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 · 卷二百三十五 勞瘵門

朱橚 《普濟方》
總論 夫骨蒸掩復連。屍疰、勞疰、蟲疰、毒疰、熱疰、冷疰、食疰、鬼疰等。皆曰傳屍者。 以疰者注也。病自上疰下。與前人相似。故曰疰。其變有二十一種。或三十六種。或九十九種。大略令人寒熱盜汗。夢與鬼交。遺泄白濁。發乾而聳。或腹中有塊。或腦後邊有小結核。 連腹數個。或聚或散。沉沉默默。咳嗽痰涎。或咳膿血。如肺痿肺癰狀。或腹下利。或羸瘦睏乏。經時積月累年。以至於死。死後乃疰易旁人。乃至滅門者。是也。更有蜚屍遁屍寒屍喪屍疰屍謂之五屍。及大小附著等證。不得知所苦。無處不惡。乃挾諸鬼邪而害人。以三因權之。內非七情所忤。外非四氣所襲。雖若麗乎不內外因。奈其證多端。傳變遷移。難以推測。故自古及今。愈此病者。十不得一。所謂狸骨水獺肝天靈蓋銅鑒鼻。徒有說。未嘗見效。唯膏肓崔氏穴。若早灸之。可活數年。晚則不濟也。 病者憎寒發熱。自汗面白。目干口苦。精神不守。恐畏不能獨臥。其傳在肝病者。憎寒發熱。面黑鼻燥。忽忽喜忘。大便苦難。或腹泄瀉。口瘡。其傳在心病者憎寒發熱。面青唇黃。舌本強。不能咽。飲食無味。四肢羸瘦。吐涎沫。傳在脾病者。憎寒發熱。面赤鼻白。 乾燥毛折。咯咳嗽喘。時吐白涎。或有血線。傳在肺病者。憎寒發熱。面黃耳葉焦枯。筋骨酸痛。小便白濁遺瀝。胸痛。其傳在腎。所謂勞蒸者。二十四種隨證皆可考尋。毛折發焦。 肌膚甲錯。其蒸在皮外。人覺熱。自反惡寒。身熱劇。其蒸在肉。發焦鼻衄。或復尿血。 其蒸在血。身熱煩躁。痛如針刺。其蒸在脈。爪甲焦枯。眼昏。兩脅急痛。其蒸在筋。版齒黑燥。大杼酸痛。其蒸在骨。背膂疼痛。骨酸澌。其蒸在髓。頭眩熱悶。口渴吐涎。眼多眵淚。其蒸在腦。男子失精。女子白淫。其蒸在玉房。乍寒乍熱。中腕與顫中煩悶。其蒸在三焦。小便赤黃。凝濁如膏。其蒸在膀胱傳道不均。或秘或泄。腹中雷鳴。其蒸在小腸。 大腹隱痛。右鼻干痛。其蒸在大腸。口鼻乾燥。腹脹。睡臥不安。自汗出。其蒸在胃口。苦耳聾脅下其蒸在膽。里急後重。肛門腫閉。其蒸在迴腸。小腹痛。筋脈縱緩。陰氣自強。 其蒸在宗筋。眼昏淚下。時復眩暈。躁怒不常。其蒸在肝。舌焦黑。氣短躁悶。灑洒淅淅。 其蒸在心。唇乾口瘡。胸腹悶滿。畏寒不食。其蒸在脾。咳嗽喘滿。咯痰吐血。聲嘶音遠。 其蒸在肺。耳葉焦枯。香港腳酸疼。起居不得。其蒸在腎。情想不寧。無故精泄。白物綿綿而不舉。其蒸在右腎。心主胞絡。心膈噎塞。攻擊痛疼。俯仰煩冤。其蒸在膈。諸證雖曰不同。 其根多有蟲齧其心肺。治之不可不絕其根也。 病源雲。夫蒸有五。一曰骨蒸。其根在腎。旦起體涼。日晚即熱。煩躁寢不能安。食都無味。小便赤黃。忽忽煩亂。細喘無力。腰疼。兩足逆冷。手心常熱。蒸盛傷內。即變為疳。 食人五臟。二曰脈蒸。其根在心。日增煩悶。擲手足出。翕翕思水。口唾白沫,臥即浪言。 或驚恐不定。脈數蒸盛之時。或變為疳。臍下悶或暴利不止。三曰皮蒸。其根在肺。必大喘鼻干。口中無水。舌上白。小便赤如血。蒸盛之時。胸滿或自覺得煩熱。兩脅下脹。大咳徹背。連脾疼。眠寐不安。或蒸毒傷髒。口內唾血。四曰肉蒸。其根在脾。體熱如火。煩躁無汗。心腹鼓脹。食即欲嘔。小便如血。大便秘澀。蒸盛之時。或體腫目赤。寢臥不安。五曰內蒸。亦名血蒸。所以名內蒸者。必外寒而內熱。把手附骨。而熱甚。其根在五臟六腑。其人必因患後得之。骨肉自消。飲食無味。或皮燥而無光。蒸盛之時。四肢漸細。足趺腫起。 大凡男女傳屍之病。心胸滿悶。背轉疼痛。兩目不明。四肢無力。雖欲寢臥。臥不得寢者。膂急痛。膝腦酸痛。多臥少起。狀如佯病。每至平旦。精神尚好。午後四肢微熱。面無顏色。喜見人過。常懷忿怒。才不如意。又便多嗔。行立腳弱。夜臥盜汗。夢與鬼交。或見先亡。或多驚悸。有時咳嗽。雖思飲食。不能多餐。死在須臾。精神尚好。或時微利。兩脅虛脹。口燥鼻干。常多粘唾。有時唇赤。有時欲睡。漸成沉羸。猶若涸魚不得死矣。其病變狀多端。考其源。先從腎起。初受之氣。兩脛酸疼。腰背拘急。行立腳弱。腎已虛矣。次傳其心。心受其氣。夜臥必驚。或多怔悸。心懸汲汲。夢見先亡。有時盜汗。飲食無味。口內生瘡。心常煩熱。惟欲眠臥。朝輕夕重。兩頰口唇。悉皆紅赤。如敷胭脂。又時手足五心皆熱。心皆受已。次傳於肺。肺初受氣。咳嗽少力。有時氣喘。臥則更甚。鼻口乾燥。不聞香臭。或時聞朽腐物氣。憒憒欲吐。肌膚枯燥。時或刺痛。或似蟲行。干皮細起。狀如麩片。 肺既受已。次傳於肝。肝初受氣。兩目。面無血色。常欲顰眉。眼視不遠。目睛干。又時赤痛。或復晴黃。朝暮懵昧。常常合眼。眠臥不熟。肝既受已。次傳於脾。脾初受氣。兩脅虛脹。食不消化。又時瀉利。水谷生蟲。有時肚痛腹脹。雷鳴。唇口焦干。或生瘡腫。毛髮干聳。無有光澤。或時上氣。抬眉喘氣。痢赤黑汁。至此候者。將死證矣。大凡此疾。良由祖先積孽。殺害過多。或有命債。殃及後世。或淪沒惡趣。未應解脫。為人之後。不為釋冤。不為薦福。或患此而亡。傳染是疾。以希資救。又其家人久不營葬。不時祭祀。山水沖注。狐狸穿犯。幽宅不寧。出而為祟。遞成相傳。傳染不已。故傳屍非唯一門相染而成也。 人之氣血衰敗。臟腑虛弱。中於鬼氣。因感其邪。遂成此疾。其候咳嗽不已。或胸膈妨悶。 或肢體疼痛。或肌膚消瘦。或飲食不入。或吐利不定。或吐膿血。或吐鮮血。動至一二升。 或嗜水漿。或好歌詠。或愛悲愁。或發癲狂。或便溺艱難。或因酒食而遇。或因風雨而來。 或問病弔喪而得。或朝走暮游而逢。或因氣聚。或因血行。或露臥于田野。或偶會於園林。 傳惹斯疾。故傳屍者。須知三屍九蟲。何也。三屍者名在後論。九蟲者煙蟲。寸白。胃蟲。 人皆可治之。其餘六蟲。有六代行在後人。若受一蟲。此人死後。兄弟子孫骨肉親屬。