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八旗通志 · 卷六十九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八旗通志卷六十九 土田志八 土田數目 八旗給地總數 鑲黃旗滿洲初次給地十九萬三千八百六十晌二次給地四萬二千三百一十五晌三次給地二萬一千八百八十五晌 鑲黃旗蒙古初次給地二萬九千九百五晌二次給地二萬八千三百三十五晌三次給地六千八百九十五晌 鑲黃旗漢軍初次給地三萬三千三百四十晌二次給地一萬九千八百五晌三次給地一萬七千五百五十晌 共壯丁地三十九萬三千八百九十晌坐落大興宛平良鄉固安永清東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寶坻昌平順義密雲懷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大城保定薊州玉田平谷遵化豐潤永平遷安昌黎灤州樂亭清苑滿城安肅定興新城唐縣容城完縣蠡縣雄縣安州高陽新安易州淶水河間肅寧任邱交河青縣南皮獲鹿永寧衛良牧署采育里開平沙河驛赤城宣化德州古北口冷口張家口喜峯口羅文峪獨石口石匣等處 正黃旗滿洲初次給地七萬三千四百四十晌二次給地十五萬二千九百一十五晌三次給地三萬一千二百三十晌 正黃旗蒙古初次給地一萬二千六百一十五晌二次給地一萬八千七百八十五晌三次給地三萬一千四百一十晌 正黃旗漢軍初次給地二萬一千二百三十七晌三畝二次給地三萬一千三百一十二晌三畝三次給地一萬九千四百五十二晌三畝 共壯丁地三十九萬二千三百九十六晌九畝坐落大興宛平良鄉固安永清東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寶坻昌平順義密雲懷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保定薊州玉田平谷遵化豐潤盧龍遷安灤州樂亭清苑滿城安肅定興新城唐縣望都容城完縣蠡縣雄縣安州高陽新安易州淶水河間肅寜任邱交河青縣滄州南皮獲鹿開平赤城宣化古北口冷口張家口獨石口石匣等處 正白旗滿洲初次給地九萬五千四百五十五晌二次給地五萬五千四百四十五晌三次給地七萬二千二百三十五晌 正白旗蒙古初次給地二萬一千五百六十二晌半二次給地二萬七百九十二晌半三次給地一萬八千二百四十三晌 正白旗漢軍初次給地一萬四千四百六十晌二次給地二萬四千四百二十晌三次給地二萬三千九百九十五晌 共壯丁地三十四萬六千六百八晌坐落大興宛平良鄉固安永清東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寶坻昌平順義密雲懷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保定薊州玉田平谷遵化豐潤永平遷安撫寧昌黎灤州樂亭安肅定興新城容城完縣雄縣安州高陽易州淶水河間肅寧任邱交河青縣滄州南皮宣化羅文峪張家口獨石口古北口等處 正紅旗滿洲初次給地三萬五千四百九十八晌二次給地八萬八千五百一十四晌零三次給地三萬五千三百四十五晌 正紅旗蒙古初次給地三千九百二十八晌零二次給地一萬二千七百六十晌三次給地九千二百五十五晌 正紅旗漢軍初次給地四千六百三十五晌二次給地一萬六百八十晌三次給地六千一百七十晌共壯丁地二十萬六千七百八十五晌零坐落宛平良鄉固安永清東安通州武清寶坻昌平順義密雲房山霸州文安保定灤州樂亭清苑安肅定興蠡縣雄縣任邱河西務等處 鑲白旗滿洲初次給地十萬四千四百七十五晌二次給地四萬四千五百七十晌三次給地三萬八千一百七十晌 鑲白旗蒙古初次給地一萬六千九百五晌二次給地一萬四千三百六十五晌三次給地一萬五千九百三十五晌 鑲白旗漢軍初次給地一萬一百五十晌二次給地五千五十五晌三次給地七千七百八十晌共壯丁地二十五萬七千四百五晌坐落大興宛平良鄉固安永清東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寶坻昌平順義密雲懷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大城保定薊州玉田平谷遵化豐潤永平遷安灤州樂亭滿城安肅定興新城容城雄縣新安易州淶水河間肅寧任邱交河青縣靜海滄州南皮延慶張家口喜峯口冷口羅文峪開平赤城沙河驛良牧署等處 鑲紅旗滿洲初次給地一萬八千三百四十五晌二次給地九萬六千四百五十二晌半三次給地四萬三千五百三十七晌半 鑲紅旗蒙古初次給地五百九十晌二次給地二萬二千四百二十五晌三次給地一萬七百二十晌 鑲紅旗漢軍初次給地五千一百三十晌二次給地一萬五百晌三次給地九千八百九十五晌共壯丁地二十一萬七千五百九十五晌坐落宛平良鄉固安永清東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寶坻昌平順義涿州房山霸州大城保定豐潤永平遷安灤州樂亭清苑安肅定興新城唐縣望都完縣蠡縣雄縣淶水河間肅寧任邱滄州延慶河西務天津等處 正藍旗滿洲初次給地十萬三千三百一十二晌半二次給地六萬六千五百四十五晌三次給地三萬七千九百九十晌 正藍旗蒙古初次給地二萬五千晌二次給地一萬二千六十五晌三次給地一萬一千八百六十晌 