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摩西 · 去吧,摩西

福克納 《去吧,摩西》
1 那張臉黑黑的,很光滑,讓人難以看透;那雙眼睛見過太多的世面。那頭黑人鬈髮給理得像是覆蓋在頭顱上的一頂便帽,一溜邊緣整整齊齊,看上去像上過漆似的,頭路用剃刀修過,因此這腦袋看來像是個銅像的頭,壞不了、很結實。他穿的是一種運動服,在男子服飾商店的廣告裡叫作套裝,襯衫和長褲是搭配好的,而且是從同一種淺黃褐色的法蘭絨上裁剪下來的,它們售價不菲,裝飾得過於繁複,有著太多的褶襉;他在鋼板隔成的號子的鋼床上半躺著,一名武裝警衛就站在號子外面看守著,到現在已經站了二十個小時了,他叼著煙,在回答問題時,用的口音你盡可以說是天底下任何地方的口音卻唯獨不能說是南方口音,甚至連黑人的口音都不像,提問的是個戴眼鏡的年輕白人,他坐在對面的一隻鋼凳上,拿著一隻人口普查[1]工作者用的寬大的文件夾。 「名叫賽繆爾·沃瑟姆·布錢普。二十六歲。出生在密西西比州傑弗生鎮附近的鄉下。沒有成家。沒有——」 「等一等。」人口調查員飛快地記錄著,「這可不是你在芝加哥被判——生活時的那個名字呀。」 對方把菸頭上的灰啪地抖掉。「當然不是。殺死警察的是另外一個傢伙。」 「好吧。職業——」 「致富得實在太快了。」 「——無業。」調查員飛快地寫著,「父母。」 「當然。兩個。可我不記得他們了。是我姥姥把我帶大的。」 「她叫什麼?還活著嗎?」 「我不知道。名叫莫莉·沃瑟姆·布錢普。如果還活著,那就是住在密西西比州傑弗生鎮十七英里外的卡洛瑟斯·愛德蒙茲的農莊裡。行了吧?」 調查員合上文件夾,站起身來。他比對方年輕一兩歲。「如果你家裡人不知道你在這裡用的是什麼名字,他們又怎能知道——你又怎麼指望能回到家鄉呢?」 對方把菸灰啪地抖落下來,還是躺在鋼床上,身上是一套好萊塢式的高級服裝,那雙高級鞋子也是調查員一輩子買不起的。「我還管這個幹嗎?」他說。 於是調查員就離開了;守衛再次把鋼門鎖上。那人躺在鋼床上抽菸,過了一會兒,人們前來撕開他那精品長褲的褲管,剃掉他的高價髮型[2],把他帶出了牢房。 * * * [1] 1940年美國進行過一次人口普查,因此可以認為這就是本篇故事所發生的年代。 [2] 大腿與頭部是給死囚上電刑時接電極的地方。 2 也就在同一個燠熱、明亮的七月早晨,同樣燠熱、明亮的風既拂動了緊挨著加文·史蒂文斯的窗子的桑樹葉子,也吹進了他的辦公室,僅僅吹動了室內的東西,就造成了一種涼爽的假象。風兒掀動了桌子上縣檢察官的文件,也鑽進了坐在桌子後面那人的一頭早白的亂髮——那人有一張瘦削、聰明、表情多變的臉,身上那皺巴巴的亞麻套裝的翻領上有根表鏈,上面掛著一把「菲·貝他·卡巴」鑰匙——這就是加文·史蒂文斯,哈佛畢業的ФВК聯誼會會員[1],也是海德堡大學[2]的哲學博士,他的公務是他的業餘愛好,雖然這給他提供了生計,而他嚴肅從事的本職卻是一項做了二十二年還未能完成的把《舊約》譯回到古典希臘文[3]去的工作。不過那股風似乎並未使來訪問他的人有什麼感覺,雖然從外表上看在那陣微風之前她並不會比一張紙片燃成的未經觸動的灰更重一些和結實一些——這是個黑人小老太太,有一張皺縮的、老得出奇的臉,頭上包著塊白頭巾,還戴了頂黑草帽,那本該是兒童用的。 