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論紅樓 · 卷一
第2章 論晴雯的頭髮
今日閱「中央副刊」,看看自己所做《論碧姬芭杜的頭髮》一文,忽然想起晴雯的頭髮,不禁有些話要說。晴雯被王夫人攆出大觀園,就是因為她的一堆亂髮及衣冠不整,衣紐不扣,大有法蘭西所謂negligee意味。此中關係甚大,不可以不說。原來晴雯也是小品文一派的打扮。小品文在英文,亦稱為不扣紐扣的意境(unbuttoned mood)。
晴雯壞處,在其野嘴爛舌,好處在其爛漫天真,也近小品文筆調。近來看到「中副」常刊文壽先生所作論文要點(《論自然》、《說生動》等等),實獲我心。文壽君不知何許人,大概與誓還諸君常相往來的。其所言,大致能發行文及文人培養的奧秘。曰自然,曰生動,曰生力,都是由真字一字出發。
文章有典雅的,有閒適的。女人打扮有濃妝的,有淡抹的。做人有規矩的,有天真的。處世有認真的,有飄逸的。誰也知道,晴雯是黛玉的影子,而襲人是寶釵的影子。讀《紅樓夢》的人,或偏於黛玉,或偏於寶釵。偏於黛玉的人,也必喜歡晴雯,而惡寶釵,兼惡襲人。女子讀者當中,做賢妻良母好媳婦的人,卻常同情於寶釵,而深惡晴雯,完全與王夫人同意。這裡頭就有人生處世的真理存焉。大抵而論,阮籍、嵇康之輩,必喜歡黛玉,喜歡晴雯;叔孫通二程之流,必喜歡寶釵,而兼喜歡襲人。襲人後來嫁蔣玉函,許多男人讀者唾罵,那是另一件事,是理學妖孽之所為,因為與理學之貞節觀念衝突。大概襲人若終身不嫁,或學鴛鴦上吊自盡,必博得那些儒者的恭維。這是話外不提。我認為襲人之行為人品,比大觀園任何男子還強。何以《紅樓夢》的男子,都那樣不行,都是泥做的(賈政在內,賈赦賈璉,更不必說),這又是話外。
寶釵與黛玉相對的典型,或者依個人的好惡,認為真偽之別,但是不是真偽二字可了。飄逸與世故,閒適與謹飭,自在與拘束,守禮與放逸,本是生活的兩方面,也就是儒、道二教要點不同所在。人生也本應有此二者的調劑,不然,三千年叩頭鞠躬,這民族就完了。講究禮法,待人接物,寶釵得之,襲人也得之。任性孤行,歸真返樸,黛玉得之,晴雯也得之。反對禮法,反對文化,反對拘束,贊成存真,失德然後仁,失仁然後義——這些話,不能說全無道理。但是人生在世,一味任性天真,無所顧忌,也是不行的。此黛玉及晴雯之所以不得不死,得多少讀者揮同情之淚。若晴雯撕扇,晴雯補裘,我們猶念念不忘。所以讀者愛晴雯的多。但是做人道理,也不能以孤芳自賞為滿足。我想思想本老莊,行為崇孔孟,差為得之。梭羅(Thoreau)有一句沉痛的話:「我們在過成年人的生活,想要說出童年時的夢境,但是未找到怎樣說法以前,這夢境已經幻滅了。」(他日記里的話)這也是《歸去來辭》,勿以身為形役,何以存真,何以養生,何以保身的根本處世問題。蘧伯玉行年五十,而後知四十九年之非,也是迷夢中的幻覺吧。
所謂黛玉與寶釵的相對典型,通常以為真偽之別。在好晴雯好黛玉的人,愛晴雯、黛玉之「真」,而惡寶釵、襲人之「偽」。自首至尾,寶釵所說,無一句不是「得體」的話(寶釵的頭髮,也必是光滑奪目的),黛玉無一句不任性率真,晴雯無一句不撒嬌撒痴。難怪賈母及王夫人都喜歡寶釵、襲人,而逼死黛玉與晴雯。晴雯撕扇,晴雯補裘,何以可愛?愛其天真。因其天真,故不得不死。這所謂「真」、「偽」的辨,最明顯的例,是寶玉被父親重打一段,事後寶釵來看寶玉,實實在在正言規勸寶玉一番,所說頭頭是道,真是大家女子的風度,你也不能說她是「偽」;但是終不如黛玉來看他,靜悄悄坐在旁邊飲泣,一句話不說,只哭得眼紅。所以黛玉成為寶玉的知己,可寶姐姐永遠未能。
這裡我們可以進一層,說說後四十回的問題。人性是複雜的,真中有偽,偽中有真,不是那麼簡單。曹雪芹懂得這人性之複雜。像襲人寫來,也有好處,也有偽處。在這真偽糅雜之中,黛玉之尖利敏感,寶釵之渾厚寬柔,寶玉之聰明穎悟及好說呆話,都能寫出各人活現逼真複雜的個性來。所以曹雪芹可以稱為世界第一流大小說家。這性格的完整性,在文學創作中最難,而《紅樓夢》後四十回,各人的性格之符合及統一,不但能保持一貫,並且常常真能出色發揮出來。
這一點,適之及俞平伯都沒有看到。紫鵑最出色二事,都在後四十回。一為寶玉要把玉還給和尚,紫鵑一聽見跑出來,連同襲人兩人硬把寶玉抱住不放。一為黛玉死後,寶玉夜中求見紫鵑,紫鵑還是不肯原諒,連開門請他進來都不肯。紫鵑無此二事,則亦平平人品而已。賈母在前八十回,只會享福作樂尋開心,到了賈府被抄,處患難時,才看出她的人品偉大。這是個性的深入,不然,賈母只是享福老太婆而已。柳五兒是後四十回後起之秀。五兒鬧夜一回,比起襲人不在家時晴雯鬧夜一回,寫來更是細膩可愛。這是我最佩服的一回。那夜寶玉專等黛玉的芳魂入夢,寶釵、襲人在隔屋子防著,五兒在房裡調情,及第二天早晨寶釵怎樣旁敲側擊,說到適可而止,都是化工之筆。妙玉那個好潔神經變態的色情狂傢伙,到底落了粗漢之手。諸如此類的妙文很多,而這麼大規模的小說,千里灰蛇之線,真不容易下筆。且前八十回,故事尚未發展,劇情尚未緊張。到了八十回末為止,寶玉的婚事猶未定,鳳姐的騙局猶未決;黛玉未死,尚未焚稿斷痴情;寶玉未因黛玉之死而發瘋,及因黛玉之死看破世情,出家做和尚;大觀園未抄,瀟湘館蕭條未見,賈赦未趕鬼除妖;探春在大觀園請道士未出閣;惜春未削髮;平兒未救鳳姐之女去投劉姥姥。這樣單賞菊吃蟹,賦詩度日,成什麼小說?
