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論高鶚 · 說高鶚手定的《紅樓夢》稿

林語堂 《平心論高鶚》
嘆一枝仙筆生花,偏生得美玉有瑕。若說沒續完,萬千讀者迷著他。若說有續完,如何學者說虛話?這猜謎啊,教人枉自嗟呀,令人空勞牽掛。一個是泮官客,一個是傲霜花。想此人能有多少筆桿兒,怎經得秋揮到冬,春揮到夏? 〔枉凝眉〕用《紅樓夢》曲文原韻改作 新近購到《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這本稿本,是《紅樓夢》考證中一件重要新材料,使我們看到高鶚改稿補輯的實在情形。以前高鶚「偽作」後四十回的話,到此又得重新估價,或甚至根本動搖。 此稿應稱為「楊繼振本」,或為「高鶚手定稿」。一九六三年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編輯,分訂十二冊,商務印書館上海印刷廠石印。原為楊繼振所藏。 封面裡頭原題簽作《紅樓夢稿本》,下雙行題「佛眉尊兄藏,次游簽」。據此翻印本的跋,次游是秦光第的字,楊繼振的幕客。「佛眉」何人未詳,可能就是楊繼振以前的藏書人。再下一頁,是《紅樓夢稿——己卯秋月堇堇重訂》。再下一頁,是楊所題大字:「蘭墅太史手定《紅樓夢》稿百廿卷,內闕四十一至五十卷,據排字本抄足□記。」據范寧的跋:「楊繼振,字又雲,號蓮公,別號燕南學人,晚號二泉山人,隸內務府鑲黃旗,著有《星風堂詩集》。他是一位有名的書畫收藏家……」書中每冊首末都蓋「又雲」「又雲考藏」等圖章。最重要是第七十八回末朱筆題「蘭墅閱過」四字。 今程刻乙本,就是完全照這手稿所改的。比如這七十八回,改得厲害,是關於林四娘《姽嫿詞》及祭晴雯《芙蓉誄》那回。好幾段刪改得一塌糊塗。且舉一二例。中有一段底本一百多字批評功名舉業的文章被刪去。《姽嫿詞》中有一次換韻也是他所改。 底本:賊勢猖獗不可敵,柳折花殘實可傷。魂依城廓家鄉隔,馬踐胭脂實可傷(即陽唐韻,與上節同)。 改稿:賊勢猖獗不可敵,柳折花殘血凝碧。馬踐胭脂骨髓香,魂依城廓家鄉隔。 又如今程本同回寶玉說必用「長篇歌行,方合體式,或擬李長吉《會稽歌》,或擬白樂天《長恨歌》……。」其中或擬李長吉一句,系高手定本在夾行中所加。現在程刻乙本,就是經過這樣修改過的文字。回回都是如此。 楊繼振鑑定此稿為蘭墅的「手定」稿。七十二回(也刪改得厲害)末頁有楊氏附記云:「第七十二回末,墨痕沁漫處,響明覆看,有滿文□字影跡,用水擦洗,痕漬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偽托。己丑又雲。」又一行小字云:「旗下抄錄紙張文字皆如此。尤非南人所能措言,亦惟旗人知之。」己丑當系道光九年,一八二九年(不會是一七六九年),去程甲本三十八年。三十七回首,也有朱筆批語:「此處舊有一紙附粘,今逸去。又雲記。」 此稿情形大概如下:底本前八十回是所謂脂本,文字近甲辰本(一七八四),而改了以後則變成程刻本的面目。稿中兩種筆跡:「一是手抄的,筆跡平常;一是批改的,書法秀麗老到,在密行蠅頭小字改處,猶間架分明,筆筆遒勁可喜。刪時也有單字點去的,或上下直槓刪去的,也有用勾勒把幾行一段勾掉。細行密補,紙位不夠時,用另紙二三行至十餘行粘上。石印本都用單頁另行印出,以存其舊。也有全回不改,或極少改的,看來是改後重抄正的。凡與批改者筆跡相似的抄本章回,都沒有改,可見得是改後謄清的。平常修改是使句讀讀來順口,轉節處分明,正像塾師改作文一樣。現在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就是根據這『高鶚手定本』原稿。」 這一點,真比脂本初稿高明。如第一回底本,開頭就有許多文句太隨便,高手定本改得好。如底本「雖我未學,下筆無文」,(甲戌本缺)高本改為「我雖不學無文」。又「故曰賈雨村雲」後轉一段「此回中凡用夢用幻等字」,改為「更於篇中凡用夢用幻等字」,「更」字改得好。所謂幾回刪改得一塌糊塗的,就是又把幾行塗去,再在行中用行書細字密密添補,有時一頁之中補寫的字跟底本一樣多。補寫不足,再用另紙粘上。大概刪改最多的是以下幾回:廿四、廿五、廿九、卅六、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五、六十六、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七十八。真是密密刪改的,大半在後四十回,如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九、九十,及一百十七至一百廿回。