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私記 · 涅槃第二卷疏私記(一末)

○釋純陀品 文雲開破今昔常無常義者。昔謂鹿苑無常。法華開竟。若論破義。方等般若節節有之。謂常無常。表至今經約常名破。開義同前。法華以說開外。猶帶於權。兼被末代。顯雙游義也。 於義則密者。品雲壽命。壽是無常。開昔無常同歸常壽。故云密也。 於文則疏者。不分純陀哀嘆等文。故云疏也。 謝氏從人從事題品者。人即純陀。事即哀嘆。文開兩品。謝公治定名之為密。闕於壽命。於義則疏。 今明下今家正釋。 俱無得失者。依前分文。互有得失。今明涅槃施涅槃明常。食又是命。文義具足也。 隨人則施常命者。下文施汝常住色力。今等昔五果無差別也。 隨事則施常修者。哀嘆品末。廣斥三修。新伊三德。名為常修也。 二恆之數者。意難純陀即是優婆塞二恆之數。一三四恆。何不別立品也。今由難意。文列十意。以功能多。故得別立名。一時眾先供後請者。眾即五十二眾皆請也。二時眾三請者。二恆之中。及魔王等有三請之文也。三因受大會者。如來先純陀供。化佛受大會。因純陀故也。四因開常者。猶施食故。獲得常住五果。開苦無常即是於常也。請住騰請廣如下文。七金口嘆者。南無純陀心如佛心等。八大眾嘆者。而為我等之所瞻仰。九當徒問答者。與文殊論議。事非隱私。故云當徒。十往昔誓願者。為迦葉佛時發心。願我釋迦涅槃之時。獻最後供也。 他明五讓謂賤讓貴者。純陀是功巧之子為賤。諸王長者等即是貴也。 凡讓聖。諸天等皆是聖也。 粗讓妙。粳糧是粗諸天等為妙也。 少讓多者。上文五十二眾即是多。純陀一人為少也近讓遠者。純陀城中人為近。東方無邊身菩薩等為遠也。 問何故昔默今默者。昔四阿含中。只有嘿受。今涅槃嘿而不受也。 時眾無奇者。無上十異之奇也。 緣弱不感者。昔無願力故也。 令追責往緣者。迦葉佛內。以發心也。 則後供息心者。大眾見嘿。故後供不來。若來即妨受純陀施。皆為生其物善也。 貶其不能未者。以不能對能。即是純陀。因食明常。常即不食也。 開無常顯常等者。將上不能字冠下。 是佛境界者。四悉因緣。皆是第一義。是佛境界。攝八萬四千法藏。故不可盡也。 六卷(至)名子純互者。六卷泥洹經也。 子之與陀二文互出者。此文無子。彼經無純。陀即同有。故云互耳。 不應名德兩分者。名以召體。體只是德。得其妙名也。 略示十妙者。如法華玄跡門十妙。具足自行因果。化他能所同也。今略會之。初義妙文雲諸境界者。即與法華第一境妙同也。二解妙者。解只是智。即一心三智。第二智妙同也。照窮理性者。智契於理。名為照寂。境智不二即合宜也。三檀妙由行。行故即能布施。故與第三行妙同。四位妙名同者。蓋諸無學謂是前之兩教二乘也。尚與文殊等。況無學邪。五德妙者。德謂三德。與第五三法妙同。三法且三德故也。下之五妙前三名同。 四雲因妙者。文中既雲能與眾生作良福田。即是彼經眷屬妙同也。益妙即與利妙同也。 等法王子者。即與文殊諸大菩薩等。故云等法王子也。 東方佛使者。無邊身菩薩為佛所使。一一毛孔。皆容城邑人民。故云神通也。 物妙非妙等者。諸天獻供。皆陪於前。名之為妙。粳糧為粗。今粗卻成妙。故粗非粗等也。 巧興五難善覆有為者。如下文發角難。名之為巧。文殊覆於無為。純陀覆於有為。故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等也。 故名純陀品者。仍酬前難別立品名耳。 若依經應言十大者。經謂今經。以大為稱故。妙之與大者。只是一體。左右之殊耳。 擬對此土雜類者。純陀是俗。與雜類同。以為其首。能引故也。 豈容分隔者。意雲此土他土聲聞菩薩及雜類等。同一涅槃之會。豈有分張說之。言不累施。作其前後也。 前明通意者。前序文中。以通說竟序其五章。今作別說耳。以別從通。五章義足。以通成別。立其絕名也。 此品為四者。初明辨供以明常。二明請住以明常。三明論議以明常。四明權供以明常。 不食是常破於無常者。昔教五果。法華開竟。今之雙用。名破論聞顯非常非無常。二施果報。等無差別也。 以不住破住者。住即無常。涅槃非去。何得請住也。 意在開密者。昔未說故。名之為密。今明不食。即是其開。待純陀供。意在於此也。 住非圓極者。住是有為無常之法。故非極也。 若置非求是者。是亦成非。即非是是者。有為無為。二是俱非。故云是是。顯雙非理故也。 車窮理盡者。有為無為。名之為事。且共置之。名為理盡。低頭飲淚。領解之意也。 通別者者。常等名通。四德名別。 局於圓法者。一一德中。皆具四德。故以三意釋之。令得理顯也。 失於圓旨者。