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堂寫作課 · 第二十五講--第二十六講

第二十五講 第二人稱的立腳點 第一人稱的文章好比獨白,第二人稱的文章好比對話。用第二人稱的立腳點寫文章,是從「你」(或「君」「兄」「先生」等尊稱)出發的,這所謂「你」就是讀者。 這類文章最普通的是書信,其他為特定的對手寫的文章像祭文、訓辭、祝辭等也屬於這一類。第一人稱的文章,不論寫到如何長,通體可以用同一立腳點,從頭到尾由「我」出發,不必更動。第二人稱的文章是對話式的,不能只就對手說,有時非更換立腳點不可,因為聽者不能和說者或其他的人沒有關係。所以第二人稱的文章不如別的立腳點的文章的能夠統一,長篇文章全體用第二人稱寫的很少見。又,在表達的程度上,第二人稱的文章也頗有不便利的地方。對手的心理情形只好作表面的敘述,無法徹底表達。 第二人稱的文章雖非書信,但總得取書信的態度,故應用範圍不如別的文章之廣。可是近來卻常有人應用,甚至應用到小說方面去。這可認為書信文範圍的擴充。近來有一些文章,本來應該用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寫的,卻故意用第二人稱的寫法,隨處點出「你」字。例如在對一般人講衛生的文章里,說「快樂可以使你的健康增進,煩惱可以損壞你的健康」;在敘述某山情形的文章里,說「山上夏期還有積雪,你到最高峰去,六月里也要著棉衣」。這裡面的所謂「你」,並不專指某一人而是指一般的人,連「我」也在內。如果把「人」或「我」「我們」代人,也沒有什麼不可以。 我們在古來的詩歌、格言裡,常碰到「君不見……」或「勸君……」等的筆調,這也是第二人稱的說法,那裡面的所謂「君」,往往也是泛指一般人的。可是普通文章里並不常見這情形。近來作者的故意在文章中用「你」,實受著西洋文的影響。西洋文中常有這樣的寫法。 文章原是以讀者為對象的,不拘任何人,當他和文章接觸的時候,就是作者的對手了。因此,作者對讀者不妨稱「你」。這比較泛稱「人」來得親切,用在勸誘文、說明文中很適當。 第二十六講 第三人稱的立腳點 第一人稱的立腳點便於寫出自己,第二人稱的立腳點便於告語特定的對手,都要受到種種的限制。比較自由的是第三人稱的立腳點。第三人稱的文章是從「他」或那人的真姓名出發的,普通以用真姓名的占多數。如「武松在路上行了幾日,來到陽穀縣地面。……」「這人姓王名冕,在浙江紹興府諸暨縣鄉村里住。……」都是用第三人稱的立腳點寫的文章。 用第三人稱的立腳點寫文章,作者可取的有兩種態度:一是客觀的態度,一是全知的態度。 客觀的態度是知道什麼寫什麼,看到什麼寫什麼,作者對於所敘述的人物或事件,不說任何想像揣測的話。這適宜於事實的敘述,我們平常所寫作的敘述文,都屬於這一類。在這種態度之下,一切以作者的直接經驗為基礎,作者的敘述中如有非直接經驗的事項(即間接經驗),須說明來歷,否則就不相應了。 全知的態度是作者除寫一些親見親聞的事物以外,更憑著想像的揣測立言,表示他無所不知。在這種態度之下,作者好似全知全能的神,從天上注視下界,一切人物的內心秘密,他無不知道。他不但能知道某一方面的人物的內心秘密,還能同時知道某方面的人物的各種情形。這常應用於小說、歷史、傳記等。小說一方面寫男主人公在外面幹什麼或想什麼,接著就寫女主人公這時候正在家裡幹什麼或想什麼,歷史中敘兩軍戰爭的情況,傳記中記一個人與他人對話的口吻,這種地方作者如果不取全知的態度,是無法自圓其說的。尤其是在敘述複雜的心理的文章中,作者必須取這態度,才能不受拘束。 用第三人稱的立腳點寫文章,因為有全知的態度可取,所以非常便利。但須注意,全知的態度適宜於離開作者自己較遠的敘述。如果敘述一件目前的事情或一個眼前的人物,漫然地用全知的態度來寫,就會到處發生不合理的地方,倒不如取客觀的態度的好。 除創作小說外,作者雖用全知的態度敘述事或人物,但大體須有依據。歷史、傳記都如此:作者從種種方面收得了間接經驗,把它綜合起來,然後用全知的態度來寫成文章,並非一味由自己虛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