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律 · 論過曲第三十二

王驥德 《曲律》
過曲體有兩途:大曲宜施文藻,然忌太深;小曲宜用本色,然忌太俚。須奏之場上,不論士人閨婦,以及村童野老,無不通曉,始稱通方。最要落韻穩當,如《琵琶》「手指上血痕尚在衣麻」,「衣麻」是何話說?《紅拂》「髻雲撩」下無「亂」字,是歇後語矣!皆謂趁韻。又不可令有敗筆語。《琵琶》【僥僥令】,既雲「但願歲歲年年人長在,父母共夫妻相勸酬」,下卻又雲「夫妻長廝守,父母願長久」,說過又說;至「兩山排闥」二句,與上何干?大是請客!尾聲「惟有快活是良謀」,直張打油語矣。用韻,須是一韻到底方妙;屢屢換韻,畢竟才短之故,不得以《琵琶》、《拜月》藉口。若重韻,則正不必拘,古劇皆然。避而牽強,不若重而穩俏之為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