旨是教意。三德之體一一具四。雙非雙游等義不可失也。 經論所害者。為他所破。待對之義故。 中論雲若法為待成等者。待常說無常。待無常說於常也。 今言常者。下即絕待義也。 二施果報等無差別者。常無常者。不當通別皆雙非。故云無差也。 即通而別者。亦應雲即別而通等。即通而別一即即四故。即別而通四即一故。即非通別大涅槃故。不一二三。例之可見也。 為開雙非之教者。施與常果名之為開也。 所其到處者。只是到於涅槃秘藏極處故也。 且共置之即解脫德者。論解其疑。疑去即證解脫也。 上中下善者。序正流通也。此文雖無流通之段。准古人分章。義亦有之也。 優婆塞如前釋者。如前二恆之中分判之。乃至次不須開跡顯本等文也。 淺讓深者。且約跡說。下文既等法王之子。位皆十地。淺亦非淺也。 將作大匠者。官名也。 一本五十者。應是六卷本也。雙卷者。兩卷泥洹經也。 或當如此。是他人義。未必定判也。 即是以財讓法者。且依文意。立十讓名。若下文因食。開常。還是其法也。 可意果者。只是世間人天之果。不免輪迴也。 無漏果者。即前兩教也。 隨分果者。別教登地已上。故云三賢等。 捨身威儀者。舍坐儀也。 冠劍珮等者。此列不次第。應雲車履珮等故也。 天冠天衣等者。約有從諸天來聽法故也。 佛威儀者。即不起滅定。現諸威儀。故云不共等法也。 或可下約教判。 或即俗服者。約圓釋也。 日是陽精者。陽表於明。明即智也。 膝表於行者。行以進趣為義。故云以行契理也。 可解他經者。謂方便教。亦具四悉。第一義理。偏小之行。契於偏理也。今開偏行即是常行。契於常理。故云以行到理是第一義也。如世斂手則表教也。教是上聖被下之言。如世下人恭敬於上。故斂手也。 合經合已者。即權而實。即實而權。權實不二故。雲合耳以感祈佛者。受舍成緣。當祈果也。 咸歸圓因者。即佛因也。故經雲大乘因者諸法實相。故云圓因。法華疏雲。以汝之果為我因。以高歸下也。 哀者慈悲法門者。指此一字。即是無緣大悲之法寶。亦是一體三寶具足。故云無供之眾也。 供若無受者。如來去世。無受供人。又與無師之義同。雲供無由供也。 欲憑舟航者。以三德涅槃為舟航也。故上文雲。無上法船於茲沉沒。故須請也。 一所失故請者。將下所求。釋於所失之意。只緣無主親師名為失。求於一體三寶。即是主親師存。故相從以陳請也。 若無主忠無所護者。如國之無主。忠良不安。法王若去。眾生無福也。 既不為主護又無主可護等者。一一兩重釋者。皆約機應釋之。故有兩重也。 無榮無祿者。無榮則失位。無祿則失財。位即證果。財即萬德也。 無生無陰者。生謂生長。生於法身長慧命。若其無親。法身不生。陰覆亦失也。 無訓無成者。訓謂初發心時。師能訓導成。即地住已上。亦是分成之意。乃至究竟成也。 求將來食者。只是大涅槃食也。故下文雲。煩惱為薪。智慧為大。成涅槃食等(云云)。 若從如來即兼諸義者。一體三寶如來冠之。三義具足。故云兼也。亦是主親師之三益。名之為諸也。 現見族姓者。如此方雀慮之流等也。 於義不便者。以無優劣也。 異隔差別者。九界不同也。 其味混雜者。即諸界無常生滅。受報不同。名之為雜也。 亡家亡國者。無親故亡家。無主故國滅。家國既無。一體三寶。隱而不現也。 喪失善法等者。一體三寶以為善法。亦是無榮祿之善法也。 善惡隔絕者。人天為善。四趣為惡。輪迴五道。故言遠至等也。 非己本源者。以涅槃為本源。生死為他國。今唯有生死。故云他也。 通失三性者。正因緣了三佛性也。失正因故義如無親。失緣因故義如無主。失了因故義如無師。故云義說為無也。 此舉異以請不異者。舉四姓九界之異。請三因一體之不異也。 偏除煩惱唯少分者。方便菩薩及前聲聞但除界內菩薩名偏。以圓望之。故云少分也。 惟悕天雨者。第一義天圓乘法雨。故云唯悕。悕即求也。 隨順機緣通別兩請者。上法說中欲請如來等。即一而三。論一體也。名之為通。譬中別請三因。亦是即三而一。名之為別。論一體也。皆為機緣不同。有此通別耳。 下如來答者。探引下文。騰今三義。使上下相關。文勢義足故也。 顯緣因性者。既雲除貧。而與榮祿也。 顯了因性者。法雨是圓乘教法。法能訓故。令成般若也。 顯於正因者。親能生養。長於法身。即是許其秘藏之義。能覆諸子也。 是三如一者。主親師三。同體無異。故云如一。書雲人生在三。事之如一。即其義也。 云何此解者。他意謂。師子吼品始。廣論三因佛性之義。此屬施文。何得此解也。 今答意者。佛性是常。此經始終只明常住。承躡有由。故云初若不開。開謂開常。後何所躡者。即是斥他意也。 施其常命者。常住慧命也。施其常安主能安民也。 施其常辨者。師能辨說也。 自他內外等者。自身為內。