脫界──「斷界、無欲界、滅界」,是修止觀而得的(6)。光界……滅界──七界,是正受(三摩跋提)所得的(7)。從上來所說,界的含義,是相當複雜的!『瑜伽論』說:「因義、……本性義,……是界義」(8)。界dha^tu 。從dha [P30] 而來,有「根基」、「成素」的意義(9)。構成事物的元素,對成果說,是「因義」;約自體說,是「不失自性」的本質、質素(性)。界是種種不同的,所以『俱舍論』說:「有說:界聲表種類義」(10)。如地是堅性,水是濕性,立為「地界」、「水界」。對他,是不同的別類(別性);對同一性的,是共同的通類(通性)。不過遍通一切的大通性(界),在原始的教典中,似乎還沒有說到。界有「性」義,「類」義,「因」義,但因是依止因,如「無明緣行」,「根境識緣觸」,與後代的種子因不合。
法界dharma-dha^tu,『雜阿含經』已經說到了。在十八界中,與意根界、意識界相關的,是法界。依古人解說,法界的內涵極廣,十七界以外的,都屬於法界。如約意識能知一切法來說,一切法都可以攝屬法界。『中阿含經』說:舍利弗S/a^riputra自己說:世尊如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異文異句而問同一意義,我也能夠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異文異句來解答同一意義。佛讚嘆舍利弗,的確能這樣的回答,因為「舍梨子比丘深達法界故」(11)。舍利弗的「深達法界」,就是大智的「深入法界」,法界是什麼意義呢?佛為比丘說緣起法 prati^tya-samutpa^da,pat!icca-samuppa^da,說到了法界。這一段文,與大乘深法性有深切的關係,引有關的不同譯文如下(12):
1.『雜阿含經』:「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緣起)法常住,法住,法界。……此等諸 [P31] 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 2.『舍利弗阿毗曇論』:「若諸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住彼法界。…… 若如此法,如爾非不如爾,不異不異物,常法,實法,法住,法定:如是緣,是名緣」。 3.『阿毗達磨法蘊足論』:「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名緣起」。 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 5.『瑜伽師地論』:「……。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實性……諦性……真性……無倒性非顛倒性……此緣起順次第性」。 6.『相應部』:「諸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法住,法定,即相依性。……如,不虛妄性,不異如性:此相依性名為緣起」。
不同譯本的『緣起經』,有二節。『大毗婆沙論』僅引用前一節;『瑜伽師地論』是在解說後一節中,將解說的術語摘錄下來。從經文中,可以理解到幾點:一、『大般若經』中,作為真如的異名,(真)如tathata^,法性dharmata^,法住dharma-sthitita^,法定dharma-niya^mata^ [P32] ,法界dharma-dha^tu,不虛妄性avitathata^,不異如性anayatathata^ 等,都可以從上引經文中發現。在大乘法中,真如、法界等是極重要的術語,都見於『緣起經』,這實在是理解從聲聞佛法,而演化為大乘佛法的關鍵性經典。二、法住,梵語dharmasthitita^ ,巴利語作dhammat!t!hitata^。梵語的dharma-niya^mata^,巴利語作dhamma-niya^mata^,玄奘是譯作「法定」的,近人或譯為「法決定性」,「法確立性」。在鳩摩羅什Kuma^raji^va 的譯典中,有「法位」一詞。入「正性離生」samyaktva-niya^ma,或作「正性決定」(13)。入正性決定,或譯作入正決定,羅什是譯作「入正位」的。niya^ma──尼夜摩,羅什譯作「位」,所以「法位」是dharma-niya^mata^的別譯。依此,『雜阿含經』的「法空」,比對其他譯本,可斷定為「法定」的誤寫。三、『阿含經』說緣起法,法性、法住、法定、法界,是表示緣起法的意義。緣起「法」是佛出世也如此,不出世也如此,有常住nitya-sthita,恆住 dhruva-sthita^的意義,所以分別論者Vibhajyava^din立緣起無為(14)。四、『相應部』但說「界」,說緣起法是相依性idappaccayata^『瑜伽論』沒有「法界」,而說「緣起順次第性」。依因而果的次第決定性;「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相依性,就是緣起法的「界」性,界是相依因。五、佛依中道說法,就是緣起。依緣起而向兩方面展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相依而起的因果次第,開示了世間生死。又從「此無故彼無,此滅 [P33] 故彼滅」──因滅則果滅的相依性,顯示了出世的涅槃。這兩方面,就是有為與無為;佛稱嘆為緣起甚深,寂滅更甚深(15)。佛的處中說法,是依緣起法界──相依性原理而表達出來的。六、釋尊的教說,依緣起中道而開顯,在修學上,是有先後性的:先知緣起,次得涅槃,所以說:「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16)。法住智,正知緣起因果的安住不亂。能知緣起,無明、我見為上首的「見煩惱」,被摧破了,貪、瞋等「愛煩惱」,也漸漸除滅;心無所取、無所著、無所住,能契入涅槃,得解脫自在。悟入次第,部派間異說極多,這只是依『阿含經』說,略作條理而已。
「初期大乘」興起,在修證的方法上,與『阿含經』說是有些不同的。大乘直示生死與涅槃不二,說「一切法本不生」,「一切法本來寂靜」。依「原始般若」說:一切執著,一切分別想念,都與般若不相應。與分別想念相對應的語言名字,是虛妄而不可得的。所以直從「但名無實」下手,於一切無所取著,能直入一切法無生。『大品般若經』綜合了「如,法性[界],實際」為一類(17)。被解說為涅槃的異名,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四上)說:
「深奧處者,空是其義,無相、無作、無起、無生、無染、離、寂滅、如、法性、實際、涅槃,須菩提!如是等法,是為深奧義」。
『般若經』所說的最深奧者,是重在勝義的。真如、法界與空s/u^^nyata^,無生 [P34] anutpattika、寂滅vyupas/ama涅槃nirva^n!a,是同一內容的不同說明,可見『般若經』是以真如、法界等表示涅槃的,而這也就是一切法性。如、法界、實際,在般若法門的發展中,更類集為十名或十二名;而另一開展,與文殊師利Man~jus/ri^有關的經典,除了引用如、法界、實際外,特別重視「法界」,並說到了種種界。如晉竺法護所譯的『文殊師利現寶藏經』說:「人種[眾生界],法界,虛空界,而無有二」(18)。經末的「法界不壞頌」也說:我種,法界,人士[眾生] ,慧!2湯,法界,塵勞,(虛)空種等一切平等(19)。經中所說的種,!2湯,界,依異譯『大方廣寶篋經』,都是「界」的異譯。梁僧伽婆羅Sam!ghavarman的『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說到:眾生界,如來界,佛界,涅槃界;法界,無相,般若波羅蜜界,無生無滅界,不思議界,如來界,我界──平等不二(20)。『文殊般若經』的傳出遲一些,如來藏說習見的名詞,如如來界 tatha^gata-dha^tu,佛界buddha-dha^tu,我界a^tma-dha^tu,都出現了。然『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已說到了我界,這是竺法護在泰始六年(西元二七0)譯出的。與文殊有關的經典,所說的法界,也有「我」的意義,這留在下一節去說。這裡所要說的,文殊經典所說的法界,著重在「一切法入於法界,一切法不出於法界」,如『入法界體性經』(大正一二‧二三四下)說:
「文殊師利!我不見法界有其分數。我於法界中,不見此是凡夫法,此是阿羅漢法、辟支佛法,及諸佛法。其法界無有勝[特殊]異[差別],亦無壞[變異]亂。文殊師利!譬如恆河,若閻摩 [P35] 那,若可羅跋提河,如是等大河入於大海,其水不可別異。如是文殊師利!如是種種名字諸法,入於法界中無有名字差別。文殊師利!譬如種種諸谷聚中,不可說別,是法界中亦無別名:有此、有彼,是染、是淨,凡夫、聖人及諸佛法,如是名字不可示現」。
『入法界體性經』,是隋(西元五九五)闍那崛多Jn~a^nagupta所譯,譯出的時代很遲,但本經的初譯──『寶積三昧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如譯法界為「法身」,與後漢支婁迦讖 Lokaraks!a的『阿闍世王經』相同,至少這是西晉時代的譯品。『問法身經』中,也說到了四河入海與谷聚的比喻(21)。竺法護(西元二六六)的另一譯品,『須真天子經』也說:「萬川四流,各自有名,盡歸於海,合為一味。所以者何?無有異故也。如是天子!不曉了法界者,便呼有異,曉了法界者,便見而無異也。……總合聚一切諸法故」(22)。法界的獨到意義,在大海與谷聚的比喻中,可以理解出來。法界是一切法普遍的絕對真理,古人稱之為「一大總相法門」。在法界中,一切法都無二無別,沒有數量的多少,也沒有質量的高下與勝劣。本來,『般若經』所說真如、法界等,都是同一內容,(真)如也是一切法的本性,無差別、變異,與法界沒有什麼不同。不過,『般若經』重於真如,重在於一切法中,顯無差別──如性。如,不即一切法,不離一切法,所以真如無差別中,可說一一法的如性,這是重於向上體悟的。法界當然也含有這樣的意義,但傾向於「大一」,有從法界來了達一切法的意思。如『須真天子經』卷四 (大正一五‧ [P36] 一一一上)說:
「譬若天子!於無色像悉見諸色,是色亦無,等如虛空也。如是天子!於法界為甚清淨而無瑕穢。如明鏡見其面像,菩薩悉見一切諸法,如是諸法及與法界,等淨如空」。
經文舉了兩個比喻:如虛空中現色像,如明鏡中見面像。如像是明鏡所影現的,不離明鏡,並沒有像的實體可得。明鏡是明淨的,像也是明淨的,沒有穢染,平等平等。明鏡如法界,像如一切法。又如色像在無色像的虛空中顯現,色像沒有實體,與虛空是沒有差別的。虛空如法界,色像如一切法。在這兩個比喻中,表示了一切法在法界中不可得,又表示了依法界而現諸法的意義,界是「依」義,也是「性」義。從「大一」來說法法平等,『般若經』的如性,是沒有這樣說的。如虛空,如像,是『般若經』常用的譬喻,但比喻一切法無所有、不可得,而不是表示虛空與明鏡為依的。文殊法門顯然有了「假必依實」 (超越的實理)的意境,向「妙有」(中國佛學的術語)而演進!
『雜阿含經』說:「眾生界無數無量」。在『相應部』中,眾生界sattva-dha^tu作pa^n!a ,是生類的意思(23)。『雜阿含經』的眾生界,也不外乎是眾生類。然在大乘經,尤其是與文殊有關的經典,眾生界與我界a^tma-dha^tu,都流行起來。眾生界,原意只是眾生類。虛空界 a^ka^sa-dha^tu就是空間,『阿含經』的六界之一。眾生是六界和合所成的,所以界是構成的因素 [P37] 。『般若經』常用虛空界作譬喻,比喻無數、無量、無所有等。『般若經』的虛空界喻:是世俗所共知而作譬喻的,起初並不含高深的意義。眾生與我,都是神我的異名,現在都稱之為「界」,與法界、虛空界無二無別。法界已含有深義,如上文所說。經中的眾生界與我界,決不是世俗的假名我,而已存有深義。「界」,已被作為形而上的真理的別名。在「界」的意義中,一切是無二無別的,於是法界與眾生界,眾生界與如來界……,都無二無別,有超越名相的特性。
如來界,與如來的舍利s/ari^ra有關。唐玄奘所譯的『甚希有經』,與失譯的『未曾有經』,是同本異譯。經文讚嘆為如來舍利造塔stu^pa的功德,即使「佛馱都如芥子許」,也是功德不可思議。真諦Parama$rtha所譯的『無上依經』,二卷,分七品。『校量功德品第一』,就是『甚希有經』的異譯。第二品以下,是『如來界品』,『菩提品』,『如來功德品』,『如來事品』。這四品的內容,是如來藏法門。如來藏法門,與讚嘆如來舍利功德,怎麼會聯結在一起?佛舍利,是如來的遺體。造塔供養的如來舍利,是荼毗jha^pati以後所留下來的,粒形的舍利。如來舍利,也名為佛馱都buddha-dha^tu,如來馱都tatha^gata-dha^tu,就是佛界與如來界,或譯作佛性與如來性,這是部派佛教熟習的名詞。如來舍利與如來藏的或名如來界,名稱竟完全相同!一向流傳於佛教界的「如來馱都」──如來界,對或名如來界的如來藏說,不能說沒有關係的。 [P38]
古代的造塔供養舍利,與念佛有關。佛弟子崇敬懷念如來,歸依如來,而佛涅槃以後,缺乏崇敬的具體對象,適應一般人的需要,所以崇敬如來的舍利。如來舍利,是如來遺體的一分,所以佛舍利名佛馱都,「界」是「性」的意義。古人恭敬供養舍利,依舍利而直覺的想見如來,如親見如來一樣。供養舍利,不止是形式的禮敬,虔信而懷念於佛的,可能有深一層的意義。還有,荼毗留下來的如來舍利,只是遺體物質,然在佛教的傳說中,不論是南傳、北傅、印度、中國,舍利有放光、動地等瑞應。在一般信眾的心目中,舍利是充滿神秘性的。舍利的神妙,與信仰中的如來,在宗教的意境中,是可能合一的。開塔(見舍利而)見佛,就是這一宗教事實的說明。如『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三三中──下)說:
「釋迦牟尼佛以右指開七寶塔戶,出大音聲,如卻關鑰,開大城門。即時一切眾會,皆見多寶如來,於寶塔中坐師子座,全身不散,如入禪定。……多寶佛於寶塔中,分半座與釋迦牟尼佛,而作是言」。
多寶Prabhu^taratna佛是過去佛,已經涅槃了。「如入禪定」的「全身不散」,是全身舍利。供養在七寶塔中的,是全身舍利──如來界,而開塔所見的就是多寶如來。有分座的動作,有說話的聲音,經文暗示了如來常住,不般涅槃的深義。但從大眾所見來說,開塔見佛,就是依佛舍利──如來界而現見如來。又唐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六八(大正一0‧三六六上──中) 說: [P39] 「南方有城,名善度。中有居士,名鞞瑟胝羅,彼常供養栴檀座佛塔」。 「居士告言:善男子!我得菩薩解脫,名不般涅槃際。……我開栴檀座如來塔門時,得三昧,名佛種無盡。……我入此三昧,隨其次第,見此世界一切諸佛」。
鞞瑟胝羅Ves!t!hila供養的佛塔,當然是舍利塔。開塔、得三昧見佛,與觀佛相好、得三昧見佛一樣。當大乘興起,觀佛像相好而見佛的法門流行,也該有念佛舍利(早期的供養舍利,與後來的供養佛像,意義完全一樣)而見佛的,鞞瑟胝羅居士,就是實例。從舍利(如來界)而現見如來,與從如來藏(界)而顯出如來,思想是一脈相通的,都以「不般涅槃」的理念為前提。如來界(藏)說的興起,與如來舍利有關,『無上依經』的結合,是不無理由的!
