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學 · 英文版編者導言

目前這本全新的譯著是由艾倫·泰森所譯。 在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只有《精神分析導論》可與這本書——《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相媲美,二者在德文版的印刷次數和其他文字譯本的版數上都幾乎相同。[1]目前這個版本幾乎把該書以前每一版本所新增加的材料都包括了進去。在這方面,它很像《釋夢》與《性學三論》,這兩本書,弗洛伊德用其畢生的精力不斷加以補充。但實際上,它們的情況並不相同。後兩本書增補的新材料,大部分屬於對臨床發現與理論結論的重要擴展與修正,而《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其基本的觀點與理論在最早的版本中[2]都已經有所描述,後來補充的大量材料僅僅是一些相關的例子與說明(部分是弗洛伊德自己的,大部分則是他的朋友和學生的),用來進一步闡明他曾論述的問題。毫無疑問,弗洛伊德對那些例子本身和以實例來驗證其觀點的闡述方式特別感到愉悅。 但讀者有時會感到大量新的實例切斷了基本論斷的流暢性,甚至把理論的主幹弄得模糊不清。 與翻譯弗洛伊德關於「夢」和「詼諧」的書籍情況一樣,或許在極大程度上,譯者不得不面對這樣的事實:對大部分材料的論述要依賴於如何使用(處理)那些完全不能翻譯的文字。在以前的版本中,這個問題被布里爾以極端的方式解決了。布里爾省略了那些含有無法轉換成英語詞彙的實例,插進了一些他自己可以對省略的部分做相似解釋的例子。毫無疑問,在那種情況下,這種做法完全是無可非議的。在布里爾翻譯弗洛伊德著作的時期,弗洛伊德的著作在英語國家幾乎無人知曉,此後因沒有設置不必要的障礙,使弗洛伊德自己特意為一般讀者所寫的這本書得以傳播是很重要的。布里爾成功地達到了這個目的,這可由他的譯本到1935年發行了16次的事實來證明,而且隨後又發行了很多次。他自己的例子大部分是極好的,實際上其中有兩三個例子為弗洛伊德在後來的德文原版所引用。不過,也有意見反對把這種情況保持下去,尤其是為那些對弗洛伊德作品要求更嚴厲的大學生們所設計的一些版本更是如此。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省略了一則弗洛伊德的帶解釋性的例子,就會不可避免地省掉伴隨該例子的具有一定重要性和令人感興趣的理論評述。此外,雖然布里爾在書的前言中宣稱,他的意圖只是更正或替代作者的某些實例,但譯著本身通常沒有揭示出哪些實例被替換了,讀者有時或許不能確定他是在讀弗洛伊德還是在讀布里爾的書。布里爾的譯著(肯定需要補充),是譯自1912年的德文版本,而在所有後來發行的版本中一直沒有改動,因此它完全忽略了弗洛伊德在隨後10年或更多年對該書所做的極大量補充。由於這種種不同原因,省略的整個影響是令人吃驚的。該書的最後版本共有305頁,其中有90頁到100頁(幾乎占此書的三分之一)至今沒在英文版本中出現過。所以現在的這個譯本把重心移到了注重譯文的完整性上,反對標準版《全集》對不能譯成英文的地方保留德語原文,並藉助加方括號和注釋的方法對德語原文加以解釋,這種處理文字的方法給譯文清晰性帶來的明顯損失。 我們發現弗洛伊德在1898年8月26日給弗利斯的一封信中(弗洛伊德,1950,信94)首次提到「失誤行為」[3]。在這封信里,他談道:「我終於抓住了我懷疑已久的一個微不足道的事件。」 ——一種方式:一個名字有時被避開了,在適當的地方,可用一個完全錯誤的名字代替那個被避開的名字。[4]一個月以後,9月22日(出處同上,信96),他又向弗利斯舉例說明了這種方式,這次他用的是「西格羅瑞里」這個熟悉的名字。在同一年,他把這個例子作為研究失誤行為的預備性材料發表在《精神病學與神經病學》雜誌上。後來,他在目前這本著作的第一章里使用了這個例子。第二年,弗洛伊德在同一刊物上發表了關於《掩蔽性記憶》的論文(1899),在本書的第四章,他用很不同的詞彙進一步討論了這一主題。但是,他當時的全部時間,一是用於完成《釋夢》(1900),一是用於為另一項研究《論夢》準備材料。直到1900年底,他才認真地為《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這本書花費時間。在這一年10月(弗洛伊德,1950,信139),弗洛伊德徵得弗利斯的同意,引用了浮士德(Faust)的話做其著作的題詞,實際上浮士德畫像也出現在他著作的扉頁上。1901年1月30日(信141),他報告說:「寫作正停頓著,已完成一半,但很快會繼續寫下去。」[5]2月15日(信142),他說,再過一些日子,他的著作就完成了。實際上,他於7月和8月,在《柏林期刊》上僅發表了兩期他的初步研究成果。 三年以後,1904年,這本書第一次以分卷形式發行,內容幾乎與發表在《柏林期刊》上的沒有任何改變。但在此後的二十多年裡卻在不斷地加以補充。1901、1904年,該書有十章。1907年首次增加了兩章(即現在的第三章、第十一章)。在弗洛伊德圖書館裡,我們發現了1904年版本的一張插頁的拷貝,弗洛伊德在這上面對補充的例子做了一些初步的注釋。這些注釋絕大多數被收編在後來的版本中,其餘的則在它們令人感興趣的範圍內,在適當的地方做腳註。 弗洛伊德懷著特別的感情去看待「失誤行為」(parapraxes),毫無疑問是由於這樣的事實:它們與夢一道能夠把他與神經症有關的重要發現擴展到正常心理生活之中。由於同樣的原因,他常常利用「失誤行為」作為把非醫學人員引進精神分析領域的最好的預備性(入門)材料。這種材料既簡單(至少表面上看)又不惹人討厭,同時又與每個正常人都體驗到的狀況相關。在弗洛伊德的某些帶說明性的文章中,有時,他對「失誤行為」甚至比「夢」更偏愛,因為夢涉及更複雜的機制,勢必導致較深的領域。於是,當他出版他在1916~1917年間的《精神分析導論》的系列文章時,也發表了3篇專門論述「失誤行為」的文章。順便提一句,在這3篇文章中的許多例子在本書後面都被賦予了新的面貌。並且,他在給《科學》雜誌(1913)和馬爾庫斯的百科全書(1923)投稿時,對「失誤行為」的稿件予以同樣的優先考慮。儘管「失誤行為」是簡單的、容易解釋的,但弗洛伊德還是論證了究竟它們的基礎是什麼,這就是他在《釋夢》中建立的即心理功能的兩個獨特模式,他把它們描繪成原發性與繼發性心理過程。此外,弗洛伊德還有一個基本信念——他相信「決定論」普遍適用於心理事件,該信念是通過他對「失誤行為」的考察而令人信服地得到了證實。在該書的最後一章,他捍衛著這樣的真理:發現心理過程中的每一細小事件的心理決定因素,在理論上應該是可能的。或許「失誤行為」的事例更易獲得心理決定因素這一事實,就是為什麼「失誤行為」對弗洛伊德特別有吸引力的原因。的確,這使他在他的晚期作品之一——《偶發行為的奧妙》(1935)的短篇論文中又重新提到了這個非常重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