他身為外。准請文。亦是九界為外。佛界為內。依正不二。故云等無差別也。 略從人天乃至方便菩薩者。即是七方便人也。 役力農作者。以力役財。以惡役善也。 譬三菩薩者。通別圓也。圓教住前七信已上。正除塵沙。故云三也。 則佛性顯者。則三因佛性顯也。 正在於此者。意在主親師三也。 悉皆是貧者。圓教住前未證法身。義雲是貧。秘藏未開故也。 雖少不同者。人天菩薩俱譬界內。名為少耳。勝劣天殊也。 意或在此者。從淺至深。人天上合況菩薩邪。仍是不定。故或言也。 經雲沙鹵(力古反)說文雲鹵惡方咸地。故字從西省下象鹽形也。天生曰鹵。人生曰鹽。鹽在西方也。 初曆法合者。歷七方便之法也。仍略人天不合者。是可生三乘機處。非出世二乘菩薩法也。 經雲甘露法雨者。法雨語通諸教。甘露唯圓。常住之教。如天甘露不死之藥也。 體有於戒者。涅槃三德之體。有無作屍羅五支戒等(云云)。定即楞嚴。慧即三智之慧。今從人說。雖有一體。猶是偏小之戒定慧。故云少善也。 經雲拯及無量者。即九界四姓之眾生也。 眾多而供足者。多即一故供少而周多者。一即多故。不可以一忍。不可以多思。故云難思之供。供難思眾也。 事三如一者。我及眾生同羅睺羅。皆是一子也。 舉世尊許為主等者。主與其祿。師與其成。親與其生。故云三求遂克也。 事火即師義者。火能於萬物。猶如師訓也。 奉釋即主義者。猶如帝釋。為三十三天之主。諸天所奉也。故注云雲耳。 如學等者。前兩教二乘也。 須彌寶山者。以四寶所成。喻四菩薩也。 檀林師子等喻喻戒定慧者。引上文意。合成師弟三學具足。檀林喻戒。師子喻慧。山喻定也。 世所崇仰者。今文意即是。為前三教四種菩薩之所崇仰。故號世尊也。 遍對一切者。種智依正。對一切解。九界差別。各各不同故也。 一切種智為佛者。能覺智故。名之為佛也。 印其法譬兩請者。一善哉印於法請。一善哉印其譬請。皆具主親師義。故云善哉善哉。 許三下注云雲者。文中闕親。常命即是親義。故云我今施汝等。 楞嚴七百等者。東方佛壽。同釋迦也。 猶是無常者。光宅所釋。意雲品名無量壽。猶是有量之佛。當來補處故。亦同阿彌陀。此雲無量壽。亦有觀音補處。同無常也。 如此說下今破也。 偏摘諸經者。方等楞嚴般若非一。名之為諸。又引法華顯露之說。同歸無常也。 二途俱失者。如汝所釋。失卻前兩教中兼帶大乘之常。又失法華開顯之常。涅槃非常非無常義。以涅槃對前教。故云二途也。 般若佛母者。實相般若。能生一切故。涅槃佛師者。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佛性之法為師也。 楞嚴三佛者。同法身故。 云何一乘還破一乘者。將佛性一乘破法華一乘也。 故知或於方便者。體內體外俱不知。即權實俱迷也。 迷於部教者。部即攝教。教不攝部。如方等部具其四教。般若具三。大師判為兼但對帶。良由於此。方等般若中常與涅槃何異。 以當現常者。現有佛性之常。及當有為常也。 無所間然者。謂常與無常。皆悉具於三德四德秘藏。遍一切處。何得間之也。 如避空求空者。只前無常即是於常。不須避也。 亦是顯發方便密教者。昔無常被覆。常等未開。名之為密。今開無常即是於常。名之為發。發是開義。故云顯發也。 斯教之喉衿者。人之要者不過其喉。衣之衿等。常義亦爾。 眾經之心首者。如身以心首為主。遍攝諸法。常義亦爾。遍諸心首也。 窟宅者。三德秘藏。為大涅槃宅也。 若嶷然常者。即他人破諸經常。獨立涅槃為嶷然也。 本為大事者。如來出世。以因果化儀。名之為事。故分字釋也。 常機常感者。即不思議感應。為因緣也。 常立諸法者。立謂建立。一乘之體。因果所取。故名為事也。 師弟俱常者。常是佛師。佛是弟子。師弟不二。故曰俱常也。 不動果報者。常住果也。 淨是正法者。以般若為正法。能生智故。 先所修習四法相貌者。斥三修文。即無常無我等為四法也。 治其本病者。是真常作其邪解。名之為病。依本而說。故云本病也。 無二二用者。即體而用。故云二也。 四悉無間者。遍收諸法。自在說也。 常間隔下結四悉意。皆不思議也。結文仍不次第。初即世界。第二妙理即第一義。為人第三。對治第四。亦是顯不次而論次。名常四悉也。 埋沒圓能等者。埋圓四悉。毀害諸常。論常即釋論。皆有雙非之義。故云害也。 難可毀壞者。不為六道偏小之所壞也。 說有三世者。事有三世。理無三世。故引淨名非謂菩提等。菩提名果。涅槃名果果。故非三世也。 寧會得旨者。即是下文四出偈。三世有法無有是處等四處出之。名四出也。古人亦名為涅槃四柱。如屋無柱。其舍即傾。涅槃之意。亦復如是也。 次我今為汝下。歷七方便一一開文。如文。 自此之前者。