「布錢普?」史蒂文斯說,「你是住在卡洛瑟斯·愛德蒙茲先生農莊上的吧。」 「我已經離開了,」她說,「我是來找我的孩子的。」接著,坐在他對面的硬椅上一動不動,她開始吟唱起來,「洛斯·愛德蒙茲出賣了我的便雅憫。在埃及賣掉了他。法老得到了他[4]——」 「等一等。」史蒂文斯說,「等一等,大嬸。」因為回憶與往事眼看要咬到一塊兒合二而一了,「要是你不知道你孫子在哪兒,你怎麼會知道他碰到麻煩了呢?你是說愛德蒙茲先生不願幫助你去找他嗎?」 「是洛斯·愛德蒙茲把他出賣的,」她說,「在埃及賣掉了他。我不知道他在哪兒。我只知道法老得到了他。你就是法律。我要找到我的孩子。」 「好吧,」史蒂文斯說,「我來想想辦法看。要是你不回家,那你在城裡住在哪兒呢?說不定要花一些時間的,因為你不知道他上哪兒去了,你都有五年沒聽到他的消息了。」 「我住在漢普·沃瑟姆那裡。他是我兄弟。」 「好的。」史蒂文斯說。他並沒感到驚奇。他從小就認識漢普·沃瑟姆,雖然他從未見過這個黑老婆子。不過即使他見過,他也不會感到驚奇的。這些人就是這樣。你可能認得兩個黑人多年;這兩個人說不定還多年替你幹活,姓氏各不相同。然後你突然偶然得知兩人原來是兄弟或是姐妹。 他坐在不能算是微風的流動的熱空氣里,聽著她慢慢地費勁爬下外面陡峭的樓梯,這時記起那個孫子來了。那個案子的文件五六年前到過他的桌上,然後送到地方檢察官那兒去——布奇[5]·布錢普,這是一年裡在市鎮監獄裡幾進幾出的那個小伙子的名字:他是這黑老太女兒的孩子,出生時母親就死了,父親又拋棄了他,姥姥留下他扶養他,或者是想這樣做。因為十九歲那年他就離開鄉下到鎮上來,為了賭錢與鬥毆一年裡倒在監獄裡待了大半截,終於因為破門闖進一家商店偷盜而被正式起訴。 他是被人當場發現的,那時他抄起一根鐵管朝驚動了他的那個警官掄去,然後被警官用手槍槍托將他打倒在地,嘴給打爛了,仍然罵聲不絕,他的牙齒露出在汩汩流著的血里,像是還在拚命地大笑。過了兩晚,他越了獄,從此再沒人見到過他——還是個沒滿二十一歲的小青年呢,身上確實有生了他又拋棄他的父親傳留的某種氣質,而他父親因為過失殺人眼下正在州立監獄裡服刑——確實是顆不僅兇狠而且是危險與邪惡的壞種。 原來這就是我得去尋找和拯救的那個人,史蒂文斯想。因為他片刻也沒有懷疑那黑老婆子的直覺。要是她還能測算出那孩子在何處以及遇到了什麼麻煩,他也不會感到驚奇的,倒是稍後他才真的覺得奇怪了,因為自己居然那麼快就打聽到那孩子在何處以及出了什麼事。 他的頭一個想法是打電話給卡洛瑟斯·愛德蒙茲,那黑老婆子的男人曾在此人的農莊上當過多年的佃戶。不過照黑老婆子的說法,愛德蒙茲已經不肯再管這件事了。於是他一動不動地坐著,聽憑熱風吹拂他那頭亂蓬蓬的白髮。這時候他明白這黑老婆子的意思了。他現在記起來了,當初把那孩子趕到傑弗生來的實際上正是愛德蒙茲;他在孩子正撬他的雜貨鋪時逮住了他,便命令孩子滾蛋而且今後再也不許回來。這還不是那保安官,那警方的命令呢,他想。