適之已承認曹雪芹確有未定稿,曹死之時,去前八十回脫稿九年。適之曾問過,這九年間,他幹什麼呢?這已見於適之的考證文字。我問適之:「他寫不出來嗎?」適之說:「大概也是窮到潦倒不堪了。」我說:「這樣他不能算為小說大家。」適之說:「其實他不能算為小說大家。大概他描寫人物,的確是天才本領,但若真正只寫八十回,在故事結構上,伎倆實太差了。」但適之是認為必有未定稿的。我想雪芹死後,家中必有殘稿,家破人亡,自然沒人去理,或者遺失散佚都難說。二三十年後,琉璃廠程偉元留心文獻,搜求殘稿,由高鶚補訂而成一百二十回本,都在情理之中,有什麼不可能?
至如俞平伯怪最後收場,寶玉要做和尚,大雪途中遇見父親,作揖一下,以為辭別,認為肉麻,令人作嘔。俞平伯意思,這寶玉決不應赴考得功名,以報父母養育之恩,又在雪途中,在出家以前,最後一次看見父親,與他訣別,應當不拜,應當是掉頭不顧而去,連睬都不一睬,這樣寫法,才是打倒孔家店《新青年》的同志,才是曹雪芹手筆。何以見得十八世紀的曹雪芹,必定是《新青年》打倒孔家店的同志?假定與老父訣別一拜是肉麻,何以見得高鶚可以肉麻,曹雪芹便決不會肉麻?我讀一本小說,可以不滿意故事的收場,但是不能因為我個人不滿意,便「訂」為小說末部是「偽」。這樣還算科學的訂偽工作嗎?
適之的考證,最要是張問陶說後四十回高鶚所「補」一句話。我想這「補」字,是說「補訂」、「修補」之補,與高序所言相符,卻不能拿定說是「增補」。這不能說是什麼新證據。其餘只是關於後四十回的發展,有四五處與前八十回所暗示不符(雪芹曾有一百二十回的回目),如史湘雲的「金麒麟伏白首雙星」的話等。誰也應該知道,文人自初稿至殺青的時候,尤其在這樣的巨幅,經過十年苦心經營,易稿再四,作者到了收場,應當與初稿擬定略有不同,或有刪削。作者應有此權力。這不足為後四十回為高鶚「作偽」之證。脂硯齋本「畸笏」已經明明說有幾回,因人家借閱而散佚,當時的情形可見。殘稿一定有散佚,經過高鶚的整理補訂才有個眉目連貫。這真是文學史上一件大事,我們不應作求全之毀,因為有些小出入而斷定後四十回是「偽」。況且所謂脫節不符的,不是大處,是比較不重要人物(小紅獄神廟等小節)。重要人物收場,都有極精細的、有根據的脈絡可尋(賈府被抄的原因,原為極小的事,讀前八十回者,誰也不會注意。李紈為黛玉死時唯一陪她的人,又後來說「車也有借得的嗎?」也是極精細之筆)。所以說高鶚做曹雪芹的應聲蟲,作偽才補成一百二十回,證據是不充足的。這與科學的所謂「證明」顯然不同。我們從大體觀之,不應把曹雪芹斥為第三流、無結構、不能完稿的小說家,而把《紅樓夢》最動人的情節歸功於高鶚。《紅樓夢》的偉大,就在結構,好像米蘭大天主教堂,十二金釵,刻為十二神像,左右輝映,堂皇無比。
這樣講起來,程偉元及高鶚才是曹雪芹的功臣,天下萬世愛《紅樓夢》的讀者,應該感激他們保存這名著殘稿及補訂編勘刊印流傳之功。不然連寶玉是娶黛玉或娶寶釵,我們還不知道。程偉元甲本暢銷,不到一年又肯再排印乙本。這是普通牟利的書商所肯為的嗎?
八年前(一九五八年)我曾做《平心論高鶚》一文(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九本),文長六萬言,結末作[終身誤]一首,用《紅樓夢》第五回關於雪(薛)林二位的曲文本韻。照錄於此,以結本文:
都道是文字因緣,俺只念十載辛勤。空對著奇冤久懸難昭雪,終惹得曲解歪纏亂士林。嘆人間是非難辨今方信。縱然糊塗了案,到底意難平。
第3章 再論晴雯的頭髮
兩月前我在紐約寫一篇《論晴雯的頭髮》,下半牽涉到《紅樓夢》後四十回的問題。大概是說,四十回中諸人的性格,不但與前八十回連貫,天衣無縫,並且能在性格上作出出人意表的發揮及深入(若紫鵑之出色行為,五兒之異軍突起),不只是勉強顧到前後呼應而已。千里灰蛇之筆,本是《紅樓夢》全書一百二十回讀者所最佩服,千條萬端,皆有前後照應,未嘗遺漏。這已經不容易。若單有八十回,則灰蛇去處,全無著落。倘使曹雪芹尚活在人世九年間,收拾不起來,補作之人,若無曹氏殘稿作依據,反能使灰蛇重現於千里之外,便是奇蹟,為古今中外文學史上所無之事。大抵是從文學伎倆及想像力為出發點,評判其不可能。就事實講,到底曹氏有無殘稿未定稿,高鶚是否只作補輯工夫而非續作的問題,非常重要。我想再談一談。
一、「補」與「續」問題。胡適之俞曲園都根據張問陶詩中小注後四十回為「蘭墅所補」之一「補」字。魯迅《中國小說史》遂改用「續」字;譚正璧《中國小說發達史》竟用「作」字。如此以訛傳訛,致使普通人以為後四十回真是高鶚所作。「補」之原義,甚明。此為張問陶(高鶚親戚)及高鶚時人所周知,不能據為新證據。高鶚自己早就明說:「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簡繁歧出,前後錯見……此有彼無,題同文異。」乃「廣集核勘,准酌情理,『補』遺訂訛。」(見程本高序)高鶚所補,正是「修補」、「補輯」,可能在斷稿殘篇未能銜接處,加一兩行,使相連貫,卻萬不能就此斷為是「增補」「續補」。胡適之指程偉元所敘在鼓攤上購得十幾回說這是高鶚作偽之「鐵證」,這是倒果為因。必須先證明當時並無殘稿、佚稿繕本在外流傳,才能說是作偽。
二、曹氏殘稿散稿問題。
(1)曹雪芹死前三年,一七六〇年,就有《脂硯齋四閱重評》的庚辰本,作者最親的「畸笏」叟,在二十回眉批:「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又甲戌本第二十六回眉批:「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這獄神廟及射圃文字,就正是胡適之所引為程本與前八十回不符的可疑重要證據,但是確已「迷失」。這不能作為高本作偽之證。
