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夫論 · 夢列

王符 《潛夫論》
凡夢: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時,有反,有病,有性。 在昔武王,邑姜方震太叔〔二〕,夢帝謂己:「命爾子虞,而與之唐。」及生,手掌曰「虞」〔三〕,因以為名。成王滅唐,遂以封之〔四〕。此謂直應之夢也〔五〕。詩云:「維熊維羆,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六〕。」「眾維魚矣,實維豐年;旐維旟矣,室家蓁蓁〔七〕。」此謂象之夢也〔八〕。孔子生於亂世〔九〕,日思周公之德,夜即夢之〔一0〕。此謂意精之夢也。人有所思,即夢其到;有憂即夢其事。此謂記想之夢也。今事〔一一〕,貴人夢之即為祥,賤人夢之即為妖,君子夢之即為榮,小人夢之即為辱。此謂人位之夢也。晉文公於城濮之戰,夢楚子伏己而盬其腦〔一二〕,是大惡也。及戰,乃大勝。此謂極反之夢也。陰雨之夢,使人厭迷;陽旱之夢,使人亂離;大寒之夢,使人怨悲;大風之夢,使人飄飛〔一三〕。此謂感氣之夢也。春夢發生,夏夢高明,秋冬夢熟藏〔一四〕。此謂應時之夢也。陰病夢寒,陽病夢熱〔一五〕,內病夢亂,外病夢發,百病之夢,或散或集〔一六〕。此謂氣之夢也〔一七〕。人之情心,好惡不同〔一八〕,或以此吉,或以此凶。當各自察,常占所從〔一九〕。此謂性情之夢也。 〔一〕○鐸按:夢有多品,或吉或凶。夢吉而喜樂縱恣,則吉者不吉;夢凶而悲憂恐懼,則凶者真兇。故夢無問吉凶善惡,常戒慎修省以迎之,則皆吉矣。敘錄云:「吉凶之應,與行相須。」此猶上篇勉人務實進善之趣也。 〔二〕○鐸按:「震」與「娠」同。 〔三〕王先生云:『「掌」疑「文」。』○鐸按:左傳作「有文在手曰虞」。此四字誠不了,然古文簡質,正不必改。 〔四〕昭元年左傳。 〔五〕論衡紀妖篇云:『或曰:「人亦有直夢。夢見甲,明日則見甲矣。夢見君,明日則見君矣。」曰:然,人有直夢。直夢皆象也,其象直耳。』 〔六〕斯干。 〔七〕無羊。「蓁蓁」今作「溱溱」。「旟」舊作「旄」,據程本。○鐸按:此蓋本三家詩。 〔八〕王先生云:『「象」下脫一字。』 〔九〕莊子讓王篇:『孔子曰:「今吾抱仁義之道,以遭亂世之患。」』 〔一0〕論語。 〔一一〕王先生云:『「今」疑作「同」。俗書「同」為「仝」,仝、今形近之誤。』○鐸按:「今事」猶言「今一事也」。古人語急,不煩改字。下文「今一寢之夢」,若急言之,亦得為「今夢」也。 〔一二〕僖廿八年左傳。○鐸按:疏引服虔註:『如俗語相罵雲「啑汝腦」矣。』伏己,謂伏於己身之上。論衡卜筮篇云:「晉文公與楚子戰,夢與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盬其腦。」是知晉文在下矣。 〔一三〕迷、離、悲、飛韻。 〔一四〕生、明、藏韻。 〔一五〕素問脈要精微論云:「陰盛則夢涉大水恐懼,陽盛則夢大火燔灼。」亦見列子周穆王篇。 〔一六〕熱、發、集韻。 〔一七〕孫侍御云:『「氣」上當有「病」字。』繼培按:素問舉痛論云:『黃帝曰:「余知百病生於氣也。」』論衡訂鬼篇云:「病篤者氣盛。」 〔一八〕王侍郎云:『據下雲「心精好惡」,「情」當作「精」。』繼培按:論衡書虛篇云:「情心不同。」超奇篇亦云:「表著情心。」是「情心」連文之證。管子內業篇云:「彼心之情,利安以寧。」襄卅一年左傳:『子產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漢書元帝紀永光四年詔曰:「公卿大夫,好惡不同。」