正藍旗漢軍初次給地一萬四千七百三十二晌半二次給地一萬二千二百一十五晌三次給地六千四百八十晌 共壯丁地二十八萬五千六百一十晌坐落大興宛平良鄉固安永清東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寶坻昌平順義密雲懷柔涿州房山霸州保定薊州玉田平谷遵化豐潤遷安昌黎灤州青苑滿城安肅定興唐縣容城雄縣高陽新安易州任邱青縣南皮良牧署延慶等處 鑲藍旗滿洲初次給地十萬八千三百八十晌二次給地三萬九千一十五晌三次給地二萬四千三百四十晌 鑲藍旗蒙古初次給地二萬五千八百五晌二次給地四千一十三晌三次給地五千三百七十晌鑲藍旗漢軍初次給地一萬二千六百四十五晌二次給地八千六十晌三次給地七千五百六十晌 共壯丁地二十三萬五千一百八十八晌坐落大興宛平永清東安香河三河武清昌平密雲涿州房山盧龍樂亭定興蠡縣安州高陽易州淶水河間任邱獲鹿河西務獨石口張家口等處 以上八旗給地總數目 直隸各處八旗地畝數目一【順天府】 順天府大興縣 鑲黃旗順治二年至四年原撥給旗人民地共二百二十二頃零二畝屯地三十七頃六十八畝七分牧馬地八十四頃六十畝五分 康熙三年至三十四年續撥給各項地共二百十一頃三十六畝三分 歷年退出地共一百三十六頃三十畝四分 康熙六年至三十九年復撥給各項地共九十九頃五十六畝一分 正黃旗順治二年至四年原撥給旗人民地共一百九十九頃九十五畝屯地共五十二頃七十一畝牧馬地共八十一頃三十七畝五分 康熙三年至五年續撥給馬房香火等地共二十五頃六十七畝 順治七年投充旗地共七十二頃二十九畝二分 歷年退出地共二十三頃六十九畝五分 康熙四年至四十二年復撥給各項地共八頃三十三畝 正白旗順治二年至四年原撥給旗人民地一百七十九頃八畝九分屯地共五十五頃十八畝五分牧馬地共九十一頃十五畝 順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續撥給各項地共三百十六頃八十八畝八分 歷年退出地共八十五頃十六畝四分零 康熙六年至五十一年復撥給各項地共一百十八頃零三畝一分 鑲白旗順治二年至四年原撥給旗人民地共一百六頃八十六畝五分屯地共四十五頃六十四畝五分牧馬地共九十一頃十四畝 順治十七年至康熙五年退給光祿寺等處地共九頃四十七畝畦地一千一百三十八個 歷年退出地共一百二十四頃二畝二分 康熙五年至二十二年復撥給退地共二十一頃二畝三分內塋地十八畝三分 正藍旗順治二年至四年原撥給旗人民地共九十五頃六十八畝六分屯地共四十五頃三十一畝牧馬地共八十七頃八十九畝五分 康熙元年至十一年續撥給各項地共九頃九十六畝六分 歷年退出地共七十三頃九十畝六分 康熙十三年至三十二年復撥給退地共三頃二十五畝三分 鑲藍旗順治二年至四年原撥給旗人民地共八十四頃五畝七分屯地共三十二頃九十三畝六分牧馬地共七十五頃九十三畝二分 順治十七年至康熙六年退給尚膳監等處共十三頃八十六畝五分畦地一萬三千四百十五個各王府屬下退出地共二百十七頃五十八畝三分 康熙二十年至五十九年復撥給苑戶莊頭馬軍等地共三百五十四頃十一畝八分 【謹案舊志雲各府州縣原冊其撥給投充地畝間有不列旗分者如霸州來冊亦聲明原案卷未經分別蓋以各王府及苑戶莊頭等地畝非屬一旗故也志故將有旗分者分載於前而以無旗分者另行總載於後以存全數云云今謹仍之】 宛平縣 鑲黃旗康熙六年至二十二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九十七頃十一畝 康熙六年至五十八年退出地共七頃四十畝 正黃旗順治元年至康熙四十八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八百四頃六十一畝零 順治七年投充旗地五十五頃十三畝八分零 康熙三年至雍正二年退出地共三十二頃三十五畝零 康熙二十四年至雍正五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五頃二十四畝六分 正黃鑲紅二旗康熙二十六年同退出地一頃八十畝 正白旗順治八年至康熙五十七年退出地共二十四頃二十九畝 雍正四年復撥給旗人地二十畝 正紅旗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六百六十三頃二十三畝九分零 康熙五十一年續撥給旗人地一頃四十畝零 鑲白旗順治四年至康熙二十五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千一百五十八頃二十四畝三分零 康熙四年至七年退出地共十頃三十六畝 鑲紅旗康熙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二十八畝康熙二年至八年退出地共五十頃九十二畝康熙八年至五十五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六頃十一畝零 正藍旗康熙十四年至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十頃八十五畝 康熙四年至三十九年退出地共二頃七十畝內三十五畝築渾河堤岸鑲藍旗康熙十七年原撥給旗人地二十八畝康熙三年四年退出地共十二頃四十九畝五分康熙十三年至二十二年撥給莊頭苑戶馬軍 等地共一百二十一頃五十六畝八分零 