(2)一七六二年三月(曹逝世前一年),畸笏已看見末回「情榜」(見庚辰本第十八回、十九回、二十七回,皆有關於情榜之眉批)。情榜末回當在佚稿之中。
(3)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前總評說:「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原稿三十八回,所書是四十二回之事)以此推之,三四一十二,可定原稿約一百二十回,至少一百多回。若是全稿僅八十回,應說是一半。
(4)當時一七六○至一七九一年,約三十年間抄本極多。或此有彼無(如庚辰本缺六十四回,及六十七回),題同文異,或者漫漶舛謬,這是事實。因為據程序:「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矣。」
(5)當時除戚本庚辰本外,尚有蘇大司寇本及吳潤生本。倪鴻《桐陰清話》卷七引《樗散軒叢談》:「《紅樓夢》實才子書也……巨家間有之,然皆抄錄,無刊本。乾隆某年,蘇大司寇家,因是書被鼠傷,付琉璃廠書坊裝訂,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印刷漁利。」惜未言乾隆某年。但是清清楚楚乾隆年間刊印是書的是程偉元。而且據近人所考,這正是蘇大司寇在京中的年間。我們不敢肯定,但是很可能琉璃廠之「坊中人」,即程偉元其人,而程所據即蘇大司寇本,加以鼓攤所得,成為高鶚補輯本。蔣瑞藻引《續閱微草堂》說「聞吳潤生中丞家尚有真本」。(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引)
(6)胡適之承認曹氏殘稿不止八十回。「如果甲戌本已有八十回稿本流傳於朋友之間,則他以後十年間續作的稿本,必有人傳觀抄閱,不至於完全失散……但我仔細研究脂本的評註,和戚本所無而脂本獨有的『總評』及『重評』,使我斷定曹雪芹死時,他已成的書稿,決不止現行的八十回。雖然脂硯齋說『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但已成的殘稿確然不止這八十回。」(《<紅樓夢>的新材料》一九二七年所作)
(7)當時社會,已有《紅樓夢》狂,抄本不一,富貴「巨家」,像蘇大司寇、吳中丞也有秘本。程偉元也是《紅樓夢》迷,也知道一般讀者求讀全稿者甚多。所以於曹雪芹逝世後三十年間,留心搜集殘稿及「諸家所藏秘稿」,發現補足一百二十回,是合情合理,有什麼不可能?曹氏死後,家散人亡,大概稿也散佚,家中人若畸笏者,可以慢慢發現傳抄。胡適之於曹雪芹逝世後一百六十四年後(一九二七年)能發現脂硯齋抄本,為什麼程偉元在曹氏過去後三十年間便一定不能發現其他抄本?胡發現敦誠贈雪芹詩寫本,也是在一百六十年後(一九二二年)。程偉元地近時近,更是可能。
三、高鶚作偽之證據不能成立。
(1)曹雪芹寫到八十回,血未嘔盡,淚未流盡。《紅樓夢》故事,尚未入主題,尚在人世,絕無不寫下去之理。《紅樓夢》主題,不是風花雪月,兒女私情。他的主題,一是通靈寶玉之失而復得,是斬斷情緣,還復慧根靈性,看破警幻仙姑之夢;又一是富貴無常,人生若夢,即賈府之敗落(「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紅樓夢》感人處在此不在彼。故未流雪芹未盡之淚,未嘔雪芹未嘔之血,不能止筆。必須寫到結局,才能寫出黛玉死後未死者無可奈何之哀痛。
(2)胡適之問:「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書,那麼,從甲戌到壬午這九年之中,雪芹作的什麼書?難道他沒有繼續此書嗎?如果他續作的書是八十回以後的書,那些文稿又在何處呢?」(《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我也發這個大疑問。如果有續完,程偉元該不該找到呢?
(3)這樣統觀全局,客觀的證據都不能成立了。「補」字是誤解。後四十回未備的,畸笏已明明說已散佚,不能怪高鶚。末回情榜,我也認為散佚。書之散佚,常在卷末。雪芹必把故事寫入主題,才能完他著書的本意。而且結局早已有成竹在胸,何難寫去?
(4)清朝漢學家,最好訂偽,至康有為以孔子為集作偽托古改制之大成。這是今文家無聊的門戶之見。但是風氣已成,一聽某書疑偽,讀書人便喜歡取其偽,而不取其真。如果今文家對,我們不但古文《尚書》不必讀,連《左傳》、《毛詩》也不必讀,去讀《公羊隊》、《穀梁》、《韓詩》、《齊詩》好了。這話很長。像英國的莎士比亞,就有好事者謂莎士比亞不會著書,自己的名字也寫不好,莎氏所著的作者,應是培根(Francis Bacon英國哲學家,一五六一至一六二六年)或馬洛(Christopher Marlowe英國劇作家(一五六四至一五九三年)(Bacon is Shakespeare一書,我五十年前就念到)。他們也考出許多證據,但是西方學者,態度謹慎。在不能客觀證明培根就是莎士比亞以前,還是認為莎士比亞是莎士比亞。我不能不判定高鶚有功而無罪。
第4章 說高鶚手定的《紅樓夢》稿
嘆一枝仙筆生花,偏生得美玉有瑕。若說沒續完,萬千讀者迷著他。若說有續完,如何學者說虛話?這猜測啊,教人枉自嗟呀,令人空勞牽掛。一個是泮宮客,一個是傲霜花。想此人能有多少筆桿兒,怎經得秋揮到冬,春揮到夏?
