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理解論 · 第十一章 人心的分辨能力以及其他作用
1 一切知識都離不了分辨(discerning)——在人心中我們還注意到有另一種能力,那就是分辨,辨識它所有的各個觀念的能力。它如果只是混亂地一般的知覺到某一事物,那是無濟於事的;它如果不能清晰地知覺到各種差異的物象和其性質,則它亦便不能有什麼知識。照這樣,則打動我們的各種物體縱然仍同現在一樣不停地活動,人心縱然仍在不斷地繼續思維,我們亦不能有什麼知識。一般人所認為系天賦真理的一些很普遍的命題,其所以明白確定,亦只是完全憑這種分辨彼此的能力。但是人們因為不考究那些命題所以能獲得普遍同意的真正原因,因此,他們就把這個原因完全歸之於天賦的單一的印象;其實,人們所以有普遍的同意,完全是因為人心有這種明白的分辨力,完全是因為它能由此分辨出兩個觀念是相同的,或是相異的。不過關於這一層,我們以後再詳為論說好了。
2 機智(wit)和判斷的分別——至於要問,人們有時所以不能精確地分辨各種觀念,還是因為感覺器官的遲鈍或缺陷,還是因為理解不夠敏銳、缺少運用和不加注意,還是因為有些人們的天性天然就倉促魯莽;則我可以不在這裡加以討論。我只可以說,這種作用亦是人心在自身所能反省到、觀察到的作用之一。這種作用對於人心的其他知識是有很大關係的,因此,這種官能如果一遲鈍,或者我們不能適當地運用它來分辨各種觀念,則我們的意念便被混淆,我們的理性便被紛擾,我們的判斷便被錯領。如果我們可以說,敏捷的才智在於能自由調動記憶中的各種觀念,則我們亦正可以說,一個人比他人的判斷較為精確其理性較為明白,大部分亦正在於我們能保持清晰的觀念,亦正在於我們能精細地分別出各種觀念間些小的差別來。這樣就可以解釋人們常見到的一個現象。就是機智多端、記憶迅速的人們,並不常有最清晰的判斷和最深刻的理解。因為機智只在於觀念的集合,只在於敏捷地把各式各樣的相似相合的觀念配合起來,在想像中做出一幅快意的圖畫、一種可意的內現。至於判斷,則正與此相反,它只在於精細分辨各種觀念的微細差異,免被相似性所誤,錯認了各種觀念。這種進程同明喻和暗喻是正相反的;但是機智所以能活躍地打動想像,所以能迎合眾意,其動人之點、娛人之處,正在於明喻和暗喻。因為機智所呈現出的美麗,在一看之下,就能動人,並不需要苦思力索其中所含的真理或理性。在這種情形下,人心便不再往前觀察,它已經很滿於那幅可意的圖畫、輕快的想像。因此,我們如果以嚴格的真理規則來考察它,那正是無理取鬧。由此我們就看到,機智之為物一定不能完全契合於這些規則。
3 只有明白性能防止混亂——各個觀念所以能成為明白的、確定的,只是因為人心能精確地分別它們。觀念如果一明白,則感官縱然在不同的情形下,會從同一的物象傳來與平常差異的觀念(有時是如此的),並且現出錯誤的樣子來,人心亦不至於對它們發生紛亂或錯誤。因為一個患熱症的人雖然嘗著他素所食的甜糖是苦的,可是在他的心中,苦的觀念仍同甜的觀念是一樣有分別的,正如同他吃了膽汁一樣。一種物體縱然在此時產生了甜味的觀念,在另一時產生了苦味的觀念,可是這亦並不能使甜與苦兩個觀念混淆起來,正如同一塊糖雖在心中產生了白和甜,或白和圓等等觀念,而那些觀念仍是清晰的似的。又如浸潤了的山葵(lignumnephriticum)在心中所產生的橘黃色和天青色,亦是兩種清晰的觀念,正如由兩個很有差異的物體得來的一樣。