順治三年至雍正五年退出莊頭苑戶園頭等地共一百四十三頃三十三畝四分零 康熙七年至雍正五年復撥給莊頭苑戶各項人等地共二百二十九頃七十二畝六分零 良鄉縣 鑲黃旗康熙二十一年原撥給旗人地二頃三十七畝 康熙四十二年退出地六頃六十畝 康熙四十九年復撥給旗人地一頃六十畝 正黃旗順治三年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二千六百九十三頃二畝零 順治二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二百二十五頃二十二畝二分零 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二年退出地共十一頃十畝 康熙四十五年至五十五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四頃七十畝 正白旗康熙二十年撥給旗人地共三十一頃二十七畝八分零 康熙四十一年退出地九畝康熙三十二年至雍正二年退出地共七頃三十九畝 康熙二十四年至雍正五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七頃五十九畝五分零 又康熙九年至四十六年撥給各旗人等地共三十三頃六十一畝九分零 【謹案舊志良鄉縣地畝止有上三旗且聲明冊內原有不列旗分地三十餘頃照冊並載云云今亦仍之 又案良鄉之下為固安縣而舊志不載入此縣地畝今亦無可增添至縣中原設井地則已載入屯戶一門謹聲明於此】 永清縣 鑲黃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五十三頃五十一畝 順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十八頃四十二畝五分 正黃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共四十五頃三十五畝又各莊頭地共三十七頃三十三畝又內務府人等地十四頃十八畝又投充旗地十六頃四十八畝九分零 正白旗順治二年至六年撥給旗人地共九十七頃七十八畝五分零又莊頭地共十八頃 正紅旗順治六年撥給旗人地共五頃四十畝雍正元年撥給王府莊頭地共十一頃九十六畝鑲白旗順治二年至康熙年間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三十三頃二十三畝六分又投充旗地五頃三十畝鑲紅旗順治二年撥給旗人地共五十三頃七畝正藍旗順治二年撥給旗人地共三百五十頃三十二畝 鑲藍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三十五年撥給旗人地共八百六十三頃七十三畝五分 順治二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十五頃三十九畝 東安縣 鑲黃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二百七十六頃六十七畝九分 康熙二十四年至五十四年退出地共三十一頃八十畝 康熙四十年至四十九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九頃六十畝 正黃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九十四頃 康熙二十三年至四十九年退出地共二十一頃 康熙二十四年至四十七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四頃二十畝 正白旗康熙三十六年至四十年退出地共六頃鑲白旗康熙十一年至二十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四十七頃五十四畝三分 康熙三十八年至四十九年退出地共二頃四十畝 鑲紅旗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六頃五十畝正藍旗康熙三十三年至六十年退出地共六頃康熙四十七年復撥給旗人地二頃十六畝 鑲白正藍二旗康熙十三年同撥給旗人地十三頃八十畝六分零 鑲白鑲藍二旗康熙九年同撥給旗人地十二頃七十四畝八分零 鑲藍旗康熙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二十九頃六十五畝 康熙三十一年至四十八年退出地共二十一頃五十畝 康熙四十三年至五十二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九頃二十四畝 又康熙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原撥給打牲人等地共十二頃八十畝 康熙四十年至六十一年復撥給莊頭等地共六十頃五畝五分零 康熙三十九年至雍正五年海戶人等退出地共二十三頃七十二畝九分零 香河縣 鑲黃旗康熙五年至二十二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四十六頃四十三畝 