迦葉童子自敘。未聞涅槃之前。皆偏曲故。名之為邪。非謂同於外道邪也。 開諸有餘者。七方便皆開入無餘也。 作親開正者。令生法身故。作主開緣者緣顯正故。作師開了者。三因具足故。故能榮能生能成。同入秘藏也。 開境界性者。六道陰入界等即因性。故云境界也。亦乞開五種佛性。故云果性等也。 何人等者。人即七方便人。法七方便法。教行等之悉倒。何位者。證得之位。何用者。諸方便人化物之用也。 更有善惡者。人天為善。四趣是惡也。 豎深橫廣等者。七方便人皆倒。涅槃之底名為深。橫收九界之善惡。故云為廣。廣故無邊。深故無底也。 能建大義者。以佛性之義為大也。 具攝因果等者。因即三因。果是三德四德。果用無盡。故方萬德也。 五法並常者。以常冠之。無非常也。 非色為色者。法身無色。應身為色也。 用無窮者。善惡之用。九界不同。故無窮也。 佛具此五故以施人者。只由眾生身中同具此五。故此五示之名施。非謂別施。故法華中等賜大車。是子本有名之為等。子無盡故。施亦無盡也。 中間可知者。鹿苑之後。涅槃之前。二蘇為中。皆有常無常義。未雲二果無差。故云可知也。 是常法印者。實相之印。猶如虛空。通印諸法。無非常也。 即是行常者。初後二施皆檀波羅。六度具足。名之為行也。 必有其人者。能施所施。皆是人常也。 有種種義者。如下答文。善男子如來已於無量等。度答三身四身之義。故云種種也。 初後皆受皆食皆不食者。初皆食約無常。不不食法身。即五分法身也。後皆食約開開常。皆不食約常身。同入秘藏故也。開前不食即後不食。故云等也。又約兩重初後。若大緣所見華嚴為初者。華台受職。頂受光明。即是頂受於食。後者即是今經。開於常宗。受純陀施。名之為食。入般涅槃。即是不食也。故重初塵蒙之時。受於乳粥。名之為食。後詣純陀舍。食檀身羹。入般涅槃。名為不食。小緣所見也。故有大小兩緣。皆有食不食等也。 若依楞嚴下約教判。中間二蘇皆空故等。摩訶衍門色即空故。始自色心。終乎種智。無非是空。故云等也。 若依釋論下證般若教。諸法實相者取不共般若。故云等也。若共般若。同前衍門空。故等也。不共般若實相與法華無別。故不雲法華。法華又與涅槃同味。與涅槃常等也。 歷一切法等者。法約九界之法。教即七方便人。皆是雙非之理。故云等也。 三指分明者。中道見性也。今是非常非無常名為中道。止觀文中喻於三觀。中觀中道。能所不二也。 大覺者。大是妙之別名。大即妙也。 如此諸常者。六即不同。皆名為常。故云諸也。六者簡濫。即者簡離。故依圓常以判之。 阿耨菩提翻名可知者。此翻為無上道。亦云果智也。 法理具足者。法謂教法。理即三德。涅槃之理。開前偏教偏理。皆入圓常。故云其足。一開一切開等。若不雲一切。未名具足也。 依而行施者。依三德涅槃之施無作之檀。故云具足也。 經雲得菩提等者。菩提是果。涅槃是果果。秘藏名同。雲具足也。 初總非不然者。前劣後勝故也。 冶城者。寺名。秀法師。在上無解。開善藏法師。亦同在彼。名目不同者。未見文也。 一有智斷等者。煩惱未盡即無斷。未得種智即無智。後施者。難智斷具足也。 有聖號等者。眾生無聖號。佛是聖人。同天中天。故有聖號。 具度眼等者。度即六度。眼是五眼也。 經雲乃至慧眼者。不雲天眼。意雲天眼同於肉眼。但有障無障別耳。 得五果不得五果者。持小望大。大乘不食。只是世間之果。故云不消等。 經雲消化者(呼瓜呼霸二反)。說文雲。化變也。謂變化無常也。 初既備舉者。初明自他。後四皆合。自他文足。且雲是自意不煩文也。 芰角難解者。將小緣初。難大緣後。將後並初。文義交角。故云難解。芰字(奇寄反)草名也。 眷屬菩薩者。以釋迦為眷屬。應是未成以前說。 遣大弟子。即無邊身菩薩是也。 則涇渭皎然者。涇渭清濁。大小所見。清濁自分也。 勝天王等者。四相不同。證於初也。 像法決疑經者。證後涅槃亦有四相。大師判結涅槃經。故以引之也。 今更對教主等者。四教教主不同也。 未有通明者。六通三明也。 能五益他者。受乳粥施。即是益他也。 初成為難者。三十四心斷結之時也。 入聖人位者。到七地之時。舍外凡法。證羅漢地。故云聖也。仍未有天中天名到佛地故。 非是正使無常之身者。異藏菩薩。故云非也。 已具亡三三檀者。三輪空故。能施所施物體皆亡。小般若雲無住相布施也。 未得佛眼者。得菩薩地。未到佛地故也。 佛答我成佛無量阿僧祇者。如法華中。開權顯實開跡顯本壽量之文也。 示初成初受後成後受等者。即是大小二緣所見。初後兩重之跡。以為初後也。 豈可以見劣之初者。三藏佛初。難勝見之後者。大緣所見。涅槃之後也。其義明矣。開昔五果。成今五果。如法華中指客作子即長者兒。更無異途。