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環縣誌 · 凡 例

一、縣誌湮沒四百餘年[1],苦無底本,兼乏同心,曠代參稽,頗難完備。茲就見聞所及,漫加編次,其間缺略不完之處,鑒者幸施體諒焉。 一、言以足志[2],務期徵實。是志前代典故,多折衷於兩漢、唐、宋、元、明史冊;即近今事跡,亦必見諸剞劂[3]、立有文案者,方敢採取其說。一切荒誕無稽之談,概置勿錄。 一、縣誌貴詳,亦無取冗。是志關係一邑事宜,不憚廣搜博訪,以備參考。其統於通志[4]、郡志[5]者,不少附會。 一、是志采輯無多,分門別類,頭緒轉繁。茲故總挈大綱,區為十卷。其零星節目,各以類屬,庶篇幅尚克整齊焉。 一、作志者首列分野[6]。天官家言,率以井、鬼當秦之分。第蕞爾一隅,既難確區其躔次[7],而天文幽遠,更非淺學所能窺。故是志斷以沿革始,不載星野,非疏略也。 一、古今事跡,全賴記載。環邑碑碣廖廖,亦皆半就剝落,再歷年所,勢將泯滅無聞。茲故某處立有某碑,某年某官撰記,不惜錄其文而識其地,亦以見碩果之僅存爾。< 一、字義、字音流傳,每多錯誤,如木波之謂「缽」,洪德之謂「紅」,仙城之謂「山」,如此之類,不可枚舉。茲為引據前聞,備加更正,抑亦稱名當物之遺意爾。 一、志乘之與列史,雖分廣狹,同一勸勉之心。是志精嚴棄取,不少徇情。故敦行立品,雖布衣亦予表揚;而庸碌無奇,即選造不登姓氏。所以懲末俗之偷[8],使恢器識於遠到也。仁和[9]高觀鯉禹門甫識。 【注釋】 [1]按:縣誌湮沒四百餘年,依此上溯四百年,當為元至正年間。張維《隴右方誌錄》:「環州舊志,佚。乾隆《通志》疆域、《慶陽府志》形勝均引有舊《環州志》。維案:環州於明洪武初降縣,此當為宋、元時舊志矣。」 [2]足志:表達思想。《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 [3]剞劂(jī jué):雕版刻印。這裡指書籍。 [4]通志:指《陝西通志》《甘肅通志》。《陝西通志》,明陝西巡撫趙廷瑞修,馬理、呂柟纂,四十卷,成書於嘉靖二十一年(1542)。《甘肅通志》,清甘肅巡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許容監修,李迪等編纂,五十卷,乾隆元年(1736)刊印。 [5]郡志:指明嘉靖、清順治《慶陽府志》。明嘉靖志成書於嘉靖三十六年(1557),湖廣按察司副使傅學禮主修,二十卷。清順治志成書於順治十七年(1660),慶陽知府楊藻鳳據嘉靖本重修,十四卷。 [6]分野:古時將天上星宿分為十二星次,並與地上州郡所在地域相對應,天上的星空區域叫分星,與之對應的地域叫分野,以天上星宿的變化,預兆地上的吉凶。 [7]躔(chán)次:日月星辰在運行軌跡上的位次。躔,天體的運行。 [8]末俗之偷:典出晉葛洪《抱朴子·明本》「末俗偷薄,雕偽彌塗。」末俗,指末世的習俗,低下的習俗。偷,澆薄,不厚道。此處指澆薄取巧的行為。 [9]仁和:縣名。北宋太平興國四年(979)改錢江縣置,與錢塘縣同為杭州治,治在今浙江省杭州市。南宋為臨安府治。元為杭州路治。明、清為杭州府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