而是範圍更廣闊,更急迫的事兒……他站起身,拿上他那頂很舊而有點破的巴拿馬細草帽,走下屋外的樓梯,在正午一開始那種炎熱的死寂時分中穿過空蕩蕩的廣場,來到縣報辦公室。編輯正在裡面——這人上了年紀,但頭髮卻沒有史蒂文斯那樣白得厲害,他打著一條極細的黑色領帶,穿了件前胸上過漿的舊式襯衫,是個大胖子。 「有個黑老婆子名叫莫莉·布錢普,」史蒂文斯說,「跟她男人住在愛德蒙茲的農莊上。是她外孫的事。你准記得他的——布奇·布錢普,大約五六年前在鎮上泡了一年,大部分時間是在監獄裡度過的,有天晚上他們終於在他偷盜朗斯韋爾商店時逮住他了,記得吧?唉,他現在惹的禍可比那回更大了。我絲毫也不懷疑她的話。我替她也是為我所代表的廣大公眾的利益著想,僅僅希望他這回惹下的禍十分嚴重因此沒準也就是決定性的——」 「等一等。」那編輯說。他甚至都不用離開辦公桌。他把通訊社發來的那張新聞稿的薄紙副本從鐵尖刺[6]上取下,遞給史蒂文斯。電報上寫明發自伊利諾斯州喬里特城[7],時間是當天早上。 因殺害芝加哥警察而被判處死刑的密西西比州黑人在處決前夕回答人口調查提問時透露其化名。賽繆爾·沃瑟姆·布錢普—— 五分鐘以後,史蒂文斯又穿過空蕩蕩的廣場,這時離正午炎熱的死寂時分更近了。他原以為自己正在走回住處去用午餐,可是發現並不在往那邊走。再說,方才我忘了鎖我辦公室的房門了,他想。不過,她又是怎麼能在太陽底下從十七英里以外趕進城來的呢。她甚至可能是走來的呢。「這麼看來,方才我說我希望發生的事大概不是認真的。」他說出聲來,一邊離開白晃晃的、如今已沒有一點兒風的直曬的陽光,重又登上戶外的樓梯,走進他的辦公室。他停住腳步。接著他說: 「早上好,沃瑟姆小姐。」 她也相當老了——身子瘦削、腰背筆挺,一頭白髮按舊時的樣式梳得整潔地堆在頭上,戴著頂足有三十年歷史的舊帽子,已褪成鐵鏽般的黑色,還拿著一把破舊的遮陽傘,原本應該是黑色的,現在卻褪成了綠色。他也是從小就認得她的。她獨自住在她父親留下的那所危房裡,她在那裡教人在瓷器上作畫,同時在她父親的奴隸之一的後裔漢普·沃瑟姆和他老婆的幫助下養雞、種菜,為的是拿到市場上去賣。 「我是為莫莉的事兒來的,」她說,「莫莉·布錢普。她說過你——」 他把消息告訴她的時候她盯看著他,直挺挺地坐在老黑婆子方才坐過的硬椅上,那把褪了色的傘就靠在她的膝上。在她膝頭上那雙相疊的手底下,擱著一隻舊式的綴有珠子的手提包,幾乎有手提箱那麼大。「他今天晚上就要給處決了。」 「再沒有什麼辦法了?莫莉和漢普的雙親過去屬於我的祖父。莫莉和我是同一個月出生的。我們就像親姐妹那樣一起長大。」 「我打過電話了,」史蒂文斯說,「我和喬里特的典獄長談了話,又跟芝加哥的地方檢察官談了。他受到的是公正的審判,他有好的律師——如此等等。他有錢。他是在經營一種叫彩票賭博的行當,他這號人就靠這個撈錢。」她盯看著他,身子筆挺,一動也不動。「他是個殺人兇手,沃瑟姆小姐。那個警察背對著他時他開了槍。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他後來供認不諱,全都承認了。」 「我知道,」她說。這時候他明白她並沒有在看著他,至少是視而不見,「這真可怕。」 「殺人也是可怕的,」史蒂文斯說,「還是這樣收場好一些。」