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 · 卷二 方脈總論

朱橚 《普濟方》
辨奇經八脈法 脈有奇經八脈者何謂也。曰。有陽維有陰維有陽蹺有陰蹺有沖有督有任有帶之脈。凡此八獨不霪與者督脈者。起於下極之前。並於脊里。上至風府。入屬腦。夫督脈者。陽脈之海。督之言都也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里。上關元。至喉咽。夫任者妊也。此是人之生養沖脈者。起於氣沖。並陽明之經。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夫沖脈陰脈之海也。沖者通也。 帶脈者。起於季脅。回身一周。夫帶者言束也。言總束諸脈。使得調柔也。季脅在肋下。 下陽蹺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夫蹺者捷疾也。言此脈是人行走之機要。動足陰蹺脈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沖脈。其陰蹺義與陽蹺同。此奇經之六脈陽維陰維者。經絡於身。溢蓄不能環流溉灌諸經者也。故陽維起於諸陽會也。陰維起於諸陰經之其受邪氣。蓄則腫熱。砭射之也。凡九州之內、有十二經水以流泄地氣。人有十二經脈以應奇經之為病何如?曰:陽維維於陽。陰維維於陰。陰陽不能相維。則悵然失志。溶溶不能自也。 陽蹺為病。陰緩而陽急。陽蹺在外踝。病即其脈當從外踝以上急。內踝以上緩也。 陰蹺為病。陽緩而陰急。陰蹺在內踝。病即其脈當從內踝以上急。外踝以上緩也。 沖脈之為病。逆氣而里急。沖脈從關元至咽喉。故其脈為病。逆氣而里急也。 督脈之為病。脊強而厥。督脈在脊。病則其脈急。故令脊強也。 任脈之為病。其內苦結。男子為七疝。女子為瘕聚。任脈起於胞門子戶。故其病結為七疝瘕帶脈之為病。苦腹滿。腰溶溶若坐水中。帶脈者。回帶人之身體。病則其脈緩。故令腰溶溶陽維為病苦寒熱。陰維為病苦心痛。陽為衛。衛為氣。氣主肺。故寒熱。陰為榮。榮為血。 又雲。沖脈者起於關元。循腹里、直上至咽喉中。任脈者起於胞門子戶。夾臍上行至胃中。 寸口脈來大而漸小者。陰維也。苦風痹癰。時自發。 寸口脈來小而漸大者。陽維也。苦皮膚淫痛。汗出惡寒。 寸口脈來緊細而長至關者。任脈也。苦繞臍及橫骨切痛。 診得任脈橫寸口遲者。苦胸中有氣上搶心。不得俯仰。拘急。 診得陽維浮者。暫起即目眩。陽氣盛實。苦肩息、灑灑如寒。 診得陰維沉大而實者。苦胸中痛。脅下支滿。心痛也。 診得陰維如貫珠者。男子兩脅實。腰中痛。女子陰中痛。為有熱也。 診得帶脈左右繞臍。腰脊痛連陰股也。 兩手脈浮。陰陽皆盛實者。此為沖督之脈也。沖督之脈者。十二經之道路。沖督用事者。 十兩手脈細微綿綿。陰脈亦細微綿綿。此為陰蹺陽蹺之脈。 尺脈俱浮直下。此為督脈。腰背強痛不得俯仰。大人癩病。小兒風癇也。 診得陽蹺病則急。陰蹺病則緩。 尺寸牢直上下為沖。胸中有寒疝也。 六經本脈體 六經所以分手足陰陽者。以足為本。手為標。如足厥陰風木肝與足少陽相火膽為表里。 同在至於常度而長關上厥陰口。 太陽密移之至太陰之至(一雲浮在泉曰北少陰天則為太不自 六經中傷病脈 左手關前一分為人迎者。以候寒暑燥濕風熱中傷於人。其邪咸自脈絡而入。以迎納之。 故曰風喜故不別論。