正黃旗康熙八年至二十二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四十頃五十五畝七分 正白旗康熙八年至十五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十頃五十畝 康熙四十一年至四十六年退出地共二頃五十二畝 鑲白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九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三千四百六十六頃六十畝六分零 康熙四十六年退出地九十畝 正藍旗康熙七年至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七十二頃十二畝二分零 康熙三十四年至五十五年退出地共九頃七十六畝 鑲藍旗康熙三十七年退出地六十畝 又康熙二十二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二頃七十六畝三分 康熙三十三年至五十二年退出地共十四頃十七畝五分 康熙四十九年至六十年復撥給莊頭等地共十八頃九十七畝 通州 鑲黃旗順治三年原撥給旗人地二十五頃四十九畝 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續撥給旗人地共二十七頃四十五畝 順治四年投充旗地十四頃二十畝 康熙三十八年至四十四年退出地一頃五十畝 康熙二十四年復撥給旗人退出地五十五畝墾荒地十一頃二十畝 正黃旗順治三年投充旗地二十一頃八十畝康熙二十二年撥給旗人墾荒等地六十三畝七分 康熙二十四年退出地六十畝 正白旗順治二年至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四十二頃十四畝二分零內荒蕪道路及房基寺廟香火地共八十三頃七十九畝五分零 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七百三十頃五十三畝六分 康熙二十三年續撥給旗人墾荒等地共六十六頃四十六畝 康熙四十六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二頃六十六畝 康熙二十二年至四十六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三頃七十九畝 鑲白旗順治三年撥給旗人地一百十一頃三十一畝四分 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六百五十頃八畝一分零 正藍旗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三十一頃九十六畝 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三十五畝二十四年仍撥給本旗 又康熙三年至雍正三年各旗退出地共七十二頃十八畝 康熙四年至雍正四年復撥給各旗地共十七頃十畝六分 康熙四年至二十四年撥給各旗開荒地共八十二頃五十五畝八分漷縣【謹案漷縣今歸併通州但舊志之文系據該縣來冊故析出另書今亦敬仍其舊】 鑲黃旗順治三年原撥給旗人地九十六頃四十畝零 康熙二十四年至三十四年續撥給旗人備邊備荒地共四十八頃六十畝 康熙二十五年退出地三十畝 正黃旗順治二年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四百二十二頃八十二畝五分零 順治二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八百八十三頃二十七畝八分零 順治二年三年續撥給旗人備邊備荒地共二百二頃四畝五分零 康熙二十二年退出地七十畝正白旗順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三百二十七頃六十二畝二分零 順治四年至康熙二十三年續撥給旗人備荒開墾等地共五十五頃三十八畝二分零 康熙二十三年至三十九年退出地二頃八十五畝 康熙五十八年復撥給旗人地三頃 正紅旗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五十二畝 鑲白旗順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二十五頃五十七畝二分 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七十畝正藍旗順治二年至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千三百九十一頃四畝零 順治二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四十三頃三十七畝三分零 順治二年三年續撥給旗人備邊備荒地共一百二十二頃四十六畝八分零 康熙三十三年至六十年退出地共四頃十二畝 鑲藍旗順治五年投充旗地一頃六十九畝五分零 又順治三年原撥給馬厰地四百八十八頃六十五畝四分零 康熙三年至十年退出地共四十三頃三十六畝五分 