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經疏 · 仁王經疏上卷(末)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經。皆行阿羅漢十地。
釋曰。第二辨其行位。行阿羅漢。廣說如前。言十地者。諸說不同。一雲。此中十解。名為十住。即說十住以為十地。一雲。此文依共十地說。如智度論。地有二種。一不共。如極喜等地。二共十地。謂干慧等。合說三乘地。乃成十地。故名為共。故大品經雲。若菩薩具干慧等十地。速證菩提。言十地者。干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薩地。佛地。廣說如彼。故智度論七十八雲。干慧地有二種。一者聲聞。二者菩薩。聲聞人獨為涅槃故。勤精進持戒。心清淨。堪任學道。或習觀佛三昧。不淨觀。或行慈悲無常等觀。分別集諸善法。雖有智慧。不得禪定水。則不能得道。故名干慧地。菩薩則初發心。乃至未得順忍。性地者。聲聞人從暖法。乃至世間第一法。於菩薩得順忍。愛著諸法實相。亦不生邪見。得禪定水。八人地者。從苦法忍。乃至道比忍。是十五心。於菩薩則無生法忍。入菩薩位。見地者。初得聖果。亦謂須陀洹果。於菩薩則是阿鞞跋致地。薄地者。或須陀洹。斯陀含。欲界九種煩惱分斷故。於菩薩過阿鞞跋地。乃至未成佛斷諸煩惱。余習氣亦薄。離欲地者。離欲界等貪慾諸煩惱。是名阿那含。於菩薩離欲因緣。故得五神通。已作地者。聲聞人得盡智。無生智。無著阿羅漢。於菩薩成就佛地。辟支佛地者。先世種辟支佛道因。今世得少因緣。初出家。亦觀深因緣法成道。名辟支佛。菩薩地者。從干慧地。乃至離欲地。如上說。複次菩薩地。從歡喜地。乃至法雲地。皆名菩薩地。有人言。從一發心來。乃至金剛三昧。名菩薩地。佛地者。一切種智等。諸佛法菩薩。於自地行具足。於他地中觀具足。二事具足。故名具足。按此經文。有其三難。一於已辦地。亦得成佛。如何經說具足十地速證菩提。二菩薩不行辟支佛行。如何經說具足辟支佛地。三已得佛地。更不重得。如何經說具足佛地。乃至得菩提。解雲。據實已辦地。早得成佛。經意欲釋具足十地。故總相說。而不別釋。通第二難。龍樹菩薩。自作兩釋。一雲。菩薩於自地中行具足。於他地觀具足。二事具足。故名具足。謂於二乘地。觀知二乘地法。而不行二乘地。於菩薩地具足行。菩薩地行故言具足十地。一雲。菩薩能分別知眾生。可以辟支佛因緣度者。是故菩薩以智慧。行辟支佛事。如首楞嚴經中。文殊師利。七十二億返。作辟支佛。菩薩亦如是。通第三難。滿足九地。修習佛法。十力四無所畏等。雖未具足。以修習佛道。故名具足。以是故。言十地具足故得無上道。具說如彼。今解於上共與不共十地門中。且說共十地。或可通說共與不共二種十地。於理無違。皆是阿羅漢所行地故。一雲。依證契經。有四種十地。一聲聞十地。謂住三歸行地。隨信行地。隨法行地。善凡夫地。學戒地。第八人地。須陀洹地。斯陀含地。阿那含地。阿羅漢地。二獨覺十地。謂眾善資糧地。自覺深緣起地。四聖諦地。勝深利智地。八聖支道地。智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證滅地。六通性地。入微妙地。習氣縛地。三菩薩十地者。謂歡喜地。無垢地。明地。焰地。極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四者。如來十地。廣說如後。今此經意。通所三種。所以者何。今此賢者。依本性說。即聲聞故。回心向大。是菩薩故。究竟修習。必圓滿故。或如前說。度緣覺故。所四無失。
經。回向五分法身具足。
釋曰。第三別贊功德。舍小乘行。回向大乘五分法身。亦言五者。一戒。二定。三慧。四解脫。五解脫知見。故大婆沙三十三雲。無學身語律儀。及以正命。名為戒蘊。無學空。無相。無願。三三摩地。名為定蘊。無學正見智。名為慧蘊。無學盡無生正見相應勝解。名為解脫蘊。是有為解脫。於境自在。立解脫名。非謂擇滅無為解脫。無學盡智無生智。名解脫知見蘊。問何故此二智名解脫知見蘊。答解脫身中。獨有此故。最能審決解脫事故。問無學慧蘊。與解脫知見蘊。有何差別。答無學苦集智。是名慧蘊。無學滅道智。是解脫知見蘊。複次無學苦集滅智。是名慧蘊。無學道智。是解脫知見蘊。複次無學若集道智。是名慧蘊。無學滅智。是解脫知見蘊。具釋如彼。今依大乘。佛地第四。自在三釋。故彼論雲。無漏淨戒。名為戒蘊。無漏定慧。名定慧蘊無學勝解名解脫蘊。無學正見。名解脫知見蘊。前三是因。後二是果前三有學位法。後二無學位法。有說。一切皆是無學位法。緣解脫慧。名解脫知見。余慧名慧(五種皆是無學位法。緣滅諦智。名解脫知見。緣餘三諦等智。名為慧蘊)有說。一切通學無學。學位分得。無學圓滿。諸佛菩薩。皆具五種。薩婆多宗。總相分別。色心所二法為體。若別說者。定。慧。勝解。無表色。四法為體。漏無漏中唯是無漏。學無學中。唯在無學。今依大乘。同薩婆多。而差別者。有學位中。亦具五種。
經。無量功德皆成就。
釋曰。第四總結功德。應知。
經。復有十千五戒淨信女。
釋曰。第五優婆夷眾。文別有四。一標數辨類。二略辨行位。三別贊功德。四總結功德。此即初也。淨信女者。是優婆夷。依正梵音。鄔波斯迦。此雲近事女。廣釋如前。
經。皆行阿羅漢十地。
釋曰。第二略欲行位。准上應知。
經。皆成就(至)終生功德。
釋曰。第三別贊功德。依本記雲。十住位中。一一皆有初入分。次住分。後出分。為言始住終生功德也。
經。三十生功德皆成就。
釋曰。第四總結。十地各有始住終生三種功德。故言三十生功德。有說。上二眾中。十地者。即十解位。
經。復有十億七賢居士。
釋曰。第六七賢居士眾。於中有四。一標數辨類。二總標具德。三別贊功德。四總結功德。此即初也。本記雲。有七賢財。不被法眼。恆樂在家。故言七賢居士(本業經雲。信。施。戒。聞。慧。慚。愧。名七賢財)。今解。七賢在七方便。賢而非聖。無聖道故。故名七賢居士。言七方便者。一五停心觀二別相念處。三總相念處。四暖。五頂。六忍。七世第一法。義如別章。
經。德行具足。
釋曰。第二總標具足下所說。
經。二十二品(至)得九十忍。
釋曰。第三別贊功德。總有九門。一道品門。二十遍處。三八勝處。四八解脫。五者三慧。六十六諦。七四諦觀。八四行觀。九者十忍。
言二十二品者。本記雲。聖登地已上。至於佛果。有十一地各有定慧。合有二十二品也。今解不爾。七方便位。於道品中。但得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二十二品。而未能得七種覺分。八支聖道。故言二十二品。問既未得聖。如何說有得八解脫。解雲。八中得七。故總說言得八解脫。據實未得滅盡解脫。問若爾菩薩德中。應得五眼。解雲。彼就實義。此即從多。各據一義。故不相違。廣說道品。義如別章。
言十一切入者。第二遍處德所謂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無邊處。識無邊處。薩婆多宗。如大婆沙。前八遍處。無貪為性。對治貪故。兼所相應隨轉有欲界者。四蘊為性。若色界者。五蘊為性。後二遍處。俱以四蘊為性。依經部宗。定慧為體。如成實論。今依大乘。如雜集論。定慧為性。解雲。相應隨轉。同大婆沙。理亦無違。問何故名遍處。毗婆沙雲。由二緣故。一由無間。謂純青等勝解作意。不相間雜故。二由廣大。謂緣青等勝解作意。境相無邊。故名廣大。大德說曰。所緣寬廣。無有間隙。故名遍處。雜集論曰。其量廣大。周普無邊。故名遍處。如具別章。
言八除入者。三八勝處德。所言八者。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諸色青黃赤白。復為四種。諸宗出體。同前遍處。問何故名勝處。答如婆沙。勝所緣境。故名勝處。複次勝諸煩惱。故名勝處。雖觀行者。非一切能勝所緣境。而於所緣不起煩惱。亦名為勝。如契經說。於此處勝。故名勝處。雜集亦爾。勝所緣故。名為勝處。此八勝處。皆是色界。前四勝處。初二靜慮。未至。中間。後四勝處。在第四定。乃至所緣者。皆緣欲界一切色處。若爾經說當云何通。尊者無滅。在室羅筏。住一精舍。爾時有四悅意天女。來至尊者座前而立。白言。我等於四色處。轉變自在。隨所愛色。皆能化作。乃至彼雲。尊者無滅。入初靜慮。乃至第四亦不能起不淨想。答尊者無滅。雖不能勝。舍利子等。皆能勝之。問緣佛身。起不淨觀不。如是。廣說如大婆沙八十五卷。具如別章。
