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私記 · 涅槃疏記卷第八

師子吼品四 經雲若有父母者。外人意雲。由汝無父母。卻他父母。為己眷屬。文中二釋。初即卻他父母兒。二正卻他父母。 經雲敢者。果也。謂果已許之。 如賢愚經者。彼經第二降六師。一時佛在王舍城竹園之中。時洴沙王已得初果。信敬之心倍復隆厚。常設上妙四事。供養佛及比丘僧。樂人同善。有六師。富蘭那等。先素出世。邪見倒說。誑惑民庶。迷冥之徒信服耶教。王即嚴賀往至佛所。以事白佛。六師紛紜。欲得講術。以理奇語。其意不息。唯願世尊現其神力。化他耶惡。爾乃從善因使我曹得睹其變。佛告瓶沙。我自知時。於時如來及與眾僧。從王舍城往毗舍離。六師之徒。覺張唱言。久知瞿曇智術單淺。諸人猶豫不信我言。剋期桷術。自省不如嘿然逃去至毗舍。離諸六師輩。貢高轉盛。各共相率。當必追窮求捔神力。佛與眾僧至?[尒*目]王名優填將諸群臣亦來奉迎等。佛復與諸比丘至越祇國。王名純真陀羅。亦如前迎等。佛復與眾僧。即向特叉尸利國。王名因陀婆彌等。佛復捨去往波羅捺。王名梵摩達等。佛復捨去往迦毗羅衛國。瓶沙王等。諸國人民亘川滿野。逐趣舍衛。六師等到見。彼斯匿具自陳。說本末情事欲與瞿曇決捔神力。臨期逃避不可要勒。今與天眾逐至王國。大臣當使與我等。決於臘月。一日佛在試場波斯匿王。是日設食。清晨躬手授佛楊枝。佛受嚼竟擲殘著地墮地。便正蓊鬱而起根莖勇出高五百由旬。枝葉雲布周匝亦爾。漸復生華大如車輪。遂復有果大五升瓶根莖枝葉純。是七寶食。其果者美逾甘露。香氣四塞。聞者情悅。香風來吹更相棠觸枝葉皆出和雅之音。一切人民睹茲樹變仰敬之心。住益純厚。佛乃說法應適其意。心皆開解。志求佛者。得果生天。致甚眾多。二日優填王請佛於時。如來化其兩邊。成兩寶山。嚴顯可睹。眾寶雜合。五色暉耀。若於種樹行列山上。華果茂盛。出微妙香。山頂又有成熟粳米。滑美百味甘之附口人民之類。自恣而食。食已懷悅仰慕逐深。佛便稱適為說妙法。各得領解。三日純真陀羅請佛供養。奉佛淨水。俟以濼漱。佛吐其水化成寶池。周匝四邊。各二百里。純以七寶共相間雜其池中水八德具足。水底遍滿七寶之沙。八種蓮華大如車輪。青黃赤白紅綠紫雜香氣紛馥。大會睹此。皆稱嘆佛無量功德。隨眾心方便說法。各得開解。四日因陀婆彌王請佛。佛於是日令其寶池四面自然有八渠流。還相灌注。自然迴轉。水流有聲。其聲清妙。皆說諸法。五根五力七覺八道三明六通六度四等。一切聞睹。心皆開解。五日梵摩達王請佛供養。佛於日口中放光金色。赫弈遍大千土。光明所觸一切眾生。三毒五陰皆自然息。身心快樂。便為說法。各得開解。六日諸律昌輩請佛。佛於是日普令大會一切眾生心心相知。各各一人知一切心所念善惡。佛便為說。若於妙法皆得開解。七日釋眾請佛。佛於是日化諸會者。悉令自觀為轉輪王七寶千子諸王臣民喜度無量。佛為說法。適悅其意。八日受帝釋請為佛作師子座。如來升座。帝釋侍左。梵王侍右。眾會切靜然坐定。佛徐伸辟以手按坐。欻然有大聲。如象鳴。吼應時即有五大神鬼。權滅?枻。六師驚怖奔突而走慚。此重辱投河而死。四分律雲。斯尼外道波梨子等。自系而死。六師徒類九億人眾。皆來歸佛求為弟子。佛言善來比丘鬚髮自落。法衣在身。皆成沙門。佛為說法示其法要。漏盡結消得羅漢。九日梵王請佛。佛自化身高至梵天成嚴高顯。十日四天王請佛。爾時世尊普令大眾見佛色身遍諸天中。一日須達請佛。佛於是日於高座上。自隱其身。寂滅不見。但放光明。出柔濡音。分別演暢諸法之要。在會之人聞法解悟。十二日。質多居士請佛供養。佛於此日入慈三昧。出金色光。遍照大千光。觸眾生。三毒心息。十三日純真陀羅王請佛供養。佛於是日身升高座。放於齊光。分作雨奇離身七刃頭。各有華。上有化佛如佛不異。十四日優填王請佛華散佛上。變其華作。千二百五十七寶高車。高至梵天。諸高車中皆有佛身。放大光明。遍三千土。眾會睹率喜敬交懷。佛為說法。皆發大心。十五日萍沙王請佛。佛預敕王。唯須食具。王但嚴辨器物。極令饒多食時已到。諸器悉滿甘膳。百味普令眾會飽足。有餘食已身心自然安樂。其外道至未信伏者。此是大權所為。為婆枳城。機緣欲熟。故未受化。遂至於彼枳佛。而來以共熟之。 經雲得須陀洹(至)羅漢果者。為破邪外。先得小果。 經雲庵羅女者。是女妹麗端正恐諸比丘見已生念。故教比丘觀於念處。以破貪慾等。 十六智知見中一者。是彼十六中第九我見謂橫計。五陰。名之為我。 人在向中者。謂扄也。百論亦稱為向。即是牖孔中見外此是一識外道所計。彼作二種破。一作不遍破。二作但見外物。不見自內根以破。 藉諸因緣者。經中眼見?一空緣。俱有四緣。餘五根俱用四緣。 經雲所見真實者。凡所見色了從緣生實無有我。方名真實。 或雲別部者。他人云外道中別部所計也。 善惡自在者。應善惡自然而有。 經雲則非空也者。佛所說空不同於我所計空也。 趣取一事者。他意雲。趣爾舉一事為首。表四方皆足表應化身滅者。本從法身起應今化緣畢。攝跡歸本。故以枯乾表之。 應有所以者。為眾生緣宜不同。而以雙樹表於枯榮。令達非枯非榮。即其所以。 大自在天者。以外人計邪常樂我淨。佛以四雙。而表破之。 西方行佛教者。西天竺也。 此中眾生者。在雙樹會機熟眾生也。 其棠樹者。甘棠謂秋小梨樹也。昔周武王弟邵公。名奭。匡輔王政。恐孤寡單弱之人。不能仁官府。申公訴邵公。恆出郊外。止此樹下。聽斷人訟。以理清平。上下無怨。風化大行。其後邵公雖亡。民敬其樹。不敢犯之。歌詠之聲。千載不絕。故云在以甘棠去而益詠。不雲。得佛未見所出。 法身亦爾者。未得度者作得度因緣。 眾生悅時等者。四悉意也。 各有前後者。一時有四月。二為前。二為後也。 二法身者。真法身即平等等法身。應法身即五分法身。 俱為照世者。俱為破除世間眾生闇冥也。 四德者。此釋為正。 如來身密自在者。非生現生。非滅現滅。隨感而現。故云自在。 初本等者。不雲真應。立本跡名者。真應則跡中具有。若雲本跡其義則遍。何者非生現生。從本垂跡。非滅現滅攝跡歸本。故立此名。 經雲無虧盈者。眾生機未息。而唱滅者名虧。眾生機息不唱滅者名盈。又為未得度者。作得度因緣。又遠被未來噹噹之益。今此唱滅稱適機宜。故以滿月無虧無盈。而以表之。 言莊嚴者。非但以法嚴樹由人得法。故以人嚴。若無人嚴。樹不端美。 