故云等無差別也。 身有離合者。前難雖離為四。合是無常也。佛答雖離五身。金剛從喻。喻於常法二身。故云四身五身等也。經將無字。冠煩惱身。無即是破。破於四身。故云無後邊身。後邊即是無常。故但破三身。無常即常。亦是雙用。故經不言也。 常是此教之首者。同純陀施。開其常宗。正當其首也。 殆絕者。殆猶危也。幾也。故書雲。人生幾亡也。 光明者即是智慧者。引下文德王品。此是大緣初受頂光明之食等(云云)。 今非始斷者。我已於無量阿僧祇等是也。 大小雙非等者。皆顯中道也。食非不食身。非不食非是常身。皆二邊故。乃即金剛亦復如是。玄而復玄者大小雙非。即是一玄。約其久遠。非跡不食。又是一玄。故云復也。 無差明矣者。結其答意。純陀何故強持無常。而難於常。諸難例此也。 通佛亦爾者。若論菩薩。斷不斷異。證果之時。皆未見性故也。 入金剛定者。等覺菩薩斷一品無明。即入妙覺。故云明見佛性也。 智斷無殊得名時異者。大乘智斷。初證菩提智亦得於斷。後入涅槃智斷亦具。得名不同耳。 有輪王相是人中天者。雖是人王游四天下。亦云飛行皇帝。故云人中天也。 即初果位乃至不得作淨天之天者。即是淨居天之三果人也。 乃至者。越於二果故也。 猶是眾生者。未斷煩惱同於凡夫也。 得菩薩道者。初地初住因破界內煩惱魔。得法性身。破陰死魔者。分破二死也。 得不動三昧者。等覺菩薩入金剛定。正破天魔也。 無常等四倒之魔者。具足應雲常無常等八倒魔也。 不見理檀者。檀不具足。能到彼岸也。 先已通達者。十二部法。遍攝六度五眼一切法也。 財法事理者。檀是於事。即事而理。故云法也。 過於人天二乘等者。即是七方便人也。分得佛眼。地住已上所見。 今佛答法檀一事者。通達十二部經大乘之法。施於眾生。即是檀也。 余度五眼者。五度四眼。度約於行。眼約於諦。故云度眼也。 經雲實亦不食者。法本無食。為眾生故。受純陀耳。 請住未申者。五十二眾。既未蒙允許。故不敢請也。 眾未能達者。但睹其應跡。未達法身之本。故云深奧也。 夫如來者下他解意。謂十方如來。故云夫也。本無去住。法身心體也。只者是住。眾生見去。諸佛見住也。 去相宛然而恆在者。佛現涅槃。雙林示滅。名之為相。而恆在者。其實不滅也。故法華雲眾見劫盡等。常在靈鷲山及余諸住處。即是非滅現滅也。 住相不去而常去者。如來現生王宮出家等。名之為相。而常去者。如法華雲眾生不能生難遭之想恆惜恣之心等。即非生現生也。 若爾下今難意。斥大小去住自是如來於眾者。即五十二眾及純陀等。有何益耶。 注云雲者。難意如此也。破無量惡。如下用文。破邪入正等。皆斷煩惱。故經雲應如來滅度而得度者。即其義也。且舉純陀一人。即具四悉益也。 悉為緣耳等者。故知純陀。能為五十二眾。作四悉得益者。住之緣也。 亦去住者。應身見去。法身常住。宜見去住。皆得益也。非去非住。准理說之。 嘉名先立者。善也。善瑞先彰。故云妙義。 豎無底際者。如前十義。自行因果。化他能所等至極之際也。 絕倫蓋世者。五十二眾。不可為儔也。 得大名利者。名即十妙。利即五果。自利利他。名為大也。 十讓居後者。居大眾之後也。五果當先。讓雖居後。供即先當也。 用滿檀度者。利他之用。令眾檀滿。名之為德也。 滿足貫上四俱足故者。名利德等皆滿足也。 更舉六難者。如經人身。持戒。值佛。生行。聞法。獻供。後轉難前。故云復難於是也。 華表輪王者。華理三千年一現。現即大海輪王路現。輪王當出。故云表也。 作法王者。德願既滿同輪王兆。故云必作法王也。 於他為難者。且據不值佛者為難。故云純陀易也。 眾莫能先者。合上孤明獨秀之意也。 名與法合者。既稱為妙。妙即實相。與法寶合也。 心與佛合者。不思議心三智具足。故與佛合也。名與僧合。智契於境。和合名僧。一體三寶。與佛無異也。 嘆其得主心如佛心者。猶如忠臣。能應主心也。純陀居眾之首。心同佛心也。 而等梵王者。梵王是請佛之主。與純陀請佛。開常意同。故云等也。 如有端首者。眾嘆之首。獨一人故也。故云文殊為首等。 復是一讓者。前有十。故更著復言。即成十一也。 善利所離者。既得於戒。任運離四惡趣也。 佛不染世法者。不為世間八法之所行也。以不染人說此法故。故云聞法難也。 不願諸有者。不求人天二十五有等也。 總明三寶益者。如來即佛寶。僧中即僧寶。演說即法寶。故云益也。 是善權益者。雲喻應力。慧雲既騰。煩惱頓盡。故云清涼也。 此明親益者。實智之母。權智為父也。 撥亂反正者。一切邪從皆歸於主。無明黑闇。亂於行人。聖日高懸。大夜斯朗。故云主益也。 夫六難展轉相依者。得人身者由持戒故。既得人身。則能見佛出世。由佛出世。得值佛生信聞法。由聞法故。供佛涅槃也。 