以類推之。風當自少陽入。濕當自陽明入。暑當自三焦入。寒邪自太陽入。故經曰。 皆不者皆弦浮而散。弦者足少陽脈也。浮者傷風脈也。散者病至也。其證身熱惡風自汗項強筋滿。 手少陽傷暑。右手尺中與人迎。皆洪虛而數。洪者手少陽脈也。虛者傷暑也。數者病增也。 其證身熱惡寒頭痛狀如傷寒煩渴。足太陰傷濕。右手關上與人迎。皆濡細而沉。濡者足太陰脈也。細者濕脈也。沉者病著也。其證身重腳弱關節煩疼冷痹脹滿。足少陰傷寒。左尺中與人迎。皆沉緊而數。沉者足少陰脈也。緊者寒脈也。數者病傳也。其證口燥舌干而渴。皆惡寒反熱倦怠。足厥陰傷風。左關上與人迎皆弦弱而急。弦者足厥陰脈也。弱者風脈也。急者病變也。其證自汗。惡風而倦。小腹急痛。手厥陰心包傷暑。左右尺中與人迎。皆沉弱而緩。沉者心包脈也。弱者傷暑也。緩者病倦也。其證往來寒熱。狀如瘧煩渴眩暈背寒面垢。 此乃分布六經感傷外邪。除燥熱外。今敘此二氣。以為徵兆。若其傳變。自當根據六經別論所傷。隨經說證施治。或燥熱傷心肺。當根據經推明理例調治。如四氣兼併。六經交錯。亦當隨其脈證。審處別白。或先或後。或合或散。在絡在經。在表在里。四時之動。脈與之應。氣候以時。自與脈期。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因。從陰陽生。此之謂也。 辨陰陽法 脈有陰陽之法。何謂也?曰: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呼吸之間。脾受味也其脈在中。 浮肺其脈有陽盛陰虛。陰盛陽虛。何謂也。曰。沉之損小。浮之實大。故曰陽盛陰虛。浮之損小。 陽脈見寸口浮而實大。令輕手按之。更減損小。故曰陽虛。重手按之。反更實大。故曰陽實脈有一陰一陽。一陰二陽。一陰三陽。有一陽一陰。一陽二陰。一陽三陰。凡此六脈者。 謂沉一而浮大數動滑陽也。沉澀弱弦微陰也。 長者為陽。短者為陰。陽脈見陰脈者逆。陰脈見陽脈者順。關前為陽。關後為陰。陽數即吐 論五臟六腑部位脈法 左手寸口者、心與小腸脈之所出也。 心屬南方丙丁火。夏旺七十二日。其脈來洪大而長。炎升高泛。形若在膚之中。象南方火位位。 輕微盛心脈來微洪。或洪大而長者。或累累如連珠之狀。如手循琅者。皆平脈也。脈來喘連而手偃曲者。胃氣少曰病。脈來前曲後直者。如操帶之鉤。謂氣絕曰死。又曰。真心脈至堅摶。 如循薏苡累累然。其面色赤黑不澤。毛折者亦死。心脈息數勻和。而微洪長大者。臟腑皆無疾。得本候也。 左手關上者、肝與膽脈之所出也。 肝屬東方甲乙木。春旺七十二日。脈來弦長。以象木形端直也。經曰。春應中規。又曰。 春上旺伏之曰左手尺中者、腎與膀胱脈之所出也。 腎屬北方壬癸水。冬旺七十二日。其脈來沉濡而滑也。沉者陰也。滑者象北方水位也。 經曰十月月。 地雷其氣之候右手寸口者、肺與大腸脈之所出也。 肺屬西方庚辛金。秋旺七十二日。秋脈毛。而萬物蕭索。草木凋落。其脈如風吹羽。以應西氣升草落脈右手關上者、脾與胃脈之所出也。 脾屬中央戊己土。以四時寄旺十八日。合七十二日。應一歲三百六十之數。脾者土也。 孤髒故善如真右手尺中者、命門與三焦脈之所出也。 右腎者。腎有兩枚。左為腎右為命門也。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藏月水。然命門雖屬水。 乃流入腎。肺主氣。亦潮腎。順則收血化為精。運入命門。養於骨髓。