(枉凝眉)用《紅樓夢》曲丈原韻改作
新近購到《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這本稿本,是《紅樓夢》考證中一件重要新材料,使我們看到高鶚改稿補輯的實在情形。以前高鶚「偽作」後四十回的話,到此又得重新估價,或甚至根本動搖。
此稿應稱為「楊繼振本」,或為「高鶚手定稿」。一九六三年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編輯,分訂十二冊,商務印書館上海印刷廠石印。原為楊繼振所藏。
封面裡頭原題簽作《紅樓夢稿本》,下雙行題「佛眉尊兄藏,次游簽」。據此翻印本的跋,次游是秦光第的字,楊繼振的幕客。「佛眉」何人未詳,可能就是楊繼振以前的藏書人。再下一頁,是《紅樓夢稿——己卯秋月董董重訂》。再下一頁,是楊所題大字「蘭墅太史手定《紅樓夢》稿百廿卷,內闕四十一至五十卷,據排字本抄足口記。」據范寧的跋:「楊繼振,字又雲,號蓮公,別號燕南學人,晚號二泉山人,隸內務府鑲黃旗,著有《星風堂詩集》。他是一位有名的書畫收藏家……」書中每冊首末都蓋「又雲」、「又雲考藏」等圖章。最重要是第七十八回末朱筆題「蘭墅閱過」四字。
今程刻乙本,就是完全照這部手稿所改的。比如這七十八回,改得厲害,是關於林四娘姽嫿及祭晴雯芙蓉誄那回。好幾段刪改得一塌糊塗。且舉一二例。中有一段底本一百多字批評功名舉業的文章被刪去。姽嫿詞中有一次換韻也是他所改。
底本:賊勢猖獗不可敵,柳折花殘實可傷;魂依城郭家鄉隔,馬踐胭脂實可傷(即陽唐韻,與上節同)。
改稿:賊勢猖獗不可敵,柳折花殘血凝碧;馬踐胭脂骨髓香,魂依城郭家鄉隔。
又如今程本同回寶玉說必用「長篇歌行,方合體式,或擬李長吉會稽歌,或擬白樂天長恨歌……。」其中或擬李長吉一句,系高手定本在夾行中所加。現在程刻乙本,就是經過這樣修改過的文字。回回都是如此。
楊繼振鑑定此稿為蘭墅的「手定」稿。七十二回(也刪改得厲害)末頁有楊氏附記云:「第七十二回末,墨痕沁漫處,響明覆看,有滿文口字影跡,用水擦洗,痕漬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偽托。己丑又雲。」又一行小字云:「旗下抄錄紙張文字皆如此。尤非南人所能措言,亦惟旗人知之。」己丑當系道光九年,一八二九年(不會是一七六九年),去程甲本三十八年。三十七回首,也有朱筆批語:「此處舊有一紙附粘,今逸去。又雲記。」
此稿情形大概如下:底本前八十回是所謂脂本,文字近甲辰本(一七八四年),而改了以後則變成程刻本的面目。稿中兩種筆跡:一是手抄的,筆跡平常;一是批改的,書法秀麗老到,在密行蠅頭小字改處,猶間架分明,筆筆道道可喜。刪時也有單字點去的,或上下直槓刪去的,也有用勾勒把幾行一段勾掉。細行密補,紙位不夠時,用另紙二三行至十餘行粘上。石印本都用單頁另行印出,以存其舊。也有全回不改,或極少改的,看來是改後重抄正的。凡與批改者筆跡相似的抄本章回,都沒有改,可見得是改後謄清的。平常修改是使句讀讀來順口,轉節處分明,正像塾師改作文一樣。現在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就是根據這「高鶚手定本」原稿。
這一點,真比脂本初稿高明。如第一回底本,開頭就有許多文句太隨便,高手定本改得好。如底本「雖我未學,下筆無文」,(甲戌本缺)高本改為「我雖不學無文」。又「故曰賈雨村雲」後轉一段「此回中凡用夢用幻等字」,改為「更於篇中凡用夢用幻等字」,「更」字改得好。所謂幾回刪改得一塌糊塗的,就是又把幾行塗去,再在行中用行書細字密密添補,有時一頁之中補寫的字跟底本一樣多。補寫不足,再用另紙粘上。大概刪改最多的是以下幾回: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九、三十六、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五、六十六、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七十八。真是密密刪改的,大半在後四十回,如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九、九十、及一百十七至一百二十回。(九十一至九十五,無改字諒系謄正;一○八至一百十一,亦如此)紙張地位不夠,另紙粘上的,前八十回僅兩條,後四十回,從八十一回起,共二十一條,單一百十六回至一百二十回這五回中,共十五條。八十二回末,又雲批記:「目次與原書異者十七處,玩其語意,似不如改本。以未經注寫,故仍照後文標錄,用存其舊。」
最重要的,此改後的文字,大體上全與程偉元的刻本符合。據跋文作者范寧說:「這本子上修改後的文字,百分之九十九都和刻本一致……」范氏說:「楊繼振說,這個抄本是高鶚的手訂『紅樓夢稿』,不是最後的定稿……乃高鶚和程偉元在修改過程中的一次改本,不是付刻底稿。」如此稿第七回回目便全留空白。
關於高鶚是「作偽」或是「修補」的大問題,范寧先生跋語中有一段如下:「其次,通過這個抄本,我們大體可以解決後四十回的續寫作者問題。自從有人根據張問陶《船山詩草》中的贈高鶚詩《艷情人自說紅樓》的自注說:『《紅樓夢》八十回後皆蘭墅所補。』認定續作者高鶚,並說程偉元刻本序言,是故弄玄虛,研究《紅樓夢》的人,便大都接受這個說法。但是近年來許多新的材料發現,研究者對高鶚續書日漸懷疑起來,轉而相信程、高本人的話了。這個抄本在這方面,提供了一些材料,我們看到後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一樣,原先就有底稿。高鶚在這個底稿上面,做了一些文字的加工。這底稿的寫作時間,應在乾隆甲辰(一七八四年)以前。因為庚辰(一七六○年)抄本的二十二回末頁,有畸笏叟乾隆丁亥(一七六七年)夏間的一條批說:『此回未成而芹逝矣。』仍保留著殘闕的形式。但到甲辰夢覺主人序抄本時,就給補寫完整了。……可見這補寫的人,對寶釵後期生活是清楚的。這就是說,後四十回所寫寶釵生活的文字,這位補寫的人見到過。或者後四十回竟是出於他一人的手筆,也很可能。因此,張問陶所說的『補』,只是修補而已。」這正與我的解釋「補」字相符。
緊接這段,下一段開頭說:「後四十回既大致可以確定不是高鶚寫的,而是遠在程、高以前的一位不知名姓的人士所續。這樣一來,我們前面提到周春的話,就得到實物的證明了。」周春的話,是說「乾隆庚戌秋」(一七九○年,即程刻前一年),有人「用重價購抄本兩部,一為《石頭記》八十回,一為《紅樓夢》一百二十回。」(見《閱<紅樓夢>隨筆》)
這高鶚手定本,於我的意見有六條。