4 比較作用(comparing)——人心還另有一種作用,可以把各種觀念的範圍、程度、時間、空間以及其他情節,加以比較。凡包括在關係 項下的那些觀念都依靠於比較作用。至於要問比較作用的範圍如何之廣,則我在以後還有機會來詳細討論。
5 畜類亦能比較,不過不完全——畜類的比較能力究竟到了什麼程度,那是不容易決定的;不過我想它們的比較能力一定不甚高。因為它們或許亦有幾個十分清晰的觀念,可是在我看來,只有人類的理解有一種特殊之點,就是它在充分分辨了各種差異的觀念之後,能看到它們完全不同截然為二,因而可以來輾轉考究它們是在何種情形下可以互相比較的。因此,我想,畜類在比較其各種觀念之時,一定以物象附有明顯情節的範圍為限。至於人類所可觀察到的另一種比較能力,則是屬於概括觀念的,它只能用於抽象的推論,因此,我們可以猜想,畜類或者沒有這樣能力。
6 組合(compounding)——其次,我們還看到,人心對它的觀念還有另一種組合 的功能。它借這種功能可以把它由感覺和反省得來的簡單觀念合攏起來,組織成複雜的觀念。至於擴大作用 (enlarging)亦可以歸在這個組合作用之下。因為在擴大作用中,組合的結果雖不能產生出較複雜的觀念來,可是它仍把各種觀念互相結合起來;只是所結合的觀念,種類相同罷了。就如把一些單位加起來,我們可做成一打;又如把一些派齊(perches)的觀念重複起來,我們可以形成一個斐郎(Farlong)的觀念。
7 畜類的組合能力是薄弱的——在這方面,我想畜類亦是遠不及人的。因為它們雖亦能接受、能記憶各種簡單觀念的組合體(就如狗的主人的形狀、氣味、聲音,就可以做成狗對於它的主人所有的複雜觀念;不過那些性質亦許只能成為它認識主人時所憑的一些標記),可是我並不以為它們自己能組合那些觀念,使它們成功為複雜的觀念。即在我們想像它們具有複雜的觀念時,它們對於幾種(相連)事物的知識或者亦只是以一個簡單的觀念為標準的,而且它們亦不見得能憑視覺清晰地分辨那幾種事物,如我們所想像的那樣。因為據確實的報告說,你如果使幼狐吃狼子的乳,使它們逐漸成長,則那個狼亦會哺養它們,同它們玩耍,一如同自己的仔畜一樣。又如各種動物,如果一次能生產多數仔畜,則它們似乎亦不知道仔畜的數目。你在偷它們的仔畜時,如果被它們看見或聽見,它們自然要十分關心,但是你如果在它們不在時偷了一兩個仔畜去,而且在偷時,並沒有任何聲響,則它們似乎覺不到遺失了仔畜亦並覺不到自己的仔畜數目減少了。
8 命名(naming)——兒童們如果借屢屢不斷的感覺,把各種觀念確立在記憶中,則它們便逐漸學會使用各種標記。因此,他們如果有技術能使言語器官發出清晰的聲音來,則它們便開始運用言語把自己的觀念表示給人。這些語言的標記,他們有時是從別人借來的,有時是自己造成的。就如我們常見,兒童們在初能說話時對各種事物所用的那些新奇而不尋常的名詞便是。
9 抽象作用(abstracting)——我們所以用言語,乃是要把它們當作內在觀念的外面標記,乃是要用它們來表示由各種特殊事物所得到的那些觀念,因此,我們所接受的各種特殊觀念如果各個有一個獨立的名稱,則名稱一定是無窮盡的。為避免這層困難起見,人心便把由特殊物象得來的那些特殊觀念造成概括的。不過在改造時,人心一定得把它們看成是心中獨立的現象,同其他事物沒有關係,和真正事物的一些情節,如時、空以及其他相連的觀念,亦沒有關係。