康熙五年至五十三年復撥給各旗人等退出及開墾等地共一百九十八頃二十畝八分零 三河縣 鑲黃旗順治十四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四十八頃七十四畝 順治四年投充旗地一百六頃十八畝八分零 正黃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四十四頃七十畝正白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五千八十七頃四十七畝六分零 順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三千三百七十四頃五十一畝八分零 鑲白旗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二百六十八頃八十六畝二分零 鑲紅旗順治三年投充旗地十一頃十三畝七分零 正藍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四頃 武清縣 鑲黃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原撥給旗人及牧厰人員地共三百十八頃六十一畝六分零順治元年至十四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十四頃六十一畝九分零 康熙元年至五十九年退出地共二十一頃六畝六分零 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元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二頃二十畝 又牧馬厰地一千四十六頃七十九畝零 正黃旗順治十一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二十六頃二十四畝九分零 順治元年至十三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八十七頃五十六畝六分零 康熙五十九年退出地九十畝 康熙五十五年復撥給旗人地共十四頃七十畝 又牧馬厰地八頃三十六畝 正白旗順治十六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四十頃二十九畝二分 順治五年至康熙八年投充旗地三十頃十三畝三分零 康熙元年至五十四年退出地共十頃十三畝三分零雍正二年復撥給旗人地三頃六十畝 正紅旗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一頃二十畝鑲白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七頃三畝二分零 康熙四十六年至六十年退出地共一頃八十畝 康熙五年至雍正元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五頃六十畝 正藍旗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四千二十一頃九十六畝三分零 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二百六十八頃六十三畝一分零 康熙三十七年至六十年退出地共十二頃十五畝 又康熙五年至二十四年撥給網戶及馬厰等地共四百七十三頃九十八畝八分零 康熙五十五年至六十年復撥給莊頭等地共二十六頃九十二畝二分零 雍正元年至三年退出莊頭等地共十四頃八十九畝 寶坻縣 鑲黃旗康熙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六十頃三十畝 順治六年投充旗地一百八頃八十二畝二分零 康熙五十年復退給莊頭地一頃二十畝 正黃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九年撥給旗人地共一百六頃四十五畝 順治四年投充旗地一千四十五頃三十二畝三分零 正白旗康熙十四年至十九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十六頃六十畝 順治七年投充旗地一百十八頃七十一畝六分零 康熙五十年至五十六年復退給莊頭地二頃九十畝 正紅旗順治三年投充旗地二百四十二頃四十六畝一分零 鑲白旗順治二年至康熙十五年撥給旗人地共四千三百四十二頃三十三畝八分零 正藍旗康熙五年至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五十四頃十畝三分 康熙五十年至五十八年復退給莊頭地共三十三頃二十畝 鑲藍旗康熙二十年撥給旗人地二頃七十畝又康熙五年至七年撥給壯丁等地共十四頃五十五畝 康熙五十年復撥給莊頭等地共二頃五十八畝 梁城所【謹案梁城所即今寧河縣但系舊志原文與前漷縣同例故並仍其舊書之以備稽考】 鑲黃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十二頃十二畝正白旗順治二年投充旗地四頃十二畝六分鑲白旗順治六年投充旗地共五十一頃二十九畝 