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蹤寄語 · 八一 託兒所的辦法

鄒韜奮 《萍蹤寄語》
關於記者在莫斯科所參觀的紅偉橡皮廠為工人設立的託兒所的內容,在上次通訊里曾有頗詳的敘述,想讀者諸友已明白其概要了。託兒所的重要目的,上次也已提及,簡言之,一方面使婦女得自由參加社會工作或求學,一方面使由專家養成健康聰明的下代社會分子。這兩方面和新社會的建設都有很密切的關係,那是很顯然的。因為這個緣故,蘇聯政府非常重視,特於健康人民委員部設立託兒所司(Creche Department)主持其事,一九三二年由政府為建立託兒所而支出的經費即達一萬五千萬羅布之多;除由政府支付這大宗經費外,各個經濟事業的機關還須支付等於全部工資百分之四分之一的經費贊助託兒所,各工會也須支付等於「增進工人生活環境的經費」百分之十的經費贊助託兒所;因為有這樣大宗經費的支出,所以嬰兒的父母所須付的費用得儘量減少。 託兒所的組織,在蘇聯新社會建設中既占著這樣重要的地位,它的具體的辦法,很值得我們再作一番較詳的研究。 在一九二八年以前,蘇聯的託兒所所用的房屋,還不過利用已有的舊屋,近幾年來特為託兒所建造的新屋已逐漸加多,例如自一九三一至一九三二年,在莫斯科就有新建的託兒所七十八個。每個託兒所的建築,通常以能容納六十至一百兒童為標準。這種建築以合於衛生及教育原理為基本原則。 兒童在最初的三歲間,最易受傳染病,所以託兒所的建築對此點特加注意。為避免這個流弊起見,每十二至十五個兒童另成一小組,每一小組在託兒所的屋子裡有個隔離的部分,成為一個單位。可容六十小榻的託兒所,在實際上包括這樣獨立的四個單位;可容一百小榻的託兒所,六個這樣單位:雖則在經濟的管理和醫藥的指導方面是在一個屋子裡統一著的。每一單位的房屋有一個分開的門,裡面有這樣的布置:招待室(即送進兒童及抱回兒童換衣時用的,附有母親休息室),職員盥洗室(廁所在內),遊戲室(須附有露台),臥室,膳室,和兒童盥洗室(廁所在內)。兒童用的各室及露台均須朝南。 除這樣分開獨立的布置外,每個託兒所有一個醫藥室,一個辦公室,一個潔淨的被單及衣服貯藏室,一個待洗的被單衣服貯藏室,一個廚房,一個雜物貯藏室等。較大的託兒所還另有一個隔離的部分,專備有微病的兒童之用。 上述的布置,是新式託兒所的設備,像紅偉的託兒所大概已合此標準,且有個大花園圍著,但並非個個託兒所都已合此規定,這至少是他們所希望都能達到的標準。 以上是關於房屋設備的大概,其次要談談兒童入所後的每日程序: 每晨兒童由母親送入託兒所後,先由受過訓練的看護婦視察一番——她量他的溫度,察看他的喉嚨,他的皮膚,詢問他的母親當他在家時有何不適的感覺等等。 隨後把兒童的內衣和外衣脫下,放置在一個特備的小櫥內,替他穿上一件小「圍衣」(wrap),抱入盥洗室,較大的兒童洗個蓬浴,較小的就洗個盆浴。 浴後穿上託兒所特備的內衣和外衣,把他加入他的一小組裡去。各次用膳,下午睡覺,散步遊戲等等,是程序中應有的節目。現在舉一個每日程序表如左,以示一例: 託兒所按日程序表 (一歲至兩歲的兒童,上午七時至下午七時在所) 七點至七點三十分:兒童到所,入便所,蓬浴,洗滌。 七點三十分至八點三十分:隨意活動及遊戲。 八點三十分至九點:洗手,早餐。 九點至九點十分:有組織的作業。 九點十分至十點四十分:入便所,加衣準備出外散步,散步。 