一、這證明高鶚的冤枉。至少他不是「寫」,而是「補」。他未嘗作偽,而有底本作依據,前八十回及後四十回一樣。又高鶚所題僅說「閱過」而已,所題又是在七十八回末,這事尚待慢慢地研究。
二、我很懷疑,此稿雖稱為「高鶚手定本」,但是詳看所添補,確為於紅樓本事極熟悉的人。那麼講,所謂添補又非出高鶚手。我傾於相信,很可能是雪芹自己的手筆。況且稿本卷前題「己卯秋月堇堇重訂」。乙卯是庚辰前一年。「堇」字典解為「土芹」,生於水者為芹,生於土者為堇。這個假定,關係太大了。筆跡與我們所知或是雪芹手跡的「空空道人」四字相似。又高鶚所題僅說「閱過」而已,所題又是在七十八回末。這事尚待慢慢地研究。
三、一七六四年至一七九一年間抄本的情形極混亂,而且繕本也非常的多。正如程乙本高鶚的引言所說:「是書沿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此有彼無,題同文異。」這些話是實。所以說:「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又說:「廣集核勘,准酌情理,補遺訂訛。」這話也是實。
四、在這混亂抄本中,大家已經承認,明明畸笏看見「後三十回」,明明有一百二十回目,八十回以後明明有雪芹的未定稿。在未有發現作偽的真證以後,我們應該信程、高序言中的話。相反的,我們沒有實物的證據,證明曹家的後三四十回散稿,全部散佚,不可復得。曹死後,朋友中有敦敏、敦誠、張宜泉、裕瑞、明義、畸笏等。
五、大家囿於成見,由於高鶚作偽續書,到高鶚核勘修補底稿的不同的假定,這一轉變太大,所以仍要假定,如有補續者必不是雪芹,而是另一某不知名姓的人。繞這個大彎,真可不必。胡適考定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些小不符之處,正是畸笏所謂原稿散佚五六回。曹氏未經整理的後三十回佚稿中,有未盡符合處,不足為奇。大家排除先入之見,當認為後四十回不但不壞,而且異常精密,異常合理,不失本書大旨。
六、我們今日有文字比較清順可念的《紅樓夢》本可讀,應該感謝高進士這樣細心校勘的功夫。
第5章 跋曹允中《紅樓夢》後四十回作者問題的研究
曹允中女士將研究《紅樓夢》後四十回稿寄示,閱來甚喜,知道對此問題關心者大有人在。大家實事求是,自然慢慢地可以得到真相。這十年來新出的材料越來越多,誠如范寧先生(高鶚手定《紅樓夢》稿本跋的作者)所說:「近年來許多新的材料發現,研究者對高鶚續書日漸懷疑起來,轉而相信程高本人的話了。」陳受頤先生(現在美國)曾見我的《平心論高鶚》,對我表示同意,並謂想為文發表,至此尚未著筆。到底還是曹家女士先來。曹女士研究此事多年,觀點論斷與我不約而同。此篇系舊稿,這回看見我新近所發表文章,才又鼓起勇氣,略加整理髮表。曹女士是律師,文中判決高鶚作偽證據不能成立。此層公案,將來當上訴到大理院去,大理院便是天下後世愛好《紅樓夢》的讀者。所以我不憚辭費,在此再說幾句話。
一、新出材料,使我傾向相信大家所已承認的雪芹未定的後三四十回,確然存在。最重要的材料還是曹氏生前手定庚辰本八十回中畸笏及脂硯一百七十九條的評語。又有周春所記程刻之前有人購到一百廿回本的話。庚辰本中第七十五回前單頁甚重要:「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對清,缺中秋詩,俟雪芹。」這乾隆二十一年便是丙子(一七五六),在甲戌本之後二年,去雪芹死前七年又七月。又吳恩裕在一九五四至一九五七年間發現敦誠《四松堂詩抄外集》,《鷦鷯庵雜詩》,《鷦鶴庵筆塵》及他的哥哥敦敏的《懋齋詩抄》,明義(我齋)的《綠煙鎖窗集詩選》等(俱見吳氏《有關曹雪芹八種》),使我們更明了敦誠、敦敏及雪芹的生平事跡及往來關係。別的不說,單說一樣。敦誠是與曹雪芹最親熟的人。鷦鷯雜詩中《挽曹雪芹》二首,第二首(四松堂集所無)起句是:「開篋猶存冰雪文」。他自然是熱心愛護《紅樓夢》稿的人。別人可能沒有看到雪芹的殘稿,敦誠應當看過。明義(我齋)也說在「書未流傳」之時「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余見其抄本焉。」這時候很早(約曹死前一二年)。又脂硯(個人相信是史湘雲)在雪芹死後十年(一七七四年)尚在,後四十回稿,不能完全遺失。明義的《綠煙瑣窗詩選》題《紅樓夢》詩竟有二十首。據吳恩裕說:「其中前十七首,描寫《紅樓夢》裡面的事實,大致不出前八十回。第十八首提到黛玉的『葬花詞』,說是『似讖成真自不知』。」吳恩裕依所見的曹稿僅八十回的假定,對此句就費解了。因此他說:「但黛玉死的成『真』在八十回以後,而當時尚無高鶚續書……因此明義寫此詩時,當繫結合著八十回以外的雪芹原來的回目。……也可能結合雪芹和朋友們口述全書的未完內容而寫的。」若假定所見有後四十回稿,就無須這樣周折的解釋了。
二、曹女士所列胡適列舉前後情節不符合脫漏五點。我在此簡單附寄數語。大概適之本心是要考四十回的真偽,對於後四十回雪芹未定稿,未免有求全之毀,落了穿鑿二字。適之是我的畏友,但是此等處穿鑿實是穿鑿。
(1)小紅被丟開。小紅既為鳳姐看上調用,後來無影無蹤。須記得這是第二十七回花生日的事。從此一直到八十回,共五十三回,未見有小紅。凡是鳳姐的事都是平兒在場襄理。這丟開小紅是在前八十回,不關高鶚,我們並不能據此「證」明前八十回是偽作。倒是到了八十八回,高鶚「作假」,倒沒有忘記小紅,又提起小紅與芸哥來。同樣的,史湘雲據三十七回「自是霜蛾偏愛冷」,應該早寡,但據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又應當白髮偕老。又要拆散,又要偕老,這是前八十回自身的矛盾,是不可能的事,不關高鶚。所以我看湘雲寡後,躲在脂硯齋中與雪芹批閱《紅樓夢》稿,便應「白首雙星」之義。此等處適之正不應穿鑿,借為證據。
(2)香菱不應讖。據截語,香菱應被夏金桂折磨死(自從兩地生枯木,致使「香魂返故鄉」)。第八十回香菱得寶釵領過去,得避金桂,但仍寫她「今後加以氣怨傷肝,內外挫折不堪,竟酸成干血之症,日漸羸疲。」這樣一直拖兩年,到了一百二十回難產而死,實亦是因為身體熬煎不過,由金桂折磨致成虛弱所致。這不能算不應讖,不應如此穿鑿。假如金桂沒有誤毒自己,簡簡單單把香菱毒死,就太沒有文章波瀾了。
(3)鳳姐應曲文,但拆字讖語未明。鳳姐晚景淒涼,被丈夫冷淡,又辦賈母喪事,大觀園傭人調動不靈,與鐵檻寺弄權,炙手可熱,遙遙相襯,是好文字。那副情景,倒叫人可憐。在此點,後四十回是大成功。「一從二令三人木」猜字謎,吳恩裕友人解「二令」為「冷」,「人木」為「休」,「哭向金陵事更哀」,總算與曲文相符。只「一從」未明。曹女士「一從」的解法可取。
(4)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笨拙」。這正是補稿實情。但與後四十回幾十段精彩文字相較,愈可證明高鶚修補,而未嘗作偽,並且證明作偽至足以亂真,真不容易。
