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論高鶚 · 論晴雯的頭髮

林語堂 《平心論高鶚》
今日閱「中央副刊」,看看自己所做《論碧姬芭杜的頭髮》一文,忽然想起晴雯的頭髮,不禁有些話要說。晴雯被王夫人攆出大觀園,就是因為她的一堆亂髮及衣冠不整,衣紐不扣,大有法蘭西所謂negligee意味。此中關係甚大,不可以不說。原來晴雯也是小品文一派的打扮。小品文在英文,亦稱為不扣紐扣的意境(unbuttonde mood)。 晴雯壞處,在其野嘴爛舌,好處在其爛漫天真,也近小品文筆調。近來看到「中副」常刊文壽先生所作論文要點(《論自然》《說生動》等等),實獲我心。文壽君不知何許人,大概與誓還諸君常相往來的。其所言,大致能發行文及文人培養的秘奧。曰自然,曰生動,曰生力,都是由真字一字出發。 文章有典雅的,有閒適的。女人打扮有濃妝的,有淡抹的。做人有規矩的,有天真的。處世有認真的,有飄逸的。誰也知道,晴雯是黛玉的影子,而襲人是寶釵的影子。讀《紅樓夢》的人,或偏於黛玉,或偏於寶釵。偏於黛玉的人,也必喜歡晴雯,而惡寶釵,兼惡襲人。女子讀者當中,做賢妻良母好媳婦的人,卻常同情於寶釵,而深惡晴雯,完全與王夫人同意。這裡頭就有人生處世的真理存焉。大抵而論,阮籍、嵇康之輩,必喜歡黛玉,喜歡晴雯;叔孫通、二程之流,必喜歡寶釵,而兼喜歡襲人。襲人後來嫁蔣玉菡,許多男人讀者唾罵,那是另一件事,是理學妖孽之所為,因為與理學之貞節觀念衝突。大概襲人若終身不嫁,或學鴛鴦上吊自盡,必博得那些儒者的恭維。這是話外不提。我認為襲人之行為人品,比大觀園任何男子還強。何以《紅樓夢》的男子,都那樣不行,都是泥做的(賈政在內,賈赦、賈璉,更不必說),這又是話外。 寶釵與黛玉相對的典型,或者依個人的好惡,認為真偽之別,但是不是真偽二字可了。飄逸與世故,閒適與謹飭,自在與拘束,守禮與放逸,本是生活的兩方面,也就是儒、道二教要點不同所在。人生也本應有此二者的調劑,不然,三千年叩頭鞠躬,這民族就完了。講究禮法,待人接物,寶釵得之,襲人也得之。任性孤行,歸真返樸,黛玉得之,晴雯也得之。反對禮法,反對文化,反對拘束,贊成存真,失德然後仁,失仁然後義——這些話,不能說全無道理。但是人生在世,一味任性天真,無所顧忌,也是不行的。此黛玉及晴雯之所以不得不死,得多少讀者揮同情之淚。若晴雯撕扇,晴雯補裘,我們猶念念不忘。所以讀者愛晴雯的多。但是做人道理,也不能以孤芳自賞為滿足。我想思想本老莊,行為崇孔孟,差為得之。托洛(Thoreau)有一句沉痛的話:「我們在過成年人的生活,想要說出童年時的夢境,但是未找到怎樣說法以前,這夢境已經幻滅了。」(他日記里的話)這也是《歸去來辭》,勿以身為形役,何以存真,何以養生,何以保身的根本處世問題。蘧伯玉行年五十,而後知四十九年之非,也是迷夢中的幻覺吧。 所謂黛玉與寶釵的相對典型,通常以為真偽之別。在好晴雯、好黛玉的人,愛晴雯、黛玉之「真」,而惡寶釵、襲人之「偽」。自首至尾,寶釵所說,無一句不是「得體」的話(寶釵的頭髮,也必是光滑奪目的),黛玉無一句不任性率真,晴雯無一句不撒嬌撒痴。難怪賈母及王夫人都喜歡寶釵、襲人,而逼死黛玉與晴雯。晴雯撕扇,晴雯補裘,何以可愛?愛其天真。因其天真,故不得不死。這所謂「真」「偽」的辨,最明顯的例,是寶玉被父親重打一段。事後寶釵來看寶玉,實實在在正言規勸寶玉一番,所說頭頭是道,真是大家女子的風度,你也不能說她是「偽」。但是終不如黛玉來看他,靜悄悄坐在旁邊飲泣,一句話不說,只哭得眼紅。所以黛玉成為寶玉的知己,可寶姐姐永遠未能。 這裡我們可以進一層,說說後四十回的問題。人性是複雜的,真中有偽,偽中有真,不是那麼簡單。曹雪芹懂得這人性之複雜。像襲人寫來,也有好處,也有偽處。在這真偽糅雜之中,黛玉之尖利敏感,寶釵之渾厚寬柔,寶玉之聰明穎悟及好說呆話,都能寫出各人活現逼真複雜的個性來。所以曹雪芹可以稱為世界第一流大小說家。這性格的完整性,在文學創作中最難,而《紅樓夢》後四十回,各人的性格之符合及統一,不但能保持一貫,並且常常真能出色發揮出來。 這一點,適之及俞平伯都沒有看到。紫鵑最出色二事,都在後四十回。一為寶玉要把玉還給和尚,紫鵑一聽見跑出來,連同襲人兩人硬把寶玉抱住不放。一為黛玉死後,寶玉夜中求見紫鵑,紫鵑還是不肯原諒,連開門請他進來都不肯。紫鵑無此二事,則亦平平人品而已。賈母在前八十回,只會享福作樂尋開心,到了賈府被抄,處患難時,才看出她的人品偉大。