具德者。具四德也。 具行者。自行滿也。 多知者。知十二部經也。 多見者。皆見佛性也。 巧示者。正其文句等。 巧說者。為人解脫等。皆於己身具上。諸法方堪莊嚴雙樹。 經雲從佛所聞者。六人皆須約雙非二邊。以釋。所謂非二邊天眼。非二邊少欲。非二邊聖行空等。 經雲大智者。照窮橫豎也。 利智者。照事速也。 疾智知境速也。解脫智者。離諸障也。 深智者。照窮於理也。 橫智者。於義博通也。 無邊智者。窮佛教海也。 無勝智者。高出餘人也。 實智者。無顛倒也。 或是略說等者。四悉所宜也。 對上六師者。六師計邪常等四。以六正破其六邪。令歸正轍入大涅槃。 又六人莊嚴雙樹者。經歷五時在枯在榮。來至今經。方能究竟莊嚴。非枯非榮。所以同於如來能嚴。 身子至不憂者。以得非枯非榮。故不可作小乘解釋。 初雖非正難者。然經文意。但是請常住。此莊嚴雙樹利益眾生。若入涅槃眾生無益為此義故復當於問。 經雲性無住住者。只此身本性無住。今亦無住。故云無住住。 經雲如來已斷一切色縛者。色如幻。住如幻。去如幻。眾生機緣如幻。云何請。 經雲住名憍慢者。汝今請住則同二乘凡夫是憍慢人。 妙體非有者。從諸聖至楞嚴定專約法體。 從又無住者。名處非處下約用。眾生有機則住。名為是處。無機若住。名為非處。 從又無住者。名修四念處下約因。明無住。對前即是因果俱無住也。 從又無住者。名無邊下重約法體。明無住。 十地窮學者。此釋無意。故今不用。 相續道中者。從十地去念念相續也。 經雲譬如虛空者。前法文中因果及用。皆如虛空。故以虛空為喻。 反以著別簡空者。經中明若有惡得善報善得惡報等。容可請住世無此理。云何請住。 恐是六地者。通教六地也。 經雲以真女身者。此簡現在不舍女身得菩提。若有此事。可言請住。 經云為欲度脫下明四悉益物。初雲未種善根令得種故有世界意。已種下為人意。已熟下第一義意。輕賤善法下對治意。為與文殊下復是世界。以文殊純陀迦葉並是發起之眾。共熟未熟為欲教化下復是生善。為觀不共下復是第一義。為欲呵責下復是對治。為令眾生尊重下復是生善。 時時調均者。如是時中宜修即照而寂。如是時中宜修即寂而照。如是時中宜修寂照。均調即是舍相。 如是修者。方名調均。初本中者。一切眾生有根本禪等。定本自有之非始今有。故云初據本有。 取造事心專者。河西意。取專心在一境。名為三昧。如修初禪心專緣初禪。名為造事。此約初禪等釋。 非謂猶是問境之一者。簡今定體非前間家。唯緣一境之定。今明員定。乃是即寂而照。即照而寂。故得名一切智。 以定一於一切者。此是同體即寂而照。故名一切等。 乃取善修者。今是中道同體定慧修得員極之善。乃名善修之定。 先答其慧相者。此是即寂而照。故云以住如是等。 答其舍相者。定慧均調。即是舍相。舍相即中道體也。 門戶入住出相者。若小乘根本四禪等。但是世間九定。調心入禪。住禪出定。門戶次第不能即寂而照。故云正作。乃至不作照知。 舍體二事者。即照而寂名三昧。即寂而照名智慧。方名平等。 即空即假即中者。即照而寂名空。即寂而照名假。寂照不二。即中道舍相。 經雲奢摩他下。有五釋。初能滅昏煩。二能調不調。三能滅喧。四能離五欲。五能滅濁。 經雲退者。謂下品淨定喜為下地。煩惱所敗名退分。非是已退又為自地。煩惱所雜亦名退分。中品淨定堅守自地不為下地煩惱所敗。又不為自地。煩惱所陵雜。名為住分。上品淨定能厭自地。欣求上靜。名為勝分。能作大益是決定分。有漏心中學觀諦理趣向聖道。名作決定分。能生聖道。名大益。 百論雲達分三昧者。文誤此達分三昧。在成論。彼論第一賢聖品雲。阿羅漢者九種。退相。守相。死相。住相可進相。不壞相。慧解脫相。俱解脫相。不退相。最鈍根者。名退相。退失三昧無漏智慧不能現前。守相者根小勝故。若護三昧則不退失。死相者根又小勝深厭諸有是人不能得三昧。故無漏智慧難得現前設得喜失。故求死也。住相者若得三昧不進不退。進相者若得三昧轉深增益。不壞相者得三昧已種種因緣不能敗壞。是人住存達分三昧慧最利。故善取三昧入住起相。故不可壞因滅盡定。故有二人。先由慧力解脫惑障。又得滅定解脫定障。名俱解脫。唯唯由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未離定障。名慧解脫。不退相者所有功德盡無退失。如是九種名無學人。此達分三昧。正當第六明矣。 經雲一無食三昧者。是初禪離揣食。寶法師雲。是未至定厭段食。名無食三昧。 無過三昧者。亦是初禪離欲界惡身。 意清淨者。是二禪離六識中覺觀粗動。名身清淨內淨一處。名為一心。 因果俱樂者。是三禪修因招果。唯樂受相應。名為俱樂。 常念三昧者。是四禪已上唯一舍受相。應無喜樂受。故名常念。 經雲觀骨三昧者。即不淨觀治。 貪慈三昧者。慈悲觀。治嗔也。 十二因緣者。即緣生觀。治痴也。 阿那波那者。即數息觀。治散亂也。 念覺者。即是記時尋伺十八界性。差別求我頗得。即無我觀已上是五停心觀。即菩提方便觀也。 觀生滅者。即無常觀也。然今疏中依河西所釋。則深諸三昧既通凡夫二乘。菩薩所得深淺皆通。 異體非者。定慧均等體非異故。即名為舍。但略不論。 師子吼品五 定慧相資者。此即合行相資。通於觀行等位。故置相資之名。何者以法互資。名為相資。法體無二。名為相即。文意正在相即。 經雲若毗婆舍等者。然師子吼約法二法體異為問。何者定伏慧斷。如佛上說。何故而言定慧無二。佛答但云毗婆舍那。不雲奢摩他者。意雲。慧尚不可得何況有定故不說之。 亦非破問者。此問當理。故不非人。但非佛昔日權教不融之說。 余例可知者。謂藏通也。 非破外之閑邪者。閒闌也。故肇中論序雲。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外無所用。故名為閒。亦是佛法外閒法也。 經雲有智慧時則無煩惱者。全惑是智故無所破。全智是惑復無能破。此專約觀行已上照惑體同以釋。故云一論體同。 其猶水火者。水火性異。怨賊性異。 祈於異處者。祈求也。渠希反。異處即圓融相即法也。 [(虎-兒+巾)*ㄆ]者?文也。謂文彩分明。炳亦明也。 經雲誰有智慧者。誰謂宰主也。 虛己忌物者。唯有圓人忘泯能所也。 經雲凡夫眾生則應能破者。凡夫無智故也。 經雲物念應破者。初修觀觀煩惱。即是究竟破。初既不破。後亦不破。 經雲若初到便破者。