(5)寶玉做八股,考舉人。這項關於書中主人翁寶玉的人格,最為重要,也最表示俞平伯的穿鑿。人家看破世情,要出家做和尚了,還要罵人家「祿蠹」。寶玉到後四十回,所以能深深動人,就是因為他已不似前八十回專說呆話吃口紅而已。他讀八股,取功名,是專為報答父母養育之恩,盡了人子之道,才遁入空門。這時寶玉年紀較大了,人品也較成熟了,不是永不成器,謗僧罵道一個茜紗公子而已。寶玉聰明,處此難關,求得兩全之計,一面遁入空門,又一面想報答父母,中個科名(「母親生我一世,我也無可報答,只有這一入場……出來時,太太喜歡,便是兒子一輩子的事也完了,一輩子的不好也都遮過去了。」)這是曹雪芹最高明的手筆,也是雪芹所以寄其悲憤哀痛於寶玉身上。怎麼可以似陳獨秀橫衝直撞做法,一味搗蛋到底,這還可以論人麼?寶玉赴考場的用心,一出場便遁跡空門,書中寫得再清楚沒有,何得含血噴人?話長了,不多說。
第6章 《紅樓夢》人物年齡與考證
最近胡基峻先生在「中副」發表一文,《論<紅樓夢>人物的年齡問題》,指明其紕繆矛盾之處甚多。這是事實,前二十二回為尤甚,前人已屢指出,但與後四十回真偽問題無關,因為毛病都出在前八十回。其糾纏情形過甚,叫高鶚想整理而無法整理。胡基峻先生結論,大抵不錯,但是夾入一句謂可能為反駁我所著《平心論高鶚》的證據之一。這雖是偶然夾入的話,卻須說明,以免讀者看錯問題。胡先生的結論是:
上文所舉的,都是些大而且是較嚴重的矛盾。此外像王夫人的年齡,也有問題,後四十回引述往事的地方特別多(這很可能成為反駁林語堂先生《平心論高鶚》的證據之一),而且明明是幾年前的事,其中人物都往往只說「去年」、「上年」及「前年」等語;探春出嫁後不到兩年,賈政卻說「……將小女配與統制少君,結藕寓已經三載……」要糾正這些矛盾,像高鶚、汪原放那樣,僅僅更改幾個數字,是解決不了的問題。……
一、人物年齡呈極混亂情形,是前八十回。像脂批四閱的庚辰八十回本,總算是真的了,恐怕沒有人敢說他是偽的,這些矛盾,王希廉本早已指出,程、高二位真正沒法修補訂正,護花主人的眉批及大某山民每回末加評,最注重這各節年月問題,就如第十七回,「七月大開杏花」的荒謬,我們也沒法說不是曹氏的手筆。又如第十二回雲,「這年冬底林如海病重」,十四回又雲「九月初三沒」招兒回來,謂黛玉、賈璉趕年底回來,還要帶大毛衣服。護花主人眉批謂:「作者不顧前後如此,吾不能為之原諒也。」除非我們假定前二十二回通通是偽的(連甲戌本,庚辰本,戚蓼生本在內),我們只得接受這個事實,前八十回甚淆亂,而其中最胡鬧的是在第一至第二十二回中。
單說寶玉及釵黛的年齡,就沒法整理。我姑且引《平心論高鶚》一段。以外大觀園各人歲數矛盾重重,至今無法整理。取此必棄彼,取彼必背此。護花主人假定大觀園初年寶玉十五歲,周汝昌假定為十三歲,都是勉強折中定的。大某山民依八十六回元妃沒於第三年甲寅(一七三四年)。周汝昌移後四年,以一七三六年丙辰為初年(到第三年當為一七三八年)。這且不去討論,單說黛玉六歲來賈府(見第二回),到了四年或六年後壬子,自己已說她十五歲了(四十五回)。況且她少寶玉一歲(第三回),則寶玉已十六。但寶玉在同年說看來只有十二三歲(二十三回)。寶釵大寶玉兩歲,應是十八了。事實又不如此簡單,因為第二十二回寶釵只明說只十五歲,若依第四回薛蟠已有十五歲,到了壬子,薛蟠應是二十一歲,而第四回明說寶釵只少他兩歲,寶釵便應十九歲。周謂:「『少兩歲』不實之詞,不應死看,但亦不應將七歲之不同,說『少兩歲』。但是事不止此。六十三回,大家算寶釵、襲人、晴雯、香菱四人是同庚,是只十四歲,若說襲人大寶玉兩歲(據第六回),寶玉應縮回十二歲。但又不然,因第十九回,襲人姨妹已十七歲,則襲人至少也十七,寶釵與之同庚,又應十七。薛蟠若比寶釵大兩歲,又變十九歲,若依薛蟠來府時只十五歲(第四回),寶釵又須縮回為十三。後四十回高本(曹氏殘稿)第九十回賈母又說黛玉少寶玉兩歲,不是少一歲,高本也亂在一起。其餘英蓮、賈蘭、賈蓉各人歲數都有矛盾。可見高鶚校書時對此等處,也真無辦法,姑存其本來面目。」我想這些錯亂,都是「易稿五次」所致。
二、俞平伯的歪纏。這些矛盾既不足為前八十回作偽的證據,則後四十回真有什麼矛盾,也不是高鶚「惡劣」、「俗筆」、「笨抽」行詐的證據。俞平伯一味歪纏,連黛玉之死也叫肉麻無味;連黛玉之病,幾月好幾月壞,本是癆病的人常有的事,也看作惡劣;連賈府衰敗,也必須如探春所言「自相殘殺」,才叫做滿意。我說這些話,是指出我們考偽的方法,太隨便了,太不夠標準,大家不可長此風氣,也不必受那類考證方法的欺騙。
在此我舉平伯論巧姐年齡忽大忽小一事,來指出這類考證的一斑。這事是頗費平伯筆墨的。我再引《平心論高鶚》文中一段。我說:「後四十回巧姐之歲數,平伯以為忽大忽小。歲數混亂,本是全書的毛病。但巧姐忽大忽小,完全是故意曲解,不是作者的荒謬矛盾。」原來作者一百十七回說:「巧姐兒年紀也有十三四歲了。」平伯舉出一〇一回的話:「大姐哭。李媽狠命地拍了幾下,向孩子身上擰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聲大哭起來。」就在這些話頭上做文章。他先加上「巧姐被擰,連話都不會說」的推想,然後評曰:「巧姐被擰,連話都不會說,只有大哭一法,看這光景她不過三歲,最多亦以四歲為限。若在四歲以上,決不至於被擰之後,連話都不說的。況且巧姐能說話,婆子決不敢平白地擰她一把,可見巧姐確是不會說話的。」我說「誰家十一二歲的小姐被老嬤狠命地拍了幾下(時鳳姐大病),又在身上擰了一把,會不『哇』的一聲大哭起來?又誰家小姐必先說話而後算一、二、三,而後哭哉?」作者並未嘗說巧姐不說話,是時鳳姐大病,向誰說呢?哇不哇,是看擰的重不重。若是「狠命」地擰一下,平伯也是先哇而後說話也。
這是搗鬼,不是考證。
第7章 論大鬧紅樓
我想凡人好詭異立說,望文生義,歪纏曲解,穿鑿附會,一時可以聳動視聽,結果必糾紛愈甚,撲個落空。此《紅樓夢》之所以鬧得滿城風雨,天翻地覆也。我想在此略為指出,大家不可標新立異,假此假彼,來挑剔這「十載披閱,增刪五次」及「漶漫不可收拾」矛盾重重的書,名為考證。要是下死勁望文生義,推其所必有,敲其所必無,將來糾纏必愈甚。
因為雪芹未定稿,與前必有不符,庚辰本出後,雪芹還在三年中拚命「易稿」,要挑剔是容易的。結果必如俞平伯的招供:「我嘗謂這書(《紅樓夢》)在中國文壇上是個『夢魔』,你越研究越覺糊塗。」(這是平伯一九五○年十二月在《紅樓夢研究》自序的話)終於在《影印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十六回後記》中,平伯把自己高鶚續書的話完全放棄推翻了。那麼,以前在夢魘中所發望文生義的話,還不是夢囈嗎?