綿綿相傳。以至滅族。凡疾始覺。精神不美。氣候不調。切戒慎酒色。調節飲食。如或不然。妄言邪師。或言鬼祟。以至不起。慎之戒之。屍蟲游食日辰。及治法。大抵六蟲一旬偏游。四穴轉流。周而復始。已具六代。法中自立春一日後食起。三日一食。五日一醉。歸於所歸穴。大醉五日。故五日蟲醉。可以下藥及灸。其三日蟲食。切不可妄有醫治。蟲在人身中。一蟲可占十二穴。六蟲在人身中。共游七十二穴。上旬十日。從心至頭游四穴。中旬從心至臍游四穴。下旬從臍至足游四穴。上旬可先服藥。後灸所游穴。其蟲頭上向。若下火灸。蟲如紫蠶苗。出在汗中。更服藥取之。以蟲盡為度。更服補藥。永得安耳。中旬其蟲所游穴中。 頭向下。亦服藥取之。不灸也。恐蟲覺悟。永難取。蓋此蟲性以通靈。務在精審。勿令有悟可也。 觀屍蟲色。知病淺深。凡名醫知者。先知毒瓦斯與蟲並行。攻人臟腑。遇陽日長雄蟲。遇陰日長雌蟲。緣先食臟腑脂膏。故其色白。次食血肉。血肉盡。故其蟲黃赤。次食精髓。故其蟲紫色。精髓盡。故其蟲黑色。傳入腎中。病患方死。若求醫士曉通病源。先取其蟲。視其理。自知輕重。其蟲如白色。可二十日服藥補之。其蟲如黃赤色。可六十日服藥補之。其蟲如紫黑色。可百二十日服藥補之。十中可保一二。雖不能為一身除害。亦可為子孫除害矣。 服藥仍須一載之中。刻意調攝。亦可痊平。如此得命。可為再生也。又雲蟲頭赤者。食患人之肉。其病可治。頭口白者。食患人之髓。其病難治。雖不得斷。則不傳子孫矣。 六代傳病。及諸蟲形狀。凡治病之道。要須藥病相應。神效仍在瀉實補虛。調治臟腑。 方得痊癒。故三屍九蟲。種種靈異。莫令知之。或似蜣螂。或似紅線馬尾。或似蝦蟆形。或似刺。或似鼠形。或如爛面。或有足無頭。或有頭無足。或化精血。歸在亢陽之內。種種形類。實難辨之。淺學之流。難施方劑。誤醫甚多。枉死不少。或則取蟲不補。或則學淺妄傳。皆是徒費資財。通無去病之理。遂致夭折。豈不悲哉。 三蟲。在人身中染著之後。或大或小。令人夢寐顛倒。夢魂飛揚。精神耗散。飲食漸減。 形容漸羸。四肢酸痛。百節勞倦。憎寒壯熱。背膊拘急。腦與頭痛。口苦舌干。面無顏色。 鼻流清涕。虛汗常多。行步艱難。眼睛多痛。其蟲過丙丁日食起。醉歸心穴中。四穴輪轉。 周第二代並屍蟲。形狀游食日治法。第二代為覺勞病。謂傳受此疾已覺得病。覺病者。患乃自知。夜夢不解。與亡人為伴侶。醒後全無。情思昏惰。似醉。神識不安。所嗜食味。輒成患害。或則氣發動風所加。四體不和。心胸滿悶。日漸羸瘦。骨節乾枯。或嘔酸水。或則醋心。唇焦口乾。鼻塞腦痛。背膊酸疼。虛汗常出。腰膝刺痛。如此疾狀。早須醫治。失時致傷三蟲。在人身中。令人氣喘。唇口乾。咳嗽憎寒。心煩壅滿。毛髮焦落。氣脹吞酸。津液漸衰。次多虛竭。鼻多清水。四肢將廢。臉赤面黃。皮膚枯瘦。腰膝無力。背脊酸疼。吐血唾膿。語聲不利。鼻塞腦痛。胞膈多痰。重者心悶吐血。強倒在地。不能自知。其蟲遇庚辛日食起。歸肺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大醉可醫矣。灸取蟲後。補肺當瘥。 每三代病並屍蟲。形狀游食日治法。每三代為傳屍勞病。傳受病患。自得之日。漸羸瘦。 頓改容顏。日日憂惶。夜夜恐懼。不遇良醫。就死不遠。 三蟲在人身中。令人三焦多昏。日常思睡。嘔吐苦汁。或吐清水粘涎。腸脹虛鳴。臥後多驚。口鼻生瘡。唇黑面青。日漸消瘦。精神恍惚。魂夢飛揚。飲食不消。氣咽氣干。汗出如油。目昏多淚。其蟲遇庚寅日食起。醉歸厥陰穴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大醉可醫矣。取其蟲後服。補藥當瘥。 第四代病並屍蟲。形狀游日治法。 三蟲在人身中。令人臟腑虛鳴。嘔逆。腸中癖氣塊。憎寒壯熱。肚大筋生。腰背疼痛。 或虛或瘦。瀉痢無時。行履困重。四肢憔悴。時氣上喘。口苦皮干。飲食過多。要吃酸咸之物。其蟲遇戊己日食起。醉歸脾穴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大醉可醫矣。取出蟲後。服補藥當瘥。 第五代病並屍蟲形狀游。食日治法。 三蟲在人身中。令人多怒氣逆。筋骨拳變。四肢解散。面黑面青。憎寒壯熱。腰背疼痛。 起坐無力。頭如斧斫。眼睛時痛。翳膜多淚。背膊刺痛。力憊身羸。手足乾枯。臥著床枕。 不能起。手足似中風。四肢頑麻。腸內多痛。眼見黑花。忽然倒地。不省人事。夢寐不祥。 覺後遍體虛汗。其蟲遇甲子日食起。醉歸肝腸穴中。四穴輪轉。周而復始。大醉可醫矣。取蟲出後。補肝當瘥。 第六代病並屍蟲游食治法。 三蟲在人身中。居於腎臟透連脊骨。令人思食。是物要餐。身體羸。腰膝無力。髓寒骨熱。四肢枯乾。眼見火生。或眼多黑暗。耳內虛鳴。陰濕燥癢。冷汗如油。夢與鬼交。小便赤黃。醒後昏沉。臍下結硬。或奔心胸。看物如艷。心腹悶亂。骨節疼痛。其蟲遇丑亥日食起。醉歸腎穴四穴。輪轉周而復始。大醉可醫矣。蟲出後。補腎填精當瘥。 取蟲防護法。 先令病患家用好紙糊一室。不留罅隙。尋志誠人過遞。以安息香水灑了過遞人之身。又以雄黃雌黃塗其鼻孔耳眼唇上。安排鐵鉗一個。布巾一幅。用香油二斤。以鍋盛頓微煎令沸。 仍服藥後腹中疼痛。如刀斧劈。不妨。至巳牌必須下蟲。或取下臭穢如膠膝。或吐瀉膿血症塊。皆於灰桶中。其蟲或從汗出。紫蠶苗狀。或於耳鼻口中出。或小便中出。異般形狀不止一也。或青黑或黃紅。大者急用鐵鉗取於油內煎。當日將油紙裹蟲入瓦罌內。鍛石填實。埋棄於深山遠僻處。免致再染人。患人衣服床蓆。並皆棄去。醫人吩咐藥後。亦須遠去。 卷二百三十五 勞瘵門 又論 論曰夫勞瘵一證。為人之大患。凡受此病者。傳變不一。積年疰易。甚至滅門。可勝嘆哉。大抵合而言之。曰傳屍。別而言之。曰骨蒸。復連屍疰、勞疰、蟲疰、毒疰、熱疰、冷疰、食疰、鬼疰是也。