注【5-001】『相應部』「界相應」(南傳一三‧二一0以下)。『雜阿含經』卷一六、一七(大正二‧一一四下以下)。
注【5-002】『中阿含經』卷四七『多界經』(大正一‧七二三中──下)。 『中部』(一一五)『多界經』(南傳一一下‧五八──五九)。『四品法門經』 (大正一七‧七一二下──七一三上)。
注【5-003】『雜阿含經』卷一六(大正二‧一一五上)。
注【5-004】『雜阿含經』卷一六(大正二‧一一五上──下)。
注【5-005】『雜阿含經』卷一六、一七(大正二‧一一六上──中、一一七上)。
注【5-006】『雜阿含經』卷一七(大正二‧一一八中)。 [P40]
注【5-007】『雜阿含經』卷一七(大正二‧一一六下)。
注【5-008】『瑜伽師地論』卷五六(大正三0‧六一0上)。
注【5-009】『望月佛教大辭典』(三七五)。
注【5-010】『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一(大正二九‧五上)。
注【5-011】『中阿含經』卷五『智經』(大正一‧四五二中)。『相應部』「因緣相應」(南傳一三‧八一)。
注【5-012】1.『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中)。2.『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一二(大正二八‧六0六中)。3.『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大正二六‧五0五上)。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六下)。5.『瑜伽師地論』卷九三(大正三0‧八三三上)。6.『相應部』 「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三七),今參照葉阿月『唯識思想之研究』(三一七──三一八)。
注【5-013】『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三(大正二七‧一三上──中)。
注【5-01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六下)。
注【5-015】『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三下)。
注【5-016】『雜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中)。『相應部』「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八0)。
注【5-017】『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下)。
注【5-018】『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卷下(大正一四‧四六0下)。
注【5-019】『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卷下(大正一四‧四六五下──四六六上)。 [P41]
注【5-020】『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大正八‧七三七上)。
注【5-021】『寶積三昧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大正一二‧二三七中)。
注【5-022】『須真天子經』卷四(大正一五‧一一一上)。
注【5-023】『雜阿含經』卷一六(大正二‧一一三中)。『相應部』「諦相應」(南傳一六下‧三六九)。
第三節 如來與我
如來tatha^gata的世俗解說,釋尊時代已經是神我a^tman別名,所以在佛法流行中,如來而被作為神我型去解說,是非常可能的。如來界tatha^gata-dha^tu、如來藏tatha^gata-garbha 與如來有關,而如來與神我有關,所以討論有神我色彩的如來藏說,應注意佛教界對於「我」的意見!
釋尊的一代教法,以緣起prati^tya-samutpa^da、無我nira^tman為宗要,雖然在某些大乘經中,「無我」已被巧妙的譬喻,而判為方便說了!如尊重史實,那末釋尊的無我說,正是針對當時印度宗教的「我」,否定神我而樹立源本於正覺的正法saddharma。印度古代的宗教文化,經吠陀Veda、梵書Bra^hman!a而大成。到了奧義書Upanis!ad時期,梵 brahman為最高原理,為萬有的本體,一切由梵而化出。梵的神格化,就是梵天;梵天自稱是 [P42] 常住不變,創造世界以及人類。在當時,人在世間的意義,生與死,生死流轉與解脫,受到神學的重視,「我」也就成為重要的問題。我,只是常識中的自己,但在神學的要求中,尋求真正的自我,終於成立「梵我一如」說。梵是萬有的實體,我是個人生命的主體;我就是梵,在梵而成為眾生sattva時,我就是眾生的生命當體。論性質,我與梵是同一的。這樣的我,是神學的產物。當時的宗教界,以為「自我」的證知,為解脫生死的關要;解脫就是自我的脫離流轉,復歸於梵,與梵合一。我與梵同體,據一般的意見,我(與梵)是常住不變的,喜樂的,知的。釋尊面對這印度宗教的主流(及其他形形式式的「我」),依正覺的證知,展開以「無我」為關鍵的佛法。
有身心活動的眾生,是世間的事實;自稱為我,釋尊也沒有例外。在世俗語言法中,「我」是常識的真實,沒有什麼不對的。但眾生直覺得自己的真實存在,而不知認識中含有根本的謬誤 ,我見是生死流轉的根本,人間苦亂的根源。宗教學者,依直覺到的自己,進而探求「我」究竟是什麼,引出神秘的真我說,雖所說不完全一致,而都出於思辨與想像(分別我執)。釋尊為了破除神學及一般人的迷執,所以宣說「無我」。依釋尊的正觀,種種的「我」說,不外乎「命異身異」,「命即是身」的二根本見(1)。身ka^ya是身心和合的自身,命ji^va是我的別名。「命異身異」,以為我與身心不同,我是身心以外的另一實體。身體死了,身外的我還是存在的 [P43] ,流轉於生死中,這是常見s/a^s/vata-dr!s!t!i。「命即是身」,以為我不離身心,身死而我也就沒有了,這是近於唯物論的,是斷見uccheda-dr!s!t!i。遺除我執,如『雜阿含經』卷一(大正二‧六中)說:
「彼一切色(受、想、行)……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
釋尊以為:現實存在的眾生,如加以分別,只是五蘊,或六處,六界的總和。所以經中依色等五蘊,而一一的如以觀察。一、無論是色……是識,都不能說是我,這就否定了「命即是身」的「即蘊計我」。二、也不是離五蘊而可說有我──「不異我」,這就否定了「命異身異」的「離蘊計我」。三、也不可能「相在」,相在是(以為身與我不同,而又)執色等蘊(藏)在我中,或我(藏)在色等蘊中。色等不在我中,我不在色等中,所以說「相在」也是不能成立的。色等蘊為什麼不是我呢?其理由如『雜阿含經』卷一(大正二‧二上)說:
「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受、想、行、識,也是這樣)。
色、受、想、行、識──我們的身心,所以什麼都不是我,原因為「無常故苦,苦故非我」。一切是生滅變易法,不是常恆的。沒有常恆的,一切終歸於變壞,不安定,不徹底,所以是苦的。是無常,是苦,就不能說是我。因為神學所說的我,是常住的,喜樂的;常樂的所以是我, [P44] 我是自由(主宰)的意思。釋尊依現實身心去觀察,以「無常故苦,苦故非我」,否定了色等是我。印度的神教,以為唯有證知自我,才能解脫。依佛法說,「我」,無論是眾生的自我直覺,或宗教家的神秘真我,都出於同一的迷謬根源,正是生死根本。唯有徹底的無我觀,體見正理,才能得到解脫。所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成為佛法的「三法印」。是佛法與非佛法,了義或不了義,都依此為準繩而得到決定。
色等法無常故苦,苦故非我,所以色等都不能是我,那為什麼不能離色等而別立真我的存在呢?『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一中)說:
「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見我」。
印度的婆羅門,是傳統的宗教。如奧義書等所代表的。沙門s/raman!a是東方新起的宗教,如耆那教Nigan!t!ha等。傳統的、新起的宗教,都是主張有神我的。他們所計著的我,雖多少不同,而都是依於現實身心──五受陰(新譯作「五取蘊」)而起執著的。如離去五取蘊,那怎麼會知道有我呢!如『奧義書』所說,我是常的,樂的,知的。喜樂是受蘊,知是識蘊,依於現實的受與識,而推論想像為微妙的,神秘的「樂」與「知」。如離開現實的五蘊,那裡會有樂與知的概念?所以,不可以為五蘊不是我,而想像為並非沒有我,可能還有「我」的存在!觀五蘊非我,也不能離五蘊立我,「不是、不異、不相在」,說明了一切我不可得的「無我」。還有 [P45] ,無我的實踐意義,由於我不可得而遣除我見──一切煩惱的根源。印度宗教界,如耆那教、數論Sa^m!khya等,也說到了無我無私,以為應遣除私我的妄執,自我才能得解脫,這仍舊是有我的。在佛法中,不但五蘊無我,印使證入正法,也還是無我──「不復見我,唯見正法」(2)。體悟的「正法」,是自然法而非人格化的,這是佛法與神教的最大區別。如形容「正法」而人格化的,那佛法也就有傾向有我論的可能。
人類感覺到自己的存在,覺得自己就是自己,一直是這樣。性格的定型,身心現象的微妙,外道就以「揚眉瞬目」,「呼吸」,「睡、醒覺」等現象,為自我存在的證明。釋尊的開示,論證五蘊「不是、不異、不相在」,「我」是一切處求都不可得的,達到了「諸法無我」的定論。早期的佛教,保持了佛教的這一正統的見地。約在西元二、三世紀間,佛教內分化出有我論的部派,就是被稱為「附佛法外道」的犢子部Va^tsi^putri^ya,及再分出的部派。這是上座部 Sthavira系的通俗派,信眾極多。以後,還有別的有我論,及類似有我論的部派出現。佛教的這一演變,可能受到世俗神我說薰染,而主要是,佛法的某些問題,不能使一般信眾了解與信受,終於採取了修正過的神我說。
佛說無常、無我、涅槃,是佛法的最甚深處,對一般人來說,是非常難以理解(難以信受)的。(如人類有「記憶」現象,但無常而論到徹底的剎那生滅,也就是最短的時間,還是生而即滅 [P46] 的。如剎那生滅──無常,那前一念所知所見的,剎那間就滅去,後念生起時,早已沒有前念了。前念與後念,異生異滅,怎麼會有記憶的可能?記憶,總要有一貫通前後的,才能保持過去的經驗到現在,而有再憶念的可能──這是「記憶」問題。當時的印度宗教界,承認前死後生,一生一生的死生相續。問題與記憶一樣,前生所造的業,早已剎那滅去,至少也隨這一身心的死亡而過去。前生的業已滅,怎麼能感後生的果報?死了而又再生,前死與後生間,有什麼聯繫── 這是「業報」問題。如生死系縛的凡夫,經修證而成為聖人。凡夫的身心、煩惱雜染都過去了,聖者的無漏道果現前,滅去的雜染,與現起的清淨,有什麼關聯?如凡夫過去了,聖人現前,凡聖間沒有一貫的體性,那凡夫並沒有成為聖人,何必求解脫呢──這是「縛脫」問題。這些問題,一般神教就說有我:我能保持記憶;我作業,我受果;我從生死得解脫。有了常住不變的自我,這一切問題都不成問題。然在佛法中,「諸行無常」,剎那剎那的生滅;生滅中沒有從前到後的永恆者,無常所以無我。這樣,這些問題都不容易說明,至少不能使一般人滿意而信受。佛法越普及,一般信仰的人越多;在一般人中,無常無我的佛法,越來越覺得難以理解信受了,這就是有我論出現於佛教界的實際意義。如(3)說:
1.「若定無有補特伽羅,為說阿誰流轉生死?……若一切類我體都無,剎那滅心,於曾所受久相似境,何能憶知」? [P47] 「若我實無,誰能作業?誰能受果?……若實無我,業已滅壞,云何復能生未來果」? 2.「實我若無,云何得有憶識、誦習、恩怨等事?……若無實我,誰能造業,誰受果耶? ……我若實無,誰於生死輪迴諸趣,誰復厭苦求趣涅槃」?