《紅樓夢》是四大奇書之一,所以二百年來費了多少文人的題詞考證,本是應該的。自從瑞裕、袁枚的筆記,以至俞曲園臆測此書為納蘭性德而作,引起張問陶說他妹夫高鶚「補」紅樓的話,後四十回之來源及作者,遂成一大猜謎,至今尚未解決。胡適之出,而紅樓所敘為雪芹曹家身世之事乃大明。這是適之的功勞。可惜適之受了清人考偽的風氣,強訂高鶚續書,以致在脂批及後四十回文字中討債,推其必有,敲其必無,這事情遂大蹊蹺起來。不料近二三十年間,由於大家熱心搜集內府及外間流傳版本,曹氏家世越來越清楚,連曹雪芹的西山家居在健銳營後的地點也找出來。因此又增加二十年來多少討論紅樓的文章。此中當以周汝昌考證新材料最多,用功最勤,收穫最大;而吳恩裕、李玄伯、鄧文如諸先生也發現不少材料。最近又發現高鶚手定稿本,使我們看見高鶚刪補八十回前及八十回後的詳情。胡適之晚年對於明我齋(明義)及懋齋(敦敏)的一些材料,都不樂談。在一九六一年影印甲戌本的跋文中,也只談各版本,只曾引周春所說在程刻以前有人以重價購到百廿回本的話。適之考證文章,一是一,二是二,極少廢話。但是適之是相信雪芹家中有百廿回的殘稿,而且動起發問,雪芹在去世以前十年間不將全書寫完在幹嗎呢?適之是第一發疑問的人。
總而言之,由新材料的發現,高鶚作偽之說,已經打破了。
俞平伯:已經放棄高鶚續書之說(可見於《中華文史論叢》第一輯)。
容庚:向來就不主張高鶚續書那一套。
范寧:跋高鶚手定本「近年來許多新的材料發現,研究者對高鶚續書日漸懷疑起來,轉而相信程高本人的話了。」高鶚只有「修補」,未嘗作偽。
吳世昌:新著英文《紅樓考證》,相信後四十回一部分是曹氏原稿。
趙聰:友聯版《紅樓夢》序言認高鶚「實是一大功臣」。這是一篇極公允詳明介紹紅樓的文章,但對後四十回還存懷疑態度,因為受了俞平伯的影響,尚有膠泥的意見。
潘重規:不相信高鶚作偽,但仍持以前蔡元培諸人的意見,把紅樓視為明清奪國璽的政治暗諷小說。
趙岡:相信後四十回不是高鶚作偽,也不是雪芹原稿,是另一位雪芹的堂兄所續。說高鶚作偽是「絕對的冤枉」。
曹允中:就紅樓第五回十二支曲文,證明後四十回完全與雪芹計劃的「寫作大綱」相符,而且高鶚未嘗作偽。
我看最近後二者的文章,認為曹允中的態度是公允的,其方法就紅樓本書研究立論,是正確的。趙岡的文章表面上是客觀的,有邏輯的,實際上仍是他七年前《〈紅樓夢〉考證拾遺》(一九五九年所作)那一套,主觀的矛盾的理論很多很多,不足使人相信。他專做這一類與平伯相同推敲字句望文生義的考證,所以將來必更多糾紛。他看不起吳世昌的英文書,說:「我認為這本書應該全部改寫。」難免有「老王賣瓜」及王麻子剪刀之嫌。他批評及教訓曹允中應該看什麼書,什麼書。自然我知道趙岡既有王瓜可賣,也委實看了不少書,有話要說,但是始終不能因新材料的發現,指出曹允中一個破綻。所指關於脂評的話,托為近人所考脂硯系雪芹的堂兄曹天佑,其實就是趙岡自己所考。文字上那樣確定,使人疑心真是新近的定案,這個太不應該了。
其實脂硯是何人,還沒有定案。我以為「脂批」是史湘雲、畸笏及曹雪芹本人三位所作,見我八年前所作《平心論高鶚》。趙岡翻箱倒篋,一意要證明脂硯非女人,即非史湘雲,把周汝昌的證據,或曲解,或設法曲解,便腰斬為二。看過趙先生「拾遺」一書的人,處處看見他的強詞奪理。就如脂批「余則將欲補出枕霞閣中十二釵來」。枕霞閣即史家,書中正文史湘雲就是枕霞閣,趙岡斷為「種種假想的口吻,都是脂硯批書時玩的花樣」。所有的理論都是如此,沒有證明什麼。
我所以要說這些話,就是趙岡文中根本否認曹君及我文中的方法。「那就是根據《紅樓夢》後四十回的文字優美與否,是否與前八十回的伏線相吻合,來推斷後四十回是否雪芹原著。這是最脆弱的一種證據。」趙先生根本不懂我及曹君的意思。所謂文字精彩,不是說高進士的詩文,是指著小說者刻骨描寫個性及細微體會人物情節的「內功」。我可以引俞平伯、戚蓼生及王希廉的話,來說明這續書的不可能。趙岡未曾記得我們所考是一本創作小說。他把續書看得太容易了。他說:「這就像由人起題目,我們來做文章,文章作得切題,並不能證明這文章不是我們所作,而是出題人自己所作。續《紅樓夢》是個比較不容易作的題目,但是並非不可能。」趙先生此點看法,實太欠聰明了。
須記得《紅樓夢》是四大奇書,妙處不在文筆措辭上的優美,而在描刻個性及入微體會個中的情節。俞平伯尚有這一點聰明。他在一九二二年早就說(此文收入一九五○年的《紅樓夢》研究書中)「我以為凡書就不能續。不但《紅樓夢》不能續,凡續書的人都失敗,不但高鶚諸人失敗而已。」又說:「如讀者覺得續書一事,並不至於這樣困難,絕望,疑心我在『張大其詞』。那麼不妨給讀者諸君一個機會試試。」他出的題目是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內說話,寶玉叫快請,下文便沒有了,叫讀者試補。「這不過一頁文章,續補當然極容易的,僅不妨試驗一下。」平伯又說:「凡好的文章,都有個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現的個性越是活潑潑的。因為如此,所以文章本難續,好的文章更難續。為什麼難續呢?作者有他的個性,續書人也有他的個性……」以後發揮這個意思的文很長,可以參考。難不在文字優美,難在叫高鶚做曹雪芹的應聲蟲。
雪芹文筆所以能寫出四大奇書之一,在於兔起鶻落的工夫。戚蓼生序寫得最好「夫敷華掞藻,立意遣詞,無一落前人案臼,此固有目共賞,姑不具論。第其蘊於心而抒於手也,注彼而寫此,目送而手揮,似譎而正,似則而淫,如春秋之有微詞,史家之多曲筆……其恰稗官野史之盲左腐迂乎?」後四十回所謂「精彩」文字之難得,就在此不在彼,雙美護玉之文便是。五兒鬧夜之文亦是。