言八解脫者。第四解脫德。一內有色觀諸色。二內無色觀外色。三淨解脫具足住。四入空無邊處。五入無邊識處。六入無所有處。七入非想非非想處。八入想受滅解脫。具說如彼略所如上。然此八種。諸說不同。薩婆多宗。如婆沙說。初三無貪。對治貪故。兼所相應隨轉。若欲界者。四蘊為性。若色界者。即具五蘊。四無色處解脫。四蘊為性。第八解脫。是不相應行蘊所攝。依經部宗。自在兩說。一雲。皆用智慧為體。一雲。前七是慧。第八解脫。有餘無餘二種涅槃。以為自性。今依大乘。前三。四蘊五蘊。以為自性。次四。四蘊。第八解脫。非色非心不相應行。以為自性。問何故名解脫。答如婆沙。棄背是解脫義。初二解脫。棄背色貪心。第三解脫。棄背不淨觀心。四無色解脫。棄背下地心。想受滅解脫。棄背一切有所緣心。問解脫勝處遍處。有何差別。答能有棄背。名解脫。能勝伏境。名勝處。能廣所緣。名遍處。廣如婆沙八十四五。
言三慧者。第五三慧德。三門分別。一釋名。二出體。三約界。就釋名中。初總。後別。言三慧者。即是總名。三是標數。慧即簡擇。別名有三。一聞所成慧。二思所成慧。三修所成慧。依聞至教所生勝慧。名聞所成。依思正理所生勝慧。名思所成。依修等持所生勝慧。名修所成慧。如俱舍等。又解。聞謂聽聞。即是耳識。從聞所生解文義慧。名聞所成。思謂思慮。即是思數。從思所生解法相慧。名思所成。修謂修習。即是勝定。從修所生解理事慧。名修所成。如瑜伽釋。言出體者。薩婆多宗。自性唯慧。故大婆沙四十二雲。聞思二慧。唯世俗智。修所成慧。通十智性。若並眷屬。通心所等。經部大同。若依大乘。瑜伽釋論。慧及相應心心所等。以為體性。亦同薩婆多宗。言約界者。薩婆多宗。思慧唯欲界。聞慧通欲色。修通色無色。如婆沙等。依經部宗。欲色具三慧。無色唯修慧。如成實論。今依大乘。瑜伽等論。同薩婆多。依智度論。欲界亦許有電光定。准同經部。義亦無違。問此三慧。如來獨覺及以聲聞。各有幾種。答佛具三種。而修慧勝。以自然覺。及具力無畏等。修功德故。獨覺亦具三。而思慧勝。以自思惟覺。而無力無畏等。修功德故。聲聞亦具三。而聞慧勝。以從聞他音。入聖道故。
言十六諦者。第六十六諦觀門德。如上已說。言四諦者。第七四諦觀門德。亦如上說。言四三二一品觀者。第八四行觀門德。謂中忍位。觀察上下八諦理中。自有兩門。一者。七周減緣門。二者。三周減行門。言七周減緣門者。最初具緣上下八諦。即屬下忍。次觀行者。始觀察欲界苦等四諦。乃至觀上二界苦集滅三諦。而不觀道。即此第一減一所緣。如是更從欲界三諦。乃至上界減諦。除欲界道。此即第二減二所緣。如是乃至除上界苦。為第七減緣。如是七周。減所緣諦。於苦諦下。有其四行。謂苦。空。無常。無我。最初具觀。次四行中。漸次除行。唯留一行。如是名為三周滅行。於一行中。增上忍。世第一法。苦忍。苦智。皆一剎那。同依一地。同依一行。各一剎那。今依忍位。三周減行。依一行觀。故言四三二一品觀也。故順正理六十雲。忍下中上。如何分別且下品忍。具八類心。謂瑜伽師。以四行相。觀欲界苦。名一類心。如是次第。觀色無色苦集滅道諦。亦如是觀。成八類心。名下品忍。中品。減略行相所緣。謂瑜伽師。以四行相。觀欲界苦。乃至具足。以四行相。觀欲界道。於上界道。減一行相。從此名曰中品忍初。如是次第。漸減略行相所緣。乃至極少。唯以二心。觀欲界苦。如苦法忍苦法智位。齊此名為中品忍滿。上忍唯觀欲界苦諦。修一行相。唯一剎那。此善根起。不相續故。上忍無間。生世第一法。如上品忍。緣欲苦諦。修一行相。唯一剎那言得九十忍者。第九德。上來已釋小乘觀門。今向大乘。便成九十。謂初入十信。皆有九品。故言九十忍。又解。學十解已上三十心。皆有入住出三位。故成九十忍。又解。極喜等十地。各有始住終三。三中一一各有三品。故言九十。一雲。四三二一。總攝為二。初四三二。合說為九。更加一數。即成十數。故言九十(淨公說)一雲。四三二一。總計為十。皆有九品。故言九十。一雲。諦觀二十。謂十六諦及四諦。品觀有十。謂四三二一。總計合成三十皆。有三品。故言九十。
經。一切功德皆成就。
釋曰。第四總結功德應知。
經。復有萬萬億十八梵(至)喜樂天。
釋曰。第七色界天眾。文別有三。初標數辨德。次別贊德。後總結德。此即初也。然此經文。三本不同。一本如前。自有一本。除十八梵天四字。自有一本。除十八梵天。更加梵字。謂三梵五喜樂天。雖有三本。且依初本。是故本記。先舉總數。故言復有萬萬億十八梵天。三靜慮各有三天。第四靜慮有其九天。都合十八。故瑜伽論第四捲雲。色界有十八處。謂梵眾。梵輔。大梵。小光。無量光。極光淨。小淨。無量淨。遍淨。無雲。福生。廣果。無想天即廣果攝。無別處所。復有諸聖五淨居宮。謂無繁。無熱。善現。善見及色究竟。復有超過五淨宮地。大自在住處。十地菩薩得生其中。然彼諸天。如順正理二十一釋。彼雲。廣善所生。故名為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獲得中間定故。最初生故。最後歿故。威德等勝。故名為大。大梵所有所化所領。故名梵眾。於大梵前。行列侍衛。故名梵輔。自地天內光明最少。故名少光。光明轉勝。量難測故。名無量光。淨光遍照自地處故。名極光淨。意地受樂。說名為淨。於自地中。此淨最劣。故名小淨。此淨轉增。量難測故。名無量淨。此淨周普。故名遍淨。意顯更無樂能過此。以下空中。天所居地。如雲密合。故說名雲。此上諸天更無雲地。在無雲首。故說無雲。更有異生。勝福方所可往生故。說名福生。居在方所異生果中。此最殊勝。故名廣果。離欲諸聖。以聖道水。濯煩惱垢。故名為淨。淨身所止。故名淨居。或住於此。窮生死邊。如還債盡。故名為淨。淨者所住。故名淨居。或此天中。無異生雜。純聖所止。故名淨居。繁謂繁雜。或謂繁廣。無繁雜中。此最初故。繁廣天中。此最劣故。說名無繁。或名無求。不求趣入無色界故。已善伏除雜修靜慮。上中品障。意樂調柔。離諸熱惱。故名無熱。或令下生煩惱名熱。此初遠離。得無熱名。或復熱者。熾盛為義。謂上品雜修靜慮及果。此猶未證。故名無熱。已得上品雜修靜慮。果德易彰。故名善現。雜修定障。余品至微。見極清徹故名善見。更無有處。於有色中。能過於此。名色究竟。或此已倒眾苦所依身最後邊。名色究竟。有言。色者是積集色。至彼後邊。名色究竟。薩婆多宗。不立大自在天。故不釋也。解名已訖。今當釋文。言九梵者。第四靜慮九種天也此即從上向下。次第別釋。言三淨者。第三靜慮三種天也。言三光者。第二靜慮三種天也。言三梵五喜樂天者三梵是初定三天(別本經雲。三梵天也)五喜樂者。五支具足故名為五言喜樂者簡別也第二靜慮有喜無樂第三靜慮有樂無喜初定天中五支具足。雙有喜樂。故名五喜樂天也。然此喜樂。自有二義。一者。眼耳身識相應。名之為樂。意識相應。名之為喜。二者。意識相應喜受。有其二用。一令悅身。名之為樂。二令悅心。名之為喜。如顯揚說。
經。天定功德定味常樂神通。
釋曰。第二別贊功德。言天定者。報得功德功德定者。修生功德。言味者。謂貪味定。相從而說。非正功德。一雲。屬上。謂功德定味。謂受功德定味。言常樂神通者。四種靜慮。皆有五通。或可六通。
經。十八生處功德皆成就。
釋曰。第三總結功德應知。
經。復有億億六欲諸天子。
釋曰。第八六欲天眾。文別有二。初標數辨類。後別贊功德。此即初也。六欲天者。如順正理三十一雲。四大王眾天。謂彼有四大王。及所領眾。或彼天眾。事四大王。是四大王之所領故。二三十三天。謂彼天處。是三十三部諸天所居。三夜摩天。謂彼天處。時時多分稱快樂哉。瑜伽雲時分天。即與此同。四睹史多天。彼天處多於自所受。生喜足心。五樂化天。謂彼天處樂。數化欲境。於中受樂。六他化自在天。謂彼天處。於他所化欲境。自在受樂。智度論雲。自化五塵。而自娛樂。故言化自樂天。奪他所化。而娛樂故。言他化自在天(前四天。列名不釋)。