無佛亦有者。人身持戒聞法等三。佛不出世。此三亦有。或於獨覺聞法故也。自失己利。不得五果。又障他人。令他不得五果故也。 汝自鉾盾者。語相違也。供即是去。今復請住。前後不同。故云鉾盾。鉾盾廣如止觀記中釋也。 至存彌亡至亡彌存等者。住即是存。去即是亡。應身見去。法身見住。經雲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故以彌存也。皆雲至者。本無去住。為眾生故而雲去住。如來之身不當去住。故云非存非亡。約三諦三諦三身等釋也。上約三身論其存亡。約三三諦住不住也。 言之者訥者。不可口議。淨名杜口也。 取之者失者。不可意思也。若取於住則失於去。若取於去則於住。去住皆亡。故云絕其情慮也。 知有六種下注云雲者。應令緣之六即而知。純陀住十住地。即分真知。未是究竟知也。境界遮者。意在於此也。 下自息望。純陀既騰眾請。純陀尚被於抑。眾則息也。 稱機隱顯者。去即是隱。住即是顯。或時用住。無常用常。或時用去。常用無常。即用為體。無常即常。即體而用。常即無常。體用俱寂。即非常非無常。體用雙照。雙用無無常。二鳥雙游俱息。意在於茲也。此經始終不出三諦。章安所用。深得其旨也。 遍一切法悉開為常者。始自阿鼻。終乎等覺。無非常住。故云一切也。豈定自他即是勝他即是劣。謂常無常等。若定執他則失於自。若定執自則失於他。今自即他。故云能作如此勝用也。 若用於常故無勞請者。常即是住故。若用無常復不須請者。無常是去。請復何益也。 故舉二用者。諸佛境界即是常用。諸行性相是無常用。故云二也。 遮言不應者。常無常用。皆不應請也。 一行苦觀者。經雲眾生苦一句正標苦觀。流轉一句苦家之相。三界下正釋苦觀也。 經雲有道本性相者。有即三有二十五有等。道是六道本家之性。性以據內。本家之相。相以據外。攬而可別。能了此本。故云空無也。 次二行無我觀者。經雲煩惱所纏褁者。凡言我者。以自在為義。今既被纏褁即不自在。故言無我也。 最後無餘者。涅槃正是無常之體也。 度此彼之彼岸者度生死小乘涅槃之此彼。到於中道涅槃之彼岸。於諸彼此者。即是雙非雙用諸教涅槃皆自在也。 三諦一諦一諦三諦等者。約體用相即。即用而體。三諦一諦。即體而用。一諦三諦。體用俱寂。即非三非一。體用俱照。而三而一也。 若一空一切空云何請住者。空無住相。去亦無去。故云一切也。乃至者。文略。應雲一假一切假。假既非實。云何請住等。一中一切中者。中道之理。不當去住。今云何請。故以遮也。 云何下略斥他釋耳。 以顯此意者。顯佛境界意也。 明一空一切空者。常即無常故。一假一切假者。無常即常故。一中一切中者。雙用常無常。故云境界意也。 在後更釋者。廣如下文。文殊議論中。諸行性相悉皆無常等。 誠如聖言者。領遮六難之意也。 慳結漏斷者。此名猶通。即是分斷無明細惑。斷德成也。 均大菩薩者。文殊師利法王子等。 拔淵泉之下者。譬如幼年。處雲霄之上者。等大菩薩也。 謝無常用者。正是領上涅槃深奧之義。是無常用。故以謝之。 大眾苦至如來未然者。純陀以騰請竟。又自殷勤。皆遮未許。然謂然諾也。 終無變吐者。意雲眾生請住。不生厭惡之心也。 不可偏取者。佛及眾生。俱如饑渴。二種之意去住皆益。終無厭怠。是故喻之也。 時眾未解者。未解雙游雙非之意也。 四悉意思之者。為無為不同即世界。時眾未解正為生善故也。方便為傍。權示問答。文殊覆於無為。廣說有為。即是權巧。破於純陀對治意也。二用為傍者。正顯如來境界第一義也。 以不住破住者。無常破常也。 回惑自迷者。執於二邊。遂語生解。未知雙用也。 拒抗紛紜者。文殊拒純陀抗。諍論難解。故云且共置之也。 懸指如來者。至哀嘆品。廣斥三修說也。 舉是顯非者。舉中道之是。顯有為無為非也。 能問能答者。具二莊嚴也。 勝非勝者。常即無常。負非負者。無常即常。顯於雙非。故云等也。 約斯事理者。文殊約事。純陀約理。亦得為傍也。 文殊明空三昧者。文殊古佛。文明大乘。與淨名對談。皆論不思議空也。純陀是俗。即是於有。相待之言。未成絕義。故云還應是有也。 有去無無還得是無者。執有對今大乘之無。無小乘之有。故云無無也。文中合更應言無者有有。還得成有也。 適物所宜者。宜見於負文殊現負。宜見於勝文殊現勝。非謂文殊隨負也。 互槌砧者。文殊為砧。純陀為槌。為成機器也。 勝負雙舍者。催令獻供。正是其時。顯於中道常住之體也。 各執二用顯體為俱是者。無常用常為體。常用無常為體。故云是也。 傷體俱非者。執無常。傷於常體。執常。傷於無常用體。故云非也。 各辨體用者。無常用無常為體。常用常為體。當體為是不用為非故。