夫疰者注也。自上疰下。病源無異。是之謂疰。又其變則有二十二種。或三十六種。或九十九種。又有所謂五屍者。曰蜚屍、遁屍、寒屍、喪屍、注屍是也。 其名不同。傳變尤不一。感此疾而獲安者。十無一二也。大凡五臟所傳。皆令人憎寒發熱。 其證狀各異。有如傳之於肝。則面白目枯。口苦自汗。心煩驚怪。傳之於心。則面黑鼻干。 口瘡喜忘。大便或秘或瀉。傳之於脾。則面青唇黃。舌強喉哽吐涎。體瘦。飲食無味。傳之於肺。則面赤鼻白。吐痰咯血。嗽喘毛枯。傳之於腎。則面黃耳枯。胸滿膈痛。白濁遺瀝。 又有二十四種勞蒸者。亦可因證驗之。蒸在心也。少氣煩悶。舌必焦黑。蒸在小腸也。腹內雷鳴。大腸或秘泄。蒸在肝也。目昏眩暈。躁怒無時。蒸在膽也。耳聾口苦。脅下堅痛。蒸在腎也。耳葉焦枯。腰腳酸痛。蒸在右腎也。情意不定。泄精白絮。蒸在肺也。喘嗽咯血。 聲音嘶遠。蒸在大腸也。右鼻干疼。大腸隱痛。蒸在脾也。唇口乾燥。腹脅脹滿。畏寒不食。 蒸在胃也。鼻口乾燥。腹膨自汗。睡臥不寧。蒸在膀胱也。小便黃赤。凝滑如膏。蒸在三焦也。或寒或熱。中腕膻中時覺煩悶。蒸在膈也。心胸噎塞。疼痛不舒。蒸在宗筋也。筋脈縱緩。小腹隱痛。陰氣自強。蒸在迴腸也。肛門秘泄。傳道之時。里急後重。蒸在玉房也。男子遺精。女子白淫。蒸在腦也。眼眵頭眩。口吐濁涎。蒸在皮也。肌膚鱗起。毛折發焦。蒸在骨也。版齒黑燥。大杼酸痛。蒸在髓也。肩背疼倦。骨酸疼。蒸在筋也。眼昏脅痛。爪甲焦枯。蒸在脈也。心煩體熱。痛刺如針。蒸在肉也。自覺身熱。多不奈何。四體動。蒸在血也。毛髮焦枯。有時鼻血。或復尿血。詳諸病證。大略如斯。若究其根。惟心肺受蟲齧禍之甚也。治法先宜去根。次須攝養。亦有早灸膏肓崔氏穴。而得愈者。若待其根深蒂固而治之。則無及矣。平時得三五方用之頗驗。漫錄於左。以為備治。 論曰傳屍勞者骨蒸之病。流傳五臟也。其證。半臥半起。旦即醒。然午後微蒸。情常不悅。心多驚悸。夜即盜汗。夢與鬼交。兩頰紅赤。唇如血色。欲睡不得眠。欲食不能食。 或。時或微利。鼻口乾燥。漸至羸。雖死在須臾。精神尚爽。是其候也。治之若緩。猶如水涸。不覺其死。 近世以來。童男室女。丈夫婦人。月水不調。臍腹冷痛。五心煩熱。醫者一見。便作骨蒸勞證治之。病者聞之。莫不驚駭。殊不知人本無勞證。皆原稟受怯弱。血氣不足。治之不得其法。用藥不善。遂成此疾。且多以柴胡地骨皮青蒿知母藕節鱉甲紫菀麥門冬為退熱之劑。 已服之後。熱雖漸退。未久復來。醫者便究本原。不詳醫書所謂虛熱語。再用前件等藥。愈進而血氣愈虛。疾勢愈甚矣。況前藥性冷。必傷脾胃。日復一日。不思飯食。以致傷胃滑泄。 肢體瘦悴。以致不救。此乃柴胡等藥誤之矣。深可憐憫。蓋柴胡等藥。乃傷寒表解之劑。若血氣虛者。非所宜服。向來必用方中。亦曾言之。但其辭文隱而難曉。今明言其略。庶幾易知。若受病之人。未曾服前件藥。猶為易治。已曾服後。倘或過多。真氣表盡。難以收救。 宜服宜神飲。 凡患骨蒸之人。坐臥居處。不宜傷冷。亦不得傷熱。冷甚則藥氣難通。兼之脹滿。食不消化。或腹氣上熱。甚則血脈擁塞。頭眩目疼。唇乾口燥。心胸煩悶。渴欲飲水。此等皆是將息過度之狀。深可誡也。將養之法。須寒溫得所。先熱而脫。先寒而著。若背傷冷。即令咳嗽。若手足傷熱即令心煩。若覆衣傷濃。即眠臥盜汗。若覆衣過薄。即心腹脹滿。所以飲食不限時節。寧可少食。保無宿注。數數進之。助藥勢也。必須軟。易消故也。不宜生硬。 恐損胃氣。致不消也。此皆以易消食之為瘥。骨蒸之病。無問男女。忌房室舉動勞作。有所不宜。陳臭酸咸粘食不消。牛馬驢羊大小二豆豬魚油膩酒面瓜果野鳥之屬。葵筍蒜蕨及生冷等。並不得餐。自必平復。一月以後。乃漸開也。大略如此。觸類而長之。此病宜餐煮。飯鹽豉豆醬姜蔥韭枸杞苜蓿苦菜地黃牛膝並須煮爛食之。候病稍退。恐肌膚虛弱。可時食干鹿脯。 卷二百三十五 勞瘵門 治諸疾藥性(出拔粹方) 實熱黃芩黃連黃柏大黃氣烏梅秦艽柴胡血青蒿鱉甲蛤蚧小麥牡丹皮肺鼻(干)烏梅天門冬紫菀麥門冬皮(白舌吐血)石膏桑白皮膚(昏昧氣睡)牡丹皮氣(遍身氣熱悶促鼻干)人參黃芩梔子大腸(口鼻孔干痛)大黃芒硝脈(唾白浪語脈絡溢脈緩急不調)生地黃當歸心(舌干)黃連生地黃血(發焦)地黃童子小便當歸桂心小腸(下唇焦)赤茯苓生地黃木通脾(唇焦)芍藥木瓜苦參肉(食無味而嘔煩躁不安)芍藥胃(舌下痛)石膏粳米大黃芒硝葛根肝(眼黑)川芎當歸前胡筋(甲黑)川芎當歸膽(眼白赤色)柴胡栝蔞三焦(乍寒乍熱)石膏竹葉腎(兩耳焦)生地黃寒水石石膏知母腦(頭眩悶熱)地黃防風羌活髓(髓沸骨中熱)天門冬當歸地黃骨(齒黑腰痛足逆變丹食髒)鱉甲地骨皮牡丹皮當歸生地黃肉(肢細趺腫臟腑俱熱)石膏黃柏胞(小便赤黃)澤瀉茯苓沉香滑石生地黃膀胱(左耳焦)澤瀉茯苓滑石凡此諸蒸。皆熱病後。因食肥肉油膩。及房酒犯之而成。久蒸不除。變成勞瘵。即死矣。 卷二百三十五 勞瘵門 勞瘵(附論) 勞瘵之證。非止一端。其始也。未有不因氣體虛弱。勞傷心腎而得之。又有外感風寒熱濕之氣。先為瘧疾。以致咳嗽。寒邪入里。失於調治。不能保養。過於房勞。傷於飲食。久而成勞瘵之候。其為證也。令人肌肉羸瘦。毛皮乾枯。寒熱盜汗。遺泄白濁。或腹中有塊。 或腦後兩邊有小結核。或聚或散。或咳嗽痰涎。或咳唾膿血。及傳變則為二十四種。或三十六種。或九十九種。又有所謂五屍者。其名狀雖不同。轉變雖不一。其所謂傷不過五臟。諸方載。皆雲有蟲齧心肺間。治法當先去蟲。然後調養五臟。至若傳屍一證。名骨蒸。復連屍疰。勞疰。蟲疰。毒疰、冷疰。食疰、鬼疰。是也。如勞瘵多是血氣虧損。多因輕病時。 發汗通利。差誤所致。或感六氣成咳嗽。未解散。先服補藥。竟成久咳。復以房勞恣飲。強食。變為寒熱。只宜服平補之藥。又有能倍食肉。思食者。名曰傳屍。亦有滅門者。