經。十善果報(至)皆成就。
釋曰。第二別贊功德。謂勝處故。十善所感。通有二種。所謂報得。及修得也。今謂神通。是其報得。欲界諸天。不修定故。或可通二。義亦無傷。
經。復有十六(至)十萬眷屬。
釋曰。第九明十六王眾。於中有二。初標數辨類。後別贊功德。此即標也。
經。五戒十善(至)信行具足。
釋曰。第二別贊功德。德有三種。一五戒德。二十善德。三三歸德。後信行具足者。總結具德。
經。復有五道一切眾生。
釋曰。第十辨五道眾。亦名雜類眾。問地獄來不。若來者。瑜伽等說。如何會釋。彼說。地獄一向純苦。傍生。鬼界。一分亦爾。若不來者。如何此經有五道眾。答有兩釋。一雲。不來。瑜伽等說純苦處故。而此經雲。五道眾者。從多分說。一雲。亦來。此經說有五道眾故。陀羅尼經中。有地獄眾故。瑜伽等雲一向苦者。從多分說。據自力說。大品雲。佛光整照。苦得息故。
經。復有他方不可量眾。
釋曰。第十一他方眾。問他方眾中。唯是菩薩得神足者。亦兼餘眾未得通者。答准大品經及智度論。通七部眾。並童男童女未得通者。問若爾如何能至。答准智度論。有神足者。自力能來。神足力薄。及無通者。彼國佛力。亦是相隨大菩薩力。亦是釋迦光明之力。一力尚來。何況三力。如轉輪聖王飛上天時。四兵宮觀。乃至畜獸。一切皆飛。轉輪聖王。功力大故。能令一切隨而飛從。此亦如是。雖無自力。他力得來。故無有失。廣如智論第十三說。
經。復有變十方(至)須彌寶華。
釋曰。第十二明變化眾。文別有二。初明單化。後華上皆有下。明其重化。前中有二。一明所依。二明能依眾。此明所依。有其三種。一者化土。二者化虛。三者化華。梵雲鬚彌寶華。此雲妙高華。
經。各各座前華上(至)坐寶蓮華。
釋曰。第二明能依眾。有其四種。一無量佛。二無量菩薩。三無量比丘。四無量八部眾。然八部眾。略有三種。一天龍等八部。如諸經說。二者。相傳說言。四天王各領二部(勘說處)又八部者。如長阿含經第三卷說。世有八部眾。一剎利眾。二婆羅門眾。三居士眾。四沙門眾。五四天王眾。六忉利天眾。七魔眾。八梵眾。瑜伽釋雲。八眾會來。所謂八眾。大同阿含及智度論等。問人及天。各說四眾。有何所以。答如瑜伽第十五說。七因緣故。建立八眾。故彼論雲。四因緣故。於人趣中。建立四眾。三因緣故。於天趣中。建立四眾。最增上故。世間共許。為福田故。受用資財不由他故。棄捨一切世資財故。由此四緣。於人趣中。建立四眾。依地邊際故。欲界邊際故。諸行邊際故。由此三緣。於天趣中。建立四眾。若依智度論第十。別釋所以。恐繁不述。
經。華上皆有(至)如今無異。
釋曰。自下第二明其重化。文有兩節。初明眾集。後明眾說經。此即初也。
經。一一國土(至)波羅蜜。
釋曰。第二明眾說經。
經。他方大眾(至)皆來集會。
釋曰。第五教所被機。文別有二。初別敘贊德。後他方下。總結集會。上來敘眾已訖。自下第二。總結集會。文別有三。初明十二大眾集會。次明坐處分齊。後明坐儀。此即初也。
經。坐九劫蓮花(至)僉然而坐。
釋曰。第二座處分齊。第三座儀。如經可知。
經。爾時十方(至)釋迦牟尼佛。
釋曰。自下第二明發起序。文別有五。一如來現瑞。二大眾生疑。三覺悟如來。四佛升華座。五大眾歡喜。就現瑞中。文別有五。一贊如來德。二現瑞時節。三正住十地。四入大寂室。五思緣現瑞。此即初也。言爾時者。釋迦如來坐十地時。言十號等者。人所成德。德有四種。一十號德。二三明德。三斷德。四智德。然此通號。諸教不同。若依本業瓔珞第二。世尊不入十號之數。彼雲。諸佛道同。果法不異。所謂十號。一如來。二應供。三正遍知。四明行足。五善逝。六世間解。七無上士。八調御丈夫。九天人師。十佛陀。若依涅槃梵行品。十號之外。別說婆伽婆十號。即同瓔珞所說。若依瑜伽第三十八。成實論十號品。世尊即是第十名號。無上士。調御丈夫。合為一數。以為第七。天人師第八。佛為第九。世尊第十。餘六同前。故今且依瑜伽所說。故彼論雲。又諸如來。略有十種功德名號隨念功德。何等為十。謂薄伽梵。號為如來。應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師。天人師。佛。薄伽梵。言無虛妄。故名如來。已得一切所應得義。應依世間無上福田。應為一切恭敬供養。是故名應。如其勝義。覺諸法故。名正等覺。明謂三明。行如經說。止觀二品。極善圓滿。是故說名明行圓滿。上升最極。永不退還。故名善逝。善知世界。及有情界。一切品類。染淨相故。名世間解。唯一丈夫。善知最勝調心方便。是故說名無上丈夫。調御師。為實眼故。為實智故。為實義故。為實法故。與顯了義。為開導故。與一切義。為所依故。與不了義。為能了故。與所生疑。為能斷故。與甚深處。為能顯故。令明淨故。與一切法。為根本故。為開導故。為所依故。能正教誡教授天人。令其出離一切眾苦。是故說佛名天人師。於能引攝義利法聚。於能引攝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於能引攝。非義利非不義利法聚。遍一切種。現前等覺。故名為佛。能破諸魔大力軍眾。具多功德。名薄伽梵。若廣分別。如瑜伽八十三。涅槃經第十八卷梵行品。成實論十號品。大智度論第二卷。具辨同異。義如別章。言三明者。所謂宿命。生死。漏盡。義如上說。言大滅諦金剛智者。智斷二德門。斷謂涅槃。真如為性。智即菩提。四智為性。言釋迦牟尼佛者。德所成人。釋迦是姓。牟尼是名。然如來種姓不同。種謂剎帝利婆羅門。姓謂喬答摩迦葉波等。如順正理七十五等。今言釋迦。此雲能仁。如長阿含經說。昔者梵摩鼓王四子。有過。從向雪山直樹林下。令自在活。四子至彼。能自存活。王嘆四子。是直釋子。能自存立。因此姓釋法。佛第四祖已來。始姓釋法也。又解。釋是樹名。四子治化在釋樹下。從樹立名。故名為釋。是故本姓名瞿曇。今改本性名釋迦也。言瞿曇者訛也。正音名喬答摩。此翻甘[這-言+蔗]種。或雲日天種。或雲月天種。或雲牛糞種。此是劫初。有旃陀羅王等。殺諸釋種。並皆都盡。時在仙人。在深山中。修得天眼。見誅釋種。被誅欲盡。意欲留釋種。遂藏得一釋子。擬紹王位。時彼旃陀羅王。遣瞻天文者瞻之。知有釋種不盡。入山伺求仙人不在。提童子將去。以日炙治。臨命終時。仙人既見不可教免。遂於空中為其說法。化作美女令生世心。遂有身分。遣之在地。仙人取置牛糞中。著甘[這-言+蔗]園內。滿足數月。於牛糞內。有雙童子化生。因續釋種。今現釋種。並從此生。若好心嘆者。言是日天種。或雲甘[這-言+蔗]種。若噁心毀者。言是泥土種。或雲牛糞種。言牟尼者。即是名也。此雲寂默。故婆沙論一百一十七雲。三寂默者。謂身語意寂默也。乃至雲。無學身中。煩惱意究竟滅。寂默圓滿。故名寂默。具說如彼。廣如俱舍。
經。初年月八日。
釋曰。第二現瑞時節。如來成道已後。第三十年。初正月八日。我即說時。有雲。真諦三藏意。如來在世。四十五年。說三乘法輪。一轉轉法輪。說小乘故。然轉有顯密。密則始從得道夜。至涅槃夜。但具轉三法輪。顯即從初成道七年。但轉轉法輪。次七年。後三十一年中。兼轉照法輪。從三十八年後。於七年中。轉種法輪。從初照至於轉治來。合有三十一年。前二十九年。已說余般若。今至三十年初月八日。方說仁王般若。故云初年月八日。故今本記雲。言初年月八日者。即正月八日。如來成道七年。說般若。案此經文。已二十九年。至此時。應是成道後三十六年。此本記意。義如上記。
經。方坐十地。