王希廉也有這樣的眼光:「有謂此書只八十回,其餘四十回,乃出另手。是何言歟?但觀其通體結構,如常山蛇首尾相應,安根伏線,有牽一髮全身動之妙……覺其難有甚於作書萬倍者,雖重以父兄命,萬金賞,使誰增半回不能也。何以隨聲附和之多耶?」(增評補圖《石頭記》卷首「讀法」)。
這就是趙岡所認為補《紅樓夢》「比較不易的題目,但是並非不可能。」也就是他認為最「脆弱證據」。這樣講,他的見解比王希廉還不如了。
第8章 俞平伯否認高鶚作偽原文
我在《大鬧紅樓》一文中提到今日一些研究紅樓的人懷疑高鶚續書之說。這自然是與我八年前研究的結果相合。我著重文學的觀點,認為後四十回除曹氏舊稿流傳出來由高鶚整理補輯以外,任何人不能續。內中故事脈絡之連貫及人物個性口吻之密合,非出於曹氏不可。若有人續此書得到今日後四十回的成績,其人之才必在曹氏之上。須知《紅樓夢》「字字看來皆是血」,正如張潮所云「天地間之至文,皆血淚所寫成。」胡適說此書是自敘,乃合西洋文學研究眼光。今以無此血淚之人,續此血淚哭盡之書,絕不可能。胡適以後,研究者專在這「增刪五次」抄本矛盾補湊漶漫不可收拾的今本中吹毛求疵,捕風捉影,作求全之毀,來證明高鶚作偽。大家隨聲附和,聞高鶚之偽,而不考察胡俞諸人所謂訂偽的證據。誠如王希廉所感嘆:「何以隨聲附和者之多耶!」幸而新材料發現日多,高鶚整理各不同抄本的困難日明,大家知道當時抄本之混亂情形,對於高本的小疵,都能原諒了。如此奇冤大白,我自然是大快於心。
上文說俞平伯也否認他高鶚作偽之說,我想讀者要看平伯的原文。他本來是支持適之高鶚作偽說最有力的人,也可以說是畢生致力於此的專家。他的《脂硯齋<紅樓夢>輯評》及「八十回校本」都是極有幫助《紅樓夢》研究者的專書。他最近肯幡然改他向來的主張,非常重要。文字見於:一、《影印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十六回後記》一文,載於《中華文史論叢第一輯》三三九頁;二、《談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即《高鶚手定稿本》),載於《中華文史論叢第五輯》,四三七至四三八頁。
一、此文見於該篇所附「紅樓夢年表」後之「說明二」。
從上表後段看出一百二十回本的興起,約在甲辰、己酉之間,一七八五至一七八九年。離雪芹之死已二十多年。脂批已凋零了,殆另是一回事。程氏刊書以前,社會上已紛傳有一百二十回本,不像出於高鶚的創作。高鶚在程甲本序里,不過說「遂襄其役」,並未明言寫作。張問陶贈詩,意在歸美,遂誇張言之耳(語堂按:張系高之妻舅)。高鶚續書之說,今已盛傳,其實根據不太可靠。程乙本對程甲本,以七十天的工夫,卻修改得如此之易且快,或者(語堂按:疑漏不字)是高鶚的成績吧。
二、平伯校《高鶚手定稿本》(即楊繼振本)的前八十回,不涉及後四十回,推敲高鶚所改的底本,作此抄本或在程刻本之先或在之後兩個假定。其在第一假定中說:
我們不妨先說那人(語堂按:底本作者)在高氏之先。兩本有相同處,是乙本從它,而非它從乙本,這可能不可能呢?上已說過,程第二排本乙,必須就第一排本來改字,但並不排除採用他本作為參考,以至於直抄一些文字的可能性。因甲、乙兩本,從辛亥冬至壬子花朝,不過兩個多月,而改動文字據說全部一百二十回有二萬一千五百餘字之多,即後四十回較少,也有五九六七字(語堂按:根據汪原放計算)。這在《紅樓夢》版本上堯一個謎。丈字之多且不管它,為什麼要改,怎樣改,也都是問題,難道剛排出一部新書,立刻有所依據?反面看來,若無依據,像他們這樣多改、快改,非但不容易辦到,且也似少必要——這裡不妨進一步說,甲、乙兩本,皆非程高懸空的創作,只是他們對各本的整理加工的成績而已。這樣的說法本和他們的序文引言相符的,無奈以前大家都不相信它,據張船山的詩,一定要把這後四十回的著作權塞給高蘭墅,而把程偉元撒開。現在看來,不大合理。從前我們曾發現即在後四十回,程高對於甲、乙兩本的了解也好像很差。在自己的著作里會有這樣的情形,也是很古怪的。今謂有所依據,則甲本從某某來,乙本從某某來,兩本即不免互相打架,也不甚奇,至多也不過說校者如程高二人失於檢點罷了。
我不想再多說了,來寫別的題目。就這麼一句話,在各抄本文字異同極混亂的情形中,程高兩人「廣集核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及因「燕石莫辨」「惟擇其情理較協者,取為定本」,我們不能再挑剔異同,以為訂偽的證據,或另立詭異之說。校書難,校訂《紅樓夢》尤難。抄本有的錯的離奇(見《平心論高鶚》第十一章),有的出於天然的遺漏,排本可有魯魚豕亥之嫌,即改本也可能有本人改錯,然後看見改錯,再為復原,改稿人也可有失檢的地方。甲戌本的開頭「旨義』,文字就欠通。甲辰本文字不好,越抄越離曹氏舊本。程高所據後四十回底本,也可能已有文字毛病。但是我詳看程高所依據的底本,第九十七回敘黛玉由傻大姐聽見寶玉訂婚的消息一路來賈母處要問寶玉那種瘋瘋癲癲的一段,及第一百十七回雙美護玉那紫鵑抱住寶玉一段,還是底本的原文,並非高鶚所添改,我就相信這底本還是經過幾次過錄的曹氏原稿。恕我「許子之不憚煩」就此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