這便是所謂抽象作用 借著這種作用,由特殊事物而來的各種觀念才能變成同種事物的概括代表;而且這些觀念的名稱——概括的名稱——才可以應用於同這些抽象觀念相契合的任何東西。在這裡人的理解只把心中這些赤裸裸的確定現象儲藏起來(常以名稱附在它們上邊),並不問它們是如何來的、由何處來的、同著什麼別的現象來的。儲藏了以後,它便以此為標準,來把真正的事物按照這些模型,分門別類起來,各個授之以名。就如人心今天在白堊中或雪中所見的色同昨日在乳中所見的一樣,則它便會單獨考究那個現象,並且使它代表其一切同類。後來,它又給這種顏色以白的名稱,因此,它便以此音來代表那種性質——不論我們想像它在何處,或在任何地方遇見它。普通的名稱或觀念就是這樣形成的。
10 畜類不能抽象——如果人們要問,畜類是否可以由此途徑,亦略能組合(或擴大)它們的觀念,則我想我可以肯定地答覆說,它們是完全沒有抽象能力的,而且人畜之完全分別正在於人有這些概括的觀念,而畜類的官能是達不到這種精妙地步的。因為我們顯然看不到任何痕跡,可以使我們相信它們能運用代表共相的概括的名詞。由此,我們很有理由可以想像,它們並沒有抽象能力,或造成普遍觀念的能力,因為它們並不能應用言語或其他概括的標記。
11 它們所以不運用,不知道概括的名詞,其原因還不能說是在於它們缺乏適當的器官,以致不能發出清晰的聲音來。因為我們雖見許多動物亦能形成聲音,足夠清晰地發出言辭來,可是它們並不能運用這些言辭,來代表概括的觀念。而在另一方面,則人們有時雖然因為感官缺陷,不能言語,可是它們仍可以應用別的標記,來代替概括的名詞,以表現其普遍的觀念;這種能力正是畜類所缺乏的。因此,我想,我們正可以假設畜類和人的分別正是在這方面的;它們(人和畜)所以完全分離,正是因為有這種特有的差異,有了這種差異,才使它們界若鴻溝。因為畜類如果畢竟有一些觀念,而不是單純的機械(如一些人的假設),則我們不能不承認它們稍有一點理性。在我看來,有一些動物似乎在一些情形下,亦能稍行推理,正如它們之有感官是一樣的。不過它們的推理只限於感官傳入的那些特殊的觀念。高等動物亦受了這些狹窄的限制,而不能借任何抽象作用,擴大那些界線的能力。
12 白痴和瘋人——我們如果一觀察白痴的不正常的狀態,就可以發現它們是缺乏了上述各種能力的。因為人們如果不能有了明晰的知覺,如果不能把心中的觀念好好保持住,如果不能迅速地調動各種觀念、組合各種觀念,則他們便沒有什麼可以思想的材料。人們如果不能分辨、不能比較、不能抽象,則他們便不能懂得語言、亦便不能應用語言、亦便不能多行判斷或推理,他們只能略略地不完全地考察感官最熟悉的那些當前的事物。真的,上述的各種官能如果缺乏了或失調了,則人的理解同知識一定是會發生相當的缺點的。
13 總而言之,白痴的缺點似乎由於在智慧的能力方面缺乏了敏捷、靈活和運動,因而失掉其推理能力。而在另一方面,則瘋人似乎又受了另一極端的支配。因為在我看來,瘋人們並沒有失掉了他們的推理能力;他們只是把一些觀念錯誤地結合起來,並且把錯誤認為是真理,因此,他們之發生錯誤,正如一般人們之根據錯誤的原則發生了錯誤似的,實則他們的推論是合理的。因為他們雖然借著狂放的想像,把幻想認為實在,可是他們會由此合理地演繹下去。一個瘋人如果想像自己是一個國王,則他可以憑著合理的推斷,來需要人們的服侍、恭敬和服從;反過來說,如果他以為自己是玻璃做的,則他又會小心謹慎,只怕破壞了那個易碎的東西。因此,一個人如果在忽然受了強烈的印象以後,或在長久想像某種事情以後,使不相干的各種觀念緊湊地聯合起來,固結不解,則他在別的事情方面,雖然很清醒,雖然很有理解,可是他在那個特殊的方面,會如瘋人院中的瘋子一樣瘋狂。不過瘋狂亦同愚痴一樣,亦是有程度之差的,觀念的紛亂堆積,在有些人是很厲害的,在另一些人是差可的。簡而言之,痴人和瘋人差別之點,似乎在於,瘋人只把錯誤的觀念結合起來,做成錯誤的命題,不過他仍能由此合理地來辯論、來推理;至於痴人,則幾乎無所謂命題,亦幾乎完全不能推理。