意雲。若初到即破者。此不名破。何以故初心但名為伏。驗知初到不名為破。 若初念不能者。只緣念體。是一初既不能。後念焉勝。故皆無破。以別人於法界外立其能所。故須非之。今明圓融。無破而破。破而無破。惑智相即體本無二。六即甄之。以論破耳。 是缺減義者。雖有眾盲。與一盲無別。若一智不能。多智亦爾。所以一多俱名缺減。此屬前三教。有能所故也。 智性自斷者。智性本自是能斷。煩惱亦本自是所斷。 經雲毗婆舍那決定者。此奪別人智慧。決不能被法界煩惱性故下疏雲。此奪智慧無斷惑之功。即其證也。 智是性滅者。慧性自念念滅也。 經雲一性滅者。體性自是寂滅。 二畢竟滅者。斷惑得滅。名畢竟滅。 方所者。方由法也。 妙能斷惑者。即惑是智如全冰是水。方名妙破。 在危而安者。體生死即涅槃故。 處損能益者。達煩惱即菩提也。 經雲執急即斷者。都管反。釜為鍚者。以甘土為鍋。煉金銀用之非釜鍋也。 無名而名者。三三昧名同小乘。故用無名而名。以簡異也。 定即有門者。體散即寂。故屬有門。 慧空門者。慧能盪相。故屬空門。 兩亦門者。十二部經雙詮空有。又除惑故名亦有。證實故名亦無。 化他四悉者。宜修定者功用有門。宜修慧者。巧用空門等。即是化他之相。 十二法為問者。問此十二法為是涅槃為非涅槃。 若其是者。為何同異。故更問起。 經雲無因緣故名無生者。涅槃不屬因緣。下諸法例爾。 經雲一信心具足下具明親近善友等四法。此文稍廣。第一二三並是近善友。心須有信戒品清淨。七八屬聽開正法。五者精進屬如說修行。四六九十屬思惟其義。 經雲實語者。不妄語也。妙語者不惡口也。時語者合時。善言不兩舌也。真語者不綺語也。語端者托佛告純陀之言。以為問端。 經雲如法句偈者。十誦律說。有一金鏘。從地而出。欲鏘佛足。佛作神通。上升虛空。至色究竟。鏘亦不舍。佛便入海。鏘亦隨。遂潛入須彌。鏘還遂入周遍十方。處處逃避。恆不舍。還複本生。鏘乃傷足。因說此偈。 開權者。作決定說。且順權機此。是施開之開也。 惡業不定者。惡因故為善。何用修於梵行求涅槃耶。 人定之過者。以業在人。定則有過。 恐物情疑者。如諸小乘經中見如來金鏘馬麥等報。猶謂佛實有報。所以今經釋疑。但為眾生而非實也。 經雲現世報者。是過去世現在報也。 不能具說者。如首楞嚴經雲。佛告堅意。云何於一念中行於六度。答曰。是菩薩一切悉舍心無貪著。名檀心。善寂滅畢竟無惡。名屍知法。盡相於諸塵中而無所傷。名羼提。勤觀釋心能知離相。名毗梨耶。畢竟善寂調伏其心。名禪那。知心無心通達心相。名般若。此即圓教菩薩六度也。然事六度。若無牙嚴尚不名密。況復理耶。何者如檀無戒不生善道。無忍感報卑陋無進。形質尪微。無禪便成散善。無智不了無常。猶如富人。餘事並?。餘五無五。唯說可知。一度須五莊嚴。各各助行有力故也。如止觀第二。廣明牙劓嚴之相。故云不能具劓(魚器反截也)刖(五割反絕也)。 菩薩斷一切惑無生後報者。若據初得無生忍。望於妙覺由有生後。今且約得無生忍。邊名為現報。 即指應身者。此解不及約法身以釋。 此業難成者。為修一相。非一生即得。故無現報。 結不定為得者。謂得涅槃也。 經雲眷屬多者。六度道品多雖有小惡業。不能遮障。下諸譬例如此釋。 經雲一則有目者。行解具足方得入清淨池。 經雲一則多食說。過去善厚。今雖少惡。無如之何。 應是輻軸者。若據經雲。則不移處。此第二解。 當戒慧二事者。慧攝於定由慧破惑其心則靜。但合為二。 入住出三相者。謂修善入出住百千三昧也。 無生住等者。三相是因緣生法虛假不實。猶照達即無生等。 梵行中具三法者。梵行雖以慈悲為本。若無戒防三障。慧盪三惑。定安其心。不名淨行。 經雲作十惡等者。十善翻十惡。十善通深淺。為諸教本故。 經雲不修身我(至)見等者。約見修二道。以論三學。 天口者。以火供養天。願天細受。故名天口。 經雲衣食之恩者。故大論雲。是身難御。無返復背。恩如小兒。故云都不憶念。 經雲則能懷身者。若造重業。則懷常身法身。 經雲不耐饑渴者。若不修三學。不能耐此。 經雲菩薩(至)身寂者。菩薩專以身戒心慧等。而為安樂。不樂生死身寂。 經雲馳食蜜(至)草者。涉公雲。外國有草。狀如苟?。其刺蜜猶如甘露。馳貪蜜味而受刺。刺乃至於死不顧刺也。 紝(音任)。 四大和合者。猶四大成六根致有假名實法之異。故名二身。 經雲若見戒者。見有戒體。防止戒相。修時名因。成時名果。聖上凡下多戒名聚。總一別二。自此他彼息過多滅戒等。准前可知。 經雲若見慧者。見慧體體謂慧安覺知慧相余准前數。 師子吼品六 那有六道差別者。若有六道差別。應有六道佛性。 不能吸得菩提者。既有佛性。任運自得。菩提用修道。 先領旨者。如佛所說業若不定得。 亦不定者。我今已領又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要當修習八聖道者。方得見性。我今領此。 經云何因緣故者。問意者一切眾生既有佛性因聖道緣。何故不盡得是涅槃邪。 世尊若一切下重難一牒經者。牒現病品經正取。若不遇不聞為難盛。 備手足者。備緣了也。 凡說六河者。雖六不同唯是一河。若不修道品。則是生死河。若修道品。即是涅槃河。故知只是一河。佛性亦爾。修者得見即是涅槃。不修不見即是生死。故云生死。論得下五例然。 七淨華者。准淨名疏雲。戒淨者正語業命。心淨者正精進念定。見淨者正思惟。斷疑淨者是見道知道。非道淨者亦名分別淨。道跡知見淨者亦名行淨。此二是修道道跡智斷淨。名涅槃淨。即無學道。 若約教者。別圓須用同體見思以釋。 今言求因者。約華以表修因也。 游諸覺華者。游於果地七覺華也。 非[卄/迨]然別者。達生死即涅槃非[卄/迨]然。 現在無信者。不信出世因果也。 將五而退者。若入?位則得不退名為將立。所以念處名為而退。 今生不修者。由過去善深。今生暫發菩提心。觀於念處遇緣而退。名不習浮。 昔日經沒者。今入內凡。方得不沒。 四方者。須陀洹對東方。餘三果次第配三方。 不知大乘出處者。不見佛性。名不知出處。正當今文。 經雲即去者。度河而去也。 從其心邊者。從其度眾生心邊。故云心安生死。 經雲即名五大者。外人計四大及虛空大。此五和合共成一身故云五陰。即五大。 經雲一闡提(至)六因緣者。正斷一體三寶。及斷世出世二種因果。名一闡提。 上座他鞞者。謂賢聖眾中耆年雖多。而僧數少名上座。