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散文名篇 · 左忠毅公逸事(清)方苞

先君子(2)嘗言,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一日風雪嚴寒,從數騎出,微行入古寺,廡下一生伏案臥,文方成草。公閱畢,即解貂覆生,為掩戶。叩之寺僧,則史公可法也。及試,吏呼名至史公,公瞿然注視;呈卷,即面署第一。召入使拜夫人,曰:「吾諸兒碌碌,他日繼吾志事,惟此生耳。」 及左公下廠(3)獄,史朝夕獄門外。逆閹防伺甚嚴,雖家僕不得近。久之,聞左公被炮烙(4),旦夕且死,持五十金,涕泣謀于禁卒,卒感焉。一日使史更敝衣草屨,背筐,手長鑱(5),為除不潔者。引入,微指左公處,則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史前跪,抱公膝而嗚咽。公辨其聲,而目不可開,乃奮臂以指撥眥,目光如炬,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來前。國家之事,糜爛至此,老夫已矣,汝復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柱者?不速去,無俟奸人構陷,吾今即撲殺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史噤不敢發聲,趨而出。後常流涕述其事以語人曰:「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 崇禎末,流賊張獻忠出沒蘄、黃、潛、桐間(6),史公以鳳廬道奉檄守御(7)。每有警,輒數月不就寢,使將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擇健卒十人,令二人蹲踞而背倚之,漏鼓移則番代。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鏗然有聲。或勸以少休,公曰:「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史公治兵,往來桐城,必躬造左公第,候太公、太母(8)起居,拜夫人於堂上。余宗老塗山(9),左公甥也,與先君子善,謂獄中語乃親得之於史公雲。 ——選自《四部叢刊》本《望溪先生文集》 注釋: (1) 左忠毅公:左光斗(1575-1625),字遺直,號浮丘,萬曆三十五年(1607)進士,官至左僉都御史。天啟間為魏忠賢所害,死於獄中。追諡忠毅。(2)先君子:尊稱已故的父親。方苞父名仲舒,字逸巢。(3)廠:指東廠,官署名。永樂十八年(1420)明成祖設於京師東安門北。專從事特務活動,鎮壓人民和官員中的反對派,由親信宦官掌管。後又有西廠、內廠。(4)炮(páo刨)烙:相傳為殷紂所用的一種酷刑。據後人考證,系用炭燒熱銅柱,令人爬行柱上,即墮炭火燒死。此處泛指用金屬燒紅燙肉體的酷刑。(5)鑱(chán蟬):古代一種犁頭,用以掘土。(6)蘄、黃、潛、桐間:今湖北、安徽一帶。蘄,今湖北蘄春;黃,今湖北黃岡;潛,今安徽潛山;桐,今安徽桐城。(7)「史公」句:崇禎八年(1635)朝議設兵備道以扼制農民軍,史可法受命以右參議分守池州、太平,十一月,改副使,分巡安慶、池州,此謂任鳳廬道,與史傳有出入。(8)太公、太母:指左光斗的父母。(9)塗山:方文(1612-1669),字爾止,號嵞山,一作塗山。方苞本族祖父。明諸生,入清不仕,為著名遺民詩人。 譯文: 先父曾經說,同鄉前輩左忠毅公在京城擔任主考官時,有一天,風雪交加,嚴寒徹骨,他帶著幾個衛兵騎馬扮成平民外出,來到一座古廟裡。見廊下的小屋中,有個書生伏在書桌上睡著了,桌上有他剛寫成草稿的文章。左公拿來看完後,就脫下貂裘蓋在書生的身上,又為他關上了門;向和尚一打聽,才知道他叫史可法。到考試時,小吏叫到史公的名字,左公用驚喜的目光注視著他。等考卷交上來,就當面批為第一名。又把他召入家中拜見左夫人,說:「我的幾個兒子都庸碌無能,將來繼承我的志向和事業的,只有這個書生。」 等到左公關進了東廠監獄,史可法早晚候在監獄門外。篡權禍國的魏忠賢防守非常嚴密,就是左家僕人也不得接近。過了一段時期,聽說左公慘遭炮烙酷刑,快要死了。史拿著五十兩銀子,流著淚請求獄卒幫忙讓他進去,獄卒被感動了。