運真陽之氣。上潮腦戶。故命門者接元陽正氣。上通三焦。與子午君火交泰之兆。合心包絡通陰陽變化之道路。應五臟六腑之根源。非腎脈之司也。蓋命門中含真陽之氣。常得陰中養陽之候。然與腎旺七十二日。故脈來大體不殊也。冬沉濡而滑。春弦滑。夏洪滑。秋微滑。此謂和平之候。亦應四時五行變化。蓋命門之根本也。變化精氣。長養百骸。溉灌腑臟。無所不至。而三焦之疾。 皆可見焉。 論四時脈及太過不及法 春脈弦。夏脈鉤。秋脈毛。冬脈石。是王脈耶。將病脈耶曰。弦鉤毛石者。四時之脈也。 春者者輕其反循平氣曰曰太不無外中曰生衰 五臟所屬 左寸、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右寸、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 左關、外以候肝。內以候膈中。右關、外以候脾。內以候胃脘。 左尺、外以候腎。內以候腹中。右尺、外以候心包。內以候腰。 五臟脈本體 人之脈者。乃脈之隧道也。非氣使則不能行。故血為脈。氣為息。脈息之名。自是而分。 呼再丈身一行七也應腎故四見。 五臟傳變病脈 右手關前一分為氣口者。以候郁發與胃氣兼併。過與不及乘克傳變也。內氣鬱發。食氣入胃致於肝脈必病病。 今病夏脾春肝兩脅去痛則脊則如鳥之啄之肺金乘之。脈必弦澀。因喜則神廷融泄。火氣赫羲。腎水乘之。脈必沉土氣凝結。肝木乘之。脈必弦弱。因憂則魄戶不閉。金氣澀聚。心火則志室不遂。水氣旋卻。脾土乘之。脈必沉緩。此蓋五情動不以正。 反謂能乘而勝之。侮反受邪。此之謂也。其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 又當詳而論之。故經曰: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如肝受氣於心。傳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心受氣於脾。傳於脾受氣於肺。傳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於腎受氣於肝。傳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則知肝死於肺。候此。又如甲乙主寅卯。丙丁主巳午。庚辛主申酉。壬癸主亥子。 夜五分。則可以占死者之早暮。此病之次也。然卒發者不必治於憂恐怒喜思。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此五臟傳變之大 脈病名狀 浮者。按之不足。舉之有餘。與人迎相應。則風寒在經。與氣口相應。則榮血虛損。 沉者。舉之不足。按之有餘。與人迎相應。則寒伏陰經。與氣口相應。則血凝腹藏。 遲者。應動極緩。按之久牢。與人迎相應。則沉寒凝滯。與氣口相應。則虛冷沉積。 數者。去來促急。一息數至。與人迎相應。則氣躁熱煩。與氣口相應。則陰虛陽盛。 虛者。遲大而軟。按之豁然。與人迎相應。則經絡傷暑。與氣口相應。則榮衛走散。 實者。按舉有力。不疾不遲。與人迎相應。則風寒貫經。與氣口相應。則氣血壅脈。 緩者。浮大而軟。去來微遲。與人迎相應。則氣熱入髒。與氣口相應。則怒急傷筋。 緊者。動轉無常。如紐單線。與人迎相應。則經絡傷寒。與氣口相應。則臟腑作痛。 洪者。