○鐸按:下文「心精」字皆「情」之借。精、情古字通,荀子修身篇:「術順墨而精雜污」,以「精」為「情」,是其證。此文依下例作「精心」,而讀為「情」,則兩得之矣。 〔一九〕同、凶、從韻。 故先有差忒者〔一〕,謂之精〔二〕;晝有所思,夜夢其事,乍吉乍凶,善惡不信者〔三〕,謂之想;貴賤賢愚,男女長少,謂之人;風雨寒暑謂之感;五行王相謂之時〔四〕;陰極即吉,陽極即凶,謂之反;觀其所疾,察其所夢,謂之病;心精好惡,於事驗〔五〕,謂之性:凡此十者,占夢之大略也〔六〕。 〔一〕「忒」舊作「武」,據天中記廿三改。按說文云:「●,失常也。忒,更也。」經典多借「忒」為「●」。 〔二〕王先生云:『「謂之精」上有脫文。下雲「凡此十者,占夢之大略」,而文止言其八,必有解釋直、象二夢,而今佚之。』 〔三〕「凶善」二字舊倒。 〔四〕周禮占夢:「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鄭註:「陰陽之氣,休王前後。」白虎通五行篇云:「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五行大義云:「五行體休王者,春則木王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則火王土相木休水囚金死,六月則土王金相火休木囚水死,秋則金王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則水王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五〕脫一字。 〔六〕孟子云:「此其大略也。」 而決吉凶者之〔一〕類以多反,其何故哉〔二〕?豈人覺為陽,人寐為陰〔三〕,陰陽之務相反故邪?此亦謂其不甚者爾。借如使夢吉事而己意大喜樂〔四〕,發於心精,則真吉矣。夢凶事而己意大恐懼憂悲,發於心精,即真惡矣。所謂秋冬夢死傷也,吉者順時也。雖然,財為大害爾,由弗若勿夢也〔五〕。 〔一〕「之」字疑衍。 〔二〕「何」舊脫。按交際篇云:「斯何故哉」,今據補。 〔三〕論衡紀妖篇云:「臥夢為陰候,覺為陽占。」 〔四〕以下文例之,此脫二字。 〔五〕「所謂」以下,文有脫誤。王先生云:『「秋冬夢死傷」,疑是釋「五行王相謂之時」義,上當有「春夏夢生長」語。』○鐸按:疑尚脫「凶者」一五字句。 凡察夢之大體:清絜鮮好,貌堅健〔一〕,竹木茂美,宮室器械新成,方正開通,光明溫和,升上向興之象皆為吉喜,謀從事成〔二〕。諸臭污腐爛,枯槁絕霧〔三〕,傾倚征〔四〕邪,劓刖不安〔五〕,閉塞幽昧,解落墜下向衰之象皆為〔六〕,計謀不從,舉事不成。妖孽怪異〔七〕,可憎可惡之事皆為憂。圖畫恤胎〔八〕,刻鏤非真,瓦器虛空,皆為見欺紿〔九〕。倡優俳?,侯〔一0〕小兒所戲弄之象,皆為歡笑〔一一〕。此其大部也〔一二〕。 〔一〕「貌」上脫一字。 〔二〕晏子春秋問上:『景公曰:「謀必得,事必成。」』 〔三〕「絕」當作「晻」。說文云:「晻,不明也。」晻、絕字形相近。書盤庚:「予不掩爾善」,五經異義作「不絕」,見詩文王疏,此其比也。「霧」與「雺」通。洪範:「曰蒙」,鄭康成本作「雺」,云:「雺者,氣不釋,郁冥冥也。」史記宋世家亦作「霧」。○鐸按:「絕霧」疑當作「訰霿」,「訰」誤為「純」,又轉為「絕」耳。爾雅釋訓:「訰訰,亂也。」廣雅釋詁三:「頓,亂也。」玉篇心部:「忳,亂也。」訰、頓、忳並字異而義同。「霿」與「瞀」通。楚辭九章惜誦:「中悶瞀之訰訰兮」,王逸註:「瞀,亂也。」「訰瞀」二字平列,猶言「眊亂」矣。 〔四〕「征」疑「欹」。○鐸按:「征」蓋「微」字之誤。