(九十一至九十五,無改字諒系謄正;一〇八至一百十一,亦如此)紙張地位不夠,另紙粘上的,前八十回僅兩條,後四十回,從八十一回起,共廿一條,單一百十六回至一百廿五回中,共十五條。八十二回末,又雲批記:「目次與原書異者十七處,玩其語意,似不如改本。以未經注寫,故仍照後文標錄,用存其舊。」 最重要的,此改後的文字,大體上全與程偉元的刻本符合。據跋文作者范寧說:「這本子上修改後的文字,百分之九十九都和刻本一致……」范氏說:「楊繼振說,這個抄本是高鶚的手訂『紅樓夢稿』,不是最後的定稿……乃高鶚和程偉元在修改過程中的一次改本,不是付刻底稿。」如此稿第七回回目便全留空白。 關於高鶚是「作偽」或是「修補」的大問題,范寧先生跋語中有一段如下:「其次,通過這個抄本,我們大體可以解決後四十回的續寫作者問題。自從有人根據張問陶《船山詩草》中的贈高鶚詩《艷情人自說紅樓》的自注說:『《紅樓夢》八十回後皆蘭墅所補。』認定續作者高鶚,並說程偉元刻本序言,是故弄玄虛,研究《紅樓夢》的人,便大都接受這個說法。但是近年來許多新的材料發現,研究者對高鶚續書日漸懷疑起來,轉而相信程、高本人的話了。這個抄本在這方面,提供了一些材料,我們看到後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一樣,原先就有底稿。高鶚在這個底稿上面,做了一些文字的加工。這底稿的寫作時間,應在乾隆甲辰(一七八四年)以前。因為庚辰(一七六〇)抄本的二十二回末頁,有畸笏叟乾隆丁亥(一七六七)夏間的一條批說:『此回未成而芹逝矣。』仍保留著殘闕的形式。但到甲辰夢覺主人序抄本時,就給補寫完整了。……可見這補寫的人,對寶釵後期生活是清楚的。這就是說,後四十回所寫寶釵生活的文字,這位補寫的人見到過。或者後四十回竟是出於他一人的手筆,也很可能。因此,張問陶所說的『補』,只是修補而已。」這正與我的解釋「補」字相符。 緊接這段,下一段開頭說:「後四十回既大致可以確定不是高鶚寫的,而是遠在程、高以前的一位不知名姓的人士所續。這樣一來,我們前面提到周春的話,就得到實物的證明了。」周春的話,是說「乾隆庚戌秋」(一七九〇年,即程刻前一年),有人「用重價購抄本兩部,一為《石頭記》八十回,一為《紅樓夢》一百二十回」。(見《閱〈紅樓夢〉隨筆》) 這高鶚手定本,於我的意見有六條。 一、這證明高鶚的冤枉。至少他不是「寫」,而是「補」。他未嘗作偽,而有底本做依據,前八十回及後四十回一樣。又高鶚所題僅說「閱過」而已,所題又是在七十八回末,這事尚待慢慢地研究。 二、我很懷疑,此稿雖稱為「高鶚手定本」,但是詳看所添補,確為於紅樓本事極熟悉的人。那麼講,所謂添補又非出高鶚手。我傾於相信,很可能是雪芹自己的手筆。況且稿本卷前題「己卯秋月堇堇重訂」。己卯是庚辰前一年。「堇」字典解為「土芹」,生於水者為芹,生於土者為堇。這個假定,關係太大了。筆跡與我們所知或是雪芹手跡的「空空道人」四字相似。又高鶚所題僅說「閱過」而已,所題又是在七十八回末。這事尚待慢慢地研究。 三、一七六四年至一七九一年間抄本的情形極混亂,而且繕本也非常的多。正如程乙本高鶚的引言所說:「是書沿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此有彼無,題同文異。」這些話是實。所以說:「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又說:「廣集核勘,准酌情理,補遺訂訛。」這話也是實。 四、在這混亂抄本中,大家已經承認,明明畸笏看見「後三十回」,明明有一百廿回目,八十回以後明明有雪芹的未定稿。在未有發現作偽的真證以後,我們應該信程、高序言中的話。相反的,我們沒有實物的證據,證明曹家的後三四十回散稿,全部散佚,不可復得。曹死後,朋友中有敦敏、敦誠、張宜泉、裕瑞、明義、畸笏等。 五、大家囿於成見,由於高鶚作偽續書,到高鶚核勘修補底稿的不同的假定,這一轉變的太大,所以仍要假定,如有補續者必不是雪芹,而是另一某不知名姓的人。繞這大彎,真可不必。胡適考定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些小不符之處,正是畸笏所謂原稿散佚五六回。曹氏未經整理的後三十回佚稿中,有未盡符合處,不足為奇。大家排除先入之見,當認為後四十回不但不壞,而且異常精密,異常合理,不失本書大旨。 六、我們今日有文化比較清順可念的《紅樓夢》本可讀,應該感謝高進士這樣細心校勘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