昌平州 鑲黃旗順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共六百十九頃二十五畝七分 康熙三十三年至四十二年退出地共一百三十三頃二十九畝 正黃旗順治二年至康熙十七年撥給旗人地共三千二百三十七頃五畝三分 康熙三十三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七頃十一畝四分 正白旗康熙三十四年退出地四頃八十畝鑲白旗順治十五年撥給旗人地二十八畝鑲黃正黃二旗康熙六年同撥給旗人地二百八十七頃五分 又雍正三年至五年退出莊頭地共二十九頃六十畝 順義縣 鑲黃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三千一百八十七頃七畝九分零 順治五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二百二十九頃九十四畝零 康熙三年至四十九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五十一頃五十三畝零 正黃旗順治三年投充旗地三十二頃六十六畝四分零 正白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一百七十八頃八十五畝零 順治十年退出地十九頃二十七畝三分零 康熙三十年至四十八年復退出地共七頃二十畝 康熙四十四年復撥給旗人地三頃六十畝鑲白旗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三頃九十六畝又康熙四十七年至五十一年復撥給各旗地共三十三頃八十四畝 康熙二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各項地共十七頃三十八畝四分零 康熙二十一年至六十一年復撥給各旗地共九十三頃四十八畝 密雲縣 鑲黃旗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千六百五十二頃一畝八分零 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七十頃六十六畝 順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續撥給旗人地共一百頃四十四畝 順治五年至康熙五十三年退出地共六十七頃二十三畝三分零 康熙九年至二十四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七十一頃九十畝康熙二十二年至四十四年復退出地共三十三頃八十畝 正黃旗順治十二年撥給旗人地三十七頃七十五畝五分 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八十一頃一分零 順治八年至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共十三頃七十四畝六分零 正白旗順治四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四十一頃三十四畝七分零 順治八年至十四年退出地共三十四頃二十六畝 康熙十二年復撥給旗人地一頃四十畝 正紅旗順治二年撥給旗人地二百九十三頃四十二畝三分零 康熙三十二年復撥給旗人地二頃七十畝 鑲白旗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六十畝 正藍旗康熙三十二年至四十三年退出地共四頃八十畝 鑲藍旗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三十畝 又康熙十六年至六十一年復撥給各旗地共十頃八畝 康熙五年至五十九年退出地共五頃九畝四分 懷柔縣 鑲黃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九十七頃六十一畝零 順治四年五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一頃六十畝零 順治五年至康熙二十四年退出地共五十一頃二十二畝一分零 順治十八年至康熙十九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五十一頃十五畝零 康熙三十年五十五年年復退出地共二十頃七十八畝正黃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二頃五十九畝零正白旗順治四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九十頃七十六畝四分零 正紅旗順治四年投充旗地七頃四十五畝二分零鑲白旗順治四年五年投充旗地共九十頃七十六畝四分零 正藍旗順治四年五年投充旗地共五十七頃五十畝三分零 又順治五年至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各莊頭地共一百四頃八十一畝七分零 康熙六年復撥給各項人等地二頃九十四畝八分 