補特伽羅pudgala,義譯為「數取趣」,意義為不斷的受生死者,是「我」的別名。佛教內的犢子部等,與神教的有我論,所以非有我不可,其理由是完全相同的。不過佛法是「諸行無常」論者,所以雖採取有我說,而多少說得善巧一些。「常我」,在部派佛教內,還不敢違反傳統而公然提出來。部派佛教而立「我」的,有犢子部及其流派,說轉部Sam!kra^ntiva^din,而這都是從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分化出來的。我在「唯識學探源』,『性空學探源』、已一再的加以論述(4),這裡再作簡要的說明。『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下)說:
「說一切有部:……有情但依現有執受相續假立。說一切行皆剎那滅,定無少法能從前世轉至後世,但有世俗補特伽羅說有移轉」。
說一切有部立「假名我」──世俗補特伽羅sam!vr!ti-pudgala。有部以為:在世俗法中,一一有情sattva營為不同的事業,作不同的業,受不同的果報,這是世間的事實。由於有情執取當前的身心為自己,所以成為一獨立的有情,一直流轉不已。有情是依「有執受」的五蘊而假立的,雖然有世俗的補特伽羅、卻沒有實體的我可得。原來,說一切有部以為:一一法(色蘊 [P48] 等)「恆住自性」,法性是如如恆住的。依於因緣,安住未來的法,剎那起用,入現在位;作用又剎那滅,入過去位。有三世不同,而一一法性卻始終恆住自性,沒有變異。這可說「法性恆住,作用隨緣」。依法的體性與作用來說,都沒有什麼是從前世到後世的,也就沒有移轉可說。但剎那起用時,不但有同時的「俱有」、「相應」、又能引發後後的「相續」;依五蘊的和合、相續,假名為補特伽羅,也就依假名補特伽羅,可說有生死相續,從前生到後世了。說一切有部的解說,是站在體(法性)用(作用)差別的見地;不過體與用的關係,雖不一而還是不異(沒有別法)的。了解說一切有部所說,說轉部的見解,就容易明白了。如『異部宗輪論』 (大正四九‧ 一七中)說:
「其經量部本宗同義;謂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有根邊薀、有一味薀。……執有勝義補特伽羅。余所執多同說一切有部」。
銅鍱部Ta^mras/a^t!i^ya所傳,從說一切有部分出說轉部,又從說轉部分出說經部 Su^trava^din,也就是經量部。『異部宗輪論』是說一切有部所傳的,以為說轉與經量,是一部的別名。然從特有的教義來說,這是說轉部,與後起的經量部不合。說轉部以為:五蘊有二類,有可以移轉到後世的;有勝義──真實的補特伽羅。從說一切有部分出,而與說一切有部略有不同。所說的「有根邊薀,有一味薀」,唯識學者解說為種子與現行,是不正確的!如『阿毗達磨大 [P49] 毗婆沙論』卷一一(大正二七‧五五中)說:
「有執蘊有二種‧一 、根本蘊,二、作用蘊‧前蘊是常,後蘊非常。彼作是說:根本、作用二蘊雖別,而共和合成一有情」。
二蘊說,沒有說明是什麼部派,但比對『異部宗輪論』,可斷定為說轉部的教義。根本蘊就是一味蘊,作用蘊就是根邊蘊。實際上,二蘊就是說一切有部的法體與作用的不同解說。法體「恆住自性」,有部只許說「恆住」,不能說是「常住」,然在其他部派看來,恆與常是一樣的。所以『俱舍論』曾評斥說:「許法體恆有,而說性非常,性體復無別,此真自在作」(5)!有部的法體恆住,說轉部立為常住的根本蘊(即一味蘊);作用起滅,立為無常的作用蘊(即根邊蘊)。二蘊「和合成一有情」,就是在常與無常的二蘊統一中,建立勝義補特伽羅parama$rtha-pudgala 。從體用統一的見地,所以成立的補特伽羅,不是假名的,而是有真實性的我。依勝義補特伽羅,五蘊就有移轉──從前到後的可能。記憶與業報問題,也就可以解說了。『大毗婆沙論』的二蘊合為有情說,正是為了說明記憶問題。
犢子部及其支派──正量部Sam!mati^ya,法上部Dharmottari^^ya,賢冑部 Bhadraya^ni^ya,密林山部Channagirika、都成立不可說我anabhila^pya-pudgala。犢子部從說一切有部分出,與說一切有部的論義相近,僅「若六若七與此不同」(6)。主要的不同,就 [P50] 是不可說我。犢子部立「五法藏」:過去法藏,現在法藏,未來法藏,無為法藏,不可說法藏。三世法是有為法,有為與無為法以外的不可說藏,就是不可說我。如『異部宗輪論』 (大正四九‧ 一六下)說:
「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諸法若離補特伽羅,無從前世轉至後世,依補特伽羅可說有移轉」。
犢子部與說轉部,都是依補特伽羅,說明前生後世移轉的可能。犢子部的補特伽羅──不可說我,是「依蘊、處、界假施設名」,在原則上,與說一切有部的假名我,是沒有太大不同的。犢子部所立的補特伽羅,分為三類,如『部執異論』(大正四九‧二一下)說:
「犢子部──可住子部……攝陰、界、入故,立人等假名。有三種假:一、攝一切假;二、攝一分假;三、攝滅度假」。
屬於犢子部系的『三法度論』,說到「受施設,過去施設,滅施設」──三種施設(7)。『三彌底部(正量部)論』立三種人:「依說人、度說人,滅說人」;「說者,亦名安,亦名制,立名假名」(8)。假名,施設,說,都是prajn~apti的義譯。施設,說,與『部執異論』的「假」相合。犢子部系的不可說我,依蘊、界、處而施設的;約現在的,過去的,涅槃的,立為三種補特伽羅,都是施設假。依說一切有部、立「實法有」與「假名有」的差別,假名有是沒有自性的。 [P51] 「我」既依蘊、界、處施設,是假有,就沒有自性,怎麼又立有「不可說我」呢?這在說一切有部(及經部)的立場,是難以通解的,所以『俱舍論』問他;到底是實有,是假有?犢子部的意見、如『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九(大正二九‧一五二下)說:
「非我所立補特伽羅,如仁所徵實有假有,但可依內現在世攝有執受諸蘊,立補特伽羅。 ……此如世間依薪立火。……謂非離薪可立有火,而薪與火非異非一」。
說一切有部的責問、到底是實是假,被犢子拒絕了。犢子部以為,依蘊立我,是假施設,但我與蘊是不一不異的。如依薪立火那樣,火不能離薪,但火也並不是薪。這樣,我是不離蘊的,但依蘊立我、我並不等於蘊,所以別立不可說我。『智度論』說:犢子部「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眾和合有人法」(9)。如依四大成柱,柱是依四大施設的,但柱有柱的體相、作用,與四大是不同的。所以,說一切有部是「假無體」說,犢子部是「假有體」說。施設而可說有體,所以不可說我,不能以實有或假有去分判的,只能這樣說:不可說我不是有為(無常),不是無為(常),而是不可說的有。犢子部的不可說我,似乎非常特出,其實依蘊施設,與說一切有部的假名我,說轉部的勝義我,一脈相通,只是解說上有些差別而已。犢子部立不可說我,當然用來說明記憶、業報的現象,還有執取根身的作用,如『中論』卷二(大正三0‧一三中)說:
「有論師言:先未有眼等法,應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諸根得增長。若無本住,身及眼 [P52] 、耳諸根,為因何生而得增長」。
本住vyavasthita,指不可說我而說。依『般若燈論釋』說:「唯有婆私弗多羅[犢子]立如是義」(10)。人在結生相續的胎中,身根等漸漸增長起來。『阿含經』說:「緣識有名色」,依識的執取而漸長。然犢子部以為:這是不可說我的力量,如不是先有「本住」──我,識是不能執取而使諸根增長的。在生死相續,根身漸長中,不可說我有生命主體的意義,與神教的神我說相近。又『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三八(大正二九‧五五六下)說:
「婆雌子部作如是言:補特伽羅是所歸佛」。
什麼是所歸依的佛?婆雌子──犢子部以為:歸依不可說我,歸依於成正覺的所依蘊而立的不可說我。佛就是「我」,是不可說與蘊是一是異的「我」。犢子部一系,在中印度、西印度一帶,非常興盛。以不可說我為佛(如來),對後期大乘的如來大我說,應有不容忽視的影響!佛說‧一切沙門、婆羅門、都是依五蘊而執我的。依五蘊(界,處)立我,說一切有部,犢子部,說轉部,都謹守這一原則。然在佛教中,還有依心立我的學派,如『成實論』卷五(大正三二‧二七八下)說:
「又無我故,應心起業。以心是一,能起諸業,還自受報。心死,心生,心縛,心解(脫);本所更用,心能憶念,故知心一。又以心是一,故能修集。若念念滅,則無集力。又 [P53] 佛法無我,以心一故,名眾生相」。
佛法是沒有實我的,但世俗法中,一一眾生的死生、縛脫,作業受報,記憶等是有的。依「一心論者」的見解,這是一心的作用,依一心而有眾生相──死生、縛解、業報等。『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大正二七‧五五中)說:
「有執覺性是一,如說前後一覺論者。彼作是說:前作事覺,後憶念覺,相用雖異,其性是一。如是可能憶本所作,以前後位覺體一故,前位所作,後位能憶」。
「覺性是一」,所以能憶念,正是一心論者的見解。一心論者的「一心」,『成實論』也明說「覺性」。「一心」,不是常住心,是念念滅而又心相續的。前心與後心雖不同,而同一覺性,所以可依心而立為眾生相。依五蘊中的心來安立有情,在佛法是有理由的。依神教,「我」是造業、受報,系縛與解脫的主體,所以「我」又名為「作者」(也有說是「受者」的)。佛法否定了神我的作受說,對於有情的染淨業報,都以心識為主來說明,如說(11):
1.「長夜心(為)貪慾所染,瞋恚、愚痴所染,心惱(雜染)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 ……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 2.「心為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惡,即言即行,罪苦自追,車轢於轍」(為善,例)。
心、意、識是無常的,無我的,為一切法的主導者,取代了神我的地位。『雜阿含經』的緣 [P54] 起說,有「齊識而還」的十(或九)支說(12),也是這一意義。依五蘊而立有情,如集土地、人民、治權而成為國家。依心識而立有情,如以中央政府的元首,代表國家。「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心識與根身等有相依的關係,心識是不能獨存的;如國家元首有權力,治理民眾的政治,而又依賴於民眾的支持一樣。心識,取代神我而成為有情的主導者,所以有情(我)與心識,有聯合的可能性。如來藏說有「我」的特性,其後與心識相聯合,也是有其可能性的。
大乘佛教興起以前,「勝義我」,「不可說我」,已在「部派佛教」中流傳。大乘興起以後,到了西元二世紀中,修正了的神我說,也在大乘佛教界出現,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四(大正五‧一七中──下)說:
「舍利子!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應如是觀!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不見菩薩名;不見般若波羅蜜多,不見般若波羅蜜多名;不見行,不見不行;……」。
玄奘所譯『大般若經』的「第二分」、「第三分」,經文相同(13)。從「原始般若」以來,菩薩但有名字,「大品般若」更廣說一切我、法皆空,而與『十萬頌般若經』相當的「初分」,卻說「實有菩薩」,不能不感到意外!考晉竺叔蘭於元康元年(西元二九一)所譯『放光般若經』,竺法護於太康七年(西元二八六)譯出的『光贊般若經』,姚秦鳩摩羅什於弘始五年(西元四0三)所譯的『摩訶般若經』,與玄奘所譯的「第二分」、「第三分」相當,都沒有「實有菩薩 [P55] 」一句。在西元三到五世紀初,中國的古譯都沒有,而七世紀的玄奘譯卻有了。安慧Sthiramati 『雜集論』這樣說:「如是十種分別,依般若波羅蜜多初分宣說」(14)。「實有菩薩」等經文,唯識學派Vijn~a^nava^^din以為是對治十種散亂分別的。特別點明是「初分宣說」,可見安慧的時代(西元五世紀),「實有菩薩」還只是「初分」所特有的,以後的「第二分」、「第三分」,也補入這一句,奘譯才與古譯不合了。
菩薩是菩提薩埵bodhisattva──覺有情,「實有菩薩」不等於實有「我」嗎?玄奘所譯的世親Vasubandhu『攝大乘論釋』卷四(大正三一‧三四二下)說:
「此中無相散動(亂)者,謂此散動,即以其無為所緣相。為對治此散動故,般若波羅蜜多經言:實有菩薩。言實有者,顯示菩薩實有空體,空即是體,故名空體」。
依玄奘所譯來說:沒有遍計所執性parikalpita-svabha^va、依他起性paratantrasvabha^va 為體的菩薩,但不是什麼都沒有,菩薩空性s/u^nyata^是實有的,這不過圓成實性 parinis!panna-svabha^va空是實有而已。然真諦所譯本說:「由說實有,顯有菩薩以真如空為體」 (15)。無性Asvabha^va的『釋論』也說:「謂實有空為菩薩體」(16)。這都是說:菩薩是實有的,真如tathata^空是菩薩的實體。沒有世俗的菩薩實體,卻有勝義的實有菩薩,這可與如來大我比較研究。如傳為無著Asan%ga所造的『大乘莊嚴經論』卷三(大正三一‧六0三下)說: [P56] 「清淨空無我,佛說第一我,,諸佛我淨故,故佛名大我。……(釋):第一無我,謂清淨如,彼清淨如即是諸佛我自性。……由佛此我最得清淨,是故號佛以為大我」。
說菩薩,菩薩以真如空為體。說如來,如來清淨真如也是佛的我自性。由於佛的真如──我最清淨,所以佛名為大我。所以,『般若經』的「實有菩薩」,依唯識論師的解說,菩薩真如空性,就是菩薩的「我」自性。「實有菩薩」,只是「真我」的別名。『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五四(大正五‧三0六中)又說:
「住此六波羅蜜多,佛及二乘能度五種所知海岸。何等為五?一者過去,二者未來,三者現在,四者無為,五者不可說」。
『般若經』在說明第六地菩薩時,說到了「佛及二乘能度五種所知海岸」。『般若』「第二分」、「第三分」,也是這樣說(17)。「五種所知海岸」,顯然是引用了犢子部的「五法藏」。『俱舍論』也稱「五法藏」為「五種爾焰」(18),爾焰jn~eya是「所知」的音譯。然中國的古譯本 ──『光贊般若』『放光般若』,『摩訶般若』,『大智度論』所解釋的『二萬二千頌般若經』,都沒有說到「五種所知」,依「實有菩薩」為例來推論,這也是「初分」──「十萬頌般若經』所有,後來才補入「第二分」、「第三分」的。『大般若經』「初分」,引用犢子部的「五法藏」。其中「不可說」,雖可解說為如、法界的別名、然在佛教界,對『大般若經』的「不可 [P57] 說」,不可能不聯想到犢子的「不可說」,而引起「如」就是「不可說我」的意解。從引用「不可說」(我)而論,「實有菩薩」也只是這一意義。如犢子部以為,歸依的佛,以補特伽羅為體,那菩薩也當然是補特伽羅為體,補特伽羅就是「不可說我」。西元一五0年後,『大般若經』引用了「不可說我」,「我」在大乘中漸漸的被接受融會了!