十點四十分至十一點三十分:脫外衣,入便所,洗手,用膳。 十一點三十分至兩點三十分:脫衣準備睡覺,睡覺。 兩點三十分至三點十五分:睡醒,穿衣,入便所,隨意活動及遊戲。 三點十五分至三點四十五分:洗手,吃下午餐。 三點四十五分至四點三十分:隨意活動,入便所。 四點三十分至五點四十五分:遊戲,有組織的作業。 五點四十五分至六點四十五分:兒童被帶回家。 託兒所的按日程序須依兒童年齡的大小而變異,這個表當然不過表示大概而已。 這種按日程序有一個很可注意的要點:那便是盡力增強兒童的體格,使他更加強健,更加穩固。關於這一點,有醫生負責督察指導。關於預防兒童疾病如種牛痘等等,均由醫生用科學方法實行。 關於含有教育意味的工作,特別注意使兒童在早年對周圍的世界就具有一團高興的(或欣然的,樂觀的),集體的(或合群的),唯物觀的態度。 其次也注意於養成具有活動能力和獨立精神的兒童,習慣於工作,同時也知尊重他人的工作。 兒童除參加有組織的運動遊戲外,也有時候自由地隨意地做他們自己所喜歡的遊戲,由此啟發他們的創造的活動力,託兒所里所用的材料是:種種的玩具,木塊,戶外遊戲的設備如運物的手推車,小鐵鏟等等,繪畫的材料,紙,鉛筆等等。 兒童受著集體的社會的教育:教他們怎樣為著他們的小社會的利益,參加公共的活動,和別人合作。教他們怎樣彼此互助:當脫衣穿衣的時候,當遊戲的時候,以及在其他有任何機會的時候,較大的兒童要輔助更小的兒童,年齡相若的也須彼此互助。 關於兒童對於他們的周圍和自然的現象,託兒所里的「教育看護」(託兒所里的看護婦分兩種,一種為「醫看護」或僅稱看護,一種為「教育看護」或即稱教師)努力使他們養成唯物觀態度;其要點在不使兒童聽到荒誕無稽的故事,使他們由直接的視察,熟悉自然現象的因果。託兒所的教育要努力使兒童在早年的幼童時期就打好將來對人生具有唯物觀概念的基礎。 此外託兒所也注意兒童養成必須的衛生習慣(合於健康的習慣)——例如每次用餐以前必須洗手,每日須刷牙,要到便所去的時候即對看護婦說明等等。 託兒所的主任多由工業界女工出身的,對於工人有充分的信任和敬重。這主任負責主持託兒所里關於組織及經濟方面的工作。 託兒所通常只在日間收容兒童,但有的託兒所應實際上的需要,也有開著二十四小時的,尤其是為著那些從事交通事業方面的運輸或電報,如火車上的職工等,或是要在夜間入學,或需要於夜間充分休養的,那末兒童可全日夜交給託兒所保育,只於休息日領回。 最後還有一點可述的,那便是託兒所和兒童家屬間的聯絡;因為如果家庭的環境不合於兒童的保育,那末兒童在託兒所里所得的益處,也許要相消。因此託兒所覺得也負有改良兒童家庭環境的責任,關於這方面所採用的方法大概有兩種:一種是由教育看護輪流到兒童家庭去訪問觀察,和他們的母親晤談,給與需要的指導;一種是在託兒所里按時招集兒童的父母開會,灌輸「父母教育」。在這種會議的時候,由醫生或主任報告所內的工作近況及保育兒童方面應特加注意的種種要點;並和家屬討論改善的方法,家屬並推舉代表參加「託兒所參議會」(有關係的工廠或機關也派有代表參加),這樣使託兒所和家屬間發生密切的關係,不但可間接獲得實施「父母教育」的功效,而且也可以獲得家屬對於託兒所的熱誠贊助和信任。 關於託兒所的設立,當然有一點最重要的是替勞動民眾作大規模的實施,不是只顧到少數人的利益的。 一九三五,一,十四,晚。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