康熙二十七年至三十二年復退出地一頃九十七畝三分零康熙五十年至五十九年復撥給莊頭地共六 頃八十二畝 涿州 鑲黃旗順治三年至康熙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一千二百十二頃三十三畝 正黃旗順治二年至康熙四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共八百二十一頃七十八畝三分 順治七年投充旗地二頃六十五畝 正白旗順治四年撥給旗人地二十頃 順治六年至八年投充旗地共三十六頃十四畝七分正紅旗順治二年至康熙四年撥給旗人地共四千七百二十八頃九十七畝四分 又康熙四十九年撥給莊頭地九十八畝七分 房山縣 正黃旗康熙二十二年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七頃十畝五分零 正白旗康熙三十九年四十年撥給旗人地共四頃九畝六分零 正藍旗康熙四十八年四十九年撥給旗人地共二頃五十八畝九分零 又康熙三年至四十七年撥給各旗地共十五頃六十八畝二分零 康熙十二年至二十年復撥給各旗地共三頃六十五畝四分零 霸州 鑲黃旗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三頃五十二畝正黃旗康熙十一年至二十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十二頃七十五畝零 康熙七年至四十七年退出地共三十頃六十四畝七分 康熙十年至四十四年復撥給各旗退出地共九十五頃四十畝五分零 正白旗順治八年九年退出地共八十頃十一畝一分零 鑲紅旗順治三年至康熙元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二千十八頃四十二畝六分零 康熙三年至四十四年退出地共一百十九頃四十一畝零 康熙二十一年至五十五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三十四頃八十一畝五分 正藍旗順治四年撥給旗人地三十頃三十四畝二分零 康熙八年至二十三年退出地二頃八十七畝五分 鑲藍旗順治二年原撥給旗人地三十三頃三十六畝二分零 康熙三十八年退出地一頃五十畝 正白鑲紅二旗康熙五十六年同撥給旗人地二頃四畝 又順治二年撥給各旗地共一千一百八十二頃四十五畝一分零 順治二年至八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三十七頃九十三畝四分零 順治九年至康熙五十三年退出地共十九頃五十二畝五分零 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二年復撥給各旗地共二十一頃六十八畝六分 文安縣 鑲黃旗順治四年撥給旗人地十頃四畝七分零康熙七年至十年退出地共十頃六十五畝八 分零 正黃旗順治七年八年投充旗地共三十二頃七十九畝五分零 順治十四年至康熙二十四年退出地共三十七頃十八畝四分零 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三十頃九十七畝三分零 正白旗順治三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三十四頃四十一畝六分零 正紅旗順治三年四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千七百五十八頃七十六畝四分零 康熙四年至四十二年退出地共二十六頃七十八畝九分零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二十頃四十畝四分零 鑲紅旗順治三年投充旗地三頃三十畝四分零正藍旗順治三年投充旗地十五頃四十三畝零又順治十五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三百十一頃九十一畝六分零 順治十五年至雍正二年復撥給各旗地共一百八十六頃九畝八分零 大城縣 鑲黃旗順治三年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三百五十七頃一畝八分零 順治五年至十年投充旗地共六十九畝三分零 順治八年至康熙二十九年退出地共一百頃四十畝 正白旗順治七年投充旗地一頃三十一畝八分零 康熙三年至五年撥給旗人地共一頃六十五畝九分零 順治八年退出地一頃三十一畝八分零 保定縣 正紅旗順治三年四年撥給康親王地共二百三十三頃三十三畝三分撥給順承郡王地七十頃 薊州 鑲黃旗康熙五年至二十四年撥給旗人地共一千一百二十五頃七十六畝九分零 康熙三十年至五十六年退出地共二百八十八頃七十三畝五分 正黃旗順治三年撥給旗人地四頃五十畝 順治七年投充旗地十八頃 正白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六千八百七十六頃五十五畝九分零 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二千二百四十七頃六十八畝九分零 