一天,叫史換上破衣,穿上草鞋,背著簍筐,手拿長柄鏟子,裝做打掃垃圾的人,領他進了監獄,輕聲地指點一下左公的位置。史見有個人著地靠牆而坐,臉額焦黑腐爛,無法辨認,左腿膝蓋以下,筋骨都脫落了。史向前跪下,抱著左公的膝蓋低聲哭泣。左公聽到聲音知道了是誰,而眼睛卻睜不開,於是使勁抬起手臂用手指撥開眼眶,目光如火一般,怒不可遏地說:「沒用的奴才,這是什麼地方?你卻前來!國家大事已腐敗到如此地步,我是完了,你再不顧生命危險來到獄中而不明救國的責任更重,天下事靠誰來支撐呢!還不快走,那就不必等奸人來陷害,我今天就打死你!」隨即摸起地上的刑具,作出投擲的姿勢。史公閉口不敢作聲,趕快跑了出去。後來常常流著淚對人講起這件事,說:「我的老師的肺肝,都是鐵石所鑄造的啊!」 崇禎末年,流寇張獻忠率兵出沒於蘄春、黃岡、潛山、桐城一帶,史公以鳳陽、廬州二府道員身份奉命去防守。每次得到警報,經常幾個月不睡覺,夜裡讓士兵輪流休息,而自己坐在帳篷外面。挑選十個身強力壯的士兵,讓兩人蹲著,自己靠在他們背上,過了一更,就替換兩人。在寒冷的深夜每次站起來,抖動衣裳,戰袍鐵片上的冰霜掉下來,聲音清脆響亮。有人勸他稍作休息,史公說:「我唯恐對上有負朝廷,對下有愧於老師。」史公領兵,往來於桐城,必定親臨左公的府第,向左公的父母請安,在堂上拜見左夫人。我的同族前輩方塗山,是左公的外甥。他和先父友好,所說的獄中的話,是他親自聽史公說的。 方苞(1668—1749),清代散文家。字鳳九,一字靈皋,號望溪。桐城(今屬安徽)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江南鄉試第一名。四十五年(1706)進士,以母病歸家未出仕。五十年(1711)以戴名世《南山集》案被牽連入獄。赦出後隸漢軍旗籍,入直南書房。六十一年(1722),充武英殿修書總裁。雍正時,免去旗籍,仍歸漢籍。累官翰林院侍講學士、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乾隆時,再入南書房,任禮部右侍郎、經史館總裁等職。七年(1742)辭官歸。 方苞是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創始人。他尊奉程朱理學和唐宋散文。他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所謂孔子「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制義法」,提倡寫古文要重「義法」。他說:「『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意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又書貨殖傳後》)提出文章要重「清真雅正」和「雅潔」,他說古文中「不可入語錄中語,魏晉六朝人藻麗俳語,漢賦中板重字法,詩歌中雋語,《南、北史》佻巧語」(沈蓮芳《書方望溪先生傳後》),他認為歸有光的散文,「其辭號雅潔,仍有近俚而傷於繁者」(《書歸震川文集後》)。又說:「凡無益於世教、人心、政法者,文雖工弗列也。」(《送李雨蒼序》)在《再與劉拙修書》中,反對黃宗羲、顏元的反程朱理學的思想,持論嚴而拘,但能適合清朝鞏固思想統治及文風的需要,所以其說得以流行,影響頗大。 方苞自己寫的散文,以所標「義法」及「清真雅正」為旨歸。讀經、子、史諸札記,以及《漢文帝論》、《李穆堂文集序》、《書盧象晉傳後》、《左忠毅公逸事》、《與李剛主書》、《孫征君傳》、《萬季野墓表》、《游潭柘記》等,都寫得簡練雅潔有斷制,沒有支蔓蕪雜的毛病,開創清代古文的新面貌。但感情比較淡泊,形象性不強,氣魄不夠宏大。袁枚譏笑他「才力薄」(《仿元遺山論詩》),姚鼐也說他:「閱太史公書(《史記》),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處、遠處、疏淡處及華麗非常處。」(《與陳石士書》) 方苞有些作品如《獄中雜記》,反映了封建司法制度和監獄管理的殘酷與黑暗;《送馮文子序》、《送吳平一舅氏之鉅鹿序》、《請定徵收地丁銀兩之期摺子》、《請備荒政兼修地治摺子》,反映了一些州縣吏治黑幕及民生疾苦,較有現實意義。 著有《望溪先生文集》18卷,《集外文》10卷,《集外文補遺》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