故云一是一非也。 即俱非是非非者。非上一是。非上一非。故云非非。顯其俱是是也。文中亦應更雲即體而用。略耳可解。二復宗者。復獻供之宗也。 同劣號者。如來法身是勝。同於諸行無常之劣也。 群有勞累者。二十五有。累我行人也。 三見一聞者。遠者聞之。近者見之。故舉非想也。 闇惑上法者。同於愚人。不識上下也。 混和下法者。將上和下。名之為混也。 失勝名者。號天中天也。及尊勝法者。即常法也。 若使諸行等者。將下類上。辱其尊號等也。 眾生得佛恩者。如法華中四大聲聞領解有其十恩難報。自從拔苦與樂。乃至遍覆法界之恩。今且雲四事供養耳。 非那羅延力者。佛非報得力也。 今以女譬慈者。以無緣慈。能生實解也。 寓上誡下者。意雲矚於文殊。已識時眾也。 博地無益者。下愚不可以強賢也。 極聖不勞勸者。上智不可使其愚也。故云不上不下。即中流之徒也。 發心已去未足已還者。一釋。住地已上。等覺已前。皆須呵勸。二雲。取初發心名字位已上。至於住地已前。名為未足也。 無有居家至五果者。即是無有大乘之家。家是身之所依。三德之體。為家也。 女雖貧病有生子義者。雖為煩惱所覆之。於智斷有生佛性之義也。 乞丐者(古賴反)。蒼篇。乞行請求也。通俗文。求願曰丐。體從人從亡。謂人亡則行求丐也。 痴散所逼者。無智曰痴。無定曰散也。 則素絲易染者。名字為素絲。觀行為易染。 方隅者。四角曰隅。名字觀行。略知中道名方也。又雲圓為方。前三教為隅也。 觀五陰為逆旅者。達此舍空。猶如客宿。五陰從無明生如募合。念念者老死。如朝散也。 樊灼愍之者。灼者明也。有智之人入觀法。傍行六度。故愍之也。 可譬懷胎者。然心三智。事理圓修。名入聖胎也。 生清淨解者。能觀三道即是三德。六根互用。名清淨解也。 慈說已彰者。能以一妙音。遍滿三千界。諸佛皆向。名之為彰也。 悉有障難者。相似已前。三障四魔。紛然競起也。 慈悉倚伏者。到相似位。已斷見思。名之為伏。無明未破名倚。或慈為強。無明為弱等也。 內業障者。即是見思。外業障者。即是塵沙。內外俱障故也。 恆河即煩惱障者。即譬微細無明。分真已破一品。故云而度也。 不舍正說者。能觀三障即是三德也。故云說陰界入等。苦道即法身非常非無常也。結業即解脫非縛非脫也。煩惱即般若非明非闇也。 得生梵天者。第一義天。初住分得。妙覺究竟。故云兩慈也。 不應偏運者。只是觀不得觀於如來等也。 經雲未有慧眼者。大乘究竟慧眼。如經。願得如世尊慧眼第一淨。 乖理不得偏說者。正是有為無為。顯大教中道之理也。 此中三文廣有所破者。通前四慈。皆不得偏。顯成正理。名為廣也。 先開偏說者。經雲應說如來定是無為。無為即是偏也。 次釋見機。經云何以故能為眾生生善法。只是大涅槃心。有無緣慈也。故提譬帖合。 六卷名丈夫譬者。意謂丈夫。能遠行也。 理寂而照者。理性三德。法身體安。名之為寂。般若內明。故云而照。解脫順緣。名之曰行也。 始末兩間通稱中耳者。始從理即。乃至究竟。中間四即。故云兩間。望前望後。故得兩也。 生死拘逼者。未出三界。名之為拘。六道輪環。名之為逼也。 謙卑請益者。位在名字為卑。順理求解名請也。 五欲非己為他者。從理起迷。故云非己。非是本有。故云為他也。 權托陰入如舍者。能觀三道。知皆非實。為權托。仍與陰居。故云如舍也。 無明所魘如臥者。粗無明臥只是伏。沈醒不醒等者。無明未破。臥而復寐。故云不醒也。 故言卒起者。無常之法去無所之。表無逕路。故云卒起也。 此略舉一者。只是文略。既有於報。報必有業。業由煩惱。故舉一而具三也。 昔時未得者。觀行已前。名之為昔。得似解六根互用。故云驚也。相似轉深。為悟也。 如入海見平者。借大論文。如人入海見於平相無有山林。漸漸轉深必定知去。相似位人知必破無明。名為死也。 但在白法者。六根清淨。名為白法。凡夫五品。名為黑法。到分真時。非白非黑。即三諦義也。 是為可恥者。無慚愧人譬小乘觀。如法華中形體羸瘦等也。 生忉利天者。分真初住位成證天然之理。破一品無明。無功用道任運至於妙覺究竟之位。故云此譬兩成也。 經雲展轉常生安樂之處者。安樂只是涅槃三德秘藏。始從初住終乎妙覺。故云展轉也。 經雲以是緣故者。指於六位之緣也。 經雲有慚愧者者。慚於第一義天。愧於聖人。即初住位。 經雲持戒比丘者。即是持於大乘究竟戒也。文殊既久持大乘。不應說於無常也。 經雲於己舍宅者。墮阿鼻獄中。無有出期也。 若爾下他難。難雲三十二合臣不許合主。故引八十好以難主也。今用合分真之位三十二相。亦是合主八十反。即合究竟主也。 長壽因緣者。長壽是果。因緣是因。假因緣成長壽果也。 文殊止一言呵勸者。如上文雲汝今不應發如是言。