釋曰。第三正住十地。方者正也。謂諸如來。欲現瑞相。正住十地。然此十地。自在兩釋。一雲。極喜等菩薩十地。一雲。大乘同性經所說。四種十地中。如來十地。如上所引。證契經者。與同性經。同本異譯。前三十地。文意大同。故不別敘。如來十地者。同性經雲。一名甚深難知廣明智德地(證契經雲。毗富羅光明智作地)除一切微細習氣。於一切法。得自在故。二名清淨身分威嚴不思議明德地。轉正法輪。顯甚深義。三名善明因幢寶相(證契經雲。寶熾海藏地)說聲聞戒。顯三乘故。四名精妙金光功德神通智德地。說八萬四千法門。降伏四魔故。五名大輪威藏明德地。摧諸異論及其邪法。調伏一切行惡道者(證契經雲。光明味場)六名虛空內清淨無垢炎光開相地(證契經雲。空中勝淨無垢持炬間敷作地)示六神通。現六大神通。故謂現無邊清淨佛剎功德莊嚴。顯現無邊菩薩大眾圍繞。顯現無邊廣大佛剎。顯現無邊佛剎自體。顯現無邊諸佛剎中。從兜率天下托胎。乃至法滅。示現無邊種種神通。七名廣勝法界藏明界地(證契經雲。光明起作)為諸菩薩。如實開顯七菩提法。自性無有無所著故。八者最勝普覺智海藏能淨無垢遍無礙智通地(證契經雲。最勝妙淨佛智藏光明遍照清淨諸障智遍地也)授一切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種記故(首楞嚴經說。一未發心記。二遍發心記。三密受記。四已得無生忍記。寶雲經。亦同此說也)九名無邊億莊嚴回向能照明地(證契經雲。無邊莊嚴俱那願毗盧遮那光作地也)為諸菩薩。現善方便。十名毗盧遮那智海藏地(證契經雲智海信盧遮那)為諸菩薩。說一切法無所有故。本來寂滅。大般涅槃。雖有兩說。本記意存菩薩十地。故彼記雲。今言十地。通入十地法門。若只入第十地。下九地則不解。化身故有出入。應身即常在定。法身非定非不定。
經。入大寂室三昧。
釋曰。第四入大寂室。言三昧者訛者訛略。依正梵音。名三摩地。此雲等持。離於沉掉。故名為等。持心令住一境性故。名之為持。此通定散。即別境中。定數為體。而有大寂室三昧。自有兩釋。一雲。真如空性。止觀所依。名大寂室。從境得名。故名大寂室三昧。依主釋也。一雲。定極寂靜智慧所依。名大寂室三昧。即持業釋也。此上二種。現瑞勝緣。然釋此定。差別有三。一名三摩地。如前所說。二名三摩缽底。此雲等至。等義如前。至謂至極。謂彼寂靜至極處故。三名三摩呬多地。此雲等引。等義如前說。引有三義。一平等能引。二或引平等。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然此三定。各有寬狹。三摩地名。自心數中。等持一法。通攝一切。有心位中。心一境性。通定散位。三摩缽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所有定體。等引地名。通目一切有心無心定位功德。
經。思緣放大光明照三界眾生(或有本雲照三界中)。
釋曰。第五思緣現瑞。文別有五。一思緣放大光。二頂上出華。三諸天雨華。四佛華自生。五大地六動此即初也。謂今世尊。思緣放光。照三界中。又解。思緣屬上段也。問二界有色。應是所照。無色界中。都無有色。如何說言照於三界。答諸宗不同。薩婆多宗。及經部等。唯有四蘊。故無能照及所照法。摩訶僧祇部。具十八界。故有所照。及能照法。今依大乘。中陰經說。如來至無色界。無色眾生。禮拜世尊。又本業經雲。如來說法會中。無色諸天。來入會中。故知無色。具能所照。又下經雲。寶華上於非想非非想天時。無色界雨無量香華。如雲而下。若依瑜伽無色界中。唯有法處定所生色。解雲。依瑜伽者。依如是說。如上所引諸經。皆依法處說。更會勘。
經。復於頂上(至)諸佛國土。
釋曰。第二頂上出華。文別有三。一明頂上出現。二明華至非想。三明至諸佛國土。問上明放光。後明出華。此有何意。依本記雲。放光意顯斷眾生愚。出華意顯修因得果。如華顯果。
經。時無色界(至)如雲而下。
釋曰。第三明諸天雨華。文別有三。初明無色雨華。次明色界華。後明欲界華。此即初也。
經。十八梵天(至)異色華。
釋曰。第三明欲界華。
經。其佛(至)非非想天。
釋曰。第四自然生華。佛威力故(劫是層劫)。
經。是時(至)六種震動。
釋曰。第五明六種震動。略有四義。一明動相。二顯動因。三辨動境。四釋動意。言動相者。依舊華嚴第二。明起動等三六十八動相。謂動。遍動。等遍動。起。覺。震。吼。涌。皆具三相。准動意應知。相傳釋曰。搖颺不安為動。自下升高為起。令生覺悟為覺。行隱隱有聲為震。砰磕發聲為吼。鱗隴凹凸為涌。若依華嚴第三十六如來性起品。具有二種六相。一動起等六。同第二卷。二東涌西沒。西涌東沒。南涌北沒。北涌南沒。邊涌中沒。中涌邊沒。解雲。此後六相。如智度第十卷說。何故有六動。答曰。起動有上中下。下者二種。或東涌西沒。或南涌北沒。或邊涌中沒。中者有四。或東西南北。或東西邊中。或南北邊中。上者六種動。若依新翻華嚴。與前不同。彼雲。爾時佛威力故。普遍一切華積藏土世海六種震動。謂震。遍震。普遍震。動。遍動。普遍動。涌。遍涌。普遍涌。運。遍運。普遍運。吼遍吼。普遍吼。擊。遍擊。普遍擊。解雲。初漸動為震。漸大動為動。上下踏涌為涌。隱隱出聲為運。漸大出聲為吼。互相鼓擊。其聲轉大為擊。大般若第一卷。亦說二種六動。初六稍異。故彼雲。現神通力。令此世界六種震動。謂動極動等極動。涌極涌等極涌。震極震等極震。擊極擊等極擊。吼極吼等極吼。爆極爆等極爆。如此六種。各有三相。准上應思。若依佛地論第十二雲。動。涌。覺。起。震。吼。各有三相。彼論釋雲。六種動者。一動。二涌。三上去。四起。五下去。六吼。廣釋如彼。言動因者。長阿含說。動有八因緣。一大水動時動。二尊神試力時。三如來入胎時。四出胎時。五成道時。六轉法輪時。七息教時。八入涅槃時。增一阿含。說八因者。一閻浮提風輪。從上向下。有地水火風。從下向上。次第動。二菩薩入胎。三出胎。四出家學道成正覺。五入涅槃。六神通比丘。心得自在。七諸天命終。還生勝處。八眾生命終。福盡相恥代等。而無轉法輪。言動境者。依法華經。此有二義。一名少動。故彼經雲。而此世界六種震動。二者大動。文殊偈雲。一切諸佛土。即時大震動。依大智度論第十捲雲。地動因緣。有少有大有動。一閻浮提有動。四天下有動。小千國土。三千大千國土。少動以少因緣故。若福德人。若生若死。一國土地動。是為少動。大動以大因緣故。如佛初生時。成佛時。將滅度時。三千大千世界皆為震動。是時為大動。具說如彼。言動意者。自有兩說。一依十地論。動地治四種煩惱。一信生天眾生。信現天報。震動天宮。便生厭舍。起求法心。二造惡眾生。不識無常。縱心蕩識。令因動地舍惡從善。三我慢眾生。或因咒力。能少動地。四起慢高心。使依大動。知其已劣。二依勝思惟梵天經論。動意有七。一令諸魔生驚怖故。二令說法時大眾不起散亂心故。三令放逸者生覺知故。四令眾生念法相故。五令眾生令觀說處故。六令成就者得解脫故。七令隨順問正義故。
經。爾時諸大眾(至)生疑。
釋曰。第二眾疑。文別有三。一顯眾者疑。二申眾疑相。三問眾不決。此即初也。謂放光時。眾共生疑。
經。各相謂言(至)斯作何事。
釋曰。第二申眾疑相。文有三節。初贊佛德。次領前事。後正申疑。就贊德中。初明成人之德。且辨四種。一者。四無所畏。謂一切知無畏。二漏盡無畏。三盡苦道無畏。四說障道無畏。此四無畏。受持品中。依文當說。二者。十八不共法。自有二種。一者聲聞藏中。十八不共法。謂十力。四無畏。三念處(應貪不貪嗔不嘆常行舍心)及大悲。如俱舍論。今大乘十八不共法者。一身無失。二口無失。三意無失。四無異相。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舍。七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九念無減。十慧無減。十一解脫無減。十二解脫知見無減。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十四口業隨智慧行。十五意業隨智慧行。十六智慧知過去無礙。十七知未來無礙。十八知現在無礙。不與二乘共。名不共法(出體如諸論說勘)三者。五眼德。四眼如前。更加佛眼。佛眼用四眼為體。在一佛身者。總名佛眼。法身者有其三種。一者。通名法身。總攝佛德。二者。五分法身。如上應知。三者。真如法身。用如為體。言大覺世尊者。德所成人也。五蘊假者也。言前已為我等者。領前事也。謂前已為我等大眾。初成道後。二十九年。說四般若。一摩訶般若。二金剛。三天王問。四者光贊。解雲。本記雲。今准此經。應成五部。舊相傳雲。二種八部。一此地流行。八部者。一者。大品般若。二者。小品般若。三者。文殊般若。四者。金剛般若。五者。光贊般若。六者。