14 我們所採取的敘述方法——我想這就是人心在理解作用中所用的最初的官能和作用。這些官能雖然可以一般地應用於各種觀念,可是我在前邊所舉的例證,大半都限於一些簡單的觀念。不過我所以在說明了簡單觀念以後就來說明這些官能,而不等說明了複雜觀念以後,再來說明它們,卻是為著下述的理由:——
第一,這些能力中有一些起初大部分只運用於簡單的觀念,因此,我們如果追隨自然的常軌,則可以追尋出、發現出,那些能力的起源、進程和逐漸的發展來。
第二,許多人心中,簡單的觀念比複雜的觀念要較為清晰、較為精確、較為明白,因此,我們如果先觀察了人心在這方面的作用,則我們在複雜觀念方面,便更其容易考察、容易知悉,人心是怎樣抽象、怎樣命名、怎樣比較、怎樣施用其他功能的;而我們所以有此次序,亦是因為在複雜觀念方面,我們是容易錯誤的。
第三,人心在感覺觀念方面所發生的這些作用,在被反省時,就成了另一套觀念系統(它們是從所謂「反省」的那種知識來源來的),因此,在考察了簡單的感覺觀念以後,我在這地方來考察這些作用是適當的,不過關於組合、比較和抽象等等作用(方才所提到的),我以後還有機會再來詳論。
15 這些是人類知識的起源——上邊我已經簡略地 、正確地、(我想是這樣的)敘述了人類知識的起源史 ,敘述了人心的原始對象是由哪裡得來的,並且敘述了它用什麼步驟,逐漸儲蓄了各種觀念,然後再用以形成各種可能的知識。至於我的敘述是否正確,則我們必須求助於經驗和觀察。因為考察真理的最好途徑,是要如實地來考察它們,不應該依靠自己所想像的,或依靠他人教我們所想像的。
16 求助於經驗——正確說來,事物的觀念所以能進入理解,我只發現了這唯一的途徑。別的人們如果有天賦的觀念,或印入的原則,讓他們自己享受那些東西好了,他們如果自己真相信有那些觀念,則我們自然不能否認他們享受了他們鄰人所不能享受的權利。我所說的,只限於我在自身所發現的,而且是契合於一般人的觀念的真相的。我們在考察了各時、各地、各教的人生全部以後,就可以看到,他們的觀念都依靠於我們所建立的那些途徑,而且契合於這個方法的各個部分和各個等級。
17 黑暗之室——我並不擅敢來教人,我不過來研究罷了。因此,我在這裡仍不能不重新自白說,就我看來,知識進入理解的通路,實在只有內外兩種感覺。就我們所能發現的,只有這些感覺能成為暗室 中的窗子,把光明透進來。因為我想,人的理解正同暗室差不多,與光明完全絕緣,只有小孔能從外面把外界事物的可見的肖像或觀念傳達進來。進到那樣一個暗室中的畫片如果能停在那裡,並且能有秩序地存在那裡(如有時所見的)則那正同人的理解中一切視覺的對象以及物象的各種觀念差不多。
我猜想,人的理解所以能得到並保留各種簡單的觀念同觀念的情狀,所以能對它們發生其他作用,就是遵循著這些途徑的。現在,我就進而詳細考慮一些簡單的觀念和它們的情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