其藥雖有天靈蓋紫河車狐肝獺爪麝香等自未及用。世雲。有鬼根據其身。有蟲食其髒。婦人多病此。 蓋於產後閉經而傳之耳。 方 木香蛤蚧丸 (出直指方) 治勞瘵久嗽。聲干。骨痿瘦瘁。 蛤蚧(一對尾全者洗淨酥炙)生鱉甲(去裙醋炙干)白茯苓川芎當歸北五味子牛膝(各七錢半)綿黃柴胡知母貝母雞心檳榔明阿膠(炒酥)巴戟(酒浸去心曬)桃仁(酒浸去皮焙各半兩)木香(三錢)肉豆蔻(三個生)秦艽(洗)羌活生髮(紙燃火燒存性)故紙(炒各三錢)上細為末。煉蜜丸。彈子大。每服一丸。煎棗湯空心服下。 參散 (出直指方) 治勞瘵嗽喘咯血。聲焦潮熱盜汗。 柴胡當歸明阿膠(炒酥)黃(蜜炒)白茯苓川芎半夏(制)貝母(去心)枳殼(制)北桔梗秦艽(洗)甘草(焙各半兩)人參北五味子羌活防風杏仁(水浸去皮)款冬花桑白皮(炒各三錢半)生鱉甲(去裙米醋炙黃)紫菀茸(各二錢)上粗末。每服二錢半。姜棗煎。食後少頃服。 沉香鱉甲散治勞瘵身痛 凝神飲子 (出仁存方) 治勞瘵憎寒發熱。口乾咽燥。自汗咳嗽。唾血。瘦劇倦 乏。 人參(去蘆)當歸(去尾)白芍藥白茯苓(去木)黃(去蘆)白朮半夏曲五味子熟地黃甘草川芎蓮肉大麥門冬(去心)桔梗(以上各等分)上為粗末。每服四錢。用水一盞半。烏梅棗子各一個。煎至七分。去滓服。如嗽加阿膠。虛極胸滿者。加木香。 濕紙煨。沉香亦得。不思食加扁豆。一方無川芎。 桃仁煎 (出直指方) 治勞疰傳屍。骨蒸倦弱。 大川椒(出汗)生犀角當歸續斷(各一兩)桃仁(去皮炒)鱉甲(醋炙黃各一兩半)白礬()豬牙皂角蛤蚧(一雙去頭足洗酥炙)安息香蘇合香雄黃(各一分)麝(一錢)上為末。煉蜜和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二十丸。米飲下。或用真川椒泡湯下。 虎牙丸 (出直指方) 治勞瘵瘦悴。咳嗽聲啞。骨痿。殺下瘵蟲。 紫河車(一具即男子胎衣水洗淨酒醋再折洗用童尿並好酒煮爛)麝(半錢)黃頭(取肉四兩童尿並酒煮爛)大紅川椒(去合口並子以黃杆紙托之就放於熱爐內頻撥去油頓地上蓋一宿一兩半)鹿茸(七錢半酒炙)生鱉甲(一枚去裙醋浸一宿又醋一盞仰盛慢火炙令醋盡)桃仁(水浸去皮)秦艽(洗)木香明阿膠(炒酥各半兩)雄黃安息香生髮(紙燃火燒存性各二錢半)虎頭關骨(酒浸二宿炙焦一兩半)上細末。以紫河車狗肉杵粘為丸。桐子大。每服七十粒。月首五更空心米湯下。午時又服。如無胎衣。以雄豬肚代用。修事同。 治勞疾 (出百一選方)虎糞內骨(一錢人骨為最獸骨次之殺虎大腸用著亦可用青蛇腦小豆許或綠豆許同酥塗炙色轉為度無蛇腦只酥炙亦得)天靈蓋(三錢酥炙黃為末)鱉甲(極大者酥炙黃為末一兩九肋者妙)青蒿(取梢三四寸細判六兩)安息香(半兩)桃仁(一分去尖研為末絹篩過)麝香(一錢別研)檳榔(一個別為細末)豉(三百粒)蔥白(二十一根打破)童子小便(半升)東引桃柳李桑枝(各七莖粗如筋頭大各七寸細銼)楓葉(二十一片如無亦得初不曾用)上先將青蒿桃、柳、李、桑枝、楓葉、豉。以官升量水三升煎至半升許。去滓。入安息香、天靈蓋、虎糞內骨、鱉甲、桃仁與童子小便。同煎取汁。去滓。有四五合。將檳榔、麝香同研均。調作一服。早晨溫服。以被蓋覆汗。恐汗內有細蟲。以帛子拭之。即焚此帛。相次須瀉。 必有蟲下。如未死以大火焚之。並棄長流水內。所用藥切不得令病患知。日後亦然。十來日後。氣體復元。再進一服。根據前焚棄。至無蟲止。此藥如病者未亟。可以取安。如已亟。俟其垂死。則令下次已傳染者服之。先病者不可救。後來斷不傳染。 袁州寄居五節郎李應本。相州法司嘗以吏役事韓似夫樞密。兵火後。忽於宜春見之。雲兵候軍得官。今閒居於此。從客問其家事。潛然淚下曰。應先有兒女三人。長子因買空宅。 無人所居之室。忽覺心動背寒。遂感勞疾。垂殆。傳於其次室女。長子既死。女病尋亟。繼又傳於第三子。證候一同。應大恐。即禱於城隍。每月設面飯以齋雲水。冀遇異人。且許謝錢三十萬。數日因往市中。開元寺前有一人。衣羽士服。自稱貧道。踵足而呼曰。團練,聞宅上苦傳屍勞。貧道有一藥方。奉傳。同入寺中。問其姓名。不答。曰何必云云。應即假筆書之。道人言欲過湖南。應留之飯。雲已吃飯了。欲贈之錢。雲有盤纏。臨行又言。此藥以天靈蓋、虎糞內骨、為主。切須仔細尋覓。青蛇腦如無亦可。服藥前一日。須盛享城隍。求為陰助。應曰。既求於神。何必用藥。道人曰。不然。即揖別西去。應以事頗異。敬如其言。 治藥既成。設五神位。各俱飲饌十品。如待賓客。以享城隍。又別列酒食。以犒陰兵。仍於其家設使者一位。於病榻之前。服藥食頃。臟腑大下。得蟲七枚。色如紅熬肉。而復白。長約一寸。闊七八分。前銳後方。腹下近前有口。身之四周有足。若魚骨細。若針尖而曲。已死。試取火焚之。以鐵火筋扎刺不能入。病頃減。後又服一劑得小蟲四個。自此遂安。今已十年。肌體悅澤。不復有疾。道人後竟不來。此方傳之樞密之孫。韶州使君希道。 蠟杏湯 (出醫學切問) 治遠年近日勞疾。 柴胡桔梗甘草(各一錢)老鼠刺根黃芩茴香(炒)罌粟殼(去蒂根蜜炙)胡椒(各二錢)烏梅黃蠟杏仁款冬花(各一錢)上以新瓦瓶。盛水三四碗。安藥在內密封。慢火煨熟。睡至四更暖服一盞。吃盡用好酒三四碗。再煨滓服。亦如前。婦人加當歸。 男子加人參。吐血加阿膠、北五味子。 再生丹治一切勞證黃瘦。虛損。諸藥不能治者。此藥大效。 沉香(八錢半)木香(五錢)檳榔(五錢)大茴香(一兩鹽炒)小茴香(一兩鹽炒)木通穿山甲(一兩酥炒)全蠍(一兩微炒)通草(一兩)燈草(五錢)頭紅花(二錢半)上為細末。甘草膏子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三四十丸。酒鹽湯空心服。乾物壓之。 雄麝丸 (出直指方) 治勞瘵。殺瘵蟲。下惡物。 