摩訶僧祇此雲大眾。以因賊住比丘名為大天。未出家前。犯三逆罪。謂煞父。煞母。煞阿羅漢。造三罪。已深生憂悔。欲求滅罪。因即家便能讀誦三藏。然其眾內耆年雖少而眾數多。名大眾部。 大集經亦預指五部者。大集第二十七雲。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解義。顛倒宣說。所以說故。覆隱法藏。名曇摩鞠多。此雲法蜜部。經雲覆即是密義。或雲法藏。藏即密義。法名四分纏言。而復讀誦書寫。外典受有三世。及以內外破懷外道。善能論義。說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問難。悉能答對。是故名為薩婆帝婆。此部三世有實三性。悉得受戒法名十誦。經言說無有我及以受者。轉諸煩惱猶如死屍。數論外道執有實受用塵境名為受者。轉猶舍也。喻死屍。此名迦葉。毗名重空觀法名解脫。此有戒本相同五分纏言。不作地相水火風相虛空識相。名彌沙塞。此言著有無觀法。名五分。經言皆說有我。不說空相。猶如小兒。名為婆蹉富羅婆蹉。此番為犢富羅。此翻為子。正是犢子部。此部計我非是即蘊。亦不離蘊。而有實我。律本不來。經言廣博遍攬五部經書。是故名為摩訶僧祇。此雲大眾。此有其律。首疏雲。總別有其六部僧祇是總。前五別此僧祇部眾僧行解虛通不生偏執遍順五見以通行故。故知是總。鈔文雲。僧祇是根本部。余是五部明知有六也。宗輪雲。至第二百年流出三部。一假說部。二說出世部。三雞胤部。言一說者。真諦雲。此部執世出世法無有實體但一假名。名一說部。二說出世者。此部明世間法。從顛倒生皆是虛妄。故非實有。悉是假名。出世之法不從到起。有道果二空。二空智亦真實。實境能生真境智。智能通真實境。故是實有也。三雞胤者。上古有仙染雞生子。是此之族。文殊問經雲。是律主姓次第二百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多聞部。真諦雲。具足誦出淺義深義。深義者即大乘義名多聞部。次第二百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說假部。大乘基雲。此部所說世法有假有實。次第二百年滿有一出家外道。舍邪歸正。亦名大天。非造逆大天他。於大眾部出家受戒。多聞精進。居制多山。與彼部僧。重詳五事。因茲率諍分為三部。一制多山者。此雲靈廟。謂初生成道轉法涅槃。四處皆有靈廟供養故也。二西山住部制多山。西名西山住。三北山住部制多山。北名北山住。本來別說合成九部。二上座部至三百年。初迦多衍尼子於上座出家。盛弘一味法。少弘經律。既卒部旨。遂分為兩部。一說一切有部者有二。一有為三世。二無為離世。即虛空擇滅非擇滅。其體皆有名一切有。亦名說因部。謂此部立義廣出所因也。二上座部轉名雪山部。上座弟子本弘經教說因部。起多弘對法既閒義理。能伏上座。上座部弱遂移入雪山避之。從所住處為名也。次第三百年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犢子部。上古有仙染犢生子。自後仙種皆雲犢子。即婆羅門姓。次第三百年從犢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有法可上。故名法上。二賢胄部。賢者主之名。胄者苗裔之義。是阿羅漢之苗裔。故言賢胄。三正量部。謂權[狂-王+(魚*予)]刊定。名之為量。量無耶謬。故言正也。四蜜林山部。即近林翁郁繁蜜部主君此從所居為名也。次第三百年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化地部。部主昔作國王。化沾地上人鹿。後舍國出家。從本為名。名化他部。次第三百年從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或名法蜜經。及真諦。名法護部。此羅漢。是目連弟子目連滅從法護習師所說。以為五藏。一經藏。二律藏。三論。四咒藏。五菩薩藏。化他部中有同其所立五藏者。別為一部。名法護部。次至三百年未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飲光部。梵雲迦葉波。此雲飲光。迦葉是性上。古有仙人身光極盛飲弊餘光令不現故。此部主是彼苗裔也。至四百年初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經量部。此師唯依經為正量。不依律乃及對法凡所解義以經為證。此從部主為名也。本末別成十一部。辨前大眾九部。合二十部也。 經雲信施等者。亦信一體三寶及善惡因果等。 若作別義者。別教在昔十行方。能為他廣宣流布。回向後心。方見佛性。 常恆無變者。即被接人未至。今經皆知當住。即今經中通教三乘共恆之人。此位與四教內凡共。故云小大。兩位俱在其中。故須達退二釋。 三乘初業者。彼屬方等部。敘昔退大之後。及以中間不愚於小。今經顯露聞常權取小果為蘇息。故與今經三乘非例。多有所關於小大及五時八教。來至今經。並知常住權取四位之果。以為蘇息。不可克定判之。又此合文從第二人去。先牒初人行法。次出第二人行相。第三人則先牒初二人。次修習智慧下出第三人行相。第四人先牒前三人。次修習智慧下示第四人行相。第五人先牒前四人。次修習智慧下示第五人行相。第六人先牒前五人行相。次習下示第六人行相。第七人先牒前六人。次修下示第七人行相。 經雲住大高山者。前菩薩但至因行淺處。今住極位高大之山。驗此而論。是佛位也。 故分四人者。聖位分四四果為一。支佛菩薩佛為四也。 既具兩文者。通別二文也。 欲令吸取者。石不動而䥫自來。名之為吸。眾生亦爾。既具佛性不修無作道品。而菩提自證。義當吸取。 經雲雖是有法者。自然報法也。 經雲不修道者。不修無作道品。焉能見性。 此地般若現前者。古人將十波羅蜜。豎對十地。所以般若對第六現前。 地即是當者。謂常計也。 彼作彼受者。應雲非彼作彼受也。 吸芥者。吸草芥也異法出生者。由無作道品因緣。生常樂我淨。由惡業因緣。生二十五有。因果正言一因一緣所生無非異法。又由道品因緣三惑滅佛性生。又只是常無常等因緣各異。名為果法。 藿(呼郭反廣雅雲豆角謂之莢其葉謂之藿)。 