這時她又在盯著他看了。 「我方才在想的倒不是他。我想的是莫莉。絕對不能讓她知道。」 「是的,」史蒂文斯說,「我在報館裡已經跟威爾莫思先生打過招呼了。他同意不發任何消息。我會給孟菲斯的報館打電話的,不過也許已經來不及了……如果我們能勸她今天下午在孟菲斯報紙登出來之前就回來……在農莊裡,她能見到的唯一的白人就是愛德蒙茲先生,我也會給他去電話的;即使萬一別的黑人聽說了這件事,我敢肯定他們是不會說的。也許兩三個月後我會下鄉去告訴她那孩子死了,已經埋葬在北方的什麼地方了……」這一回她以那樣一種表情看著他,使他不由得停住了話頭;她坐在那裡,在硬椅上挺得筆直,盯看著他,直到他停住話頭。 「她會要把他帶回家去,和自己在一起的。」她說。 「帶他?」史蒂文斯說,「他的屍體?」她看著他。那表情既不是表示震驚也並非不以為然。它僅僅體現了對流血與悲哀的一種古老的、無時間限制的、女性的親密關係。史蒂文斯想:她是在這樣熱的天氣里徒步走到城裡來的。除非是漢普用販賣雞蛋和蔬菜的輕便馬車把她捎來的。「他是她大閨女,她那死去的老大的獨子。他是必須回家的。」 「他必須回家,」史蒂文斯同樣鎮靜地說,「我立刻來辦這件事。我馬上就打電話。」 「你太好了。」她頭一回動了動,挪動了一下身子。他看著她雙手捏緊了手提包,把它往身上拉了拉。「費用由我來支付。你能不能告訴我大概得……?」 他直直地瞅著她的臉。他連眼皮都不眨一眨就撒了個謊,既快又輕易。「十一二塊錢也就夠了。一口薄棺他們總是會提供的,要花的僅僅是運輸的費用。」 「一口薄棺?」她再一次以那種古怪的、超然的眼光看著他,仿佛他是個小娃娃似的,「他是她的外孫呢,史蒂文斯先生。她把他接過來撫養的時候,讓他用了我父親的姓名——賽繆爾·沃瑟姆。不能僅僅用一口薄棺,史蒂文斯先生。我知道每個月付一定數目的錢是可以辦得到的。」 「不能僅僅用一口薄棺,」史蒂文斯說。他用的口氣就跟方才說他必須回家時一模一樣,「愛德蒙茲先生是會幫忙的,這我知道。據我所知,老路克·布錢普在銀行里存得有一些錢。還有,倘若你允許我——」 「用不著那樣做,」她說。他看她打開提包;看著她在桌子上點數出二十五塊錢,其中有皺巴巴的鈔票,也有硬幣,五分、一角、一分的全有,「這就能應付急需的開支了。我去告訴她——你肯定真的沒有希望了?」 「我能肯定。他今天晚上就會死去的。」 「那我今天下午就告訴她他已經死了。」 「你要不要讓我來告訴她?」 「我來跟她說吧。」她說。 「那麼,你要不要我前去看她,跟她談談呢?」 「你能這樣做真是太好了。」說完她就走了,身子挺得筆直,腳步又脆又輕,幾乎是急急的,走下樓梯,逐漸聽不見了。他再次打電話,先打給伊利諾斯州的典獄長,接著打給喬里特的一家殯儀館。接著他又一次穿越那炎熱的、空蕩蕩的廣場。他只等了一小會兒,那位編輯就吃完午飯回來了。 「我們得把他接回家鄉,」他說,「沃瑟姆小姐和你和我還有別的一些人負責這件事。總要花——」 「等一等,」那編輯說,「別的哪些人?」 「我都還不知道呢。總要花個二百來塊錢吧。我還沒把電話費計算在內;那就由我自己來對付吧。一等我碰到卡洛瑟斯·愛德蒙茲,就要從他那兒榨出點錢來;我不知道會有多少,不過總不能太少吧。