雄黃雌黃青黛(干)代赭石(醋淬)硃砂(細研各三錢半)大蝦蟆(一個酒炙黃)安息香阿魏(酒浸研用各二錢)男子天靈蓋(酥炙黃二錢)麝(半錢)川巴豆肉(肥者十粒略去油)上為細末。軟硬飯頭揉和杵丸。如桐子大。每二十粒。桃仁四十個去皮研煎湯。 月初五更空心下。 治瘦 (出本草) 用牛肝。醋煮食之。 又方 (出本草) 治遠年近日勞疾。 取雄貓兒腦髓眼睛生用。酒浸服。其勞蟲便從鼻出。一方黑貓生取肝。曬乾為末。月首五更空心酒調服。或酒浸服。能殺瘵蟲。 治男子婦人骨蒸勞瘵。憎寒發熱 (出經效良方)青蒿(春夏用葉秋冬用子不用葉用根不用子用莖四者相代必用童子小便浸過或有功無毒只一握)大鱉甲(醋炙)白朮(煨)地骨皮白茯苓桑白皮粉草(炙)楝參栝蔞實北 清骨散 (出經效良方) 治男子婦人五心煩熱。欲成勞瘵。 北柴胡(七錢半)赤茯苓(用一兩)人參防風(去蘆)熟地黃秦艽(各一兩)生地黃(用一兩)胡黃連(半兩)薄荷葉(七錢半)上羅勻。每服四錢。水一盞煎七分。 溫服。 患 蠟煎散 (出醫學切問) 治一切勞疾。 白雞冠花子木香(各一錢)人參(鹽炒去蘆)馬尾勃青蒿子(一勺童子小便浸三宿)鱉甲(醋炙)款冬花(各半兩)糯米(一勺)甘草(二錢)上為末。每服三錢。水一盞。烏梅黃蠟煎。無時服。 燒發方 (出直指方) 治勞瘵。 用生髮燒存性。為末。以水調之。空心服。此亦用枕骨之意。蘇合香丸皆要藥也。 治勞瘵病證已見。而未成者。 (出百一選方)取稻草根細切濃煎。不以時候熟水飲之。 芎歸血餘散 (出直指方) 治勞瘵。 室女頂門生髮(一小團井水洗去油膩法醋浸一宿日中曬乾紙裹火燒灰存性)當歸(三錢)真川芎(半兩)木香桃仁(水浸去皮焙各二錢)安息香雄黃(各一錢)全蠍(二枚)江上大鯉魚頭(生截斷一枚醋炙酥)上為末。分作四服。每服井水一大碗。淨室中煎七分。 入紅硬真降香末半錢。服此藥燒北斗符。入藥。月初五更。空心向北目天咒曰。瘵神害我生人。 吾奉帝敕。服藥保身。急急如律令。念咒五遍。北面服畢。面南吸生氣入腹中。燒真降香置床下。午時又如前服藥。後以鱉甲生犀散取蟲。 鱉甲生犀散 (出直指方) 治瘵疾。殺瘵蟲。取出惡物。 天靈蓋(一具男者色不赤可用女者色赤勿用以檀香煎湯候冷洗咒曰雷公靈雷公聖逢傳屍即須應急急如律令咒七遍次用酥炙令黃)生鱉甲(一枚去裙醋炙黃)雞心檳榔(半兩)安息香(半兩)虎長牙(二個醋炙酥如無則用牙關骨半兩)桃仁(水浸去皮焙乾半兩)生犀角木香甘遂降真香乾漆(杵碎炒煙出略盡存性)阿魏(酒浸研各三錢)穿山甲(取四趾醋炙黃)雷丸(二錢)蚯蚓(十條生和藥)全蠍(三個)上為末。每服半兩。先用豉心四十九粒。東向桃李桑梅小梢各二莖。長七寸。生藍青七葉。青蒿一小握。蔥白連根洗五片。 石臼內同杵。用井水一碗半。煎取一盞。入童子便一盞。並藥煎取七分。入麝一字。月初旬五更。空心溫服。即以被覆汗。恐汗中有細蟲。軟帛拭之。即焚其帛。少時必瀉蟲。以淨桶盛。急鉗取蟲付烈火焚之。並收入瓷器中。瓦片敷黃雄蓋之。泥和灰扎。埋深山絕人行處。 五枝散 (出直指方) 取下傳屍勞蟲。 桃枝李枝梅枝桑枝石榴枝(並向東小枝各七莖長三寸)青蒿(一小握)苦楝根(白皮七寸)蔥白(連根洗七片各寸截)生薑青(七葉)上以童便一升半。煎取其半。去滓。入安息香、蘇合香、阿魏各一錢。煎至一盞濾清。調硃砂、雄黃、雷丸、枯白礬、硫黃末各半錢。雞心檳榔末一錢半。麝一字。分作二服。月初五更。空心進一服。五更五點。又進一服。約午前下瘵蟲。淨桶盛。急鉗。收入油銚內煮。仍傾油蟲入瓷器。灰扎。埋山僻處。 地骨皮散治男子婦人。童男室女。骨蒸壯熱。肌肉減瘦。面色萎黃。小便赤色。 噁心潮熱當歸(四兩)黃(半斤)秦艽(六兩)知母(二兩)枳殼(一兩)地骨皮(一斤)甘草(一斤)上羅勻。每服半兩。水二盞生薑三片。烏梅棗子各一個。煎至八分。去滓。溫服。 不拘時候。 小靈寶丹 (一名辟邪丹出海上名方) 治傳染疾。去邪夢。恍惚安精神。 天靈蓋(一枚得蔡州者良塗酥炙令黃)虎頭骨(一兩塗酥炙令黃)鬼箭(一兩)白朮(一兩銼酥炙令黃赤)硃砂(一兩上品者別研)雄黃(一兩上品者別研)麝香(一兩擇真者別研)上擇於寅辰午申戍日。午時前。修合。靜室中勿語。根據法杵羅。前四味末。同後三味末。合勻。研細。煉蜜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七丸。漸加至十丸。煎安息香湯下。食後日二服。七日中。當有靈異或有影響。或若夢有人辭去。病當安。 伐勞鬼哭飲子 柴胡(半兩)秦艽(半兩)阿魏(半兩)東引桃枝(一握)青蒿(一握)甘草(炙半分)檳榔(生研末分作三服用。)上各細銼。以童子小便二升。浸一宿。至明早。煎至一升。 去滓。分作三服。每服如前檳榔末和勻。空心溫服。如人行數十里。又進一服。男病女煎。女病男煎。吃一二服。或吐或泄。即不用服第三服。若未吐則再進第三服。病在上即吐。在下即泄。出惡物或異色蟲或如亂絲髮。一月內忌麵食。肥脂。蔥菜等物。合及煎時不得孝子妊婦雞犬見。藥滓長流水中棄之。 全鱉丸 (出直指方) 治勞瘵。虛熱嗽喘。 知母貝母(去心各三兩)明阿膠(炒酥各半兩)柴胡(二兩)川芎(一兩)當歸(半兩)杏仁(浸去皮三兩)上粗切。入濃瓷器中。用中等鱉一個。活宰。於頭上去鱉病。 以鱉肉並血並藥。用醇酒五升。同浸一宿。密紙封。次早。慢火同煮。候香熟。取鱉令病者隨意食之。只留鱉甲。併骨。並藥焙乾為末。以浸藥酒汁。調米粉糊為丸。如梧子大。每服七十丸。不時米飲下。 萬全飲 (一名青蒿飲出聖惠方) 治一切勞疾。傳屍勞瘵。不問遠年近日。皆可 治之。此藥妙阿魏(一分童子小便磨化)甘草(大者三寸)東引桃枝(小者一握)青蒿(一大握用子皮一兩)檳榔(一兩末)蔥白(二寸並根)上用童子小便二升。浸桃枝蒿草蔥白四味。 一宿。來日五更初。煎取六合。去滓。