微,讀為「違」。廣雅釋詁三:「微、違,離也。」「微」即「違」之同部借假。說文:「●,邪也。」周語:「以逞其違」,韋昭註:「違,邪也。」「違邪」與「●邪」同。征、欹字形不近,無緣致誤,且「欹邪」與「傾倚」義復,故知汪說非是。 〔五〕說文云:「●●,不安也。」引易困九五「●●困於赤芾」。王弼本作「劓刖」。干鑿度云:「至於九五,劓刖不安。」○鐸按:荀易作「臲●」,鄭註:『當為「倪●」。』書秦誓作「杌■」,傳:「杌■,不安。」此雙聲字,以聲表義,故無定形。 〔六〕「為」下脫二字。 〔七〕漢書五行志云:「凡草木之類謂之妖,妖猶夭胎,言尚微。蟲豸之類謂之孽,孽則牙孽矣。」說文作「●●」。 〔八〕「恤」當作「卵」。卵胎,物之未成者,故為「見欺紿」。易林晉之益、震之觀並云:「缺破不成,胎卵未生,弗見兆形。」或云:「殈」聲誤「恤」,說文云:「殈,胎敗也。」○鐸按:前說近是。 〔九〕「紿」與「詒」同。 〔一0〕「侯」疑「及」。○鐸按:「及」字涉上四字而加人旁,因誤為「侯」。 〔一一〕「歡」舊作「觀」,據何本。 〔一二〕○鐸按:「大部」疑「大都」。廣雅釋訓:「都,凡也。」韓愈畫記:「乃命工人存其大都焉。」「大都」蓋有所本。或曰:「大部」猶「大類」也。 夢或甚顯而無占,或甚微而有應,何也?曰:本所謂之夢者,困不了察之稱〔一〕,而懵憒冒名也〔二〕。故亦不專信以斷事。人對計事〔三〕,起而行之,尚有不從〔四〕,況於忘忽雜夢〔五〕,亦可必乎?惟其時有精誠之所感薄,神靈之所告者〔六〕,乃有占爾。 〔一〕「了」為「憭」之假借。說文云:「憭,慧也。惛,不憭也。」一切經音義廿一引作「不了」。後漢書孔融傳:「小而聰了。」亦以「了」為「憭」。○鐸按:「困」謂睏倦,俗字作「困」。後漢書耿純傳:「昨夜困乎?」即此義。夢本於昏睡中朦朧得之,故為「困不了察之稱」,而亦「懵憒冒名」也。 〔二〕說文云:「儚,惛也。●,不明也。」「懵」蓋「●」之別體。爾雅釋訓云:「儚儚、洄洄,惛也。」釋文:『「儚儚」字或作「●」,「洄洄」本或作「●」。』說文引爾雅:「●●●●」,本書救邊篇又作「徊徊潰潰」。「懵潰」即「●●憒憒」,今爾雅脫「憒憒」。詳救邊篇注。○鐸按:「懵憒冒」三字平列,皆惛亂不明之意。「冒」與「眊」聲近,漢書息夫躬傳:「憒眊不知所為」,「憒眊」謂昏憒眊亂也(師古註:「憒,心亂也。眊,目闇也。」分二義,失之)。「懵憒冒名」即「懵憒冒之名」,猶潛嘆篇「幽隱囚人」、班祿篇「奢夸廓人」及俗語「細微末節」、「寬洪大量」之類,皆以三同義字為定語耳。 〔三〕○鐸按:「對」字無義,疑當作「討」。說文:「討,治也。」與「計」義相近,故連言。討、對形近易誤,廣雅釋詁三:「討,治也。」本說文,今本「討」訛為「對」,是其比。 〔四〕○鐸按:廣雅釋詁三:「從,就也。」謂成就也。 〔五〕忘,讀若「怳」。老子云:「無狀之狀,無象之象,是為忽怳。」淮南子原道訓云:「騖怳忽」,高誘註:「怳忽,無之象也。」禮記祭義云:「夫何慌忽之有!」管子水地篇云:「目之所以視,非特山陵之見也,察於荒忽。」漢書司馬相如傳云:「軋物荒忽」,張揖曰:「不分明之貌。」史記作「洸忽」。莊子至樂篇云:「雜乎芒芴之間。」怳、慌、荒、洸、芒、忘義並通。 〔六〕呂氏春秋精通篇云:「今夫攻者,砥厲五兵,侈衣美食,發且有日矣。所被攻者不樂,非或聞之也,神者先告也。身在乎秦,所親愛在於齊,死而志氣不安,精或往來也。」此所言即其義。淮南子天文訓云:「陰陽相薄感而為雷」,高誘註:「薄,迫也。感,動也。」 是故君子之異夢,非妄而已也,必有事故焉。小人之異夢,非■〔一〕而已也,時有禎祥焉〔二〕。是以武丁夢獲聖而得傅說〔三〕,二世夢白虎而滅其封〔四〕。 