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堂寫作課 · 第三十四講 景物描寫
凡是我們所經驗的事物,都可以供我們描寫。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景物和人物:因為景物環繞著我們,常常影響到我們的情思和行動;人物是一切事物的發動者,沒有人物也就不會有事情。現在我們說到描寫,就把景物和人物兩項特別講述。
看到「景物」兩字,往往聯想到山明水秀、風景佳勝的所在;又好像這兩字所指的純屬自然界方面,人為的一切環境都不在其內。但我們這裡並不取這樣的狹義。我們把環繞著我們的境界都稱為景物,自然的山水固然是景物,人為的房屋和市街也莫非景物。這當然不專指美麗的、賞心的而言,就是醜惡的、惱人的也包括在內。
描寫景物,第一要選定自己的觀點。或者是始終固定的,就好比照相家站定在一個地位,向四周的景物拍許多照片;或者是逐漸移動的,就好比照相家步步前進,隨時向周圍的景物拍幾張照片。觀點不同,對於景物的方位、物像的形態、光線的明暗等等都有關係。我們如果對著實際的景物動筆,這一些項目只要抬起頭來看就可以知道,自然不成問題。但在憑著以往的經驗寫作的時候,如遊歷歸來以後寫作遊記,這些項目就不能一看而知;倘若不在記憶中選定自己的觀點,往往會弄到方位不明,形態失真,明暗無准;那就離開描寫兩字很遠了。
第二要捉住自己的印象。說得明白一點,就是眼睛怎樣看見就怎樣寫,耳朵怎樣聽見就怎樣寫,內心怎樣感念就怎樣寫。「月光如流水一般,靜靜地瀉在一片葉子和花上」,把視覺的印象捉住了;「輕輕地推門進去,什麼聲息也沒有」,把聽覺的印象捉住了;「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個世界裡」,把意識界的印象捉住了。因為捉得住印象,能夠把自己和景物接觸時候的光景表達出來,所以這幾句都是很好的描寫。反過來想,就可以知道凡不注意自己和景物接觸時候的光景,捉不住什麼印象,而只把一些概念寫入文章中去,那決不是好的描寫。如庸俗的新聞記者記述任何會場的情景,總說「到者數百人,某某某某登台演說,發揮頗為詳盡」;又如不肯多用一點心思的學生,你叫他描寫春景,他提起筆來總是「山明水秀,柳綠桃紅」。「到者數百人……」只是新聞記者平時對於會場的概念,「山明水秀……」只是學生平時對於春景的概念,其中並沒有當時的印象,所以不能把會場的空氣和春景的神態描寫出來。
還有一層應該知道,就是描寫雖然可以用形容詞和副詞,但不能專靠著形容詞和副詞。像「美麗」「高大」等形容詞,「非常」「異樣」等副詞,如果取供描寫之用,效果是很有限的;因為這些詞並不具體,你就是用上一串的「美麗」或「非常」,人家也無從得到實感。有時候不用一個形容詞或副詞來描寫,只說一句極簡單的話,但因為說得具體,卻使人家恍如親歷。如不說「寂靜」而說「什麼聲息也沒有」,就是一個例子。——描寫須要具體,不獨對於景物,對於其他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