經雲有佛者。十二因緣本性自有不由佛出。方乃有之。 經雲十二因緣無定住處者。三道即三德佛性。故無定處。 經雲法界法入答者。十八界十二入五陰之法。皆是因證所得無非法性。所以皆雲法也。 無的一業者。無的別修一業為地大。作因火大等亦爾。雖無別因。而復四大力用?等。而復各不相似。 佛性亦爾者。修無作道品。因緣成熟。佛性即顯。故云時至即現。 即離兩句者。即故存。離故亡。 若取六法等者。單若計六法各是佛性。即同眾盲也。 取不即不離者。不即故俱理而已。不離故修道品必得如王大臣有智慧也。 廣歷諸法者。何但十二因緣即是佛性。四諦道品等法悉然。 或言常遍者。計我大色小色在我中。 或言芥子者。此計色大我小也。 亦破即離者。無我破即無。無我破離。 皆是假名者。我與無我。皆因緣所成。虛假不實。但有假名。不同開善所立無體有用等。 眾生亦應得者。當名得也。 經雲一子地者。佛是究竟一子地也。 知物根緣者。知病識藥應病授藥等。 別有名教者。諸經中有此名數也。 十二因緣是觀智者。但是因因性也。 別有所出者。如今經觀十二因緣智四教不同。謂下中上上上智。及四教大本中。淨名疏中廣釋。故注云雲。 經雲頂三昧者。極位菩薩所得。故受頂名。 經雲一切眾生(至)而不能知者。未來當得菩提。即是不可思議。 經雲大涅槃(至)不思議者。此經能說佛性。名不可思議。 ?(美皮涉公雲和[打-丁+崇]類又述音?粟也)黎(洛嵇反)。 經雲順風而行者。波濤鼓激令大海漸深也。 那作單解者。但作橫豎不二。三諦相即亡雙照。皆不可思議。方稱經旨。那隻作豎深之解。 第十三卷 迦葉品初 釋疏為二。先釋題。次就文下解釋。初又三。先略明立名之由。次開善下述古釋。三今明下示章意。初雲善始等者。前發三十四問其義談廣。名為善始。今更重問顯其用義。即是其修。 前隨義題品者。前雖是迦葉發問其義包廣。但隨義類以立品目。不雲。迦葉良由此也。 述古中慈光善巧住持者。此下明佛性勝用能攝善星。及極惡闡提偏邪外道。皆是如來無緣慈光。普示佛性。令法久住。故云住持。 三章意中二。先正示章意。次此經下辨異以顯立名所從。初如文。初文又二。先標意以徴起。次一義下別釋。釋中雲佛性義(至)種子者。正以佛性為菩提種子。 佛性勝用者。佛性是勝法。若非勝法。焉有勝用。 從惡五陰等者。從善陰生無漏五陰從無漏五陰生涅槃陰始自闡提惡陰。乃至等覺無非果性。 由來解者。古來皆作此解也。 果果性至應身者。三世示現三世也。 因中佛性(至)世攝者。正因佛性全在生死。故屬世攝。 合三乘者。同到彼岸。 故六道皆有佛性者。一一皆具五種佛性也。 前品別據萬善了因者。前品廣破定業示不定。令修道品使見佛性。即約行明修。故屬了因。今品約遍攝。故屬緣因。 從初意者。從此五章初意。則與初列大章立名同也。 次釋文為三。先標列章門。次舊解下述古。三斷善下正釋。初又二。先列章。次以虛妄下釋。章意言以虛妄力者。無別虛妄只佛性全為虛妄。對斷善邊立名為便。 次述古中又四。先述。次今明下略非以示正義。三舊雲下重述古釋。四義下廣破。初雲兩人更遞者。一人作善即一人作惡。一人作惡即一人作善。次示正義中雲。如河中七種者。此七經歷度河。或超或次見於佛性三重。述中雲。接識義者。起信記引且此公立義未起四住者。起信疏記中古人有此義。若起四住亦有佛接去成佛何但未起者。 四廣破中雲與八萬劫者。與外人計如縷丸。儘自然得道同也。 應在別處者。應在無煩惱處也。 上數破此義者。如師子吼中最多。此計以佛性力故。如石自吸等。 包括始終者。六譬皆先菩薩。次二乘。後闡提菩提義當華嚴。所以始終對於五時。 文鱗中者。但且一往隨文對之。 經雲世間之義者。含闡提言世間因果。出世果因。 家業者。諸佛以化人為事。所以最後不棄闡提。 義兼無差者。若非平等。焉能等教。故云無差。 象不足者。若差別約事而論。象力火盡。力猶恐不足。此但消譬。合法不齊。 經云何故羅漢於阿羅漢者。善星意雲。羅漢是小。阿羅漢是大。何故世尊小人於大人所生妒嫉心耶。 而宛然相見者。夫人鬼不合相見。 今得相見者。驗是大權示現。 不見後接者。不見修羅後手接入海。 無礙者。遍斷世出世善。故名無礙。 如無漏無礙者。此是分例無漏一發。永無失沒。闡提遇緣即發善心。故非全例。 向時作惡者。但有正因善。未有修得善也。 理外者。未順佛教修行眾生也。 不能救之者。了種微弱。故云不能。 又佛性是常者。正因佛性也。 語勢牽勞令者。經雲眾生我性佛性是常。謂以真我顯於佛性相從俱常也。 經雲具足莊嚴者。謂修得緣了也。 即是有善者。若是有善。何故名一闡提。 經雲快發斯問者。能多利益。令後世眾生而得正解。 因中說果者。現在因中有未來果性也。 經雲說果為因者。如雲佛三十二相等。在眾生身。名說果為因。 經雲說命為食者。如因食得命食是因命即是果。今雲說命為食者。正是果中說因也。 故論雲觸不定者。成論第三雲。問曰今地等火皆是色香味觸眾無差別耶。答曰不定如石土中有色香味觸。或但有色觸。如金銀等。或水有色香味觸。或有三色香觸。或風中有觸無香。或有香觸。是故不定。 皆是無記者。以善根昧劣故。屬無記。 求業對善思者。夫身口作善皆由意。故以求業對善也。 經雲身業口業意業者。業所依也。取業求業者業相應也。施業解業者業自性也。給養親友自相染愛奉事師長。但為人情設施外人。唯祈恩田。由斯施等。皆邪業也。 經雲不求因果者。不求佛性因及菩提。 色香非苦者。闡提但有憐愛之善。喻如色香非苦。 並無記性者。無記有四。一異熟。二威儀路。三功巧處。四通果。異熟者謂三界五道果報五陰。即異特熟故。變異熟故。異類熟故。具上三義。故名異熟。二威儀有二。一威儀事謂行住坐臥四塵為性。二威儀心即意識勢力強盛能引發威儀。眼等五識自性羸劣雖緣威儀不能引起威儀。第七末那唯執賴邪為內我。既不緣色等四塵。所以不發威儀。第八賴邪雖緣色等諸塵。亦性是羸劣不能引發威儀。言路者謂威儀行路也。三功巧者一切巧事。謂彩?雕鏤。五塵為體。二功巧心即是意識眼等非威儀准前。四通果者謂證果有於通用亦名變化無記。六一變化事。謂改易形質無而歘有。小乘以五塵為性。大乘以五陰為性。二變化心。即是意識。 為中下云云者。謂更有轉中為上下也。 不定斷善者。若能改惡發心則不斷。若不發心則斷。故名不定。 若定則不爾者。若是定者。應永住地獄。