〔一〕「■」舊作「桀」。○鐸按:「■」隸變作「乘」。此「■」字若不誤為「桀」,則後人亦必改為「乘」矣。 〔二〕「禎」舊作「真」,據程本改。禮記中庸云:「必有禎祥。」○鐸按:「事故」與「禎祥」疑當互易。下文「武丁夢獲聖」承「禎祥」言,「二世夢白虎」蒙「事故」言也。 〔三〕楚語。 〔四〕「滅」字舊脫,據何本補。事見史記秦始皇紀。「封」猶「邦」也。○鐸按:「滅其封」亦見下文。說文:「封,爵諸侯之土也。」 夫奇異之夢,多有故而少無為者矣〔一〕。今一寢之夢,或屢遷化,百物代至,而其主不能究道之,故占者有不中也。此非占之罪也,乃夢者過也。或言夢審矣,而說者不能連類傳觀,故其善〔二〕惡有不驗也。此非書之罔,乃說之過也。是故占夢之難者,讀其書為難也〔三〕。 〔一〕○鐸按:「為」與「謂」同。「無謂」見史記秦始皇紀。 〔二〕「善」字舊脫。 〔三〕晏子春秋雜下:『占夢者曰:「請反具書。」』漢書藝文志雜占類:「黃帝長柳占夢十一卷,甘德長柳占夢二十卷。」隋書經籍志五行類:「京房占夢書三卷。」 夫占夢必謹其變故,審其徵候,內考情意,外考王相,即〔一〕吉凶之符,善惡之效,庶可見也。 〔一〕「即」與「則」同。 且凡人道見瑞而修德者,福必成,見瑞而縱恣者,福轉為禍;見妖而驕侮者,禍必成,見妖而戒懼者,禍轉為福〔一〕。是故太姒有吉夢,文王不敢康吉〔二〕,祀於群神,然後占於明堂,並拜吉夢。修省〔三〕戒懼,聞喜若憂,故能成吉以有天下〔四〕。虢公夢見蓐收賜之上田,自以為有吉,囚〔五〕史嚚,令國賀夢〔六〕。聞憂而喜,故能成凶以滅其封。 〔一〕呂氏春秋制樂篇:『湯曰:「吾聞祥者,福之先者也。見祥而為不善,則福不至。妖者,禍之先者也。見妖而為善,則禍不至。」』治要載桓譚新論云:「災異變怪者,天下所常有,無世而不然。逢明主賢臣智士仁人,則修德善政省職慎行以應之,故咎殃消亡,而禍轉為福。」 〔二〕○鐸按:爾雅釋詁:「康,樂也。」晉語一:「抑君亦樂其吉而備其凶?」「康吉」即「樂其吉」也。或以「吉」字屬下讀,非。 〔三〕「省」舊作「發」。 〔四〕御覽八十四引帝王世紀云:「文王自商至程,太姒夢見商庭生棘,太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之於闕閒,梓化為松柏柞棫。覺而驚,以告文王。文王不敢占,召太子發,命祝以幣,告於宗廟群神,然後占之於明堂。及發並拜吉夢,遂作程寤。」按程寤解出周書,今亡,御覽及藝文類聚多引之。 〔五〕「囚」舊作「因」。 〔六〕晉語。○鐸按:晉語二無「賜上田」語。神賜虢公上田,事在周惠王十五年,即魯莊公三十二年,周語、莊三十二年左傳並載之。此文蓋合二事為一。 易曰:「使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故〔一〕。」凡有異夢感心,以及人之吉凶,相之氣色,無問善惡,常恐懼修省,以德迎之〔二〕,乃其逢吉〔三〕,天祿永終〔四〕。 〔一〕繫辭下傳。○鐸按:繫辭云:「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故。」此節引其文。 〔二〕易震象曰:「君子以恐懼修省。」淮南子繆稱訓云:「身有丑夢,不勝正行。國有妖祥,不勝善政。」 〔三〕書洪範云:「子孫其逢吉。」○鐸按:馬融註:「逢,大也。」此文本周語。周語:「道而得神,是謂逢福」,韋昭註:「逢,迎也。」上文云:「以德迎之」,則知節信「逢吉」之義當與韋同。 〔四〕論語。○鐸按:堯曰篇首章之語,偽古文尚書入之大禹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