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年退出地共二百六頃四十五畝四分零 正藍旗順治十年撥給旗人地九十三頃八十七畝 康熙四十六年退出地一頃二十畝 又順治三年撥給莊頭地七頃九畝九分零 康熙六年撥給投充旗地九十七畝 康熙三十年至雍正二年復撥給各旗地共四百八十九頃四十一畝四分零 雍正二年至五年退出地共頃六十一畝 平谷縣 鑲黃旗順治二年至七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百八十八頃六十五畝八分 順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五百三頃十九畝一分 順治二年至康熙六十一年續撥給旗人地共二百八十頃六十九畝一分零 順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共四十五頃三十畝九分 順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九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三十一頃六十五畝九分 正黃旗順治四年原撥給旗人地三百四十九頃八十三畝 康熙十三年十四年復撥給旗人地十二頃七十九畝五分 正白旗順治二年至七年原撥給旗人地共一百二十六頃三十畝一分 順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十頃五十二畝九分 順治八年至康熙三十四年退出地共三十六頃 康熙六年至十三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三十一頃七十一畝又康熙十年退出地十三畝七分 遵化州 鑲黃旗康熙六年至十二年撥給旗人民上地【民中地每二畝折上地一畝民下地每三畝折上地一畝】共五百十二頃六十九畝四分零 康熙十四年至二十四年撥給旗人民下地共一百八十七頃六十四畝九分零 順治七年投充旗地九十四頃四十畝九分零正白旗順治三年至十七年撥給旗人民上地共六千六百六十九頃八十二畝七分零 順治十七年撥給旗人民中地一頃五十畝七分 順治十七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民下地共二十頃四十五畝六分零 順治六年投充旗地一頃三十畝五分 鑲白旗順治三年撥給旗人民上地五十六頃康熙二十九年撥給旗人民下地十八畝鑲藍旗康熙二十年撥給旗人地二十四畝又順治七年投充旗地共九頃五畝五分零 順治十八年至康熙二十九年撥給 山陵官役人等民上地共五十三頃四十四畝五分零又民中地五十一畝四分 順治十年至康熙三十四年撥給 山陵官役人等民下地共九十五頃二十六畝一分零又山場各項地共一百十七頃四十七畝二分零 玉田縣 鑲黃旗康熙二十四年撥給旗人地三頃 順治三年投充旗人草場地一百六十五頃七十七畝六分 正黃旗順治七年投充旗地三百六十七頃十八畝二分零 正白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旗人地共五千四百二十五頃九十七畝三分零 順治二年至康熙三年投充旗地共五頃九畝五分康熙四十五年退出地一頃六十四畝三分零康熙二年復撥給旗人地一百五十頃八十畝五分 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撥給草場地共二千六百十六頃七十七畝六分零 順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一年投充及撥給草場地共一百四十四頃四十六畝二分 鑲黃正白二旗康熙五年同撥給旗人地一千二百十二頃八十畝三分 順治三年同投充旗地六百四十三頃七十三畝零 正黃正白二旗順治四年同投充旗地五百五十一頃四十一畝九分零 康熙二十二年同撥給草場地七十五頃五分 又順治九年撥給各旗人等地共一百六十四頃五十六畝八分 順治八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九百九十八頃十一畝六分 豐潤縣 正黃旗順治七年八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七頃四十九畝 正白旗順治二年至康熙三十九年撥給旗人地共一萬四千二十三頃七十八畝七分零 順治三年至六年投充旗地共五千五十三頃八十三畝一分零 順治十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二百三頃五十六畝九分零 康熙五年至雍正五年復撥給旗人地共二十八頃六十一畝九分零順治四年五年撥給草場地共二十九頃九十 四畝 鑲白旗順治三年撥給草場地五頃二十畝正藍旗順治十年撥給旗人地一千一百六十三頃六十七畝七分零 雍正二年本旗入官地六頃三十七畝四分零 正白正藍二旗康熙二十三年同撥給旗人地三百十一頃二畝 又順治八年至雍正四年英王下人員及各旗莊頭等退出地共三千八百六十三頃三十一畝六分零 康熙五年復撥給各旗人等地二百五十三頃三十二畝五分零 欽定八旗通志卷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