來之至大。去之且長。與人迎相應。則寒壅諸陽。與氣口相應。則氣攻百脈。 細者。指下尋之。來往如絲。與人迎相應。則諸經中濕。與氣口相應。則五臟凝涎。 滑者。往來流利。有如貫珠。與人迎相應。則風寒潮溢。與氣口相應。則痰涎凝滯。 澀者。參伍不調。如雨沾沙。與人迎相應。則風濕寒痹。與氣口相應。則津汗血枯。 弦者。端緊徑急。如張弓弦。與人迎相應。則風走注痛。與氣口相應。則飲積冷疼。 弱者。按之欲絕。輕軟無力。與人迎相應。則風濕緩縱。與氣口相應。則筋絕痿弛。 結者。往來遲緩。時止更來。與人迎相應。則陰散陽生。與氣口相應。則積阻氣節。 促者。往來急數。時止復來。與人迎相應。則痰壅陽經。與氣口相應。則積留胃腑。 芤者。中空旁實。如按慈蔥。與人迎相應。則邪壅吐衄。與氣口相應。則榮虛妄行。 微者。極細而軟。似有若無。與人迎相應。則風暑自汗。與氣口相應。則微陽脫泄。 動者。在關如豆。厥厥不行。與人迎相應。則寒疼冷痛。與氣口相應。則心驚膽寒。 伏者。沉隱不出。著骨乃得。與人迎相應。則寒濕痼閉。與氣口相應。則凝思滯神。 長者。往來流利。出於三關。與人迎相應。則微邪自愈。與氣口相應。則髒氣平治。 短者。按舉似數。不及本部。與人迎相應。則邪閉經脈。與氣口相應。則積遏髒氣。 濡者。按之不見。輕手乃得。與人迎相應。則寒濕散漫。與氣口相應。則飧泄軟弱。 革者。沉伏實大。如按鼓皮。與人迎相應。則中風著濕。與氣口相應。則半產脫精。 散者。有陽無陰。按之滿指。與人迎相應。則淫邪脫泄。與氣口相應。則精血敗耗。 代者。髒絕中止。余髒代動。無問內外所因。得此必死。 分寸關尺三部脈位法 經曰:凡寸關尺者。脈之要會也。從關至尺是尺。內陰之所至也。從關至魚際是寸口。 內陽九分反蓋取命之根本。然後及於身而言之也。凡十二經脈有病之時。先於尺澤寸口見之。故尺寸者。是脈之要會也。從關至尺是尺。內陰之所治者。夫三部之脈。取中而上下分之。從關中至尺澤為內。是屬陰。故言內陰之所治也。言尺澤者。尺脈一寸之外。余脈下入不見。如入深澤而沉。故曰尺澤也。凡診者。若寸口關脈不見。惟尺脈在者。其人必不死。亦如樹之有根。枝葉雖枯。其根氣元活。故寸、關者枝葉也。尺澤者根本也。從關至魚際是寸口。內陽之所治者。夫自關而向上分之。上至寸口。故言關至魚際者。是長骨後際。如魚之頸際。故曰魚際也。言從關上至魚際。下占一寸屬陽。是內陽之所治也。然寸口雖占一寸。而脈見九分者。言陽數奇陰數偶故也。是以關前屬陽。故言九。奇也。關下屬陰。故言寸偶也。故分寸為尺者。關以上雖取一寸。而脈見九分。故曰分寸。為其先取一尺而言。蓋先從根本言之。 故一尺內取一寸。而脈一寸內取九分而診之。故言分寸為尺。從尺而取寸。從寸而取分是也。分尺作寸者。從關以下至尺澤也。蓋取脈長一寸而診之。其一寸之脈。蓋先取一尺之分。 而其中除卻九寸。而更取一寸用之。故言陰得尺內一寸。陽得尺內九分。從始至終。寸尺位脈長一寸九分。此則尺寸始終之法也。凡寸後尺前。兩境之內主於關。為寸關尺也。上部屬陽故法天。下部屬陰故法地。中部陰陽相兼故法人。關者穿也。言上可以穿其天。下可以穿其地。上下關通而取其中。故言關也。而分三部候天地人。以法三才也。凡古法定尺寸者。 皆先取一尺而言之。從尺而取寸。此則是其大綱也。又凡脈長短不同。其形各異。又曰。人長則脈長。人短則脈短。據此言之。豈可執其一概。必在醫者以意審詳。今則以魚際骨下為寸口位。占九分。