道行般若。七者。勝天王般若。八者。仁王般若。二依菩提留支。金剛仙論等所說八部。一十萬偈部。二二萬五千偈部。上之二部。此方未有。三一萬八千偈部。大品是。四八千偈部。即小品般若。五四千偈部。此方未有。六二千五百偈部。即天王問般若。七六百偈部。即文殊問。八三百偈部。即金剛般若。若依真諦金剛般若記中。所說八部般若。亦同留支。而差別者。第六部無雲。此方未有。今問日照三藏。于闐三藏。皆作此說。彼處未聞八部之名。今依大般若。四處十六會。而不攝仁王般若。又慈恩三藏雲。西方不限八部。問依大般若。十六會中。摩訶般若。是第一會。金剛般若。是第九會。天王問。是第六會。光贊亦是第二會。如何此經。不依彼十六會次第。解雲。此經理應依彼次第。亦應通說餘部。而翻譯者。隨其所聞。且說四部也。言四處者。一王舍城。鷲峰山。二室羅筏誓多林。給孤獨園。三者。在他化自在天宮。末尼寶藏殿。四在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說慧度也。言十六會者。其如別記。然今科十六會。有其三節。初之五會。從廣至略。皆說六度。文雖廣略。義無寬狹。是故龍猛菩薩。依第二分。造智度論。次有五會。遂難決釋。後有六會。如其次第。說其六廣。然十六會。不攝此一部者。如來說教。隨機異故。
經。今日如來(至)斯作何事。
釋曰。第三正申疑情。謂前放光等。說四般若。今後放光。斯作何事。理應具說。雨華動地。就初而說。且申放光。
經。時十六(至)名曰月光。
釋曰。第三問眾不決。文別有二。初王問眾。以明眾不決。前中有三。初辨住處。次標別名。後贊其德。言舍衛國主。舉國顯人。依智度論。國名憍薩羅國。主名波斯匿王(不知以何為正)。今言舍衛國。或言舍婆提城。或言舍羅婆悉帝夜城。並訛也。正言室羅婆悉底城。此譯雲聞者城。法鏡經雲聞物國。十二游經雲無物不有國。善見律雲。舍衛者是人名。昔人居住此城。往古有王。見此地好。故乞立為國。以此人名。號舍衛國。一名多有國。諸國珍奇。皆歸此國。又西方典語。名室羅筏。此雲幼少不可害。由劫初有仙。兄弟二人。在此修道。弟雲室羅。此雲幼少。兄名阿羅筏。在此修道。因以名地。以地名國。以國名城。名室羅筏國。及室羅筏城。前譯訛略。故云舍衛。國名為憍薩羅。城名舍衛城等。前翻譯者。以其城名。持為國稱。言波斯匿王。名曰月光者。標別名也。梵音波斯匿王。此雲勝軍。在俗之稱。名曰月光者。本記雲。國王姓月。聞法以後。更立光名。
經。德行十地(至)摩訶衍化。
釋曰。第三贊德。謂位登極喜等十地。行施等六度。及念住等三十七法。如上已說。四不壞淨者。依薩婆多。信三寶及信戒不壞。為四。依成實論。信三寶及戒。四信為體。今大乘宗。同成實論。義亦無違。行摩訶衍化者。梵音摩訶衍。此雲大乘。行自利利他兩行平等。故名摩訶衍化。
經。次第問(至)無能答者。
釋曰。第二明眾不決。文別有二。初問居士。次問二乘。後問菩薩。寶謂寶積。蓋謂月蓋。法謂法財。淨名即維摩詰。此等皆在家。故稱居士。有雲。寶蓋者寶蓋長者。法者護法長者。淨名者維摩詰。有雲。寶謂寶積長者。以蓋獻佛。故名寶蓋。法淨名者是維摩詰。法者軌則。即所解之法。淨謂無垢。名即名稱。謂以居士廣解諸法。無煩惱垢。名聞十方也。須菩提者。此雲空生。或善吉。及善現等。舍利弗者。梵雲奢利局多羅。或雲舍利弗多羅。舍利母名。眼之青精名舍利。又母眼似鸜鵒眼。以名焉。經中或言鶖鷺子者。一翻也。此明如來放光。意趣難知。故智度論第十一雲。佛智慧力方便神通。舍利弗等大阿羅漢。大菩薩彌勒等。尚不能知。何況凡夫。
經。爾時(至)有緣斯現。
釋曰。第三覺悟如來。文別有三。初明此方設樂覺悟如來。次他方設樂。後明共設樂覺悟如來。此即初也。文別有二。初明三類設樂。謂一月光王。次十八梵天。後六欲諸天。二聲動三千等者。顯聲勢力。如經可知。
經。彼他身(至)入此大會。
釋曰。自下第二明他方設樂。文別有二。初明來集。後顯設樂。就來集中。文別有二。初別釋四方。後類釋六方。此釋四方。如經可知。
經。六方亦復如是。
釋曰。第二類釋六方。
經。作樂亦然。
釋曰。第二類釋作樂。
經。亦復共作(至)覺悟如來。
釋曰。第三共設音樂。覺悟如來。然覺悟如來。言通兩段。
經。佛即知時(至)如金剛山王。
釋曰。第四佛升華座。謂知根熟。坐師子座。
經。大眾歡喜(至)大眾而住。
釋曰。第五大眾歡喜。現通而住。為顯眾多。及神通力。依空及地。仰待佛說。問何等眾生。依空依地而住。答他方依空。此方依地。或可實眾依地。化眾依空。或聖依空。凡眾依地。或可他力接凡亦在空。隨樂隨通。故分兩處。
觀空品第二
將釋此品。有其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言觀空者。舊來諸說不同。無分別智。內證生法二空。能除二障。名觀空品。慈恩三藏泛論空者。略四種。一者。說無為空。是故瑜伽菩薩地。說有為無為。名為有。無我我所。名為無。二者。別空無我。謂有漏五蘊上。無我我所。即說五蘊為空。故成唯識雲。別空非我。屬苦諦故。三者。通空為我。如世尊說。一切法皆空。空無我體。通一切法。四者。生法二空所顯真如。說之為空。此即空之性故。說名為空。若依梵音。空有二義。一者舜若。此翻為空。四中第一。能顯無義。二舜若多。此雲空性。即是第四所顯真性。今論此中舜若多處說舜若聲。非如舊說。空即是理。觀謂觀察。即鈍觀智。空者空性。是所觀境。無分別智。觀空真如。境智合說。名觀空品。
經。爾時佛告(至)國王因緣。
釋曰。第二依文正釋。自下五品。明正說分。總分為三。初有三品。正明內護。次護國品。辨其外護。後散華品。荷恩供養。或可受持品。亦為正宗。荷恩散華。及受持故。雖有兩說。且依前釋。就內護中。復分為二。初略開二護。後爾時大王下。問答廣釋。略中有四。一者知王請意。二略開二護。三勸發三慧。四歡喜供養。此即第一知王意也。
經。吾今先為(至)十地行因緣。
釋曰。第二略開二護。一護佛果因緣。二護十地行因緣。此中佛果為所護。以十地般若。為能護因緣。生佛果故。又十地菩薩為所護。以地前般若。為能護因緣。能生十地菩薩行故。或可護行。亦通十地。始從初地生第二地故。諸地展轉。前生後故。問王諸護國。佛說二護。是不相違。答護國土力。要依二護。是故如來。先說二護。
經。諦聽諦聽(至)如法修行。
釋曰。第三勸發三慧。言諦聽者。發生聞慧。因聞生故。善恩念之者。發生思慧。因思生故。如法修行者。顯其修慧。因修禪定所生慧故。
經。時波斯(至)蓋諸大眾。
釋曰。第四歡喜供養。言大事因緣者。如智度論第九捲雲。佛說般若。無央數眾生。當續佛種。是為大事因緣。又七十四雲。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般若為大事故起。龍樹釋雲。能破眾生諸大煩惱。能與諸佛無上大法。名為大事。言即散百億眾色華者。表能護行成。引生勝果。言變成百億寶帳蓋諸大眾者。表所護果滿。覆育群生。
經。爾時大王(至)十地行因緣。
釋曰。第二問答廣釋。於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月光乘前起問。問有二意。一問護佛果因緣。二問護十地行因緣。