也許從廣場那一帶可以討到五十塊。可是剩下的就是你跟我的事兒了,因為她硬要留給我二十五塊,這已經是我想讓她相信要花的費用的兩倍,也是她出得起的錢的四倍——」 「等一等,」那編輯說,「等一等。」 「他的屍體將由後天的第四次車送來,到時候我們去接,沃瑟姆小姐和他的姥姥,那老黑人,坐我的車,你和我坐你的車。沃瑟姆小姐和老太婆要把他帶回家去,帶到他出生的地方去。也許是老太婆帶大他的地方去。或者是她打算撫養他的地方。讓柩車開到那兒去又得花十五塊,鮮花還不算在內——」 「還有鮮花?」編輯喊叫起來。 「還有鮮花,」史蒂文斯說,「整個花銷就算他二百二十五塊吧。看樣子主要得由你和我來分擔了。行吧?」 「不,不行,」編輯說,「不過看來也由不得我了。老天爺呀,」他說,「就算我能做主,這份新鮮勁兒也差不離值這些錢了。我還是生平第一次為事先答應不登消息倒貼呢。」 「你已經事先答應不登消息。」史蒂文斯說。在這個燠熱的、如今連一點兒風都沒有的下午餘下的時間裡,從縣政府來的官員們、從十五與二十英里外縣治邊緣來的治安法官、法警們登上樓梯來到這空無一人的辦公室,呼喚檢察官的名字,空等了一會兒,然後離開,接著又回來再次坐下,氣得要冒煙,而與此同時,史蒂文斯正沿著廣場從一家商店走到另一家,從一個辦公室來到另一個——管他是商人還是店員,是老闆還是夥計,或是醫生牙醫律師還是理髮師——對他們都用他那套現成的話急急地說:「是要把一個死去的黑小子接回家鄉來。完全是看在沃瑟姆小姐的分上。也不必在紙上簽名什麼的了;就給我一塊錢吧。沒有就給半塊,要不二毛五也成。」 那天晚上飯後,他穿過沒一絲風的星光燦爛的黑夜來到市鎮邊緣沃瑟姆小姐的房屋前,敲了敲沒上過漆的前門。漢普·沃瑟姆前來應門——那是個老頭兒,肚子鼓鼓的,是靠吃蔬菜吃大的,他、他老伴還有沃瑟姆小姐三個基本上以此為生,他老眼昏花,頭上剩下一圈白髮,那張臉倒很有點古羅馬將軍的氣派。 「她正候著您呢,」他說,「她關照請您上樓到臥室去。」 「莫莉大嬸就在那兒嗎?」史蒂文斯說。 「我們全都在那兒。」沃瑟姆說。 於是史蒂文斯穿過點著油燈的過廳(他知道整幢房子仍然用油燈照明,而且也沒有接通自來水),走在這黑人的前面,登上潔淨的沒有上漆的樓梯,旁邊的牆紙顏色早已褪盡,然後跟著老黑人穿越過廳進入那個乾淨的陳設簡陋的臥室,這裡有一股淡淡的然而確切無疑屬於老小姐的氣味。他們全都在那裡,沃瑟姆說得不錯——他的老伴,一個不算太黑的大塊頭女人,包著塊顏色艷麗的頭巾,正靠在門上,沃瑟姆小姐在一把直背的硬椅里仍然坐得筆挺,那個黑老婆子則挨著壁爐坐在僅有的一把搖椅里,即使在這樣一個夜晚,爐床中一些灰里還微微悶著小火。 她手裡拿著一個蘆葦稈陶土菸袋鍋,可是沒在吸,那燻黑的菸斗里的灰是白色死寂的;直到現在,史蒂文斯才第一次認真看她,他想:好上帝啊,她個兒還沒有一個十歲的小孩大呢。接著他也坐下了,於是他們四個——他本人、沃瑟姆小姐、黑老婆子和她的兄弟——挨著磚砌的爐床圍成一圈,在這爐床上,人類協調與團結的古老象徵正在緩緩地悶燃著。 「後天他就會回到家鄉了,莫莉大嬸。」他說。那黑老婆子甚至都不對著他看;她始終也沒有正眼看過他。 「他死了,」她說,「法老抓走了他。」 