即是呵辭。乃至應如是學。即是勸也。 聖人但說己法不說他法等者。純陀既是十地之位。說於六慈。故云己法。前方便教。名之為他。未證位人。雖說聖法。亦名他法也。 妨於大後用破小初者。意雲純陀若不執小初難於大後。如來即不得用大破小。又未來世執於小者。亦不被破。此有兩意。故云妨也。 乃是新眾者。即是涅槃之會。新來之人。不歷五味。得聞常住而執小者。故引法華毫善不亡。涅槃自指八千之徒等。 除佛滅者。開除不成上慢。此為滅後執小作儀。以大後破之。雲佛滅後也。 非聊爾人者。即證純陀本居高位也。如法華疏中釋那律雲。乃是淨飯王之侄兒。斛飯王之次子。世尊之堂弟。阿難之從兄。羅雲之叔。非聊爾也。故周公難曰。我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天下非賤人也。 終日說有者。有即非有。是常家之用故。故云非盡也。 終日說無者。無即非無。常無竭故。雙非理極。故言所不及也。 是初去時者。意雲諸時之中。皆施去時為勝也。 物新時者。施須及時也。 文殊同他見者。小乘之見也。 時眾謂純陀行淺者。純陀既是城內巧之子。與俗輩同流。如來印贊。眾疑皆息也。 經雲亦復悅可一切眾生者。眾既具理三因。與我理同圓說。故云一切眾生也。 兩番關並者。即是逆順兩並。初並雲如來悅眾生。亦應悅於我。若不悅於我。則不悅眾生。我是一切眾生數。故云圓悅則破。 即作伏並者。意雲如來既不悅我。汝亦不被悅。若獨悅汝。成佛愛憎故也。 一無漏染者。若競有為無為為悅可者。卻成深愛煩惱。故云汝不應言如來悅可。 二釋無漏意者。明佛無悅可。有為無為俱是顛倒故也。 二舉譬顯者。意明有為無為。當無愛念。如彼乳牛愛念其子也。 明有普淨悅可者。如經等視一切。名之為普。諸佛智慧即是其淨。不應偏言有為無為。即一無為之言體具三德。及汝等一切眾生。皆悉悅可也。 喻有無明者。無明愛水故也。 菩薩行故是不了了者。若論次第菩薩。如下文十地菩薩猶未明了也。 佛不行故者。住畢竟空。如金翅鳥。無明盡也。 開善雲前是下能知上。即驢乘也。後是上能知下者。鳥升空也。 冶城兩譬者。意雲初不知上智。驢乘智下不及於馬。良馬比於君子。故云上智。後譬魚鱉之屬不知升空。故云上境也。 靈味雲者。寺名。初不知法身後不知應身等者。如經譬如國王者。即喻法王也。下身合雲微密深奧等。即法身也。後譬雲下觀大海。即是應身。應於一切眾生生死之海。故云見諸色像也。 注云雲者。令釋出之。今既無破斥。上來所釋。各有理故也。 拂我執一途之義者。拂即除也。執於有為。皆為一途之見。非是究竟也。 試非實者。我亦試汝。非我實說。故云一途之見等。 汝推未詳者。如經。不能籌量如來智慧等也。 核微研極等者。只是論義析徴研核稱理。名不思議耳。 說觀皆寂者。前兩重呵說呵觀皆絕也。 前來諸瑞者。即上文召請文中九瑞也。 故知此光正為催供者。光表中道。供表是開常。中道義同也。 靳固彈呵者。呵其貪等。非其時速等三也。 會教合機者。說無為之法。會今一乘之教。合時眾之機。符契聖心。名之為合也。扶上化下。意與純陀不異。光表中道與純陀會教同。令純陀辦供。亦是化下機合。故會二人皆由佛力也。 即知是事者。以三德涅槃因果為事也。 見色知心者。小乘之見不遠。文中不破。文殊睹光其意即遠。表當開常。故解佛意也。 經雲非無因緣者。有二種之因緣。一催供之因緣。二佛入涅槃之因緣也。 催供故悲者。開佛入涅槃也。 未諾故嘿者。未敢彰今也。 次悲哭者。既聞發聲三催。事窮理極。憂苦在懷。其心不暢。舉聲悲哭也。 先止亂者。非但純陀。五十二眾令觀五門。意在於茲也。 三譬不淨者如。經臨。死之囚熟果段肉等皆是臭穢之物。囚居於不淨之處。故譬不淨也。文闕苦觀。下結文中當觀諸行。行即是苦。五門具足也。 譬無我觀者。如經。如碓上下者。凡雲我者以自在為義。既雲上下。即無我也。 經雲猶雜毒食者。無常等五。一一不同。名之為雜。皆是煩惱害於行人。名之為毒也。 我以入滅為哀愍者。即是無緣之慈。令汝及一切眾生。俱得三德秘藏之法。我若不涅槃。令汝等不得。故入滅也。 經雲及一切者。即五十二眾也。 諸佛法皆爾者。如來為眾故出。為眾故入。緣宜不同。苦須愁惱也。 偈與下二偈意同者。如下文雪山童子偈。諸行無常等同也。 不能不悲等者。意雲我雖知如來不入涅槃。為眾生故悲。為眾生故請也。 不能不度等者。如來令我得於五果故慶。又令眾生得故悅也。 譬權實不得相離者。常無常用也。 適會權宜者。能用常無常。皆為眾生不同。今皆住涅槃也。 不動果者。三德涅槃果也。 共行者。雙流之行。涅槃即無常。非涅槃即常也。 涅槃經疏私記卷第二