經。佛言菩薩化四生。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自利行。答前問。次教化品。明利他行。答第二問。後二諦品。明二護所依理。就答初問。文別有二。初正釋觀空。後佛說法時下。時眾得益。前中有二。初正釋觀空。後大王菩薩下。釋已總結。前中有二。初標宗正釋。後白佛言下。問答重釋。此即標宗正釋。然釋此文。自有二說。若依本記。文別有三。一所化之境。二能化之智。三是為下結成化體。言菩薩化四生者。所化境也。四生有三義。一形色四生。謂胎卵濕化。二小乘心神四生。一一闡提。二我見。三怖畏生死聲聞。四自利行緣覺。三大乘心神四生。謂樂三有有二人。一樂大乘闡提。二執著我見。是大乘外道。不樂三有有二人。一人即是二乘。不樂生死。不樂涅槃。一人即是菩薩。此三四生。即所化之境。故言菩薩化四生也。言不觀色如至二諦者。自下第二能化之智。見諸法如如。同一無相。文別有三。一約法。二解釋。三結成。第一約法。略舉五條。一五陰。二眾生。三佛果。四菩薩。五真妄。五陰是生死假人所依。眾生我人是能依。四德佛果。是出世依處。解雲。佛果四德。即是能化菩薩所依止處。是故經雲。菩薩化生。不論於佛知見壽者。菩薩是能依。就菩薩有三。一位。二人。三法。位者即有三種。一未知欲知。是十信。名為知。二十解十行。名為見。三護知即壽者。從十回向。至金剛。所言壽者。能護智慧壽命。使不斷失也。人者。文言菩薩。法者。文雲六度等。舉人慾法也。五真妄者。文言二諦。如生死為俗。出世為真也。解釋有二。一總。二列。總者。文言是故一切法性真實空。分為五義。一者立名。謂真實空。真如實際等(大般若十二名等)。二相不定。有無等三義。能知可知。更無別體。解雲。本覺反照自體第九識。即智度論第一義悉檀。四略分拆。道前不淨。道後淨。有垢無垢。五廣分拆。謂十六空。十八空等。別者有五。一文言不來不去。是生死空。二文言無生無滅。是涅槃空。生死是來。涅槃是滅。無去即無來。所以是生死空。無生故無滅。所以涅槃空。三文言同真際。道前如。四文言等法性。道後如。實際無窮。法性無斷。無窮故無前。不斷故無後。五者。結有三。一者。標無人法二我。文言無二無別。無二是人無我。無別是法無我。我對我所。故成二。萬法不同。故成別。二總結。文言如虛空。總結二無我也。三別結。文言無我我所。別結人空。文言無所有相。別結法空也。
第三結成。如上觀解。即是十地般若。故金剛經雲。無為法而有差別。即用無為。為菩薩體。今解不爾。菩薩化生。文別有四。一總標能化所化。二不觀色下。別釋能所化空。三是故一切下。結成空義。四是為菩薩下。結成護體。此即初也。言四生者。如瑜伽第二捲雲。云何卵生。謂諸有情。破[穀-禾+卵]而生。如鵝雁等。云何胎生。謂諸有情。胎所纏裹剖胎而生。如象馬等。云何濕生。謂諸有情。隨因一種濕氣而生。如蛾蠍等。云何化生。謂諸有情。業增上故。具足六處而生。或復不具。如天那落迦全。及人鬼傍生一分。
經。不觀色如受想行識如。
釋曰。自下第二別釋能所化空。文別有二。初明所化生法二空。後菩薩如下。明能化生法二空。前中有二。初明所化法空。後明所化生空。此即初也。言不觀色如者。不觀之言。通下諸句。然不觀色如。諸說不同。一依本記雲。若化不觀如。觀如即不化。今說化生。故言不觀如也。下不觀言。皆應准此。一雲。不觀色如者。不觀色如。以所執如無所觀故。是依主釋。一雲。不觀色及如。皆是所執。無所觀故(是相違釋)。余皆準此。一雲。見色之如。如即是空。空無所有。故說不觀如。清辨等宗。一雲。理實菩薩化有情時。見彼五陰及真如。而不分別是色是如。故言不觀。是故瑜伽菩薩地雲。菩薩觀行。隨事所。隨如所。不作是事。是事是如。下皆準此。是故菩薩。用而常寂。寂而常用。受等四蘊。准色應知。
經。眾生我人(至)壽者如。
釋曰。第二所化生空。謂五蘊上。計我以為眾生。我及人等。情有理無。故說為空。或於蘊上。計我為常樂我淨。或於蘊上。如其所應。計識蘊為智者。色蘊一分。眼為見者。行蘊一分。命等為壽者。亦是情有理無。所執情故。說為生空。諸宗同異。如宗中說。
經。菩薩如(至)二諦如。
釋曰。自下第二能化生法二空。言菩薩如者。能化生空。所執菩薩。理非有故。六度四攝一切行如者。能化法空。能成菩薩六度等行。理非有故。二諦如者。非但能觀。所觀亦空。故言二諦如也。
經。是故一切(至)無所有相。
釋曰。第三結成空義。文別有二。初結一切法空。是故陰入下。結成二科空義。此上空相。義如本記。故不列敘。
經。是為菩薩(至)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四結成護體。
經。白佛言(至)為化眾生耶。
釋曰。第二問答重釋。文別有三。初明實相般若。次白佛言下。明觀照般若。後此經名味句下。贊文字般若。就實相中。先問。後答。此即問也。問有三意。初領上說。謂若諸法皆空爾者。次舉化事。謂護化眾生。後正設難。謂若皆空云何有菩薩化眾生耶。若依本記。釋難意雲。若觀空則不能化。若言化則不觀空。二義相違。化云何成。
經。大王法性色(至)常樂我淨。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答。文別有三。初明依真觀空不化。後辨依俗能化眾生。前中有四。一舉境。二辨觀。三征詰。四釋通。此舉境也。若依本記。境有二種。一者。五蘊。是地前境。二者。常樂我淨。是地上境。今解不爾。五蘊是所依境。常樂是能依境。如此二種境。通地前地上。
經。不住色(至)不住非非色。
釋曰。第二辨觀。文別有二。初觀色陰。後類釋四陰。此即初也然釋此文。諸說不同。一本記雲。不住色者。第一句遮色。色是色蘊。即質礙義。非色者。第二句遮四蘊。即了別心等。非非色者。第三句重遮色心。若具應言不住非色非非色。為存略故。但言非非色。此意釋雲。能緣之智。觀彼真如。離色。離非色。雙離色非色也。一雲。言不住者。謂內證智不執著故。名為不住。如攝大乘。色有三種。一分別色。即是遍計所執。二種類色。是依他起。三法性色。是圓成實。由三無性。遣三性色。故言不住色。乃至不住非非色。一雲。法性真如。離四句。絕百非。言不住色等者。若具應言不住色。不住非色。不住亦色亦非色。不住非色非非色。以存略故。除第三句。及第四句中非色兩字。
經。乃至非非住。
釋曰。第二類釋四蘊。而言不住非非住者。為存略故。舉後攝前。
經。何以故。
釋曰。第三征詰。此有兩釋。一雲。豈不真如皆是一體。何故別釋諸蘊如耶。一雲。既有真諦。如何不住。
經。非色非非色如。
釋曰。第四釋通。亦有兩釋。一釋前征。雲非色如即是非非色如。應說三句。略故說二。一釋後征。雲如者空義。即是真性。空無所住。故云不住。
經。世諦故(至)一切生性實故。
釋曰。自下第二依俗能化眾生。於中有二。初明二緣故見所化眾生。後乃至下。明有能化眾生。前中有三。初言世諦故三假故者。出其二因。言世諦故者。有雲。世諦三種。一雲色諦。四大為性。二者心諦。識界為性。三者空諦。空界為性。言三假故者。即謂法假受假名假。次言名見眾生者標宗。依二因故。有所化人。後言一切生性實故者。重出因也。本記雲。謂非勝義中。實性可得。而俗諦中。一切四生。亦有實性義。此依受假。或有本雲。一切法性實故者。通約三假。
經。乃至亦名見。
釋曰。自下第二明有能化。於中有二。初約受假明有能化。後大王下。約名假以明能化。前中有二。初約正見。證有能化。後外道邪見。證其見義。七賢者。謂七方便。或可信行。法行。信解脫。見至。身證。慧解脫。俱解脫。廣如別章。四向四果。名為八聖。六十二見。義如別章。
經。大王(至)非非見一切法也。
釋曰。此依名假。證有能化。如經可知。
經。白佛言(至)云何照。
釋曰。自下第二問答分別觀照般若。先問。後答。今此問意。具如本記。有法者。是世俗境。非非法者。是真諦境。執諸法有。即增益謗。諸法非有。是損減謗。雙遮二謗。是故重言非非法。此難意雲。為如俗諦有法故照。為如真諦非非法照。或可諸法同真際。等法性。離四句。絕百非。即是境空。如何般若有照用非。
經。大王(至)見非非法。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答。於中有二。初標宗略答。後法若下。依宗廣釋。此即略答。謂摩訶衍見非非法。以證空故。
經。法若非非法是名非非法空。
釋曰。自下依宗廣釋。於中有二。初廣釋非非法。後以般若波羅蜜空故下。釋能觀智照空及有。前中有二。初以非非法屬當空境。後歷門辨空。此即初也。謂所緣法若非非法者。於諸空中。名非非法空。
經。法性空(至)十二緣空。
釋曰。自下第二歷門辨空。於中有二。初歷門辨空。後是法下。以生等相釋成空義。此即初也。謂非非法空。曆法差別。便成七空。七法空者。諸法實性。本性自空。不由智力。名法性空。通下六門。二者五蘊。三十二處。四十八界。此三科門。義如上說。五者六大。所謂四大及與空識。六者四諦。七者十二緣生。此上七門。皆是非非法。故說名為空。