「噢,是的,主啊,」沃瑟姆說,「法老抓走了他。」 「賣掉了我的便雅憫,」黑老婆子說,「在埃及把他賣掉了。」她開始在椅子裡輕輕地前後搖晃。 「噢,是的,主啊。」沃瑟姆說。 「別出聲,」沃瑟姆小姐說,「別出聲了,漢普。」 「我給愛德蒙茲先生去過電話了,」史蒂文斯說,「等你們去到那兒的時候他會把一切都準備好的。」 「洛斯·愛德蒙茲出賣了他,」黑老婆子說。她坐在椅子裡前後搖動,「賣掉了我的便雅憫。」 「別出聲,」沃瑟姆小姐說,「別出聲了,莫莉。現在先別說。」 「不,」史蒂文斯說,「不,他可沒有出賣,莫莉大嬸。不是愛德蒙茲先生。愛德蒙茲先生可沒有——」可是她根本聽不見我的話,他想。她甚至都不對著他看。她始終沒有正眼看過他。 「賣掉了我的便雅憫,」她說,「在埃及把他賣掉了。」 「在埃及把他賣掉了。」沃瑟姆說。 「洛斯·愛德蒙茲出賣了我的便雅憫。」 「把他賣給了法老。」 「把他賣給了法老,而現在他死了。」 「我還是走吧。」史蒂文斯說。他迅速地站起來。沃瑟姆小姐也站起來,可是他沒有等她走到自己的前面去。他急急地穿越過廳,幾乎是在奔跑;他甚至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跟在後面。很快我就可以去到外面了,他想。那樣就可以享受到空氣、空間和風了。接著他聽見她走在自己後面的聲音了——也就是他聽到她的腳步走下自己辦公室外面樓梯的脆亮、輕快、敏捷然而卻不急促的那種聲音,但一陣陣人聲壓過了它們: 「出賣了我的便雅憫。在埃及賣掉了他。」 「在埃及賣掉了他。噢,是的,主啊。」 他一出溜地下了樓梯,簡直是奔下的。現在不遠了;他這會兒能聞到它並感覺到它了:那流動的空氣和純樸的黑夜,現在他能夠注意禮貌了,就停下來等著,在門口轉過身來,看著沃瑟姆小姐跟隨自己來到門口——那高昂、白色、挺直、老式的頭穿過老式的油燈光向他靠近。現在他能聽見第三個人的聲音了,那該是漢普那老伴的——一個地道的、一直在唱的女高音,沒有歌詞,在姐弟倆的主唱與對唱底下潛行: 「在埃及賣掉了他,而現在他死了。」 「噢,是的,主啊。在埃及賣掉了他。」 「在埃及賣掉了他。」 「而現在他死了。」 「把他賣給了法老。」 「而現在他死了。」 「我很抱歉,」史蒂文斯說,「我請求你原諒我。我應該想到的。我本不該來的。」 「沒關係,」沃瑟姆小姐說,「那是因為我們不好受。」 於是在第三天,那仍然是個晴朗、炎熱的日子,北邊開來的列車到站時,靈車與兩輛小轎車等候在那裡。那裡另外還有十來輛小轎車,不過直到列車進站史蒂文斯和報館編輯才開始注意到來的人真不少,黑人、白人都有。接著,在閒著無事的白人漢子、小後生和小男孩以及大約五十來個黑人男女悄沒聲兒的圍觀下,那個黑人殯葬商手下的幾個夥計從列車上抬起銀灰兩色的棺材,抬到靈車邊,三兩下將象徵人的不可避免的最終結局的花圈和花形飾物扯下,將棺材推進靈車,再把花兒什麼的扔進去,砰地把門關上。 