鳩摩羅什所譯的『清淨毗尼方廣經』,宋法海所譯的「寂調音所問經』、與晉竺法護所譯的『文殊師利淨律經』,是同本異譯。羅什與法海的譯本,比竺法護的譯本,末後多了一段,如『清淨毗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八0下)說:
「如金器、銀器、……瓦器、木器,其中空界,器雖種種,其空無異。如是一法性[界]、一如、一實際,然諸眾生種種形相各取生處,彼自體變百千億種形色別異,謂地獄色,…… 佛色,以平等故色等(如),如等故色等,空等故色等。善男子!文殊師利以是事故,說一切世界等,乃至一切眾生等」。
這一段經文,主要在說明眾生與佛等平等。舉虛空界a^ka^s/a-dha^tu為譬喻說:如空界遍在一切處,隨器具而不同,金器空,瓦器空,隨器雖有種種,而虛空是平等不二的。這比喻法性 dharma-dha^tu,如tathata^,實際bhu^takot!i是平等不二的、而眾生現起種種,地獄色相,……佛色相,這都是「自體」所變作的。特出的經句是:「自體變百千億種形色別異」。 [P58] 『寂調音所問經』,譯為「我分化成若干千色」(19),可見自體是我a^tman的異譯。約如、法界、實際說,一切色相差別而如、法界不異,與一般大乘經說相符。然從「自體變」作來說,「我」變化一切凡、聖,似乎有差別而我體不二。我與真如、法界,看作同一內容,就是如來藏說了。「自體變」作一段,是竺法護初譯所沒有,可能為後來增補的。不過與文殊師利Man~jus/ri^ 有關的聖典,眾生界sattva-dha^tu、我界a^tma-dha^tu,已受到了重視。『文殊師利現寶藏經』也說:「此人種[眾生界]、法界、虛空界,而無有二」(20)。「界」與「我」,已在西元三世紀,這樣的興起而融入大乘了!
注【6-001】『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下)。
注【6-002】『雜阿含經』卷一0(大正二‧六七上)。
注【6-003】1.『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三0(大正二九‧一五六下、一五八中──下)。2.『成唯識論』卷一(大正三一 ‧二上──中)。
注【6-004】拙作『唯識學探源』(編入妙雲集中編三‧五二──六八)。『性空學探源』(編入妙雲集中編四‧一七0── ──一八二)。
注【6-005】『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0(大正二九‧一0五中)。
注【6-006】『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P59]
注【6-007】『三法度論』卷中(大正二五‧二四中)。
注【6-008】『三彌底部論』卷中(大正三二‧四六六中)。
注【6-009】『大智度論』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上)。
注【6-010】『般若燈論釋』卷六(大正三0‧八二中)。
注【6-011】1.『雜阿含經』卷一0(大正二‧六九下)。2.『法句經』(大正四‧五六二上)。
注【6-012】『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0中──下)。
注【6-013】『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0二(大正七‧一一中──下)。又(第三分)卷四八0(大正七 ‧四三三中)。
注【6-014】『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四(大正三一‧七六四中)。
注【6-015】『攝大乘論釋』卷五(大正三一‧一八九下)。
注【6-016】『攝大乘論釋』卷四(大正三一‧四0五中)。
注【6-017】『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一六(大正七‧八六上)。又(第三分)卷四九0(大正七‧四九四上)。
注【6-018】『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九(大正二九‧一五三中)。
注【6-019】『寂調音所問經』(大正二四‧一0八六中──下)。
注【6-020】『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卷下(大正一四‧四六0下)。 [P60]
第四節 佛子與佛種性
如來藏tatha^gata-garbha是胎藏的藏,與懷妊、誕生,也與種性gotra──血統有關。從譬喻而發展起來的「佛子」與「佛種性」,對如來藏說,是有啟發作用的。
佛子,是阿羅漢arhat的通稱。佛贊五百阿羅漢說:「汝等為子,從我口生,從法化生,得法余財」(1)。印度的婆羅門brahma^,自以為從梵天口生,從梵天化生,所以佛說:阿羅漢們是從聽聞佛口說法聲(所以名為聲聞)而生,從法──法性寂滅的證入而成的。佛子,表示了有佛那樣的聖性,能繼承如來覺世的大業,所以名為佛子。經中或稱之「佛之愛子」(2)。在『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解說(大正八‧五六二中)為:
「須菩提為隨佛生。隨何法生故名隨佛生?諸天子!隨如行故,須菩提隨如來生」。
須菩提Subhu^ti是著名的聖者,被稱為隨如來生。如來是從如tatha^而來:須菩提是隨順真如而行的,所以名為隨如來(佛)生。阿羅漢,古代是稱為「佛子」,「勝者之子」,或「如來之子」的。在「佛子」中,有如來的長子,如『雜阿含經』說:「汝(舍利弗)今如是為我長子,鄰受灌頂而未灌頂,住於儀法,我所應轉*輪、汝亦隨轉」(3)。在佛經中,每以輪王 Cakravarti-ra^ja的正法化世、比喻如來的出世法化世。輪王的長子,有繼承輪王事業的義務 [P61] ,也就用來比喻舍利弗S/a^riputra的助佛揚化。由於舍利弗在佛涅槃以前就涅槃了,所以釋尊的荼毗大典,結集經律,由摩訶迦葉Maha^ka^s/yapa出來領導,摩訶迦葉也就以輪王長子為喻,表示自己是如來長子了(4)!等到菩薩思想興盛起來,菩薩將來要繼位作佛,當然也是佛子。進一步,要簡別佛子,推尊菩薩為「如來真實佛子」,如『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四中──下)說:
「迦葉!譬如剎利大王,有大夫人,與貧賤通,懷妊生子。於意云何?是王子不?不也!世尊!如是迦葉!我聲聞眾亦復如是,雖為同證,以法性生,不名如來真實佛子。迦葉!譬如剎利大王與使人通,懷妊生子,雖出下姓,得名王子。初發心菩薩亦復如是,雖未具足福德智慧,往來生死,隨其力勢利益眾生,是名如來真實佛子」。