既無是理。則知不定。 問可見者。若聽出家。是不知根。云何而言具足根力。 經雲具足十力者。即是十力中第四知根力也。 約餘人為答者。顯如來具足根力。非但知善星。一切眾生上下根悉能知也。 經雲無異路者。造惡造善皆無異路。何以故。若發菩提心必至佛性泉。若起闡提心。必至三惡泉。 舉事問者。既舉事為問。還依事奉答。 就果合者。就現果身合也。 就因者。由因致果故。次就因合。 說教不定者。由機不定致令如來說教不定。佛如明鏡普現眾像。故云照根不同。 眾生不達者。未得教法深益之人致有斯諍。 特是略耳者。過去謝是故不說。又由過去善根令生善根。說現知性。是故略之。 初智人聞有等者。此約二諦相即而知。 聞有無者。約雙照時即達雙亡。若說雙亡時即知雙照等。 又聞有者。小乘教也。謂聞小乘即知彈指合掌無非佛因。何況小乘而不皆入一乘寶渚。故云聞有知無等。 一二等者。只是有無以法。何者以被機故。若說於有即無而有。若說於無即有而無。故云不作二說。亦是聞於有聞。即具餘三門。 不解對治者。說有說無治其著有著無也。 封疆不同者。謂土境不同。人風各異。人風既異則根性不同。如來隨根說教不定。良由此也。 唯得肉食者。說令無肉味。方得食之。 九住言不見者。說九住不見十住。 所證佛性者。且順機緣宜作此說。 涅槃八味者。如前名字功德品中說。 次釋一義者。帝釋是善義內以善法調意。故名一義。 經雲帝釋者。此雲能作天主。 憍屍迦者。過去世時波羅奈國有婆羅門。姓憍屍迦。此雲本時性也。 寶頂者。從髻中明珠。 為名寶幢者。與修羅戰勝遂立勝幢。名為寶幢。 無過者。若去聲呼為佛。檀越無諸過惡也。復雲超諸天表則平聲呼。 論家(至)為此者。只是過未四諦智。比於現在故得比名。今意在大。不須依論以釋。澤州亦云。佛知生死無常。若無我不淨知涅槃法。常樂我淨為八。 七如梵行者。此釋可依。 經雲四食者。色陰中有段食。識陰中有識食。行陰中有思觸二食。受想不論。 言色陰有段食者。香味觸是段食。性色陰所攝。餘三可知。 四識住處者。有漏陰中除識一種。自餘四陰為識所依。謂識住色中。識住受中。識住想中。識住行中。以無二識故。不雲識住識中。今文中雲但除色者。意取四陰即四識住也。 陰通內外者。段食在外。思觸識三食在內。 煩惱者正在行陰者。行陰彰顯最與煩惱應相。又善惡陰俱屬煩惱。若法相師聞說煩惱。是五陰應大驚怪引此文示之。 亦名三修者。更進一釋明三乘皆觀五陰。修身戒心得成三乘也。 經雲所謂因果者。三世十二因緣不出因果也。 只教慳人等者。此即轉勢說法。只令慳人但行餘五度。若行餘五住任運。自能行施。餘五互為首亦爾。 經雲舍利弗(至)憐愍者。舉資顯師獨具根力。 薩婆多據事者。此是有部宗多據現事也。 有一工巧者。將此文證前純陀品。則知純陀身是工巧之子。子者男子之通稱。故古人作大匠子釋。 因成是體等者。相續但是因成。經時前後得相續名。相待但是因成。橫待豎待得相待名。故此二待併名為用。 色心之總者。支支皆具色心也。 若為其佛性義者。亦且順前一師所立佛性之義。今亦同彼立以顯正義故也。 經雲功德者。謂有巧即德功因德果。對下因果也。 合義者。合會義也。 於草木計者。既雲。離陰有我。故於草木而計為我。 即有六者。以中有足五道為六。此計無中陰家。及遮計有中陰家義。若計有中陰應有六道。既無六道。但有五道。驗知無中陰明矣。 若言有者。但佛為緣別開耳。 經雲無色眾生無有中陰者。毗曇法中說除四空。餘一切處定有中陰。以無色界無處所故。 用等智者。佛弟子外人等用有漏。忻厭智斷惑。名為等智。 但禪定退者。以忻厭心修縱。得上界禪亦有退。 此定難捉者。此定睒爍疾利不得久停。難可捉持。但以忻厭心修得二三果則有退。若據次第修人得電光定。從欲界入初禪。不雲有退。 經雲樂多遊行者。身無趣遊行口無趣談話。即其相也。 經雲一內外二因緣者。一受生煩惱於生時起貪等結。二鄣道煩惱現起染污妨礙聖道。彼羅漢受生。煩惱一向不起。名為不退鄣道。煩惱得有起義。名為有退。又約煩惱因緣分別。一性使不斷為因故起。二以不正思惟故起。三緣力故起。阿羅漢人無前二因。而起煩惱。名為不退。緣力生結。名為有退。謂見增上可貪境界暫爾。生貪是即攝心斷之令滅。又有漏等智斷結則有退。無漏智斷結則無有退。又鈍根有退。利根無退。 經雲有時解脫者。以要待時方得解脫。時有六種。一得好衣。二得好食。三得好臥具。四得好處。五得好說法人。六得同學。待此六時。名為鈍根。不假此六得解脫者。為利根。 寄言故有為者。依教說是有為。又依俗諦是有為。 已壞三因者。愛取有三因也。 經雲心即上行者。生天也。下行者。三途也。 經雲心定常者。謂定有也。 經雲獲得正道從須陀洹去皆名正道。成論有鄣不障者。五欲兼重業即障道。若單五欲則不障。 經雲定遮正道者。若在家人遮於初果。以為正道。 五方便者。念處及?等四。 經雲遠離煩惱者。但是伏煩惱名遠離也。 經雲諸外道(至)斷四禪煩惱者。用忻厭心斷四禪修惑即修習?等觀發世一法。並是順宜並在得入聖果。 相應思為正體者。夫施者。皆以意思深信。方能有施。故以意思為體。由意思故即以身口助之。令所作成就暢其意。 地施定無三者。只是隨宜樂欲不同而有此說計。 有三無為者。一虛空無為。頌雲。此中空無礙明虛空無為。以無礙為性。由無障故色於中行。名為虛空。二擇滅無為。頌雲。擇滅謂離系。擇者慧也。由慧簡擇四聖諦故。滅者。涅槃不生名滅。擇內所得滅。名為擇滅。三非釋滅無為。頌雲。畢竟礙當生別得非擇滅。言當生者當來生法此當生法。緣會則生。緣闕不生。於不生時。得非擇滅。此非擇滅礙當生法。令永不起。名畢竟礙。言別得者。謂非擇滅有實體性緣闕位中起別得。得故非擇滅。得不因擇但由?緣名非擇滅。論雲。如眼與意專一色時余不見聞等。色聲香味觸落謝過去。畢竟不起。得非擇滅名云云。 經雲不從智緣者。謂不從擇滅得滅。但是從於?緣而滅。即是計有非擇滅無為。 經雲若近若遠者。過去為遠。現在為近。 若細者。細謂鄰虛塵。 以就事為言者夫雲色者。約事有於能造所造皆如前文今但別為一機宜作此說。唯有能造。不雲所造。曇無德定雲無作非色者。亦應雲非心彼部明無作戒非色非心為體。僧祇破前雨師立。應雲。以心為體。前念戒中已釋。 不作心果者。明無表色不為心果。何者以無表自以身口作色為因發於無表色為果。但是以色因。發色果。故非心因果也。 