更下行一寸為尺部。合成一寸九分。中關為關部。以安三指。此之所定寸關尺。蓋根據難經。永為楷式。不可改移。 辨九候法 黃帝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不可勝數。余願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後世。 著下副九焉以有地以候腎。人以候脾。帝曰:中部之候奈何。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氣。人以候心。帝曰:上部何以候之。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 天以候頭角之氣。人以候耳目之氣。地以候口齒之氣。三部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為九藏。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帝曰:決死生奈何。岐伯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相失者。皆死也。 分別脈病形狀 凡診脈。視其人大小長短。及性氣緩急之脈。皆如其人形性則吉。反之者則凶。 夫脈者血之府也。長則氣理。短者氣病。數則心煩。大則病進。上盛則氣高。下盛則氣脹。 短而急者病在上。長而緩者病在下。弦而沉者病在內。浮而洪者病在外。 滑而微浮病在肺。下緊上虛病在脾。長而弦者病在肝。脈少血少病在心。大而緊者病在腎。 脈實者病在內。脈虛者病在外。 浮而大者風。浮而澀者氣。沉細疾者熱。遲緊者為寒。 諸腑脈為陽主熱。諸髒脈為陰主寒。陽微則汗。陰為自下。陽數則口瘡。陰數則惡寒。 陽芤脈與肌肉相得。久持之至者。可下之。弦小緊者可下之。弦遲者宜溫藥。緊數者可發汗。 寸口脈浮大而病者。名曰陽中之陽。病苦煩滿身熱頭痛腹中熱。寸口脈沉細者。名曰陽中之陰。病苦悲傷不樂。惡聞人聲。少氣。時時汗出。陰氣不通。兩臂不舉。尺脈沉細。名曰陰中之陰。苦兩脛酸疼。不能久立。陰氣衰。小便餘瀝。陰下濕癢。尺寸脈牢而長。關中無此。為痛。 寸口脈緊者。中風。風攻頭痛。夫瘧脈自弦。弦數多熱。弦遲多寒。初持脈如躁之狀。 久久脈來乍大乍小。乍短乍長。為禍祟。脈來但實者。為心勞。脈來洪大裊裊者。為禍祟。 寸口脈弦中手短者。頭痛。脈來過寸口入魚際者。遺尿。脈來中手弦長者。腰疼。足脛痛。 脈來中手弦從上緊者。肩背痛。脈但數細。心下熱盛。 脈盛滑緊者。痛在外。脈小實緊者。痛在內。脈小弱而浮滑。久病。脈澀浮而病。新病。 脈沉而弦者。其人有。腹內痛。脈來緩滑者。熱在胃中。脈來盛緊者。腹脹。脈弦急。 疝者遲下重痢。脈滑而浮散者。有風。脈短而滑者。病酒。脈緊而滑者。吐逆。脈遲而緩者。脾胃有寒。脈弦而鉤。脅下如刀刺。狀如飛。脈沉而遲。腹藏有冷病。脈浮而細滑。傷於寒飲。 脈沉而數。其人中酒。冬時不治自愈。脈滑者。陽氣盛。脈微而緊者。有寒。脈澀細而緊者。痹病。脈沉而滑。為下重。背膂痛。脈短而數。心痛必煩。脈緊而數。寒熱俱發。必當下之乃愈。脈微弱者。有寒。少氣。脈遲緊者。胃中有寒。若不能食。時時利者。當難治。脈弦而緊。脅下痛。脈大細滑。中有短氣。脈細小者。血氣俱少。脈澀者、少血多氣。脈滑者、多血少氣。脈大者。血氣俱多。