這是個性的深入,不然,賈母只是享福老太婆而已。柳五兒是後四十回後起之秀。五兒鬧夜一回,比起襲人不在家時晴雯鬧夜一回,寫來更是細膩可愛。這是我最佩服的一回。那夜寶玉專等黛玉的芳魂入夢,寶釵、襲人在隔屋子防著,五兒在房裡調情,及第二天早晨寶釵怎樣旁敲側擊,說到適可而止,都是化工之筆。妙玉那個好潔神經變態的色情狂傢伙,到底落了粗漢之手。諸如此類的妙文很多,而這麼大規模的小說,千里灰蛇之線,真不容易下筆。且前八十回,故事尚未發展,劇情尚未緊張。到了八十回末為止,寶玉的婚事猶未定,鳳姐的騙局猶未決;黛玉未死,尚未焚稿斷痴情;寶玉未因黛玉之死而發瘋,及因黛玉之死看破世情,出家做和尚;大觀園未抄,瀟湘館蕭條未見,賈赦未趕鬼除妖;探春在大觀園請道士未出閣;惜春未削髮;平兒未救鳳姐之兒去投劉姥姥。這樣單賞菊吃蟹,賦詩度日,成什麼小說? 適之已承認曹雪芹確有未定稿,曹死之時,去前八十回脫稿九年。適之曾問過,這九年間,他幹什麼呢?這已見於適之的考證文字。我問適之:「他寫不出來嗎?」適之說:「大概也是窮到潦倒不堪了。」我說:「這樣他不能算為小說大家。」適之說:「其實他不能算為小說大家。大概他描寫人物,的確是天才本領,但若真正只寫八十回,在故事結構上,伎倆實太差了。」但適之是認為必有未定稿的。我想雪芹死後,家中必有殘稿,家破人亡,自然沒人去理,或者遺失散佚都難說。二三十年後,琉璃廠程偉元留心文獻,搜求殘稿,由高鶚補訂而成一百二十回本,都在情理之中,有什麼不可能? 至如俞平伯怪最後收場,寶玉要做和尚,大雪途中遇見父親,作揖一下,以為辭別,認為肉麻,令人作惡。俞平伯意思,這寶玉決不應赴考得功名,以報父母養育之恩,又在雪途中,在出家以前,最後一次看父親,與他訣別,應當不拜,應當是掉頭不顧而去,連睬都不一睬,這樣寫法,才是打倒孔家店《新青年》的同志,才是曹雪芹手筆。何以見得十八世紀的曹雪芹,必定是《新青年》打倒孔家店的同志?假定與老父訣別一拜是肉麻,何以見得高鶚可以肉麻,曹雪芹便決不會肉麻?我讀一本小說,可以不滿意故事的收場,但是不能因為我個人不滿意,便「訂」為小說末部是「偽」。這樣還算科學的訂偽工作嗎? 適之的考證,最要是張問陶說後四十回高鶚所「補」一句話。我想這「補」字,是說「補訂」「修補」之補,與高序所言相符,卻不能拿定說是「增補」。這不能說是什麼新證據。其餘只是關於後四十回的發展,有四五處與前八十回所暗示不符(雪芹曾有一百二十回的回目),如史湘雲的「金麒麟伏白首雙星」的話等。誰也應該知道,文人自初稿至殺青的時候,尤其在這樣的巨幅,經過十年苦心經營,易稿再四,作者到了收場,應當與初稿擬定略有不同,或有刪削。作者應有此權利。這不足為後四十回為高鶚「作偽」之證。脂硯齋本「畸笏」已經明明說有幾回,因人家借閱而散佚,當時的情形可見。殘稿一定有散佚,經過高鶚的整理補訂才有個眉目連貫。這真是文學史上一件大事,我們不應作求全之毀,因為有些小出入而斷定後四十回是「偽」。況且所謂脫節不符的,不是大處,是比較不重要人物(小紅獄神廟等小節)。重要人物收場,都有極精細的,有根據的脈絡可尋(賈府被抄的原因,原為極小的事,讀前八十回者,誰也不會注意。李紈為黛玉死時惟一陪她的人,又後來說「車也有借得的嗎?」也是極精細之筆)。所以說高鶚做曹雪芹的應聲蟲,作偽才補成一百二十回,證據是不充足的。這與科學的所謂「證明」顯然不同。我們從大體觀之,不應把曹雪芹斥為第三流、無結構、不能完稿的小說家,而把《紅樓夢》最動人的情節歸功於高鶚。《紅樓夢》的偉大,就在結構,好像米蘭大天主教堂,十二金釵,刻為十二神像,左右輝映,堂皇無比。 這樣講起來,程偉元及高鶚才是曹雪芹的功臣,天下萬世愛《紅樓夢》的讀者,應該感激他們保存這名著殘稿及補訂編勘刊印流傳之功。不然連寶玉是娶黛玉或娶寶釵,我們還不知道。程偉元甲本暢銷,不到一年又肯再排印乙本。這是普通牟利的書商所肯為的嗎? 八年前(一九五八)我曾做《平心論高鶚》一文(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九本),文長六萬言,結末作〔終身誤〕一首,用《紅樓夢》第五回關於雪(薛)林二位的曲文本韻。照錄於此,以結本文: 都道是文字因緣,俺只念十載辛勤。空對著奇冤久懸難昭雪,終惹得曲解歪纏亂士林。嘆人間是非難辨今方信。縱然糊塗了案,到底意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