經雲其心雖在惡者。此明無作色不屬於心。何者以心在善惡無記中既不失戒。驗知不屬於心。 河西雲不生余色者。同於不作異色因果也。 先舉聖人者。聖人觀破凡陰即是聖陰。故云皆無明所出。又凡夫迷聖陰即成凡夫。又若作陰蓋。義人天陰蓋。三趣二乘陰蓋。三界有漏菩薩陰蓋。無漏佛陰蓋。覆一切眾生令得大涅槃。 經雲從受因緣者。應從愛因緣未敢改。 一雲天攝者。謂是天種。 二雲鬼神者。是鬼神種也。 下三趣(至)為一有者。明下三趣。若更開者。地獄亦有輕重不同。餓鬼亦有上中下品。畜生復有水陸空行不同。亦應分為多有。今但一趣自為一有。人有四州不同。不雲修羅者。且消經三字也。 因果者。二十五有不出因果也。 善惡者。三善為善。三惡為惡。 七識處者。三空為三。初二三禪為三。欲界人天為一。故合為七。論雲。不樂住三途。及無想非非想處。三惡有苦煎逼識不樂安。第四禪處有無想定殘害識。識不樂居。非想一地非想滅定。亦殘害心識識不樂居。故非識住。 八福者。澤州雲。人中富貴為一。六欲天為六。初禪已上合為一。是為八。此釋可依。 經雲及受一戒者。受三歸已但標心持一戒。即得說相時。但標心持一戒。名受一戒。亦不須雲並受五但持一。 經雲或一念者。只是時外一念。非謂一剎那為一念。 經雲不名得齊者。一日一夜是齊分故。所以減此。但名得戒善。不名得齊。 有犯重舍。即失者。犯重已即失戒也。 二法滅盡者。正像末法滅盡即失戒也。 二根生時者。若二根互轉則不失。謂僧為尼。尼戒具足為僧亦爾。輪中具明。然今文中正明二形生舍。 經雲如多羅樹頭者。此是抑挫之言亦不一向失戒示為者。?等四善根位為入無漏因也。 受道者。最初受得戒為示道等基止也。 一三皆是大乘者。此皆在法華前及涅槃後聞三乘歸一乘。悉是大乘初心之人有此執諍。又若聞法華開權顯實。已必無此諍。若法華經前顯露教無有彰灼。說三乘歸一乘之義。故知必是爾。前密聞而生執諍。又大論中問何名諍法。答三藏是諍法衍門少有此事。今言諍者。多在三藏。三乘若大乘有諍。悉在初心。 經雲鬚陀洹(至)不得佛道者。余國所得此文非例。 近代者。於涅槃經起諍。名為近代。又梁代已來亦有此計亦名近代。 當果與真神者。以計當得名。 離眾生有心及眾生者。謂眾生及心即得菩提。名為即眾生。 有多世界則有者。若薩婆多十方亦無。 迦葉品二 若十使下辨異也。 經雲是名執著者。內心執著也。 經雲若從他聞者。從佛聞也。 若自尋經者。佛滅後自尋經也。 若他故教者。四依邊聞也。 經雲先見牛者。黑特牛也。 有三譬者。舉三以責問者。若先曾見。後容有疑。佛實不示曾說。須陀洹人必無有退。汝又不見何得。於須陀洹人而有疑耶。 先問涅槃者。涅槃為定有。為定無。為何相貌。 如此事理者。涅槃理也。濁水事也。 經雲遇濁水者。此譬無理。何者若先曾見。後於余處。更見濁水。方可有疑。既未曾見。何得有疑。 經雲苦非苦者。謂於寒熱等苦見非苦涅槃。故云於涅槃中而生疑也。 自能生福者。任運而能生福。不同外計自然。 冬收水土者。對前牧少也。 三州柔弱者。三洲之人富樂執見心劣無於剛決。 經雲有五事者。謂施人色力壽命安樂辨才。 經雲如蓋是一者。腦蓋也。 昔有智慧等者。此約隔世明習因習果也。 清升善根者。人天善根也。 徐僕射理人者。善能決斷他人是非。己身有犯。而不閒答問。 天柱瑜者。天柱山亦名望秦山瑜即頓悟禪師配天柱寺。後武婆時改為道樹寺(云云)。 經雲非是下劣者。利根之人方能斷善。 利人初入等者。謂初人獄怖畏時生以有三念。故已如上說。 先領旨者。如佛上說。三世因善可斷。果善不可斷。斷善之人復有佛性。今領此旨。 通別三世者。為過去下是別為遍。三世是通也。 即有兩難者。初若未來下難令非未來。次從何故下難令在未來。若在未來三世所攝。云何言常難現在亦爾。 令非現在者。若是現在何以不見。既不可見。云何言當。 一雲是了因者。見有可見之言。即判屬了因。亦有此義。 二謂正因者。見有如來亦說佛性之言。謂是眾生有。即名正因。今意與九地佛性相當。 若謂往時者。未來斷善前。名為往時。 經(云云)何道諦三十七品者。只一道諦。分別。則有三十七品不同。名分別。答苦集滅亦然。 答之緣由者。皆是分別之因由耳。 經雲七事者。常樂等四。唯在於果。真實善三。則是通因。因則屬於三世。果則一向非世所攝。 初明雖有而無者。雖有佛及等覺之性。由煩惱故。常果未顯。屬於三世。故云而無。 雖無而有者。必定當得常果。故云而有。 故不得言非三世法者。修因所證。故屬三世。 當相者。佛性當體非三世攝。若果地佛性一向非三世攝。具此三義。其理究盡。 未來全見者。全見之時不屬三世。 若善五陰者。由初證得常樂習果之陰。以在因故猶屬三世。 重明後身者。因與分果皆屬三世。約修證說。若言當體皆非世攝。 失念者。破因既雲。現前如何失念。若言失念不應現前與凡何別(云云)。 有無常一事者。此約相奪以說。既無於常。義當無常。 經雲定有佛性等者。若言定有現在未見。若言定無未來必得。故以遮止令勿定說。即名置答。 反質答之者只反質答。不答所問。義當置答。 經雲遮止者。謂遮其命莫定執。 二莫著者。前迦葉我聞不答下是其著相。故佛非之。令其莫著。 因中因果者。習因習果也。 經雲非是過去等者。如來果性也。 惡法五陰一向因性者。非但凡夫一向名惡一分煩惱結業未盡。亦名惡法。一向因性。 應身果性者。吾今此身即是法身常身得。專屬三世。 經雲雜血乳者。佛性與無明煩惱業雜。由未清淨。名為雜血。 果中備有等者。須陀洹等是因中習果醍醐即菩提果也。 既在未來者。眾生若現在三十二相等。何雲未來能生善根現在既無。云何而言未來能生。現受樂報者。善惡二報也。 終不生果者。未來業若生方得於果。若無於業終不生果。 佛答意者。眾生雖有佛性。要修緣了。方乃得之。以由煩惱未有二因。今未得果。合第一譬至。 不生果者。未來若修緣了。方能得果。故云佛性因緣能生也。 若鏗然固執者。若定執正因佛性者。如執燈明未出不能破闇。 若因緣假名者。若曉未來因緣會得。則能得見。如了燈日雖復未至。未出不可定執。不能破闇。 經雲能生眾生佛性者。能生初住及後身等佛性。 經雲若言五陰是佛性者。若雲眾生有佛性應在陰心之內。云何說言非內非邪。 經雲或時有時解脫解脫者。現在得入。 豈有無真俗之中者。業道即俗。煩惱道即真。苦道即中。三道即三諦。所以中道非真俗外。 