接著,沃瑟姆小姐、黑老婆子和他雇來的司機乘一輛車,他本人和編輯則坐編輯的車,他們跟在靈車後面,這靈車從車站拐上小山的漫長的山坡,用低速擋哼哼唧唧的跑得還挺快,登上山頂後它走得更快了,可是發出的聲音卻叫人寬慰,簡直像主教嗓子眼裡的那種嗬嗬聲,然後它放慢速度進入廣場,穿越廣場,繞過邦聯戰士紀念碑和法院,這時給史蒂文斯捐過一塊、半塊、兩毛五的商人、店員、理髮師和專業人員以及一個子兒沒捐的人都從門口與樓上窗口靜靜地觀看著,接著靈車拐上了一條街,在市鎮邊接上一條鄉村土路,直通十七英里外的目的地。靈車又重新加快速度,後面仍然跟著兩輛小車,裡面坐著四個人——那個頭抬得高高的、身板筆挺的白人婦女,那個黑老婆子,那個正式任命的正義、真理與權利的捍衛者以及那位海德堡哲學博士——好一支向黑人殺人兇犯,那惡有惡報的豺狼的靈車作陪襯的浩浩蕩蕩的隊伍! 當他們來到市鎮的邊緣時,靈車跑得相當快。此刻他們在標明是傑弗生鎮的那塊金屬標牌前一閃而過。有限公司和人行道都消失了,路逐漸變成沙礫路,斜斜地爬上另一座小山的漫長的山坡。史蒂文斯伸手去把開關閉掉,於是編輯的車子靠慣性朝前滑行,在他開始踩閘時便慢下來,而這時靈車與另一輛小車迅速離去,仿佛是在逃跑,久日不雨的夏季輕塵從飛旋的車輪底下噴湧出來;很快它們就不見了。編輯笨拙地把車掉頭,弄得排擋嘎嘎響,前扯後拉再加上踩油門,最後總算是面朝市鎮,回到了路上。這時他坐直了片刻,一隻腳放在離合器踏板上。 「你可知道今天早上在火車站她求我做什麼事兒?」他說。 「就算不知道吧。」史蒂文斯說。 「她說,『你準備在報上登消息嗎?』」 「什麼?」 「就是這樣說的,」編輯說,「她說完又說了一遍:『你準備在報上登消息嗎?我要在報上全登出來。一點也不漏。』我都想說,『如果我正巧知道他確實是怎麼死的,你也想把那情況登在報上嗎?』老天爺呀,即使我和她都知道我們已經知道的情況,我相信她也會說是的。可是我沒有這樣說。我僅僅說,『嗨,你又不識字,大嬸。』可她說,『貝爾小姐會指給我看登在哪兒,我可以瞅的。你在報上登吧。全都登出來。』」 「哦。」史蒂文斯說。是啊,他想。她現在反正無所謂了。因為事情必須這樣發展她也阻止不了,而現在一切都過去了,結束了,完事了,她就不在乎他是怎麼死的啦。她僅僅是要他回家鄉,不過得要他風風光光地回來。她要有那口棺材,要有鮮花,還要有靈車,她還要坐小轎車跟在靈車後面穿過市鎮。「走吧,」他說,「咱們回鎮上去吧。我都有兩天沒碰我的辦公桌了。」 * * * [1] 美國大學優秀生和畢業生榮譽組織ФВК聯誼會,這三個希臘字母代表一句格言,意為「哲學是人生的指導」。 [2] 在德國西南部海德堡市,為一著名學府。 [3] 《舊約》主要用希伯來文寫成,少數片斷用阿拉姆文。公元前3世紀中葉已出現希臘文譯本。後又根據希臘文譯成拉丁文,英譯是根據拉丁文本譯出的。史蒂文斯的辛勤勞作純屬多餘。 [4] 見《聖經·創世記》第37到47章,其實被賣掉的是便雅憫的哥哥約瑟。但是約瑟設法讓便雅憫留下充當人質。 [5] 布奇(Butch)與屠夫(butcher)音近,應是賽繆爾的外號。 [6] 舊時一種辦公室用具,下面是一較大底盤,上有鐵尖刺,可將文件插在上面供查考或進一步處理。 [7] 小市鎮,在芝加哥西南30英里,該處有兩座州立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