經。是法即生(至)即空。
釋曰。自下第二以生等相。釋成空義。文別有二。初就識蘊。以釋空義。後乃至下。類釋四蘊及一切法。前中有四。一標宗。二類釋。三征詰。四釋通。此即標宗。謂五蘊中有五相故。說名為空。言即生等。自有二義。一就體說。即謂大乘宗。諸識生時。從因而起。假說為生。是不相應行蘊所攝。以此假故。不同薩婆多。實而非假。不相應故。不同經部。即說色等。名為生等。二依時名。即諸說不同。薩婆多宗。生在未來。住滅二相。皆在現在。於現在中。自有兩說。一雲。二相即有前後。一雲。二相無有前後。大毗婆沙。具有兩說。順正理師。說無前後。今依大乘。生住二相。皆有現在。自有兩說。一勝軍師雲。二相前後。先生後住。二護法等說無前後。故成唯識破上坐部。如何一念而有二時。是故依時。亦名即也。如是諸法。不成實故。即有即空。
經。剎那剎那(至)法滅。
釋曰。第二類釋。謂如初剎那。余諸剎那亦如是。法生法住法滅。梵音剎那。此雲極促時也。具足應言即空。准可知故。略而不說。
經。何以故。
釋曰。第三外人征詰。生滅相違。如前所說。不應同時。如何說言即生即滅等也。或復有無相違。如何說言即有即空。
經。九十剎那(至)九百生滅。
釋曰。第四世尊釋通。以九十小剎那。成一大念。一大念中一小剎那。復有九百生滅。是故前言生時即有滅也。或復多剎那為一念。是故念時假有非實。以非實故。即有即空。亦不相違。又大念時。分為三分。一分有三十三分。即成九十。一大念中。九十剎那。一剎那中。經九百生滅。若生滅合論。即有九百生滅。別論即有一千八百(一雲九十剎那。經八萬一千生滅。方成一念。勘莊嚴論及大婆沙)。
經。乃至色一切法亦如是。
釋曰。此即第二類釋四蘊及一切法。謂如前識蘊。即住即滅。即有即空。乃至受想行色五蘊以外。從有後十二緣等諸門。亦如是。
經。以般若(至)一切法空。
釋曰。自下第二辨能觀智照空乃有。於中有二。初明照空及有。後善男子下。辨觀得失。前中有二。初明照空。後但法集故下。明其證有。是故本記分為兩節。初即無相。後即有相。言無相者。非但無所照。亦無能照。照無所照。是了義說。故大隻經名真實般若。言有相者。攝引凡聖。無量教門。有十地可修。佛果可得。無照說照。是不了義。故大品經雲名相似般若。就證空中。文分為二。初明般若證境空相。後因空下。辨一切法空之分齊。此即初也。般若波羅蜜者。是能觀智。有生等故。亦名為空。以智空故。能證三空。一不見緣者。不見十二緣。二不見諦者。不見四諦。三乃至一切者。不見六大法。乃至五陰有法空。此即從後向前釋也。言不見者。離分別見。故言不見。非謂不證故名不見。
經。內空(至)空空故空。
釋曰。第二辨一切法空之分齊。有十二種。謂內空等。然此空相。如智度論五十一說。然彼論本。卷數多少。諸本不定。或四十六。故彼文雲。內謂內法。即內六處。此中眼由眼空。何以故。非常非壞。本性爾故。耳等亦然。外謂外法。即外六處。內外謂內外法。即十二處。准上應知。有為空。謂欲等三界。無為空者。無生無住。無異無滅。無始空者。謂無初中後可得。及無往來際可得。言性空者。彼雲本性空。謂一切法本性。若有為法性。若無為法性。皆非三乘所作。第一義空者。彼雲勝義空。謂涅槃此勝義。由勝義空。般若波羅蜜多者。如名可知。因空者。解雲六度空。佛果空者。解雲菩提涅槃空。空空故空者。智度論雲。一切法空。此空由空空。又彼論雲。問諸空後皆雲非常非滅故。此義云何。答曰。若人不知此空。必墮二邊。若常若滅。所以者何。若諸法實有。則無滅義。墮在常中。如人云一捨入一舍。眼雖不見。不名為無。諸法亦爾。從本來世入現現在世。從現在世入過去世。如是則不滅。行者以有為患。用空破有。心復貴空著於空者。則墮斷滅。以是故。行是空以破有。亦不著空。離是二邊。以中道行。行是十八空。以大悲心。為度眾生。是故十八空後皆雲非常非非滅。是名摩訶衍。若異此者。則是戲論狂人。於佛法中。空無所得。如人於珍寶聚中。取水精珠。眼見雖好。價無所直。廣如彼說。諸論同異。具如別章。
經。但法集故(至)名集故有。
釋曰。第二辨其照。有八有不同。若依本記。文有三節。初約三假。言法集故有者。是真實性。受集故有者。是依他性。名集故有者。是分別性。次辨因果有。言因集故有者。分別真實二種境界。能生心故。名之為因。言果集故有者。是依他性。從境生故。因之為果。後明階位。言十行故有者。此即道中。始從十信。乃至十地。是依他起。言佛果故有者。此即道後。是真實性。言乃至六道一切有者。此即道前。分別依他二種性也。今解八有。大分為三。一三假門。二四諦門。三界趣生等門。言三假者。如上序品引大品說。
經。因集故有(至)佛果故有。
釋曰。第二即四諦門。因集故有。即此集諦。是生死因。果集故有。即是苦諦。是生死果。十行故有。即是道諦。是涅槃因。謂從十信。乃至十地。五種十行。皆名道諦。不同薩婆多宗。苦忍已上。方名道諦。資糧加行。道諦攝故。佛果故有者。菩提涅槃。菩提是道諦一分。涅槃正是滅諦所攝。
經。乃至六道一切。
釋曰。第三界趣生等事差別有。乃至言含三界四生等有。是故結雲一切有也。
經。善男子(至)不異於世間。
釋曰。自下第二辨觀得失。若依本記。即分為二。初辨得失。後示說處。得失中。從凡至佛。凡有七見。初一辨失。後六顯得。一虛妄見。謂十住前凡夫二乘。執有涅槃。即法我見。眾生等者人我見。是故不異世間也。具說如彼。二真實見。謂十信信真。十解解真。十行並成就不移動。以不動故不到。不到故不滅。不滅故無相。無相故亦無無相。是故一切法如也。三最勝見。謂十回向。明即體無相。三寶一體也。故涅槃雲。三寶一體。又此菩薩。引二乘入回向位也。四入位見。初地至七地。皆見第一義諦。是菩薩正位。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法門。五成就他見。八地證見第一義。見始圓足。但化他未足。欲成就他故。成就他見。所言能運載。名摩訶衍。下以如理為能運載。運是遷動義。載是成持義。行由如理。成持運動。故從生死出到薩婆若。以無到無出故。具說如彼。六次第見。是無間道。為解脫道作次第緣。故言即滅。為金剛便有堅利之用。故言金剛。亦名定者。以無間道。牢發解脫道。如定發慧。七解脫見。佛以一切智。見一切法。於一行中。行一切行。故名一切行。自下示其說處。總結七見。如光贊般若中說。今解不爾。辨觀得失。文別有二。初明妄見。名之為失。後明正觀。即名為得也。釋其妄見。義同本記。
經。於諸法而不動(至)亦如也。
釋曰。自下第二明正觀。文別有二。初明方便正觀。後明入位正觀。此即初也。謂十信已上。乃至十回向。皆作此觀。所觀空理。於諸法中。平等一味。無動轉相。無動轉故不到。到是生義。以無動故無生。無生故亦無滅相。無生無滅故。亦無有相。以相無故。對何說無相。故言無無相。以此義故。一切法皆如也。若依前解。而不動等。屬能觀心。即與此文諸法皆如。義便不順。
經。是即初地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二明入位正觀。文別有二。初明正觀。後示說處。前中有三。初就位贊德。次標名贊德。後據用贊德。此即初也。釋位如上。意同本記。言八萬四千者。依俱舍論。三師說。故彼頌曰。有言諸法蘊。量如彼論說。或隨蘊等言。如實行對治。論曰。有諸師言。八萬法蘊。一一量等。法蘊足論。謂彼一一有六千頌。如對法中法蘊足說。或說法蘊隨蘊等言。一一差別。數有八萬。謂蘊處界等一一教門。名一法蘊。如實說者。所化有情貪嗔等。八萬行別。為對治彼八萬行故。世尊宣說八萬法蘊。若依正理。有三師說。前二師義。同於俱舍。彼破俱舍第三正義。故彼論雲。此即順成隨蘊等言。無蘊等言。不為對治有情病行。唐捐而說。大毗婆沙。有六師說。廣如深密記。若依賢劫經。始從光曜度。終至分布舍利度。合有三百五十功德門。一一各修六度。即二千一百。後將二千一百。對彼十法四大六衰。十十一一皆說二千一百。即二萬一千。又將二萬一千。對四眾生。一多貪。二多嗔。三多痴。四三毒等分。此四各有二萬一千。四個二萬一千。即有八萬四千。
經。即載名摩訶衍(或有本雲即能運名摩訶衍)。
