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散文名篇 · 與程若韓書(清)方苞
來示欲於志有所增[1],此未達於文之義法也[2]。昔王介甫志錢公輔母[3],以公輔登甲科為不足道,況瑣瑣者乎?此文乃用歐公法,若參以退之、介甫法,尚可損三之一;假而周秦人為之,則存者十二三耳。此中出入離合,足下當能辨之。
足下喜頌歐公文,試思所熟者,王武恭、杜祁公諸志乎?抑黃夢升、張子野諸志乎[4]?然則在文言文[5],雖功德之崇,不若情辭之動人心目也,而況職事族姻之纖悉乎?夫文未有繁而能工者,如煎金錫[6],粗礦去,然後黑濁之氣竭而光潤生。《史紀》、《漢書》長篇,乃事之體本大,非按節而分寸之不遺也[7]。前文曾更削減,所謂參用介甫法者,以通體近北宋人,不能更進於古,今並附覽,幸以解其蔽。必欲增之,則置此而別求能者可也。
注釋:
[1]欲於志有所增:對於墓誌的內容,希望能有所增補。「志」當指程若韓請方苞寫的一篇墓誌。[2]達:明白。[3]「昔王介甫」句:王安石為錢公輔之母作墓志銘,未書錢得甲科(中進士)及官通判事,錢不滿,要求增入。王安石不同意,認為登甲科及當官並不足以使父母榮耀,因為這種事情,「苟粗知為辭賦,雖市井小人,皆可以得之,何足道哉7」即使「貴為天子」,而「不能行道」,也不值得一提。王安石還對錢說:我的文章不能改,如你一定要有所增補,就把文章還給我,你另請高明。〔見王安石《答錢公輔書》)[4]「王武恭」二句:指歐陽修《武恭王公神道碑》、《杜祁公墓志銘》、《黃夢升墓志銘》、《張子野墓志銘》。方苞認為,前兩篇所記,雖為國公首相,文章篇幅極長,歷數其官爵事跡,但並不動人心目。倒是後兩者俱為作者朋友,雖無高官顯跡可記,寫來卻情辭並茂,頗為感人。[5]在文言文:就文論文。[6]煎:熔煉。[7]「《史記》」三句:意為《史記》、《漢書》里的文章多長篇,那是因為所寫的事情本來就很大,而不是由於作者不懂得文章需要簡潔,巨細不遺地樁樁件件都要寫到。
此文主要論古文「義法」的一個方面:精練。文中指出,「文未有繁而能工者,如煎金錫,粗礦去,然後黑濁之氣竭而光潤生。」在意思上,與《古文約選序例》所謂「澄清之極,自然而發其光精」,是一致的。作者提出精簡的原則,對於記人,在於選材以表現人物的精神品格為準,而不必去瑣瑣羅列其官職功業;抓住了精神品質中最有光彩的東西,便能情辭動人心目。作者的一些記人的「傳」、「志」,是這一原則的很好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