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術 · 論理法

平江不肖生 《拳術》
拳術藝也。而理法與焉。 示以當然之謂法。 抉出所以然之謂理。 余上論各手。皆理與法兼言。 然一手只言一手之理與一手之法耳。其中尚有總理與總法焉。 拳術家所謂五合三催者是也。 五合者。手與眼合。眼與心合。肩與腰合。身與步合。上與下合。 三催者。手催,身催,步催也。 何以有五合也。 如心欲殺敵。眼即注焉。眼光所射。手即至焉。然手非借肩腰之力不足以動敵也,故須身與步合。身與步合矣。猶恐上下之不相連屬也。故上與下須合。有此五合。然後可以應敵。 何以有三催也。 拳術為殺人之技。非雍容閒雅之事可比。 稍坐遲延。足自戕生命。 拳術家見多以遲慢致敗也。故設此三催之法。 催者。促其進行之謂也。 手催,則人莫測其出沒。不知所以守。 身催,則圓轉自如。擊西而東。擊東而西。人不佑所以攻。 步催,則進退如掣電。 其來也不見其來而已來。 其去也不見其去而已去。 蕩蕩乎如風之行於水上。而雲之馳於太空也。烏能擬其端倪哉。 斯理與法平易正直。不事乎高遠玄妙。然及其既也。雖大拳術家有不能盡者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