釋曰。第二就名贊德。梵音摩訶衍。此雲大乘行。此即通前十地。義亦無失。
經。即滅為金剛亦名定。
釋曰。第三約用贊德。文別有二。初贊等覺。後贊妙覺。此即初也。謂第十地末後一念。能破二障。如金剛破物。
經。亦名一切行(至)波羅蜜中說。
釋曰。第二別贊妙覺。於一切行中。具一切行。故名一切行。即解脫道也。此解脫道。如光贊般若。波羅蜜中說者。示說處也。此即示彼第八卷(勘大般若)。
經。大王是(至)說名味句。
釋曰。第三贊文字般若。文別有二。初贊教殊勝。後大王若菩薩下。依教發觀。就初文中。若依本記。有四無上。一說者無上。二信無上。三所說無上。四智慧無上。此即大覺所說。故應信受。又彼所說。符正理故。得勝慧故。今解不爾。即分為三。初三同前。第四無上。屬所說故。此即第一說者無上。一切諸佛所說同故。此名味句差別相者。依大乘宗。聲上假立名味句身。是不相應行蘊所攝。名詮自性。句詮差別。為二所依。即說為文。具如別章。
經。於恆河沙(至)何況解一句者。
釋曰。第二信受無上。此即挍量嘆勝。言於恆河沙三千大千國中者。盛寶之處。一妙高山等。數滿至千。名為小千。即此小千。數滿至千。名為中千。即此中千。數滿至千。名為大千。智度論雲。二過復三。故言三千。三千重數。故名大千。若廣分別。如深密記。謂前七寶施等。令得信行等七賢。預流等四果。不說空故。所以福少。此經說空。令諸眾生得大菩提。故知勝也。
經。句非句非非句故。
釋曰。第三所說無上。文別有三。一明文空。二明文義俱空。三明人法俱空。此即文空。有二。一句非句。是句性空。一切名句之體。本來無自性也。二非非句者非有非無。修得遣有無。空非句是性得。非非句是修德。遣性也。
經。般若非句句非般若。
釋曰。第二文義俱空。般若非句。是義空句。非般若是文空。文中求般若不可得。般若中求文不可得。是互無空。離文無義。離義無文。乃成平等。無義意明平等。略說互無。
經。般若亦無菩薩。
釋曰。第三人法俱空。此即法空。應說人空。准可知故。略而不說。就法空中。文別有二。初約因位。以辨法空。後依果位。以釋法空。前中有三。初標。次征。後釋。此即標也。謂般若是法。菩薩是人。人中求法不可得。即是法空。
經。何以故。
釋曰。第二征也。
經。十地(至)三十生空故。
釋曰。第三釋法空也。謂於十地。皆有始生住生終生不可得。地地有三。故成三十。
亦非薩婆若(至)空故。
釋曰。第二依果釋空。薩婆若者。此是梵言。翻雲一切皆。謂般若非但非菩薩。亦非薩婆若體非但體空。大乘行用亦空故。
經。大王(至)凡夫人也。
釋曰。第二依教發觀。文別有二。初明倒想觀。後見三界下。明正觀。此即初也。謂若菩薩見境者。見實相。見智者。見觀照。見說者。見文字般若。見受者。於諸境中。有執著故。即非聖見。此即倒想見法。凡夫人也。
經。見三界(至)果報之名也。
釋曰。第二明正觀也。文別有二。初染淨因果。以明空相。二善男子下。約無聽說。以辨空相。前中有二。初明生死空。後薩婆若下。明佛果空。前中有二。初明分段變易二生死空。後金剛菩薩下。釋空所由。前中有二。初明分段生死。後顯變易生死。初後有三初明果名。而無實體。
經。六識(至)無色界藏空。
釋曰。第二明業空。謂欲界中。具起六識。起無量欲。發業受生。此中文意。即說彼業。名之為藏攝藏果故。或即彼業以為業果。由諸煩惱所發故。
經。三界空(至)無明藏亦空。
釋曰。第三煩惱空。此有兩釋。一依本記。文有三節。初三界空者。三界中皮煩惱。謂迷事貪等。次三界根本亦空者。三界中肉煩惱。謂迷理見等諸空。與皮為本。後三界本無明藏亦空者。三界中心煩惱。謂所知障所有諸空。就勝說故。但言無明。通為皮肉為根本故。三界根本亦空六字。言通肉心二種煩惱。一雲。三界空者。結上業果二段文也。三界根本無明藏亦空者。謂三界中見修煩惱。就根本說。但舉無明。
經。三地九生滅(至)果報果。
釋曰。第二明變易生死空。然釋此文。自有兩釋。若依本記。即是四種變易生死。無明習為緣。得此果。文言三地者。一見地。從十回至三地。除伴者。出觀見有之執強。故言伴。助道法亦呼為伴也。二修地。從四地至七地。除羸弱者。出觀見有執不微弱也。三究竟地。八地至十地。除微細者。但見有之執不現前。稱之微細也。九生者。合十地為三地。一地始住終三生。此三地為九生也。此通結上下十地滅前三界無明習之果報皆空者。明十地所滅。滅無所滅也。無明或名三界習。故言三界無明習。習之果報。即十地變易生。智勝色妙。故言變易生。今依慈恩三藏。釋此文意。自有兩說。初三地九生滅者。攝地分齊。謂八九十三地中。皆有始住終三生滅。可得名九生滅。所以者何。前七地中。自有二義。一受分段生。故智度論雲。七地菩薩受蟲身肉身。一類菩薩初地以上受變易生。是故智度論雲。未舍肉身。入於初地。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現前故。唯受變易。故云三地九生滅。後三界中。余無明習果空者。對緣辨果。謂如勝鬘說。無明住地為緣。得三種意生身。故言余無明習果報空也。若具分別廣如別章。故知本記所說三地九生滅者。不攝十地。以為三地及九生滅。又彼所說。從十回向至三地。除伴煩惱等者。便違解深密經。彼雲隨眠略有三種。一者害伴。謂於前五地。不俱生現行煩惱。是俱生煩惱現行助伴。彼於爾時。永無後有。是故說名害伴隨眠。二者羸劣隨眠。謂於第六第七地中。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三者微細隨眠。謂於第八地以上。從此已去。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依所知障。為依為依止故。
經。金剛菩薩(至)因空故空。
釋曰。第二釋空所由。此明金剛菩薩。得理盡三昧故。二種生死惑業皆空。所言惑者。謂發業煩惱果者。即是惑所發業。如是惑業。皆有生滅。總說為空。有果空者。惑業所生三者變易果空。因空故空者。重釋果空所以。由惑業因空故。果亦空也。
經。薩婆若(至)或前已空故。
釋曰。第二明佛果空。文別有二。初智斷空。後三無為空。此即初也。薩婆若亦空者。即智德空。言滅果空明斷德空斷德有二。一方便淨涅槃二性淨涅槃。此即方便也。言惑前已空故性淨涅槃。謂從本已來。自性淨故。故維摩雲。不斷煩惱受涅槃。即其事也。
經。佛得三無為果(至)薩婆若空。
釋曰。第二三無為空。文別有三。初標。次釋。後屬當。言得三無為者。總標。言智緣滅者。或名擇滅。擇謂智慧。由智斷障。所得滅者。名為擇滅。非智緣滅者。亦名非擇滅。不由智力所得滅故名非智緣滅。如前所說性淨涅槃等。言虛空者。即虛空無為。謂於真如上。無色所現。義說名虛空。薩婆若果空。第三屬當。謂薩婆若果無為體上。義說三種。
經。善男子(至)皆如也。
釋曰。第二約無聽說。以明空相。文有三節。初法。次喻。後合。言無聽說者。如下經說。若幻化身見幻化。是菩薩真化。喻合可知。
經。大王菩薩(至)為若此。
釋曰。就答初門中。正釋觀空。文別有二。初釋。後結。上來釋訖。此即結也。文別有二。初結能護體。後般若下。結能護用。如經可知。
經。佛說法(至)菩薩大行。
釋曰。第二時眾得益。若依本記。有二種益。一小乘益。謂皆得法眼淨。謂已見諦。二大乘益。有四。一性地者。十信前。有性之地。二得信地。即十信也。三十解已上。名為大空。初得空解故。四十回向已上。名為大行。行第一義諦故。今言法眼淨者同本記。二性地者。地前三賢。以習性道三種性故。三信地者。初地已上。已得無漏不壞信故。四大空者。八地菩薩二空觀智。常不退故。五大行者。九地已上。利他故。諸說同異。不可具述。
仁王經疏卷上末
元文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於雨中閒居交點了。
點本雲。
天喜三年八月十二日辰時點已。
長講會 講師明範院 聽眾僧經贊。
招提寺五室宗祐
寶永元年九月日書寫之 如幻 慧嚴延享改元甲子六月二十二日溽暑如蒸拜寫了願生生游般若波羅蜜海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