「迦葉!譬如轉輪聖王而有千子,未有一人有聖王相,聖王於中不生子想。如來亦爾,雖有百千萬億聲聞眷屬圍繞,而無菩薩,如來於中不生子想。迦葉!譬如轉輪聖王有大夫人,懷妊七日,是子具有轉輪王相,諸天尊重,過余諸子具身力者。所以者何?是胎王子,必紹尊位,繼聖王種。如是迦葉!初發心菩薩亦復如是,雖未具足諸菩薩根,如胎王子,諸天神王深心尊重,過於八解大阿羅漢。所以者何?如是菩薩名紹尊位,不斷佛種」。
『寶積經』的王子譬喻,說明了菩薩才是真實佛子。第一則喻,「王大夫人與貧賤通」,生 [P62] 下來的並不是王子,因為不是聖位的血統──種性gotra。聲聞聖者雖然與佛一樣的證入法性,但由於雜有貧賤(沒有悲願,獨善)的因素,不能說是真實的佛子。父家長時代,種性是依父親而定的,所以聖王與使女生子,反而是王子。這如還在凡夫位的菩薩,但有了如來──悲願的特性,也就是佛的真子了。第二喻,說到了胎(藏)有轉輪王相,與『如來藏經』九喻中的「貧賤醜陋女,懷轉輪聖王」喻,非常近似。但『寶積經』重在初發心菩薩,能「紹尊位,不斷佛種」。
依『中阿含經』『王品』所說,輪王種性是代代相承的。輪王到了頭生白髮(老了),就退位而由王長子來繼承。王子遵循王家的舊法,修行仁政,於是七寶出現,成為轉輪王。如不修仁政,輪王種性就斷絕了。輪王的世世相承,與如來出世,前佛後佛的佛佛相承一樣。輪王是父子相承,前佛與後佛間,也是父子那樣的,所以菩薩發心(求成佛道),稱為佛子。如修行圓滿,就「位登補處」,如立為太子,,再進一步,就成佛了。在佛佛相承出世中,「佛種性」與「佛子」,聲聞聖者怎麼也是沒有分的,所以『寶積經』說:菩薩才是「如來真實佛子」。輪王的種性相承,從胎兒的確定是輪王種性,經王子而登上輪王大位,是王子的一生經歷。而比喻中的佛種不斷,是從菩薩發心,修行到成佛,要經歷長時間的修證過程。說明菩薩從發心到成佛的過程,就有以王子的一生經歷為喻,成立菩薩行位的先後歷程。如說出世部Lokottarava^din的『 [P63] 大事』,說到菩薩的十地,十地是:一、難登dura^roha^,二、結慢baddhama^na^,三、華莊嚴pus!paman!d!ita,四、明輝rucira^,五、廣心citta-vistara,六、妙相具足 ru^pavati^,七、難勝durjaya^,八、誕生因緣janmanides/a,九、王子yauvara^jyata^ 十、灌頂abhis!eka。『大事』十地的後三地──誕生因緣、王子、灌頂,正是以王子的誕生,立為王子,灌頂為輪王,比喻菩薩的修行成佛。第六妙相具足,似乎可以解說為胎內的根相等具足。這一十地說,與大乘的「十住」與「十地」,都有關係。現在要指明的,以輪王的繼承為譬喻,以說明菩薩行位的,主要是大乘的十住說。十住的先後傳譯,譯名略有不同,今舉佛陀跋陀羅Buddhabhadra譯的六十卷本「華嚴經』,實叉難陀S/iks!a^nanda譯的八十卷本『華嚴經』,梵本Gan!d!avyu^ha所說,對列如下:
圖片
六十華嚴 │ 八十華嚴 │Gan!d!avyu^ha
──────┼───────┼────────────
初發心 │ 初發心 │prathamacittotpa^dika
治地 │ 新學 │a^dikarmika
修行 │ 修行 │yoga^ca^ra
生貴 │ 生貴 │janmaja
[P64]
方便道 │ 方便具足 │pu^rvayogasam!panna
成就直心 │ 成就正心 │s/uddha^dhya^s/aya
不退 │ 不退 │avivartya
童真 │ 童子 │kuma^rabhu^ta
深忍 │ 法王子 │yauvara^jya
灌頂 │ 灌頂 │abhis!eka
十住行位的名目,充分表示了輪王登位過程的譬喻。生貴,是出生(誕生)在貴勝家──生在佛家。方便具足,如悉達多Siddha^rtha太子的學書、學武、學一切技術。童真,是沒有結婚以前。立為太子,是王子位。受灌頂而成為輪王,是灌頂位。這五位,明顯的以王子的一生為比喻,所以初發心,不妨比擬為最初入胎。十住說,古代最為流行,『大品般若經』沒有名目的十地,內容與十住相合。又如說:「欲生菩薩家,欲得鳩摩羅伽童真地,……當學般若波羅蜜」 (5)。『華嚴經』的『入法界品」,也是採用十住說的。『大方廣佛華嚴經』(『十住品」)卷八(大正九‧四四四下)說:
「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一切菩薩從三世諸佛種性中生」。
從部派佛教以來,就有種性gotra一詞,或略譯為「性」。如『舍利弗阿毗曇論』,『 [P65] 人品」中立「性人」(6)。『增壹阿含經』立九種人、四向、四果以前,有「種性人」(7)。大乘十地說先後成立的共十地,第二為「性地」(8)。從修行的階位,立「性人」、「性地」,雖還沒有證入聖位、但已成出世法器,能入聖位。到了性地,一般以為決定不退了。但『異部宗輪論』說:大眾部Maha^sa^m!ghika等以為:「性地法皆可說有退」(9)。如以世俗的種性來說,在入胎、誕生後,可能有夭折的;大乘所說的生在佛家,也有退與不退二類。所以發心趣求佛道的,都是佛種性所攝,不過起初還可能退失的。在佛種性中的菩薩,修行、成佛,以王子的一生為比喻。種性,住胎,誕生等,都是引發如來藏說的助緣。種性,是從發心修行進趣而說的;如來藏說是約本有說的、所以沒有發心以前,如來已具足在胎藏中了。
注【7-001】『雜阿含經』卷四五(大正二‧三三0上)。『中阿含經』卷二九『請請經』(大正一‧六一0上)。
注【7-002】『相應部』「蘊相應」(南傳一四‧一三三)。『中阿含經』卷二九『說無常經』(大正一‧六0九下)。
注【7-003】『雜阿含經』卷四五(大正二‧三三0中)。『相應部』「婆耆沙長老相應」(南傳一二‧三三0)。『中 阿含經』卷二九『請請經』(大正一‧六一0中)。『增支部』「五集」(南傳一九‧二0八)。
注【7-004】『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三0三下)。『相應部』「迦葉相應」(南傳一三‧三二三──三二四)。
注【7-005】『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中)。
注【7-006】『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八(大正二八‧五八四下──五八五上)。 [P66]
注【7-007】『增壹阿含經』卷四0(大正二‧七六七上)。
注【7-008】『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六中)。
注【7-009】『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下)。 [P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