兩手脈前部陽絕者。苦心下寒。內中熱。脈洪大緊急。病在外。苦頭痛。發癰腫。脈細小緊急。病在中。寒疝瘕。積聚。腹中痛。脈浮大。中風頭重鼻塞。脈微浮。秋吉冬病。脈來疾者。為熱。遲者。為寒濕。為鬼疰。弦。為切痛。脈沉重而直前絕者。腹間血。病在內。脈沉重而中散者。因寒食成症。脈沉而急。病傷暑。暴發虛熱。脈來中散絕者。病渴。脈沉重。前不至寸口徘徊絕者。在肌肉遁屍。脈累累如貫珠不前至。有風寒在大腸。伏留不去。脈來累累而止。不至寸口軟者。結熱在小腸膜中。而伏留不去。脈微。即陽氣不足。虛熱汗出。凡無陽即厥。無陰即嘔。陽微不能呼。陰微不能吸。 呼吸不足。胸中氣促。前大後小。即頭痛目眩。前小後大。即胸滿短氣。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陽邪來見浮洪。陰邪來見沉細。水谷來見實堅。浮而滑者宿食。 洪大傷寒熱病。弦小者寒癖。浮滑之脈速疾者。食不消脾不磨也。關脈緊而滑者。蛔蟲也。 三部或至或不至。冷氣在胃中。故令脈不通也。尺脈沉滑者。寸白蟲也。脈緊而急者、為遁屍。脈緊而長過寸口者。疰病。關脈浮。積聚。熱在胃中。尺脈浮者、客熱在下焦。諸浮諸緊。諸弦諸沉。諸澀諸滑。若在寸口。膈以上病。若在關上。胃以下病。若在尺中。腎以下病。寸口脈沉。胸中短氣。若弦上寸口者。宿食頭痛。若有表有里者。邪之所止。得鬼病。 何謂表里。寸尺為表。關上為里。兩頭有脈。關中絕不至也。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陰絕與陽絕皆死。不可治也。 評寸脈法 寸口脈沉緊。若心下有寒時痛即有積邪。寸口脈偏絕。則臂偏不遂。其人兩手俱絕者不可治浮無病。寸口脈大而滑。沉即為血實。滑即為氣實。血氣相搏。入髒即死。入腑自愈。寸口脈弦而緊。弦即衛氣不行惡寒水流走腸間。寸口脈緊或浮。膈上有寒。肺下有水氣。寸口脈沉滑者。中有水氣血實目腫。寸口脈雙弦。兩脅下拘急而痛淅淅惡寒。寸口脈浮而滑。頭中痛。寸口脈緩而遲。緩即為虛。遲則為寒。虛寒相搏。則欲溫食。食冷即咽痛。寸口脈遲而澀。遲即為寒。澀為少血。寸口脈浮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知有滯氣宿食。寸口脈動而弱。動即為驚。弱即為悸。寸口脈微弱。氣血俱虛。男子即吐。婦人即下血。寸口脈浮。中風發熱頭痛。寸口脈緊。傷寒頭痛。寸口脈緩。皮膚頑痹不仁、風寒入肌肉。寸口脈滑。陽氣實胸中壅吐逆。寸口脈弦。心中微頭痛。胃管痛。心下有水氣。寸口脈弱。陽氣虛自汗出。寸口脈澀。是胃氣少虛竭不足。寸口脈芤。即吐血。微芤者衄血。寸口脈伏。胸中逆氣。噎塞不通。是諸氣上沖胸中也。寸口脈沉。胸中引脅痛胸膈有水氣。寸口脈軟弱。 汗自出是虛損病。寸口脈遲。上焦有寒。寸口脈實。上焦生熱。 評關脈法 關脈時來時去。乍大乍小。乍疏乍數者。胃中寒熱。羸弱不欲食。如瘧狀。關脈澀堅大實。 風在忘。 心下脾胃冷氣即寒關脈里重 評尺脈法 尺脈弱。下焦冷。無陽氣。尺脈牢小者。足脛寒。痿痹。尺脈細。溏泄。下冷痢。尺脈細而和滑尺脈數。 經絡便脫小便 脈法贊 肝心出左脾肺出右腎與命門具出尺部魂魄穀神皆見寸口左主司官右主司府後病治有三時動寸參為具衡銓循環急弦亦然若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