復應雙是者。謂雙是者。謂雙照也。 及如虛空者。計外也。 根塵合者。生即法界。全根是根。即法界全生是根坐無二。方名為合即體一。 又佛性如虛空者。明眾生依正。未造之時本如虛空造已亦如虛空遍一切處又佛性如世間道。有未行者。有欲行者。有正行者。有已行者。雖有未行等不同不可突道有二。佛性亦爾。悉皆無二。 理無二是者。十方三世諸佛同一法界。而無二理。 事毫差者。一生無非法界故也。 先出二執者。而眾生不知故執。菩薩為自行化他生二邊執。故遮之。 經雲佛性非內非外者。約遮權以說亦內亦外。 約開權顯中道以說下去例爾。 經雲金剛之身等外也。十力等內也。 若定執者。即墮邊。是故如來皆先遮此二邊。一一悉以法界釋之。 經雲內善思惟下。約修行起計以說。 經雲檀波羅蜜下。亦是約修行定執墮邊以說。 經雲不斷者。現在不能斷也。 不滅者。未來必得。故滅猶如燈。 炎者。此取炎炎相續不斷為譬。 經雲時節異者。水土時異。 經雲有淨不淨者。若發心斷煩惱即淨。現雖未淨。未來必淨。 經雲亦生不生者。修習緣會。即反此不生。 經雲是名執著者。若雲乳中已有於酪。不假酵?即名執著。 經雲離是二事者。離執著虛妄。已修習必得。 誰作次第者。次第者。皆由因緣和合。方有酪等。若無方便。誰作次第。 經雲不等者。只是由心不遍。而起偏執。 經雲智者。聞涅槃經人。即是智者。 經雲明欲者。欲為發識之緣故云欲也。 經雲異果者。草為乳因。乳為草果。求酪於乳草中定無。 無章門者。非一因生一切即是無章門也。 經雲以余緣故者。鹽是淡物之餘緣也。 經雲譬如種子者。類於鹽執其相則同。 先責難者。責即難也。 經雲鹽亦應有微不咸性者。難意者不咸之總。既有咸性。鹽咸應有不咸性耶。此即互難難有今無。難無今有也。 經雲鹽一切者。只是一切法。如鹽譬也。 經雲次第說故者。內四大種子本從因緣而有。名為次第。 不從方便者。不從外四大。而增長內也。 依理起教者。由佛性理起教。方有能詮之用。依教以立行故。次明修因等用。 別明自意語者。自意是今經正意故。更別釋。 經雲知幻者。知幻方法因也。 知幻人者。能為幻人也。 知幻果報者。知由因致果也。 知幻伎術者。知幻功能也。 知故煞者。煞業也。 知煞人者。能煞人也。 知煞果報者。知因煞生死墮地獄有異就果。來生人中壽命短促有等流果。所感依報乏少光鮮有增上果。 知煞解脫者。知煞貪愛母無明父等得解脫也。 又是知因煞得解脫也。 煞五婆羅門等乃至知耶見者。略餘業道。故云乃至知耶見者。知不信因果也。 知邪見人者。知一闡提也。 知邪見果報者。知邪見人死墮阿鼻。是異熟果。來生人中邪見轉增。是等流果。依報眷屬悉皆?乏。是增上果。 知邪見解脫者。知因耶見識達正道。名為解脫。 得無量罪者。波斯匿王先有誠教。 有犯佛者。罰財入官。彼聞得罪。謂招此罪。故求與財(云云)。 隨自他意可知者。說有是隨他。說無是隨自。說俗是隨他。說真是隨自。說常樂等是隨自。說無常等是隨他。 經雲十住菩薩少見佛性者。初住菩薩尚具見佛性。 今言十住少見者。但赴他冥樂耳。 就一法即略者。一行一解一一皆有略廣相對。 經雲不應語者。不與世法出世法相應。故不應說。 經雲鹿子母者。是毗舍佉夫人有子名鹿。 無有而有者。十力等本來體如虛空。名之為無。猶修即斷而智所成有十力等。故曰無有而有。 有所無者。有謂煩惱等。今由即知而斷。斷煩惱之有而今無。 不善無記者。略不牒於善聚又善堪助菩提。故略不說。又善惡成無記報陰也。 經雲聖非聖等者。聖無為實寂靜。非淨非界煩惱。非取受記非有。非三世非時。常樂我淨非色等。非內入。非外入。非十二因緣。並類無所有。而有餘句。並類有所無。 經雲後身菩薩(至)余菩薩者。此文須存二釋。若言後身不解佛性。即前二教補處。其餘菩薩即補處已下。若作與奪釋者。圓位等覺尚未窮妙覺極地佛性。況等覺已下菩薩。然疏中正作此釋。故云尚自不了。又別教向中菩薩亦未能解。何況行住已下名余菩薩事開業行因果。別教俗諦十法界業行因果。藥病等不同。及世界俗諦世味熟德等。二乘皆不識。 應身為世諦者。化叵難量不可思議。故非二乘能了上文雲。現病是佛境界非二乘所智。即其例也。 何處說世諦者。意雲。何處經中說世諦。此亦自是一解。今經自雲。耆山說也。 別有所關者。五時八教七重二締等。遍於一代。或盈或縮。相入相即。及開顯等。皆非二乘所知。 境界性者。惡耶堪為佛所觀境未有一毫之智。名境界性。 萬善了因者。了因了於萬善。名了因性。 亦名緣因者。指上萬善也。 眾生性者。眾生名通。通於深淺。既雲俱有通名眾生佛性。 一句至七句者。此通就今中通大章共釋。故云一句至於七句。 自他語兩亦者。抑挫闡提。現在未有佛性。名亦無。當來必得名亦有。又昔未發心名亦無。今方發心名亦有。 俱無者。善人無惡邊。惡人無善邊。故云名各無一邊。 善根人有無得之性者。有於無所有有所無句也。 次單約理內者。此約法法內眷屬以釋也。 謂此為能解者。他自謂此釋為得意也。 又約三諦者。三締攝法盡。由未得三諦。不至彼岸。 俱無中道因果者。未有緣了真因分果也。錯魚(七略反)。 但求實利者。謂順涅槃以求解脫。名從戒。戒經雲不具隨道者。不具定道無作也。 餘六深陰者。伽陀此雲重頌。尼陀那此雲因緣。阿波陀那此雲譬喻。闍陀伽此雲本生。毗佛略此雲方廣。阿浮陀達摩此雲未曾有。此六深陰難解故不信。今意應如法華玄文第八。引達磨郁多羅雲。不信六部互不相通。謂小無廣問記大無緣喻義。但信六部其互相通。謂修多羅。只夜。伽陀。伊帝曰多伽。闍陀。阿浮達磨。以文消今其理雅合。 經雲智不具足者。從初發心唯求佛智。名此具足。降此之外皆不具足(鳥喚反驚嘆也)。 前四方便者。五停一。別念二。總念三。?法四。若准下三十三經。初一不淨。二念處。三因緣。四?法。與此少異。 大乘則通三十心者。此依別教大乘以釋。則住行對餘四方便十回向對也。 第一屬到彼岸者。分到彼岸因。 前第二者。用前第二人為緣也。 仍本似位者。此釋為勝。 刀長者(音雕)。 此殊不見理者。不見通別二教。彼岸所至。 故知涅槃有異者。大小二涅槃不同。小涅槃不見性分段變易二死異。 通別互舉者。生死河別。唯佛能度涅槃河通。通於四人。 涅槃疏私記卷第八 承保四年五月書寫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