入阿魏更煎四沸。分為二服。每服臨吃時入檳榔末半兩同服。如覺噁心必吐。吐後更進第二服。服時不得與患人語。及不可與患人對面。恐惡蟲飛入人口鼻內。此藥如女人患。男子面北與煎服。男子患。女子面南煎。忌貓犬見。春二服。 秋三服。一年五服。勞蟲並盡。病若在上先吐。若在下則利。皆出黑蟲如發。及如馬尾。一方有東向柳枝。無蔥白。 五枝散 (一名青桑枝飲出醫方集成) 取勞蟲方。 青桑枝柳枝石榴枝桃枝梅枝(各七莖每長四寸許)青蒿(一小握)上用童子小便一升。蔥白七莖。去頭葉。煎及一半。去滓。別入安息香。阿魏各一分。再煎至一盞。 濾去滓。調辰砂末半錢。檳榔末一分。麝香一字。分作二服調下。五更初一服。五更三點時一服。至巳時必取下蟲。色紅白者可救。青黑者已傳入臟腑不治。見有所下。即進軟粥飯。 溫暖將息。不可用性及食生冷毒物。合時須擇良日。不得令貓犬孝服穢惡婦人見之。危氏方名青桑枝飲。有鬼臼赤箭各五錢。凡傳屍者。必須先服此藥。取下蟲。然後隨證調治。亦不可一概用藥。如初取下蟲色已黑。縱服妙藥亦無補也。然猶不使傳他人。一方無石榴皮。 藍汁方 (出直指方) 殺瘵蟲惡蟲。皆化為水。 生藍青葉(研取自然汁一大盞)雄黃枯白礬安息香紅硬降真香末(各半錢)麝(少許)上以雄黃等同研。入藍青汁內。月初五更。空心服。北方通治蟲毒。解諸毒。 潤神散 (出三因方) 治勞瘵憎寒發熱。口乾咽燥。自汗皮劇。煩躁。 人參黃淡竹葉甘草(炙)桔梗麥門冬(各等分)上為末。每服二錢。水一盞煎七分。不以時自汗。大小麥同煎。溫服。 治勞疾 木香(二兩)麻黃(二兩)陳皮杏仁艾(各四兩)上用好酒一瓶。入藥瓶中浸一個月。日進二盞。空心服。 薤白散治久患咳嗽。肺虛成勞瘵。及吐血咯血等患。 鱉甲(炙二兩)鹿角膠(三分)甘草(一兩炙)阿膠(炒一兩)上為散。每服三錢。用水一盞。入薤白一莖。長二寸同煎。至六分。食後臨臥先嚼薤。次服藥。一日三服。 專治勞瘵 杏仁(一升去皮尖童子小便冬浸五日夏浸三日取出新水淘淨後用)胡桃仁(四十九個湯浸去皮蜜養)人參(一兩)白礬(半兩)上熬成膏。丸如彈子大。每服一丸。含化食後服。 豬肚丸 (出御藥院方) 治男子肌瘦氣弱。咳嗽漸成勞瘵。 白朮牡蠣(燒各四兩)苦參(三兩)上為細末。以豬肚一個。煮熟研成膏。和丸。 如梧子大。每服三四十丸。米飲下。日三四服。神效。瘦者服即肥。莫測其理。穎昌李薦方叔其子得效。施人亦屢應。 明目丹 (出百一選方) 治勞瘵 砂硼砂雄兔糞(三味各等分)上為末。用生蜜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七丸。 甘草一分槌破。新水半盞揉甘草濃汁。吞下。每服日。須初一以後。十五以前。五更時。令病人坐起。須預戒令不得作聲。息氣服之。作聲即不效。或怕水冷。微溫不妨。每合藥時。必於八月十五日。三更前合。如急要服。則就每月十五日以前月明修合。勿令婦人雜人雞犬貓畜見。合時與服。倘人過不得作聲。切記切記。 治蟲解勞。悅澤肌膚。去勞熱。 檳榔(一兩半)龍膽(一兩)乾漆(半兩)上研細末。煉蜜丸。如梧桐子大。每服十丸。 至十五丸。熱水吞下。 治患勞人燒香法 (出本草)玄參(一斤)甘松(六兩)上為末。蜜一斤。和入瓶內。封閉埋窨十日。卻取出。 用炭六兩燒。又用蜜六兩。再入瓶內埋五日。取出燒光。令病患聞香氣。其病自愈。 治勞病 錦文大黃(半斤)血竭(五錢半為末)上用酸醋五升。用砂鍋內煮令醋干。同血竭為末。 煉蜜為丸。彈子大。空心服。男子青木香湯下。婦人當歸紅花酒送下。 柴胡散 (出經效良方) 治邪入經絡。體疲肌熱。兼治伏暑。 柴胡(四錢)甘草(二錢)上為細末。每服二錢。水一盞煎至八分。食後熱服。冬潤肺。 夏解勞傷。老幼皆可服。 治勞氣 用小芥子三升搗末。絹袋盛。酒三升浸之。歷七日去滓。溫服半升。漸至一升半。得方便合。忌如他藥。 神傳膏 (出本事方) 治勞瘵吐血妄行。 用剪草一斤。婺台州皆有。惟婺州者可用。狀如茜草。又如細辛。淨洗為末。入生蜜一斤和為膏。以銀石器盛之。不得犯鐵器。九蒸九曝。一日一蒸曝。病患五更起。向東坐。不得語。用時挑藥如粥服之。每服四匙。良久用稀粟米飲壓之。藥冷服。粥亦不可大熱。或吐或下。皆不妨。如久病肺損咯血。只一服愈。尋常咳嗽血妄行。每一服時神效。 有一貴人。其國封病瘵。其尊人嘗以此方示之。九日而藥成。前一夕病者夢人戒令。翌日勿令服藥。次日將服之。為屋上墜器中。不可服。再合既成。又將服為貓覆器。又不可食。 又再作未就。而是人卒矣。此藥之異如此。若小小血妄行。一啜而愈。或雲是陸農師夫人。 鄉人艾孚先嘗親說此事。渠後作大觀本草亦取入集中。但人未識。不甚信耳。 太上延年方勝追魂散 (出華佗中藏經方) 治勞瘦垂死方 人參杏仁(去皮尖)天靈蓋(一兩炙)椒(一分去目微炒出汗)柳桃心(一小握)柴胡(一兩)上用童子小便一升。末一兩煎令熱。空心日午各一服。五日效。 神仙奪命丹 (出楊氏家藏方) 釣傳屍勞蟲。 石燕子(一枚火燒令紅醋淬冷)母丁香(一錢半)水磨雄黃(二錢)酒蠟(半兩)鱉血(一蛤蜊殼)上件為細末。將酒蠟鱉血同化開。為膏子。次入余藥和成劑。丸如綠豆大。 每用一丸。裝在鉤子上。鉤系緋線一丈二尺。再用絲線少許裹纏丸藥。令患人先吃糕兩口。後用一服。此藥吞下良久。線動。用力拽出。急以鐵鉗投熱鍋內。急煎。五月五日日未出時合藥。不得人見。 治一切男子勞蒸傳屍。流連鬼疰。夜夢不祥。精原流出。元氣虧損。小便頻數。忽 黃忽赤。吃食減少。心躁不安。身上肌肉。忽覺枯瘦。面色乍青乍黑。乍赤乍白。變異 不定。精神不足。多困少力。大腑傷熱。一切勞候。百般病證,並皆治之。脈氣洪大。 亦可吃。 (出楊子黃連肉豆蔻當歸(各四銖)麻黃(去根)天靈蓋(酥炙焦色)鱉甲(醋炙各半兩)杏仁虎骨(酥炙)茯苓柴胡(去毛)貝母(去心)沉香木香羌活牡丹皮(去心)桔梗前胡(去毛)荊芥穗(各一兩)細辛(三銖)上杵骨藥三件為末。所余藥為散。 每服一兩。以童子小便一碗半。於新瓷瓶內煉之四回。以糠火燒煉。取一盞半。至雞鳴時。空心去滓。熱吃。臨藥熱時。更入蔥頭五枝。同煉。內有天靈蓋虎骨鱉甲等。根據法修治。杵羅如飛塵。所餘眾藥等只粗羅為主散。卻盡底相滾。令勻。然後煎煉服餌。留滓焙乾為末。炒熟面相滾。滴水丸。如梧桐子大。食後熟湯下三十丸。 神授散 (出危氏世醫得效方) 治諸傳屍勞氣。殺蟲。 上用川椒二升擇去子。併合口者。炒出汗。為末。每服二錢。空心米湯調下。須痹暈悶少頃。如不能禁。即以酒糊丸。如梧子大。空心服三五十丸。昔人曾與病勞婦人交。婦人死。 遂得疾。遇一異人云。勞氣已入髒。遂令急服二斤。其病當去。如其言。服之幾盡。大便出一蟲。狀如蛇。遂安。續有人服之。獲安。濟者多矣。 治膏肓勞嗽。喘滿成瘵。 (出永類鈐方)真蘇合香丸(四兩)通明雄黃(二兩)黑錫(炒灰末半兩)上辰日取東引桃枝二尺四寸。柳枝一尺二寸。東引石榴根六寸。捶碎水熬二盞至一盞。復熬至半盞。瓦器中煎之。乳缽中將前三藥旋入藥汁中。搗千餘杵。分作三十丸。硃砂末二錢麝香少許為衣。曝干。薑湯嚼下。干嚼亦可。卻服助藥。嗽甚者。合香只二兩。次以黑錫作細末。每服五錢。五更初炙豬肉蘸吃。助之。又補以青蒿鱉甲嘉禾散等分。烏梅姜棗煎服。一月愈。 夏貴公熏勞法 (出永類鈐方)好雄黃(三錢)茜草(二錢)款冬花(二錢)玄參(三錢)百部(三錢)艾葉(一錢)信石(半錢)雌黃(半錢)雷丸濃朴(作末)以香爐有蓋者封上。留一小孔。出煙患人以紙塞鼻。以口吸其煙。久則飲少許清米飲。 日三次。蟲死嗽愈。加百部蕪荑仁蘇木熔蠟和攤紙上。貴公在蜀作宣撫。甚秘寶之。以膏肓之疾。藥不能及。熏之有效。 治勞瘵 (出永類鈐方)三月四月。取桃葉五升。熟搗。脫衣避風密室中。坐其上。從旦至暮。屍蟲悉出。 又方 (出永類鈐方)空心食榧子百個。諸蟲悉化為水。 又方 (出永類鈐方)桃仁去皮研膏。煮汁如米作稀粥。空心日二服。 又方 (出永類鈐方)用桃葉搗汁服。 又方 (出永類鈐方)酸石榴皮東引。無根水濃煎。初更服。天明蟲下。稀粥補之。 又傳屍勞疾羸瘦者 上以鱉甲一個。燒令黃色。篩末。酒服方寸。早午日二。 治勞嗽骨蒸。久積羸弱成瘵者。 (出本草)以溫州白乾薑一物。漿水煮令透心。潤溫濕取出。焙乾搗篩。陳廩米煮飯為丸。如桐子大。一服三五十丸。湯酒任用。其效如神。 治瘦病骨蒸羸瘦。精髓虛弱。四肢少力。 (方見豬腎羹方) 治瘦病咳嗽骨蒸羸弱。助血。 卷二百三十五 勞瘵門 灸法 崔氏灸穴崔氏承相灸勞法。外台秘要崔相家傳方。及王寶臣經驗方。悉編載。然皆差誤。毗陵郡。有石刻最詳。予取諸本。參校成此一書。此石刻方。極為委曲。根據此治人。未嘗不驗。往往一灸而愈。予在宜成。久病虛弱。亦用此而愈。 卷二百三十五 勞瘵門 唐中書侍郎崔知悌政序 夫含靈受氣。稟之於五行。攝生乖理降之於六疾。居岐黃廣記。蔚有舊經。攻灸兼行。 顯著斯疾。骨蒸者。亦名傳屍。生謂。亦稱復連。亦曰無辜。丈夫以癖氣為根。婦人以血氣為本。無問少長。多染此病。嬰孺之流。傳注根。其為狀也。發乾而聳。或聚或散。或腹中有塊。或腦後兩邊有小結。多者乃至五六。或臥出盜汗。夢與鬼交。雖目視分明。而四肢無力。上氣食少。漸就沉羸。縱延時日。終於盡。予忝洛州司馬嘗三十日灸活一十三人。 前後瘥者。數逾二百。至於狸骨獺肝。徒聞曩說。金牙銅鼻罕見其能。未若此方扶危濟急。 非止單攻骨蒸。又別療氣療風。或瘴或勞。或邪或癖。或患其狀甚廣。灸活者。不可具錄。 略陳梗概。又恐傳受訛謬。以誤將來。今故具圖形狀。庶令覽者易悉。便所在流布。頗用家藏。未假外請名醫。旁求上藥。還魂返魄。何難之有。遇斯疾者。可不務乎。 卷二百三十五 勞瘵門 取穴法 先兩穴令患人平身正立。取一細繩之。勿令展縮。順腳底貼肉堅踏之。男左女右。其繩前頭與大拇指端齊。後令當腳跟中心。向後引繩循腳肚貼肉直上。至曲中。打橫紋截斷。 又令患人解發。分兩邊令見頭縫。自囟門平分。至腦後。乃平身正坐取向。所截一頭。令與鼻端齊。引繩上至循頭。縱至腦後。貼肉垂下。循脊骨引繩向下。至繩盡處。當脊骨。以黑點記之。黑點不是灸處。又取一繩子。令患人合口。將繩子按於口上。兩頭至吻。卻鉤起繩子中心。至鼻柱根下。如此便齊兩吻截斷。將此繩展令直。於前記脊骨上黑點。橫量取平。 勿令高下。繩子先中折。當中以墨記之。卻展開繩子。橫量。以繩子上點正壓脊骨上黑點為正。兩頭取平。令無高下。於繩子兩頭。以白圈記。白圈是灸穴。以上是第一次。點二穴。 次二穴。令其人平身正坐。稍縮臂膊。取一繩繞項向前。雙垂與鳩尾齊。鳩尾必是岐骨。人有無岐骨者。至雙胸前兩岐骨下。量取一寸。卻是鳩尾也。即雙截斷。卻背翻繩頭。向項後以繩子中停取心。正令當喉嚨結骨上。其繩兩頭夾項。雙垂循脊骨以墨點之。黑點不是灸處。又取一繩子。令其人合口橫量。齊兩吻截斷。還於脊骨上。以黑點橫量如法。繩子兩頭。 以白圈記之。白圈處是灸穴。以上是第二次點穴。連前共四穴。同時灸。日則各七壯。至二七壯。累灸至一百壯。或一百五十壯。為妙。候瘡欲瘥。又根據後法再灸二穴。又次二穴。以二次量口吻。繩子。於第二次雙繩頭盡處。黑點上。當脊直上不堅點。令繩中停。中心在墨點上。下繩盡頭。以白圈兩穴。白圈是灸處。以上是第三次點兩穴。謂之四花。穴灸兩穴。 各百壯。三次共六穴。各取離日。量度訖。即下火。唯須三月三日艾最佳。疾瘥。百日內慎飲食房室。安心靜處。將息各一月。後覺不瘥。復初穴上再灸。 凡骨蒸之後。所起辨驗。有二十二種。並根據上項灸之。(出濟生方)一、胞蒸。小便赤黃。二、玉房蒸。男遺尿失精、女月漏不調。三、腦蒸。頭眩悶熱。 四、髓蒸。覺髓沸熱。五、骨蒸。齒黑。六、筋蒸。甲焦。七、血蒸。發焦。八、脈蒸。緩急不調。九、肝蒸。或時飢前昏眩。十、心蒸。舌焦或瘡或時胸滿悶。十一、脾蒸。唇焦折或口瘡。十二、肺蒸。口乾生瘡。十三、腎蒸。耳干焦。十四、膀胱蒸。右耳焦。十五、膽蒸。眼目失光。十六、胃蒸。舌下痛。十七、小腸氣。下泄不禁。十八、大腸蒸。右鼻孔疼痛。十九、三焦蒸。乍寒乍熱。二十、肉蒸。別人覺熱自覺冷。二十一、皮蒸。皮肉蒸雞皮起。二十二、氣蒸。變身壯熱不自安息。 用尺寸取穴法 (出濟生方)凡孔穴尺寸。皆隨人身形大小。須男左女右。量手指中心一節。兩橫紋中心。為一寸。 取艾法 (出濟生方)端午日。日未出。於艾中以意求其似人者。輒采之。以灸殊有效。幼時見一書中雲。爾忘其何書也。艾未有真似人者。於明暗間苟以意命之。萬法皆妄。無一真者。此何疑耶。 用火法 (出濟生方)黃帝曰松、柏、柿、桑、棗、榆、柳、竹等木火用灸。必害肌血。慎不可用。凡取火者。宜敲石取火。或水精鏡子於日得者太陽火。為妙。天陰則以槐木取火。亦良。 治勞瘵 膏肓肺穴。每穴各灸九壯。仍根據蟲醉日。各穴穴。多灸多為妙。灸後百日。忌煎生冷熱物。毒食。仍戒房事。避風寒。減喜怒。安心靜處。將息。若一月猶覺未瘥於初穴上。 再 灸勞病方 (出瑞竹堂方)從下數至第三根短筋。稍尖上。灸二寸炷。男左女右。又於項後數下至第三脊溝點穴。 灸。隨病患年紀。幾十歲即灸幾十炷。 灸勞瘵方 膏肓二穴。可以回生。或肚臍相對。取背脊骨。正對灸。有驗。艾炷亦不可多。 骨蒸傳屍之病。乍寒乍熱。有時唇赤。或頰赤。並痢血多唾。欲得食或不欲食。兩脊脈常急。患人多咳盜汗。以指按捻脊膂四邊肉。有時心胸脹滿。氣急黃瘦。膂中肉盡。遂即著床。胸前自動。脊膂兩邊肉盡灸療即難。如灸。候胸前肉動。非是灸法。如看病患是也。更不須選離日。即將病患於五道頭日午時灸。灸七壯。若先知其病。又緩。即取離日午時大吉。 欲灸覆病患面向下。著地取撅。肋頭以病患大拇指。自捻著。展中指。直向脊骨。指頭脊膂中肉小筋上。點記。從點記處。向上至耳下尖頭。即中尖。屈繩從初點處。向上還當脊膂點繩所到記之。更又在屈繩從原點記處。向上還准前點記。一邊點四處。兩邊俱點。總八處。 各須去脊骨遠近一種。並須上下相當。下從撅筋。上至耳根取直。共八處。一時下火。艾炷如棗核大。堅實作灸了。即以灰三匝圍坐處。便歸家。不須回顧。禁面生冷肉。時忌色。及雜食。平復後。任根據常未平復。有若犯。重 神素師灸骨蒸咳法 當頭耳孔。橫量。相離三寸許。相當灸有穴。日灸三壯。至第八日。灸二七了。第三椎上第二椎下。男取左手。女取右手。頭指根據兩指頭。東西灸。日一七壯。至第八日。各灸五十壯。復五日。日各灸十五壯。脛取系鞋。橫大文量至膝。下中分當脛骨外。日灸一七壯滿。 第八日日灸滿三十五日了。當背上。皆男左女右取頭指取腕文。當指當頭灸。日七壯。至第八日滿百壯。婦人肚脹月節不通。取左手頭指。當臍量至下腹。當指頭灸。日七。滿三百壯。 膈上午後灸。膈下午前灸。 又灸法 立腳於系鞋處橫文。以手四指於文上量。脛骨外逼脛當四肢中節按之。有小穴。取一縷麻。 指掌穴 (出經效濟世方) 治勞疾。用紙條比病患手自中指末盡手掌第一橫紋。 又益之以半。是為一掌半。將此一掌半紙條。斷而為二。去一半不用。以此紙條。自病 人項後第一捶骨當 臍心穴 (出經效濟世方) 令病患赤足於平地上正立。用木杖子自地比至臍心。 截斷竹杖。用 取寸法 (出經效濟世方) 取病患中指中節外紋為一寸。切不可用內紋也。指掌 穴用一寸點兩穴。臍心穴用一寸二分點兩穴。皆於元墨記處。相去一寸。及一寸二分。 非謂兩旁各一寸。及一寸二分也。凡此指掌。並取寸。皆男左女右比之。每穴灸七十壯 。至百壯。後凡百忌慎醫者此方立效)凡風寒之氣。客於中。滯而不能發。故瘠不能言。及喉痹失聲。皆風邪所為也。入髒皆殺人。凡屍厥而死。脈動如故。此陽脈下墜。陰脈上爭。氣閉故也。針入三分補之。以灶突墨彈丸。將水和服。又針足中指頭。去甲如韭葉。又針足大指甲下內側。去甲三分。 一法以癸亥夜二更。六神皆聚之時。解去下體衣服。於腰下兩傍微陷處。針灸家謂之腰眼。直身半立。用筆點定。然後上床合面而臥。每灼小艾炷七壯。勞蟲或吐或瀉出。實時平安。斷根不發。更不傳染。令病患偃臥。用皮紙條浸濕自項高骨直貼至尾。脊骨。看何處一點先干。乃穴也。以筆點記。灸二十一壯。此腰眼穴。俗言不可灸。為明堂經不載。是不然。 蓋所謂即也。(出永類鈐方) 咒法斷伏連解法 上先覓一不開口胡蘆。埋入地。取上離日開之。煮取三匙。脂粥內。其中又剪紙錢財將向新冢上。使病兒面向還道。背冢坐。以紙錢及新綜圍冢及病患使匝。別將少許紙錢。圍外。 與五道將軍。使人一手捉葫蘆。一手於坐旁以一刀穿地。即以葫蘆一手於穿地。及坐葫蘆上。使一不病患。捉兩個鎖。拍病患背。咒曰。伏連伏連解。伏連伏連不解。刀鎖解。又咒曰。生人特地上。死鬼特地下。生人死鬼。即各異路。咒訖。令不病患。即擲兩鎖於病患後。 必取二鎖相背。不背更取擲。取相背止。乃還。勿反顧。又取離日。令病患騎城外車轍。面向城門。以水三升。灰三重。圍病患。又作七個不翻餅於五道將軍。咒曰。天門開。地戶閉。生人死鬼各異路。今五離之日。放舍即歸。咒訖乃還。莫回頭。此法大良。 按摩法療骨蒸方 上患等病。必瘦。脊骨自出。以壯丈夫屈手頭指。及中指。夾患人脊骨。從大權向下。盡骨極。揩復向上。來去十二三回。然後以中指於兩畔處。極彈之。若是。此病應彈處。 起削令薄似劍。煮此筒子數沸。及熱出筒。籠墨處。按之良久。以刀彈破所角處。又煮筒子重角之。當出黃白赤水。次有膿出。亦有蟲出者。數數如此角之。令惡物出盡。乃即除。當目明身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